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应急处理预案(1)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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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节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总则
1、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临床各科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2、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3、患者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4、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5、住院预交金不足者。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需使用贵重
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6、发生院内感染者。
7、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8、经他人介绍者。
9、低收入阶层的患者、自费患者。
10、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11、由于责任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三、工作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
瞒服从相关人员的技术指导。
6、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乙肝系列、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七天后方可销毁。
7、各医技科室在关键部位,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患者床旁心电图检查10分钟到位20分钟出报告。
8、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一住院病历
1、病历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病历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质量负责,病房主治医师对在夹病历质量负责。
3、病历书写者必须认真对待病案室签发的病历返修通知单及时对病历进行完善。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首次病程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病人入院3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天之内必须有主任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8、科主任或主任医师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历出院一周之内完成。
9、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10、手术后首次病程必须在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由第一助手书写术者应审阅记录并签字。
11、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各种检验报告、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3、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和涂改以致责任不清。
二门诊病历
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1、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定。
2、门诊病历及检查、图像资料由病人保管。
3、节假日、周末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诊及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六、病人收治
1、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自借口拒收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收治病人。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启动本预案。
二、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白天为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除按上述送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三、由医务科会同科主任共同查找原因。
四、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科主任或当班最高级别的医生。医务科酌情告知保卫科作应急准备。
五、科主任与医务科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解释病情,医务科酌情告知保卫科作应急准备。
六、由医务科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七、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务科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九、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十、当事科室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至医务科,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十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