关于印发《受降镇殡葬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殡葬单位的管理制度
殡葬单位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殡葬单位的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殡葬单位管理,殡葬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殡葬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利益。
第四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作秩序。
第五条殡葬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六条殡葬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各级殡葬单位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本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设置,合理分工。
第九条殡葬单位应当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范围。
第十条殡葬单位应当设立监督检查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一条殡葬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三条殡葬单位应当进行员工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不良员工进行惩处。
第十六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一、殡葬人员的基本要求1. 人员素质要求殡葬人员应具备正直诚信、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细致、服务意识强等基本品质。
同时,殡葬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和心理素质,因此人员应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承受能力。
2. 专业素养要求殡葬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遗体防腐处理、遗体火化操作、丧葬礼仪等方面的知识。
并且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 法律法规素养要求殡葬行业的工作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约束,殡葬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不得违法乱纪。
二、殡葬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 职责(1)遗体处理:殡葬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对遗体进行处理,保证其安全、整洁、尊重。
(2)丧葬服务:殡葬人员需要提供优质的丧葬服务,包括遗体火化、灵车服务、丧礼组织等。
(3)安全管理:殡葬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文明礼仪:殡葬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丧葬礼仪知识,确保丧葬过程的庄重、文明。
2. 权利(1)获得培训:殡葬人员有权获得相关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2)安全保障:殡葬人员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3)合法权益:殡葬人员有权依法享受工资待遇、休假制度等合法权益。
三、殡葬人员管理制度1. 招聘制度(1)招聘程序:殡葬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包括岗位说明、招聘条件、面试环节等。
(2)录用标准:殡葬机构应设定明确的录用标准,确保招聘的人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2. 培训制度(1)新员工培训:新招聘的殡葬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遗体处理、丧葬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定期培训:殡葬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技能。
3. 聘任制度(1)绩效评估:殡葬机构应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奖惩措施明确。
(2)聘任机制:殡葬人员的聘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任人唯亲。
4. 激励机制(1)薪酬福利:殡葬机构应设立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
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殡葬服务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
第三条本单位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文明殡葬的原则,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殡葬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殡葬服务单位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殡葬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殡葬服务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殡葬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3. 监督检查殡葬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4. 处理投诉、调解纠纷,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5.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应设立以下部门:1. 业务部:负责接待、咨询、预约、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业务;2. 技术部:负责遗体处理、火化设备维护、骨灰寄存设施管理等技术工作;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4. 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收费管理、成本控制等财务工作;5. 行政部: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服务流程与规范第七条接待咨询1. 服务人员应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咨询服务;2. 服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好登记工作;3. 服务人员应向服务对象宣传殡葬政策,引导其合理选择殡葬服务。
第八条遗体接运1. 遗体接运前,服务人员应向服务对象告知遗体接运流程和注意事项;2. 遗体接运过程中,服务人员应保持车辆清洁,确保遗体安全;3. 遗体接运后,服务人员应将遗体送至殡仪馆或火葬场。
第九条火化服务1. 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火化手续;2. 火化过程中,服务人员应确保火化设备正常运行,确保遗体火化质量;3. 火化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向服务对象提供火化证明。
民政部关于颁布试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颁布试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殡葬管理
【发文字号】民[1983]民50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83.06.04
【实施日期】1983.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民政部关于颁布试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3年6月4日民[1983]民50号)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已根据各地意见进行了修订。
办法中有关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和火化的收费标准等规定,已征得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同意。
现颁布试行。
附:
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殡葬改革和广大群众办理丧事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殡葬事业单位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骨灰堂和公墓。
殡葬管理所在同级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殡葬事宜和对本地区其他殡葬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
第三条殡葬管理所和殡葬事业单位的任务:
1.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这项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
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承办尸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
4.搞好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幽美、庄严、肃穆;
5.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殡葬事业单位的编制定员,应根据任务大小,本着精简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合同工制度。
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秩序,保障殡葬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了殡葬服务的经营管理、从业人员资格、服务质量要求、社会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了殡葬服务的经营管理要求。
这包括了殡仪馆、殡葬用品店等单位的设立、登记、经营许可等方面的规定。
法规要求殡葬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保证了殡葬服务的合法合规经营。
其次,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了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这包括了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人格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设置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制度,保证了殡葬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服务的专业水平。
此外,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服务质量的要求。
这包括了殡葬服务的价格、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规定,保证了殡葬服务的公平、合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最后,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还考虑了社会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规定。
这包括了殡葬礼仪、传统风俗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社会文化遗产,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保护。
总的来说,殡葬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了殡葬服务质量,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
只有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才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殡葬服务,满足人民对殡葬服务的需求,促进殡葬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殡葬馆管理制度
殡葬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殡葬馆管理,保障逝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风气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殡葬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殡葬馆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经营内容开展工作。
第四条殡葬馆应当秉持服务至上、诚信经营的宗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经营管理。
