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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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放行单管理制度

车辆放行单管理制度

车辆放行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出入管理,保障单位内部安全和正常秩序,确保车辆放行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车辆出入管理,所有涉及单位内部车辆出入的行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车辆放行单是对车辆出入进行确认的重要凭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填写、审核、发放和归档。

第四条车辆放行单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车辆,任何私人车辆不得使用单位车辆放行单。

第五条车辆放行单的填写和管理必须按照制度规定,不得私自更改、涂改或弄虚作假。

第六条车辆放行单的发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第七条车辆放行单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必须得到所有相关人员的理解和遵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放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车辆放行单的填写和审核第一条车辆放行单的必填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品牌、车辆颜色、车辆型号、车辆驾驶员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信息。

第二条填写车辆放行单的人员必须核对车辆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不得漏填、错填或乱填。

第三条申请车辆放行单的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四条审核车辆放行单的人员必须核对所有填写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审核通过车辆放行单的审核人员必须在车辆放行单上签字确认,表示同意车辆放行。

第六条未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放行单不得擅自放行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填写和审核。

第三章车辆放行单的发放和使用第一条车辆放行单的发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由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第二条车辆放行单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车辆,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车辆放行单的有效时间仅限于当天,超过有效期的车辆放行单不得继续使用,必须重新申请。

第四条车辆放行单的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和补办手续。

第五条车辆放行单在车辆出入时必须交由门卫人员查验确认,确保车辆出入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最终版)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最终版)

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为规范公司物品的管理,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保障公司权益,根据公司门禁管理及放行签批权限,现将车辆及物品放行做以下规定:1、至2015年1月15日起,公司(包括驻厂单位)的所有货物出门依照附表《货物放行权限表》的规定执行;2、外出公差《派车单》申请:由当事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生产系统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放行出厂,行政办公系统报主管副总经理签名放行出厂,公司在紧急情况(如工伤、应急)下可由人力行政部经理签名确认放行出厂;3、如遇《放行条》授权签批人外出、请假或休假的情况下,由后备确认人审批,并由保安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4、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理应提前做好车辆物品放行的申请工作,并做好车辆货物出行计划工作,晚上加班、周末或节假日放行需提前办理好《放行条》签批手续,原则上每天20:00过后及节假日不予放行;5、相关审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签批放行手续工作,不得签批超过规定的放行权限;除公司授权签批《放行条》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文件或电话等方式授权,一律不得随意签批《放行条》;6、如若公司授权人及授权代理人同时不在的情况下,由保安电话请求公司授权人,由公司授权人指定其它代理人权限签批方可放行;7、总经办、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须派人对物品放行做不定时的检查工作,发现有放行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董事总经理报告;8、对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或保安认为有异议的放行物品或《放行条》,人力行政部及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严禁物品出厂,并及时上报董事总经理处;9、各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放行规定,凡未履行物品放行手续签批而要求保安放行者,一律按偷盗及渎职处理,一经发现,给予做辞退处理,并视情节报公安机关处理;10、进出公司所有车辆(厂车、私家车和货车等)必须经过人力行政部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11、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开始生效执行,本规定如与其它制度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各种办公物品和设备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员工的工作安全,本公司特制定了《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物品和设备、来访人员、员工用具等物品的放行及管理。

三、管理制度1. 放行管理1.1 本公司的所有出入口设有门卫或安保人员进行门禁管理。

1.2 在公司设有专门的物品放行管理区域,负责管理员工用具、来访物品、外购物品等。

1.3 物品放行需要经过授权人员审批,授权人员包括门卫、部门主管、行政管理人员等。

1.4 出入口及物品放行管理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头,对于有重要意义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和监控。

2. 物品管理2.1 公司物品的领用应当登记,发放人员应当核对工号和身份信息后方可发放物品。

2.2 临时来访人员带入的物品应交由管理员进行管理,管理员应当登记物品的明细、来访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到来访人员离开时再进行登记反馈,并将物品转交回来访人员。

