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疾病突然发作导致交通事故案例1例
法律小讲堂交通事故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本讲堂将以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大家了解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简介2019年7月15日,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甲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市区主干道由西向东行驶,乙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沿市区主干道由东向西行驶。
当日20时30分,甲在通过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与乙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甲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三、案例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甲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未遵守右侧通行规定,逆行穿越交叉路口。
(2)乙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与甲的车辆发生碰撞。
2. 法律责任分析(1)甲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右侧通行。
”甲在通过交叉路口时逆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乙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进入路口前,应当减速、观察、鸣喇叭。
”乙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3. 案件处理结果根据事故认定,甲、乙双方在本次事故中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甲因受伤,乙应承担甲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经调解,乙赔偿甲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法律启示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行车安全。
2. 通过交叉路口时,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3. 逆行、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交警调查。
多因一果案例范文
多因一果案例范文案例1: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天,一辆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轿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由于驾驶员疲劳,他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跑出了车道并撞上了一辆货车。
这次事故造成了驾驶员和货车司机的受伤,同时也给其他车辆的行驶带来了困扰。
这个案例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而驾驶员疲劳驾驶是由于长时间连续驾驶而导致的。
然而,长时间连续驾驶是由于驾驶员没有及时休息和提前规划行程所致。
另外,事故还有可能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不够娴熟或是车辆的故障等其他因素引起。
这个案例中的多因一果的关系可以总结为:驾驶员长时间连续驾驶->驾驶员疲劳驾驶->驾驶员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车辆撞上货车->交通事故发生。
案例2:环境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在一些城市,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导致了空气和水的严重污染。
居民长时间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导致了健康问题的发生。
其中一个居民患上了呼吸系统疾病。
这个案例中,污染排放和汽车尾气是导致环境污染的两个主要原因。
环境污染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空气中大量的有害物质会进入人们的呼吸系统,从而引发健康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空气质量下降->居民长时间暴露在污染环境中->居民患上呼吸系统疾病。
除了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环境污染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比如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化工厂的泄漏等。
案例3:电脑游戏成瘾引发的学业问题一些学生沉迷于电脑游戏,经常熬夜玩游戏。
由于花费大量时间在游戏上,他开始忽视学业,作业没有按时完成,考试成绩下降。
这个案例中,直接原因是学生沉迷于电脑游戏,而沉迷于电脑游戏是由于缺乏自控能力和对学习的兴趣导致的。
然而,缺乏自控能力和对学习的兴趣也可能是受到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等因素影响。
这个案例中的多因一果的关系可以总结为:学生缺乏自控能力和对学习的兴趣->学生沉迷于电脑游戏->学生忽视学业->学业问题的发生。
总结起来,多因一果案例是指一个结果(果)由多个原因(因)引起的关系。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由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的、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导致的交通事故。
下面将详细介绍10个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1.醉酒驾驶人在喝酒之后驾车返回家中,在行驶途中突然失去控制,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并导致双方受伤。
经查,该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被判处刑事处罚。
2.超速行驶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不及时减速导致与前方车辆追尾,造成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超速行驶不仅危险,还容易引发连环事故,需要严厉打击。
3.机动车违规变道一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未打灯,违规变道,导致与旁边车辆相撞。
机动车违规变道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事故。
4.行人闯红灯行人在红灯亮起时闯过马路,被一辆行驶中的车辆撞倒,造成自己受伤。
