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环卫保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保洁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环卫保洁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环卫保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环卫保洁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环卫保洁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确保环卫保洁工作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环卫保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环卫保洁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环卫保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一)环卫保洁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环卫保洁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在岗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环卫保洁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常见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方法;(四)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五)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十二条环卫保洁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环卫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环卫作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卫作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环卫作业项目,包括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公厕管理等。
第三条: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环卫作业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环卫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4. 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整改措施;5. 定期向公司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保洁部门:负责环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3.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4. 人事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员工安全意识教育;5.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环卫作业设备和材料。
三、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老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
定期对环卫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为搞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司容司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公共通道、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A、当值卫生员须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
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遍。
B、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需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4、其他管理规定:A、所有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必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保持墙面卫生,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折花草树木。
D、严禁在公司公共场所使用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当值卫生员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G、当值卫生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环卫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局所有环卫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外包单位。
第三条环卫局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环卫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环卫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七条环卫局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外包单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环卫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环卫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环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作业,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环卫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环卫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卫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4. 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和使用;5. 负责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重要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对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环卫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处所有员工及从事环卫作业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环卫处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环卫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环卫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环卫处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员工应根据岗位要求,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环卫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五章安全生产设施与个人防护第十四条环卫处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环卫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卫生作业区域,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环卫作业班组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环卫作业。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环卫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十二条环卫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垃圾泄漏、溢撒。
第十四条环卫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环卫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们旨在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环卫作业的顺利进行,为创造一个清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环卫站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环卫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站所有员工、车辆、设备、作业场所等。
第三条环卫站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环卫站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6. 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 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 定期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5. 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环卫站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环卫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1.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2. 设备设施安全;3. 交通安全;4. 防火安全;5. 职业病防治;6. 应急救援。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实行“零容忍”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程序:1. 报告事故情况;2. 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3.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4.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5. 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事故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环卫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环卫站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环卫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 环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环卫站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检查:环卫站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安全生产设施:环卫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环卫站应立即上报,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事故。
5. 应急预案:环卫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操作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3.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4. 作业结束后,应检查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考核1. 环卫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3. 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环卫站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各岗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环卫站的安全生产环境。
环卫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环卫工人,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规范环卫工人的安全行为,确保环卫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第五条环卫工组长负责本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环卫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环卫工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单位应组织其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环卫工人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环卫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环卫工人应正确佩戴。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作业现场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事故责任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卫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卫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环卫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卫作业单位、个人以及与环卫作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环卫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环卫作业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环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九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四)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五)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四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卫生产安全管理,保障环卫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环卫生产活动,包括垃圾清运、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公厕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环卫生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环卫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处理安全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3. 环卫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性能,确保安全可靠。
3. 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注意避让行人。
4. 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
5. 清理垃圾时,不得将垃圾倾倒至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整改措施。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措施1. 对在环卫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环卫所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所的安全管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卫所全体工作人员、车辆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环卫所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环卫所所长对本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所长、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环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环卫所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条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环卫作业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滑倒等事故。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应两人配合,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十五条使用机械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章交通安全第十六条环卫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第十七条环卫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九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环卫车辆应配备反光标志,夜间作业时开启警示灯。
第六章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一条环卫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环卫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所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卫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环卫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所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保洁员、驾驶员等。
第三条环卫所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环卫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5.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 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环卫所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环卫所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1. 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2. 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4.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成立,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环卫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站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环卫作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站全体员工及外包作业人员。
第三条环卫站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环卫站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环卫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环卫站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防范措施:针对不同作业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 安全记录: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定期汇总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环卫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环卫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环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处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制度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处所有职工、车辆、设备、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环卫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环卫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环卫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殊情况除外。
四、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环卫处各类设备、车辆、场所等均需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二条安全操作规程由相关部门制定,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三条环卫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车辆、场所、作业环境等。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五定”(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定验收人员)原则。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环卫行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环卫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卫作业项目,包括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公厕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制度和规程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作业规程;3.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4. 应急预案;5. 安全检查制度;6.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7.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迅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环卫行业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城市、提升城市品质作出积极贡献。
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环卫工人的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环卫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环卫作业人员,包括环卫工人、环卫车辆驾驶员以及其他参与环卫作业的人员。
三、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一)明确责任1.单位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确保人员安全1.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2.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为环卫工人配备安全装备,加强对工人的安全保护。
(三)保证设备安全运行1.定期维护保养环卫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编制健全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卫作业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环卫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卫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2.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及时查看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3.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环卫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五、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内部监督:单位设立安全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外部监督: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2022环卫安全生产制度(精选5篇)
环卫平安生产制度 3 一、绿化目标 1、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常绿,管理好花草 树木,无攀折、践踏、死亡现象。 2、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达到校内内一年四季常青常绿。 二、绿化职责 1、由少先队队帮助学校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 由班级负责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 枯枝。 2、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班级绿化管理责任制,谁栽 种谁管护职责,如有践踏、死亡刚好弥补。 3、花园管理必需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根据《市 城市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考核标准》进行考 核。
第十四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 5 年。 环卫平安生产制度 2 一、校内环境卫生由学校总务处详细负责管理。 二、校内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内环境 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环境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 室卫生。教室卫生、环境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 部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老师或部室管理员,办公室卫生责任人 为办公室当天值日老师。各责任人必需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 与实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 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环境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要依据状况 定时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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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刚好;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刚好防治,留 意喷药平安,确保校容校貌的整齐、美丽。做到无死枝、枯枝、 造型新奇,花大叶肥,草茂叶盛,整体欣赏效果明显,保持当年 植树种草成活率达 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 99%以上;绿化设施完 好无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察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纸屑、垃圾等),维持 绿地卫生整齐无杂物。 2、各班有安排根据种植植物生长习性,进行修枝剪叶和清除 野草工作。 3、根据本班绿化带植物习性,做好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 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四、考核要求及方法 1、绿化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达到整齐不凌乱。 2、绿化设施、绿化场地、设备完好。 3、自行设计绿地标记牌 1 幅以上。 环卫平安生产制度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了加强环卫管 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环卫工作更规范、完善, 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整齐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须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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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公车私用(或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全部赔偿他人和单位的一切损失。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没、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