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2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与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事业,需要有相应的社会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来支持和保障其正常运行。
作为社会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部在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规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一、社会工作机构的建设社会工作机构是指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组织或单位。
作为主管部门,民政部要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机构的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形式多样化民政部应推动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不仅包括政府设立的机构,还可涵盖非营利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
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提高社会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2. 分工科学合理民政部要根据社会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对社会工作机构进行科学的分工。
例如,设立专门负责儿童保护的机构、老年人福利的机构、残疾人服务的机构等,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 人员队伍建设民政部应当注重培养和引进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人才,为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支持。
同时,通过各种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管理体系的建设良好的管理体系是社会工作机构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民政部要重视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其具备高效性和规范性。
1. 目标导向民政部应确立明确的社会工作目标,并将其贯穿于整个管理体系中。
通过设立绩效评估体系,对社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评估,使其能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信息共享民政部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社会工作机构之间和民政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
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可以更好地协同推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管理。
3. 法律法规的规范民政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社会工作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同时,加强监督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维护社会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三、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职责。
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名单
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名单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朝阳区、顺义区、大兴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立休养所、海淀区华清园社区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天津市养老院、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开发区社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河北省:河北省荣军医院山西省: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山西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晋城市城区康乐社区、晋城市荣军康复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丰镇市、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连市西岗区、沙河口区、沈阳市养老院(光荣院)、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救助管理站、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江苏省:南京市所辖区县、启东市、扬中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市、连云港市新浦区新东街道龙尾社区、浦东街道民主社区、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南京市社会福利院、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救助管理站、徐州市救助管理站、连云港市社会福利院、宿迁市慈善总会、常州市福利院、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苏州市救助管理站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嘉兴市南湖区、浙江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万载县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市南区、四方区、东营市东营区、潍坊市奎文区、青州市、青岛市民政局(慈善捐赠和救灾救济领域)、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济南市救助管理站、青岛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八休养所、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洛阳市洛龙区、宝丰县、焦作市解放区、淇县、新乡市卫滨区、漯河市源汇区、南阳市卧龙区、驻马店市驿城区、河南省慈善总会、河南省假肢中心、河南省第二荣康医院、郑州市救助管理站、郑州市殡仪馆、荥阳五保供养幸福园、洛阳市儿童福利院、洛阳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平顶山市爱心救助超市、鹤壁市慈善总会、南阳市第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石门县、凤凰县、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南山区、龙岗区、盐田区、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广州市老人院海南省:海南省救助管理站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成都市儿童福利院、中国成都SOS儿童村、成都市精神病院、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成都市草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成都市光华村第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贵阳市社会福利院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昆明市精神病院、昆明市西郊安置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甘肃省:兰州市救助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社区、青海省第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青海省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中国收养中心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对促进就业、扩大内需、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对落实社会政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对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明进步;对彰显人文关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岗位不明确,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