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机构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设备仪器及仪表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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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

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2018年4月27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2011年10月颁布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为什么修订《暂行办法》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矿井瓦斯地区差异性较大,国家要求煤矿实行瓦斯分级管理,矿井根据瓦斯等级进行相应管理和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划分瓦斯等级的依据,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瓦斯防治效果。

国家高度重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2011年10月颁布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有力地促进、强化、规范了我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但是,原《暂行办法》实施6年多来,随着我国煤炭科技的进步,随着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近几年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煤矿安全法规规章标准,特别是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于2016年10月实施,原《暂行办法》在鉴定方法、鉴定指标、判定规则、鉴定管理、鉴定人员以及鉴定工作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急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7年组织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题调研,重点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同时着手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直至2018年4月完成了修订任务。

二、修订的原则本次修订坚持“衔接法规、细化完善、规范行为、强化管理”的原则,重点对鉴定管理、鉴定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与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部门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一致,进一步规范了鉴定矿井、鉴定单位(机构)在鉴定工作中的行为。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为单位。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程序、组织与核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发改运行〔2004〕25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执行。

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矿井通风能力后,要将结果抄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30日内核定完成:(一)通风系统发生变化;(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三)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四)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五)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

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监察、组织指导全国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从事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2篇)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2篇)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1、各矿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分别在____月____日、____日、____日分三班进行,测定地点应在测风站或巷道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内进行。

3、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所用仪器、仪表必须经校正合格,测定方法和测定次数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的条件下进行。

按每一自然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分别测定计算相对瓦斯涌出量。

5、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测定时必须同时测定相应地点的抽放瓦斯量,矿井瓦斯等级必须包括抽放量在内。

6、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必须按集团公司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并在____月上旬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2)是指根据矿井内瓦斯的含量和性质,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的瓦斯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防范措施。

这是为了确保矿井在生产过程中瓦斯爆炸事故的防范和控制,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而建立的制度。

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中,常用的瓦斯等级有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等级。

瓦斯等级的划分依据是矿井瓦斯的含量和性质。

一般情况下,瓦斯等级越高,矿井内的瓦斯含量越高,矿井的危险性越大。

根据瓦斯等级,矿井需要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防范措施。

例如,在一级瓦斯井下的矿井中,需要进行特别严格的瓦斯抽放、检测和通风工作,确保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而在四级瓦斯井下的矿井中,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使用加水封堵法来控制瓦斯的释放。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瓦斯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上报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上报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上报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9.26•【文号】煤安监技装[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上报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08〕2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煤矿瓦斯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规定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

为做好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审核、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瓦斯等级鉴定审核工作1.确保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不留死角。

要督促各种类型的矿井及时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所有正常生产的矿井必须按规定选择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进行鉴定;正在建设的矿井要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要求及时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停产整顿矿井和资源整合的矿井要在按规定程序复产验收后3个月内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和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邻的矿井要及时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

2.认真组织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审核。

一是严格瓦斯等级鉴定单位鉴定能力审核。

自行组织鉴定的煤矿企业应当具有专门通风管理机构、专职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备齐全的仪器、仪表、设备;委托开展鉴定的中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足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监测仪器、仪表、设备。

二是加强对鉴定工作质量和程序审核。

鉴定单位要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200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和有关程序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特别要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07〕34号)的要求,严格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1:编号:云南省市县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鉴定单位鉴定日期—1—附件—2 —云南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名称(公章):矿长(签字):矿井技术负责人(签字):鉴定机构(公章):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字):鉴定现场负责人(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矿井基本情况简述(一)矿井概况(二)矿井生产建设情况(三)矿井开拓方式及采煤方法(四)矿井通风方式及主要通风机情况(五)矿井自然灾害(六)矿井前两年瓦斯等级鉴定和审批情况二、鉴定组织机构(一)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格(二)鉴定机构负责人名单三、鉴定方法(一)鉴定范围和测点布置(二)鉴定时间(三)鉴定仪器仪表(四)测定内容(五)测定次数(六)风速测定方法四、鉴定时生产情况(一)鉴定月、日生产情况(二)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五、参数计算(一)风量计算(二)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计算(三)瓦斯(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计算(四)鉴定月平均日产煤量计算六、建设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七、多回风井瓦斯等级鉴定八、鉴定结果九、鉴定结果分析十、措施建议十一、附图、表十二、附件—3—鉴定报告编制提纲一、矿井基本情况简述1. 矿井概况:①矿井位置:行政区划(属××县××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度,北纬××度)。