行人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险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追尾一辆汽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一辆骑自行车的人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自行车骑手受伤。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需要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事故是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
6.盲区事故一辆卡车在右转弯时未及时观察盲区,撞上一辆正驶过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骑手重伤。
卡车司机未及时观察盲区是常见的交通事故原因。
7.驶入逆行车道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操作失误驶入逆行车道,导致与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
驶入逆行车道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8.停车位停车时相撞在停车场内,一辆车在不注意观察情况下倒车,与另一辆正在后退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伤。
停车时注意观察是防止停车事故的重要因素。
9.疲劳驾驶一辆卡车司机由于连续驾驶时间过长,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偏离车道并与前方车辆相撞。
疲劳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失去反应能力,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
10.路口违规行驶一辆车在路口违规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路口违规行驶是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结: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有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机动车违规变道、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追尾、盲区事故、驶入逆行车道、停车位停车时相撞、疲劳驾驶以及路口违规行驶等。
保险学案例
保险学案例1、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晦了病情。
97年2月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
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答案: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晦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王某,男,24岁。
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
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
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
此案如何处理?答案: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李某于1988年以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
夫妻双方于1992年离婚。
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费,同时未变更受益人。
1995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并经其妻同意,李某为其受益人。
问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答案:李某能够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
在本案例中,李某于1988年投保时,与被保险人(其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不存在保险利益,但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李某可以以受益人的身份索赔。
4、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以投保人的身份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
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答案: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因为游客对东方明珠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
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
交通事故的案例
交通事故的案例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因车辆行驶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交通事故的危害和应对措施。
案例一,酒驾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
在某日晚上,一名酒后驾驶的司机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由于酒后驾车导致视线模糊,驾驶失常,最终导致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多辆车相继追尾,数十人受伤,其中一名乘客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这起事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案例二,违规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在城市道路上,一名驾驶员为了赶时间,违规变道,结果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中,两辆车均受损,驾驶员和乘客也受了轻伤。
这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也给车主和乘客带来了不小的伤害,也给交通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案例三,行人闯红灯被车辆撞伤。
在市区的十字路口,一名行人因急于过马路,无视红灯,结果被一辆车撞伤。
事故中,行人受了重伤,需要进行紧急救治。
这起事故不仅给行人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驾驶员和周围的行人带来了心理阴影。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交通事故,它们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规变道等。
其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注意交通状况,提高对危险的识别能力。
最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做到文明出行。
总之,交通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被交通事故“吓死”也要赔钱
当时送往 医院 救治的有两名伤者 , 另一 名“ 伤者 ” 盛某 无碰 撞痕迹 , 送来时呼吸、 心跳已经停止。 事故现场示意 图显示 ,徐某驾驶 的那辆 车的四分 之三 车身 已经 过 了防护栏 , 中 车的位 置距离另一 名“ 伤者 ” 盛某 倒地处有6 米左右。
