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相关问题解答

合集下载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1.作为受害者,我能要求哪些赔偿?
答:受害者有权要求肇事⽅赔偿医疗费、误⼯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者受伤住院的,可另外要求赔偿住院伙⾷补助费、护理费等。

受害者构成残疾的,有权要求赔偿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等。

2.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还是选择向法院起诉?
答:各有优势。

交警部门调解能更早拿到赔偿款,但往往相对较少。

通过法院诉讼相对公平,赔偿款项更多,但时间相对较长。

3.上法院起诉⼀般要多久?
答:从⽴案起诉到开庭⼀般需要1个⽉(台州路桥),如果能当庭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则⼀般可直接拿到赔偿款。

4.法院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答:受害者⼀定要保存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交通票据等等直接相关材料。

台州交通事故律师陈*威律师会帮你全⾯整理。

5.请律师打官司费⽤怎么计算?
答:⼀般根据赔偿总⾦额的6%~8%计算。

对于经济困难的外来务⼯者,委托陈*威律师可选择风险代理模式,即先⽀付⼩部分差旅费⽤,再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例收取实得赔偿款。

⽆论⼀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陈*威律师都会竭⼒为受害者争取到赔偿款。

交通肇事罪由哪认定

交通肇事罪由哪认定

一、交通肇事罪由哪里认定1、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2、主体要件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4、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4、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5、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7、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三、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交通法律案件提问解答(3篇)

交通法律案件提问解答(3篇)

第1篇一、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基本原则、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损害赔偿原则等内容,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具有指导意义。

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等环节。

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明确。

二、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 物损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货物损失、物品损失等。

3. 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 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对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可以要求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5. 其他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包括其他损失,如误餐费、停车费等。

三、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且过错程度严重。

2. 主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但一方过错程度较大。

3. 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但一方过错程度较小。

4. 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过错程度相当。

5. 无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与当事人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者当事人虽有过错,但事故发生完全由其他原因引起。

四、问: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答: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交通运输类】浅谈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精编

【交通运输类】浅谈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精编

(交通运输)浅谈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交通运输)浅谈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浅谈交通肇事罪争议问题壹、交通肇事罪概述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之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之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具有以下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客体。

是指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

因为只有交通肇事且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本罪。

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本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本罪的客体。

"交通运输"从广义上来见,包括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管理(石油,天然气)运输。

狭义的"交通运输"仅指公路交通运输。

本罪中所指的只要是发生在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陆交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对特定主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营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交通运输工具,交通设施的重大安全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的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必须存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作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定的注意义务。

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法规,规定,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运营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第1问:什么是“道路”?答:“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2问:什么是“交通事故”?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3问: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答: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第4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5问: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答:122。

第6问:拨打“122”报警电话应报哪些内容?答:当拨打“122”报警电话时,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如道路名称、路段)、车型、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如实回答接警人的询问。

最好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第7问: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答: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第1问:什么是“道路”?答:“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2问:什么是“交通事故”?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3问: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答: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第4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5问: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答:122。

第6问:拨打“122”报警电话应报哪些内容?答:当拨打“122”报警电话时,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如道路名称、路段)、车型、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如实回答接警人的询问。

最好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第7问: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答: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刑法交通肇事罪详解

刑法交通肇事罪详解

刑法交通肇事罪详解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而交通肇事则是指由于驾驶员的过失、疏忽或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在我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本文将详细解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因过失或违法行为;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情形。

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任何一个要件的缺失都将导致无法构成交通肇事罪。

1.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的构成首先需要有一起实质上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可以是道路交通事故,也可以是发生在非道路交通场所,如停车场等的事故。

只有发生了交通事故,才能进一步考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2. 因过失或违法行为:交通肇事罪要求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驾驶员的过失或违法行为所致。

过失是指驾驶员对于交通规则的认识不足,或者虽然有认识但是疏忽大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违法行为是指驾驶员明知交通规则却故意违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3. 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情形:交通肇事罪要求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是指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而重大财产损失是指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

以上三个构成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认定某一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形式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形式包括过失和故意两种。

其中,过失形式是指驾驶人在交通肇事中没有明显的过错故意,但因警惕性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故意形式则是指驾驶人故意进行了危险驾驶或者犯罪行为,导致交通肇事。

过失形式的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要求确定的过失,而故意形式的交通肇事罪则要求明确的故意。

对于故意形式的交通肇事罪,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刑罚也更为严厉。

三、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主观恶性程度而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一、问: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按什么划分的?赔偿的比例是多少?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百;负主要责任者,承但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六十至八十;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五十;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五十;负次要责任者,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二、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三、问:各种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计算?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交通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注: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以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误工证明为准。

