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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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在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通过一系列非法手段将公司的财产或利益转移到自己名下或利用其掌控的资源获取巨大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控股股东通过利用自身对公司控制权的优势,以低价购得公司的资产或利益。

在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或资产出售时,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控制权影响决策,将有利于其个人利益的资产低价出售给自己或其关联方,从而获取非正当利益。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夸大公司的业绩或隐藏负面信息,影响股价并获利。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确保自己获取巨额利润的把风险和损失转嫁给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控股股东还可以通过滥发股票、私有化公司、违规资本运作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滥发股票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高于市价的方式向自己或其关联方出售大量公司股票,企图通过套现的方式获取大量资金。

私有化公司则是指控股股东通过以较低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甚至将公司从股市退市,以实现对公司财产和资源的私有化控制。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掏空行为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掏空行为会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给其他股东造成严重损失。

掏空行为还会破坏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地位。

为了防范和打击控股股东掏空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维权意识,增强投资者的防范能力。

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控股股东行为的审查和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打击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的论文公司研究论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研究一、引言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企业并购是为了提高公司效率、取得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但在新兴市场中,由于证券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等问题,并购尤其是关联并购失去了存在的原本意义,很多时候成为了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在中国,虽然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缩小了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关注点的差距,但是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信息不对称、规范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种掏空行为仍屡禁不止。

本文从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特征两方面对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为以后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二、研究设计(一)研究假设从公司治理指标与公司财务特征两个方面来看,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控制权比例与股权制衡度。

当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例在一定范围内时,控股股东会置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不顾,通过并购转移公司资产谋取控制权私利;如果控制权比例超过某一范围,控股股东若通过并购一味地攫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会导致公司价值大幅受损,最终会使控股股东进行掏空性并购得到的控制权私有收益低于因掏空产生的控制权共享收益的损失,此时终极控股股东可能会转变利益输送方向,利用并购想方设法提高上市公司股价。

因此提出以下假设:h1.1:在较低的持股比例上,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越高,越有可能发生掏空性并购h1.2:控股股东控制权比例与其发动掏空性并购的动机呈倒u型关系z指数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是股权制衡度衡量指标之一。

z指数越小,表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从相对量上描述了其他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

因此提出如下假设:h2:z指数越大,控股股东掏空性并购的动机越强(2)两权分离度。

控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使控股股东具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动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是指某一家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的股东,其所占股份比例通常超过50%。

由于其拥有绝对话语权,控股股东在公司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参与公司的战略决策、人事任免、重大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

但是,一些不负责任的控股股东存在掏空公司的风险。

掏空公司,指的是通过虚假行为、不断往外提取资金等手段,将公司的财富转移到自己或他人名下,从而侵犯公司的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权益。

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稳定运营,也严重损害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 滥用职权。

控股股东往往担任公司高级职位,可以指挥公司大量资金去投资其他公司、购买不带收益的资产等。

这种滥用职权可以使公司突然陷入巨额负债。

2. 恶意单方面提取利润。

控股股东通过自设关联公司,不断提取公司内部利润,从而减少公司投资、研发等重要支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

3. 假借资产重组套现。

控股股东通过高价受让公司内部的房地产、股权、资产等重要资产,从而牟取暴利。

4. 财务造假。

控股股东不断开展虚假交易、捏造资产和业绩,以此来掩盖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让公司看上去更好,以便获取更大的商业机会,或为日后设下窝藏的资本奠定基础。

以上行为虽然看起来非常恶劣,但并不是每一个控股股东都会那么冷酷无情。

实际上,如果公司的内部审计、董事会监督机制以及法律法规得以严格执行,那么控股股东的横行霸道行为完全可以得到遏制。

因此,加强企业内部治理、严格监管公司投入使用资金,尤其要贯彻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才是遏制控股股东掏空公司行为的关键。

同时,加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对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对于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法律的制裁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透明公开的经营、合理审计和完善的监管机制,可以杜绝控股股东的滥权行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

浅析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在上市公司等具有重要股权地位的企业中,控股股东以非法手段将企业的资产转移到自己个人或其他关联企业,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掏空行为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对经济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控股股东利用投资主体的优势地位,通过迎合政府利益集团的需求,获取政府优惠政策或补贴资金等非法利益。

