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20200608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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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  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内部协调,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全体员工,具体实施方式由各科室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制定。

第三条医疗机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的规章制度,严守职业操守,尊重患者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医疗机构员工应当保守患者隐私,严禁泄露患者信息。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员工应当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机制,严格按照规定评定员工绩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三章医疗卫生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四章患者服务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宣传工作,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处理患者投诉。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随访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五章卫生防护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保洁工作,保障医院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控制机制,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制度,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六章突发事件管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医院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危急病人救护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集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权益。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提高服务水平。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动或违反。

第三条医院管理制度的修订、解释由医院管理层负责,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审批,方可正式生效。

第四条医院管理层负有全面统筹、领导、督促和检查医院各项工作的责任,确保医院运行顺畅、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设立院长、副院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等职位,由院长直接任命。

第六条医院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设立负责人,由院长任命。

第七条医院设置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类岗位,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医院实行科室制管理,设立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等科室,各科室设立主任,由院长任命。

第九条医院建立科室间协作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医院设立病案质量评审委员会,负责定期评审医疗记录质量,保证医疗信息真实有效。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实行严格的工作制度,包括值班制度、排班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遵守医德、文明礼仪,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得随意开药、扣留病人财物。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要求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患者护理标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医院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对医疗事故严肃追责,及时向患者家属说明情况并赔偿。

第四章服务理念第十六条医院要求全体员工热情服务、守时守规、礼貌待人,密切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医院注重员工培训和素质提升,建立全员熟练技能与服务态度的培训机制。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患者投诉建议制度,对患者提出的合理建议和不满意见进行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具有法定效力。

第三条医院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由医院院长负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执行。

第四条医院管理制度的更新或者修订,需经过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医院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具体操作规程由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经医院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医院治安管理第六条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七条医院外围安全保卫工作由院内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医院保卫处负责,建立健全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九条医院治安管理制度应包括安保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条医院治安管理制度应与公安机关合作,加强医院周边的治安巡逻和协助。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疗服务流程、医疗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与卫生监督部门合作,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医院的资金管理、费用管理、收支核算和报表编制等内容。

第十八条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医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应加强与财务部门合作,做好医院的财务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应加强与税务部门合作,规范医院的税收管理,保证医院的税款按时足额缴纳。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编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处理、病历管理、医疗设备维护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监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诊疗标准制度,保障医疗诊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医疗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的履职制度,明确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的职业操守制度,规范医疗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言行举止,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疗服务制度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救服务、预防保健服务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制度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和赔偿制度,妥善处理患者投诉和赔偿请求。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制度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自查,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整改要求。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上篇规章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第一节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3、救死扶伤,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4、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5、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6、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7、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8、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9、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节各级各类人员医德医风行为标准一、临床医师行为标准1、以白求恩精神为榜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满腔热情,对工作积极负责。

耐心听取病情诉述,认真仔细检查。

诊断治疗及时准确,观察病情细心周密,抢救患者分秒必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

3、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关心,解释耐心。

4、因病施治。

检查、用药合理。

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5、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秘。

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

关心患者情绪,重视患者心理康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严守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7、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构建和谐的同事关系。

8、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规定(附后)。

卫生部“八不准”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设备维护保养,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严格的质控标准和考核制度,监督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参与,全面质量管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手术操作程序,确保手术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用药程序,确保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感监测制度,确保环境卫生,预防院内感染。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依法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规范护理操作,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接受政府监管,接受患者监督。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制度,进行定期自查和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医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医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四章患者权益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尊严。

2024年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024年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024年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等所有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医院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条:医院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内部监督,防范腐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档案,记录患者信息、诊疗过程等重要信息。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门诊和住院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等制度,提高医疗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协调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关系稳定。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结果进行激励或惩罚。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保障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保证药价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诊疗效率,保障病历安全。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管理应该遵循科学、合法、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及时的提供。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护人员职业素养。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责关系,保证医疗服务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医务部负责医疗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制定临床规范和诊疗方案,保证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患者得到贴心的护理服务,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二条行政部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医疗服务的高效运转。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积极投入医疗管理工作,推动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注重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适应医疗服务的需求。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保证医疗服务的高效进行。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

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

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米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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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大全(优秀范文10篇)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大全篇1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

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控制抗菌药物和自费药使用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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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1一、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医疗事业的持续发展。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确保医疗机构合法合规运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并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3.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三、管理流程1.门急诊服务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工作制度,明确门急诊工作职责和流程,保证门急诊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

2.住院护理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住院护理工作制度,明确护理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住院患者的医疗安全和护理质量。

3.病案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药品管理相关法规,制定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和使用的规定,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四、安全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防范火灾、盗窃、泄露患者信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人员,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五、信息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和保密等行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技术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医疗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监督检查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据本管理制度,定期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汇报并处理问题。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尊重患者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

第六条医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医疗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应当对医疗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宣传和推广,使之深入人心。

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障设备运转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测。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制度,提高患者医疗健康素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管理规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患者投诉。

第三章医疗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九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十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和技能,做好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操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医疗废物和污染源。

第二十三条医疗从业人员应当为患者提供诚信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医疗机构单位制度汇编范本

医疗机构单位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汇编旨在明确医疗机构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等,确保医疗机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医疗机构设立以下部门:1. 院长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医院工作,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组织医院重大决策。

2. 医疗科:负责医疗业务的管理,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方面。

3.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4. 护理部:负责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提高护理质量。

5. 行政科:负责医院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务等工作。

6.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事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第五条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第八条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第九条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1.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3. 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 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5. 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是医疗机构的法定文件,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

