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博弈中的中国劳动关系
劳资关系: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
精心整理劳资关系: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尽管劳动者普遍对新法努力矫正劳动力市场试用期滥用、短期合同盛行的做法表示欢迎,但是另外一种担心也挥之不去:资方用工成本如果增加了,会不会反而导致就业机会减少?为了保护劳方利益而加大资方压力,用人单位没有贯彻落实的积极从的法律,我们将撤资”的威胁。
因此,尽管劳动者普遍对新法努力矫正劳动力市场试用期滥用、短期合同盛行的做法表示欢迎,但是另外一种担心也挥之不去:资方用工成本如果增加了,会不会反而导致就业机会减少?为了保护劳方利益而加大资方压力,用人单位没有贯彻落实的积极性或者干脆找法律的空子进行规避,做出一些“合法不合理”的事情,会不会反而导致劳资双输的局面?以当前争议最多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例。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法定事由,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条款被调侃为:原本想用“包办婚姻”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否定法律本来的好意。
中国的劳资关系长期处于失衡状态,劳方弱势明显,理应作出调整;短期用工现象普遍、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尚未形成,理应进行规范;劳动力市场用工黑幕广泛存在,企业违法用工成本低下,理应扭转矫正。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劳动用工法》意在稳定用工关系、加强劳工权益保护无可厚非。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在或多或少将增加其用工成本的情况下,出于劳资关系和谐均衡的考虑,我们也要考虑,企业是否也能从中受益呢?一部好的法律能够得以贯彻推行,绝不是简单的跷跷板式的“零和博弈”调整,也不是仅仅靠劳工保护倾向表达就可以达成的。
对于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来说,“双赢”比什么都来得重要;当然,也只有和谐,才能创造出双赢。
动不仅促进了劳动者技能的周期更替,也有效地抵御了经济的周期波动,因为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也会理解,FireforHire(解雇是为了再雇佣)。
但是,人家这一切,是建立在健全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基础上的。
劳资纠纷中各方关系的博弈解析
时有发生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尚未形成 ,等等。 第 四,三方博弈 中的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不高。三方博弈中劳
二、 劳资纠纷 中各方 关系的博弈分析
从经济学博弈论 的视角来看 ,劳动关系的博弈是指 劳动关系 动关系 的契约化 、规 范化 ,为构建 和谐 劳动关系奠定 了坚实 基 的利益主体 ,在一定 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下 ,依据所掌握 的博弈 础。但是 ,博弈中的劳动关 系不和谐甚至冲突问题 ,已经成为我 信息 ,根据 自己的效 用函数或收益预期 ,不断选择 、修正、调整 国 劳动 关 系 领 域 中 的一 个非 常 突 出的 问题 。博 弈 现实 中 的劳 动 关 和实施 自己的行动或战略 ,从中各 自取得相应 收益或结果 的循环 系冲突包括显性 冲突和隐性 冲突 ,合作则包括被动合作与主动合 往复 的过程 。劳动关 系的博弈 ,首先表现为劳动关系的直接主体 作 。显性的冲突是一种极不和谐的劳动关系,隐性 的冲突是一种 即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双方博弈 ,而在加入政府 的三方博弈 中,由 不和谐 的劳动关系 ;被动的合作是一种潜在的和谐劳动关系 ,主
关系博 弈各 方的法律规范还存在较多 “ 区” 盲 。实践 中,劳动关
不同的信息类型与不同的行动类型结合 ,使得博弈论的应用 范围 系存在 的问题是多方面的 ,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期限短 、内 更广 阔。 目前 ,博弈论作为一种方法论 ,已经广泛应用于经济生 容不规范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 ,拖欠工资现象 活的领域。
对经 济学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博弈论有两个基本假设 :一是经 方面的原 因,现实中我 国工会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博弈 中的行动 济人假设 ,强调它最大化 自己的目标 函数 ;二是个体理 } 生,强调 和战略有待 规范。此外 ,还应 当调 整基层工会 的干部 来源 ,按
三方博弈下劳资关系发展的制度选择
三方博弈下劳资关系发展的制度选择
胡涤非
( 暨南大学 管理学院 , 广东 广州 503) 16 2
关键词 : 劳资关系; 业主 ; 企 政府 ; 工人 ; 制度 摘 要: 工人、 业主和政 府共 同构成 劳资关 系的三方格局 。 企 三方必须维持 一种 平衡 的状 态, 如果偏 离 了重心 , 形成一方单赢局 面的话 , 就将导致破坏性 的结果。 然而, 在我 国 目前 劳资 关 系的格局 中 , 重心产生 了偏 离, 企业主在 劳资关 系中处于主 导地位 , 劳动者缺 少对企业主进行有效制衡 的 力量和机 制 , 方政 府在 劳资关系中偏 向企业主一 地 方。 出 目前 劳资关 系困境的关踺在 于引进集体谈 判机 制 , 走 建立政府 、 企业 主组 织和工会之 间的“ 方协 商机制” 形 三 , 成企业主 、 工人 与政府之间制度性协 商平台 , 劳资关 系走上制度化发展 的轨道 , 私营经济 获得健 康发展 的制度 使 使
4 9
维普资讯
照此发展下 去的话 , 它也必然会导致其严重的破坏性 工者告诉记者 , 和他 7年前进厂时相 比, 基本工资只 后果 。 具体地说 , 在我国 目 前劳资关系的格局 中 , 重心 增加 了 10 0元 。劳动部门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显 严重偏 向于企业主一方 , 企业主在劳资关系 中处于主 示 , 12年来 ,珠三角地区外来工的月平均工资只增 而在此期间 , 大米和猪肉的价钱增长了 导地位 , 劳动者缺少对企业主进行有效制衡的力量和 长了 6 8元 。 3倍 , 公务员的工资也涨了 5倍以上。 网 机制 , 地方政府在劳资关系 中偏 向企业主一方。
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探析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存在问题分析
( 一) 我 国劳 动关 系三方 协 调 机 制立 法 现存
问题
百 年 来 西 方 发 达 国家逐 步形 成 并 推 广 的一 种 企 业 劳 资关 系 的 协 调 机 制 。 三方 协 调 机 制 在 国 内 看 似是 一 种 非 常有 用 的 机 制 , 能够帮助政府 、 工 会、 企业 进 行 科 学 的 对 话 协 调 , 但 是 这 种 机 制 其 实 与 国外 工 业 化 市场 经 济 较 发 达 国家 的 三 方 协 商机 制 相 去 甚 远 J 。在 2 0 0 7年 政 府 把 三 方 机 制更 名 为 “ 协调劳动关 系三方机 制” 后, 名 称 上 的变 更 已经 说 明 国 家政 府 机 关 认 识 到 了 目前 三
2013.1 O N
探
索
2 0 1 3年 1 0 月
Oct ., 201 3
A cadem i c E xpl or at i on
我 国劳动 关 系三 方 协调 机 制 探 析
谭 秋 霞
( 济 南大 学 法学院 , 山东 济南 2 5 0 0 2 2 )
关 系三 方 协调 机 制提 供 了明确 的法 律依 据 。
一
、
系, 在这种情 况下 , 政府一 般不发 表意见 , 只确 定协商 的范围 , 双方 的商议可 以作 为政府 的参 考, 也 可 以通 过 谈 判 达 成 协 议 或 社 会 公 约 , 建 立 定 阶段 内 的行 动 框 架 … 。 三方 协 商 机 制 是 近
