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县区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南府办〔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南府办〔2015〕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2014年,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息工作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关注社情民意,及时组织报送大量信息,为各级政府领导科学决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实现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稳中有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06〕9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财政局等43个先进单位,覃美芳等48名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通报。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争取更大的进步。
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息工作者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报送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名单一、先进单位(43个)一等奖(5个)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宾阳县政府市信访局市公安局二等奖(12个)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南宁调查队市工信委市国安局武鸣县政府上林县政府市住房局市环保局马山县政府三等奖(15个)市交通运输局横县政府市文新广电局良庆区政府市重点办隆安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青秀区政府市卫计委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东盟经开区管委会市农委西乡塘区政府进步奖(11个)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南宁供电局市规划局市司法局市政采中心市社科院市旅发委市轨道交通集团市交通投资集团市产业投资集团二、优秀信息员(48名)覃美芳市财政局郭璇市财政局农维锋市信访局梁夏市信访局谢琛琳市公安局黄晟市公安局李雪松宾阳县政府郑赞宾阳县政府夏秋峥市发展改革委邱林敏市发展改革委梁力行市统计局孙炳清市地税局农健市人社局虞江军市国税局唐俊南宁调查队李维祥市工信委钟雅婧市国安局甘敬伦武鸣县政府蓝家年上林县政府班兴宇市住房局刘茜市环保局蓝罗颖马山县政府杨启福市交通运输局柳建横县政府阳婧市文新广电局周智富良庆区政府梁善锋市重点办林明初隆安县政府马晓东市国土资源局闫慧市科技局邹楚荣青秀区政府甘洪流市卫计委宁怀庆市教育局覃鹏霏高新区管委会蓝必祠东盟经开区管委会梁克非市农委陈宗金西乡塘区政府陆兆强市粮食局张鲁市工商局赵文才南宁供电局庞育秧市规划局李文璐市司法局张祖安市政采中心周娟市社科院周思伶市旅发委黄莹市轨道交通集团吴霜市交通投资集团杨秋月市产业投资集团。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4•【字号】南府办[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0〕3号),设立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市物价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1.将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指令性和指导性工业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及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的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市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南府发[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南府发〔2008〕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学校:为建设一支适应21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我市在“十一五”时期,继续实施南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06〕61号)要求,经基层单位推荐,南宁市“十一五”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徐华等7位同志为“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陈泽红等197位同志为学科带头人、韦耀波等1669位同志为教学骨干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中小学教师努力实践、积极进取,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同时希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他们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实践创新,为培养更多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人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名单2.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学科带头人名单3.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学骨干名单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附件1: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坛明星名单(7人)徐华数学南宁市第二中学彭俊姣语文南宁市第二中学李晓翎政治南宁市第三中学赵宁历史南宁市第十三中学展秀婷小学数学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张旭慧英语南宁市第十八中学张永红小学语文南宁市园湖路小学附件3:南宁市“十一五”时期2008年教学骨干名单(1669人)九、经济技术开发区(1人)马英梅。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南府发[2004]7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2.04【实施日期】2004.02.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4〕7号 2004年2月4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网络及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本市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会同市计划、财政部门制定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含有线/无线数字网、语音网、电视网、混合集成化通讯网络等以及相关的楼宇/园区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信息应用系统(含网站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呼叫中心系统、智能收费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控制系统、MRP/ERP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含信息数据库、电子文档库等)类建设项目,包括各种后台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电脑终端、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工具软件等的整体采购安装项目。
第四条财政安排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含财政投入、补助、贴。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宁市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建设及内网办公平台应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宁市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建设及内网办公平台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南府办[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宁市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建设及内网办公平台应用的通知(南府办〔2011〕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南宁”的决定》(南发〔2002〕11号),为推进南宁市信息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南宁市电子政务局域内网(以下简称局域内网)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办公平台(以下简称内网办公平台)应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单位电子政务局域内网,应用内网办公平台,是开展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局域内网建设和内网办公平台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建设单位电子政务局域内网。
各接入电子政务内网单位于2011年4月8日前将本单位局域内网建设方案报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审核,力争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局域内网建设。
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三、做好内网办公平台应用工作。
各接入电子政务内网单位必须安排专人专机做好电子公文收发工作。
自2011年4月1日起,各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单位在报送纸质公文同时,必需通过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电子公文。