与现有经济实力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民人函[2012]128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民人函〔2012〕128号)各市民政局,广德、宿松县民政局:为认真贯彻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实施部分地区、机构试点(民政部批准)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紧密结合试点地区和单位实际,以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水平评价、研究岗位开发、扶持社会公益类民间组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立足基层,面向全局,积极探索,锐意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我省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和实践模式,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和社会公益类民间组织等领域,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模式,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政策、制度和法规方面的保障措施,以求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更好地发展。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要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
按照()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江南博哥)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A.精简效能B.按需设置C.循序渐进D.择优录取E.均衡配备正确答案:ABC《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要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
按照()、按需设置和循序渐进三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A.广泛覆盖B.精简效能C.择优录取D.均衡配备正确答案:B《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为了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应当0。
A.引导机关干部到社会工作机构中挂职B.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C.鼓励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兴办社会工作机构D.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到社会工作机构中兼职正确答案:B为了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1)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2)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4)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6)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7)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机构与管理体系社会工作是指通过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以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政部作为中国政府社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本文将从社会工作机构的分类和职能、管理体系以及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角色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社会工作机构的分类和职能社会工作机构按照性质和职能可以分为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政府机构包括民政部门、社会保障局等。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社会福利、优抚救济、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保障局则负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
非营利机构是指由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工作机构。
这类机构通常由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组成,致力于提供社会救助、慈善捐助、社区服务等工作。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指以社会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机构,如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
这些机构通过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体系社会工作机构的管理体系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员能力培养等多个方面。
首先,机构设置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合理设立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下属部门,确保各个环节的协同工作。
比如在社会福利领域,设立老年福利部门、儿童福利部门等专门的机构,从而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其次,岗位职责是社会工作机构管理的重要环节。
不同岗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互相协作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例如,社会工作机构应设立专职的社工人员,负责与社会福利事业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如社会调查、评估、辅导等。
最后,人员能力培养是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体系的关键。
培养社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其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是社会工作机构管理的重要任务。
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角色作为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其角色主要包括政策制定者、组织者和监督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06.06•【文号】民办函[2012]184号•【施行日期】2012.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12〕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和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议精神,民政部决定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区、各机构形成的好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技巧和项目管理经验,推动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与服务能力,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建设,引领带动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全面深入发展。
二、参评范围本次参评项目为2006年以来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并实施完成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参评条件参评项目要符合以下六方面条件:(一)真实性。
参评项目需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专业性。
参评项目需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三)规范性。