性和普适性。如果社会利益 主体不 能充分参 与 博弈或者参与博弈的利益主体不具有独立性 , 博 弈不均 衡 , 立法就很难做到公正 , 这 样 的法 律 在 运行中就会 出现离心效果 L 3 J 。劳动关 系涉及 多 方利益主体 , 因此 , 劳动立法过程更 应是一种多
论和谐劳动关系与三方协调机制
【 键 词 】 劳动 关 系 三 方协 调 机 制 关
一
、
劳 动 关 系 的经 济 学 分 析
1 微 观 经济 学 分 析 、
劳动关 系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利益关 系, 其背后隐藏着某
种交换关 系 : 一方付 出劳动 , 另一 方支付相应报 酬( 工资 、 福利 等) 。劳动关系是一个商品交易关 系, 劳动 者付 出劳动为了获得 工资收 入 , 资本所 有者购买 劳动 为了获得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 造的价值增值 。双方交易过程 中的 身份 角色不 同, 其行为 目的 当然也不相 同 , 从经 济人角度看 , 作为理性 经济人的劳 资双方 都存在 利益最大化的动机 : 资本所 有者以生产与经营利润最大
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
产生 和存在 的 , 要作用 在于平衡 劳资关 系双方的 力量 , 主 通过 三方协调机制 建立社会伙伴关 系 , 为劳动 者谋 求经济禾益与社 Ⅱ 会保障 。 以工会应 当改变 当前对企业行政的从属地 位和几乎 所 名存 实亡的现 状 , 回到维护 劳动者切 身利益 的角色上 来 : 在较 大的改 制企业和 非公有 制企业 中施 行工 会主席 直选和 工会干 部委派制 , 以便彻底打破工会千 部在经济利益上 对企业 老板的 依附关 系 , 有利于工会 干部充 分履行维 护职责 ; 于众 多小型 对 非公企业 , 工会组织要 突破单位 限制组 建联合基 层工会 , 由这
业兑现待遇承诺 , 甚至加薪等和资本所有者进行博弈 。劳动关
下, 资本所有者有高度自主权 , 处于强势地位 ; 劳动者处于被管 被 且工会依附管 理方 , 自我组织化程 度低 , 处于 系博弈双方 , 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所 采取的行动既可能是同时 理 、 支配地位 , 弱势地位 ; 劳动者与资本方的力量悬殊 , 无法抗衡 , 而本该起到 的 , 可能 有先 后 , 可能 是 “ 态博 弈 ” 也 可能是 “ 也 既 静 , 动态 博 弈” ;资本所有者与劳 动者对彼此的博弈标准和底线了解的全 平衡劳资力量作用的政府却基本无所作为 。 面与否产生 了“ 完全信 息博 弈” 不完全信息博弈 ” 当然 , 和“ , 双 劳动市场非公平性 : 动力市场供过 于求 , 劳 加剧 了劳动要 素和资本要素实 力对比的不平衡 , 资强劳 弱的特征 明显 , 资本 方得到的信息越多 , 博弈会越有利 。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形考任务二一、单项选择题1、新时期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方式:(嵌入式)转型。
2、公共政策的构建策略:保护企业(柔性)与劳权。
3、三方协商机制是三方权利制衡与利益求同的博弈组织,其三方必须遵守利益均衡原则和补偿原则、许诺与期待原则以及(信息开放)原则。
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基本依据。
5、20世纪3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梅奥在霍桑试验后提出(社会人)假设。
6、50年代末,美国行为科学家麦格雷戈等提出了“(自动人)”的人性假设,并结合管理问题,概括为Y理论。
二、名词解释1、三方协商机制: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就劳动关系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劳动立法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谈判和合作的原则与制度的总称。
其中政府代表国家,雇主组织代表雇主,工会代表工人。
对于三方协商机制,在有的文件和书籍中,也表述为“三方性”“三方原则”“三方合作”“三方协调”等,这些概念只是在角度和侧重上有所区别,都可以看成是三方协商机制的同义语。
2、“Y”理论:Y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一般人本性不是厌恶工作,如果给予适当机会,人们喜欢工作,并渴望发挥其才能;多数人愿意对工作负责,寻求发挥能力的机会;能力的限制和惩罚不是使人去为组织目标而努力的唯一办法;激励在需要的各个层次上都起作用;想像力和创造力是人类广泛具有的。
三、简答题1、中国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答题要点:(1)劳动关系不均衡(2)三方机制不作为(3)法律法规不够健全(4)实施合同不够规范2、中国劳动关系有效务实的管理办法答题要点:(1)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问题(2)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实现(3)适当加强政府引导(4)加强对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和规范(5)改革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6)进一步加强劳动执法3、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答题要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重新审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自觉行为。
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博弈分析
关键词 : 关 系;博弈 ;社会 责任 ;劳动者权 益 劳动 护劳动 环境 和条 件 、 劳工权利 等责任 。处 理好企 业发 展与劳
一
、
引 言
动者权 益保护 的关系 , 而促 进 劳动 关 系和谐 稳 定 , 是必 从 这
须得 到充分认识 的 。因此 在构建 和谐 的劳 动关系 上 , 企业社
企业与政府双方都是理性人: 政府追求全社会利益最大
化,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 双方会权衡利弊选择最有利于 自
己 的行 动 。于是在 约束企 业 构建 和 谐劳 动关 系 时便 构成 一 对 博弈关 系 。政府对 企业采 取“ 管” 不 监管 ”企业 也会 监 和“ , 对 其责 任采取“ 履行 ” 不履 行 ” 和“ 两种 策 略 。假 设政 府 对企
转到了以人为本 、 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的发展上来 , 它要求企
业 在获取利润 之 时 , 须 承 担起 对 环 境 和利 益 相 关 者 的 责 必
任 , 动者权益是 其 中最 直接 最 主要 的 问题 。S o o标 准 劳 A8 0
从劳动争议惊人的增长速度上可窥见一斑:05 20 年劳动争
和人文追求 。
道“ 贸易壁垒”是 一笔 不小 的成 本 开 支 , 至 出于短 期 目 , 以
的而不愿真 正接受 。
同时 , 国企业 劳动 关 系 的冲 突有 日益 升 上升 趋 势 , 我 特 别 是非公劳 动密集型 企业 。继《 劳动法 》《 全生 产法 》《 、安 ,劳
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后, 很大程度上体现 了国家法
行政管理
基 于 #- 责 任 的 企 业 4会
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下三方博弈行为分析
全部 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 业的从业人 员人数年平均下降幅度 达 7 2 参见《 . %。 2 中国工业化的成就》h p/w wci .m ,t :/ w . n t . t h ao
建设 ” 的决议 , 出了“ 提 坚持实施积极 的就业政策 、 规 范和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新《 ( 劳动合
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可以看作是立法部门对党中央
① 据 中国社科 院的工业研 究报 告表 明 ,0世 纪 9 2 0年代 中后期 以来. 国的工业化 正走 向资本 密集型新阶段 , 我 资本对 劳动的
