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项目资助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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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实施过程与成效探析

高校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实施过程与成效探析

高校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实施过程与成效探析作者:李君卢亚甄祯2来源:《新教育时代·教师版》2016年第34期摘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对于提升我国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启动后,博士生中外联合培养,成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

归纳和总结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留学期间的学术活动,分析探讨其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公派留学成效。

关键词: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过程成效探析引言1.研究背景社会经济在发展,社会结构也在改变,多样化的社会形态已经出现,对于人才的需要也多种多样。

生产要素从单纯的劳动力因素向科技因素转移,单一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亟待做出改变。

生产中对于应用型技术人才、创新型技术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培养模式要向这些方向积极靠拢。

创新培养机制要从多方面改变,国内高校之间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缺乏有效的交流合作,彼此之间相对封闭,加强高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各学科之间的沟通,中外联合培养是一个可行的培养模式。

[1]2.研究意义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依赖于高水平研究人员的不懈努力和积极的示范效应,增加国际竞争力就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做出改变。

博士教育阶段是高等教育阶段,博士研究生的素质体现国家的最高教育水平,一定要大力重视。

自从国家级的中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施以来,我国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出现了极大的改变,对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面对目前的有利局面,把联合培养的成效体现在这次介绍中,对联合培养的效益做了一定介绍。

公派留学生的未来,不仅是学生个人的未来,也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事宜。

对这个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可以为联合培养的实施做出有力的借鉴,从而促进整个的联合培养工作。

[2]一、研究方法1.文献报告分析法学生的学习主要以各种知识的接纳、获取和处理为主,学习知识过程中的感悟和记录可以形成学习情况的报告和成果。

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语:如今,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跨国合作已成为国际教育领域的一大趋势。

为了提高国内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应运而生。

该计划旨在以国内导师为主导,辅以国外导师的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全方位、深度学习和研究的机会。

本文将从一个简单问题出发,逐步深入探讨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深度和广度,旨在全面介绍该计划的价值和意义。

一、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概念和背景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是指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模式。

该计划通常由国内导师作为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而国外导师则作为合作导师,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支持。

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在国内外已有广泛应用,并获得了良好的评价。

二、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优势1. 综合知识与技能的提升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习和研究机会。

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可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基础和专业知识,而在国外导师的帮助下,学生还可以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掌握前沿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2. 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学生提供了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学生可以通过与国外导师和其他学者的交流,了解国际前沿研究的最新进展,建立国际合作关系,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力。

3. 学术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注重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生既可以在国内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地学习并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又可以通过与国外导师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三、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案例分析下面将以近年来一个典型的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例进行分析。

这个案例是国内某高校与美国某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的,参与者分别为两所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和导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一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XXXX与XXXX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暂行)为规范和完善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根据《XXXX与XXXX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经XXXX(以下称甲方)与XXXX(以下称乙方)协商,制定本细则(暂行)。

(一)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组织机构。

1、甲方与乙方成立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联培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为:组长:、、;成员:、、。

2、甲方与乙方以双方联合培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导师组为基础成立联合培养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称招生工作小组),人员构成为:组长:、、;成员:、、。

(二)招生计划。

联合培养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以专项计划形式下达,由甲方在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中单列,专门用于联合培养试点工作。

(三)指导方式和导师。

联合培养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

导师组的成员必须具有对方单位聘请的兼职博士生导师资格。

甲乙双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其中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四)报名。

以导师组为基础成立联合培养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时间,由甲乙双方分别对外公布,由甲方负责招生报名工作,报名完成后,双方及时互通报名信息。

(五)初试。

原则上采取共同组织、共同监督考试的方式,由双方商定统一初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范围由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专业课命题工作由甲方安排,从导师组指定两位教师(双方各出一位)负责;外国语命题由甲方统一安排。

(六)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采取集体审查和评价的方式,依据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已取得的专利、硕士论文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报告等材料,给出成绩和评价结论。

联合培养博士生 研修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 研修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
为了提高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我校与美国顶尖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博士生协议。

该计划旨在让博士生在读博期间有机会到美国合作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研修。

博士生联合培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选择优秀博士生赴美国合作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访学研修。