参评项目需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符合项目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4•【文号】•【施行日期】2012.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发展规划正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19部门2012年4月)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对促进就业、扩大内需、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对落实社会政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对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明进步;对彰显人文关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是一门关于社会问题解决和社会福利提供的实践性学科,而民政部工作人员作为社会工作的从业者,承担着推动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职责、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探讨,并与社会工作专业进行比较。
一、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是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划;组织和协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项目;开展社会调查和研究;提供社会服务咨询和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等。
二、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社会工作技能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技能。
首先,他们需要具备有效的沟通和人际关系管理能力,以保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服务对象的良好合作关系。
其次,他们需要具备问题识别和解决的能力,能够准确分析和评估社会问题,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此外,民政部工作人员还需要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协调和推动各项社会工作项目的进行。
三、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会工作专业是培养社会工作人才的学科,与民政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密切相关。
社会工作专业涵盖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分析、社区组织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实践等多个领域,为民政部工作人员提供了必备的专业知识。
通过学习社会工作专业,他们可以深入了解社会问题的本质及其解决方法,并掌握社会工作实践的相关技能。
四、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的联系与差异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社会工作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而民政部工作人员则需要在实践中运用已有的专业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
另外,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职责更加针对政府和社会组织,而社会工作专业则更加广泛,包含社会工作实践的各个领域。
综上所述,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专业紧密相关,但也存在一定差异。
民政部等18部门和组织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民政部等18部门和组织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时间:2011-11-08 16:07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意见》的研究制定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后,中央组织部联合民政部等14个部门组建政策研究起草组开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意见,同时由民政部在全国165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试点探索。
经过四年多时间,在全面总结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组研究形成了《意见》。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中央有关领导对《意见》基本方向和政策内容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10年中央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为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相并列的第六支主体人才地位,明确到2015年培养2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培养3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发展目标,为《意见》研究制定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2011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也强调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
民政部关于公布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公布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公布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紧迫需求,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影响广、特色强、效果好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创造了很多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在增进社会融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激励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主动参与、积极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民政部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选活动。
经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评选出80个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单附后)。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加快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创造更多经验、做出更大业绩。
希望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践行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进一步发扬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为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附件: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获奖名单民政部2012年11月28日附件: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获奖名单一等奖(10个)1.社区老人善终安宁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市闸北区春晖社工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王瑞鸿、赵文蔷、陆青沁、陈琦、刘华丽、邱晓婷、叶莲菁、蔡晴、余婷婷、张文佳2.“城乡合作、公平贸易、共创生态文明与可持续生计”项目项目单位: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项目组成员:闫红红、张文浩、饶琪弘、郭燕平、裴建忠、曹恩濡、郭兰亚、叶文婷、谭一鸣、郑思3.“抗逆小童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项目组成员:彭华民、刘玉兰、高丽茹、金新、孙维颖、史凯、甄骁龙、伏龙、詹小柱、匡雪宁4.“联和一家·幸福联和”家庭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市中大社工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贺立平、甄鹤、曾晓菁、朱星星、何静文、杨时河、冷静、甘容5.“爱满新航”未成人关爱行动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项目组成员:王慧、朱庆章、陆芸、刘玉兰、陈静、王玮玮、冯辉6.农民上楼新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近邻社会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朱莹琪、杨静、林玲玲、魏振斌、于冉、王军华、张江红7.