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案例-停车场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案件典型案例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侵害、正在侵害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合法行为,但在具体案例中,如何确定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正当防卫案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明与小红的冲突。
小明和小红是同事,一天在工作中发生了争执,小红拿起办公桌上的剪刀朝小明刺去,小明为了保护自己,用手推开了小红,导致小红摔倒受伤。
后来小红因受伤向法院起诉小明故意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小明在遭受小红攻击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判决小明无罪。
案例二,张某的家庭保卫战。
张某是一名普通市民,一天晚上,他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伙持械歹徒,企图闯入抢劫。
张某为了保护家人和财产,拿起了家中的菜刀与歹徒进行搏斗,最终成功将歹徒制服。
警方赶到后将歹徒抓获,而张某也因伤害罪被警方带到派出所。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了张某的正当防卫行为,最终撤销了对他的刑事指控。
案例三,商场保安的防卫行为。
某商场的保安在执行任务时,发现一名嫌疑人正在盗窃商品,当他上前制止时,嫌疑人突然拔刀威胁保安。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商场秩序,保安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成功制服了嫌疑人。
警方赶到后对嫌疑人进行了处理,同时也对保安的正当防卫行为表示肯定。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正当防卫是一项合法的行为,但也需要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明确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度,避免过度防卫或者自行为了解决纠纷而采取过激行为。
同时,对于遭受侵害的一方,也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避免以暴制暴,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总之,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在保护自身和他人利益时具有重要作用。
但在具体行使中,需要慎重考虑,避免滥用正当防卫权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法律纠纷。
希望大家都能够了解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理性行使正当防卫权利,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保安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6月,某市某小区保安员小李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位女士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疑似醉酒。
出于维护小区治安秩序的职责,小李上前劝阻,要求该女士降低音量。
然而,在劝阻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小李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不慎用拳头击中了该女士的头部,导致女士受伤。
事发后,女士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处理过程1. 事发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安抚受伤女士,并协助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2. 小李在事件发生后,主动向物业管理部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 物业管理部门对小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受伤女士道歉。
4. 受伤女士住院治疗期间,物业管理部门与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
5. 鉴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管理部门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 受伤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7.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三、案件审理结果1.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作为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方法不当导致他人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法院根据受伤女士的伤情鉴定、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证据,判决小李赔偿受伤女士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3. 判决生效后,小李向受伤女士支付了赔偿款项。
四、案例分析1. 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他人受伤。
2.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妥善应对,避免情绪激动。
3. 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受伤者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5. 社会各界应关注保安员这一特殊职业群体,为其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五、启示1. 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物业保安打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正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数量也随之增加。
然而,在维护小区治安的同时,部分保安人员因工作压力过大或个人素质不高,导致违法打人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保安违法打人案为例,探讨法律如何界定保安行为。
二、案件经过2019年5月,某小区居民张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发生口角。
当晚,李某拨打物业客服电话,要求物业保安处理此事。
物业保安陈某接到电话后,立即前往现场。
