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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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的使用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 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 得利用资产重组、利润分配、对外投资、 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 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人员独立
具体要求:
➢不得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 任免;
➢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聘任决议履 行任何的审批程序;
➢不得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 员履行职责;
➢不得任命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或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和信息披露义务
主要内容
一、股东(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

一、股东(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基本法规体系
• 法律 •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自律性规则 • 公司内部规定
基本法规体系
法律规定
• 公司法 • 证券法 • 刑法修正案(六)
➢不得通过借款、违规担保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
➢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支付或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或其他支出;
➢不得通过财务会计核算系统或者其他管理软件, 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核算、资金调动进行控制;
➢不得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帐户; ➢不得不当干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案例一:某公司资金占用案
➢不得向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
人员不独立表现形式
• 一些公司的董事、监事的任命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Hale Waihona Puke Baidu仍然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 总经理等经营层由股东直接指派。
• 某些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直接向上市公司指派财 务总监,并为派出财务总监发放薪酬。
•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 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控制权的含义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通过持股比例 • 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的比例 • 对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影响力 • 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影响
力 符合上述任意条件的,就可以认为拥有控
制权
股东权利的使用
基本法规体系
法规性文件
•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 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
•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
基本法规体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上市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 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股东行使权利主要通过股东大会
股东权利的使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高于其他股东 的股权,因而享有了比其他股东更大的权 利
• 权利的不平衡常常导致股东控制权的滥用, 如操纵董事会、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或资产、 违规获取担保等
股东权利的使用
基本法规体系
自律性规则
• 《股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行为指引》
基本法规体系
公司内部规定
• 公司章程中规范股东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 条款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的定义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 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 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 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某 公司大股东集团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双环科 技资金累积4.461亿元。某公司2006年6月 16日披露清欠完成后,又发生新的资金占 用。截至2006年10月31日,集团占用某公 司资金余额为2.366亿元。2006年11月21日, 集团才用现金偿还全部占用资金。直至 2007年1月10日某公司才披露上述资金占用 事项。
• 公司治理五独立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控
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 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人员独立
• 相关规定: • 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 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 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 第二十条:“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 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 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 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上市公司高管在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上市公司 以外的关联单位任职。
• A公司案例
• 2007年10月24日,A公司公布《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报告称,公司存在总 裁兼任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总经 理的问题。后来逐步得到了整改。

• B公司案例
• 2008年11月18日,某地证监局向B公司下 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指出: (1)B公司财务总监的薪酬由控股股东市投 资控股公司发放。(2)董事、监事的薪酬直 接由控股股东考核确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独立
• 相关规定: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上
市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 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 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二)财务独立
• 具体要求
➢不得将上市公司资金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财务公司管理;
《公司法》第二十条
•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公司其他股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发34号文
• 控股股东要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侵犯上市 公司享有的由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权,违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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