同时,对各单位电子公文接收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如不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交换工作、停发部分单位纸质公文的通知》(南府办函〔2008〕22号)要求按时接收公文,导致政令上传下达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及严重后果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南办发[2014]124号【发布部门】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1.06【实施日期】2014.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4〕124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6日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3〕16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南发〔2012〕3号)提出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南宁市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社会、服务居民、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体制创新为核心,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为突破口,不断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成文明和谐的新社区,为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底,以创建社区“四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为载体,全市社区规模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政府与社区的职能进一步理清,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凸显;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得到加强,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福利待遇更加规范合理;社区服务场所和设施更加完备,服务社区居民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探索社区信息化建设,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05〕6号)精神,现就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具体方案按照国函〔2004〕79号批复和桂政发〔2005〕6号通知,南宁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具体方案是:1、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
2、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
将兴宁区安宁街道划入新设立的西乡塘区管辖。
调整后兴宁区辖三塘、四塘、五塘、昆仑4个镇,朝阳、民生2个街道,总面积约751平方公里,总人口27.3万人。
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
3、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
调整后青秀区辖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津头1个乡、建政、新竹、中山、南湖4个街道,总面积约872平方公里,总人口52.5万人。
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
4、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原永新区江西镇(除老口、兴贤2个村外)划归江南区管辖。
调整后江南区辖那洪、沙井、江西、吴圩、苏圩、延安6个镇,福建、江南2个街道,总面积1154平方公里,总人口40.2万人。
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
5、将原城北区和永新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南府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南府发〔2008〕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08年,我市教育系统认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我市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勤恳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经市教育局和人事局组织基层单位评选,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曾梅娟等210位同志南宁市优秀教师、农光学等41位同志南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获得表彰的同志学习,爱岗敬业,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为建设和谐南宁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名单2.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附件1: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师名单曾梅娟南宁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唐春荣南宁市第一中学姚树华南宁市第三中学植春艳南宁市第四中学覃嘉英南宁市第五中学梁红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钟丽南宁市第九中学农家宁南宁市第十中学刘燕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阮继煊南宁外国语学校凌飞南宁市第十三中学蒋幸华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宁金科南宁市第十五中学韦仕喜南宁沛鸿民族中学谭喻南宁市第十九中学韦海雄南宁市第二十中学屈诗书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马琳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覃慧群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邓慧珍南宁市第三十五中学梁以荣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黄子清南宁市盲聋哑学校农大明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赵娟南宁市新民中学韦继生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李维屏南宁市英华学校柒丽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林红南宁市二轻技工学校龙大琼南宁市朝阳小学李能南宁市苏州路学校刘慧玲南宁市华强路小学韦志芬南宁市药科学校附属小学黄启教南宁市兴宁区五塘中学黄佳宇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子弟学校廖哲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陆秀亮南宁市燕子岭小学韦维南宁市第十八中学方锦慧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莫涛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中学陈文英南宁市新阳西路学校雷艳红南宁市衡阳路小学黎达琳南宁市新阳路小学吴芸南宁市秀灵小学甘玉林南宁市西乡塘区富庶第一一小潘金雪南宁市新阳中路学校许梅萍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那龙小学凌翠兰南宁市西乡塘区兴贤小学陈燕妮南宁市壮志路小学李丽丽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中心小学李峙维南宁市锦华小学张津南宁市友衡学校黄以轮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中学包莉广西民族大学附属小学冯佩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吴俊宏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研究室李德南宁市园湖路小学黄凌南宁市东葛路小学黄婧薇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刘志南宁市共和路南段小学陈莉丽南宁市中山路北段小学李姗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救小学廖鲜艳南宁市第十七中学潘光科南宁市青秀区长塘中学梁小文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中学黎红南宁市第五幼儿园梁金培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教研室陈俊颖南宁市逸夫小学彭建日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教研室刘荣锋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中心学校黄平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中心学校何元坤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中心学校冯冰南宁市平西小学刘英南宁市江南路小学张尼南宁市江南区亭子小学黄艳萍南宁市福建路小学韦达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覃自令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潘敏媛南宁市五一路学校陈卫真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玉魁南宁市邕宁区民族中学黄贤英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朝阳初级中学黄娟艳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第二初级中学黄泽波南宁市邕宁区百济乡中心学校黄秋中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罗马小学农有莲南宁市邕宁区城关镇第二小学韦娇雪南宁市邕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杜艳妮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四小学吴冰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中心学校卢福仁南宁市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韦英环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初级中学农德友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中心学校黄引肖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中心学校黄永升南宁市良庆区那马初级中学陈婵贞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容金花南宁市良庆区良庆中学苏增林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小学黄秀嫦南宁市江南区罗村小学邓均恒武鸣县武鸣高级中学潘晓东武鸣县锣圩高级中学卓仕宽武鸣县府城高级中学韦佰敏武鸣县罗波高级中学韦凤清武鸣县职业技术学校唐淑丽武鸣县教师进修学校陆贤武鸣县实验学校潘桂宁武鸣县民族中学邓培贞武鸣县城厢镇中心学校黄建明武鸣县太平镇中心学校赵洁武鸣县双桥镇中心学校陈周武鸣县宁武镇中心学校潘玉艳武鸣县锣圩镇中心学校韦其麟武鸣县灵马镇第二初级中学潘小红武鸣县仙湖镇那溪小学李色秀武鸣县府城镇府城小学黄明进武鸣县陆斡镇中心学校孙卫民武鸣县两江镇中心学校韦金小武鸣县马头镇中心学校蒙进英武鸣县罗波镇中心学校王海青武鸣县实验学校黄振森横县中学覃世暖横县第二高级中学覃娟花横县校椅完全中学韦宏珍横县百合完全中学陆居强横县板路完全中学蔡卫军横县职业教育中心甘邦敏横县六景镇民族初级中学刘朝娟横县民族