判 赔 因为交通 肇事 是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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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交通事 故 “ 吓死 " 要 赔 钱 也
个 开拖拉机 的小伙子 , 一个 5 岁的农妇 , 7 两个原 本不 相干的人 , 因一场交通事故 , 生了出人意料 的变 却 产 故——农妇 目睹小伙子的拖拉机撞人后 , 心脏病发作死亡。 交通肇事者对于被“ 吓死” 旁观者” 的“ 需要承担赔偿责
那么 ,盛某 的死亡到底和徐某的肇辛
关系呢7
在 诉讼 过 程 中 , 院根 据 原 告 的 申请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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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死 亡 之 间 的 因 果 关 系进 行 了
司法鉴定 , 结论认 为 : 交通 事故
可 引起盛 某 极度 精神 恐惧 , 剧 烈 的精神 紧张 和过度 的情绪激 动使 其 自身所患心脏疾 病急性 发作作 出室 颤并 最终 死 亡 , 是
喊盛某也不行了。
交通事故 , 而是心脏疾病发作 。 2 0年 7 日, 0 7 月5 盛某 的家属把徐某告 为, 是徐某造成 的交通事故 , 导致患有高血 某受极度惊 吓倒地 , 经医院抢 救无效死亡 之死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 , 请求法 院判令: 丧葬费等各项费 用共计2 . 5 19 - 9 余元 的7 % 0
神 秘 的求 救 电话
4 1 日早晨 ,福建省长泰 县第 月 6 二 医院里 , 护人 员及 “ 2 ” 医 1 0 急救 中 心 电话接听人员像往 常一样坚守在 自 己的岗位上 。
使用药物剂量不当导致事故的典型故事
使用药物剂量不当导致事故的典型故事使用药物剂量不当导致事故的典型故事导语:药物是一种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接触到的物质,它们可以治疗疾病、缓解症状,并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当药物剂量不当使用时,其效果可能完全相反,甚至会引发严重的事故。
本文将通过讲述一些典型故事,来探讨药物剂量不当使用所导致的危险。
1. 项目1:安眠药导致交通事故案例:小王是一位忙碌的上班族,工作压力大常常导致他失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开始服用一种市售的安眠药。
起初,这种药物的确帮助他入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逐渐依赖药物,并逐渐增加剂量以获得相同的效果。
一天晚上,他在服用过量安眠药后开车回家,结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
解析与教训: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药物剂量不当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在小王的情况中,他过度依赖并滥用安眠药,药物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合理的做法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并且严格遵守使用的剂量和时间。
2. 项目2:心脏药物误用导致健康风险案例:李先生是一位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疾病的患者。
他每天定时服用心脏药物以维持健康。
然而,由于他疏忽了药物说明书上的剂量指导,误用了心脏药物。
结果,他的血压骤降,导致他晕倒并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
解析与教训: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药物的正确用法和剂量非常重要。
我们必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的建议,以确保正确使用药物。
与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定期复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更好地控制疾病并避免副作用。
3. 项目3:止痛药导致药物滥用案例:小李是一位经常患有偏头痛的大学生。
为了缓解头痛,他常常大剂量地服用止痛药。
然而,渐渐地,小李发现他需要越来越高的剂量才能达到止痛的效果。
他陷入了药物滥用和依赖的困境。
解析与教训: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药物滥用是一种严重的问题,可能导致长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
正确使用和控制药物剂量至关重要。
如果你患有慢性疾病或需要长期使用药物,请与医生合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遵循医嘱来避免药物滥用。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最近,交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在我们身边,每天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负面影响。
下面,我将介绍几起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酒驾事故。
去年夏天,某市一起酒驾事故造成了一名行人死亡、一名乘车人员重伤的惨剧。
当时,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在驾驶途中失控,将路边的行人撞伤,随后又发生了连环撞击事故。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司机酒后驾车,导致驾驶失误,最终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不仅让当事人家庭蒙受了巨大的伤痛,也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警示,酒驾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大威胁。
案例二,超速事故。
在某高速公路上,一辆小轿车因超速行驶,在遇到急转弯时失控,导致车辆翻滚,最终造成了车上所有人员受伤的严重事故。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司机超速行驶,导致在转弯时无法控制车速,最终发生了翻车事故。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超速行驶不仅危害自己,也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一时的冲动可能酿成大祸。
案例三,违规变道事故。
在城市道路上,一辆货车因违规变道,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事故。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是货车司机在没有打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导致了与小轿车的碰撞。
这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车辆造成了严重损坏。