在访学期间,博士生可以充分利用美国高校的学术资源开展研究工作,接受美国导师的指导。

2. 博士生返回我校后,可保留美国高校导师作为联合培养导师。

两校导师将共同指导博士生完成剩余的课程和论文工作。

3. 双方学校承认对方的课程学分,博士生返回后可以申请抵免部分课程。

4. 博士生满足两校的毕业要求后,可同时获得两校颁发的博士学位。

5. 两校导师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联合科研项目,为博士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平台。

通过该联合培养计划,博士生可以在多个高水平机构接受培养,开拓国际视野,提高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

这对加强我校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合作交流,推进教育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csc联合培养博士操作指南

csc联合培养博士操作指南

csc联合培养博士操作指南英文回答:Step 1: Application.Submit an application to the CSC through your host institution or directly to the CSC.The application should include your research proposal, academic transcripts,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and proof of language proficiency.The deadline for applications is typically in December or January.Step 2: Selection.The CSC will review applications and select candidates for interviews.Interviews are typically held in February or March.Candidates will be notified of their selection status by email.Step 3: Enrollment.Selected candidates will need to enroll in the joint PhD program at their host institution.The enrollment process typically involves submitting additional documents, such as a medical certificate and proof of financial support.Step 4: Study.CSC joint PhD students will conduct their research at their host institution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a faculty advisor.Students will also take coursework and participate in research seminars and conferences.The duration of the program is typically 4-5 years.Step 5: Dissertation.CSC joint PhD students will submit a dissertation based on their research findings.The dissertation must be defended in front of a committee of examiners.Upon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dissertation, students will be awarded a PhD degree from their host institution.Step 6: Return to China.After completing their studies, CSC joint PhD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return to China and work in their field of expertise for a minimum of two years.This requirement is part of the CSC's commitment todeveloping China'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apabilities.中文回答:步骤 1,申请。

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需提交

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需提交

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一、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表二、成绩单(中文)复印件(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三、研修计划(参考模板)申请时应提交英文研修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研修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博士研究课题名称;(2)科研课题背景介绍;(3)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4)出国学习预期目标;(5)科研方法;(6)科研工作时间安排;(7)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四、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参考格式)(1)邀请信应打印在国外导师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专用信纸上,邀请信中需包含导师及申请人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2)申请人的留学身份;(3)说明在国外停留的具体期限及启程日期;(4)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课题名称,并表示愿意为申请人提供学术指导;(5)明确相关费用支付办法,如是否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资助。

如外方要求交纳其他入学费用也需要在邀请信中说明;(6)邀请信中说明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符合工作交流要求;(7)邀请信上手写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提交的邀请信可以是传真件或扫描件,邀请信原件请自己保留。

五、详细的国外导师介绍(以3—5页为宜)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

六、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若有:不超过三个)七、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参考国家公派标准)整套申请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2018年度“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请材料清单(2018年6月12日前提交申请,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所在学院(系):姓名:学号:手机: E-mail:申请材料应包括:(确认包括在内请在“确认”打栏√,如无请打“×”,其他情况,请注明):注:核对、确认无误后,请签字确认,并将此页置于首页,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csc博士联培流程

csc博士联培流程

csc博士联培流程英文回答: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is a collaborative program between universities in China and universities in other countries. The program provides opportunities for Chinese students to pursue doctoral degrees abroad, while also gaining experience in Chinese research institutions.Eligibility.To be eligible for 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applicants must:Be Chinese citizens.Have a master's degree or equivalent from a recognizeduniversity.Be in good academic standing.Have a strong research proposal.Be proficient in English.Application Process.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is competitive. Applicants must submit the following materials: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Official transcripts.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Research proposal.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 scores.Applications are reviewed by a committee of experts from both the Chinese and foreign universities. The committee selects candidates based on their academic qualifications, research potential, and language proficiency.Program Benefits.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offers a number of benefits to participants, including:Full tuition and living expenses.Health insurance.Travel expenses.Research and conference support.Opportunities to work with leading researchers inChina and abroad.Duration of Program.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is typically four years in length. Students spend the first two years at their home university in China, and the last two years at their partner university abroad.Degree Requirements.To earn a doctoral degree from 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students must:Complete all required coursework.Conduct original research and write a dissertation.Pass a comprehensive oral examination.Defend their dissertation.Career Prospects.Graduates of the CSC Doctorate Joint Training Program are highly sought-after by universities,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businesses in China and around the world. Graduates have the skills and knowledge necessary to succeed in a variety of careers, including:Academia.Research.Industry.Government.中文回答:CSC博士联培流程。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工作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途径的有效探索,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和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尝试。