中学覃珲琳横县横州镇第二初级中学宁海梅横县南乡镇第三初级中学陈济斌横县峦城镇中心学校陈琳横县石塘镇第二初级中学王秀芳横县陶圩镇中心学校李炳德横县校椅镇第一初级中学江建柳横县特殊教育学校黎源横县横州镇中心学校卢燕横县横州镇柳明小学叶佩珍横县马山乡中心学校苏霜横县百合镇中心学校陈金环横县那阳镇中心学校蒋芝敬横县南乡镇中心学校冯晓横县平马镇长安小学陈小红横县平朗乡中心学校韦金祥横县六景镇中心学校谢桂华横县陶圩镇中心学校苏金丽横县马岭镇良和小学罗燕萍横县镇龙乡中心学校陆植文宾阳县教育局教研室黎锦勇宾阳中学刘明善宾阳高级中学施如俭宾阳县新桥中学谢丽红宾阳县高田中学黄文韬宾阳县民族中学谢吉忠宾阳县大桥中学农银生宾阳县武陵镇初级中学钱海燕宾阳县露圩初级中学杨家芬宾阳县黎塘镇第二初级中学陆小翠宾阳县陈平乡中心学校磨相珍宾阳县思陇镇中心学校吴燕英宾阳县新桥镇中心学校江学松宾阳县新圩镇中心学校韦丽茗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学校韦中娇宾阳县大桥镇中心学校磨献珍宾阳县中华镇中心学校韦卫芳宾阳县露圩镇中心学校李海红宾阳县王灵镇中心学校黄玉萍宾阳县和吉镇中心学校阮芳善宾阳县洋桥镇中心学校王雄章宾阳县武陵县中心学校杨玉芳宾阳县古辣镇中心学校黄莲珍宾阳县宾阳芦圩完全小学卢俏妮宾阳县甘棠镇中心学校李韦清宾阳县芦圩镇中心学校曹清宾阳县黎塘镇中心学校谢文彩隆安县第一小学蒙远海隆安县都结乡初级中学陆盈隆安县第一中学罗喜善隆安县乔建镇中心小学陆璐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小学宋伟平隆安县第二中学苏秀群隆安县丁当镇中心小学黄业耀隆安县第二小学马生安隆安县第三中学林波隆安县民族中学罗荣飞马山县百龙滩初中韦诚马山县周鹿镇武平小学李月练马山县州圩初级中学韦玉叶马山县乔利乡中心小学张新香马山县片联初中苏宁马山县林圩镇第一初级中学韦俊欢马山县里当初中熊伟马山县金钗镇金钗初中韦克霜马山县加方初级中学蓝春萍马山县古寨民族初级中学蓝燕马山县古零镇中心学校李高庆马山县永州镇中心学校覃忠亮马山县马山中学潘柳宁马山县白山镇城西小学罗春礼上林县中学樊如康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韦燕上林县大丰镇尖岭初级中学温联三上林县明亮镇第三初级中学覃雄军上林县三里镇万寿初级中学覃寒冰上林县乔贤镇第一初级中学覃月金上林县镇圩瑶族初中黄桂香上林县大丰镇中心学校蒙善利上林县明亮镇中心学校李婵娟上林县澄泰乡中心学校韦琳上林县塘红乡中心学校吴胜和上林县木山乡中心学校蒙继帅上林县西燕镇中心学校韦小红上林县直机关幼儿园附件2:2008年南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农光学南宁市第二中学罗民昌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樊芸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廖明江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李璐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王春梅南宁市教育局庞绯广西大学附属小学王鑫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韦小延南宁市技工学校唐宜南南宁市一轻技工学校卢联军南宁市安宁小学唐秋生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农建华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教研室蒙艳华南宁市中尧路小学王瑾南宁市滨湖路小学梁建华南宁市民乐路小学岑常军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黄文忠南宁市邕宁区百济中学廖思湖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新乐小学彭华福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苏朝盛南宁市阳光新城学校潘武益南宁市华侨投资区中心小学陆国荣武鸣县教育局陆大有武鸣县甘圩镇中心学校黄惠信武鸣县城东镇中心学校黄希威武鸣县武鸣中学李宁横县教育局陆泽恒横县陶圩完全中学谢君喜横县云表镇第一初级中学张晓萍横县峦城镇中心学校陈永波横县马山乡六壮村委小学施灿章宾阳县教育局柒展明宾阳县开智学校周悦华宾阳县光华中学何家荣宾阳县和吉中学游丽燕宾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刘虎隆安县隆安中学方钟科隆安县教育局磨礼明马山县周鹿镇中心学校覃世元上林县教育局苏复卢上林县白圩中学。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的通知-南府办函[2008]133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的通知(南府办函〔2008〕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的通知》(桂政办函〔200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在公文办理过程中规范使用政府机构的全称简称,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南宁市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一、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一)工作部门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1)设在机构①南宁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市调处办)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②南宁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开发区办)(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市信用办)③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④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小组领导办公室(市效能办)⑤南宁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南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挂牌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办)(3)市政府驻外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北京联络处)2.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1)设在机构①南宁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建设(市基建项目办)项目办公室②南宁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西部办)③南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经济动员办公室(2)挂牌机构南宁市物价局(市物价局)3.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市经委)(1)挂牌机构南宁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2)设在机构南宁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改造(市技改项目办)项目办公室4.南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1)设在机构南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语委办)5.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1)挂牌机构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6.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委)7.南宁市监察局(市监察局)8.南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9.南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1)设在机构①南宁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办)②南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老龄办)10.南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11.南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12.南宁市人事局(市人事局)13.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1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15.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市建委)(1)设在机构①南宁市旧区改建办公室(市旧改办)②南宁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市重点工程办)16.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市规划局)17.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管指挥中心)(1)挂牌机构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8.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市房产局)19.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市园林局)(1)设在机构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首府绿委办)20.南宁市交通局(市交通局)(1)设在机构南宁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交战办)21.南宁市水利局(市水利局)(1)设在机构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办)22.南宁市农业局(市农业局)23.南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1)挂牌机构南宁市口岸办公室(市口岸办)24.南宁市文化局(市文化局)25.南宁市卫生局(市卫生局)(1)设在机构南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卫办)26.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计生委)27.南宁市审计局(市审计局)28.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29.南宁市广播电视局(市广电局)30.南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31.南宁市统计局(市统计局)32.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市新闻出版局)(1)挂牌机构南宁市版权局(市版权局)33.南宁市林业局(市林业局)(1)设在机构南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防火办)34.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1)挂牌机构①南宁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市煤监局)②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办)35.南宁市旅游局(市旅游局)36.南宁市粮食局(市粮食局)37.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产畜牧局)38.