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上半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结合我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 丰富政务公开形式(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优化网站结构,提高网站内容质量,确保政府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
(2)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3)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组织政务公开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切,提高政务公开的知晓率。
3. 深化政务公开内容(1)公开政府信息。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公开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 提高政务公开质量(1)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审查、答复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严格审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3)强化信息公开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1. 存在问题(1)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存在遗漏现象。
(2)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整改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务公开逐渐成为加强政府和公民互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政务公开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
然而,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根据国家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单位制定了以下整改目标: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2. 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便捷性;3. 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4.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整改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整改目标,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1)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制监督。
(2)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1)对现有政务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便捷性。
(2)增加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渠道,确保公众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决策过程。
3. 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与培训(1)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接受度。
(2)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4.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的机制,强化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2)加强对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反馈和意见的收集和处理,推动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四、整改效果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我单位取得了以下成效:1. 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了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
2. 政务公开的信息系统得到了有效改进,信息发布的效率明显提高,公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政务公开是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依法行政和政府透明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也逐步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推动政风廉政建设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如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应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是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是促进政府和市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的桥梁。
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在于公开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是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民主决策、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政务公开也是实现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政务公开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推进政府透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政务公开可以使政府决策过程和结果对社会公开,便于政府与市民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与互动,遏制官员任意行使权利的大肆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合法性。
(二)惠及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政务公开可以让公民直接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和决策情况,增强公民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使公共决策更加公开、民主和透明。
(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政务公开工作可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政风廉政建设,增强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从而建立和谐、民主、法制的政治生态。
(四)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
政务公开可以激发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行政方式的变革,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政务公开的必要手段之一。
要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制度,服务于人民,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一)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要求,现就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二)推进行政职权公开。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对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职权,要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推动不涉密的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公开。
切实转变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优化流程、简化程序、限时办结。
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目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
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公开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四)推进办事公开。
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都要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凡是涉及公众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开。
向特定对象公开
凡是涉及特定对象的事项,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都应向特定对象公开 。
公开方式与程序
政务公开栏
网站公开
在民政部门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将需 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示。
在民政部门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板块,将需 要公开的事项在网上进行公示。
处理措施
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04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民政局所有。
修订权
本制度的修订权归民政局所有,修订后的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效时间与实施日期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促进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服务人 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等,以及其他 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单位和组织。
本制度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 信息。
工作原则
依法公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 照法定程序和范围公开政务信息。
真实公正
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不隐瞒、不捏造、不歪曲事 实。
及时便民
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及时公开 政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使用。
科学分类
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内容、用途 等,进行科学分类和整理,方便查 询和使用。
02
公开内容与范围
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要求,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调查和报告,以下是相关情况的总结:一、整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公司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改,以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目标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加强内部信息管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整改工作的组织和进展针对公司要求,我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调研、制定计划等方式,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整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2.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公开的技术水平和便捷性,方便公众获取和使用政务信息。
3. 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加强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管理能力,推动信息标准化、集约化和共享化,提高政务数据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
4. 提升政务公开意识:组织和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
5.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整改工作的成效和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初见成效,政务数据的质量和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有所增强。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 政务公开的频率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仍有一定的困难。
2. 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水平和便捷性有待提高,用户体验不够好,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3.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较低,需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质。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内容、程序办事;2、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结合实际,讲求实放,不搞形式主义;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5、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化率要达到95%以上。
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基层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概况信息。
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
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