为促进联合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完善联合培养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博士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联合培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

联合培养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功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战略合作,着力造就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技领军人才;通过科教结合,促进双方进行高起点、宽领域、全方位的科学技术研究合作与交流,共同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搭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大战略课题研究,催生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

(二)意义。

联合培养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的有效途径和实现方式,是推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需要,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联合培养工作原则(三)工作原则。

联合培养工作坚持突出创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着眼着力于理念、体制机制、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不拘一格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瞄准国内国际一流,推动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强势学科上进行高精尖的重大战略科学研究,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以服务国家大局,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共同目标,加强科教结合,实现协作互惠,共同发展。

致力于最大限度挖掘潜力,激发首创精神,提升创新能力,把尊重博士生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相结合,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和学术氛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2015年3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养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决定实施“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第二条“国际合作培养计划”旨在支持与境外高水平科教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

培养方式为主要派遣我校中国籍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到境外知名科教机构访问学习(以下简称“访学”)。

访学期结束后,学生回国继续进行研究工作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内容第三条选派对象选派对象为在读硕博连读和直博研究生。

选拔对象不包括曾获得国家、中科院或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机会但有违约行为的人员以及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第四条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中的中德、中法和中丹等各项目将继续按照每年发布的具体通知执行。

第五条访学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最多至18个月,但相关费用须自行解决。

有特殊情况的,由学生本人提出要求,经各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访学。

第六条经费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资助项目:境外生活费和一年内往返国际旅费。

资助方式:一、访学期间境外生活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执行,由中国科学院大学财务处按季度折合成人民币发放至访学人员本人建行卡账户。

二、一年内往返国际旅费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第三章申请与评选程序第七条申请条件一、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二、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三、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四、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和弗劳恩霍夫项目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申报与评审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许可、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一、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和研究所/院系同意,由培养单位将相关申请材料汇总后送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处”)。

csc 联合培养 博士 材料

csc 联合培养 博士 材料

csc 联合培养博士材料
CSC(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是中国政
府为了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而设立的项目之一。

该项目旨在支
持中国高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合作,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化水平,增强其国际视野和科研能力。

在材料科学领域,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学生提供了与国
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的机会,能够接触到最前沿的材料科学
研究成果和学术思想,拓宽研究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学生有机会
在中国和海外两个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获
得双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

申请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学生
需要根据CSC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CSC递交申请材料,并在中
国和海外两个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研究计划书的撰写。

其次,学生需
要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英语水平等方
面的评估,最终确定是否获得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资助资格。

对于材料科学领域的学生来说,参与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能够获得国际一流的研究资源和学术指导,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学术
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此外,通过与海外合作导师和团队的交流合作,学生还能够建立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网络,为今后的科研工作和学
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总的来说,CSC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材料科学领域的学生提
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平台,有助于拓宽国际视野、提高学术水平,对
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对你有所
帮助。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是指国内高校和国际知名高等学府合作,为我
国学子提供到海外进行深造研究的机会。

该项目涉及知名学府的合作,可以为博士生提供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更高层次的学术资源。

同时,
该项目也有利于吸引国际优秀学者和外籍博士生到我国学习和研究,
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水平。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一般包括申请资格审核、导师联系、语言考试、学术论文、经费支持等多个环节。

通过审核后,学生需要与海外合作
高校的导师联系,确定导师和研究课题。

此外,还需要进行语言测试,以确保学生可以顺利与导师交流和完成学术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学
生需要撰写学术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以达到毕业要求。

博士中外合作项目对于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和推进国
际化人才培养具有积极作用。

这种项目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术
机会和资源,从而扩展他们的国际视野,并培养他们的高水平研究能力。

