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零售户业态分类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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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文件中烟销网[2008]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各省级公司卷烟销售管理处(公司、部):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卷烟营销和网络建设工作需要,决定对中烟销网[2006]12号文件规定的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进行修改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方法1.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识别信息、基本信息、经营水平、业务模式、守法情况等五个方面。

各级烟草公司在执行此标准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增加指标项或数据项,新增的项目不得与本文件冲突。

表1 客户基础信息表指标项数据项1) 识别信息01-01)店铺名称(文本)01-02)许可证号______01-03)所有者姓名(文本)01-04)经营者姓名______01-05)客户编码______01-06)订货电话______2) 基本信息02-01)客户零售业态■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其他02-02)市场类型■城镇■乡村02-03)商圈类型■商业(集贸)区■工业区■学区■政务(商务)区■居民区■娱乐(旅游)区■旅客中转区■其他02-04)是否连锁■连锁■非连锁02-05)连锁方式■总店■分店02-06)是否夜店■夜店■非夜店02-07)营业时间■ 12小时以下■ 12-16小时■ 16小时以上02-08)信息终端■P C■P O S■电话■无02-09)门头标识■连锁形象标识■单店形象标识■无标识3)经营水平03-01)经营规模■大■中■小03-02)进货数量______条03-03)进货金额______元03-04)进货均价______元/条03-05)经营品种数______个4)业务模式04-01)订货方式■电话订货■网上订货■终端机订货■其他04-02)订货频次■1周2次■1周1次■2周1次■其他04-03)送货时间■次日送货■隔日送货■其他04-04)送货方式■直送■委托代送■定点取货■其他04-05)结算方式■传统结算方式■电子结算方式5)守法情况05-01)守法情况■守法■非法违规说明:1.“客户编码”指计算机软件为客户分配的系统编码。

0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

0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1.引用标准本标准引用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为主要参考基础,并充分反映烟草零售的业态特点。

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草零售业态的分类、特点,适用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的企业和店铺。

3.定义烟草零售业是指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烟草制品(复烤烟叶除外)的行业。

4.分类原则本标准主要依据烟草零售业态的地址、经营规模、售卖方式、服务时间、管理信息系统等特点作为分类参考依据。

5.分类综述本标准把烟草零售业态共分为7类: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和其他类。

6.烟草零售业态分类6.1食杂店6.1.1定义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6.1.2基本特点6.1.2.1多位于各种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以及农村地区。

6.1.2.2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

6.1.2.3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6.1.2.4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

6.1.2.5一般无管理信息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6.2 便利店6.2.1定义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货等,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6.2.2基本特点6.2.2.1多位于商业中心区、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等公共活动区附近。

6.2.2.2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左右。

6.2.2.3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

6.2.2.4服务时间16小时以上。

6.2.2.5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6.2.2.6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6.3 超市6.3.1定义以开架自选、消费者在出口付款为形式,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全大众化适用品需求的零售业态。

6.3.2基本特点6.3.2.1多位于市、区(县)商业中心、居民区、交通要道、城郊结合部附近。

6.3.2.2营业面积一般在200-6000平方米之间,大型综合超市一般在6000平方米以上。

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烟专〔2010〕44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各省级局(公司):为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为“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卷烟零售户直接面向消费者,是卷烟销售的终端环节,零售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卷烟零售大户是指月销售卷烟千条以上或月销量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量5倍以上的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对卷烟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能力强,卷烟吞吐量大,是卷烟零售市场的风向标,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多年来的专卖管理实践表明,卷烟零售大户守法经营,则零售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卷烟零售大户违法抬头,则零售市场出现波动。

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还将影响行业内部规范经营。

通过外部环境治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使行业不规范经营失去外部配合,有利于消除不规范经营的外部条件。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卷烟零售大户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把规范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和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管,提高对卷烟零售市场管控能力,确保行业发展有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使行业发展建立在扎实的市场基础之上,进一步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二、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通过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促进卷烟零售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促进行业内部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1.通过加强监管,使卷烟零售大户非法批发、售假贩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检查、暗访中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率明显下降。