1999年本市平均生活费为每人6971元,月平均生活费为581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每人每天20元)。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浅析交通肇事罪相关问题】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浅析交通肇事罪相关问题】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浅析交通肇事罪相关问题】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一、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一)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中的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重要条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常会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公私财产的毁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危害性极大。

(二)犯罪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如下(1)行为人必须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某种行为是够构成交通肇事罪,首先就应该确定该行为是够违反了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的法律规章。

(2)事故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是与交通运输直接联系的活动中。

(3)违章行为必须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即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4)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关联性即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不是由行为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而是由自然原因或者他人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造成的,行为人不构成本罪。

(三)犯罪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只要与交通运输活动相关都可以。

所谓“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是指具体从市交通运输业务,同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四)犯罪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而言,往往行为人对发生重大事故的结果的心态属于过失,但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则可能是明知故犯。

二、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非罪主要是同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和一般交通事故进行区分。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解答(3篇)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解答(3篇)

第1篇一、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车辆与车辆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 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3. 车辆与固定物、流动物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4. 车辆在停车、倒车、掉头、转弯、变更车道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1. 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 报警: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报警时应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事故经过、车辆号牌等信息。

3. 保护现场:当事人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如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带等,防止交通事故扩大。

4. 协商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警处理。

5. 调查取证: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等。

6. 责任认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7. 处理结果: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三、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医疗费:包括治疗费、药品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 误工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损失,应当由侵权人赔偿。

3. 护理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费由侵权人承担。

4. 交通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5. 残疾赔偿金: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应当由侵权人支付残疾赔偿金。

6. 死亡赔偿金: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当由侵权人支付死亡赔偿金。

7. 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肇事罪介绍教育详解

交通肇事罪介绍教育详解

交通肇事罪介绍教育详解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他人死亡、重伤、轻伤或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类别。

为了加强对交通肇事罪的了解和教育,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肇事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律制度。

一、交通肇事罪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他人死亡、重伤或轻伤,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这一罪名旨在惩罚交通肇事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要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 在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不包括其他场所的交通事故。

2. 造成他人死亡、重伤、轻伤或财产重大损失:交通肇事罪是以结果犯罪为特征,必须造成他人死亡、重伤、轻伤或财产重大损失才能成立。

3. 过失或故意行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是过失或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结果。

过失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规则或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意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意识地采取某种行为导致交通事故。

三、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有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量刑时,法院将考虑以下因素:交通肇事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交通肇事者的主观意图、行为过错的情节、交通肇事者的犯罪前科和认罪态度等。

同时,对于交通肇事犯罪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法院还可依法定罪重刑责。

四、加强对交通肇事罪的防范和教育为了减少交通肇事罪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以下方面的防范和教育:1. 加强道路交通规则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强调遵守交通法规和规范行为。

2. 提高交通执法的力度,加大对交通肇事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3. 完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的流畅性和安全性。

交通事故常见法律问题含《民法典》新规 (一)

交通事故常见法律问题含《民法典》新规 (一)

交通事故常见法律问题含《民法典》新规(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相互碰撞或者机动车辆单方面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屡屡发生,造成了极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同时法律问题也随之出现。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常见法律问题,并对《民法典》新规作出解读。

一、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关键环节,涉及到赔偿金的数额。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另外,还有无责任认定的情况。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根据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证人证言、鉴定结果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最终作出责任认定。

《民法典》新规中规定了“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视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明确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保护原则,轻微过失不应认定为其全责。

二、保险理赔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大有作为。

保险公司应该在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尽快进行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定损。

同时,在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时,保险公司也会对被保险人进行一定的责任认定。

《民法典》新规中也针对保险理赔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保险责任等相关事宜。

三、证据的调查交通事故中,证据的调查也是重中之重。

要想准确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明材料。

通常情况下,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证据调查:第一,现场勘查。

第二,证人证言。

第三,车辆损失证明。

第四,当事人协商等。

《民法典》新规中,明确了“证据不能部分推定”的条款,即证据必须具备必要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否则无法自成证据。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法律问题涉及范围广,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应当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并积极配合律师进行案件的调查。

同时,交通参与者也应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道路出行的自我保护意识。

交通事故诉讼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诉讼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诉讼常见问题
交通事故诉讼常见问题包括:
1. 事故责任认定:在交通事故中,确定事故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

双方当事人会争论谁应承担事故的责任。

2. 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受伤或财产损失后,会寻求赔偿。

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失去劳动能力补偿等。

3. 证据收集和鉴定:在交通事故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鉴定是非常重要的。

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4. 法律程序: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包括起诉、开庭、调解等。

5. 保险理赔:当事人通常会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赔偿不足,这也会成为诉讼的争议点。

6. 伤害评估:如果当事人受伤,需要对伤害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会直接关系到赔偿的金额。

7. 争议解决方式:交通事故诉讼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当事人需要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覆盖所有可能的问题。