在了解情况后,陈某认为张某故意挑衅,心生怒气。
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陈某便对张某进行了殴打。
张某被打后,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经鉴定,张某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张某遂将陈某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法院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陈某是否构成违法打人行为存在争议。
物业管理公司辩称,陈某作为物业保安,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出于维护小区治安的目的,对张某进行制止和警告,属于正常履行职责。
但张某则认为,陈某在未调查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对其实施殴打,已构成违法。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治安民警、消防人员、保安人员等在执行职务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体罚、虐待、侮辱他人。
”陈某作为物业保安,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未依法履行职责,对张某进行殴打,已构成违法。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万元。
陈某因违法打人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陈某作为物业保安,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未依法履行职责,对张某进行殴打,已构成违法。
以下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1. 物业保安的职责:物业保安的职责是维护小区治安,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在处理邻里纠纷时,保安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2. 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超越职权、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违反职责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法律案例防卫过当(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防卫过当案件。
被告李某,男,35岁,某市居民。
原告张某,男,32岁,某市居民。
两人系邻居,平日关系紧张。
一日,张某在小区内与李某发生口角,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李某在逃跑过程中,拿起一块石头砸向张某,导致张某头部受到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经过1. 事件起因:张某和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具体纠纷原因不详。
2. 冲突过程:张某在口角过程中情绪激动,拿起一把水果刀刺向李某,李某在逃跑过程中,拿起一块石头砸向张某。
3. 案件结果:张某因头部受到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案件审理1. 起诉与答辩:张某家属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刑事责任。
2. 法庭调查: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李某辩称,自己在遭受张某持刀攻击时,出于自卫,拿起石头砸向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3. 证据认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交了相关证据。
原告方提供了现场目击者的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被告方提供了李某的陈述、伤情鉴定等证据。
4. 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5. 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在遭受张某持刀攻击时,出于自卫,拿起石头砸向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但鉴于李某在防卫过程中,未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四、案例分析1. 防卫过当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在遭受张某持刀攻击时,出于自卫,拿起石头砸向张某,属于防卫行为。
但李某在防卫过程中,未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防卫过当。
2. 防卫过当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经典案例
正当防卫经典案例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合法防御行为,即在被攻击或遭受危险时,为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必要的防御行为。
在判断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需要考量被害人是否在攻击或遭受危险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是否存在急迫和可能的危险、是否采取了合理的手段等一系列细节。
下面是几个经典的正当防卫案例。
1. 辩护自己的卫士2004年10月10日,南京某餐馆发生车内停车不当引发的纠纷。
一名顾客将保安拳打脚踢,另一名保安躲至某角落。
这时,值班卫士杨志勇赶到现场,见另一名卫士被打也加入防卫。
两名卫士防卫后,将顾客推出餐馆,并追到餐馆门口。
其间,杨志勇用打伞的伞柄向该顾客头部击打多次。
次日,该顾客被送往医院治疗,发现头部有多处受伤。
后來,杨志勇因“伤害罪”被判刑8年。
他的律师以杨志勇属于法定防卫,而且采取的防卫行为也符合必要性、限度性等原则为由,提出了当庭撤诉的申请。
最终,法院确认杨志勇的防卫行为是正当的,并判定其免于刑事责任。
2. 遭遇入室抢劫2011年9月,南昌市某小区内一男子携带凶器入室行窃。
家中人员发现并报警。
男子意识到不妙,便奔向窗户试图逃离,但被此时回家的业主以木棍猛击后倒地,不幸死亡。
业主随后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逮捕,但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认为业主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判定其无罪。
3. 船上自卫2018年8月,一艘渔船在靠近中国边境海域捕鱼时,被越南渔船撞击。
船长及渔民在遭到追击之后,拿起水管等工具进行防卫。
在造成越南渔船损失的同时,船长及渔民也受了伤。
后來,初审法院判决船长及渔民分别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同时,也对庭审中审理的渔业资源争端、边界争议等问题提出了一定的关注和考量。
