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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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近年来,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也逐渐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这一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式。

一、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概念和意义1.1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是指对于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者,责任并不因时间的推移而消失,而是会一直被追究。

这种制度的意义在于强化了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和效力,保护了生态环境的长期利益。

1.2 这一制度使得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违法者,无处可逃,不仅要对当下的损害负责,还要对之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负责。

这样一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环境行为,提升了对环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1.3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也起到了一种震慑作用,对于潜在的违法者起到了警示和约束的作用。

这一制度对于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式2.1 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和破坏已经成为了严重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保护环境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2.2 为了实施这一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对于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

社会各界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2.3 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也需要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和协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落实。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3.1 作为一个环保工作者,我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充满期待。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会对于整个环保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2 在我看来,保护环境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xx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

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xx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

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

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县级以上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县级以上相关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产地、风景名胜和自然遗产地、城市绿地、林业、渔业、水土保持和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二)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三)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盲目决策,导致环境容量、能源消耗总量、水资源消耗总量、土地开发强度、林业资源消耗量、草原载畜量等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不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或者开发建设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的;(五)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六)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等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本地区由于主要领导成员未履职尽责,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八)对公益诉讼裁决和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九)违反产业政策,盲目引进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的;(十)因环境保护机构人力、物力、资金保障不足,导致无法正常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的;(十一)试点地区的领导干部未通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需要承担责任的;(十二)本辖区连续3年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的;(十三)不按规定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四)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国家对本地区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的;(十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终身追责,让领导不再拍脑袋决策

终身追责,让领导不再拍脑袋决策

时政关注终身追责,让领导不再拍脑袋决策杏杏8月底,武汉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提到“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意味着,领导干部以后不能乱决策和任性甩锅。

近几年来,“终身追责”屡屡被提及,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大搞形象工程,将负担留给当地群众和继任者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系统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纷纷在责任追究上放大招,用终身追责倒逼决策科学。

从今往后,领导干部再也不能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了。

行政决策有了“硬”约束2013年是个特别的年份,这一年,5起冤假错案被平反,包括安徽的张高平、张辉案,福建的吴昌龙案,安徽的于英生案等。

平反的同时,各政法部门也开始查找原因并开展了防治冤假错案的改革。

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率先亮剑,出台了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法官、检察官、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也是在2013年,公安部印发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指出法官应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意见,规定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当终身追责全覆盖公检法系统时,查办冤假错案也在提速升级。

2013年至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各级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23起。

司法领域的终身追责广受关注,但较早思考终身追责的却是沿海的深圳市。

2012年3月,深圳发布文件,提及拟规定公务行为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责任的追究不因行为主体的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而分离。

意思是,不管领导干部是调职、离职、辞职还是退休,照样追究责任。

在国家层面,最先提出终身追责的是2014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紧接着,浙江、上海、甘肃、湖北、云南、山东、江苏等地陆续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提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字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导致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二)违反草原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在草原征用、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中,因无权审批、越权审批或者非法审批,造成草原面积缩小、资源流失的;(三)本地区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的;(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造成国家对我区实施区域、流域、行业限批的;(五)未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导致本地区新产生地下水超采区的,以及对自治区公布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不力、造成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六)因管理不到位或者不合理开发等造成林地严重流失或者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

“生态破坏终身追责”贵在执行

“生态破坏终身追责”贵在执行

“生态破坏终身追责”贵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全社会都在重视的问题,而生态破坏更是破坏了整个生态平衡,影响人们的生存和生活环境。

为了防止生态破坏的发生,维护好环境的整体和谐与稳定,对于那些利用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同时也应对其进行终身追责。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存质量和健康。

然而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城市化的加剧,生态环境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暂时的经济利益,不顾环境保护的现实,私自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垃圾,破坏植被,践踏自然,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能造成生态灾害,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防止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维护环境的整体和谐与稳定,必须有严格的监管和执法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更重要的是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终身追责。

只有让那些破坏环境的人知道他们的行为不能逃脱惩罚,才能有效地遏制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终身追责,贵在执行。

终身追责不仅是对生态破坏者的一种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补充。

通过对生态破坏行为进行终身追责,不仅可以让犯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同时,对于那些有意破坏环境的人,终身追责也起到一种威慑作用,让他们不敢随意犯法,促使他们更加自觉地维护生态环境。

在执行终身追责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和保障公民的权利。

首先,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生态环境破坏的界定和后果,建立明确的追责标准和程序。

其次,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者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再次,应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增强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终身追责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只有坚决执行终身追责制度,才能有效地遏制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保障好环境的整体和谐与稳定。