2.3 应对员工用具、外来物品、来访人员等的所有物品设置统一的标识管理,标识应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配件型号、数量、存放地点、领用人、存放状态、监管人等信息。

3. 物品存储管理3.1 公司应根据物品的特点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并明确不同物品的存放位置,保证分类存放。

3.2 物品入库应进行检验、验收,检查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状况等,确保物品无缺陷。

3.3 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保证物品不受撞击、碰撞等影响。

4. 核算及监督管理4.1 公司应规定定期核算物品、比对数量、采取盘货、核对加减、核封等方法加强管理。

4.2 同时,针对管理差错或漏洞,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加强纠正和完善制度。

四、责任所有接受物品和设备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因过失或监管不严导致的物品遗失、损坏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纪律处理。

公司车辆摆放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车辆摆放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车辆摆放管理制度内容
一、总则
本公司车辆摆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所有公司员工及访客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及附属停车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私人车辆、公司公务车辆以及来访客人的车辆。

三、车辆停放规则
1. 公司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非指定车位或通道。

2. 所有车辆必须按车位线内顺向停放,保证出入顺畅。

3. 特种车辆(如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应事先申请特定区域停放。

4. 任何车辆不得阻碍应急出口及消防通道。

四、管理职责
1. 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更新及监督执行车辆摆放管理制度。

2. 安保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并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纠正和记录。

3. 员工需配合管理部门工作,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停车秩序。

五、违规处理
违反车辆摆放规定的员工或访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处罚。

严重违规者可能面临禁止进入公司停车场的处罚。

六、安全与保养
1. 公司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应停放于指定安全区域,以减少风险。

2.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因故障造成不必要的堵塞和安全隐患。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通过上述内容范本可以看出,一个细致入微的车辆摆放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指导员工如何正确停放车辆,还能够通过明确的违规处理措施来保障制度的执行力。

同时,对于车辆的安全与保养提出要求,体现了公司对资产维护的重视。

公司货物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货物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公司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公司货物放行管理规定1、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ERP系统的管理,规范公司货物出厂流程,避免公司财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本集团公司所有货物的出门放行。

3、职责和权限3.1货物放行部门或单位负责填写出门单。

3.2出门单的批准,由相关部门主管审核,物流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

4、出门货物的定义4.1 外协加工: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个别工序,模具、办公和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量具等,委托给其他公司(外协)代为加工或维修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和完整设备。

4.2 产品退货:外购货物因各种原因退回给供应商或者外协加工厂家的产品。

4.3固定资产清理:所有已处置的大小型设备、模具的出门。

4.4产品销售:销售公司发出的产成品及配件,包括发子公司的货物及设备。

4.5废料处置:公司所有已办理销售手续的废料出门。

4.6供应商自带货物:供应商自带货物进入公司大门后,需要再次出门。

4.7样品及其他:因购料过程中需要携带的样品及其他货物。

5、操作流程5.1 外协加工所需要材料:仓管员填写出门单,经手部门主管签字,物流部主管审批;“出门单”后自产产品工序委外需附“委外加工申请表”,其他附“外协领料单”。

5.2 产品退货:仓管员填写出门单,采购主管签字,物流部主管审批;“出门单”需注明退回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或附详细清单。

5.3 委外加工:相关部门人员填写出门单,经手部门主管签字,物流部主管审批;“出门单”需注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或附详细清单。

(注:电镀加工由仓管员填写,采购员审核,物流主管审批)5.4 固定资产清理:仓管员填写出门单,经手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审核,物流主管审核;主管副总批准。

“出门单”需注明报废设备/模具名称及型号、数量、单位及“设备报废审批表”。

5.5 销售公司发出的产品1)销售公司发货时,必须提供审核后的电脑销售发货单给门卫处,如果特殊情况不能打印电脑单据的,必须提供“手写出门单”。

公司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物资车辆的有序出入,防止物资流失,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并确保企业及员工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或离开公司场地的载有物资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送货车辆、内部运输车辆以及外部承包商的车辆。