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市外办)39.南宁市侨务办公室(市侨办)40.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市法制办)41.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信访局)(二)直属特设机构1.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三)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2.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3.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信息办)(四)派出机构1.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管委会)3.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青秀山管委会)4.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华侨区管委会)5.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二、市政府直属和管理事业单位1.南宁市招商促进局(市招商局)2.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市农机化管理中心)(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市农机局)3.南宁市地震局(市地震局)4.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应急联动中心)5.南宁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管理局)6.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公积金中心)7.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8.南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市二轻工业联社)9.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市社科院)10.南宁广东商业街香港商业街澳门商业街(三街一区办)中国-东盟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11.南宁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昆仑关管委会)(南宁昆仑关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1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1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市政采中心)14.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大明山管委会)(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明山管理局)15.南宁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市企业上市办)16.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市城管监督中心)三、其它单位:1.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市供销社)2.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首府南宁房改办)3.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办)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全称简称对照表的通知(略)——结束——。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9•【字号】南府办[2005]160号•【施行日期】2005.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办[2005]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保证我市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条南宁市电子政务网属于非涉密的政务外网,各联网单位不得将涉密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接入本网,不得在市电子政务网上传输、处理或存储涉密信息。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市电子政务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市电子政务网查阅、复制、制造和传播非法信息。
第五条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市保密局、市公安局组成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策略和工作规范;建立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督促联网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监管;市国家安全局、市保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南府办[2004]137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07.21【实施日期】2004.07.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04]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发〔2004〕31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04〕32号),保留市经济委员会,为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和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1、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将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职责划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将管理全市口岸工作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4、将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的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5、将工业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改造投资、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等职责划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将市交通指挥部办公室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的职责划归市交通局。
(二)划入的职责1、原在市农业局挂牌的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职责。
2、市商业贸易局原承担的个体私营经济综合协调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1、参与指导和协调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的职责。
2、指导、协调南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工作的职责。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南府办[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11〕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黄方方市长副组长:周家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志勇副市长成员:黄善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菊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异助市商务局局长农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永久市旅游局局长陆俏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谦市物价局副局长杨捷市教育局副局长施居府市科技局副局长王仁金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刘小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小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甘向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何本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晓阳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桂文志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丁伟市卫生局副局长唐志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陶琳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王鼎三市体育局调研员张彬市统计局副局长江国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锋市北部湾办副主任刘坤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韦学源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李益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善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项目会商联批制度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桂政办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桂政办发〔2010〕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09年,全区政府系统各级信息部门和广大信息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总要求,密切跟踪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突出反映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情况,为自治区领导同志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为不断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63号)精神,结合2009年度采用信息情况,决定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79个先进单位,梁敏华等8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不断取得新进步。
