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015.6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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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3社保缴费明细表

石家庄市2013社保缴费明细表

石家庄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1、冀人社字[2013] 号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542元,月平均为3295.17元。

作为核定补缴往年或特殊人员缴费的缴费基数;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77.10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月封顶缴费基数为9777.51元(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从2013年7月份起执行。

【养老】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人员,2013年1月至2013 年12月,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并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每月应缴纳264元,按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395元、659元、1318元、1956元。

【灵活就业养老】
3、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月平均工资为3305.75元。

【医疗】
4、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最低缴费基础数据为1983.45元(60%)。

【工伤】
5、石人社字[2013] 号文件,石家庄市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最低缴费基础数据为1983.45元(60%)。

【失业】。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天津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发布
区内各缴费单位:
2013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为2210元和11331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标准为:养老保险2310元,失业保险2210元,医疗保险2310元。

五、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六、2013年大额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为在职职工230元、退休人员330元。

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从养老金中扣缴。

社保分中心
2012年12月25日。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第一篇: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公布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天津市2013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昨天(4日)公布,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以到社保部门或者人事代理部门为个人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账户“充值”。

据悉,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2013年全年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共计7797.56元,最高合计缴费上限为15237.56元。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早缴纳早受益,缴费时间越长退休金拿的越多。

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最高5410元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为:养老保险基数最低2310元,月缴费额462元,全年缴费额554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5410元,月缴费额1082元,全年缴费额12984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基数2310元,中断缴费立即停保2013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数为2310元,大额救助金230元,全年缴费额2253.56元。

提醒个人参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第一篇: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天津市201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210元,最高标准为11331元。

(二)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310元,最高标准为541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五)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10元/人。

(六)民政代管残疾军人户中缴费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77元。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777元。

(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八)保安、物业单位全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

(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计算保值系数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777元。

第二篇: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企业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当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 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缴费。

职工个人部分,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现将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等相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二、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3年社保缴费标准
企业:0.60%
门诊医疗保险
110.55元/月
企业:70.35元
1326.6元
企业:3.50%
个人:2.00%
个人:40.20元
二档企业总额:9469.32±200.4
(企业承担:6696.12±200.4个人承担:2773.2)
注:2013年度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黑色:企业应缴
红色:个人应缴
社保年度为每年7月到次年6月,2012年度指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7月——2014年6月社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险种类别
费用标准
2013年度总额
缴费比率
个体劳动者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2600)
468元/月
5616元
18.00%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10)
120.6元/月
130.6元
1567.2元
6.00%
医疗救助10元
医疗救助保险
10元/月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0)
110.55元/月
1326.6元
5.50%
年总计:8509.8元(月总计:709.15元)
企业职工
缴费基数
(2010)
养老保险
442.2元/月
企业:281.40
5306.4元
企业:14.00%
个人:8.00%
个人:160.80
医疗保险
120.60元/月
1567.2元
企业:6.00%
个人:10元
医疗救助
10元/月
工伤保险
一档:16.70元/月

企业:0.50%
二档:33.40元/月

2013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3年7月-2014年6月)

2013年湖北各地社保基数(2013年7月-2014年6月)

469.59
(8%*基数) 103.2 养老保险
(2%*基数) 42.9 医疗保险 (2%*基数) 25.8 医疗保险 (2%*基数) 24 医疗保险 (2%*基数) 23 医疗保险 (2%*基数) 48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4 医疗保险 (2%*基数) 31.46 医疗保险 (2%*基数) 37.24
594.82
(8%*基数) 164.31 养老保险
218.5
813.32
18
天门
养老保险基数 其他保险基数 1120 1862
447.44
(8%*基数) 89.60
155.46
602.9
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失业保险 (1%*基数) 19.21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76 失业保险 (1%*基数) 14.27 失业保险 (1%*基数) 11.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1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49 失业保险 (1%*基数) 13 失业保险 —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0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80/年 扣大病统筹 一年一收 120/年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59 150 166.35 159.1 144.1 144.9 156.97 157.38 166.1 扣大病统筹 按月收 7 扣大病统筹 143 个人计 216.78 总合计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9 失业保险 (1%*基数) 12 失业保险 (1%*基数) 11.5 失业保险 (1%*基数) 24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2 失业保险 (1%*基数) 15.73 失业保险 (1%*基数) 18.62

