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讲解: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梳理初级会计考试是会计行业的入门考试,其中《经济法基础》是必考科目之一。
本文将梳理《经济法基础》中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这门课程。
一、关键词梳理1、法律关系:是指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2、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4、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6、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帮助。
7、税法:是调整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会计报表:是指向外部报表使用人提供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
二、重点知识点梳理1、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2、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原则:是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合法性。
3、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6、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等。
8、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拓展知识点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2、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31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股权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的特殊规定捐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经营所得C.因任职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答案】ABCD考点0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P194)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2.综合所得(1)居民个人取得第(1)项至第(4)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个人取得第(1)项至第(4)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3.分类所得纳税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取得第(5)项至第(9)项所得,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有()。
(2019年)A.工资薪金所得B.财产租赁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答案】AC考点03: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P197)1.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收入额(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6%)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5、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6、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①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②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2、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①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③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_消费税率)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⑤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3、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4、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5、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颔)×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6、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暈×单位税额7、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计算公式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8、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9、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①记载资金账薄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②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10、关税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个税申报减免政策
个税申报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减免政策是政府在优化财税环境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它是通过调整税收减免政策来影响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行为,以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所得。
目前,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许多扣缴义务人都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政策。
具体来说,有三类减免政策:一是职工所得税申报期间的减免;二是财政年度的减免政策;三是累计减免政策。
首先,职工所得税申报期间的减免政策指的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收取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定金额时,可以根据政府的要求,减免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其次,财政年度的减免政策指的是政府出台的某一财政年度内,适用于各类扣缴义务人的减免政策,一般有政府拨款减免、准予累计扣除项目、财政拨款等,以提高扣缴义务人的实际所得。
最后,累计减免政策指的是根据政府规定,当某一财政年度内,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一定金额时,在该财政年度内可以适用的累计减免政策。
以上是政府关于个税申报减免政策的相关介绍,从上面可以看出,政府努力把减税政策落实到个税申报减免政策上,旨在通过给予企业和个人税收减免来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所得。
同时,针对企业和个人,政府还提出了一些减税措施,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增加实际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例如,政府会适当提高财政拨款累计减免的比例;对于实施企业投资的企业,政府会准予累计申报企业所得税减税项目;对于个人,政府会出台一系列减免政策,如住房贷款利息抵扣,并减免税收。
从以上可以看出,政府对于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政策的积极支持,可以促进企业和个人实际投资,提高他们的实际所得,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给大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保障全民获得更多的福利。
另外,我们也要特别强调,相关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实施,必须遵守国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否则,经济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恶劣的社会形势也会随之出现。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15、不能仲裁的有: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16、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17、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岗位的范围: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④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2、会计法律文件:1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2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5、原始凭证违规处理流程: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6、会计档案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电算化系统完善;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4能防止被篡改;5已备份;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7、会计档案移交时应: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9、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的情况: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10、政府监督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1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师“或”“3年”工作经验1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的行事责任:1罚款5000~5万元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应承担的行事责任: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出票日期规范: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2、支付结算的签章规范:1单位、银行:财务汇票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3、伪造与变造责任: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责任”4、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5、谁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票据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解讫通知”两联;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7、支票授权补记事项:1金额;2收款人名称..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1、税法十大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2、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注意123为考核重点3、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生产型≤50万非生产型≤80万提供应税服务≤500万4、视同销售主要情况: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5、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1资产重组2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4非在境内提供“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应税服务5“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6存款利息7保险赔付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即征即退的条件: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7、超豪华小汽车特殊规定: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9、高档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10、小汽车税目中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11、电池税目中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12、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A.扣除条件: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B.扣除范围: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居民企业纳税规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3、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一般25% ;小微20%4、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15%;小微2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6、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7、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8、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区别“银行罚息”与“签发空头支票罚款”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9、企业所得税免征具体政策: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注意“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政策: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1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具体政策: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2、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具体政策:研发费用一般企业加计扣除50%;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75%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13、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规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4、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1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注意1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15、个税工资的计算: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定额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个税财产租赁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1-20%注意每月修缮费扣除以800元为限;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为净收入17、个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18、