二、基本原则1. 严格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保证物资流转的及时性。

2. 实行“实名登记”管理,记录车辆司机信息及物资清单。

3. 坚持“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出入时不携带违禁品。

4. 强调“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需协同配合,共同维护车辆出入秩序。

三、管理职责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监督物资车辆的出入流程,包括物资清单的审核、车辆调度等。

2. 安保部门负责对进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司机身份,并监控车辆的行驶路线。

3. 财务部门负责核对物资与单据的一致性,并对异常情况提出质疑和处理建议。

四、操作流程1. 车辆到达公司门岗后,司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送货单,由安保人员核实并进行登记。

2. 安保人员通知物资管理部门接待该车辆,并由专人引导至指定区域。

3. 物资管理部门对照送货单与实际物资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验收。

4. 如发现物资不符或有损坏,应立即通报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 物资装卸完成后,司机须在出门登记簿上签字,安保人员复查车辆无携带其他物品后放行。

6. 物资管理部门将当日的物资出入记录汇总上报财务部门,以便账目核对。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或离开公司的车辆,安保部门有权扣留并报告上级处理。

2. 如发现有盗窃、破坏或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处理。

3.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物资车辆出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入管理,防止非法物品进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公司的情况。

三、职责1. 保安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放行;2.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1. 物品出入登记(1)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必须向保安部门登记;(2)登记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登记表由保安部门保存,定期报送物品管理部门。

2. 物品放行(1)保安部门对登记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符合公司规定,方可放行;(2)未经审批的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拒绝放行;(3)放行物品时,保安部门应要求携带人签字确认。

3. 物品审批(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确保物品合法、合规;(2)审批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保安部门。

4. 物品管理(1)物品管理部门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2)物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物品数量准确;(3)物品管理部门对过期、损坏的物品进行报废处理。

5.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携带人可向保安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批后可放行;(2)遇有可疑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暂扣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五、违规处理1. 未经审批携带物品进出公司,一经发现,对携带人进行警告,并没收违规物品;2. 故意破坏、盗窃公司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保安部门、物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放行管理办法(修订)

车辆放行管理办法(修订)

车辆放行管理办法为适应公司业务的新发展,妥善管理公司车辆、销售商品车辆、售后维修车辆的出入,现修订车辆放行管理办法,各部门应遵守本办法规定,做好放行管理工作。

一、公司自用车及试乘试驾车放行:1.公司自用车外出办理业务,应填写部门用车申请,用车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经行政经理批准,到行政办理借车手续.申请上应载明用车原因,车牌号,使用人,驾驶人,用车时间.2.客户试乘试驾活动,业务员应执行试车相关规定,办理试乘试驾活动相关手续。

3。

保安人员凭行政部签字的用车申请表,对公司自用车外出放行,并在用车申请表上登记出门时间和回车时间。

对试乘试驾活动,保安人员凭销售部签发的试乘试驾申请表,对试乘试驾车放行。

未办理手续或手续不齐的行为,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通知行政部。

二、售后服务车辆进入车间遵守如下原则:1。

来店售后服务车辆,在售后部前台人员填好车辆履历卡后,由接车员驾驶进入车间,同时保安值班员做好车牌号、进出入时间的登记;2. 来店贵宾、客人需要临时洗车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车牌号,出入时间的登记,由售后部前台人员驾驶出入洗车间,保安人员凭售后部签发的洗车放行条放行,并核对车辆出入值班登记表。