这种违规变道行为不仅违反交通规则,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提醒我们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以上几起交通安全事故案例,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道路上,安全第一,任何一次驾驶过程中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牢记交通安全规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介绍,能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中机械性损伤与自身疾病关系的法医学鉴定1例报道
极差 ,极度消瘦 ,骨质显露 ,舟状腹 ,肢体瘦弱如
关系,通常包括病与病联合致死 、病与损伤联合致
[ 作者简介] 黄万麒 ( 1 9 9 1 ) ,男 ,安徽马鞍 山市人 ,在读硕 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学科研工作
第1 期
死亡 原 因的确定 对 于交通 事故 处理 中的责任划
分和保险赔偿具有重要的意义 .死亡原因是指直接 或 间接促 进死 亡 的疾 病或 损伤 ,即导致 死亡 发生 的 疾病 、暴 力等 因素 .死亡 原 因包括 根本 死 因 、直 接 死 因 、辅 助死 因、诱 因以及 联合死 因[ 2 1 .根 本死 因 , 是 指引起 死亡 的原 发性 自然 性疾病 或暴 力性 损 伤 . 根本死因常常通过其所导致 的致命性并发症和继发 性并 发症 引起 死亡 ,而 这些 致命性 的并发症 和继 发 性并 发症 通 常就被 称为 直接 死 因 .辅 助死 因是 指主
柴, 全身皮肤 、粘膜苍白.此外 ,机体呈重度失水 貌 ,表现 为皮肤 、粘 膜干 涸 ,失去 水分 、光 泽及 弹
性 ,眼 眶 极 度 凹 陷 .右 小 腿 中段 外 侧 检 见 大 ,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 数将高于因呼吸道感染 、结核病 和癌症 而死亡的 人数 ,成为全球人 口的第 3 位死 因l 1 】 .对于如此 巨
在法医学工作实践中长期卧床机体抵抗力减弱的情况该疾病的发生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直接因果关系间接与交通损伤有关即交通损伤诱发了死者精神分裂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31直接因果关症的发作和加重引起患者长时间未能进水进系指外力作用于人体的健康组织器官破坏了食最终导致饥饿全身脱水及机体多器官衰竭死组织器官的解剖结构的连续性完整性并可出24全面系统地了解案情在交通损伤法医学鉴直接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交通事故基础病的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基础病的因果关系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它涉及到许多因素和原因。
在交通事故中,人们可能会受伤或丧失生命,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基础病的因果关系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一、交通事故基础病1.1 定义交通事故基础病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导致事故发生或加剧的身体疾病或心理疾病。
这些疾病可能是先天性或后天获得的,也可能是由于年龄、性别、职业等原因而产生。
1.2 常见的交通事故基础病1.2.1 心血管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加剧的常见基础症。
这些包括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等。
这些心血管系统问题可能导致驾驶员晕厥、眩晕或其他不适感觉,从而增加了发生车祸的风险。
1.2.2 精神疾病精神疾病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加剧的常见基础症。
这些包括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
这些精神问题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从而增加了发生车祸的风险。
1.2.3 神经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加剧的常见基础症。
这些包括帕金森氏综合征、癫痫等。
这些神经问题可能会导致驾驶员失去控制或突然失去意识,从而增加了发生车祸的风险。
1.2.4 药物滥用药物滥用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加剧的常见基础症。
这些药物包括麻醉药、镇静剂、安眠药等。
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注意力、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从而增加了发生车祸的风险。
二、交通事故基础病的因果关系2.1 基础病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基础病可能会导致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失去控制,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例如,心血管系统疾病可能会导致驾驶员晕厥或眩晕,从而失去对车辆的控制;神经系统疾病可能会导致突然失去意识,从而无法控制车辆。
2.2 基础病加剧交通事故的伤害即使没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基础症也可能会加剧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
例如,在发生车祸后,如果驾驶员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则可能会增加心脏负担,从而加重伤害;如果患有精神障碍,则可能会影响康复和治愈。
司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司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使用,出行便利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有时司机在驾驶途中突发疾病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危险的交通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和避免潜在风险,每一位司机都应该掌握司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能够正确应对。
本文将介绍司机突发疾病的常见类型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心脏病突发心脏病是一种常见的突发疾病,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可能会突然感受到胸闷、心悸、呼吸困难等症状。
此时,司机应该立即寻找安全地方停车,并尽快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报告自己的情况。
如果条件允许,司机可以将车辆停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同时开启双闪灯以提醒其他司机注意并获得帮助。
二、高血压危机高血压是一种潜在的健康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危机突发。
司机如果出现头晕、头痛、恶心等高血压危机症状,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并迅速找到安全停车的地方。
司机可以进行深呼吸放松,同时按照医生的建议服用药物。
如果情况严重,司机应该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自己的病情。
三、糖尿病发作糖尿病患者在驾车时可能出现血糖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导致意识紊乱、手脚无力或者晕厥等症状。