动争议数量跃升 了 1.倍 , 3 5 达到 4.万件 ; 劳动争议也 出现大幅度增长 , 了 5 倍。程韵 :( 47 集体 增加 . 4 《 劳动合 同法)寻求公平和效 : 率的平衡》《 ,中国劳动)07 第 7 。 20 年 期 ③ 胡锦涛 :高举 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为夺取全 面建设 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 《
是劳资合约“ 短期化” 的根本原因。 首先 , 从政府层面上来看 , 改革开放 3 O年来 , 我 国的工业化 、 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 , 国民经济保持了 持续 、 快速增长 的势 头 , 但不容忽视 的一个现象是 , 工业发展吸纳劳动力的比例并没有相应增加 .经济 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创造出相应多的就业 岗位① 。由此 引发 的问题是 , 劳动力市场供求格局 日益失衡 , 劳资 冲突更是屡见不鲜⑦ 。在这种情况下 , 中央审时度 党
中 图分 类号 :F 4 . 2 13
当前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非均衡性和非秩序性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非均衡性和非秩序性近年来,围绕对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认识和如何调整劳动关系等问题,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论争。
特别自《劳动合同法》立法开始至《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这场论争进入了白热化状态⑴。
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和冲突,国家应通过立法干预劳动关系,故劳动合同立法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
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调节应以市场调节为主,国家不应过多地干预劳动关系,以防止劳动关系的固定化,避免影响经济增长,劳动合同立法应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
在这一论争展开的同时,实践中则出现了众多企业集体裁员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事件,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各界也有了不同的声音。
对于这场论争,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不同学者之间学术观点的论争;或者是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不同理解和个别的行为。
实际上,它在更深的层面上,涉及对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基本状况和基本问题的认识和判断;涉及对我国劳动关系政策和调整模式的选择;涉及到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甚至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走向(2)。
因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制度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制度。
对此,我们不能不做出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以确定我们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策略。
对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判断,已有不少学者和工会工作者做过很多的研究和分析。
一般认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好的。
但从具体特征来看,则有不同的描述,如有的把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市场化、法治化、契约化、全球化等等(3)。
上述这些分析,主要是对劳动关系一般状况的抽象,或者是从劳动关系的外部形式上做出的概括。
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深入到劳动关系的内部,从具体的、活生生的劳动关系的运行中抽象出当前中国劳动关系的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好的,并在不断向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对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这一总体判断并不影响我们对当前劳动关系基本特征的判断。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三方协调机制是指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之间相互协调、协作、合作、携手发展,优化并稳固劳动关系环境,共同发展的管理模式。
一、三方协调机制的优势
1、有助于加快劳动力市场的调整,建立完善的劳动关系体系和长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促进企业内部协调,加强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
3、帮助企业改善劳动关系,创造平等的互动环境,促进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议和。
4、推动职业发展,通过不断创新和改善来拓宽员工的就业门路,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合作精神。
二、三方协调机制的实施
1、劳动保护法的实施。
2、建立劳动集体协商、商议机制,构建平等、双向协商环境,消除劳资短视。
3、加强劳资双方利益有效衡表技术,通过可行性分析、选择和博弈论等技术加以协调。
4、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有助于劳资双方之间的良性沟通。
5、建立连带效应调节机制,通过事前协商、法律干预以及媒体监督等方式,减少未来的劳资纠纷的风险。
6、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实现良性的劳资关系。
三、加强三方领域的协调合作
1、加强三方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改善劳资环境。
2、为劳动者提供有保障的福利待遇,解决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
3、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模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保护、社会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保障。
4、积极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合作,为劳动者开辟更多展示自
身才能的机会,实现良性的劳动发展。
5、让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各自方能可持续发展,共同完成劳动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
基于三方博弈的我国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问题研究
基于三方博弈的我国劳务派遣中 同工不同酬问题研究
宋 磊