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
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
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
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7、行政执法。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
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信息公开第五条单位应当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二)单位制定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三)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总结等;(四)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五)单位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答复的形式包括书面答复、口头答复或者当面答复。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安全。
三、政策解读第九条单位应当对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和应用。
第十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举办专题讲座等。
四、公众参与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第十二条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如征集意见、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等。
五、监督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单位可以邀请公众、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评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增加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公开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服务承诺、工作职能和范围、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等。
公开形式包括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利用展板、印发政务公开资料等。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有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
首问责任制制度为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要求明确首问责任制,即在办事过程中,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要对所接待的群众事项负责,确保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专业水平高、办事效率快,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作风根本好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应该文明用语,接受群众监督。
二、凡是内外群众到我们所咨询或联系工作,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咨询的职工群众,在听取反映情况前,礼貌地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四、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予以解释或答复。
如果解释或答复不了,应该立即请求领导协助解决,尽量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若不属于我们所的工作职责范围,要说明清楚,并将其指引到有关部门。
六、对集体上访的来访者,应首先逐个进行身份查明,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所反映的问题。
七、如果发现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职工群众态度冷漠,问这个说不知道,问那个又说不清楚的,极不负责或故意难,甚至粗言粗语或顶嘴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政务公开反馈制度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一、引言政务公开是指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政策和决策过程的一种制度。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推动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促进政府的廉洁和公正执行,从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文就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二、政务公开的意义和目标政务公开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政务公开可以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增强政策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其次,政务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再次,政务公开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最后,政务公开是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的一种体现,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政务公开的目标主要包括: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推动政府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化;加强政府的责任和约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法定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
2.全面原则:政务公开应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政策制定、决策执行、行政行为等各个环节。
3.及时原则:政务公开必须及时进行,确保公众在决策和行政过程中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
4.真实原则:政府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歪曲或虚假。
5.公平原则:政务公开应做到对不同群体和个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偏袒。
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相关政策的起草、研究和发布过程,包括政策的目标、依据、范围和实施细则等。
2.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决策的形成过程,包括决策的依据、程序、结果和影响等。
3.行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行政管理的方式、程序和结果,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4.财政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财政收入、支出、使用等相关信息,保障公众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参与。
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整改落实阶段完善体制机制
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哈呼学组发…2009‟8号)文件精神,区执法局认真总结分析检查阶段取得的成果,并按照区委确定的工作原则对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统计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清理情况
经过认真梳理,我局2007年6月份以来,制定的规章制度有八项,分别涉及到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奖惩制度、和改善作风等方面内容。
目前我局经研究这八项制度均不需要废止;另我单位目前没有下属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指导文
件。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工作制度清理情况
1.《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群众监督评议制度》修订完善后加入“六、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开辟网络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监督”等内容;
2.《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制度》修订
完善后删除“第五条第一款中-收费”等内容。
3.《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奖惩制度》修订完善后在第二条中加入“5、违反《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工作纪律的八条规定》和《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的
行为”等内容。
(三)新制定规章和文件情况
研究制定《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个三”工作制度》即: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敬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告知公务在先;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危害情况不明确不处罚、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处罚、
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处罚。
附件:《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表》
呼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9年8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与落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在政治方面的参与越来越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也日渐重要。
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则是公民表达意见和参与政治的基础和前提。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不仅体现着政府透明和民主的理念,更是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沟通和互动所必须的制度保障。
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是必要的。
1. 完善相关法律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仅是政策,更是法律的保障。
政府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制度等。
同时,多部门之间的协调也是非常关键的,在不影响法令执行的情况下,兼顾多方利益。
2.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需要建立全面、有效、便捷、具有广泛覆盖面的信息公开渠道,尤其是建立一个信息保障系统,增加人民对信息的获取,增进沟通和了解对方意见的机会。
3.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标准应该高于市场,应该以公开制度为起点和落脚点,来完善整个信息公开系统。
完善相应的信息管理框架是可以预防或减少政府在信息流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误。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只是一方面,落实也就更为重要。
落实好制度才能真正将制度落地、立足于销售市场实践。
以下是一些思路:1. 公开典型案例政府可以通过公开一些典型案例,告诉人民群众什么是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知道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具体产生的影响,以及政府如何在规范范围内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服务、参与和监督等方面。
2. 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培训政府应该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他们合理、规范地行使职责,这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3. 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政府可以通过增加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充分调动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4. 细化操作规范政府对信息公开制度的操作规范需要更为细化。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6、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隐秘事项,应当严格执行失密划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临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成办发[2006]116号•【施行日期】200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6]11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01号)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105号),全面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川办发〔2006〕34号)要求,现将《成都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成都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成都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4项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成都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当公开的政务内容,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务内容不得公开。
