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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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7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七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安全发展等先进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保障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从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对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将有力地推动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贵州省富饶美丽幸福新贵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认真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贵州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贵州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懈奋斗。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活动,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者,适用于从业人员、职工和公众。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其权责一致。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明确各级组织、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和技术支持。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条从业人员安全责任1.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实施者,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应当报告和纠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1.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等特种行业的,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2.安全生产许可按照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可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核实安全生产的合法合规情况。

2.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及时公布结果,并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要求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省内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该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完好无损,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设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有序化。

第六条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监测和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并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科技化。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等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第六条工人、职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工作过程安全。

同时应当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

第七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保护环境,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严格按照预案和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调查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的安全。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本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

一、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爆炸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特种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严惩不贷。

四、安全生产宣传。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生产奖惩。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惩罚和处理。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
十一、信息报告和公开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等信息。
1.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则
1.本条例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公开下列安全生产信息: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及使用情况;
(4)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理和整改情况。
十九、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1.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等。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十四、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福建安全生产条例

福建安全生产条例

福建安全生产条例福建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是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为了加强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福建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生产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其次,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工程等特殊行业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福建省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矿山和建筑工程等特殊行业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因此,该条例对这些行业的安全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此外,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还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同时,对举报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人进行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最后,该条例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综上所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福建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对于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福建省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而努力。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职工和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发全社会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四条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行业领域的监管,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七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打击和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责力度,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九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

第十条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共有61条,下面是其中的一部分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事故可能导致或者已经导致人员伤亡30人以上,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事故发生单位为煤矿、金属冶炼厂、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息息相关单位的特别重大事故。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如下:(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二)监督检查全省安全生产的质量和效果;(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五)组织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终身责任,下设分支机构或者从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分支机构或者从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曲解本条例规定,或者不执行、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由监管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并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的部分内容。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立场的明确。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法律地位,指出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强调了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方责任的界定和追究。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要求,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益。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益,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的规定。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的程序和方式,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权限和程序,加强了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包括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等。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的要求,推动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一项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它对安全生产的法律地位、主体责任、监管机构职责和权益、监督检查和执法、事故预防和处理、宣传教育和培训、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这对于确保湖北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共分为十五章七十三条,其中包含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职责、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监管和使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以下是对该条例的主要规定进行总结。

首先,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标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监管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使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条例明确了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特别是对从业经验较短的职工,应当进行更加详细和系统的培训。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另外,条例还明确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措施。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

对于屡教不改的单位,还将给予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处罚。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随时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的安全生产信息和资料。

总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通过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监管和使用,提高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水平,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章节一:总则
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管理,制定本条例。

章节二:生产安全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将安全生产纳入
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章节三:安全生产资金
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应当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照有关规定,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章节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丰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
技能,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章节五:事故应急管理
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理危险化学品
泄漏、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各类突发事件,最大可能减少事故损失。

章节六:事故处理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抢救和现场处理工作。

对严重后
果造成的事故,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尽快公开处理结果。

章节七: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规
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章节八:法律责任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
改正,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节九: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以前制定的规章和决定,如与本条例不相符合,以本条例为准。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事故、避免灾害、保障安全的行为。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环境,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生产的职责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度和各类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明确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八条预防措施的落实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九条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避免因员工失误造成事故。

第十条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事故和灾害。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职责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的检查政府执法部门可以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生产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个人从事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设备设施和环境的安全运行的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储存和使用。

第六条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相关法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设施的稳定。

第八条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严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政府要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关奖励。

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五)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
(八)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四)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替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和举报。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的建议、批评、举报和控告采取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报复行为。
(八)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施工同时计划、布置和落实;
第二十条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建立运行管理档案;
(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三)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该条例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生产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安全生产是吉林省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并且要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生产安全责任,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强调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的监督检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救援,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职责和方式。

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公开安全生产信息。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条例,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其中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责任分工。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其次,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旨在加强对四川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
施行,共有七章六十八条。

第一章列明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包括注重安全预防、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责任制和法制监管等。

第二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管要求和措施,包括加强对特种设备、矿山、化工、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等。

第四章规定了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要求,明确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五章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包括加强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六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处罚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是附则,包括对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废止和修改。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四川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认真遵守该条例的规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防输入、防传染、防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最新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最新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最新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是一项关系重大的社会问题。

为了保障山东省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山东省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共分为6个条款,第一条明确了安全生产条例的适用范围,即在山东省境内的各项生产活动。

第二条强调了保护生产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履行生产安全责任的义务。

第三条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即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和执法。

第四条规定了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第五条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等。

第六条重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提倡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共分为6个条款,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一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二条规定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规定了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规定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五条规定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性,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理责任,要及时处置事故,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共分为8个条款,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和日常运行。

第一条规定了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制度。

第二条规定了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形式文件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并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条规定了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应对能力。

第四条规定了针对特殊行业和危险行业的特殊措施和要求,如矿山、建筑工地、化工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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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条例
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指各省级政府为了保障本地区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个关于省安全生产条例的700字篇章。

为了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省安全生产条例》。

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推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同时,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醒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重安全注意事项,防患于未然。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保障职工和一般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二个重点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确保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也要做好,确保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善后工作,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三个重点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
输领域的管理。

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人员、设备和材料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和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进行。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后一个重点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要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综上所述,《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管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平安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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