( 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 4 0 0 0 4 4 ) 摘要: 首先阐述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并对其原因进行剖析, 然后对劳务派遣中同工不 同酬问题进行三方博弈分析, 最后提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派遣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等维护 派遣员工同工同酬权益的措施。 关键词: 劳务派遣; 同工不同酬; 三方博弈; 同工同酬权益 中图分类号: F 2 4 0 文献标识码: A 劳务派遣指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 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 管理下提供劳务, 派遣机构从用人单位收取派遣 费, 并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 福利等的一种特殊 劳动关系。虽然这种劳动关系发生在派遣员工与 用人单位之间, 但实际上劳动合同关系只发生在 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之间, 这样就从某种程度滋 生了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之间的同工 不同酬问题
宋 磊: 基于三方博弈的我国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问题研究
表2 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博弈矩阵 派遣员工 用工单位 同工同酬 同工不同酬 积极表现 5 , 5 6 , 1 消极怠工 1 , 6 3 , 3
3 3
以降低服务费的形式向其输送劳动者, 但他们都 是以同时降低派遣员工的工资为隐性条件的, 这 样就构成 了 派 遣 机 构 与 用 工 单 位 之 间 的 博 弈 关 系, 但其实最终受害的还是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在和派遣机构的博弈中, 或者选择 沉默, 或者破坏博弈规则去极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派遣机构面对派遣员工的这两种不确定行为, 可 能会选择持强硬态度也可能选择妥协。派遣员工 选择破坏规则的行为往往表现为辞职、 罢工等, 这 些行为对自身利益可能也会带来损害。从表 1可 以看出, 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双方最为理想的选 择就是派遣机构选择妥协并且派遣员工选择不破 坏规则, 这样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利。但是这样的 组合不符合“ 纳什均衡” , 因为作为经济理性人的 双方, 首先都会选择从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派 遣机构对 选 择 破 坏 博 弈 规 则 的 员 工 可 能 不 予 理 会, 变相剥削派遣员工的福利。但是由于派遣员 工没有可靠的组织力量来与派遣机构抗衡, 这样 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后, 派遣员工就会选择破 坏博弈规则, 以求改变自己的劣势地位。劳动派 遣涉及到三方主体关系, 派遣员工如果选择破坏
从博弈走向和谐——“灵活”用工的“不灵活”风险——访劳达集团创始人魏浩征
理 高层 论坛 ”上 ,本TJ 者 围 绕企 业在 这 方面遇 到 的一 IE S 些 问题 ,对 劳达 集 团/ 动 法世 界 lb r o . m J 劳 a o o tc @  ̄人 魏 o
浩 征 进 行 了专 访 。
记者 问 ( 下简 称问 ):近年 来 ,我 国企 业用 工的 以
背 景 发 生 了 哪 些 变 化
的 ,违 法之处并不 多。假设 调查下来是 这么个情 况— —
裁 法 》、 《 薪 年休 假 条例 》 ,另外还 有 ~ 系列 相 关 带 规 定 即将 出台 ,例 如 《 工资 条例 》、 《 会保 险 法 》 社 等 。整 体 来讲 ,从 国家 到地 方 ,我 国 的劳 动法 规政 策 都 在不 断 地完 善 中 。据称 最 高 院在 年 内还 将 出台 有关
从 2 0 年 底 到 2 0 年 , 当 时 金 融 危 机 冲 击 比较 大 ,大 家 08 09
都在研 究 怎样 帮 企业 瘦 身 ,怎 样 裁 员 、降薪 、休假 。 直 到 今年 上 半年 ,企 业 突 然 发 现 以 前 关 注 的 重 点 好像 不 对 ,发生 的 问题不 是 前 面谈 到 的 ,隐约感 到新 形 势下研
l l _
是针 对企 业 的不规 范 、不 合理 和违 法 的行 为 。也有 个 别
劳动者 无 理取 闹 ,纯粹 跟 企业 斗气 的 ,一 下子 向企 业 索 赔 上百 亿精 神 损害 赔偿 ,这种 行为 在 法律 上不 会得 到支
持 ,在 劳动 争议 中也 不属 于 受理 的范围 。
但 是今 年 年初 发 生 了变化 ,从 个体 维 权变 成 了群体
性 的 维 权 , 而 且 也 不 仅 仅 是 打 官 司 的 方 式 ,还 对他 们公 司 进行 审计 ,要 求保 证 员 工 的收入 、工作 时间 、休 假 、 福利 等 方 面都要 达 到 当地 的 中
我国劳资矛盾的现状及和谐劳资关系构建
我国劳资矛盾的现状及和谐劳资关系构建随着改革的推进,劳资矛盾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劳资矛盾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有不同的表现,其核心是物质利益博弈而非政治权力斗争,其利益争议的重点正在从个别争议转向集体争议,其对抗性、暴力化倾向有增强的趋势。
只有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才能实现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目标。
标签:劳资矛盾;基本特征;政府主导;和谐劳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带来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劳资关系已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关系。
与此同时,受各种因素影响,劳资力量失衡,劳资矛盾日渐凸显。
妥善处理劳资矛盾,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对于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劳资矛盾的主要表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劳资矛盾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私营企业的劳资矛盾、国有企业的劳资矛盾和外资企业的劳资矛盾。
不同类型的劳资矛盾表现各异,可概括如下。
1.私营企业劳资矛盾的主要表现第一,劳动报酬偏低,拖欠、克扣工资现象严重。
工资是劳资关系中最敏感、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出现劳资矛盾和纠纷较多的领域之一。
①目前,不少私营企业是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工资的,职工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要想获得较多收入就得加班。
并且,私营企业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相当严重。
第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流于形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偏低。
尽管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强化了劳动关系的契约化形式,但2013年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只有65%。
②有的私营企业即使与职工簽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内容也不规范,有的名为劳动合同、实为厂规,其中只有企业对工人的要求和约束,而不涉及工人的待遇和福利,缺乏对企业主的要求和约束,甚至存在一些违犯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劳动关系-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详解
第五节 新的矛盾和问题
经济和组织发展的背景 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各个时期劳动关系特征的比较