北京2013年度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转载)

北京2013年度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转载)
41.78
不缴费
——
41.78
工伤保险
5223
0.5%
26.12
不缴费
——
26.12
缴纳费用合计
单位缴费
1687.03
个人缴费
535.7在0.2%~2%之间选择,表中计算以0.5%为例。
2、以缴费基数下限(养老、失业为社平40%,医疗、工伤、生育为社平60%)计算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按行业类别在022之间选择表中计算以05为例
北京2013年度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转载)
摘要: 2013年北京市社平工资出台,在“我要社保网”网站看到他们精心总结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说明,现在予以转载,希望能对各位HR办理业务有所帮助!
1、以本市上年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
缴费人员
3、以本市缴费基数上限(社平工资的300%)计算
4、委托存档人员缴费明细表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
类别
参加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5223
20%
1044.60
8%
417.84
1462.44
失业保险
5223
1%
52.23
0.2%
10.45
62.68
医疗保险
5223
9%+1%
522.30
2%+3元
107.46
629.76
生育保险
5223
0.8%

灵活就业人员15年社保缴费清单

灵活就业人员15年社保缴费清单

灵活就业人员15年社保缴费清单
【实用版】
目录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类别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不足 15 年的解决办法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注意事项
正文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大多数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 60%、70%、80%,或者 100%(各地不同)。

在 2019 年 5 月份之后,缴费基数最高可以调整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300%。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缴费比例各地区也略有不同。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类别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类别。

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必须缴纳的,而失业保险则是个人选择缴纳。

在办理社保缴费时,可以选择办理城镇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不足 15 年的解决办法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需连续缴费满 15 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2.缴费金额除了影响缴费年限,还直接影响退休金的多少,因此缴费时需注意。

3.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已经取消,切勿相信能一次性补缴 15 年社保的骗局。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社保缴费时,需注意缴费基数、比例、类别以及缴费不足 15 年的解决办法。

社保交费标准2015年

社保交费标准2015年

社保交费标准2015年社保交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标准。

2015年,我国社保交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首先,2015年社保交费标准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合计为28%。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员工工资的28%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20%由企业承担,8%由员工个人承担。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合计为12%。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企业需要按照员工工资的12%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10%由企业承担,2%由员工个人承担。

再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规定,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总体来说,2015年社保交费标准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上。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的具体执行细则,企业和个人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当遵循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2015年社保交费标准的调整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13年7月清远市社保缴费调整后与前期对比

2013年7月清远市社保缴费调整后与前期对比

80.8 68
80.8 68
222.2 187 25.73 8.5 20.2 12.75 17.37 14.24 285.50 222.49
新旧差额
50.21
12.8
63.01
凯地(广东)电业设备有限公司 Highte (Guangdong) Electric Equipment Co.,Ltd. 清远佰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Qingyuan Baichang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Co.,Ltd. 罗顺有
443.96 399.96 25.73 22.48 51.46 44.96 218.71 191.08 23.60 19.40 25.73 22.48 789.20 700.36 88.8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农民工
新:2013年7月
计费率 缴费工资 单位 个人 单位
平均每人费用 个人 小计
险种项目
旧:2013年6月 新 旧 新 旧 新 旧 新 旧 新 旧
缴费 工资
计费率 单位 个人 单位
平均每人费用 个人 小计
2018 1818 2573 2248 2573 2248 2573 2248 1960 1613 2573 2248
0.14 0.14 0.01 0.01 0.015 0.015 0.065 0.065 0.006 0.006 0.01 0.01
养老保险 (0153)
工伤保险 (0207) 失业保险 (0301) 医疗保险 (0443) 合计
1010 850 2573 850 1010 850 1737 1424
0.14 0.14 0.01 0.01 0.02 0.015 0.01 0.01
0.08 0.08 0 0 0 0 0 0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第一篇:成都社保2013年度缴费标准2013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缴费档次的缴费金额第二篇:社保缴费标准[推荐]1、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基数相同,缴费比例为9.8%(含大病救助0.8%),其中,用人单位缴纳7.5%;职工个人缴纳2.3%。