3。

拯救车辆可先拖入车间,事后由售后部前台人员补办相关手续.三、售后服务车放行:1. 维修过程中车辆外出试车,严格按照试车规定执行。

2。

外出救援活动时,救援人员应办理外出救援申请,经服务经理或维修站长签发后外出,保安人员凭售后部签发的救援申请放行。

如需现场结算手续的,由随车人员收款并开具收款收据,凭救援履历回公司后补办相关手续。

3. 维修车辆(含保养、补加装精品的车辆),业务结算完成后,由售后部前台人员在系统打印出门证,到财务办理结清手续,由财务部签字并加盖予以放行章。

保安人员凭财务部签字和盖章的放行条予以放行.未到财务办理结清手续的出门证,保安人员应拒绝放行并上报行政部。

4. 未结清需要特殊对待的情况,由服务经理提交申请,报总经理一级审批放行。

物品放行规定

物品放行规定

物品放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物品放行的程序,做到不乱放出公司物品,现对物品放行程序作以下规定:1、凡载有货物的车辆和携带公司物品的个人,在出厂时必须持有放行条,客人来访登记表(外来人员);门卫检查、核准并收缴以上两份单后,方可放行。

2、填写放行条须一式两联,填写清楚完整,一份交门卫处,一份由相关部门留底。

如放行条上的物品明细栏不够地方填写也可以附上出仓单或外协领料单的复印件。

放行条须保存一年半以上方可销毁。

3、出产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允许在晚上10点钟后出厂;产品如需在晚上10:00~早上8:00之间处长的话,经办人须提前找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

4、除了货柜车和某些太长而不能掉头的车外,所有车辆和来客须从前门出厂。

5、凡有自带物品的外来人员必须在客人来访登记表中写清楚自带物品的数量、名称;各经办人如发现外来人员有自带物品的话需在放行条的备注栏注明。

6、废品、样品和生产物料的放行条全部由仓管员填写;废品放行条由人事部文员填写;废料放行条由生产部助理填写;垃圾放行条由清洁阿姨填写;设备、仪器、零件等出厂放行条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填写。

以上放行条由各经办人员的上级主管审核;垃圾放行条的由门卫审核。

8、放行条的批准(指除废品外的放行物品)的签名顺序为:9、废品、废料的放行条由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签名方可放行;垃圾的放行由门卫审核后即可放行。

10、相关人员在审核和批准产品、样品、生产物料放行条时必须对出仓单或外协领料单。

11、如审核、批准人员不在公司,经办人员可采用到门卫室打电话确认的方式,门卫要记录电话的时间和批准人。

12、放行时,除本公司人员外,其他提货人,门卫须检查其身份证(或驾照),提货公司的工作证(无工作证的公司,销售部或相关部门须向提货公司声明并索取提货人授权书及签名并分发给门卫)。

13、门卫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执行检查出货车辆、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进出厂放行管理规定(3篇)

进出厂放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进出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访客及车辆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进出厂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车辆、员工车辆、访客车辆、送货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进出厂放行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核第四条车辆登记1. 凡进入公司厂区的车辆,需在保安岗进行车辆登记。

2. 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型、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进出时间、目的等。

第五条车辆审核1. 保安岗对车辆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无误。

2. 对于可疑车辆或驾驶员,保安岗有权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予以核实。

第六条特殊车辆1. 特殊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特殊车辆进入厂区,需向保安岗出示相关证明,保安岗予以放行。

第三章进出厂程序第七条进厂程序1. 车辆进入厂区时,驾驶员需将车辆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2. 驾驶员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安岗接受检查。

3. 保安岗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核实后,发放进出厂通行证。

4. 驾驶员凭通行证,将车辆驶入厂区。

第八条出厂程序1. 车辆离开厂区时,驾驶员需将车辆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2. 驾驶员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安岗接受检查。

3. 保安岗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核实后,收回进出厂通行证。

4. 驾驶员凭通行证,将车辆驶出厂区。

第九条长期车辆1. 长期车辆(如公司自有车辆、员工车辆等)需在保安岗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长期通行证。

2. 长期车辆进出厂区时,只需出示通行证,无需再次登记。

第四章车辆停放与行驶第十条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进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2. 驾驶员在车辆停放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随意离开车辆。

3. 驾驶员在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闯红灯等。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1. 车辆行驶应遵守厂区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等。

公司物品放行条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品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规范物品放行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的放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原材料、成品等。