时代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 到来。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使知识 工作者增加。
工作组织本身从等级体系下的官僚制变为扁平 化、弹性化、小型化、网络化、虚拟化的组织 形态。
发展趋势是什么?
第四节 成熟的劳动关系
时代背景 管理理论的丛林 该时期的劳动关系 该时期的劳动关系特征
时代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 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多新变化,经济快速增
长,企业资本密度不断增加,对工人的技术水 平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伴随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像英国、瑞 典这样的福利国家,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 对于改善劳动关系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现代管理理论的丛林
在科技进步和企业组织变化的背景下, 许多管理新理论应运而生。
比较有名的有经验主义学派、经理角色 学派、权变理论学派等等。
这些新的学派的出现反映了新的经济、 技术环境下管理思想的变革。
成熟的劳动关系
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持续不断的工人运动,使政府采 取了更多的产业民主化政策。
全球竞争加剧,世界经济进入微利时代,要求 劳动关系双方改变传统解决冲突的方式和渠道。
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全球竞争的加剧使各国雇主缩小了妥协的余地和谈判的空间。 政府不再能够对跨国公司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而是只能控制
部分国内市场。 跨国工会和工会联盟的发展相对滞后,面对经济全球一体化
的挑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竞争,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劳动标准水
该时期劳动关系特点
工人运动继续发展,工会组织广泛建立,工人力量开 始不断增强。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潘友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向工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快速转型,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已取代计划体制下的劳动用工关系,成为当代中国基础性的经济关系以及全部社会关系的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劳资矛盾也开始凸显和加剧,各种纠纷不断,并不时引发一些激烈的群体性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忧。
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问题也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现阶段,其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多元性和复杂性。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导致劳动关系与矛盾在每一个渠道中的表现和要求不同;同时,受到城乡社会分割的长期影响,农民工和城市工的劳动关系存在着明显的界限。
此外,当地职工与外地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二是国际化。
随着经济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外资企业不断涌入,形成中国市场化劳资关系的重要部分,使得我国的劳资关系呈现国际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劳资关系主体的国际性以及适用规则的国际化两个方面。
三是泛市场化。
纵观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国虽然一直以来都很注重劳动法制法规的建设,但由于历史局限和理论误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劳资关系总体上仍然表现出一种泛市场化倾向。
劳动者的就业、维权主要依赖个人或是媒体的力量,传统的保障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资合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而给劳动者权利维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四是强资弱劳。
我国劳动力供给长期处于过剩的境地,劳动者讨价还价的余地很小,同时又受到各种体制和利益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政府消极执法,甚至偏袒企业主造成我国劳资双方在博弈中“强资弱劳”的格局异常突出。
集体谈判:从冲突走向合作的劳动关系博弈机制
从冲突走 向合作的劳动关系博弈机制
◎ 高爱娣
西 方市场经 济 国家的工会是集 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判制度的首创 者和推进 者 , 在 开展集体谈判方面积累 了很多经验 。
集 体谈 判是 西方 市场 经 济 国家劳 资双 方 确定 雇 员 劳动 条 件 的博 弈 机 制 ,通 常 由工 会 代 表 工 人 ,与雇 主或雇 主组 织就 雇员 的工 资 、工 时 、福 利 、权 益 等 问题 ,通 过平 等协 商达 成一 致 ,具有
直到 1 9世 纪 末 、2 O世 纪初 ,随 着 工 人 运 动 高
二 、西 方国 家工会 集体 谈 判的特 点
西方 市场 经济 国家 的工会 是集 体谈 判制 度 的 首创 者和 推进 者 ,在 开展 集体谈 判方 面创 造 了很
多经 验 。主要 特点有 : 第一 ,把 集体谈 判 纳入 法制 化轨 道。 争取工
工 博 21 1中 嗣5 会 监0・ 旬 3 2
判 的质量 , 求 劳动 者 更 多 的 谋 权益 , 谈判 代 表 的高 素 质是 个 关 键 。现在各 市场 经济 国家 的 工会 所 派 出 的谈 判 代 表 一 般
不 再 是 临 时 凑 合 的人 员 所 组 成 , 是 在工 会 内部 专 门组 建 而 的专门负责集体谈判的人员 ,
要手 段 ,而且 逐步 成 为工人 参与 企业 民主和社会
体谈 判缺 乏法律 保 障的英 国 、集 体谈 判起 步较晚 的意 大利 ,绝大 多数 市场 经济 国家在 工会 的促动
下 ,都 颁 布 了较 为完 善 的集体谈 判法 律法规 ,对 集 体 谈 判 的代 表 、期 限 、 内容 ,和集 体 协 议 签 订 、终 止和解 除 的程序 、实 施 的范围 、监督 实施 的机 构 以及 争 议 处 理 的措 施 等作 出 了一 系 列 规 定 ,为 劳资双 方平 等集 体谈判 和签 订集体 协议 提
中国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合作博弈及运行机制
2
第1 9卷 第 1 期 2 1 年 3月 01
天 津 市 工 会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Jun l f i j rd no d ii rtr’ o e e o r a o a i T a eU i A m ns aos C l g T nn n t l
Vo . 9 No. 11 1
化 改革 , 仍缺失 社会 公平 , 主要缺 陷是 , 其 没有 实现 资产所有者与劳动者之 间的利益均衡 。无 限制市场 在价值规律 作用 下 , 会造 成社会 财 富 向少 数人 高度 集 中, 形成社会资本对社会 劳动 的绝对优 势 , 因而造 成我国劳动 力价格 过低 、 广大低 收入 劳动 者缺 少消 费能力 , 这不 仅制 约 了消 费需求 和 国 民经 济可 持续
间的利 益 平衡 。工会既要 合作 又要博 弈 , 才能在 构 建 和谐 劳动 关 系 中发 挥 作 用。 而合 作是相
对 的 , 弈是绝对 的 , 就 需要 为工会 的博 弈制衡运 行机 制开拓 制度 空 间。 博 这