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有:1年所得“12万元”以上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房产税的纳税人: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确实是房屋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房产税税收优惠中免征的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6公共租赁住房;7高校学生公寓;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5、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6、耕地占用税加征规定: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加征“不超过50%”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50%”7、印花税纳税人:书立、领受、使用人8、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规定: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9、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10、车船税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11、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12、车船税免税的有: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13、车辆购置税准予申请退税的情况: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14、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15、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不包括代理人16、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17、关税计税依据:从价:一般货物;从量:啤酒、原油等;复合: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18、关税免税规定: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19、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20、资源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1、资源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2、资源税计算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23、资源税计算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24、烟叶税征税范围: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1、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税务行政复议管辖:1计划单列市地税局省税务局或本级政府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4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5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6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A;对加处罚款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B;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3、税务检查权利有:查账、场地检查、责成提供资料、询问、交通邮政检查、存款账户检查4、偷税行为特征有: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5、骗税法律责任: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建立劳动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工之日”2、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界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4、带薪年休假的规定:1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2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3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5、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1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2.平时加班≥150%2周末加班≥200%或调休3法定休假日加班≥300%4罚则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5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6、试用期的规定: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2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注意3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以“正式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7、服务期的规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8、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补偿金的规定:1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2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3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注意“高薪职工”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11、视同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1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13、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2生活护理费3伤残津贴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4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2遗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1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16、社保单位缴费规定:自行申报、足额缴纳17、社保个人缴费规定:职工: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告知本人。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单选题】(202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民办非企业单位C.个人独资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C 『解析』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A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适用税率与征税对象(☆)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C『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货币形式的有()。
A.债务的豁免B.现金C.应收账款D.存货『正确答案』ABC『解析』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解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一种税种。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税法中规定了一定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和减免项目进行深入解析。
一、免税额免税额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免除的固定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共分为起征点、专项扣除和其他免税额三类。
1.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起征点金额,低于该金额的纳税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最新规定,我国目前的起征点为每年12000元。
2. 专项扣除专项扣除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一些特定支出进行扣除,减少纳税人的所得额。
目前,我国的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以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为例,对纳税人的子女在国内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支出,每个学期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接受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培训、自学等形式的教育费用支出。
3. 其他免税额除了起征点和专项扣除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免税额。
例如,对我国境内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家庭生活困难、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下所取得的纯公益性援助性质的所得免税。
二、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减免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法定比例减免应纳税额。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
1. 子女教育纳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子女接受学历教育期间,可以按照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国内普通和高等学校就读的子女,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支出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比例,将其用于赞助子女教育的支出抵免纳税。
2. 赡养老人对于有赡养老人需求的纳税人,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支付赡养支出时,可以按照规定金额进行抵扣,有效减轻纳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税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2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答疑编号3189040304]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所以也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的形式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三、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疑编号3189040401]
『正确答案』BC。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4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4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分为三大类:免税项目、减税项目、暂免征税项目。
一、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二、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4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4章重、难点及典型例题第4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四)计算简便(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现行个人所得税特点的是()。
A.采用综合所得税制B.计算复杂C.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D.费用扣除额较宽【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计算简便,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A、B、C均不正确。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011年判断题、2010年单选题命题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曰数,仍按照满365日计算居住时间。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表4.2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注:√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四)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三、征税对象(一)征税对象的形式和范围1.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个人所得的范围: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2010年多选题命题点】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就其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逐项征税的一种税收。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并促进经济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设立了一系列的税前减免项目。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减免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金额,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将以扣除这部分保险费后的收入作为依据,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二、纳税人赡养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有赡养人的,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赡养支出。
所谓赡养支出,是指纳税人为赡养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而支付的实际开支,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
纳税人在享受赡养支出扣除时,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这意味着纳税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前将利息支出额度予以扣除,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四、继续教育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纳税人为继续教育支出而支付的学费、书费、交通费等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
这项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人们继续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技能,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