利用政府行业调控、招商引资等政策,获得补贴资金并非法私分,或者利用公共资源、土地等非法牟利。

二、控股股东通过内外勾结、虚假交易等手段,将企业的资金转移至自己或关联企业并非法占据。

控股股东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将企业的资金转移到关联企业,以获取非法利益。

三、控股股东通过不正当手段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导致其他股东无法享受其应有的权益。

控股股东操纵股票市场,人为拉高或压低股价,并以低价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达到掌控企业的目的。

四、控股股东通过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手段,误导投资者,损害其利益。

利用对外披露虚假信息,夸大企业的利润和价值,诱使投资者购买股票从而实施掏空,或者借助内幕消息获取投资机会,实施内幕交易。

一、影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

控股股东通过掏空行为将企业的资金、资产转移走,导致上市公司经营能力下降,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长期的掏空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二、增加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财务压力,导致公司的经营风险加大,可能面临无法偿还债务、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等问题,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和社会信誉。

三、破坏投资者信心。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失去信心,降低了对股市的信心和投资意愿,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影响经济运行秩序。

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损害了社会和国家的利益,破坏了经济运行的秩序和规则,增加了社会不公平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
金 融 与 财 会
新 疆 衣 星 经 ;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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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 掏 " 为 空 行 的 究 影 响 因素研 综述
陶 茜
( 石河 子大 学经 贸学 院 新疆 石 河子 82 0 ) 30 3

[ 要 ]目前大股 东的“ 摘 掏空” 行为已经成为 了一个沉重、 感的话题 , 敏 到底是什 么因素 影 响 了大股 东的掏 空行 为 , 大 家最 关心 的 问题 。 因此 运 用财 务金 融理 论 来研 究“ 空” 为 是 掏 行 的影响 因素, 发掘“ 空” 为背后的深层 内涵能为 中小投 资者、 掏 行 企业管理者 、 政府监 管部 门等
以 向公 司委 派管 理 人 员 , 可 以采 用关 联 交 易 的 还
方 式掏 空公 司 。

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 G yl n ak(02[的研 究 表 明 , oa adPr 2 0 )] 当董事
长和总经理 两职合一 时容易导致董 事会丧失独 立性 。 D yae a.2 0 )]发 现 当那 些 遵 循 了 ah t 1 0 2E ( 6
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行为提供有用的参考。
[ 关键词 ] 掏空 股权结构 投资者保护
我 国众多上市公 司大股 东及 其关联方 占款 “ 掏空 ” 为 是一 个 沉 重 、 行 敏感 的话题 。在 一 系列
的政策 出 台之后 , 股 东 的 “ 空 ” 为还 是 屡见 大 掏 行
策, 提高对上市公 司监管水平 , 加强股东保 护的 法制 建设 , 有效 的保护 中小 投资者 的利益 。
( 董事会的独立性与掏空 一) 董事 会 的独 立 性取 决 于 两个 方 面 , 立 董事 独 的 比例和首席执行官( 或总经理 ) 与董事会 主席

上市公司 大股东掏空行为 案例

上市公司 大股东掏空行为 案例

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大股东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往往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案例展开讨论。

一、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我们需要了解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基本概念。

上市公司是指依法正式挂牌交易的公司股票,其股权资本可以向公众出售。

而大股东则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大量股份,并对公司有管理控制权的股东。

大股东的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含义大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利用其控制权,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侵占公司的财产、利益或者资源,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

这种行为往往表现为违规占用公司资产、虚构交易、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形式。

三、案例分析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分析。

以某上市公司A为例,其大股东B公司利用其持股优势,将上市公司A的核心资产转移到其它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A的业务发展受到严重损害,股价暴跌,投资者利益受损。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大股东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不良影响。

四、影响与对策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防范和遏制此类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大股东的监管和制约,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知情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可能性。

五、个人观点作为一名从业者,笔者认为大股东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应当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了解了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含义、案例分析以及影响与对策,并共享了个人观点。