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保过

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保过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一)1.2018 年环境日我国的主题是(A.美丽中国)。

2.使用绿色产品能给消费者带来比使用传统产品所没有的效用,如( B.心理上自豪感以及由于降低对环境的负影响而得到社会认可)3. 生态系统保持( A.动态平衡状态),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适应性,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自动调节、自动控制。

4 . 我国土壤污染严重,受污染土地面积达到( 亿亩)。

5 . “生态文明要求转变传统工业化生产方式,提倡清洁生产”属于下面哪个层次(A.生产方式层次)6 . ( A.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7 . 下列关于生态农业的叙述正确的是(B.生态农业的建立不能提高各营养级间能量的传递效率)8 . 下列不属于生态农业发展阶段的是( D.有机农业)。

9 .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 B.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10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终身追究制)。

”11 . 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以协调( )而采取的各种保护行动总称。

A.人类与环境关系 B.保护人类生存环境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以上都是参考答案:D D12 . 低碳经济的本质是( A.可持续发展经济)。

13 . 完全不含人工化学合成物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素、催熟剂、家畜禽饲料添加剂的食品是下面哪种食物(A.有机食品)。

14 . 循环经济是一种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再利用的经济模式,其物质流程是(C.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

15 . ( A.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16 . 作为当代乃至我们长期追求的目标,受到全世界不同制度国家的普遍关注,成为时代潮流(A.生态文明)17 . ( D.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分类】问答正文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答记者问受免职降职处理者至少两年内不得升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对人民群众期待良好生态环境的积极回应。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多次强调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遏止对生态文明的破坏。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二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二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试题二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A负责制B追究制C终身追究制D行政责任制参考答案:C2.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以协调()而采取的各种保护行动总称。

A人类与环境关系B保护人类生存环境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D以上都是参考答案:D3.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是()。

A人与自然和谐相处B发展C改变消费模式D经济增长参考答案:A4.()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A绿色发展B全民参与C循环经济D生态和谐参考答案:B5.生物量占全球植物的90%以上的是()。

A草地B森林C海洋D沙漠参考答案:B6.建立和完善环保立法和独立执法监察体制体系建设。

加快环境保护立法、执法、监督的动态机制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环保独立执法监察体制体系建设,把人和自然关系纳入制度化、()轨道。

A民主化B规范化C法制化D有序化参考答案:C7.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低碳、节俭B自给C奢华、浪费参考答案:A8.将()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与政绩考核指标,各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决策行为、经济环境行为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听取群众意见。

A治理环境B节约资源C保护生态D保护环境参考答案:D9.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要充分运用()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A创新化B发展化C市场化D改革化参考答案:C10.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对于企事业单位要实行()。

A经济发展优先兼顾生态文明建设制度B先污染后治理制度C放宽污染排放量标准制度D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参考答案:D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09•【文号】•【施行日期】2015.08.09•【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奖惩正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17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第三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二)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三)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四)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五)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本地区发生主要领导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七)对公益诉讼裁决和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规制环保行政问责措施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访福建省纪委、监察

规制环保行政问责措施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访福建省纪委、监察

规制环保行政问责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访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驻福建省环保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钟焕棠本刊记者/陈春华 通讯员/彭素梅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立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在明确社会各方面在治理环境和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基础上,特别强化了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责任。

作为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力量,政府应该如何确保不越界履职?如何追究因政府不作为、滥作为所带来的责任?《人民法治》记者就此专访了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驻福建省环保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钟焕棠。

记者:今年年初以来,福建省环保厅为了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率先挂牌督办了第一批环境违法排污问题企业,依法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您怎么看待当前的环保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钟焕棠: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要管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今年年初以来,福建省环保厅持续加大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地方的涉重金属企业和部分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其实,自去年以来,福建省环保厅通过改革执法监督方式,执法力量前移,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直接排查、直接处罚、直接曝光,查处300多个性质恶劣、基层查处难的案件,这一做法既震慑了违法排污,也给属地政府压力,还带动基层环保执法。

当前,我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具体表现在我国环境形势严峻,大气、水、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污染严重,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加剧,生态系统功能性能退化加速,资源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就福建地区来说,虽然整体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仍较突出,依然面临着保持现有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等三大方面的压力。

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省直属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第三条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情形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二)“五水共治”“一打三整治”和美丽浙江建设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连续两年未完成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三)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四)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城市绿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海洋发展等规划的;(六)违反国家和省土地管理、城乡垃圾管理等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八)本地区发生主要领导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的;(九)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致使问题反复发生,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十)对公益诉讼裁决或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十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论需追究责任的;(十二)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官员终身追责制怎么落实