第五条殡葬馆应当尊重逝者及其家属的意愿,保障逝者合法权益,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六条殡葬馆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意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殡葬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逝者、家属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殡葬馆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传播正确的殡葬文化观念,引导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殡葬风气。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殡葬馆设立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殡葬馆设立服务部、安全管理部和财务部,分别负责服务工作、安全管理和财务工作。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殡葬馆应当保持服务设施和用具的清洁卫生,提供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十二条殡葬馆应当为逝者家属提供个性化、贴心的服务,满足不同逝者家属的需求。
第十三条殡葬馆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明确各项服务细则,规范服务操作。
第十四条殡葬馆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接受逝者家属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五条殡葬馆应当制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六条殡葬馆应当为逝者家属提供悼念、安葬、遗体处理等服务咨询和指导。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殡葬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防汛、防震等各项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殡葬馆应当定期对设施和用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和用具的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殡葬馆应当保证逝者、家属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殡葬馆应当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灾害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殡葬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殡葬服务质量,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殡葬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殡葬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殡葬志愿者。
第三条殡葬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殡葬人员应当尊重逝者及其家属的利益,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维护好社会的文明风尚。
第五条殡葬人员应当具有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接受相关培训,并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殡葬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不得从事殡葬服务工作。
第七条殡葬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身职业技能。
第八条殡葬人员应当保守业务秘密,不得泄露逝者及其家属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殡葬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良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殡葬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十一条殡葬人员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招聘公平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殡葬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殡葬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殡葬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不得擅自违反公司规定。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十五条殡葬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殡葬服务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殡葬人员应当尊重逝者及其家属的意见,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
第十七条殡葬人员应当保护逝者的遗体和骨灰,严禁随意处理和破坏。
第十八条殡葬人员应当遵守殡葬礼仪,不得对逝者进行不恰当的处理。
第十九条殡葬人员应当维护殡葬车辆、器具和设备的完好,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殡葬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稳定。
第二十一条殡葬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工作情况,报告工作重要进展,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民间殡葬人员的管理制度
民间殡葬人员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民间殡葬行业,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民间殡葬服务的人员和机构。
三、资格要求1. 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或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人员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并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3. 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能够以尊重、尊严和关怀的态度为亡者和亲属提供服务。
四、职责和权限1. 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应当遵守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供殡葬服务。
2. 人员应当尊重亡者和亲属的意愿,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保护亡者和亲属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3. 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殡葬礼仪,不得有任何损害亡者形象和亲属情感的行为。
4. 人员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殡葬服务中的各项事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服务内容1. 殡葬人员应当根据亲属的要求提供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火化或土葬、丧葬用品提供等。
2. 人员应当在亲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帮助他们完成丧葬的相关手续和事务。
3. 人员应当提供悼词、祭文等相关服务,并在亲属需要时提供心理疏导。
4. 人员应当提供丧葬仪式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保证丧事的正常进行。
六、监督管理1. 殡葬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3. 公众和亲属可对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的服务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七、处罚措施1. 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罚,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吊销相关资格证书。
2. 殡葬服务机构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罚,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暂停或关闭相关经营资质。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公告后方可施行。
殡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殡葬服务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殡葬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部门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殡葬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殡葬服务安全、有序、文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纳入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分析、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十七条殡葬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定期对殡葬服务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及时整改或停止使用。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殡葬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殡葬服务行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殡葬服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九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三)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二)消防安全措施;(三)用电安全;(四)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五)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确保安全。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依法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殡葬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殡葬单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殡葬单位设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各项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本制度要求。
三、服务规范1.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着装整齐,礼貌待人。
2. 殡葬服务人员应熟悉殡葬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高效。
3.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政府定价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对丧户进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周到服务。
5. 保障丧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欺骗丧户购买服务项目。
6. 做好丧户遗体接送、火化、骨灰安置等各项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四、安全管理1.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火化设备安全运行。
3. 加强电气、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 做好丧户遗体接送、火化等环节的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五、环境管理1. 保持殡仪馆、公墓等场所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加强绿化、美化工作,营造优美、和谐的环境。
3. 严格执行噪声、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环境保护。