我们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大股东掏空行为,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的掏空方式与过程分析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的掏空方式与过程分析
详细描述
大股东或高管利用其控制地位,未经适当审批程序,为公司 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将承担担保责 任,导致财务损失。
操纵财务报表
总结词
操纵财务报表是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的隐蔽手段,通过虚假编制财务报表,误 导投资者和债权人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
详细描述
大股东或高管为了达到特定目的,通过虚增收入、隐瞒成本费用、调整存货价值 等方式,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使报表使用者难以发现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
展望四
鼓励学术界和实务界加强合作,共同探讨如何构建有效的 防范机制和政策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资 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THANKS
感谢观看
资金链路的作用
资金链路分析有助于发现隐蔽的资金流动,防止不法分子 利用资金链路进行洗钱、恐怖主义资金等不法活动,维护 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资金链路的实施方式
资金链路的实施需要收集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交易对手 方信息、交易目的等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和关联分析等技 术手段,发现潜在的资金流动和掏空行为。
控制链路分析
通过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责权限,防止权 力滥用。
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定期对 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 问题。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联交易等信息,防止大股东 和高管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利益输送。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下的掏 空方式与过程分析
• 引言 •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的常见方式 • 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的过程分析 • 案例研究 • 防范大股东与高管合谋掏空的建议 • 结论与展望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邱迪安摘 要: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较为普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害的重要原因是大股东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督。

近几年,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模式逐渐多样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等因素使得控股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

本文建议:严格股票发行制度,加大造假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降低小股东的费用,优化股权结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遏制大股东掏空行为。

关键词: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47-02作 者: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湖南,长沙,410011“掏空”是Johns on等(2000)提出的一个概念,其主要含义是指能够控制公司的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公司的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

以较低的价格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拥有较高现金收益权的公司、向经理人员支付较高的薪水、为控股股东拥有较高现金收益权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侵占公司的发展机会等,都是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表现。

一、股改前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理论前提和行为模式(一)大股东监督与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一个理论前提。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人必须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中,由于拥有大量股份,大股东有监督经营者的激励(Morck,1986);大股东对公司的监督活动从形式看可分为两种:一是显性的监督活动,如大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为企业发展提出建议等,这类显性的监督活动属于大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工作范围,其费用由企业支付;二是隐性的监督活动,这表现为大股东为企业长期发展所进行的相应的调查研究与精心考虑,由于这类监督具有不可观察性,所以只有大股东自己才有监督成本方面的信息,其它股东则不具有这种信息优势。

从监督的性质看,只要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了这种隐性监督服务,额外增加一个股东的消费不会引起任何监督成本的增加,所以它具有非抗争性特点。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案例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大量的上市公司对经济的蓬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非常常见,因此在大股东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之后,很容易利用上市公司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

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当,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大股东采用各种违规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例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极其隐蔽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

恶劣的掏空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因此,如何遏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对企业进行掏空,降低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维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本文选用欧浦为研究对象,在对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及经验探讨。

关键词:大股东;掏空行为;ST欧浦第1章绪论一、研究背景及意义(一)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应运而生,产生了众多的上市公司,对国民经济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鉴于中国特有的国情、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采用股权集中的股权结构。

然而随着上市公司的快速扩张,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并没有相分离,大股东可以影响公司的运营甚至做出决策。

在这种条件下,他们有动机和能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整个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研究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股东积极的参与到资本市场中来,其对市场也是愈发重要。

然而近年来,国内大股东掏空事件频发,在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经济市场的良好运行,增大了市场风险。

研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监管者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意见,做到事前防范,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小股东可以比较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选择何时开始或结束投资,同时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行为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强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此类事件出现。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随着我国股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股东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护和尊重。

然而,一些不法的大股东往往通过与公司内部的关系深度互动,对股东和投资人进行资本掏空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研究势在必行。

大股东资本掏空主要指的是具有相对较大控制权的股东利用其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将公司的财务资源等掏空,用于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挪用公司资产大股东通过掌控公司的经济实体或者决策权,利用其在公司内部的地位优势挪用公司资产,将公司的资本资源转化为自身的财富。

挪用方式多样,包括虚报公司的支出、冒用公司名义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借公司之名从事个人投资等等。