官员终身追责制怎么落实

官员终身追责制怎么落实作者:戴传利近些年来,随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片面追逐经济发展而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安全意识不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现象比较突出,中央和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官员终身追责制的相关规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决策中乱作为(严重失误)和不作为(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的责任追究条件、承担责任主体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这成为构建官员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性原则。

出台的原因错误决策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追责制度不健全。

在过分强调经济考核指标的指挥棒下,为了快出政绩,为个人职务升迁赢得更多筹码,一些地方官员过分追逐经济指标而忽视了环境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了提高效率,官员不经过正当程序而是“拍胸脯决策”过程中,很容易把官员个人利益与好恶糅合进去。

再者,由于一些官员希望在自己任期内“政绩显赫”,“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频繁出现就不足为怪了。

决策中一旦出现不同声音,官员会“拍胸脯”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出现问题以后,“拍屁股走人”往往成为回避决策失误的避风港。

个人能力低、决策信息寡、知识面窄、违反决策程序等是造成“三拍”官员的重要因素,但决策人不必对自己的决策结果负责是众多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

如果有严格的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官员就会在这种追责制的压力下努力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个人能力和知识面不够可以通过智库建设和专家参与加以弥补,决策信息不足可以通过强化调研来补充,严格遵循合法的决策程序等。

在唯GDP论考核压力下,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把经济指标搞上去,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造成了大量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有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官员任期内可以迅速显现,而有的环境与生态问题短期内难以看到,一些官员会寻求自己任期间政绩的短期效应,少数甚至会产生“治理污染等问题留给后任者去处理”的想法,而环境追责制度的虚化加剧了“升迁是第一要务”思想的泛滥。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二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二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需课《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考题及答案试题二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A负责制B追究制C终身追究制D行政责任制参考答案:C2.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以协调()而采取的各种保护行动总称。

A人类与环境关系B保护人类生存环境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D以上都是参考答案:D3.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是()。

A人与自然和谐相处B发展C改变消费模式D经济增长参考答案:A4.()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A绿色发展B全民参与C循环经济D生态和谐参考答案:B5.生物量占全球植物的90%以上的是()。

A草地B森林C海洋D沙漠参考答案:B6.建立和完善环保立法和独立执法监察体制体系建设。

加快环境保护立法、执法、监督的动态机制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环保独立执法监察体制体系建设,把人和自然关系纳入制度化、()轨道。

A民主化B规范化C法制化D有序化参考答案:C7.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低碳、节俭B自给C奢华、浪费参考答案:A8.将()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与政绩考核指标,各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决策行为、经济环境行为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听取群众意见。

A治理环境B节约资源C保护生态D保护环境参考答案:D9.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要充分运用()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A创新化B发展化C市场化D改革化参考答案:C10.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对于企事业单位要实行()。

A经济发展优先兼顾生态文明建设制度B先污染后治理制度C放宽污染排放量标准制度D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参考答案:D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

2020年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考试答案

2020年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考试答案

2020年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考试答案单选题:1.2018年,我国经济总量为()。

(3.0分)A.13.6万亿美元B.15.6万亿美元C.17.6万亿美元D.19.6万亿美元我的答案:A√答对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到(),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3.0分)A.2020年时B.2035年时C.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D.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我的答案:C√答对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以()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3.0分)A.排污分级制B.排污许可制C.排污筛选制D.排污审批制我的答案:B√答对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到(),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3.0分)A.2020年时B.2035年时C.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D.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我的答案:D√答对5.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0分)A.政府B.企业C.人民D.党我的答案:C√答对6.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

(3.0分)A.基本B.局部C.普遍D.全面我的答案:C√答对7.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到(),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0分)A.2025年B.2030年C.2035年D.2040年我的答案:C√答对8.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到(),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3.0分)A.2020年时B.2035年时C.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D.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我的答案:D√答对9.()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3.0分)A.社会建设B.经济建设C.政治建设D.生态文明建设我的答案:D√答对10.《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约有多少字?(3.0分)A.16000字B.17000字C.18000字D.19000字我的答案:C√答对多选题: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并存。

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进展分析及有关建议

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进展分析及有关建议

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进展分析及有关建议作者:谢海燕程磊磊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0年第33期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

本文有关改革进展进行了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改革重点,提出对策建议,以期能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改革进展分析按照《方案》要求,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包括五项任务,完成较好的改革任务有“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完成良好的任务有“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成一般的任务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由于改革思路调整,推进进展缓慢。