[ 关键 词 ] 中国工会 ; 劳动 关 系; 作博 弈 ; 合 运行机 制 [ 中图分 类号 ] 426 [ D 1. 文献标 识码 ] [ A 文章 编 号 ]0 8— 66 2 1) 1 0 0 0 10 83 (0 1O — 0 2— 4
中国经济社会的转 型, 已使 劳动关 系在 主体 、 性 质、 内容 、 调节方 式等 方 面发生 深刻 变化 , 劳资博 弈 因此成 为劳 动关 系主体 双方利 益分 化 的必然 表现 。 博弈理论 (a eter) gm o 最早 运用于对 经济行 为的分 h y 析 , 核心理念是博弈均衡 , 其 在性 质上分为合作 博弈 与非合作博弈 , 已广泛运 用于 社会科 学 理论界 的 现
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
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作者:胡磊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2年第11期[摘要]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存在劳动关系不和谐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劳资博弈力量不对称,个别劳动关系失衡;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国企劳动关系失范;劳动力分化和工会不给力,集体劳动关系失真;政府干预机制不完善,社会劳动关系调整失力;法规制定与执行不到位、劳动关系法治化机制失灵;城乡二元结构改革不彻底、农民工劳动关系失公;企业盈利水平偏低和劳动者素质不高,劳动关系失稳等。
依据“思想理论基础—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劳动关系和谐度”的分析框架,当代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在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夯实劳动关系调整的物质基础、完善劳动关系调整的动力机制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共同努力。
[关键词]劳动关系;工会;和谐劳动关系[中图分类号]F2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11-0066-0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
从实践的视角来看,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存在劳动关系不和谐现象、劳动争议和冲突大量存在,成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绊脚石”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导火线”。
深入探讨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问题、成因与对策,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企业劳资分配不合理、管理不文明,劳动者容易受到“三次伤害”。
一是许多企业用工不规范、分配不合理,劳动者工资待遇低、社保不到位、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等问题突出。
一些企业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缺失,劳动者出事故后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企业在改制、并购中漠视劳动者知情权和表决权,劳动者合法权益易受到资方侵害,其实际获得的权利与法理上应有的权利仍有较大差距。
这可称为劳动者受到“一次伤害”。
二是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者体制内的利益表达受阻。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介绍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矛盾斗争的关系。
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三方机制在当前的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中的三方机制,主要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和协调。
一、劳动者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他们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工资、福利、休假和工作安全等。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组织,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和协商。
工会主要通过集体合同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护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中的另一方,他们通过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劳务。
用人单位拥有雇佣和解雇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有责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的规定,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与工会进行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通过集体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劳动者的需求,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第三方,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劳动关系。
政府的职责包括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促进劳动市场的公平和有序运行。
政府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和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和纠纷。
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三个主要主体,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可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中国劳动关系的现状以及“量化的标准
中国劳动关系的现状以及“量化的标准在中国,谈及劳动关系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原因一是研究劳动关系时,虽然理论上有明确的定义,但实务上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判断标准、界定方式,而同时劳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诸多问题又无法回避,“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剪不断,理还乱”。
原因二是由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我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前提,局部理论的不清可能导致整个法律适用的混乱。
因此,准确而快速地界定劳动关系实际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弱势的劳动者,另一方面威慑企图违法的雇主。
一、劳动关系的“纯化”1、复杂化的中国劳动关系。
在中国,虽然称劳动法保护劳动关系,实际上严格而言,劳动法真正保护的是劳动法律关系。