“涅槃重生”同伴教育辅导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项目组成员:历济民、余国荣、曹霞、叶雄、傅鹂鸣、乔坚、许菁、陈爱玲、徐海翚、杨成明8.“和谐家园”深圳市反家暴社工援助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项目组成员:易松国、徐秋菊、李晓霞、荣明姝、周红萍、王海星、陈爱华、黄俏、赖耀龙9.农民工新市民意识、新生活能力建设与社区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项目组成员:李涛、李真、杨玳瑁、卢金艳、袁晶、王立宏、王海英、李明宇、王瑞海10.温江农民集中居住区“三社互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组成员:赵一贵、边慧敏、干昌和、杨晓宁、邓湘树、王涛、鲁航、傅瑶、简勤、江海容二等奖(20个)1.北川灾害救助社会工作创新项目项目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边慧敏、邓湘树、李永新、黄玉浓、张琼文、江海容、简勤、张琴、黄菊、杨昭慧2.地震伤残人员生计扶持与社区发展项目项目单位:绵竹市青红社工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陈涛、郭伟和、陈锋、王小兰、蒋斌、李云波、黎丽姗、张艳、樊春梅、刘刚均3.社会工作介入拆迁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长沙市开福区众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肖萍、史铁尔、罗祖红、刘战旗、杨婕娱、朱凤著、张虹、邹歆婷、马文智、宁钻4.孤独症儿童家庭社会支持网络构建项目项目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项目组成员:徐健、刘丽香、陈丽洁、张霁雪、李喆、冉宇阳、朱梦香、华晔5.浦东新区“社区共融”民族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项目组成员:段慧霞、朱蓓、左桂娟、殷茹媛、赵雅萍、王娜6.心灵成长工作坊项目项目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项目组成员:向德平、万仁德、刘婷婷、万润杰、杨生勇、高玉玲、毛伟、江恒、贺光耀、涂九龄7.广州市荔湾区“农转居”社区海龙街家庭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刘静林、黄海平、李邵芮、李丽云、何炯春、危更平、袁子权、梁蕙彦、吴庆云、李洁雯8.社区为本的家庭病房养老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厦门市湖里区霞辉老年社会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童敏、郑超波、林佩芬、徐蕾、吴培华、曹永玖、罗敏敏、周霞、汪丽轩、王远君9.北京西城区银龄老年公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项目组成员:李璐龄、顾颖、李朋蕊、吴扬、江娅、吴云卿、刘晨曦、闫雪涛、陈晓强10.社区参与式互助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成都市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项目组成员:杨海平、刘飞、张利君、高杰、杜灿灿、李卓峰、余长芳、王香玉、谢林、卜鹏11.康乐社区“星火行动”--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双赢共建项目项目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康乐社区居委会项目组成员:曾清华、童敏、邱亮亮、孙柳珍、张文杰、庄娜琳、成央、李春芳、葛文娇、周原瑾12.老城区精神病患者和家庭康复及照顾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利康家属资源中心项目组成员:冯慧玲、余婉雯、梁树基、胡少良、陈海霞、梁莉君、张玉河13.“阳光相伴”--嘉定区重度肢残人员长期照顾者之关爱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阳光彩虹社工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周晓冬、张英姿、张芳芳、许唯烨、马虹霞、陆雅芳、谢晓敏、金婉仙、陆飞杰14.新疆民族地区社工服务示范项目项目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项目组成员:南燕、陆士桢、孙莹、刘静林、何文、王宏、闫培义、皮志维、陈淑芹、李欢15.“金色朝阳·关爱成长”服务项目项目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街道康乐社区居委会项目组成员:曾清华、童敏、张云芳、孙柳珍、庄娜琳、张文杰、张兆珍、刘芳、洪姗姗、曹永玖16.无锡市锡山区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援助项目项目单位:无锡市锡山区民政局、无锡市锡山区慈善会、无锡市锡山区乐助社工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席子南、陆军、魏晨、董明伟、严勇、龚婷婷、魏忠杰、李冰莲、吴莉、戴亮17.点亮康复希望、重塑精彩人生长沙心翼“会所模式”社区精神康复项目项目单位: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心翼会所项目组成员:曹再兴、肖金平、唐江萍、沈亮之、周甲龙、罗月红、蒋红霞、沈韵、曾幼林18.“共创成长路”--华师京城大哥哥大姐姐计划项目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实训中心、华东师范大学拾星者社工服务社、上海海星之家社工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韩晓燕、罗国振、龚浩、郭娟、李希希、肖庆、罗臻、张思嘉、陈赟、赵鑫19.社工服务进军营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张卓颖、翁洁文、陈金红、郭章敬、罗新秀、周朕20.精神残障蓝丝带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无锡市崇安区七彩家园社工服务中心、无锡市崇安区江海蓝丝带社工服务社项目组成员:杨志伟、宋筱菁、朱一峰、谈幼玉、陆衡、汪冬冬、范向群、徐丹丹、彭锦红、宋萍萍三等奖(30个)1.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机构养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黑龙江工程学院项目组成员:黄红、苏光、初智巍、尹基成、孟丽君、高青梅、孙晓征、凌萍、张红爽、闫金岩2.广东省妇联执行反对对儿童暴力项目项目单位:广东省妇联项目组成员:温兰子、杨建珍、周丽琼、吴培英、林秀娟、焦亚琼、张良广、刘巧慧、吴晓英、刘诚3.“阳光新希望”未成年人考察教育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项目组成员:范惠娟、王雷、赵赏、吴智惠、张小萍、黄旦闻、汤瑾、王洪、王光友、马一峰4.“维稳妈妈”--上海市浦东新区家庭社会工作介入项目项目单位: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朱眉华、陈蓓丽、曹国慧、舒启燕5.“阳光影视”--无障碍影视社区公益活动项目项目单位:上海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阳光助残社工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解学勤、路莹、邢林玉、戴文洁、陈虹霖、俞立标、吴芳6.汶川县以儿童为焦点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周小燕、杨海宇、刘静林、欧阳海兵、文太科、黄海霞、赵文艳、叶珊、余莹、魏志娇7.社会工作专业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席小华、蔡鑫、李涵、王洁、马宇飞、王徐晖、王璐倩、刘羽、高翔8.临终关怀·器官捐献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东省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刘萍、袁惠姗、宋欢欢、王军蓉、王缨、赵海涛、唐伟、曾燕娜、王子庆、徐丹9.以发展型社会工作模式回应城市流动人口社区服务需求项目项目单位:云南连心社区照顾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向荣、陆德泉、李俊、兰树记、倪春、杨榆宾、张耀炜、严云颢、陈正艳、张玲10.北京市第二医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项目组成员:王菲、邢进、吴扬、江汛清、胡蕊、刘胜楠、穆秋、田冉、方佚浙、彭振11.东莞市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单位:东莞市妇联项目组成员:黄慧红、卢英、安玉红、彭燕、谢晶、陈淑芬、张佩慈、余应娇、夏文婷、梁少玉12.搬迁后老人社区融入项目项目单位: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裴文琳、何心意、吴雪珠、郭薇、邓红兵、刘玉平、荣任、蒋德辉、樊海涛、叶妙玲13.社会工作在少年审判实务中的应用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铭晨社会工作服务社项目组成员:闻长智、孙肇平、张颖、谢安、赵红军、李林兰、钟大华、姚晓钿、孟亚军、刘晓敏14.深圳福田区禁毒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项目组成员:李娜、候明、吴泽楷、杨婵、王美云、明杰15.云南艾滋高发区大学生性健康社区干预项目项目单位:云南财经大学社会工作与社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组成员:张河川、郭良骥、陆海音、郭思智、赵昊、李宁、何平英、杨婉秋、欧阳慧蓉、刘跃华16.