2.加强对烟酒店的监管,重点打击以合法身份为掩护,暗中违法违规经营的烟酒店,使烟酒店在各类业态中保持合理比例。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文件)的规定,《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是识别卷烟零售户业态的依据。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将当前我国卷烟零售业态划分为7大类。

具体讲,各类业态的识别标准是:(1)食杂店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各种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以及农村地区;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⑤一般无管理信息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2)便利店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货等,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商业中心区、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等公共活动区附近;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左右;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④服务时间16小时以上;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3)超市以开架自选、消费者在出口付款为形式,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全大众化适用品需求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市、区(县)商业中心、居民区、交通要道、城郊结合部附近;②营业面积一般在200-6000平方米之间,大型综合超市一般在6000平方米以上;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烟草制品采取柜台销售方式);④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⑤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⑥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4)商场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中高档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为市、区(县)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②营业面积至少在2000平方米以上,多在6000至20000平方米之间;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

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

附件烟草商业企业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一、前言在烟草商业企业实行统一的客户分类标准,有利于统一全国卷烟销售网络的服务模式和业务模式,加快全国网建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步伐;有利于把握全国卷烟零售客户的结构状况,不断优化服务手段,深化客户关系管理,夯实网络终端基础;有利于加快网络标准化、信息化的进程,有效、准确、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卷烟销售网络的竞争实力。

实施零售客户分类,要坚持烟草专卖专营、优质服务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科学、实用的原则,搜集客户信息资源,选择关键维度,适当地划分客户群体。

二、零售客户基础信息客户基础信息是从不同层面、多视角反映客户状况的数据集合,是判断客户分类的依据。

主要来源于客户入网注册、公司服务人员搜集、客户分析和评价、客户交易记录等环节。

客户基础信息通过客户经理在《客户档案》中实施更新和维护,并由营销部检查信息维护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客户档案》中的信息要经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字化处理之后建立并提供使用。

表1所列客户信息为要求全国统一建立的基础信息。

各省、地市级烟草公司在执行此标准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客户服务和市场管理的需要,适当增加客户信息的项目或指标,新增的项目或指标不得与全国统一执行的标准重复、冲突。

表1 客户基础信息表指标项 数据项1) 识别信息 01-01)店铺名称(文本)01-02)许可证号______01-03)经营者姓名(文本)01-04)客户编码______01-05)订货电话______2) 基本信息 02-01)客户零售业态■ 食杂店 ■ 便利类 ■ 超市 ■ 商场 ■ 烟酒店 ■ 娱乐娱乐类 ■ 其他02-02)市场类型■ 城市 ■ 农村02-03)商圈类型■ 商业(集贸)区 ■ 工业区 ■ 学区 ■ 政务(商务)区 ■ 居民区(村) ■ 娱乐(旅游)区 ■ 旅客中转区 ■ 其他02-04)是否连锁■ 连锁 ■ 非连锁02-05)连锁方式■ 总店 ■ 分店02-06)是否夜店■ 夜店 ■ 非夜店02-07)营业时间■ 12小时以下 ■ 12-16小时 ■ 16小时以上02-08)信息终端■P C■P O S■电话■无02-09)门头标识■连锁形象标识■单店形象标识■无标识3) 经营水平 03-01)经营规模■ 大 ■ 中 ■ 小03-02)进货数量______条03-03)进货金额______元03-04)进货均价______元/条03-05)经营品种数______个4) 业务模式04-01) 订货方式■电话 ■网上配货■家家e ■网络订货■手机短信■其他04-02) 订货频次■1周2次■1周1次■10天1次■其他04-03)送货时间■次日送货■隔日送货■其他04-04)送货方式■直送■委托代送■定点取货■其他04-05) 结算方式■传统结算方式■电子结算方式5) 守法情况05-01) 守法情况 ■合法■非法违规说明:1、“客户编码”指计算机软件为客户分配的系统编码。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业态分类监管办法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业态分类监管办法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业态分类监管办法根据中烟销网[XX]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目前卷烟零售户经营业态分为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和其他类七个类别,而业态类别与卷烟零售户的卷烟供应量有所关联,进而影响到零售户卷烟的进、销、存等经营情况。