第三条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并在可见位置公示。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务人员委员会,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意见投诉和处理机制。

第二章服务规定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承担医疗服务的主体责任,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提供公益性、有偿性和义务性医疗服务,并公示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质控科,在医疗过程中进行医疗质量控制和事故报告。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工作记录和电子病历,保留至少十年。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合理的诊疗服务,并及时告知患者治疗方案、预后和费用情况。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并按照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职称、资格评定。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技能,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恪守医德、遵守执业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不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制服,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器械,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并保障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台账和工作记录,定期进行设备清点和巡查。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及时更新设备,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并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内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院内安全巡查和宣传教育。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按照诚实守信、专业规范和严格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实施行为规范,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人事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方面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主要包括管理层、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

第六条管理层由机构负责人、副负责人和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机构的决策、计划、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七条医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规范、质量控制、医疗设备的管理和医疗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护理部门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入院护理、床位管理、病案管理等。

第九条后勤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办公室管理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行政职能部门,如行政办公室、安保部门、供应室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医院负责人应当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履行主要职责:(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规划、发展和决策。

(二) 负责医疗机构的内外部沟通和协调。

(三) 监督医疗机构的业务运营和工作质量。

(四) 督促各部门有效配合,推动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第十二条医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 制订并落实医疗服务工作计划。

(二) 监督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 定期组织学科讨论和医疗质量检查。

(四) 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保护医务人员权益。

第十三条护理部门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 制定并执行护理规范和流程。

(二)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

(三) 指导和培训护理人员,提升护理水平。

(四) 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医疗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医疗机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医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1.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包括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衔接。

2.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了医疗机构的财务运作流程、会计核算准则、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等内容,保障医疗机构的财务健康和资金安全。

3.人事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人事管理的原则、职责和流程,包括员工招聘、考核、培训、晋升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具备稳定的人才队伍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4.医政信访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和患者投诉的处理流程和标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5.质量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临床路径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和医疗差错报告等内容,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6.医药采购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药品管理、药品价格监管以及药品退换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和合理使用。

7.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电子病历管理和隐私保护等内容,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8.耗材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耗材采购、使用和库存管理等规定,以确保医疗机构的耗材使用的安全和经济合理。

9.设备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管理等事项,保障医疗机构的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

10.职业道德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医疗机构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医疗服务管理制度1.门诊服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医疗机构门诊服务的预约挂号、诊疗流程、医患沟通和检查、检验等服务的规范,确保患者的就诊体验和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2.住院服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了医疗机构住院服务的入院、护理、医嘱执行和出院等环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健全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机构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使用经营管理资金,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确保经营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体系第八条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落实职责,健全经营管理体系。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部门、宣传公关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等,加强对内外部关系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室管理制度,明确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等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科室质量管理和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三章经营管理基本规范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活动,妥善处理医患关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和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医疗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用于规范和管理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医生的工作、药品的采购和管理、医疗设备的维护等。

下面是一份医疗管理制度的汇编,总共约,供参考。

1. 医生工作管理制度1.1 工作时间安排1.1.1 医生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8小时,包括临床工作、科研工作以及学术活动等。

1.1.2 医生需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1.1.3 医生需要按照医院的班制进行轮班,不得私自交换班次。

1.1.4 如果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得到批准方可离岗。

1.2 诊疗行为规范1.2.1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疗,确保临床操作符合医疗规范和伦理道德要求。

1.2.2 医生需要严格遵守医院药品管理制度,保证开药准确无误。

1.2.3 在进行诊疗时,医生应当与患者沟通,尽可能解释诊疗方案,得到患者的同意。

1.2.4 医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病历和医疗记录,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1.3 学术交流和自我提高1.3.1 医生应当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1.3.2 医生应当坚持学习最新的医疗技术和理论,积累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1.3.3 医生应当在学术交流中尊重他人、遵守规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 药品管理制度2.1 药品采购与入库管理2.1.1 医院应当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1.2 采购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确保所有采购资料真实可靠。

2.1.3 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存放,防止受潮、发霉、变质等情况。

2.1.4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每个品种进行详细登记和质量检验,对问题药品应当及时处理。

2.2 药品配送与使用管理2.2.1 药房应当按照医院的药品使用需求进行合理配送,确保药品及时到位。

2.2.2 药房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品发放,检查医师处方是否规范、患者是否真实,防止假冒、冒用、盗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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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

必要时, 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

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米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三、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为确保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根据供货方的合法票据,对到货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医疗器械)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需冷藏的药品应在到货后立即验收。

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医疗器械)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书。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7)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8)应做好“药品不得入库。

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四、药品陈列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实行规范管理,合理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2)药房(药库)应配置必要的温湿度监测调控设施、货架等陈列储存设施。

(3)药房温度在0〜30C之间,药库(阴凉库)温度应w 20C, 冷柜(冰箱)温度在2〜10C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类、分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类存放。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6)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药房(药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不定时观测,上、下午各一次记录“药房(药库)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温湿度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陈列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红色。

(8)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9)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10)保持药房(药库)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五、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为规范药房(药库)药品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 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4)养护人员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每日上午8――9时、下午3――4时各记录一次药房(药库)温湿度。

(5)根据药品流转情况,按月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拣、筛、晒、烘等方法进行养护。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六、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七、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八、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为合理控制药品使用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

(4)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和使用控制(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九、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①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②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③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5)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6)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

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在质量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8)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记录。

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十、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①违规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者;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入库者;③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④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生变异者;(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负责人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②质量负责人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3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书面汇报;③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全员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质量负责人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1^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为了加强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6)质量负责人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本店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十二、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使用假药、劣药,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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