具体
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个案来决定。

建议在面临交通事故诉讼问题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标准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标准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标准交通肇事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

对于交通肇事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并非所有的交通肇事者都会被起诉,针对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标准,我们有必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和探讨。

首先,要明确的是,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交通肇事者可以逍遥法外,而是基于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一些情节较轻、后果较小的交通肇事案件,可以依法不予起诉,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故后果的轻重。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轻,交通肇事者在事故中的过错相对较小,可能会成为不起诉的考量因素之一。

二是交通肇事者的主观故意和过失程度。

如果交通肇事者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且过失程度较轻,没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也可能成为不起诉的考量因素。

三是交通肇事者的悔罪表现。

如果交通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赔偿损失、道歉悔过,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也可能会影响到是否被起诉的决定。

四是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对交通肇事者进行不起诉处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并非一成不变的,具体的判断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要求来进行。

因此,对于交通肇事者来说,应该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基础上,时刻注意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以免陷入法律的纠纷之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标准,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利益,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定。

同时,也需要对交通肇事者进行教育和规范,引导其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交通环境。

总之,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氛围。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常见问题之研究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常见问题之研究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常见问题之研究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常见问题之研究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交通肇事罪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之一。

在交通肇事罪的判决中,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同时适用民事赔偿法律。

但是,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的具体实现,存在许多常见问题。

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定在我国法律中,交通肇事罪被认为是一种侵犯公共安全犯罪。

而交通肇事罪的社会危害主要表现在对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伤害。

因此,在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还规定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部分适用法律的常见问题1. 确定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问题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受害人和肇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往往存在着主次责任问题。

而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中有时会算得上是受害人的过错,或者肇事人的过错,或者是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依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贡献程度,通过主次责任认定原则予以解决。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交通肇事人为主要责任方,按照其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 确定民事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标准和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害人的损失各不相同,因此难以对每起案件进行统一的规定。

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应当根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程度,包括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失等多个方面,对赔偿标准和范围进行细化和明确。

此外,还应该考虑受害人的家庭情况以及职业影响等方面的因素。

3. 确定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对于交通肇事罪案件来讲,其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起诉指南

交通肇事罪起诉指南

交通肇事罪起诉指南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驾驶人员过失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文将从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条件、起诉要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交通肇事罪定罪条件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行为、结果以及过失。

1. 行为要素:行为要素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

2. 结果要素:结果要素是指交通事故导致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 过失要素:过失要素是指交通肇事行为的行为人由于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包括疏忽、违章驾驶、不当驾驶等。

二、交通肇事罪起诉要点1. 事故调查:在起诉前,需要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视频监控等手段,确保收集到的证据可靠、完整。

2. 刑事责任认定:在刑事追诉阶段,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包括对其过失程度的评定、是否存在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等。

3. 起诉材料准备:起诉交通肇事罪时,需要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清单、事故报告、伤害鉴定书等。

4. 刑期判定:交通肇事罪的刑期判定与案件的严重程度有关,一般情况下,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案件将面临较严厉的刑罚。

三、相关注意事项1. 保护证据完整性: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证据的完整性,防止证据被毁、修改或篡改。

2. 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在接受问询或调查时,有权保持沉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积极赔偿善后:作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责任确认后,应积极与受害人进行协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力消除影响。

4. 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获取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建议。

总结:交通肇事罪是一项关系到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犯罪行为。

在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时,需要充分考虑事故的过错程度、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等因素。

交通肇事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交通肇事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交通肇事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关键词: 事故责任;共同过失犯罪;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内容提要: 刑法第133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定相对于类似的过失犯罪来说处刑明显偏重,有太多的功利色彩,致使罪责刑不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不符合共同犯罪的理论,该规定中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等指使者与肇事者之间缺乏共同的过失。

一、全面、准确理解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是正确认定该罪的关键〔一〕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即行为的违规性。

这是构成该罪在客观方面的前提条件。

行为的违规性就在于行为人违反了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中所规定的各种交通规那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这里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要是指为保证公路、水上交通运输平安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海上交通平安法》、《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内河避撞条例》等。

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即不具有行为的违规性,而是由其他过错行为引起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重大交通事故,就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同时,如果行为违反了航空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飞行事故或者铁路职工违反铁路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铁路运营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分别认定为重大飞行事故罪和铁路运营平安事故罪,而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二〕行为的违规性必须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具有事故的重大性,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实质性条件,也是区分交通肇事行为罪与非罪的关键。

对于事故的重大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2.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果条件,即具有事故重大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肇事罪相关问题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交通肇事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即: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具有“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约,重伤人数达到四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4)具有“重伤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曾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l)具有“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
故全部责任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2)具有“重伤五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情形的,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具有“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情形的,死亡入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60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情形的,无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5)具有本条第二至五款情形,又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情节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2)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交通肇事后积极施救的;
(2)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