同时,该项目也有利于国际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我国培养更
多高水平的研究人才,创造更多创新性的成果和技术。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第四条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可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每校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

第五条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第二章立项办法第六条创新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施。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单位正式公函,申请加入创新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第七条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一)“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专项:面向入选“双一流”大学建设的42所高校(名单),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

(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面向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95所高校(名单),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

(三)特色高校专项:面向“双一流”之外的所有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

(四)非高校类专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及其他有关单位,每个单位每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2013年9月修订)一、总则为进一步落实开放办学战略,推进我校国际化教育进程,鼓励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活动,拓展我校博士生国际学术视野,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09〕9号),特设立我校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为规范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的资助,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1.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职的博士生必须得到在职单位的同意)。

申请资助参会宣读的学术论文必须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2. 申请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博士生必须符合出国条件,遵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外语能力强,身体健康。

3. 申请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应是与博士生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接受并将在会上宣读。

4. 博士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由学校、导师等共同资助,每年资助80人左右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重点资助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博士生。

5.资助标准:亚洲国家和地区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欧洲、大洋洲和非洲国家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美洲国家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4000元,超出部分由出国(境)博士生自理。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出国(境)博士生购买往返经济舱机票、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往返国际机场和办理签证的交通费及境外开支。

往返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可先行办理借款。

出国(境)博士生在境外的开支报销采用实报实销和包干制相结合的方式,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依据《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2001] 73号文)》,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博士生境外开支费用标准见附件。

博士申请联合培养

博士申请联合培养

博士申请联合培养作为一名有志于深入专业研究的申请者,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自然是我的首选之一。

以下是我对此项目的了解和计划。

1. 什么是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是一种跨国或跨机构的合作博士学位授予计划,允许学生利用不同国家或机构的资源和优势,获得全球最优质的教育和培训。

2. 为什么想要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我想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希望能够利用不同国家/机构的资源和学术环境,拓宽自己的视野和能力。

此外,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还能够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未来职业发展。

3. 我的研究计划和学术背景我目前是X大学的研究生,专业是XXX。

我的研究方向是XXX。

在研究方面,我积极参与了多项研究课题,并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

其中,我的研究成果在XXX学术会议上获得了XXX奖项的认可。

除此之外,我也积极参与了科研团队的工作,与导师合作完成了多个重要项目。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实践经验和团队合作技能,这些经验将对我未来的研究项目有很大的帮助。

4. 我希望申请哪些项目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计划,我希望申请以下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XX大学 + X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该项目涉及我的研究方向的多个领域,双方学校均拥有先进的设施和教育资源。

通过该项目,我可以在X大学获得一定的教育资源和指导,同时又可以在XX大学接触到不同的学术环境和资源。

该项目的优势在于可以帮助我拓宽学术视野,同时也能够为我的研究提供多方位的支持。

- XX大学 + X国X院所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该项目涉及到我研究方向的前沿领域,双方学校均在该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通过该项目,我可以在X国X院所学习和研究,同时受益于XX大学的卓越指导和资源。

该项目的优势在于可以帮助我深入学习和掌握我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同时也将有助于我在该领域取得更多的国际化认可。

5. 总结综上所述,联合培养博士项目是我未来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通过该项目,我可以利用全球最顶尖的学术资源,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竞争力,为未来的研究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模板】

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模板】

**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战略性、实质性合作,搭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利用国际科技与教育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能够掌握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特设立**大学专项经费,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选派原则与选派计划第二条紧密配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派往国外一流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秀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用“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系)评审推荐、学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三条主要依托学校、学科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结合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研究。

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第四条各学院(系)应按照“三个一流”的选派原则,结合学科建设,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应加强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心理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

第五条研究生院负责受理院(系)推荐候选人名单、择优录取等工作;各学院(系)和研究生院协同做好派出、在外管理及回校等工作。

第六条派出期限一般为3-6个月,派出时间为申请获批后半年之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派出者将取消资格。

确因研究需要可申请延长留学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原派出期限。

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派出人员应于留学期限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实际选派人数根据每年经费及申请情况确定。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生)。

硕博连读生未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不能申请。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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