2011单位月最低缴费标准为108.8元,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33.14元。

201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设个人帐户),月最低缴费标准为141.2元(年缴费1694.4元)。

选择住院统筹的(不设个人帐户),月最低缴费标准为83.6元(年缴费1003.2元)。

2、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可享受住院、慢性病、特殊病费用的报销。

一个医保内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1、缴费标准企业应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市的缴费比例为30%,其中企业负担22%、个人负担8%。

从2011年1月起企业负担减少一个百分点为21%,目前,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额443.66元,其中企业每月缴费317.02元,个人每月缴费126.64元。

灵活就业人员目前最低月缴费额343元,年缴费标准4116元。

2、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近几年我市每年调高养老金的幅度都超过第三篇:201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1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明细表(2013

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明细表(2013

2317
2317
3476
1% 0.30% 0.80% 10%
8%
2%+3
23.17 10.43 27.81 347.60 872.41 185.36
72.52
北京市2013年4月-201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小计 262.51 257.88
合计 1134.92 1130.29
户口性质 项目 缴费基数
1023.54 1103.98
外埠城镇 比例
养老 2089 134 3134
0.30% 0.80%
医疗 3134 10%
小计
养老 2089
8%
失业 2089 0.2%
个人缴纳 工伤 生育
医疗 3134 2%+3
小计
合计
外埠城镇
金额 417.80
缴费基数
外埠农村 劳动力
比例
金额
2089 20% 417.80
北京市2015年7月-2016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户口性质 项目 缴费基数
养老 2585
失业 2585
单位缴纳 工伤 生育 3878 3878
医疗 3878
小计
养老 2585
失业 2585
个人缴纳 工伤 生育
医疗 3878
本市城镇 比例
20%
1% 0.30% 0.80% 10%
8%
0.2%
2%+3
20.89 2089
1% 20.89
9.40 3134 3.00% 94.02
25.07 3134 0.80% 25.07
313.40 3134 10%
313.40
786.56 871.18

2015社保缴费标准

2015社保缴费标准

2015社保缴费标准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缴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各个城市和行业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

2015年,我国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首先,2015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在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金额。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是每月18972元,下限是每月2476元。

各地区和各行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缴费基数。

其次,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有所变化。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有所不同。

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8%,合计为16%;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费比例6%,个人缴费比例2%,合计为8%;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1%,合计为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

最后,2015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还受到了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

比如,国家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保障需求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同时,各地区和各行业也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因此,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缴费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总之,2015年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有所调整。

参保人员需要了解最新的政策,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2015社保缴费标准

2015社保缴费标准

2015社保缴费标准
2015年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而社保缴费标准则是参保人员需要按照一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

201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是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

具体来说,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这意味着,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20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20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

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同样,医疗保险费用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外,201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还包括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参保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和缴费标准,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总的来说,201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2015年的社保缴费标准,为您的社保缴纳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青海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青海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青海省灵活就业⼈员社保缴费基数
对于青海省灵活就业⼈员社保缴费基数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省统计局、省⼈社厅近⽇公布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省在岗职⼯平均⼯资为57804元/年(⽉平均⼯资4817元)。

从7⽉1⽇起,我市2015年度灵活就业⼈员城镇职⼯养⽼保险、城镇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调整。

灵活就业职⼯养⽼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2015年灵活就业⼈员职⼯养⽼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分别为2890元、3372元、3854元、4335元、4817元,年缴费⾦额依次为6936.00元、8092.80元、9249.60元、10404.00元、11560.80元。

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员职⼯医保年缴费最低为2424元。

2015年灵活就业⼈员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平均⼯资的4.2%(不建⽴个⼈账户)、8%(建⽴个⼈账户)两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额分别为2424元、4620元,⼤病医保救助每⼈每年40元。

城镇职⼯医疗保险须在中断缴费6个⽉内续保缴费;如没有及时续保缴费视为中断缴费,⾃缴费之⽇起6个⽉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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