对不同业态类型的卷烟零售户实施不同的监管方法,不仅可以更合理的分配工作时间和调整工作重心,也可以更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户的分类管理,加强对零售户的动态监管,现制定卷烟零售户业态分类管理办法,所有专管员要按照本监管办法对各自辖区卷烟零售户实施分类监管。

具体如下:一、分类登记经营信息针对目前零售户所划分的7种业态,各片区专管员应首先登记核对卷烟零售户的基本信息,并将基本信息登记填写在与其业态相对应的零售户监管信息记录卡上。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字号名称、许可证号、经营地址、场所面积、场所性质、送货日期、主销结构、销售数据等经营资料,以及法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籍贯等法人或经营者的个人信息,对于有送货车辆的零售户,要记录其车牌号、车辆主要用途和活动范围,以便于专管员开展对零售户送货车辆的监管工作。

二、分类实施监管检查食杂店类零售户监管办法Z类即食杂店类零售户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在我市7种业态的零售户中所占比例最大,且分布最广,市区、工业区、矿区等均有分布。

对此,无论零售户经营状况好坏、所处位置远近,都要确保走访检查到位,避免遗漏。

1.监管检查频次对于不同经营规模的食杂店类卷烟零售户,应当根据其经营规模的大中小给予不同次数的监管检查,首先确保每月对所有Z类零售户走访检查一次,对于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嫌疑的零售户应当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保持每月一到两次,对于经营规模较大以及每月卷烟购销数量较大的则确保每月走访检查两次至两次以上。

2.主要检查内容由于食杂店类卷烟零售户在所有业态的零售户中占比例最大,实施监管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大,但仍需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检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文件中烟销网[2008]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各省级公司卷烟销售管理处(公司、部):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卷烟营销和网络建设工作需要,决定对中烟销网[2006]12号文件规定的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标准进行修改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卷烟零售客户分类方法1.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识别信息、基本信息、经营水平、业务模式、守法情况等五个方面。

各级烟草公司在执行此标准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增加指标项或数据项,新增的项目不得与本文件冲突。

表1 客户基础信息表指标项数据项1) 识别信息01-01)店铺名称(文本)01-02)许可证号______01-03)所有者姓名(文本)01-04)经营者姓名______01-05)客户编码______01-06)订货电话______2) 基本信息02-01)客户零售业态■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其他02-02)市场类型■城镇■乡村02-03)商圈类型■商业(集贸)区■工业区■学区■政务(商务)区■居民区■娱乐(旅游)区■旅客中转区■其他02-04)是否连锁■连锁■非连锁02-05)连锁方式■总店■分店02-06)是否夜店■夜店■非夜店02-07)营业时间■ 12小时以下■ 12-16小时■ 16小时以上02-08)信息终端■P C■P O S■电话■无02-09)门头标识■连锁形象标识■单店形象标识■无标识3)经营水平03-01)经营规模■大■中■小03-02)进货数量______条03-03)进货金额______元03-04)进货均价______元/条03-05)经营品种数______个4)业务模式04-01)订货方式■电话订货■网上订货■终端机订货■其他04-02)订货频次■1周2次■1周1次■2周1次■其他04-03)送货时间■次日送货■隔日送货■其他04-04)送货方式■直送■委托代送■定点取货■其他04-05)结算方式■传统结算方式■电子结算方式5)守法情况05-01)守法情况■守法■非法违规说明:1.“客户编码”指计算机软件为客户分配的系统编码。

零售客户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零售客户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零售客户分类管理暂行办法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零售客户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服务营销内涵的深度延伸,卷烟零售客户类别科学、合理的划分,对加强对零售客户有针对性的服务,特别是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紧俏货源分配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完善零售客户类别的划分方法,现根据国家局《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文件要求,结合巢湖烟草零售客户实际状况,对零售客户实施以下分类管理办法。

一、分类目标有效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努力提升客户经营能力和水平,实现客我双赢。

二、分类原则1、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体现“易于操作、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分类办法在地理区域分类的基础上,从市场角度和管理角度出发,依据不同的比重、份额,将零售户划分为二大类,即基本类和特殊类。

基本类包括一、二、三、四、五类;特殊类指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宾馆酒店和监狱等。