实际上,除了劳动法律关系外,在中国,提及劳动关系不得不论及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其他几个术语。
真正受劳动法全面保护的是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事实劳动关系和无效劳动关系则只获得部分保护。
同时,事实劳动关系、无效劳动关系的出现导致劳动合同法的不全面适用,而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更是难以适用。
2、取消无谓概念、纯化劳动关系。
因此,要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必须将中国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纯化”。
首先必须取缔作为大杂烩与挡箭牌的劳务关系的概念,劳务关系中有两个问题必须澄清。
一是还原纯粹的民法关系、有名合同。
劳务关系中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指的是民法上的有名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遇及此类合同,就应当还原其真实名称,而不必冠之于“劳务合同”。
二是正视劳动法的历史演进,及时调整劳动关系范围。
其次,废除事实劳动关系这个不该出现的名词。
当逐一分析事实劳动关系的种类时会发现:由于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也承认一定程度的多重劳动关系,事实劳动的绝大多数情况(一是基于无书面合同,二是基于多重劳动关系)都正式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可以还之于主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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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博弈中的中国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关系的进展及问题研究郭庆松【内容提要】应用博弈论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关系的进展及问题,有助于我们不仅从宏观、中观视角,而且从微观视角探求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关系的进展及问题,是政府、管理者与劳动者等劳动关系的涉猎三方利益博弈的直接结果。
在三方博弈中的中国劳动关系,尽管由于博弈各方利益差别和效用函数不同而选择不合作战略和斗争行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从而劳动关系博弈的“囚徒困境”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但由于博弈各方共同利益的存在及驱使,以及和谐社会对和谐劳动关系诉求的宏观社会背景和政府目标,劳动关系正和博弈局面下的“多赢”结果将是三方博弈的长期发展趋势。
要打破博弈僵局,必须由政府介入,形成三方正当博弈的格局,加大博弈中劳方的砝码,才能实现博弈利益均衡的局面,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关键词】改革开放/劳动关系/博弈/进展/问题/[中图分类号]F24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9)09-0069-09经典的博弈论认为,博弈关涉的基本概念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结果和均衡等七个方面,而属于博弈基本要素的主要有三个:局中人、战略和支付(或收益)。
所有的博弈问题都会遇到这三个要素,行动和信息是博弈的“积木”或“建筑材料”,局中人、行动和结果称为“博弈规则”,博弈分析的目的就是使用博弈规则预测均衡。
①因此,博弈的基本表述应该是,每一个局中人同时选择一个战略,所有局中人选择战略的组合决定了每个局中人的收益或结果。
劳动关系的博弈②一般是指,劳动关系的利益主体(局中人),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下,依据所掌握的博弈信息,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或收益预期,不断选择、不断修正、不断调整、不断实施自己的行动或战略,从中各自取得相应收益或结果(支付)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劳动关系博弈分析的目的,就在于运用劳动关系的博弈规则来确定劳动关系的博弈均衡(劳动关系局中人的最优战略组合),促进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效用函数的实现或预期收益的最大化,并帮助我们了解博弈中的劳动关系的进展及问题,最终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一、管理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博弈博弈中,按照博弈局中人的行为逻辑可以将博弈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博弈局中人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博弈双方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
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性,强调的是效率、公正、公平;非合作博弈强调的是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趋于无效。
③在现代博弈论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非合作博弈理论,而合作博弈问题通常只是简单提到,其原因包括:(1)非合作博弈关系比合作博弈关系更为普遍,因为合作关系通常都是有条件和暂时的;(2)非合作博弈研究可以为合作博弈理论奠定基础;(3)研究合作博弈的难度更大,更难找到一般的概念和系统方法。
④基于博弈中的经济理性人假定,博弈双方在无法准确判断对方的博弈战略条件下,各自只能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这就是不合作。
因为选择不合作,最坏的结果也能保持原有的收益不变,这种战略也是对对方不合作战略的一种最佳回应(如果选择合作,则有可能因为对方的不合作而使得自己的收益下降,这是博弈任何一方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从而,博弈的结果必然陷入所谓的“囚徒困境”(不合作,不合作)。
“囚徒困境”既是一个优势战略均衡,也是一种“纳什均衡”。
⑤当然,博弈双方也有可能选择合作战略(合作,合作),这种结果将是最理想的状态,可以达到正和博弈局面下的“双赢”。
显然,“双赢”局面的博弈能否实现要取决于几个约束条件:一是双方是否存在比较大的共同利益,若存在,实现的可能性加大;二是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大小,交易成本越小,实现的可能性越大;三是是否存在外在强制力,若存在,实现的可能性较大;四是是否存在相应的组织推动,若存在,实现的可能性较大。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博弈过程中,理想的状态是双方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实现劳动关系的合作,进行所谓的合作博弈。
但各自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未知对方采取何种战略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及相应的举措,进行所谓的非合作博弈,这也是现实中劳动关系冲突频频发生并诉诸于各种斗争手段的主要原因。
应该说,“囚徒困境”式的劳动关系冲突,对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来说最终都不是一个最好的结果,而且,考虑到劳动关系博弈的长期性、多次性和动态性,“长期势均力敌的争斗,结果只会使自己的财力智力枯竭,难以应付下一轮的竞争和创新”⑥,从长远来说,双方主体倾向于放弃短期机会行为,而更多地采取合作的博弈战略,以获取远期回报。
因此,劳动关系的合作或双方合作博弈是一种长远的发展趋势。