精神病患者社会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新天地康复托养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张月如、XXX、陈波、蔡迎红、黄芹、杨建中、高万红、苏阳、李文、陈帼懄17.“与你同行”住院恢复期精神病人康复计划项目单位:河北省荣军医院项目组成员:刘建省、孟庆勇、崔立丽、杨志斌、关恒永、张跃兰、石兵营18.“流金岁月·欢乐晚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张荣华、宿冰村、肖辉苗、徐晓玲、李娜、卞冬梅、陈文丽、徐从德、李克富19.音乐心理干预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成都市救助管理站项目组成员:荣道清、王露洁、陈星移、袁慧敏、彭明勇、卓娅、姜苹20.城中村青少年关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项目组成员:张会杰、李越、徐慕姬、周印、张依萍21.“健康驿站·快乐荣康”精神康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项目组成员:郎明现、李姣芬、郭丁业、闻英、胡莹22.“青春家园”社区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梁燕英、卓志坤、黄吉梅、詹巧群、郑卓莹、叶静君、郭亮、吕红妹、林丹霞、罗振升23.引入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开展空巢老人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项目组成员:冯现、张一伟、李丹丹、张碧芬、林晓芬、蔡启菁、林佩红24.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孤残儿童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项目项目单位: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重庆市工商大学项目组成员:张明、江文波、李洋、周昌祥、蒲军、伍顶惠、赵娜、周成思、周静、杨利25.“派驻社工+本土社工”助残志愿服务行动项目项目单位: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李显君、袁革、邱伶俐、何全艺、许燕、周昌祥、杨燕华、陈林懋、赵纯春、王艳26.企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甘照寰、黎志芬、刘燕、杨敏、杨丽真、夏海燕、李雪丹、殷俊、徐丽琴、陈泽文27.喜憨儿延吉社区外展项目项目单位:上海知行社工师事务所、杨浦区延吉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项目组成员:任杰、王山28.“福利满天星”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济南市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代月凤、车瑞海、王蕾、王金莲、孙浩、朱鑫淼、任高峰、张海庆29.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理工大学项目组成员:李鹏梅、欧阳东方、刘纯明、谭皖、周玲、张恒、糜薇、陈十、杨帆、贾霄锋30.“一米阳光”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汪娟、王德兵、徐乔生、骆德智优秀奖(20个)1.河南省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工作中的社工介入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河南省社会福利协会项目组成员:许明成、董辉、李经宇、廖璨、张长伟、纪文晓、王丽、方平、刘芳2.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重庆市救助管理站、重庆师范大学项目组成员:傅金国、周绍宾、王丹丹、王利亚、陈蓉、刘芳、文小丽、曾祯、王胜、魏雯婷3.社会企业残友集团残障员工帮扶计划项目单位:深圳市残友社工服务社项目组成员:廖彩梅、刘海军、冯楚钟、李鹏方、梁月仪、李慧娟、赵伊纯4.反家暴和婚姻辅导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项目组成员:李琳、彭竞平、王国红、魏清利、雷绍晶、于冲、王延平、贺平5.广州市长洲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杨明宇、王俊松、袁清惠、李敏、张盈盈、冯健波、莫舒涵、叶丽平、陈丽娴、袁智聪6.流动青少年正面成长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社会学系社会工作教研室、苏州市民政局项目组成员:唐利平、朱爱华、史玉蓉、王景、赵莉、黄寿铭、钱希雯、易明武、顾俊伟、张芝秋7.逢源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练诗、林妍、黄郁雯、杨艺、何幼君、李丹、翁耀佳8.守望相助、绽放人生嘉兴市“单亲妈妈”家庭专业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阳光家庭社工事务所项目组成员:董金娣、沈萍、徐雪美、丁姣姣、沈琳燕、朱眉华、陈蓓丽、郑俨9.“枫叶红了”独居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克拉玛依市区胜利路街道胜利社区乐龄社工服务社项目组成员:岳素君、邱兰、庄洪霞、袁春瑶10.失能、失智老人音乐治疗服务项目项目单位: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黄民强、肖宗妹、钱小春、吴凡、张碧红、胡琳、黄应全、孙诗林、林亚真、陈晓冬11.机构引入高校专业力量深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学院项目组成员:吴克明、许东、陈涛、侯欣、薛在兴、汪冬青、王渭巍、王立红、杨洋、XXX12.桂城长者颐乐中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项目项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丁美方、周满成、周美霞、伍杏修、任中杰、黄田凤、吴楚仪、何锦安、黄思敏、丁颖波13.西科公寓青年工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项目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组成员:任波、张明、齐芳、柏文涌、郭小建、溥存富、万文、雷发权、张墨、王婧14.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社区儿童康复服务项目项目单位:西宁市儿童福利院项目组成员:王莉、张海新、王晶、刘墉、姬钰、何永平、黄晓玲15.“同心、同行、同成长”大龄孤残儿童安置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北京市儿童福利院项目组成员:张凤良、巩桂双、周素梅、陈新一、董焱、韩朝霞、李燕、李增群、黄会青、郭健16.“与爱同行”--孤残儿童成长计划项目单位:海宁市民政局、海宁市春苗社会工作室项目组成员:周勤、刘宏亮、吴心怡、糜佳微、陈蓓丽、郑俨、许艳萍17.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海盐县民政局、海盐县乐龄社工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张奇、吴敏佳、李月红、陈晓、顾红燕、戴愉、张悦18.在高校社工系毕业班开展“助残班”促进就业项目项目单位: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项目组成员:孟维娜、周佩议、张怀予、韦寒寒、张丽宏、李萌、侯丽丽、胡一北、刘淑楠、王会娟19.北落马营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北落马营社区居委会项目组成员:邹紫娟、李云屏、张金权、颜莉20.“银龄乐园·生命之花”社会工作开展整体规划项目项目单位:昆明市社会福利院项目组成员:周建国、翟孟华、刘哲奕、赵钦、李冬琼、念树乔、张家秀、郭建琼、刘惠。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对促进就业、扩大内需、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对落实社会政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对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明进步;对彰显人文关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岗位不明确,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与现有经济实力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3.05.03•【文号】民函[2013]141号•【施行日期】2013.05.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确定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民函〔2013〕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发布了《关于遴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民函〔2013〕56号)。
通知下发以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各地社会工作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现确定民政部培训中心等37家单位为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