总体看来,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以更加注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态保育为主要特征的领导干部在任考核、离任审计、终身问责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地方与生态文明相关的考评指标体系多套并存,存在重复考评现象,且考评结果运用不充分、流于形式在国家出台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之前,许多地方已经先行开展了相关探索,出台了资源环境领域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在国家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出台后,一些地方又按照国家要求出台了地方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但并未对之前的考评指标体系进行整合,于是出现了好几套考评体系同时并存实行的状况。

不同考评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往往存在重复交叉,导致某些指标权重过大。

各类指标体系同时考评给地方领导干部带来额外负担,也造成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
刘丽敏;申玉兰;王红英
【期刊名称】《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17(0)5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在探索性研究阶段.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重塑正确政绩观、规范领导干部环境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角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应当从锁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的主体、细化承担责任的标准、精准限定责任承担的形式、严格责任追究的程序、完善配套的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
【总页数】3页(P24-26)
【作者】刘丽敏;申玉兰;王红英
【作者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河北石家庄 05005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河北石家庄 05005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河北石家庄 05005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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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4.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理论溯源和发展历程5.水利部: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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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知识竞赛2

学法用法知识竞赛2

1.下列哪一部门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A人民解放军各总部B各军兵种C各大军区D中央军事委员会【答案】D1.我国首次规定公众“环境权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是()C A《环境保护法》B《循环经济促进法》C《环境影响评价法》D《清洁生产促进法》【答案】C1.违反有关规定( )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党员领导干部B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C党和国家机关D离职或者退(离)休的党员领导干部【答案】C1.张三明知李四走私普石油,仍为其走私提供资金账户,掩盖资金来源。

张三的行为构成()A走私罪的共犯B掩饰隐瞒非法所得收益罪C洗钱罪D走私罪与洗钱罪数罪并罚【答案】C1.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A国家财政体制下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B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但预备费在预算中不得高于一般地区C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并须分别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答案】D1.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答案】A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机关的人员组成必须具备的突出的特点是A区域性B自治性C民族性D专业性【答案】C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每年()是我国法定的烈士纪念日A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主持会议A选举主席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答案】A2.《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A终身B终生C长期D严格【答案】A2.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A支取现金B存储现金C存取现金D外汇结算【答案】C2.关于种苗生产经营,以下哪项说法错误的是?C A林木种苗的生产地点和销售活动不受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但林木良种的终端销售地应当在品种审定的适宜生态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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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作者:刘丽敏申玉兰王红英来源:《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05期[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在探索性研究阶段。

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重塑正确政绩观、规范领导干部环境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角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应当从锁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的主体、细化承担责任的标准、精准限定责任承担的形式、严格责任追究的程序、完善配套的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适合我省省情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169(2017)05-0024-03生态环境问责制作为保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受到广泛关注。

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015年8月中央两办联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自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高层文件对生态问责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精准进行了顶层设计,特别强调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开创了生态行政问责终身制的先河。

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重大意义(一)构建完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应当包括建立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终身制的构建是整个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短板。

由于干部任期制及长期以来扭曲的政绩观,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及问责机制不完善,以及环境问题存在滞后性等,导致因政府行为而产生的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后果严重。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是承担生态环境责任的主要主体,对随意决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以增强其环境责任意识及担当意识。

(二)重塑正确政绩观的成就要件干部任期制及不尽科学的干部考核考评及任用机制,导致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唯GDP至上,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短时期经济快速增长。

同时由于环境问题暴发的滞后性及影响的长期性,使问责成为难题。

权责不对等时,权力必然被滥用。

要扭转这一局面,必须从制度上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问责机制,彻底改变唯GDP论英雄、用干部的政绩观,树立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绿水青山的政绩观。

(三)规范领导干部环境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的着力点多数生态问题产生于“拍脑门”决策。

一些领导干部在任期间,为了片面追求个人政绩,往往致生态环境于不顾,GDP上去了,绿水青山毁掉了。

所以,环境问题一定程度上是“人祸”造成的。

因此,必须从制度入手,建立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及生态责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环境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从制度上使领导干部不想也不敢以牺牲环境换GDP。

(四)制定环境责任清单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

制定环境责任清单就是要解决“权责不对等”的困局,从制度上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应负的环境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着重明确了党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三级”责任清单,成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及失职问责的重要依据。

二、国外环境责任制度述评及启示生态问责制兴起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方工业发达国家。

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国外生态问责制形成较早也相对完善。

主要体现在生态问责法律法规健全,政府生态责任规定清晰明确,生态问责制度体系完善,问责指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等方面,构筑了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问责制框架。