地理区域分类为四类,即城市类、县城类、集镇类和农村类。

市场角度包括零售户的经营能力、影响力、辐射力、品牌培育能力、结构等;管理角度包括零售户的配合性、守法经营状况、电子结算、明码标价、电话访销、终端建设等。

四、分类标准(一)基本类客户分类标准根据地理区域的划分,从市场角度和管理角度出发,按照卷烟销量、卷烟结构、工作配合度三个方面,对零售客户进行评价、打分和分类。

总分为100分,其中:销量占40分、结构占30分、配合度占30分。

具体为:1、卷烟销量(40分)按照2008年上半年月平均销量为计算标准:在650条以上的(含650条),得40分;350条以上(含350条)-650条以下的,得35分;200条以上(含200条)-350条以下的,得30分;100条以上(含100条)-200条以下的,得25分;50条以上(含50条)-100条以下的,得20分;50条以下的,得10分。

2、卷烟结构(30分)城市客户:2008上半年一、二类烟销售比例占销售总量35%以上的(含35%),得20分;25%以上(含25%)-35%以下的,得15分;25%以下的,得10分。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烟草专卖局是中国烟草工业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的主管部门,为确保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烟草专卖局需要不断地加强对烟草零售户的分类监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烟草零售业进入了竞争性市场,这为烟草零售户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

为确保烟草零售商得到正确的管理和监管,烟草专卖局开始制定烟草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

该方案提出了分编号、分覆盖区、分审批标准三个方面的具体指导。

首先,烟草零售户的分编号是指按照零售户规模、销售烟草商品数量以及销售烟草商品的种类对其进行分类编号。

这是一种依据规模大小、销售规模以及销售商品种类的量化分类方式。

并且这种分类方案在实践中有相当的价值,在对烟草零售商进行监管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因为不同规模的零售户存在着差异,针对性的监管方式有利于更好的发挥监管的价值。

编号的执行办法应简单明了,涵盖详情,具体编号方案由各省烟草化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

其次,分覆盖区,是指通过对城、乡的区域化管理来对烟草零售户进行分类管理。

市场已经趋向于普及,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烟商经营群体,他们对销售环境、客户群体、供应链的理解与把握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营销策略的侧重点存在着重要的区别,是有专门的指导需要的。

为了精细化管理,烟草专卖局划分了烟草零售户的营销目标,在实施监管中,会根据不同的覆盖区进行分类处理。

这种分类方式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对于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来说非常重要,以便更好地发挥监管机构和管理部门的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效果。

最后,关于审批标准的划分,烟草专卖局针对零售户进行了分类管理。

方案中提出了“双烟”制度,这是指烟酒专卖店只有同步获得烟草和酒类专业批发的资格才能获得烟草经销权。

烟草专卖局清晰地规定了烟酒专卖店和其他形式的烟草零售店的审批标准。

在制定具体的烟草零售户监管方案时,这种分类方式也相当有用,因为它突出了烟酒专卖店在烟糖业务方面的特殊性。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烟草专卖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文件)的规定,《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是识别卷烟零售户业态的依据。

《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将当前我国卷烟零售业态划分为7大类。

具体讲,各类业态的识别标准是:(1)食杂店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各种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以及农村地区;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⑤一般无管理信息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2)便利店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货等,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商业中心区、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等公共活动区附近;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左右;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④服务时间16小时以上;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3)超市以开架自选、消费者在出口付款为形式,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全大众化适用品需求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位于市、区(县)商业中心、居民区、交通要道、城郊结合部附近;②营业面积一般在200-6000平方米之间,大型综合超市一般在6000平方米以上;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烟草制品采取柜台销售方式);④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⑤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⑥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4)商场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中高档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其基本特点有:①多为市、区(县)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②营业面积至少在2000平方米以上,多在6000至20000平方米之间;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

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市烟草专卖局零售户分类监管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监督检查水平,**市烟草专卖局在原有市场监督检查的根底上根据零售户守法情况、经营规模大小,持证情况,对不同类型零售户采取不同的检查监管模式,做到差异化、网格化动态化管理,通过分类管理有力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守法经营户的利益,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夯实管理根底,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实效,有效减少人力、物力资源浪费,通过分类管理,保护了守法经营,增强烟草行业守法经营户诚信度,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卷烟经营环境,维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成立组织组长:梁和青副组长:张学英成员:专卖科全体三、卷烟零售户分类标准根据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把卷烟零售户分为四类,即:守法类、轻微违规类、经常违规类、重点类,根据违规转化率实行动态调整。