2010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较为复杂的一年。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信息部门和广大信息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经验,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报送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2009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79个一等奖15个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宁海关办公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综合处二等奖27个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合作交流处三等奖37个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陆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办公室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综合处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合作交流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合作交流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合作交流处二、先进个人83名一等奖25名梁敏华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秦卫红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莹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蒋迎春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政棠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自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唐少云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赵平彪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建伟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清华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姚月府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徐瑞晗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盛光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陆新龙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国文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赖玉斌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曾九龄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冬影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莫先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杨永杰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莫恩鸿南宁海关办公室蒋宏杰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综合处胡文玲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李欣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吴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二等奖26名魏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陈贤雄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何春燕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叶丽灵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陆民静扶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海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张艳艳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谭韦力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秀英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蒋丽芳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宏俊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惠波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柱栋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谢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王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办公室韦学敏自治区统计局综合处蒋卫民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宋科宇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叶志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卢贵基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王龙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黄启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贺亮军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李南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吕圣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综合处谭红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合作交流处三等奖32名韦志培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梁玉琴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胡小彪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赵德文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邓静能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陈再文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宋彩明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龚燕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潘承途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邓智鹏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冯海强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庞采哲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赵雪丽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周宁宁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吴祖柏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郑西仑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莫仁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晓甜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韦万春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丘远锋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王永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陆峰南宁海关办公室梁维平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罗才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廖小凤自治区水利厅宣传中心黄上强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王韫熙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李美辉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蒙兆慧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办公室黄鹰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合作交流处刘新天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合作交流处韦雪丽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合作交流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19•【字号】南府办[2004]133号•【施行日期】200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04]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发〔2004〕31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04〕32号),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产业统计及信息发布。
3、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批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管理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信息化建设的资金。