第三条物品放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防止丢失、损坏和被盗;(二)手续完备,确保放行流程规范;(三)责任明确,落实物品管理责任;(四)高效便捷,提高物品使用效率。

第二章物品放行流程第四条物品放行前,申请人需填写《物品放行申请表》,详细说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五条申请人将《物品放行申请表》提交至物品管理部门,物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物品管理部门在《物品放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发放和回收。

第七条物品发放时,申请人需出示有效证件,物品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

第八条物品管理部门将物品交付给申请人,并要求其在《物品放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物品管理部门在《物品放行登记簿》上记录放行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申请人、发放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物品归还时,申请人需将物品交回物品管理部门,物品管理部门对物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物品放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管理部门在《物品放行登记簿》上记录归还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物品放行责任第十二条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物品放行的审核、发放、回收和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申请人负责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物品,并按时归还。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物品放行流程和手续。

第十五条物品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物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物品放行条管理第十八条物品放行条是物品放行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物品放行条内容包括:(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三)申请人姓名、部门、职务;(四)物品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五)发放日期、归还日期。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_规章制度_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_规章制度_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公司的物资放行管理规定,可以完善进出厂物资控制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公司物资放行管理办法,欢迎参阅。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1一、外来物品出入厂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

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① 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 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 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品放行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福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国门、口岸、机场、码头等地方对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放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物品放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第四条所有从事物品放行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放行程序第五条物品放行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违规操作。

第六条申请放行的人员应当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

第七条放行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审核申报的物品和相关证件,对于不合规范或者存在疑点的物品,应当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核实。

第八条对于申请放行的物品,放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规定进行登记和记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放行管理人员应当给予拒绝放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保护权利。

第十条物品放行管理人员在放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徇私舞弊,以身试法,泄露国家机密,违反党纪国法。

第三章放行要求第十一条申请放行的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品或者危险品。

第十二条申请放行的物品携带人员应当如实申报物品名称、数量、价值等相关信息,不得隐瞒虚报。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特殊审批或者限制放行的物品,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经过检验、检测或者其他特殊程序的物品,携带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五条放行管理人员在审核和放行过程中,对于携带物品的人员应当进行合法、公正、诚信的处理,不得私心私意,不得索要或者接受财物。

第四章控制措施第十六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风险的物品,放行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放行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处理,对于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了防止公司物品被未经授权的人员盗窃、毁损或丢失,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个人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和物品。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下物品的放行管理:•公司的所有办公设备和文件•员工个人物品3. 放行管理3.1 进出场所管理所有进出公司工作场所的人员必须通过门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未经审批或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3.2 物品放行管理在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同时,所有携带物品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安检人员有权对携带的物品进行抽查,并记录下检查结果。

为了便于管理,员工必须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的存储位置,如柜子或抽屉。

员工将其个人物品带离公司办公环境时,需进行登记备案。

3.3 物品流转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物品流转需通过物品调拨单、运输清单等方式进行记录,以确保物品流转的真实、准确和安全。

在使用公司物品时,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使用和归还。

私自擅自私用公司设备或其他公司物品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4. 异常情况处理如发现员工私自将公司物品带离公司或携带未经批准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经发现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处理办法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如发生公司物品丢失等安全事件,相关人员需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5. 总结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个人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更新。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纪律处分。

公司物品放行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放行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品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规范物品的出入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的放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用品、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物品流失,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物品放行流程第四条物品放行前,需填写《物品放行申请单》,由申请人填写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放行人等信息。

第五条物品放行申请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物品放行的必要性。

第六条对于重要物品或特殊物品,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放行。

第七条物品放行时,放行人需出示《物品放行申请单》及相关证件,由仓库保管员进行核实。

第八条仓库保管员核对物品信息无误后,在《物品放行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第九条物品放行后,放行人需在《物品放行申请单》上注明放行时间,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

第十条对于放行物品的跟踪与监督,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确保物品按照预定用途使用。