2、虚假交易虚假交易是大股东资本掏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大股东可以虚构公司的业务交易,以此获取巨额利益。

具体做法包括签订虚假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并将不合理的价格或收支项安排到其个人或相关联企业的账面上等等。

3、虚报财务数据大股东利用掌控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虚报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利润,掩盖自身资金占用等行为,以获取更大的财务利益。

这样的行为不仅会误导投资人和股东的投资决策,更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大股东资本掏空对公司、股东和投资人可能产生的危害如下:1、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伤害大股东过度掏空会使公司丧失稳定的资金来源,无法用于长期的发展规划和投资,使企业陷入困境,以至于难以持续经营。

这种资本掏空难免会对公司的创新和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2、损害股东和投资人利益挪用公司资源是大股东资本掏空的典型表现。

大股东通过挪用公司的资金、资产,使得投资人和股东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甚至可能面临破产风险。

这种掏空行为势必会导致股东和投资人的不满和抵制。

3、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大股东资本掏空不仅仅损害了公司利益,更会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挪用公司资产是一种刻意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公平竞争的行为。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研究

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研究摘要: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会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留下明显的痕迹。

如果财务报表中出现了资产减值、收入下降和现金减少等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存在大股东掏空行为。

本文旨在研究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

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探讨大股东掏空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掏空行为;财务手段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以不当手段获取公司财产,损害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会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留下明显的痕迹。

例如,大股东可能通过虚假交易、借款、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其他企业中。

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这种掏空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减值:大股东可能会将公司资产转移或抵押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减值,这会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减值。

还有财务报表中的收入下降: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公司的利润转移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这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收入下降。

另外是现金流量表上的现金减少:大股东可能会将公司的现金转移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这会在现金流量表上表现为现金减少。

进行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财务分析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大股东掏空行为可能会隐藏在复杂的交易背后,难以被股东和投资者所察觉。

财务分析可以揭示这些行为并发现潜在的风险。

另外大股东掏空行为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评估产生影响,财务分析可以为投资者和股东提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更准确的预测。

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发现公司治理不当或者内部控制不严格的问题,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监管和监督,防范大股东掏空行为。

因为大股东掏空行为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财务分析可以为小股东提供保护和维权的依据。

一、本文研究依据的理论基础1、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解释代理关系的一种理论,该理论的主要思想是: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可能会利用其对委托人的控制权,从而谋取自己的私利。

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分析与防范研究

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分析与防范研究

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分析与防范研究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分析与防范研究近年来,家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特殊形式,家族企业具有显著的优势和特点。

然而,家族企业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就是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分析,并探讨防范措施。

一、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定义和特征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指的是家族企业的大股东利用其控制优势,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企业的财务资源转移到个人账户中,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其特征包括:以家族企业为个人提供了投机的机会;家族企业的大股东将企业资金流向自己的私人账户;以阻挠公司发展为目标,不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原因分析1. 利益冲突:家族企业大股东往往以自身利益为重,在与公司利益之间产生冲突;2. 信息不对称:家族企业大股东掌握公司的核心信息,容易对购买和销售等关键决策进行操纵;3. 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在一些国家,对于家族企业和大股东的法律约束相对较弱,容易导致掏空行为的发生。

三、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危害1. 损害股东权益:大股东掏空行为会减少公司利润,降低股东的股权价值;2. 影响公司稳定发展:掏空行为会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无法得到资本市场的信任,进而影响公司的发展;3. 危及行业声誉:掏空行为容易引起市场对家族企业整体的负面评价,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

四、防范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措施1. 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实行透明度和问责制度,避免大股东控制企业的恶意行为;2. 提升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独立董事,进行监督和约束大股东的行为;3. 强化法律约束: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小股东的权益,遏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4.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使市场能够对公司进行有效监督。

五、促进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根本对策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根本对策在于家族企业自身良好的家族治理。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近年来,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和企业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

大股东资本掏空是指股东利用其在公司内部控制权力,通过种种手段,将公司的财富转移至个人或其他公司,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长期发展,也对市场的稳定和公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表现形式1. 资产侵占: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或其他公司,或者以低价转让给其他公司,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2. 利益输送:大股东通过与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将公司的利润输送到其它企业,以谋取私利。