(一)英国环境责任制度述评及启示英国的生态问责制兴起于19世纪20年代,主要是通过制定法律,比如1821年的《烟尘禁止法》及1856年的《空气清洁法案》从制度上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20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把生态问责重点放在生态环境的预防层面,同时制定了更多的法案从法律上保证生态问责的实现,比如《自来水工业法案》《水资源法案》《污染预防法》等。

英国的生态问责机制主要包括多元的环境问责主体、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环境审计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机制。

生态问责机制的重要作用是提高政府环境责任意识及有效履职尽责意识,正是通过这样一套健全的问责机制保障了英国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但个人利益优先及较差的灵活性是其明显的短板。

在对英国环境问责制度的借鉴上我们应当扬长避短,在加强制度建设、问责主体多样化、问责机制的合理设计及公正透明的程序设计上应结合我省省情充分吸纳其合理的成分。

(二)加拿大环境责任制度述评及启示加拿大生态问责制有其鲜明的特点,主要是通过法律明确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特别是《加拿大环境保护法》,还从“在进行社会经济决策时,要把保护环境的必要性纳入考虑范围”等15个方面规定了政府的生态环境责任,这些法律为促进加拿大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拿大生态问责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环境审计、环境评价、舆论监督、公众问责、反对党问责及政府内部问责几部分组成。

加拿大生态问责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明确了十个方面的环境评价指标,在有效跟踪和监测国家及政府的环保行为和政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其明显的缺点是公众参与过度影响制度运行效率,政府内问责及环境绩效评价乏力极易产生腐败。

我省应当因地制宜地借鉴加拿大环境问责制度好的部分,比如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应的法律制度、采用多元问责主体制度、建立科学的环境问责评价指标、加强环境问责执法力度等。

(三)美国环境责任制度述评及启示在工业化及城镇化过程中美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开始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主要从加强环境保护立法、明确生态问责的对象及责任、多元的生态问责主体及问责方式、完善的环境问责体制机制及强有力的配套制度方面构建了运行高效的环境问责制度。

这项制度在保持美国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美国生态环境问责制度也存在明显缺陷,一是滞后性,其生态问责制度是在污染即成事实的情况下才开始建立的;二是三权分立制度下,立法与司法权对政府环境问责的力度有限。

由于我国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美国有极为相似之处,更应当有针对性地借鉴其好的经验,诸如重视环境问责立法、明确问责对象、加大问责力度、增强问责主体的专业性以及及时出台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等。

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构建的路径(一)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立法层级首先,应当加快国家层面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立法。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立法,仅仅是党的高层文件。

要增强这项制度的执行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法律;其次,制定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河北省情明确责任主体、问责情形、责任承担的方式、问责程序、保障机制等内容;再次,制定实施细则。

从问责启动、立案、调查、处理、保障等方面全方位进行细化规范。

(二)锁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主体的锁定是问责的关键一环。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条及第三条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

实践中,由于环境决策问题牵涉面广、责任重大,在厘清责任主体时需要区分个人环境责任和集体环境责任。

依法依规由领导干部集体讨论决定的,参与决策的领导干部均为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决策时自己反对或提出异意并记录在案的除外;如果是流于形式的集体决策,则领导为责任主体。

同时建立“环境问责追踪卡”,跟踪记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所有参与决策的重大项目及发生的环境危害,追溯环境责任终身并归入其人事档案。

(三)细化承担责任的标准环境问责必须体现公正、科学、终身追究的原则。

应当依据环境损害程度超出原环评标准的程度细化责任等次,损害程度与承担的责任成正比。

建议按以下情节细分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情节较重、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四)精准限定责任承担的形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角色不同,对环境损害程度及发挥的作用不同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主要应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为: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精准限定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助于在实践操作中严格做到权责一致,罪责相当。

(五)严格责任追究的程序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是实体公正的生命形式。

针对环境问责启动难、实施难的问题,必须明确追责的启动及实施程序。

问责应当由环保部门下属的独立第三方区域督察中心启动。

在发现有应当问责的情形时,必须依照法定的职责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行政决定,同时对应当承担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程序的目的在于,各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零容忍”无期限问责。

(六)完善配套保障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是一项探索性的新机制。

需要从理论及实践层面进行开拓性研究摸索,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完善。

而建立操作性强的配套保障制度是推进这一机制的必然要件。

主要应当从把环境健康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指标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环境考核周期与发展规划周期的一致性及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入手。

参考文献:[1]司林波,刘小青.加拿大生态问责制述评[J].重庆社科学,2015,(9).[2]付华辉.环境问责“离任审计”和“终身追究”如何落地[J].海南人大,2014,(5).[3]李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N].中国环境报,2014-02-10.[4]孙佑海.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的实现路径[J].环境保护,2014,(7).责任编辑: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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