而就短期来说,尽管存在促成合作的各种内外部条件,包括双方存在共同利益以及有外在的强制力(政府推动)等,但由于利益差异的确实存在甚至有组织推动(如政策法规的调整等)的“变异”现象,“囚徒困境”式的劳动关系冲突短期内在所难免,这在现实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比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本意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合作,增加劳动关系博弈中的合作成分,但实施后所引发的劳动关系冲突的增加,恐怕是该法起草者和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劳动关系博弈过程中,管理者与劳动者博弈双方所采取的行动既有可能是同时的,也有可能有先后顺序;行动有先后顺序时,既有可能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也有可能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者具体选择了什么行动。
这就是说,劳动关系的博弈既有可能是“静态博弈”,也有可能是“动态博弈”。
与此同时,作为博弈局中人的管理者与劳动者各自对对方的特征、战略选择集合及支付函数有时具备完备而准确的知识,有时则不完全具备,这就涉及所谓的“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问题。
现实中的情况是,在劳动关系博弈中,由于存在多次博弈且行动有先后顺序问题,为了确保决策在任何时间节点都是最优的,决策者要随机应变,而不能墨守成规,博弈双方不得不考虑行动选择的预期调整问题;与此同时,在更多的情况下,博弈局中人对博弈的结构、规则和支付函数的知识都是不完全、不准确的。
因此,劳动关系的博弈更多的情况是“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劳动关系博弈双方的后行动者往往要依靠观察先行动者来获得对手的偏好、战略集合等博弈信息,从而形成并不断修正自己的主观判断。
但是,先行动者也清楚自己的行为具有信号传递的作用,所以可能有意识地伪装。
所以,后行动者要根据所观察到的先行动者的行动来调整自己关于对手类型的“信念”或者主观概率,并由此进一步选择自己的行动。
这就涉及所谓的“精炼贝叶斯均衡”。
“精炼贝叶斯均衡”不仅是博弈双方的一种最优战略组合,而且还反映博弈局中人的信念,因为最优战略是建立在局中人某种信念基础之上的。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与青木昌彦所提出的主观博弈论最为接近,它的前提条件最为苛刻,也较为接近现实的情形。
⑦劳动关系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及“精炼贝叶斯均衡”的实现,实际上是要建立在博弈双方的行动、观察、修正、伪装、调整等不断循环往复基础之上的。
二、加入政府后的三方利益博弈尽管对于政府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学术界存在比较大的争议,但对于政府在劳动关系运作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家并没有很大的分歧。
有学者认为,各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责任主要有推动劳动立法、三方协调、劳动争议裁决、就业服务与培训,等等。
⑧还有学者指出,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基于不同的劳动关系调整模式,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功能与地位也各有千秋;政府作为人民权利的委托者、人民意志的代表者、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责无旁贷,应该从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层面加强政府的责任。
⑨因此,对于政府一方加入的劳动关系博弈的分析,不仅有利于劳动关系博弈问题研究的深入和拓展,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主要是由中国转型时期的发展阶段和政府职能的特殊性所规定的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特殊影响地位决定的。
加入政府后的劳动关系的三方利益博弈属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类型;劳动关系的三方利益博弈的中长期效应,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介入来影响和调整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双方收益预期心理实现的。
出于简化分析的考虑,这里只构建政府与劳动者和政府与管理者两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并予以相应的分析。
首先,政府与劳动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各自行动逻辑是:政府依据自己对劳动关系基本状况和谐或紧张的判断以及其他两方局中人信息的获取,并结合自己的效用函数和收益预期的需要,进而决定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什么行动或是否出台政策及出台什么政策(假定政府行动或政策就是两种倾向:偏向劳动者和偏向管理者);劳动者则根据政府的行动或相关政策调整自己的行动战略,选择合作或不合作的手段,进而对劳动关系格局产生进一步的影响;政府又以此为依据判断劳动者对政府行动或政策的反应程度,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或政策调整战略。
博弈如此不断循环,以至无穷。
从理论上讲,在每一个信息集对应的每一个阶段上所进行的博弈,政府和劳动者在充分考虑另一方的行为选择后,都能使自己的效用函数达到最优,由此博弈双方就能够达到“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下的“精炼贝叶斯均衡”。
但实践中的政府与劳动者博弈非均衡现象十分普遍,政府与劳动者收益下降的现象时常发生,劳动者利益受损的情况此起彼伏。
政府与劳动者博弈未能达到“精炼贝叶斯均衡”,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政府只注意到了劳动关系的现实状况,未能对劳动关系的中长期走势进行正确的预期,从而所采取的行动和实施的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或不合理性,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劳动者对未来的预期心理;另一方面,劳动者也没有用心去分析政府行动或政策以修正自己的行动战略,从而不能形成关于劳动关系中长期走势的正确心理预期,也难以对局部范围劳动关系的不正常现象作出理性判断,反而容易受到管理者一方行动和战略的左右。
这也是政府与劳动者双方很难达到现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的基本原因。
其次,与政府和劳动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行动逻辑类似,政府与管理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也是从政府的劳动关系形势判断开始,结合自己的效用函数,决定自己的行动或政策,而管理者也是依据政府的行动或政策来调整自己的行动战略,政府再根据管理者的反应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或政策,如此循环往复。
不过,政府与管理者动态博弈过程中,相对于劳动者而言,管理者在信息对称性方面更有优势,对于政府行动或政策的反应和影响也要明显强于劳动者。
即便如此,政府与管理者的动态博弈同样也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精炼贝叶斯均衡”,原因也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从政府角度来说,并不总是以劳动关系的基本状况判断和劳动关系和谐作为自己行动选择或政策制定的基本依据,政府往往有阶段性的利益诉求,甚至有时会追求短期效应(如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倾向于保护企业利益),这就使得政府的行动或政策不一定能够起到修正管理者行为选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