六、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 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
七、监督检查1.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殡葬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殡葬安全管理制度
殡葬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殡仪馆、殡葬服务机构等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殡葬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殡葬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规范、安全、有序进行殡葬服务。
第四条殡葬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杜绝各类事故和安全隐患发生。
第五条殡葬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殡葬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殡葬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殡葬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殡葬服务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负责人,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制度等。
第九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记录、事故记录、隐患排查处理记录等。
第十一条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在殡葬服务中能够做到人员安全、设施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四条殡葬单位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和服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殡葬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殡葬设施、器材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新更新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殡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设施设备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殡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殡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殡葬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殡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法定代表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1)殡葬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应在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员工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单位应及时处理。
4. 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1)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2)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殡葬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殡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殡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殡葬企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遗属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殡葬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恪守道德底线,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三条殡葬企业应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提供规范的殡葬服务,确保遗属满意,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殡葬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设立规章制度,细化管理程序,实行责任追究,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殡葬企业的员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任务,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殡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配置,做到各司其职,协调工作。
第七条殡葬企业应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和决策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指导全体员工开展工作。
第八条殡葬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市场部门、业务部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殡葬企业应设立监察部门,负责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企业正常运转。
第十条殡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和任职资格标准,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企业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殡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市场营销制度等,确保企业管理科学化。
第十二条人事制度应包括招聘规定、员工考核、晋升制度、薪酬福利、员工培训等内容,做到公平合理,激励员工积极性。
第十三条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审计监督等内容,确保企业经营有序,资金使用合理。
第十四条市场营销制度应包括市场调研、推广活动、客户服务等内容,确保企业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十五条殡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员工和客户安全。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六条殡葬企业应提供规范、周到的殡葬服务,包括火化、丧葬、祭祀等各项服务,满足遗属需求。
殡葬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殡葬中心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殡葬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逝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殡葬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遵守执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诚实守信、尊重逝者、尊重家属、勤勉敬业,维护自身形象和殡葬中心的声誉。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殡葬中心的工作安排,准时到岗上班,不得早退、迟到或早退。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得玩忽职守。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地点乱丢垃圾,不得在工作中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辱骂他人,不得参与纠纷和争吵。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当以“以人为本、尊重逝者和家属”的服务理念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善意沟通,倾听家属的需求和意见,细致周到地为其服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殡葬礼仪,规范操作,做到庄重、端庄、得体。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家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擅自变通操作、违反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热情周到、效率高,可获得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有误操作、违纪、擅自变通等不良行为,将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失职失责、严重违规、影响服务质量等情况,严重者将予以解聘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订,将经过讨论和审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殡葬改革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改革人员管理,提高殡葬改革工作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殡葬改革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一)殡葬改革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制定本地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2. 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殡葬改革意识。
3. 加强殡葬改革队伍建设,提高殡葬改革人员素质。
4. 负责殡葬改革项目审批、监管和验收。
5. 负责殡葬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 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二)殡葬改革工作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政策,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2. 参加殡葬改革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按规定程序办理殡葬改革相关业务,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 及时处理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 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殡葬改革意识。
四、管理制度(一)培训制度1. 殡葬改革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殡葬改革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殡葬改革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确保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考核制度1. 殡葬改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殡葬改革人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对殡葬改革人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奖惩制度1. 对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四)廉洁自律制度1. 殡葬改革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五、附则(一)本制度由殡葬改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殡葬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殡葬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殡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成立殡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2.各殡葬服务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1)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殡葬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2)禁止使用过期、损坏的设施设备。