3. 转移债务:大股东将公司的债务转移至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下,使公司承担巨大的债务压力,从而导致公司陷入困境。

4. 股东借款:大股东通过公司内部控制权力,非法获取公司的借款,并将借款用于自己的私人投资或消费。

5. 资本市场操纵:大股东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操纵股价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损害市场的正常秩序。

以上形式只是大股东资本掏空的一部分表现形式,其实际操作手法与手段还有很多种。

而且,这些行为往往是零星分散的,需要通过综合拼凑,才能看出其本质。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的原因分析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以下一些原因导致的:1. 控制权过于集中: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制权过于集中,少数大股东甚至可以通过其垄断性的控制权,操纵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财务活动。

2. 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了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3. 利益诱惑:一些大股东为了获取更多的私利,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

4. 企业治理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缺乏健全的股东治理结构,大股东凭借其控制权可以随意干预经营活动,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5.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对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股权融资的普及,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一些大股东为了谋取私利,利用其控股地位实施资本掏空行为,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学者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定义和特征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公司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财产转移至自己或其他关联方,以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不正当关联交易。

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虚构交易、转移资产等手段将公司的资源转移到自己或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二是非法侵吞公司财产。

大股东将公司的资金、资产侵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三是滥用公司控制权。

大股东滥用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进行不当干预,导致公司运营不规范、经营状况恶化。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影响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是损害公司利益。

大股东的资本掏空行为会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陷入困境,严重危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二是损害投资者利益。

由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导致公司利润下降、股价暴跌,投资者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是损害市场信心。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会引发市场恐慌,降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损害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成因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在一些公司中,大股东同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重要职位,容易导致授权不清、监督不力,为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约束还不够严格,使得一些大股东可以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资本掏空;三是监管不力。

监管部门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大股东可以逍遥法外,肆意妄为。

四、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对策为了避免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害,应采取以下防范对策:一是强化公司治理。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以各种手段搜刮上市公司财产、挪用上市公司资源和资本,达到个人牟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危害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研究和防范。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主要手段包括虚增资产、虚构交易、恶意担保和非法财务造假等。

虚增资产是指大股东利用各种手段虚构上市公司的资产,让上市公司的财务状态看起来很好,以此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虚构交易是指大股东通过制造假的交易来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达到挪用资产的目的。

恶意担保是指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以便获得更多的贷款。

非法财务造假则是指大股东通过虚构公司的业绩,来欺骗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主要包括:挤占上市公司的利润;减少上市公司的投资和发展机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股价走势。

这种行为还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不满和抵制,导致上市公司的形象受损。

为了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

其次,需要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改革,降低大股东的控制权,增加小股东的话语权,减少大股东资本掏空的可能性。

还需要加强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票权。

总之,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上市公司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监管和打击这种行为的发生,确保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和社会的利益。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是指控股股东利用自身的主要股权地位,通过操纵公司内外部资源分配,从而获取非法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常常对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状况造成严重的损害。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比如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虚高转让资产价格、低价购买公司资产等等。

具体而言,大股东资本掏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大股东可能通过借贷、担保等手段将公司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从而实现非法牟利。

大股东可以借用公司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将公司自身承担的风险最小化,甚至全然将债务转移到公司身上,从而减少自身的财务风险。

大股东还可能通过虚增公司财务数据来掩盖其资本掏空行为。

他们可以通过虚高公司的销售额、利润和资产价值等指标,将公司的经营状况呈现得非常好,从而引诱其他股东继续投入资金或者持有股票。

大股东还可能通过低价购买公司资产、以低价出售公司股权等手段,将公司的财富转移到个人名下。

尤其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借机以低价购买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然后在市场恢复的时候以高价出售,从而实现非法的利益获取。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降低了公司的价值和竞争力。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也会带来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扭曲市场秩序。

这种行为也对其他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破坏了股东利益保护的机制。

为了有效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我们需要加强立法和监管。

一方面,应加强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督和调查,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我们也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权保护。

只有通过这样的措施,才能够有效遏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利用自身在企业中的权力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将企业的财产转移至自身或相关方,导致企业资金短缺、财务困难,从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企业运营的一种行为。