1、守法类:积极主动接受并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无消费者投诉,未出现过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的零售户;2、轻微违规类:积极配合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对烟草依存度较高,一年内虽有1-2次违规,但情况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零售户。

3、经常违规类:以销售假冒、非渠道卷烟为重要获利手段,从事明零售暗批活动,对烟草忠诚度较低,一年内有3次以上违规记录,且数量较大,虽能接受烟草部门处分,但未彻底转化的。

4、严重违规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检查、以销售非法卷烟谋利为主要获利手段,在一年以内有2次以上违规记录,情节严重被处理后而不悔改的。

四、零售户监管方式根据零售户类型,商圈类型,近三个月违规情况,制定检查频次。

守法类:守法户是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主要力量,专卖人员尽量不干扰零售户的正常经营活动,每季度入户效劳与检查一次。

轻微违规类:坚持管理与效劳相结合,工作方式以批评教育为主,每月入户走访和检查一次。

经常违规类:是烟草专卖执法检查的重点,每月入户走访和检查二次。

卷烟零售户类别的划分与分类管理

卷烟零售户类别的划分与分类管理

卷烟零售户类别的划分与分类管理1.类别划分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是指类别划分依据和相关标准设置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是指类别划分的依据和方法必须科学合理,类别之间要有层次性、差异性,根据类别划分而实施的不同管理手段要有可操作性。

(3)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是指根据类别划分标准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分类时,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出现基本情况相同的卷烟零售户归属不同管理类别的现象。

(4)动态性原则。

动态性是指类别划分必须进行动态管理,要及时了解不同类别卷烟零售户的变化情况,对已不符合原分类标准的卷烟零售户要及时进行类别更新。

2.分类管理方法(1)重点监管。

重点监管的对象是违法次数较多的卷烟零售户,监管方法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其卷烟经营情况和守法情况。

(2)日常(一般)管理。

日常(一般)管理的对象是偶有违法的卷烟零售户,监管方法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其卷烟经营情况和守法情况。

(3)走访服务。

走访服务对象是守法经营的卷烟零售户,对该类卷烟零售户主要采用走访服务的方式进行,通过走访了解其经营情况和相关需求,通过服务提高其守法经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零售许可卷宗的整理归档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档案,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档案是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行为的载体,是评价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行为是否规范的外在表现,是严格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的必然要求。

它不仅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总结和研究行政许可案例的主要对象,同时也是行政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判断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决定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受理及审批机关应当建立零售许可卷宗保管制度,加强零售许可实施过程中的档案管理。

对办理完毕的申请材料以及相关零售许可文书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各种行政许可原始资料,认真做好零售许可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

烟草专卖零售户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零售户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零售户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办法引言为了加强烟草市场管理,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特制定本烟草专卖零售户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通过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激励零售户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条管理原则公正、公平、透明。

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诚信等级分类第三条等级划分零售户诚信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等级。

第四条等级标准A级: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无违规记录,积极配合市场监管。

B级:基本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偶有轻微违规,及时整改。

C级: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违规记录,需加强监管。

第三章计分制管理第五条计分规则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等正面行为给予加分。

违反法律法规、不正当竞争等负面行为给予扣分。

第六条分值设定具体分值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第七条计分周期计分周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重新计分。

第四章诚信等级评定第八条评定程序定期收集零售户经营行为记录。

根据计分结果评定诚信等级。

第九条评定标准A级:年度累计分值在规定范围内的最高分。

B级:年度累计分值在中等水平。

C级:年度累计分值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分。

第十条等级调整零售户诚信等级根据评定结果每年调整一次。

第五章激励与约束措施第十一条激励措施A级零售户可享受优先供货、政策倾斜等优惠。

B级零售户可接受正常供货和政策支持。

第十二条约束措施C级零售户将受到限制供货、加强监管等约束。

严重违规者将依法取消烟草专卖零售资格。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监管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管。