司机应该随身携带血糖检测仪,并在检测到异常值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司机的血糖过低,应该立即摄入一些含糖食物,如巧克力、糖果等,以提高血糖水平。
如果司机的血糖过高,应该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自己的病情以及使用胰岛素的情况。
四、癫痫发作癫痫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突然发作。
如果司机在驾驶中突然感到意识丧失、抽搐或者大汗淋漓,应尽力保持安全,寻找停车场或者其他安全停车地点停车。
在停车后,尽量将车辆停在偏僻的地方,防止外界人员进入车内并保护司机安全。
同时,司机还需要报警以及通知家人或者亲友,并寻求医生的及时医治。
综上所述,司机在驾车途中突发疾病是一种潜在的危险,但只要司机能够做到冷静自救,及时寻求帮助,往往可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因此,每一位司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根据个人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突然起病的常见原因
突然起病的常见原因突然起病的常见原因有很多,我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一些常见原因,并提供一些具体的例子来支持我的观点。
1. 突发性感染:这是导致突然起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感染病原体例如病毒、细菌、寄生虫或真菌入侵人体,引发各种感染症状。
例如,流感病毒突然引发高热、咳嗽、喉咙痛和乏力等症状,严重感染甚至会导致呼吸困难;细菌感染例如肺炎球菌引发肺部感染,也会导致急性起病的症状。
2. 突发性过敏反应:某些人对特定的过敏原(例如花粉、食物、药物等)具有过敏反应。
这些过敏原引发免疫系统的过度反应,导致过敏症状的突然发作。
例如,花粉过敏在春季突然起病,导致鼻塞、流涕、咳嗽和痒等症状。
3. 突发性代谢紊乱:某些代谢紊乱疾病(例如糖尿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会突然发作,引起一系列症状。
例如,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水平升高时会出现多尿、多饮和体重下降等症状;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会出现心悸、失眠和体重减轻等症状。
4. 突发性心脏问题:心脏病或心血管疾病也可能导致突然起病。
例如,心肌梗死是由于冠状动脉阻塞导致心肌供血不足,其症状突然发生,包括胸痛、气短和恶心等;心律失常(例如心房纤颤)也可能突然发生,导致心悸、头晕甚至晕倒。
5. 突发性脑血管事件:突发性中风是由于脑血管破裂或阻塞导致的脑部供血不足。
中风的症状包括突发的面部、手臂或腿部无力、语言障碍和突发性头痛等。
这些症状往往在短时间内突然出现,需要及时就医。
6. 突发性精神疾病:某些精神疾病例如急性精神病发作或重度抑郁发作可能会出现突然起病的症状。
例如,突发性精神病发作患者可能出现幻觉、妄想和行为失控等症状;重度抑郁发作患者可能突然出现极度的悲伤、失去兴趣和自杀倾向等。
7. 突发性创伤:外伤是引起突然起病的另一个常见原因。
交通事故、摔倒、被物体砸伤等突发的创伤导致骨折、头部损伤、软组织损伤等症状。
除了以上列举的常见原因之外,其他原因例如中毒、过度用药、过度劳累、内分泌紊乱、神经系统疾病和自身免疫疾病等也可能导致突然起病的症状。
交通事故中突发急性心肌梗塞致死的法医学鉴定63
交通事故中突发急性心肌梗塞致死的法医学鉴定摘要】通过对一例交通事故中突发急性心肌梗塞致死案件的鉴定,明确了如何进行外伤和患有自身潜在性疾病突然发作导致死亡的因果关系的法医学鉴定。
【关键词】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急性心肌梗塞;法医学鉴定【中图分类号】R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35-0340-02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陈某,男,59岁,2014年7月30日13时12分,骑一辆自行车行至辽宁省营口市清华路奥泰园小区东门南侧附近路段时突然倒地,与后面一辆正在缓慢行驶的出租车发生接触、碰撞,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1.2法医学检验1.2.1尸表检验左颧部有一3.0cm×2.0cm的表皮剥脱,右颧部有一4.0cm×2.5cm的表皮剥脱。
左面颊部有一4.0cm×3.0cm的表皮剥脱,右上唇外侧有一1.5cm×1.5cm的表皮剥脱。
头部:右顶部头皮见有一长7.0cm的头皮挫裂创口,深达颅骨,右顶骨骨折,骨折宽0.4cm。
1.2.2解剖检验头部: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血肿,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实质未见出血。
胸腹腔:各脏器位置正常,无出血。
胸廓肋骨无骨折,肋间肌无出血。
1.2.3病理组织学检验大体所见:尸检时提取全脑(1500g),心脏(410g),部分肝脏,左右肾脏,左肺上叶,右肺下叶,脾(150g)及胰腺,均经福尔马林固定。
脑:重1500g。
脑底动脉未见异常,大脑、小脑及脑干各切面未见异常。
心:重390g。
左、右心室扩张,瓣膜未见异常。
主动脉根部见斑块状粥样硬化斑块沉积。
左、右冠状动脉开口通畅,左冠状动脉前降支中段管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高度狭窄,达Ⅳ级,右冠状动脉管腔狭窄达Ⅳ级。
左、右心室心肌切面可见灶状纤维化,局部心肌可疑出血。
各室壁厚度:左室壁1.2cm,右室壁0.3cm;室间隔1.1cm。
各瓣膜周径:主动脉瓣7.5cm;肺动脉瓣8.5cm;二尖瓣11cm;三尖瓣13cm。
交通事故自身疾病因果关系指导性案例
交通事故自身疾病因果关系指导性案例2016年12月28日17时20分,朱某祥驾驶小型轿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东沙各庄路口南50米处,将由西向东的行走的王某琴撞倒,造成王某琴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朱某祥负全部责任,王某琴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琴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颅外伤、软组织损伤、颈部脊髓损伤、颈椎管狭窄、颈椎间盘突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趾骨骨折等。
王某琴治疗终结后,其伤情经鉴定,鉴定意见为:王某琴外伤后遗留上肢肌力IV级;颈部活动受限,分别符合VII、IX级伤残。
王某琴目前情况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外伤参与度为30%以下。
朱某祥驾驶的小型轿车在太平洋财险北京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
及保险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王某琴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29317.75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关于是否应当按照鉴定意见确定的外伤“参与度”对王某琴主张的赔偿金作相应扣减问题。
本次交通事故中,朱某祥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琴无责任,朱某祥的侵权行为使得王某琴身体损害加重,与其相应身体症状提前出现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王某琴的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过错,亦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
形。