第三章物品回收与报废第十一条物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需将物品回收至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定期对回收的物品进行检查,确认物品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物品,需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物品报废后,由仓库保管员办理报废手续,并妥善处理报废物品。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物品放行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物品放行管理小组定期对物品放行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流程规范、高效。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3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3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一、出入管理1、出入按北进南出路线行驶。

2、进出行政中心内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

3、进出行政中心内严禁超车、鳴号。

4、进出行政中心车辆限载____吨。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院内。

6、进出行政中心车辆必须按路标行驶。

7、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必须按物业安保员的指挥。

8、外单位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严禁占用本院内专用车位。

二、停放管理1、所有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安保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安排停放管理制度后对应停放,其余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停放。

3、为保证行政中心车位停放数量利用最大化,需在本院停放的车辆,应优先停放在南北停车场。

4、所有车辆车主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对方车主或现场安保员联系,妥善处理。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2)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 凭证管理:物业公司会要求住户提供合法凭证,如身份证、业主证、访客凭证等,以确认其身份和权限。

2. 物品登记:住户需要将要进入小区的物品进行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以便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监控。

3. 安全检查:物业公司会对住户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没有危险品、易燃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小区。

4. 时间限制:物业公司可能会规定某些物品只能在特定时间段进入小区,以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干扰。

5. 使用规定: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物品可能会有一些使用规定,如禁止使用噪音大或影响其他住户生活的物品。

6. 放行方式:物业公司会规定物品放行的方式,例如需要住户提前预约、刷门禁卡等。

7. 物品跟踪:物业公司会对进入小区的物品进行登记和跟踪,以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合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小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常见的规定。

新放行条管理规定

新放行条管理规定

1、目的: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凡携带物品的人员、车辆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

3、职责:由门岗保安严格按本条例执行,从公司大堂出入由前台或行政部长监督执行。

4、内容:物品出入放行管理4.1、物品清点:物品出厂区、宿舍区、饭堂区,保安员有权参与清点核对,所涉物品有:4.11、产成品、半成品、外发加工产品、材料库存货物、出厂维修物品、废品、废弃物、工具等,客户与合作方自带品、借出、借入物品,各种产必用品及其它未列品。

4.12、宿舍行李、员工离职私人用品以及厨房相关用品用具(不含煤气瓶与员工自用车辆)。

4.2、物品交付出厂放行4.21、产品出货:由仓库跟单员根据客户合同负责开具当日车次的货物放行条,放行条发货部门主管负责审核,部门总监批准签字并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单联存档,并核对数量和车号、人员;否则不予放行;4.22、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带离工厂的物品(维修设备、气瓶、)等,一律由部门开具放行条,并经主管审核,交行政前台编号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单联存档;否则不予放行;4.23、公司车辆或员工车辆需带离设备及物品离厂的参照4.22条执行。

4.24、公司车间之间的物品调用暂不需开具放行条,但需在出A5、A4与B1时告知值班保安调去何车间,并在值班监视下进出。

4.25、废品、废弃物的处理由行政部与财务部负责处理,由行政部带买方到财务交款后再由行政部开具放行条,并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联存档;对有怀疑的物品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4.26、员工离职和退宿舍时,需凭部门主管签核的放行条再由行政部加盖放行专用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并收留放行条底联存档;对有怀疑的物品要进行核对,否则不予放行。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1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第四条权责: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第五条内容: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

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

“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

“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

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

车辆放行制度

车辆放行制度

车辆放行制度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降低风险,特制定本《车辆放行制度》,请各位同事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车辆放行实行“谁放行,谁负责”的原则,即:谁放行的车辆,如果账务没结清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保险代理赔、索赔及协议单位挂账不能回款,造成公司损失的,由放行人全额承担损失,且公司有权对该员工按照《员工手册管理办法》处理。

下面规范各类维修车辆的放行条件:1、常规保养、一般维修、免费检测及自费或不代办的事故维修车辆放行条件:车辆完工后,服务顾问整理好工单,带客户到结算台结算,结算完成后,由结算员开具出门条给客户,客户凭出门条放行。