第四条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审核的程序是拟定政务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
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监察机关将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政务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的重要举措。
为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及时便民原则政务公开应当及时、高效,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
(四)保密审查原则在政务公开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得到保护。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
(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规划、审批、招投标、建设进度等。
(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情况。
(八)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九)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一)政府网站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下载等服务。
(二)政务新媒体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务信息,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进展等信息。
(四)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
三务公开细化方案
三务公开细化方案背景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务院《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现提出三务公开细化方案。
目的本方案旨在明确三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方案内容一、构建三务公开体系建立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三务公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成立三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方案,筹备和实施政务公开相关活动等工作。
二、公开内容细化(一)公开范围细化明确公开范围,涵盖政府行政机构的职能、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规划、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开时间细化确定公开时间,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况的,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要求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开形式细化规定公开形式,包括资料公开、现场公开、媒体公开等,确保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和公开程度的提高。
三、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一)宣传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众信任。
(二)培训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为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对公开内容、公开质量、公开效果进行监督,及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实施办法一、制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和义务,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
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真实准确: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及时更新: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分类公开:根据信息内容,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便于公众查阅。
第二章公开范围第四条政务公开范围包括:(一)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基本情况,如组织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
(二)政府及部门、单位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工作报告等。
(三)政府及部门、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政府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五)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工程等信息。
(六)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信息。
第三章公开方式第五条政务公开方式包括:(一)政府网站:政府及部门、单位应当建立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二)新闻媒体: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窗口,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四)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政府及部门、单位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立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政府信息。
(五)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第四章公开程序第六条政务公开程序如下:(一)确定公开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编制公开目录: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成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
(三)审查公开内容: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开信息:按照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05•【字号】京政农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京政农发〔2017〕21号两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强化我委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委对政务公开有关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7个制度,经两委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6月5日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做好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农委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市农委政务公开包括市农委的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前、中、后的公开,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内容。
政府信息是指市农委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成立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农委主任,副组长为主管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密的委领导及市农委新闻发言人,小组成员为两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信息中心主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两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农工委相关处室副主任/副处长和信息中心主管副主任,农委各处室确定1名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农委的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具体职责是:1.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2.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3.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5.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政务运转工作总结报告
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目标,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政务运转工作。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政务公开工作(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内容。
(2)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务透明度。
(3)加强政务公开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政务公开问题。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优化审批流程。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实现“一窗通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3)强化审批监督。
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确保审批公正、公开、透明。
3.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政务服务网络。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2)提升服务效能。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3)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开展政务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4.党风廉政建设(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政务运转廉洁高效。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1)政务公开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需深化,部分事项审批流程复杂。
(3)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服务事项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1)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务公开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政务公开不仅是政
府的责任,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体现。
为了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和公信力,制定一份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
需求,本文将提出一份关于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的进一步规范和落实。
一、明确政府各级部门的政务公开义务和范围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着范围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建议在
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义务和范围,明确规定
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和方式。
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主动主动公
开政务信息,以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不够健全,导致政务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
在
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明确政务公开的工
作程序和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
当前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着不够完善、不够便民的问题。
在修订《政务公
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增加
政务公开信息的市民化和便民化元素,使政务公开信息更加贴近市民的需求,更加方便市
民获取和利用。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着不足的问题。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
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公
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奖惩机制
为了更好地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应建立健全政务公
开工作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表现给予奖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足和失职
行为进行惩戒,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需要有力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在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时,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的跟踪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落实。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更好地修订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
规范化、便民化和透明化,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