受害人不应对特殊体质在伤残中存有参与度而负担相应责任。
故不应按照鉴定意见确定的外伤“参与度”对王某琴主张的赔偿金作相应扣减。
故作出(2018)京0114民初15545号民事判决:太平洋财险北京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王某琴各项损失共计62万元,朱某祥赔偿王某琴各项损失共计156839.08元。
一例交通事故外伤合并自身疾病死亡的法医学死因鉴定
一例交通事故外伤合并自身疾病死亡的法医学死因鉴定【摘要】:交通事故是现今人们常见的外伤因素之一,外伤严重时可直接致人死亡,其中一部分为事故发生时当场死亡,另一部分为经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抢救无效死亡,但并非所有交通事故后死亡的案例都是仅为交通事故外伤所致,部分案例的死因亦包含自身疾病因素作用。
本文报道一例,供参考。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交通事故;自身疾病;伤病因果关系;死因分析一、案例资料1.简要案情:李某某,男,85岁,于5月18日因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发伤入院治疗,门诊以“失血性休克、骨盆骨折”收住入院,当日行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选择性动脉栓塞术,后续出现凝血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频发房性早搏等,于5月26日15时经抢救无效宣告临床死亡。
2.病例摘录:摘录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入院日期:5月18日12时,出院日期:5月26日23时。
现病史:于2小时前乘坐三轮车时与小轿车相撞,体格检查:T36.5℃,P92次/分,BP85/42mmHg,SPO298%(鼻导管吸氧),神志清楚,多处皮肤挫伤并流血。
入院抢救后患者血压124/74mmHg。
5月18日22时30分危急值结果如下:凝血四项:PT凝血酶原时间27.9(11-15)秒,PTA凝血酶原活动度29(80-120)%,APTT部分凝血活酶时间52.6(28-43.5)秒,FIB纤维蛋白原0.60(2-4)g/L,HGB:血红蛋白76(130-175)g/L,提示中度贫血,凝血功能欠佳,且目前右活动性出血,有输血指征,给予输血。
5月18日22时25分行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选择性动脉栓塞术。
5月19日凝血四项提示重度贫血,凝血功能欠佳。
5月21日患者呈药物镇静镇痛状,最高体温38.3℃。
今日血压138/68mmHg,白细胞计数8.62(3.5-9.5)109/L,红细胞计数2.17(4.3-5.8)1012/L,血红蛋白64(130-175)g/L,血小板计数29(99-303)109/L,患者介入手术后第3天,血红蛋白缓慢下降,且血小板值偏低,考虑可能存在隐匿渗血。
货车司机工伤案例
货车司机工伤案例某货车司机小王,45岁,是某家物流公司的员工。
小王每天驾驶货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已有5年。
某天,小王正驾驶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前方的一辆轿车疯狂变道,造成小王无法避让,货车与轿车相撞。
由于货车的速度较快,撞击造成了严重的车祸,小王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小王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全面检查后,确定他的伤势比较严重,被诊断为多发骨折和严重的内脏损伤。
医生表示,小王的伤势需要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并且存在一定的后遗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王的伤害事故属于工伤,因此小王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物流公司及时向工伤保险公司申报了小王的工伤,并将其送往指定的康复医院接受治疗。
在康复医院,小王接受了一系列的康复治疗,包括手术、康复训练、药物治疗等。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小王的伤势逐渐恢复,他的多发骨折已经基本愈合,内脏损伤也在逐渐恢复中。
小王不仅得到了物质上的救助,还得到了心理上的关怀。
物流公司安排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帮助小王排解心理压力,缓解伤后的恐惧和焦虑。
在康复期间,物流公司还全额支付了小王的医疗费用,并提供了一定的生活补助。
小王的家人也得到了一定的生活救助,解决了短期内的经济困难。
经过几个月的康复治疗,小王的伤势逐渐恢复,他经过体检后,医生认为他可以逐渐恢复工作能力。
物流公司为小王重新安排了工作岗位,由于其伤势尚未完全恢复,公司将其调配到内勤岗位,避免了物理劳动对伤势的二次伤害。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的伤势逐渐稳定,他回到了工作岗位,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虽然他的伤势对他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他依然能够积极面对工作和生活,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
小王的工伤案例,展示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工伤保险不仅可以为受伤员工提供及时的救助和治疗,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恢复工作能力的机会和保障。
更重要的是,工伤保险可以让受害人和家庭减轻经济负担,重新拾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作文
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作文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李师傅像往常一样准时驾车离开公交车场。
可就在拐过第三个街口时,他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胸痛,呼吸也变得十分困难。
李师傅知道,这可能是心脏病发作的征兆。
尽管浑身无力,他还是鼓起勇气,一手紧紧抓着方向盘,一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与此同时,他竭力将车辆减速并控制在车道中央,生怕伤及无辜。
很快,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
李师傅对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大声呼救,终于有人赶来将车门打开,协助他下车就医。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李师傅想起自己这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工作生涯。
那些冷暖风霜,还有乘客们或亲切或无理的模样,仿佛就在眼前一一闪过。
他默默祈祷着,希望自己能熬过去,至少再工作几年,把儿子女儿抚养成人。
人活一世,也就这么几十年。
李师傅觉得,自己这份看似平凡的工作,其实就是在用诚实本分书写一部人生大作。
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他何尝不是在为这座城市的和谐运转默默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经过医生们的精心救治,李师傅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他决心从此戒烟戒酒,过上更加健康的生活。
因为他知道,那些每天依赖他服务的市民,还在路上等候他的再次出征。
典型民事裁判说理06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否考虑损害参与度?
