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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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2.20
•【字号】滨政字〔2020〕15号
•【施行日期】2020.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经研究论证,市政府确定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1项。

为做好衔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对下放的事项加强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要指导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承接部门规范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基层实施权力事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基层审批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简
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向纵深。

要根据下放事项的管理权限,指定承接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于本通知印发1个月内完成承接工作,并将衔接落实情况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3170087。

附件: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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