五、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而支付的保费,可以在计算税前所得额时扣除。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大大鼓励人们关注自身健康,提高保险覆盖率,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六、其他税前减免项目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前减免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家还可以确定其他的税前减免项目。
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复习资料
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复习资料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务无限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对象(★★)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类:属人+属地【注意1】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c)。
A.美国小李在华工作6个月B.法国小李,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英国小李,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韩国小李,2009年3月1日入境,2021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知识点、各类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1.税目——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
【注意】非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主要把握前三条)【特殊规定】理解基本规定,不要求计算(1)退休金免税(2)内部退养人员“再就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收入按工资薪金缴个税)(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该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讲义6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讲义6营业税起征点与税收减免一、营业税起征点(针对个人纳税人)(一)含义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即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规定1.按期纳税的,为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三)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考题·单选题】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部分税种实行起征点的减免税优惠制度,下列税种中,规定了起征点的有()。
A.土地增值税B.营业税C.契税D.个人所得税[答疑编号3189030707]『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规定起征点的税种。
营业税对个人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规定了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有免征额规定。
二、营业税税收减免(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7条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指学历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这里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考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A.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B.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C.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D.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答疑编号3189030708]『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一、经济法基础知识1、法律规范:广义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在生产、生活中所建立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狭义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则。
2、法律部门:同类法律规范的集合体。
3、法律渊源:法律规范的来源。
4、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权利:指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6、义务:指义务主体必须根据权利主体的要求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责任。
7、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8、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
9、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10、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订立合同,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和相对人有效。
11、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对违反行为予以惩罚的必为的强制性义务。
12、法律制裁: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法律措施。
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取得的各项所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为了鼓励个人投资创业和增加个人消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项目。
一、子女教育支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子女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凭证,如学费收据等,获得相应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二、赡养老人支出个人所得税法还提供了赡养老人支出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
纳税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自己的父母的相关支出,如医疗费、生活费等。
同样地,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凭证来申请此项减免。
三、住房贷款利息对于购房者来说,个人所得税法还允许在缴税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纳税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减去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部分。
通过这一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购房者可以减轻一定的财务负担。
四、租房住房补贴除了购房者享受的税务优惠和减免项目外,租房者也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例如,一些城市的租房补贴政策允许纳税人将租房支出列为可扣除项目,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对于有需求的租房者而言,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政策。
五、职业技能培训支出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升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这些支出可能包括培训费用、教材费用等。
纳税人只需提供培训机构的证明文件,便可申请税务优惠和减免。
六、研究与开发支出对于从事科研和技术创新的纳税人来说,个人所得税法也提供了一定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可以扣除在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支出,如实验费用、设备购置费等。
这一政策鼓励了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创新活动。
七、扶贫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法中,还规定了对扶贫捐赠支出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纳税人对于捐赠到国家扶贫基金、慈善组织等扶贫项目的资金,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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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7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各税目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郑某2012年1~12月份每月工资7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
计算郑某12月份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5694050507]
『正确答案』
①12月份工资应纳税额为=(7000-3500)×10%-105=245(元)
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为2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0×20%-555=11445(元)
③郑某2012年12月份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合计=245+11445=11690(元)
【例题·单选题】(2012年)钱某在一次演出中取得收入10000元。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
钱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1840
B.1600
C.2000
D.4800
[答疑编号5694050508]。
经济法基础之个人所得税讲解与案例分析
经济法基础之个人所得税讲解与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纳税的一种税种,是国家在个人取得所得时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方向之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于公平化财富分配,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综合所得是指将纳税人的各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劳务所得和稿酬所得等综合计算,并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缴纳。
分类所得是指将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分类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缴纳。
例如,工薪所得按照税率表进行计税,而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所得则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抵扣一定的费用和捐赠等,如子女教育费用、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抵扣,减少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
以下是一个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分析: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还有其他的情况需要考虑,例如,对于高收入者和特定行业的个人所得者,适用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广泛涉及到个人收入的税种,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平。
因此,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通过以上的讲解和案例分析,能够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流程
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流程一、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流程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是指在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减免应缴纳的所得税。
具体流程如下:1. 了解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首先,要了解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减免的规定,以便进行申报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的减免税。
2. 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其次,填写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缴税证明或收入证明,以及社会保障等费用支出的凭证或收据等文件。
3. 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收到申请减免税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确实符合减免税的条件。
凡是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税务部门可以拒绝减免税。
4. 申请减免税的批准审核同意的,税务部门会签发减免税批准书,并将减免税数额记入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
5. 核定减免税金额最后,税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定减免税金额,并将减免税金额记入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以便申报人依法缴纳税款。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的优势1. 减少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能够让纳税人减少税收负担,可以有效的减少税收的缴纳。
2. 提高收入水平通过减免税,可以将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使得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更加稳定。
3. 有利于家庭经济增长减免税可以让纳税人有更多的经济资源,有利于家庭经济的增长。
4. 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减免税可以让纳税人有更多的经济资源,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之,个人所得税申报减免是一种有利于纳税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可以有效的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家庭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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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讲解: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知识点六、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熟悉)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提示: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
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7.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自2009年5月25日起,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