该行为在我国企业中已经取得极为显著的发展,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甚至严重危害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大股东在企业股东结构中所占的较大地位,掌握了企业最主要的权力,使得其在企业运作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决策能力,这使得大股东能够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掏空,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另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大股东得以利用自身权力地位对企业进行资本掏空,而不受到有效的约束。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对企业的危害较为显着。

首先,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使得企业面临着财务困难的局面,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其次,由于大股东所掌握的信息更加丰富,使得企业决策也受到了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作。

最后,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还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潜在的风险,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

针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股东的监督与约束。

首先,建立一个透明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对大股东权力的行使进行明确规定,防止大股东恶意掏空企业资产。

其次,应该增强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管和约束力度,减少大股东的非法行为。

最后,应该加强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了解实际情况,以避免受到投资风险的干扰。

为了保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全国经济的稳定和安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重视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危害性,建立起健全的机制和规范,切实提高对大股东的审查和监管力度,杜绝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发生,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

只有如此,才能使得企业重回健康的经济轨道,为国家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引言近年来,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备受关注,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益显现。

资本掏空行为是指大股东通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资源或利益、通过违法违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危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健康和股东权益造成损害,也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对整个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本文将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特点、原因、影响和防范措施,以期为相关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参考。

一、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特点1. 隐蔽性高大股东资本掏空的行为往往在公司内部进行,难以被外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察觉。

这种行为通常伴随着会计数据的篡改、关联方交易、虚假宣传等手段,以掩饰其真实用意。

2. 长期性强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常常是长期积累产生的结果,通过渐进的方式逐渐将上市公司的利益转化为自身的利益,而非一时一刻的行为。

这也增加了相关行为的预防和发现的难度,需要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做好长期的监控和分析工作。

3. 形式多样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直接挪用资金、侵吞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有通过关联方交易、违规减持、资产变卖等方式进行资本掏空的行为。

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在发现潜在风险时,能够对各种不同形式的资本掏空行为有所应对。

二、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原因1. 利益驱动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本质是利益驱动。

一些大股东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掏空上市公司获得私利。

他们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来进行行为,而忽视了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2. 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在对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的监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

一些大股东利用监管的不力和监管手段的不足,往往能够逍遥法外,屡屡进行资本掏空行为而不受制裁,这也进一步助长了他们的触犯底线的勇气。

3.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弱点,例如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职位的持续性和继承性较强,一些大股东可以通过操纵公司董事会和部分决策机构,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进而实施资本掏空行为,而公司内部对此往往存在一定的知晓,但由于利益关联、职务依赖等原因而难以提出异议。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综述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综述

大股东掏空行为研究综述摘要:近年来,随着对股权集中以及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权进行掏空认识的逐渐深入,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即第二类代理问题就成为了公司治理研究的新热点,因此从控制权私人收益角度研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问题成为公司治理研究的迫切需要。

本文在查阅了大量股东掏空行为研究的科研成果之后,决定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做系统综述:(1)控制权私人收益的界定(2)其与企业绩效的复杂关系(3)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度量(4)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因。

最后结合我国公司治理实践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以期通过此综述为今后研究做铺垫,从而为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相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关键词:控制权私人收益;掏空;企业绩效;掏空行为度量;掏空动机;伦理决策一、引言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Berle和Means(1932)认为公司所有权结构极度分散,管理层拥有实际控制权。

但随着公司股东多元化,现代公司的所有权结构逐步集中。

LLSV(1998)研究表明除英美等少数国家外,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公司股权都集中在控股股东手中,而在一些法律不健全的国家,大股东控制现象尤为明显。

1980年Grossman和Hart首次提出控制权私人收益( Private Benefit of Control)概念,瞬时控制权私人收益就成为了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的核心。

他们认为控制权私人收益又称控制权收益,是指控股股东(controlling shareholder)利用其控制权而谋取的不可转移利益。

之后,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视角对控制权私人收益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概念进行了不同的界定。

针对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主流研究多认为控制权私人收益是对公司整体利益的侵害,但也有一些学者提出控制权私人收益对企业绩效存在积极的影响。