遴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的重要举措,是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
希望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培训能力,认真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具有社会工作特色的培训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地民政厅(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支持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抓紧建立当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网络,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附件: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名单民政部2013年5月3日附件: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名单一、部属院校1.民政部培训中心2.北京大学3.中国人民大学4.北京师范大学5.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7.中华女子学院8.南开大学9.复旦大学、上海社会工作培训中心(联合办学)10.华东理工大学11.南京大学、江苏省民政干部学校(联合办学)12.山东大学1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民政职业学院(联合办学)14.华中科技大学15.四川大学16.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联合办学)17.兰州大学二、地方院校1.河北大学、河北省退伍军人职业技术服务培训中心(联合办学)2.太原科技大学3.内蒙古工业大学4.沈阳化工大学5.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6.江苏师范大学7.浙江工商大学8.安徽师范大学9.井冈山大学、江西省民政学校(联合办学)10.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民政学校(联合办学)1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12.广东工业大学13.湛江师范学院14.汕头大学15.琼州学院16.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17.云南大学18.西北大学19.青海师范大学20.新疆大学、新疆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联合办学)。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10.26•【文号】民办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央18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19部门出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是社会工作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工作走向基层、贴近大众、深入百姓的重要途径,是社会工作获得社会认同、提升社会地位、吸引社会参与的重要措施,在营造社会工作氛围、弘扬社会工作文化、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我国社会工作从试点探索开始起步,取得了快速发展,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专业队伍不断壮大,服务平台逐步拓宽,实践成效初步显现。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工作的深入开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社会认知严重不足,成为制约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努力提升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紧密结合各地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广泛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走出部门、走出行业,走向基层、走向社会,不断巩固社会工作发展的思想和群众基础,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00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九章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内容概览• 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第三节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第四节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五节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 第六节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第七节我国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 第八节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九节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第十节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 第十一节我国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 第十二节我国健康与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 第十三节我国社会保险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各节逻辑及重要性主要领域具体具体节节节对应社工实务重要程度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高级大纲不要求了解促进与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了解社会保障法规与政策第十四节社会保险了解第三节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社会福利)儿童、青少年、老人、妇女、残疾人应用第二节社会救助救助应用社会工作开展所依托的主要资源和载体相关法规政策第八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应用第九节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了解第十节社会组织了解其他社会工作实务相关领域法规政策第四节婚姻家庭家庭应用第五节人民调解、信访、突发事件应对了解第六节社区矫正、禁毒、治安管理处罚矫正了解第七节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优抚安置了解第十一节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企业了解第十三节健康与计划生育医务了解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第一部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第二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第三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法规与政策第四部分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第一部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要求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的要求要求具体内容统筹规划制定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定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职业道德体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专业培训三项工程、两项培训、四点要求发展专业教育十一点要求例如: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11点要求)1、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2、本硕博专业学位建设,专业教育与考试相结合3、学科重点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4、发展高等职业教育5、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实践教学6、重点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7、鼓励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转换8、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