典型民事裁判说理06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否考虑损害参与度?一、最高院司法观点指导案例24号:交通事故中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是否应当扣减时应当根据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分析。
本案中,虽然原告荣某英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不是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荣某英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存在一定影响而自负相应责任,原审判决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中将荣某英个人体质状况“损伤参与度评定为75%”为由,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作相应扣减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二、最高院《损伤参与度评定标准》草案(未施行)在该草案中对交通事故参与度划分为五级:(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前者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3)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的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4)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10-30%;(5)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0%该草案虽未实行,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地方规范性司法文件参考1、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司法鉴定意见系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对于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过错参与度比例鉴定意见,如诉讼双方均不持异议,可直接适用;若有一方提出异议,但该异议不成立的,可直接适用鉴定意见;若异议成立的,可告知其申请重新鉴定,不申请的,可将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计算相关赔偿的参考,并根据案件情况酌情加以调整,但不能出现颠覆性调整,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除外。
被车撞病例范文
出车祸的事例车祸案例有很多,每次都给我们血的的教训。
1、轿车拐弯撞了电动车2012年11月1日,高新区颖秀路与天辰大街路口,南北方向绿灯,一辆轿车左转弯快速驶入路口,对向一辆直行电动车也进入路口,就在轿车将要拐出路口时,两车撞在一起。
电动车和骑车人都摔倒在地,骑车女子左手骨折。
司机却往对方身上推,一味指责非机动车车速快,却对自己转弯不让直行、不靠路口中心点左转避而不谈。
2、醉酒摔倒被轧身亡2012年6月13日,一辆出租车停在槐荫区南辛庄西路北口下客。
一名遛狗男子由北向南走走停停,而就在乘客下车从后备箱拿东西的时候,遛狗男子不知为何,突然后退了几步,接着摔倒躺在了机动车道上,此时司机起步准备离开,由于男子摔倒的位置,正好是驾驶人的盲区,悲剧发生了。
老人已经去世。
经检测老人醉酒了。
3、司机走神撞伤老人2012年10月24日,平阴县锦东大街振兴街路口,东西方向绿灯,一位老人正小心翼翼地通过路口,一切看似都很正常,但十几秒钟后,老人被飞奔过来的车辆撞到,多处骨折。
当时路况、天气状况都很好,怎么还会有事故发生呢?民警调查得知,面包车转弯时,由于阳光刺眼,加上司机有些走神,司机自始至终就根本没有发现这位老人。
出车祸的事例车祸案例有很多,每次都给我们血的的教训。
1、轿车拐弯撞了电动车2012年11月1日,高新区颖秀路与天辰大街路口,南北方向绿灯,一辆轿车左转弯快速驶入路口,对向一辆直行电动车也进入路口,就在轿车将要拐出路口时,两车撞在一起。
电动车和骑车人都摔倒在地,骑车女子左手骨折。
司机却往对方身上推,一味指责非机动车车速快,却对自己转弯不让直行、不靠路口中心点左转避而不谈。
2、醉酒摔倒被轧身亡2012年6月13日,一辆出租车停在槐荫区南辛庄西路北口下客。
一名遛狗男子由北向南走走停停,而就在乘客下车从后备箱拿东西的时候,遛狗男子不知为何,突然后退了几步,接着摔倒躺在了机动车道上,此时司机起步准备离开,由于男子摔倒的位置,正好是驾驶人的盲区,悲剧发生了。
车祸病例范文
交通事故案例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
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
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
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
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1.小车随意开门致使自行车与货车相撞原告诉称,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上午,被告于**驾驶肇事小车在西河大厦门前停车接人,在开左前门准备上车时与原告骑的自行车发生相碰撞,造成其失控,又与被告唐**驾驶的无牌东风车相撞,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误工、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9938.87元。
审理查明,一九九九年下旬,被告**地税分局将其所有的**号小车出让给被告**镇政府未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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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Journal of Legal Science 法学, 2019, 7(3), 36-39Published Online July 2019 in Hans. /journal/ojlshttps:///10.12677/ojls.2019.73005A Case of Traffic Accident Causedby Sudden Unexpected DiseaseWen Yan1, Qingqing Liu2, Lina Guan3, Yan Li1, Tianzhou Song1, Shijun Hong3, Liping Zhao3* 1Traffic Accident Handling Office, Traffic Police Branch of Kunm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Kunming Yunnan2First People’s Hospital of Yancheng City, Jiangsu Province, Yancheng Jiangsu3School of Forensic Medicine, 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Received: Jun. 12th, 2019; accepted: Jun. 27th, 2019; published: Jul. 4th, 2019Abstract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quantity of car ownership showed a rapid growth tendency. China had 310 million mator vehicles in 2017, which including 217 million vehicles, according to relevant data. There were more than 385 million motor vehicle drivers as well, and the amount of motorists was 342 million [1]. Cars bring convenience and comfort to people’s life, but also br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traffic problems [2]. There were many reasons for traffic accidents, which were mainly related to subjective factors such as human