②交通运输情况:矿区交通运输条件,与主要公路(县、省、国道)、铁路、城镇距离。

③采矿许可证许可的开采范围、拐点坐标、面积。

④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成煤时期、煤系地层、含煤层数、可采层数、煤种)。

2. 矿井生产、建设情况①矿井沿革(始建时间、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

②企业性质(个体私营、集体、股份制、国有煤矿)。

3. 矿井开拓及采煤方法①矿井开拓方式:开拓方式、井口位置、水平划分、采区划分。

②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个数、采煤工艺、支护材料及顶板管理方式。

③掘进方式:掘进工作面个数、巷道断面、支护情况。

瓦斯等级鉴定暂行规定

瓦斯等级鉴定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煤矿瓦斯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四日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煤矿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井工开采的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相关法规草案、规章、标准。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条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定批准;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汇总情况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和认定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自然井为单位,有多个自然井的煤矿应当按照自然井分别鉴定。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二)高瓦斯矿井;(三)瓦斯矿井。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2018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井工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鉴定机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年度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并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为单位。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一)低瓦斯矿井;(二)高瓦斯矿井;(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第八条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二)经鉴定或者认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第九条非突出矿井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高瓦斯矿井,否则为低瓦斯矿井:(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第十条低瓦斯矿井每2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

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

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瓦斯等级鉴定基本规定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总体要求矿负责制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瓦斯等级鉴定的人员组织、仪器仪表预备、井下现场预备和数所据测定工作。

对于一矿二井或一矿多井的,按井下通风系统是否连通划瓦斯等级鉴定区域。

若井下相通,按一个矿井进行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若井下不通,则按自然井分别进行鉴定。

集团公司负责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组织、检查工作的开展状况,结果的初审,并形成看法上报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原则(一)每年必需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三)每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时间应选择在7~9月份。

(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必需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各取一天(间隔十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五)定级点的确定以"矿井'测点的上、中、下三旬中瓦斯相对涌出量和肯定涌出量的最大值为定级点。

(六)矿井瓦斯等级的确定:按《煤矿平安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执行。

(七)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矿井的一个采区、煤层或工作面的产量不低于该区域方案产量的60%,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的采区或采煤工作面,该区域为高瓦斯区。

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仪器仪表要求(一)精密数位气压计:测量范围83.6~114kpa,最小分度值10 kpa 。

(二)通风干湿温度计:测量范围-25~+50℃,最小分度值0.2℃。

(三)低速风表:测量范围0.15~5m/s。

(四)中速风表:测量范围0.4~10m/s。

(五)高速风表:测量范围0.8~25m/s。

(六)秒表:最小分度值1s。

(七)钢卷尺:测量范围0~5m,最小分度值1.00mm。

(八)光学瓦斯检定器:最小分度值0.02%。

(九)便携式数字瓦斯检定仪,最小分度值0.01%。

(十)其它法定计睛器具。

以上计量器具应通过检定,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四、瓦斯等级鉴定前的预备工作(一)依据矿井生产和气候的变化规律,确定瓦斯鉴定月份和鉴定日期。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附录E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参考格式E1 封面格式:
E2 封一格式:
E3 鉴定人员表格式:
矿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人员表
E4 报告内容格式:
1.矿井基本情况
注:篇幅不够可续页
2.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基础数据表
说明:1.月产量是指测定区域的月总产量;2.根据需要可增加续表。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
注:可加续表。

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点布置情况
注:通风系统复杂时可加页
5.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6.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
7.矿井火灾及煤层最短发火期、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
8.煤与瓦斯突出、瓦斯喷出情况
9.鉴定月生产状况及鉴定结果简要分析
10.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表。

瓦斯等级鉴定汇报材料

瓦斯等级鉴定汇报材料

瓦斯等级鉴定汇报材料瓦斯等级鉴定汇报材料一、矿井基本情况禹州神火正德矿业有限公司是根据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在原禹州市中瑞矿业有限公司基础上重组而来。

正德公司于2010年12月通过了许昌市、禹州市、磨街乡三级政府和神火集团公司共同解封工作。

但一直没有进行组织生产。

公司位于禹州市磨街乡大涧村境内,距禹州市30Km。

井田内地势属低山丘陵地貌区,井田面积3.81km2,矿井保有资源储量321万吨,可采储量228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15Mt/a,服务年限11年。