和教材体系9、科研项目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研究10、社会工作学术团体和平台建设11、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社会工作通识教育二、推动社会工作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使用的要求要求(一)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二)以(二)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市、乡村、少数民族聚居等社区城市、乡村、少数民族聚居等社区))(三)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民办民办社工事务所、各种社会组织社工事务所、各种社会组织))(四)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五)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工作的要求(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1、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社工人才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2、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3、支持重点机构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4、鼓励用人单位聘用持证专业人员(二)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工作(三)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第二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目标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具体目标内容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总量50万/中级5万/高级1万2020年:总量145万/中级20万/高级3万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普遍接受专业培训;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价值伦理、理论知识、方法技术、实务能力、综合素质效能不断增强发挥专业性,为社会建设作出贡献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策法规、社工服务于管理网络、社工服务组织、专业人才市场、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第三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法规与政策《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及范围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与监督管理第四部分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二、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三、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四、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五、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国发展8万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04.28•【文号】民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民发〔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2012年3月7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印发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举措,是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推进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又一纲领性文件。
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
为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学习宣传,为实施《规划》奠定良好基础未来十年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阶段。
《规划》在科学判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求,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确立了“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的发展思路;提出了“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完善结构、强化能力,党政主导、社会运作”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人才队伍规模、人才队伍结构、人才能力素质、人才发展环境”四方面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培养政策、评价政策、使用政策和激励保障政策”的基本要求;推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十大重点工程。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的跨专业合作与协同能力要求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的跨专业合作与协同能力要求社会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要在社会工作中发挥作用并取得良好的成果,必须具备跨专业合作与协同能力。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所需的跨专业合作与协同能力要求。
一、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跨学科的知识,能够综合运用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
例如,社会工作中经常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工作人员应能够将这些知识相互结合,形成综合化的工作理念和方法。
二、团队合作精神在社会工作中,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与来自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因此,团队合作精神是必不可少的。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团队成员进行交流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达成目标。
三、互相学习与分享跨专业合作与协同能力还需要民政部工作人员具备互相学习与分享的意识。
社会工作领域发展迅速,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涌现。
工作人员应保持学习的态度,主动了解和掌握新的知识与技能,并与团队成员进行分享和交流,促进团队的共同成长。
四、解决冲突的能力在跨专业合作与协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见不合和冲突。
这时,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解决冲突的能力。
工作人员应以平和开放的心态面对冲突,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观点,同时也要能够妥善处理不同意见之间的矛盾,以达成共识。
五、灵活应对和适应变化社会工作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领域,各种问题和挑战时刻存在。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民政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灵活应对和适应变化的能力。
这包括敏锐的观察力、快速学习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以及应变和创新的意识。
六、建立良好的合作网络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需要与各种机构和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网络。
这包括与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社交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各方合作伙伴进行合作,推动社会工作的开展。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伦理与道德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伦理与道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责任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从业者,他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等重要使命。