factors, followed by objective factors such as road conditions and environment, etc. However, road traffic accidents caused by personal own diseases were rare. Thus we reported a typical traffic ac-cident which caused by personal own disease and deeply analyzed.KeywordsDisease, Road Traffic Accid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Cause and Result自身疾病突然发作导致交通事故案例1例闫文1,刘青青2,官莉娜3,李彦1,宋天周1,洪仕君3,赵丽萍3*1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云南昆明2江苏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盐城3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云南昆明收稿日期:2019年6月12日;录用日期:2019年6月27日;发布日期:2019年7月4日*通讯作者。
闫文 等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的汽车拥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
据有关数据,截至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亿辆,其中汽车2.1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3.8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42亿人[1]。
汽车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也带来越来越严重的交通问题[2]。
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与人为因素等主观因素有关,其次与路况、环境等客观因素也有关系。
但由自身疾病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较少见,现对工作中遇到的一典型案例进行浅析。
关键词疾病,交通事故,因果关系Copyright © 2019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licenses/by/4.0/1. 案情摘要1.1. 案情简介2016年08月26日20时15分,王某(男,30岁)驾驶小车,在某路由北向南方向出口附近路段分别与公路桥的水泥护栏、李某(男,31岁)驾驶的小型轿车、道路设施、停放于路边的两辆小型轿车及三个行人相碰撞,致三人受伤,其中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员王某的成伤方式进行司法鉴定。
1.2. 病历摘要云南某医院2016年08月26日CT 影像报告单示:1) 颅内未见明显挫伤、出血;脑颅骨未见明显骨折;2) 左侧基底节区片状低密度影,性质待查。
建议MRI+增强检查;3) 右侧颞顶叶及左侧顶叶低密度灶,多考虑陈旧性病变、软化灶可能性大。
2016年08月27日08时44分因“失语伴右侧肢体无力半天”入院。
患者家属述其昨日下午约20点30分在行车途中突发车辆失控,交警到达后发现患者语言表达困难,约21时其妻子到达现场发现患者不能行走,右上肢不能活动,未出现昏迷,……凌晨2点急诊入院,急诊行头颅CT 示颅内多发低密度影,考虑脑梗死。
头颅磁共振示:1) 新鲜脑梗死;2) 双侧颞顶叶多发脑软化灶……经积极治疗后生命体征平稳,右下肢肌力有所恢复,搀扶可勉强行走,右上肢肌力仍无恢复。
2016年09月12日出院,诊断为:1) 脑梗死急性期;2) 嗜睡;3) 右侧大脑中动脉狭窄;4) 左侧大脑中动脉远端闭塞。
1.3. 法医学检验法医临床学检查:被鉴定人在家属陪同下平卧于病床。
神清,问话能答,对答切题,头颅五官无畸形,双瞳等大同圆,对光反射存在,伸舌右偏、额纹未见异常,口角无明显歪斜;左上肢肌力5级,左下肢肌力5级;右上肢肌力I 级,肌张力不高,右下肢肌力2+级,浅感觉减退,肌张力不高。
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全身见多处青紫淤血及擦挫伤。
余未见明显异常。
Open Access闫文等毒(药)物检验鉴定结果送检王某尿样中均未检出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毒品成分;送检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法医临床鉴定意见:驾驶员王某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脑梗塞,发生脑功能障碍出现急性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 讨论脑卒中是一种突然起病的脑血液循环障碍性疾病,是在各种诱发因素下引起的脑内动脉狭窄、闭塞或破裂而造成的急性脑血液循环障碍,临床上表现为一次性或永久性脑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
脑卒中分为缺血性脑卒中(脑梗塞)和出血性脑卒中。
截止到2017年6月我国约有脑卒中患者1450万,每年新发脑卒中的人数约320万,每年死于脑卒中的人数超过150万[3]。
而脑梗塞约占脑卒中的87% [4] [5],大部分脑梗塞的病人发生在前循环,前循环主要有三对动脉供血,即颈内动脉、大脑前动脉和大脑中动脉,约占供应大脑总血量的3/5。
颅内外供血动脉狭窄或闭塞是导致脑梗塞的重要危险因素[6]。
在我国,大部分脑梗塞是由前循环病变引起[7]。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脑梗塞的发病呈现越来越明显的年轻化趋势。
脑梗塞的常见病因是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粥样硬化及高血脂等。
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年轻人的饮食习惯也越来越不科学,且缺乏运动,导致很多年轻人存在三高症状(即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 [8]。
此外,长时间的精神紧张、缺乏运动、经常加班等都会导致内分泌代谢功能发生紊乱,引发血脂、血糖及血压升高,造成早发性动脉粥样硬化,从而导致发生脑梗塞。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视频、案件调查材料并结合被鉴定人入院后病历材料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王某2016年08月26日车祸是在其左侧基底节区脑梗塞急性发作过程中导致的,理由如下:①被鉴定人王某车祸当天头颅影像资料显示右侧颞枕部及左侧顶叶见陈旧性梗塞灶存在,右侧大脑中动脉狭窄,左侧大脑中动脉大部分血管闭塞。
存在脑梗塞急性反复发作的病理基础;②被鉴定人王某发生车祸后交警发现其语言表达困难、不能行走,右上肢不能活动;③被鉴定人王某入院后的临床症状、体征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均符合左侧脑梗塞急性期临床表现;④根据被鉴定人王某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及交管部门提供的路况信息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周围路况良好,车辆有序行驶,没有引起车辆变道的突发情况;⑤被鉴定人王某交通事故后医院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排除其患有其他疾病的可能性;毒药物检验鉴定排除乙醇及常见毒品成分导致的意识障碍因素。
在排除自身主观因素、路况不良等客观因素的前提下,自身潜在疾病的突然发作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虽然较少见,但此类案件通过司法鉴定明确事故成因,为案件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类似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提供参考与指引。
因此,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明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及过错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即有利于事故的解决和纠纷的处理,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9]。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