4、指导、审核各部门、各县区、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1•【字号】南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08〕102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9月21日南宁市网上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网上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网上信访事项,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本市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立的信访网站,向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信访处理机关依法在互联网上进行受理、答复、督办、归档等信访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网上信访办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第四条网上信访事项实行信访工作机构统一受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部门具体办理和回复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信访人提交信访事项,应注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第六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事实清楚、请求明确,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
第七条信访工作机构对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网上信访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网上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信访人主体不明,无法核实的;(二)信访请求不明确或无实质内容的;(三)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或已作信访终结处理的;(四)不以信访为目的、使用谩骂等带有恶意性语言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1.04•【字号】南府办〔2014〕92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1月4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南发〔2014〕12号),设立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南宁市数字化建设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
1.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对由县(区)政府实施的更为有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下放县(区)政府承担。
对下放投资审批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提高效率。
对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县(区)政府的监督检查。
3.进一步修订调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政策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
完善备案制度,防止变相审批。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南府发[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南府发〔201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2010年,全市政府系统各级信息部门和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扎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为各级政府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等74个先进单位,廖中原等56名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全市各单位及政务信息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努力,扎实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名单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名单一、先进单位74个一等奖9个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兴宁区人民政府市国家安全局宾阳县人民政府武鸣县人民政府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二等奖13个市地方税务局隆安县人民政府良庆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上林县政府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青秀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三等奖24个市统计局马山县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横县人民政府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步奖28个市商务局邕宁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南宁供电局南宁日报社市园林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科学技术局威宁公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市规划管理局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地震局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市社会科学院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法制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二、优秀信息员56名一等奖3名廖中原市公安局李云华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许乃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等奖15名宋冬冬市公安局孙炳清市地方税务局廖世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梁厦市信访局覃俚娌市国家安全局张秀慈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胡艳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怀庆市教育局韦燕燕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蒋丽芳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腊梅市信访局赵晓程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健市交通运输局邹楚荣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王佳林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三等奖38名陆建德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庞照市财政局虞江军市国家税务局覃小勤市信访局申广富市民政局杜勇市农业局杨柳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克宁市统计局刘茜市环境保护局吴希玉市城市管理局欧阳钢桥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谈淑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卢明发市水利局刘雁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冯梅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郭李宏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邱丽萍市审计局易方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陈颖市物价局谢国亮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陆兆强市粮食局马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夏秋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岑延满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韦丽娟市林业局黄凤权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寇有庚南宁供电局秦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黎彦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罗春玉威宁公司农荣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韦小柳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志炜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周芹市司法局王凤岭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邓丽芬沛宁公司李坚南宁百货大楼公司。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档案【发文字号】南府办[2008]9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1.21【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0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南宁市电子文件中心系统已开通运行,为加快全市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规范电子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保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南宁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称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专业档案馆、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本规定所称的归档电子文件是指具有参考和凭证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四条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应当遵循电子文件形成特点和规律,维护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便于电子文件的科学保管和长期有效利用。