在履行这些职责的同时,他们应当遵守社会工作伦理与道德规范,以保持高度的专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一、维护公正、公平与公开原则作为民政部工作人员,首要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正、公平与公开。
他们应致力于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扶持。
同时,他们应当在日常工作中秉持公正原则,对待社会上所有群体一视同仁,不因个人利益而偏离服务公众的职责。
二、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与社会弱势群体接触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
他们必须遵守严格的保密责任,妥善处理和保护这些信息,杜绝泄露泄密的情况发生。
同时,他们还应当尊重个人隐私权,不非法获取或滥用个人信息,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三、秉持诚信原则作为社会工作的从业者,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当秉持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地对待社会弱势群体。
他们应当保持真实和客观的态度,不虚假夸大、不散布谣言,为公众提供准确、可信的信息和服务。
此外,他们还应当注重职业操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四、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社会和谐与发展,通过不同方式与群体互动,推动社会发展的平稳进行。
他们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与此同时,他们还应当注重对社会公益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民政部工作人员作为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应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准则。
他们应当保持学习和进修的态度,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同时,他们应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做到权责统一、公私分明。
总结起来,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伦理与道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号:民发[2011]147号颁布⽇期:2011-11-24执⾏⽇期:2011-11-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深⼊推进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作出全⾯部署,是我国第⼀个关于社会⼯作专业⼈才发展的纲领性⽂件,是当前和今后⼀个时期加强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动指南。
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重⼤任务。
为切实将《意见》落到实处,现就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意见》⼯作通知如下:⼀、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意义⼤⼒加强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是中央为应对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着⼒提升社会服务⽔平、改善民⽣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的重⼤战略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项重要基础⼯作。
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是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全⾯深⼊推进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各地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普遍共识。
《意见》第⼀次明确了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发展定位,第⼀次提出了“以⼈才培养为基础,以⼈才使⽤为根本,以⼈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的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发展思路;第⼀次确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基层、中国特⾊”的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指导原则;第⼀次提出了今后⼀个时期社会⼯作专业⼈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标;第⼀次提出了建⽴社会⼯作专业⼈才培养、使⽤、评价、激励保障等⽅⾯的配套政策制度要求;第⼀次推出了⼀批具有引领和⽰范作⽤的重⼤⼈才⼯程与计划;第⼀次确⽴了党委政府统⼀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量⼴泛参与的社会⼯作专业⼈才⼯作格局。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组成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组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问题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日益增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组成是影响社会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组成。
一、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核心力量。
他们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为社会上的各类人群提供帮助和服务。
专业技术人才的组成应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
二、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管理人才起着组织协调和决策指导的作用。
他们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社会工作项目和团队。
管理人才的组成应包括社会工作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团队领导等。
三、基层社区工作者基层社区工作者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负责在社区居民中宣传社会工作知识、组织社会工作活动、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等。
基层社区工作者的组成应包括社区工作人员、社工助理、社区志愿者等。
四、学术研究人才学术研究人才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智力支持。
他们负责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践经验总结等。
学术研究人才的组成应包括社会工作学者、社会工作研究员、社会工作教师等。
五、跨学科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组成还需要跨学科人才的参与。
跨学科人才能够将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应用于社会工作实践中,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
跨学科人才的组成应包括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医学等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士。
六、跨文化人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跨文化人才越来越重要。
他们具备跨文化交流和理解能力,能够适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会工作需求。
跨文化人才的组成应包括具备跨文化背景的社会工作者、国际社会工作专家等。
七、社会工作志愿者社会工作志愿者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以无偿服务的方式参与社会工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社会工作志愿者的组成应包括社会工作学生、社会工作爱好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