目前布置有1个21010采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井筒形式为斜井,数目3个,主、副斜井置在工业广场内。

主井、副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抽出式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

采用隔爆局部压入式通风机。

矿井开采四2煤,四2煤层位于下二叠统下石盒子组中下部的四煤段中部,上距五2煤层70米左右,下距二1煤层170米左右,煤层倾角13--18°,层位较稳定,厚度沿走向及倾向有一定的变化,煤层平均厚度1.2m,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单体液压支柱配金属顶梁支护,全矿井正常生产时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

现矿井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压风等系统已基本形成。

据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我矿现开采的四2煤属三级不易自燃煤层,自矿井生产至今均没有自燃现象发生。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4.84m3/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94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3.94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58m3/min。

属低瓦斯矿井。

据煤炭科学院重庆分院在2004年7月份对我矿进行了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有爆炸性危险。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正常涌水量35m3/h,最大涌水量68m3/h。

二、矿井“一通三防”情况㈠、通风系统矿井为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格式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格式

报告编号: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年度)矿井名称:鉴定年度:鉴定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报告编号: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年度)矿井名称:鉴定单位(公章):鉴定单位负责人(签字):鉴定负责人(签字):鉴定审核人(签字):报告编制人(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人员表2.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基础数据表矿井名称:日期:年月行增加第四班列数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定布置情况注:通风系统复杂时可加页5.相邻矿井关系示意图注:绘制或粘贴本矿井及相邻矿井井田位置关系示意图,并标出指北针,注明矿井名称反映出相应位置关系即可注:1.气温、气压,空气湿度等气象条件按鉴定月的平均值填写;2.瓦斯来源:1)确定矿井瓦斯涌出主要来源(根据瓦斯涌出来源的实际大小确定其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空区中的哪一种);2)确定采区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来源(根据瓦斯涌出实际来源大小确定来自来自本煤层、邻近煤层、采空区中的哪一种)。

7.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注:有多个煤层的自行复制分别填写,并另附鉴定报告复印件。

8.矿井火灾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二、矿井发火情况说明:矿井发火情况填写上年度和本年度截至鉴定月矿井火灾发生的次数、时间、地点及主要原因。

注:1.有多个煤层的自行复制分别填写,并另附鉴定报告复印件;生产矿井附件(复印件):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3、生产能力公告4、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及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报告5、鉴定机构资质建设矿井附件(复印件):1、采矿许可证2、矿井开工建设批复(联合试运转矿井附联合试运转批复)3、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及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报告4、鉴定机构资质。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附录A 名词解释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等级。

突出煤层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或者经过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或正常产量)的60%以上的条件。

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

在20 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 m3/min且持续8 h以上时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地质单元指地质特征相近、未受大的地质构造阻隔的整片煤层区域。

在同一地质单元内,该有基本相同的煤质相近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破坏程度、软分层厚度等,区内煤层基本连续,瓦斯能够沿煤层在区内顺利流动。

附录B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中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B1 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等测定区域绝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该区域涌出的瓦斯总量,取鉴定月3个测定日中数值最大一天的数值。

绝对瓦斯涌出量为井巷瓦斯涌出量与井下抽放瓦斯量之和。

风排瓦斯涌出量为所有进、回风测点瓦斯流量之差,当测定区域有多个进、回风巷道时,绝对瓦斯瓦斯涌出量包括所有通风系统瓦斯涌出量之和;井下抽放瓦斯量取当月井下抽放瓦斯量的平均值(不包括排放到测定区域回风巷的局部瓦斯抽放量)。

测定日每个通风系统的绝对涌出量可按照公式(1)计算:抽排绝q q q += (1) 式中:q 绝——测定区域绝对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总量,m 3/min ; q 抽——测定区域抽放瓦斯(或二氧化碳)纯量,m 3/min ,取鉴定月的平均值;q 排——测定区域日平均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 3/min ,按式(2)计算。

∑∑==⋅-⋅⨯==ni i i i i n i i C Q C Q n q n q 11)(10011进进回回排排 (2) 式中:n ——班制,矿井采用三班制时n =3,矿井采用四班制时n =4; i ——测定班序号,采用三班制的矿井i =1,2,3;采用四班制的矿井i =1,2,3,4;q 排i ——第i 班的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 3/min ;Q 回i ——第i 班回风巷风流中的风量,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m 3/min ; C 回i ——第i 班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Q 进i ——第i 班进风巷风流中的风量,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m 3/min ; C 进i ——第i 班进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