如果有特殊情况在未办理结算需要放行车辆时,必须由接待的服务顾问做担保,并经过服务总监,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能放行。

2、保险代理赔车辆放行条件:车辆完工后,服务顾问整理好单据,并将结算单,出库单、委托书及代办所需的全部证件交给保险理赔专员后,由保险理赔员确认证件齐全,并在工单上注明“保险理赔资料已收齐”字样后签字,服务顾问凭理赔员签字的工单到结算台结算,结算员根据理赔员签字的工单给予车辆办理结算手续,并开具发票和出门条,车辆凭出门条放行。

为了节约服务顾问的资料准备时间和避免出现证件补齐,定损时提醒客户带起证件,定损时没有带的,提车时必须提供,否则全额收取客户押金方能放车,理赔员休息或出差时由服务经理或总监确认。

3、索赔车辆放行条件:索赔开单前需由索赔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如果索赔员休息的,由技术总监和服务经理确认,但需电话与另索赔员沟通。

为了提高服务顾问的工作效率,索赔员有责任定期对服务顾问进行索赔知识培训。

车辆完工后,服务顾问整理好相关单据,到结算台结算,结算员给予车辆办理结算手续,并出门条,车辆凭出门条放行。

交车后服务需要将结算单,出库单、委托书及购车发票等索赔需要的相关材料交给索赔员保管。

4、协议挂账单位放行条件:车辆完工后,服务顾问整理好单据,首先确认该车辆是否属于协议单位挂账范围(确认是否签有挂账协议及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不属于或者协议到期的,则按照第1条放行条件执行;如果属于协议单位,服务顾问整理好结算单,让送修人在客户栏签字确认并留好电话,结算员核实车辆确实属于协议单位后给予结算,并开具出门条,车辆凭出门条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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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人力行政(通)字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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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车辆物品放行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物品的管理,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保障公司权益,
根据公司门禁管理及放行签批权限,现将车辆及物品放行做以下规定:
1、至2015年1月15日起,公司(包括驻厂单位)的所有货物
出门依照附表《货物放行权限表》的规定执行;
2、外出公差《派车单》申请:由当事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确
认后,生产系统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放行出厂,行政办公系统报主
管副总经理签名放行出厂,公司在紧急情况(如工伤、应急)下可由
人力行政部经理签名确认放行出厂;
3、如遇《放行条》授权签批人外出、请假或休假的情况下,由
后备确认人审批,并由保安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理应提前做好车辆物品放行的申请工作,
并做好车辆货物出行计划工作,晚上加班、周末或节假日放行需提前
办理好《放行条》签批手续,原则上每天20:00过后及节假日不予放行;
5、相关审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内容签批放行手续工作,不得签
批超过规定的放行权限;除公司授权签批《放行条》人员外,其余人
员未经公司董事总经理文件或电话等方式授权,一律不得随意签批《放行条》;
6、如若公司授权人及授权代理人同时不在的情况下,由保安电
话请求公司授权人,由公司授权人指定其它代理人权限签批方可放行;
7、总经办、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须派人对物品放行做不定时的
检查工作,发现有放行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董事总经理报告;
8、对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或保安认为有异议的放行物品或《放
行条》,人力行政部及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严禁物品出厂,并及时上报董事总经理处;
9、各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放行规定,凡未履行物
品放行手续签批而要求保安放行者,一律按偷盗及渎职处理,一经发现,给予做辞退处理,并视情节报公安机关处理;
10、进出公司所有车辆(厂车、私家车和货车等)必须经过人力
行政部保安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11、本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开始生效执行,本规定如与其它制度
或规定有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12、附件:《货物放行权限表》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14日
主题词:公司车辆放行规定
抄送:公司领导下发:公司各部门OA系统张贴(共印2份)承办人:人力行政部电话:81702689
附表:《货物放行权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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