第五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南府办[2011]278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南府办〔2011〕2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任:周红波市长副主任:吴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石文怀副市长眭国华副市长肖志钢副市长廖洪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魏凤君副市长杨民副市长唐轶昂副市长刘志烈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黄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展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主任夏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余仲远市监察局局长何青青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晓鸣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筱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远杰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农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世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施日全市教育局局长覃永武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义市公安局副局长苏绍荣市民政局局长蓝树源市司法局局长李宁市财政局局长张自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谭玫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建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郭维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封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杨玉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冯炳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梁展市园林管理局局长李耕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叶盛市水利局局长唐波文市农业局局长陈咸华市林业局局长周异助市商务局局长蒙文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汤晓斌市卫生局局长彭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边作新市审计局局长魏永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梁桦中市体育局局长黄南方市统计局局长黄永久市旅游局局长李伟时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范卫东市法制办公室主任邱全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胡书文市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主任傅隆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石成涛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国付市地震局局长梁繁峰南宁日报社社长李浓光市总工会副主席邓娟娟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书记罗燕市邮政局局长陈承林南宁供电局局长覃敏良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苏用能市气象局局长李永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善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宋国锋南宁海事局局长宋日正武鸣县县长唐小若横县县长张先进宾阳县县长孙志强上林县县长杨敏马山县县长陈竑隆安县县长高虹兴宁区区长甘诚江南区区长钱健青秀区区长廖伟福西乡塘区区长蓝建东邕宁区区长黄奕信良庆区区长李晓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韦志鹏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胡志崇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伟进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海南宁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罗世敏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邀请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南宁铁路局安全监察室主任担任委员会成员。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赵波等同志记功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赵波等同志记功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4•【字号】南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赵波等同志记功的决定(南发〔2010〕7号2010年2月24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1999年至2008年,我市已成功举办了十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
在历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筹备、策划、组织协调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树立榜样,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赵波等1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予刘莉玲等1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创新,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附件:记功人员名单一、记二等功人员名单(18人)赵波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肖莺子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卫自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秋明市政协副主席封家骧市人民政府顾问廖洪涛市公安局局长方仲市委副秘书长、市大型活动办公室主任禹延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晓玲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汤晓斌市卫生局局长杨义淮市公安局调研员陈志高市公安局调研员鲁利市文联主席黄任沛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李振球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梅菊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兰铁民南宁国际会展公司董事长莫义明市建筑管理处质量监督站副站长二、记三等功人员名单(13人)刘莉玲原市委副秘书长、市大型活动办公室主任、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晶波原青秀区区长秦赣江市财政局调研员黄菊如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黄南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毅市投资促进局调研员曾积敏市大型活动办公室副主任苏其富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树章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义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梁文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石建中市地震局副局长欧旭南宁国际会展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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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南府办[2009]105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6
【实施日期】2009.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先进
个人的通知
(南府办〔2009〕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动力,以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为契机,以建设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为目标,大力推进了全市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快了“数字南宁”建设进程。
全市的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
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城市通信保障与信息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科学评比、公正透明、统一规范。
二、评先的种类和名额
(一)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县(区)6个
(二)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22个
(三)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165名
三、评比办法
(一)2008年度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先进县(区)评比办法
1.评比对象
六县六城区。
2.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对本县区的信息化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按《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本级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进行管理。
(2)按《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规定》的要求,对本县区政务网络进行建设与管理,重视本县区网络安全工作,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无威胁政务网安全的事故发生。
(3)按照《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及内容保障实施方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