瓦斯等级鉴定方案

瓦斯等级鉴定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等级鉴定方案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掌握矿井瓦斯涌出规律,提高矿井瓦斯管理的针对性,有效防患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的安全装备和管理提供了较可靠的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晋煤瓦发〔2013〕616号文件的要求,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矿瓦斯等级进行鉴定。

经现场查看和委托方测定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矿井基本情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高平市东部姬兴庄村、郭庄村、化壁村、东岭村、南村、北善村和西韩村一带,行政区划属高平市建宁乡和北诗镇管辖,井田东南距高(平)~新(乡)高速公路郝庄出口仅2km,南距董(庄)~建(宁)二级公路仅0.5 km,西距米山铁路集煤站6 km,西距高平市区13km,交通十分便利。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Mt/a,批准开采3#~15#煤层,井田面积18.6628kM2,该矿为斜井开拓方式,全矿设计布置有3个井筒,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

目前矿井建设期间,井下布置有主斜井掘进工作面、副斜井掘进工作面。

矿井通风方式为压入式式通风,主斜井使用两台型号为FBDN07.1/2×30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电机功率2×30kW,风量390-650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副斜井掘进工作面安装两台型号为FBDN07.1/2×30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电机功率2×30kW,风量390-650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掘进工作面实行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生产的KJ90NB系统,20012年7月安装,目前运行正常。

二、鉴定依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晋煤瓦发〔2013〕616号《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实施办法》晋煤瓦发〔2012〕262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瓦字〔2013〕408三、鉴定条件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独立生产系统的自然井为单位,有多个自然井的煤矿应当按照自然井分别鉴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05•【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产煤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单位):为规范我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管理,提高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质量,请你们组织县(市)和煤矿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9号)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以下简称《瓦斯鉴定办法》),并按以下要求进一步做好辖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监管工作:一、明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范围(一)井工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鉴定机构(单位)应当按照《瓦斯鉴定办法》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二)低瓦斯矿井应当在以下时间前进行并完成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工作:1.新建矿井投产验收;2.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完成;3.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工程竣工;4.新水平、新采区或开采新煤层的首采面回采满半年;5.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

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瓦斯鉴定办法》第九条所列高瓦斯矿井条件的升级为高瓦斯矿井,反之仍为低瓦斯矿井。

生产矿井、资源整合矿井、改扩建矿井有生产区域和改扩建区域的,应以最高瓦斯等级的区域作为矿井瓦斯等级。

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未能每2年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的低瓦斯矿井,必须在恢复生产3个月内完成瓦斯等级鉴定。

二、依法依规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工作(一)突出矿井(或突出煤层)的鉴定工作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瓦斯鉴定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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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机构(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地传真电邮政编注册资证编法人营业执(万元网电子信
联系职
固定电移动电
鉴定工作分管负责职
固定电移动电
单位法定代表职
主管单统一社会信用代注册(部门业务用计量认证证书编面积
开展高瓦斯矿井等级鉴情况
附表2
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机构(单位)的主要设备、仪器及仪表
设备、仪器及仪型规单数备检测项名高速风中速风风速测
微速风温湿度测温湿度数字气压气压测瓦斯浓度测光学瓦斯检测仪量
时间测量秒表
巷道断面卷尺测量其他
附表3
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机构(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机构名称:
填表时间:年月日
负责人或专从事瓦斯防治备专学职出生年序作年技术人
合计
附表4
XX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第1页共2页
鉴定报告名X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
鉴定报告编鉴定机构名邮政编鉴定机构地联系电联系鉴定机构人员信鉴定机构人姓职
法定代表主持鉴定工负责技术负责
质量负责鉴定项负责鉴定项目组
鉴定人
报告编制
报告审核人
报告批准人
接上页页2 共页第2
受鉴单位地邮政编
联系联系电
/mi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mi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
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mi
瓦斯动力现象情判定指
瓦斯喷出情
鉴定月矿井生产状
上年度瓦斯等
本年度鉴定瓦斯等
鉴定结
XXX鉴定机(盖章XXXXX
鉴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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