第十四条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零售户诚信等级评定结果。

第十五条异议处理零售户对诚信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修订权本办法根据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适时修订。

2022烟草工作会议自测题答案

2022烟草工作会议自测题答案

2022烟草工作会议自测题答案1.涉烟情报利用,是指各种涉烟情报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其效能的过程。

(√)2.情报利用贯穿于情报工作的全过程。

(√)3.情报利用仅体现在对情报的搜集、检索过程中。

(×)4.情报利用者具有情报利用意识,是利用情报的先决条件。

(√)5.情报质量不合格,可能无法达到情报利用的最终目的,但不会误导调查决策。

(×)6.利用情报,必须给出特定的需求目的。

(√)7.情报利用中的加工途径,就是指通过对情报整理研究、加工提炼,获得有用信息的途径。

(√)8.情报利用中的加工途径,通常是对情报进行分类、筛选、综合、提炼、统计,从而得出有用信息。

(√)9.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较小、价值较小、时间要求较为宽松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查证情况,据情采取措施,实行专案查破。

(×)10.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大、价值高、时间要求紧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查证情况,据情采取措施,实行专案查破。

(√)11.调查取证方案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案件可以适用同一个调查取证方案。

(×)12.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方案是保证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高效、安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13.在案件调查取证步骤上,都应该先易后难,从而保证调查取证工作取得实效。

(×)14.调查取证方案的内容一般不包括调查取证纪律要求。

(×)15.对临时的非经营性区域检查,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告知拒绝、阻碍执法检查的后果,并当场进行采集视听资料,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16.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7.证据的审查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不包括对个别证据的审查判断。

(×)18.对证据内容的审查必须结合案情进行,否则便不能正确审查证据,达不到审查证据客观、关联性的目的。

(√)19.凡是物证以其存在足以影响发现案件事实的一部分的,即具有直接的证明力。

烟草专卖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

烟草专卖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

烟草专卖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无证经营卷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推动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户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切实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局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无证经营户是指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零售户。

第三条无证经营户日常监管应当遵循打疏结合、惩教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局稽查大队负责无证经营户的查处和取缔,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对无证经营户的日常监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稽查大队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无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并向其面对面宣传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证经营的后果和危害,同时出具责令停止经营卷烟零售业务通知书。

第六条各稽查大队按查处或取缔辖区无证经营户预期难度进行分类,采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或联合整治,并适时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

城区可采取先主街道再背街小巷,农村可采取先场镇及主干道再村社。

第七条各稽查大队每季度末,将查处或取缔无证经营户难度较大以及屡查不改的经营户名单报专卖监督管理科,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力予以查处或取缔。

第八条政务大厅应当严格按照区局《涉烟违法案件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被本局处罚两次以上,而又继续无证经营被查获的,一律没收其非法经营的卷烟。

第九条无证经营卷烟的后续处理:(一)政务大厅在处理无证经营案件时,应仔细查验卷烟条码,查明卷烟具体来源,并将向无证户供货的持证零售户名单及供货数量反馈各稽查大队和专卖监督管理科。

(二)各稽查大队及时督促无证经营户将其经营的卷烟退还给持证零售户。

若向无证经营户供货数量大的,由政务大厅直接通知持证零售户到本局接受调查处理,并督促其收回向无证经营户供应的卷烟。

(三)专卖监督管理科书面通知营销部门根据持证零售户向无证户的供货数量适当调整持证零售户货源供应档次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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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零售户业态分类监管办法
内容预览:
依照中烟销[2008]52号《对于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类工作的通知》,目前卷烟零售户经营业态分为食杂店(z)、便利店(b)、超市(s)、商场(n)、烟酒商店(y)、娱乐服务类(f)和其他类(q)七个类别,而业态类别与卷烟零售户的卷烟供应量有所关联,进而妨碍到零售户卷烟的进、销、存等经营事情。

对别同业态类型的卷烟零售户实施别同的监管办法,别仅能够更合理的分配工作时刻和调整工作重心,也能够更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户的分类治理,加强对零售户的动态监管,现制定卷烟零售户业态分类治理方法,所有专管员要按照本监管方法对各自辖区卷烟零售户实施分类监管。

具体如下:一、分类登记经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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