因此现有研究中控制权私人收益与企业绩效关系仍有着不明确性。

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度量方面来看,这是解决该领域研究的关键点,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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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资本掏空行为研究
作者:陈鼎骏
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18期
摘要:本文以珠海中富大股东CVC资本掏空行为为例,分析CVC资本作为大股东对珠海中富所使用的掏空手段与其经济后果。

首先,介绍了珠海中富、CVC资本的概况,其次列出了CVC资本对珠海中富掏空的操作手段与动机,从财务指标分析的角度分析了掏空行为对珠海中富的影响,最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规避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的建议: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大股东; 掏空; 珠海中富; CVC资本
一、引言
大股东实施掏空行为的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关联交易输送利益;高额溢价并购;高额现金股利分红;定向增发圈钱;操纵盈余管理牟取私利。

其中,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属于能在短时间获取较多利益的手段,而通过高额溢价并购属于一次性掠取巨额利益的手段,因此这两种手段在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案例中最为常见。

本文以CVC资本掏空珠海中富的行为为例分析CVC资本作为大股东采取何种手段如何对珠海中富进行掏空,并从财务指标的角度分析这种掏空行为对珠海中富产生的影响,并对防范大股东资本掏空的行为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二、CVC资本对珠海中富的掏空行为
(一)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9),于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是美国“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两大饮料以及国内知名品牌饮料的包装商,也是目前国内生产设备最齐全、技术最先進的PET瓶生产企业之一。

(二)CVC资本
CVC Capital Partners(简称CVC)是全球领先的私募股权和投资咨询公司之一,创建于1981年,在全球拥有21个分支机构,代表全球300多家企业、政府机构和私人投资者,特别是养老基金为主进行资本投资。

其私募股权的性质决定了CVC资本虽然冠名为“长期战略投资者”,但本质上投资周期不会较长,一旦投资对象出现了问题不能保证投资收益,便会通过各种手段减少损失。

(三)CVC资本入主珠海中富
2007年3月,黄氏家族出于引入私募股权壮大珠海中富,采用管理团队合作的欧式做法的愿景,大股东中富集团以16.5亿元的价格将其29%的股权转让给亚洲瓶业,而亚洲瓶业背后的控制人也正是CVC资本。

在此次易主之后,黄氏家族发现与CVC资本在经营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在2008年12月黄朝晖离开珠海中富董事会,大部分创始人也被“清洗”,此后中富集团也不断以低价减持珠海中富的股票。

(四)CVC资本对珠海中富的掏空行为
在入主珠海中富之后,CVC资本通过旗下的BPI收购了珠海中富子公司25%-30%的控制权,又通过旗下的BP(HK)收购了中富集团的多家非上市关联企业,以之设立复杂的控股结构,在横向掌握了珠海中富绝对的控制权,又在纵向分割了其他股东的控制权,为此后掏空珠海中富提供了客观条件。

2009年7月,珠海中富以2.57亿元收购BP(HK)所持有的5家非上市关联企业,而BP(HK)背后的控制人即为CVC资本,且评估价款在公布的结果中被负责评估的恒信德律资产评估公司明显高估了,此次构成了CVC资本第一次通过关联交易高额并购掏空珠海中富的行为。

2012年9月,珠海中富通过拟以8.85亿元收购BPI所持有的46家子公司及两家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而此次并购价款的评估仍是由恒信德律负责,且此次评估溢价达到了50%以上,与并购中有13家公司中存在亏损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从股价的波动来看此举也引起了中小股东和投资人的极度不满,但由于控制权掌握在CVC资本手中,此次并购事件依然被通过。

(五)CVC资本掏空珠海中富的动机
CVC资本之所以掏空珠海中富,与珠海中富自身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关系。

珠海中富被CVC收购后由于行业总体发展情况下滑,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了其业绩不理想,而CVC资本有私募股权的性质,投资周期普遍为3-7年且有很强的逐利性,在珠海中富发展前景堪忧的现状下难以保证收益,因此不得不通过掏空的形式提前收回投资成本。

三、CVC资本掏空珠海中富的影响
本节采用新浪财经的财务数据,以财务指标分析法分析自2007年CVC资本入主珠海中富至2013年珠海中富第二次高额并购事件的后一年7年间珠海中富的财务状况。