3.现场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消防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交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车辆行驶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
(2)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
(3)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7.环境保护管理(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殡葬服务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2)加强殡葬服务过程中的噪声、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治理。
四、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殡葬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各殡葬服务机构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接受社会各界对殡葬行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举报。
殡葬中心管理制度
殡葬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殡葬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保障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殡葬中心设总经理一人,直接负责公司管理工作。
2. 殡葬中心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三、服务规范1.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殡葬管理规定》,保证服务行为符合法规标准。
2. 各项服务均需符合殡葬礼仪规范,做到庄重严谨。
四、员工管理1. 严格遵守招聘程序,择优录用合格员工。
2. 建立员工档案,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3. 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分明,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五、财务管理1. 设立财务部门,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资金安全。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做好费用支出、收入情况汇总,提供财务报表。
六、设施设备管理1. 确保殡葬用品齐全,设施设备完好。
2.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七、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配备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八、信访服务1. 建立健全的信访投诉制度,规范信访处理程序。
2. 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做好信访服务工作。
九、社会责任1.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2. 定期开展文明殡仪教育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十、监督检查1. 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
2. 接受政府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总经理批准。
以上是殡葬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有效规范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殡葬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殡葬公司管理制度内容
殡葬公司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殡葬公司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客户权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殡葬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殡葬公司要加强员工管理,培训员工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殡葬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分管市场营销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行政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设部门经理及相应的员工,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在业务拓展方向上建立合作伙伴,并建立关系人事务组,负责处理与伙伴合作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殡葬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康的员工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九条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持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殡葬公司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专业、高效的殡葬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第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评价机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用款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要进行财务审核,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六章法律法规第十六条公司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公司要保护客户隐私,做好信息保护工作,不泄露客户信息。
第七章审核评估第十八条公司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要组织外部评估,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殡葬公司所有,公司负责解释。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殡葬人员管理制度范本殡葬人员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镇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和殡葬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村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的需要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镇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镇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工商、土地、卫生、物价、建设、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七条我镇范围内均为火葬区。
第八条殡葬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秉公办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第九条镇民政办应当根据殡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镇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规划,经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各村新建殡葬设施,应当在全镇殡葬设施规划内进行。
第十条马村镇人民政府将新建、扩建、改建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殡葬设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建立殡仪馆由县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二)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三)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四)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五)建立的村公益性骨灰堂,由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县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殡仪馆和公墓应当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第十三条各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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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降镇人民政府文件
542007受政
关于印发《受降镇殡葬专管员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我镇殡葬管理,真正做到建、葬、管有机结合,推进生态镇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富阳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富阳市生态墓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殡[2006]2号)文件的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殡葬专管员管理制度,望各行政村遵照执行。
一、人员要求
各行政村设殡葬专管员一名。
专管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硬、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此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本村村民。
各行政村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形式决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及经费来源
各行政村的殡葬专管员每月工资一般不少于150元,集体经济较好的村,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
经费分二级承担,由镇政府每月每人补贴50元,其余由村集体负担。
三、工作职责
1、宣传有关殡葬政策法规,确保死亡人员一律火化后骨灰一律入生态墓安葬,原公益性墓地停止使用。
2、针对部分群众在清明期间有可能修建坟墓或将骨灰放入私建坟墓的情况,如发现乱埋乱葬苗头,应及时劝阻,并汇报村支两委。
3、负责登记殡葬管理台帐,包括死亡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死亡时间、火化时间、埋葬地点等内容。
4、搞好生态墓区管理,严格控制墓碑规模,面积不得超过长40厘米,宽30厘米,倾斜度不得超过15度,不留坟头,墓穴周围种植花草树木。
定时清扫包括生态墓地及原有的公益性墓地的路面、墓区,绿化带内无白色污染、无果皮纸屑、无烟蒂、无杂草。
墓区内用花草绿化,严禁放养家畜和种植农作物。
5、清明节、冬至前要对生态墓地、树葬区、骨灰存放室等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抓好安全防范措施。
要落实生态性墓地等场所的值班管理,引导群众用鲜花、水果等文明祭扫方式,制止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墓区内焚烧纸钱、冥币等迷信用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丧户带火上山,并督促各村干部加派人员对生态墓地做好防火补绿工作,严防发生山林火灾。
四、考核奖励
考核周期为本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根据殡葬专管员的工作职责,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
每年的7月份确定专管员的考核等次,其中优秀3名、良好5名、一般3名,镇政府分别给予800元、600
元、500元的资金奖励。
五、聘用期
殡葬专管员聘用期一般为一年,工作表现较好的可续聘。
六、其他
1、各行政村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的殡葬专管员管理制度。
2、殡葬专管员的聘用应及时向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备案。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1、受降镇殡葬管理台帐
2、受降镇殡葬专管员聘用备案表
受降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制度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
受降镇人民政府2007年7月25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