(一)偿债能力分析
在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流动比率在2007-2009年逐年上升,说明CVC入主珠海中富的前三年提高了珠海中富的短期偿债能力,而在2010-2013年又产生了波动式下降,财务风险不断上升;在长期偿债能力方面,资产负债率在2007-2011年较为稳定,2012-2013年迅速上升,说明了珠海中富由于溢价并购事件举债所产生的高额贷款利息严重加大了珠海中富的财务风险,财务杠杆过高,长期偿债能力堪忧。

总的来说,2007-2013年间珠海中富面临的财务风险不断加大。

(二)营运能力分析
2007-201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高,而2011-2013年却逐年下降,究其原因,是由于包装行业总体发展状况下滑,珠海中富为了维持收入便采取了宽松的收账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企业的变现能力变差;存货周转率在2007-2011年呈基本上升态势,而2012年突然下降,说明库存商品出现了滞销,间接影响了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变高。

结合两者反应的营运能力,此时溢价并购无非是“火上浇油”。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07-2009年销售净利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均先下降后上升,究其原因,2008年的下降可能由于黄氏家族与CVC资本在管理上产生矛盾致使管理不善有关。

而2010-2013年两者均下降,特别是2012-2013年出现了断崖式下降,究其原因,一方面行业发展不佳是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2012年珠海中富的高额溢价并购此举的收益率明显低于其资本成本率,产生了巨额的财务费用,从而直接导致了销售净利率与净资产收益率的“断崖式”下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扩大了财务风险。

(四)发展能力分析
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方面,2007-2008年稳步上升,2009年突然下跌而2010年又大幅度回升,究其原因,2009年的经济态势与行业背景较差导致了该年的营业收入萎缩,而2010年由于2009年珠海中富收购BP(HK)所持有的5家非上市关联企业,资产规模得到扩大管理得到改善,因此该年出现了大幅度回升;在总资产增长率方面,2007-2008年一直下降,2009-2010年稳步回升,主要仍是由于2009年并购事件扩大了珠海中富的资产规模造成的。

而2011-2013年两者均连续下降,一方面是行业背景的客观影响,另一方面仍是由于2012年溢价收购BPI所持有的46家子公司及两家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造成的,其中存在13家亏损公司并闲置了许多资产,严重影响了珠海中富的发展能力。

四、规避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建议
(一)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在CVC资本掏空珠海中富这一案例中,CVC资本持股比例仅为29%,获得的收益却远高于这一控股比例,在2009年与2012年两次溢价并购事件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证,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CVC资本设置了复杂的控股结构在横向上设立了隔离带,另一方面在于其他中小股东控制权分散,造成了CVC资本“一股独大”的局面。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要注重股权的相互制衡,防止“一股独大”局面的出现。

(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CVC资本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掏空”,主要原因是在于董事会的人员结构。

根据珠海中富2007-2013年披露的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收购前的董事会原班人马与高管层逐渐被“清洗”,新任命的董事会成员与高管均是由CVC资本委任,董事会与高管层无疑被CVC资本完全控制,且其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无法发挥制衡的作用。

因此,上市公司应完善独董任命制度与其权力的独立性,在独董任命方面回避与大股东的关联,保证独立董事能够对董事会有一定的制衡效果,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证监会对珠海中富及相关人员、恒信德律给予了一定的处罚,而我国现行的监管法律难以直接打击掏空行为,对于实际操作掏空行为的相关人员处罚力度远小于对上市公司的直接处罚,导致了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因违法成本较低而不惜铤而走险掏空上市公司。

因此,相关监管机构应明确对“掏空行为”的具体界定并据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减少此类危害上市公司以牟取私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另外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监管与完善惩罚机制、提高资产评估从业者职业道德,以防类似虚假评估事件发生。

参考文献:
[1]杨舒涵.CVC资本對珠海中富的掏空行为研究[D].兰州理工大学,2017.
[2]郑雷鸣.珠海中富掏空行为研究[D].苏州大学,2018.
[3]珠海中富:CVC的资本困局[J].股市动态分析,2009(29):46.
(作者简介: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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