总结正当防卫是解决自身安全问题的一种合法手段,但在行使该权力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采取合理、适当的手段,且行使该权力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不进单纯依靠力量反击,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防卫。
另外,如果遇到无法避免的暴力冲突,也应该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而非采取过度的暴力行为。
物业管理案例100例
物业管理案例100例安管服务篇案例一、居功自傲后悔莫急[案例描述]2004年 2月7日,休闲购物城管理处保安员王瑞国在上班期间擅离岗位,并提前到饭堂就餐。
事后态度恶劣,不接受领导的教育和批评,面对自己的错误言行,王瑞国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而且执迷不悟,擅自将管理处的《处罚通知单》撕毁。
[处理过程]鉴于王瑞国的恶劣行为,管理处经研究决定,对其给予扣除当月浮动工资50%,并建议公司对其作劝退处理。
[案例点评]王瑞国自2003年6月11日入职以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三正文化,多次受到业主/住用户的称赞,并得到了管理处及公司领导的好评。
因工作表现突出,2003年7月被公司评为“服务标兵”。
面对自己的进步和成绩,王瑞国沾沾自喜,从而放纵自已,居功自傲,在工作中懒懒散散,目无领导,不服从管理,最终断送了自己发展和成长晋升的机会。
案例二、处警迅速有勇有谋[案例描述]2004年2月15日上午8:50左右,正丰豪苑管理处6号岗保安员彭卫用对讲机紧急呼叫,报告叠翠居8栋301房内发生火灾。
[处理过程]保安部值班部长成为刚接到呼叫后,立即同工程部副部长邵宗军迅速前往事发地点,赶到后发现窗口有浓烟冒出,并有一男一女在窗口呼救。
当时,成为刚立刻安排邵宗军和两名保安员去抬梯子救人,然后和当值领班王进及其他岗位上赶来的保安员胡新桂、石绍勇、杨川、吴永峰、李义官、王磊、陈永彬、汪四平、肖世波、任家安(当时已下班,闻讯赶来救火)一起到3楼救火。
由于门是反锁着的,屋内的人无法打开(因烟太浓),他们便合力用脚将门踢开。
门打开后发现烟较大,冒出的烟充满了整个楼梯间,使扑救人员无法进入,情急中成为刚马上组织保安员疏散楼上和楼下的住户,并及时联系管理处刘经理赶往现场指挥灭火。
同时,安排保安员王进、胡新桂协助成为刚启用消防栓灭火;经过近半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在9:20分左右将火扑灭并安全救出两名被困业主,过程中无一人受伤。
细节决定成败,保安工作中的错误案例与教训
细节决定成败,保安工作中的错误案例与教训细节决定成败,这个道理在任何行业都是适用的。
对于保安工作来说,这个道理更加的重要。
保安人员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的做出正确的判断,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保证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然而,有时候即使是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细节问题,也有可能引发重大的安全事故。
因此,在保安工作中,细节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保安工作中的错误案例与教训:1.安保计划不周全,结果导致失灵一家超市的保安人员因为长时间没有发生重大案件,就把安保计划放松了。
结果,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趁着夜色偷走了大量的商品,利用了保安的失职。
保安人员当时没有按照计划巡视,也没有确认所有的安全措施都得到了有效执行。
后来,这名小偷被警方逮捕,并且让超市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教训:保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要把安全措施和安保计划当作形式主义,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去执行计划中的任务,才能预防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错误的判断,导致无法做出正确的处理一家公司的保安人员遇到了一起非常棘手的问题,他们发现一名男子在公司楼下徘徊不去,站得非常诡异。
保安人员认为这名男子可能有不良企图,于是把他赶走了。
不过,后来事实证明,这名男子是公司外勤人员的朋友,来找他帮忙的。
教训:保安人员处理事件时,必须审慎判断,不可以以自己的胡乱猜测去做出决策,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判断。
避免由于错误的判断,导致无法做出正确的安全措施。
3.不认真检查,因小失大一位保安人员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套装有珠宝的保险柜上的锁被撬开了。
保安人员当时检查了一下,只是将锁重新装上,没有认真检查犯罪现场,也没有报警处理。
结果,赃物被盗走,误损公司价值不菲的财物。
教训:在保安工作中,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保安人员必须专业认真的检查财物和设备的安全措施。
如果发现可以印证犯罪的证据,尽快报警。
避免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导致损失。
4.对居民的投诉不重视,后果很严重因为一位居民长期投诉楼上的工人早上活动影响她的休息,保安人员没有当回事,没有采取措施,那个工人每天都按她的习惯,3点多起床,洗澡打扫,吵得楼下的居民没有一个好觉。
72安全员制止违章停放车辆被殴打案例.doc
安全员制止违章停放车辆被殴打案例案例简述:11月12日上午,一外来人员欲驾驶车辆进入严禁车辆驶入的商业广场,在搬动广场消防通道入口的石墩时,安全员上前制止和劝导,该司机不听劝阻反而破口大骂,在安全员耐心解释和劝阻时,与司机同行的另一男子跳下车抓住安全员的衣领进行殴打,同时电话通知了在三楼茶房打牌的亲戚朋友约三十多人,这些人到现场不但不进行劝阻,反而继续对安全员进行围攻,其他安全员赶到现场欲对肇事者进行劝阻时也遭到殴打。
事后物业服务中心联合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牵头联名向公安分局递交材料,要求严惩肇事者,并以业主委员会名义联名上书至市公安局局长,要求对此次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现场照片:案例分析:1、从上图来看,在严禁车辆驶入的消防通道口既没有明确的严禁驶入标识,也没有设置固定的路桩,只是放了几个石墩,无法起到有效的阻止作用,一方面给部分不讲道理的人员提供了违章机会,另一方面员工在现场执行管理要求时也存在较大的难度与压力。
2、部分客户或外来人员不讲道理,粗暴对待物业员工。
案例启示:1、对于消防通道、步行街等严禁车辆停放或驶入的位置,应使用坚固的固定阻车桩并进行加锁管理,以有效的起到防止人为损坏或搬动的作用,不给违章车辆乱驶入、停放的机会,同时还要在现场设置明确的禁停禁驶标识,减少员工现场管理的压力。
2、员工在遇到不讲道理的客户时,一方面要做好自我约束,在客户有不理智或极端行为时,严格执行公司的行为规范要求,为事后的有效处理争取主动;另一方面要注意自我保护,在客户比较冲动的情况下可先行避让,不要一味的强行执行管理要求,避免激化矛盾。
3、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对于客户的粗暴行为及后果,坚决、彻底的追究其责任,不能妥协怕事和轻易退步,助长这类人员的过激行径。
同时还应和业主委员会积极沟通,针对不讲道理,不尊重物业员工的客户采取公开谴责的方式从小区的公共舆论和道义方面给予制约,而对于行为及造成恶劣后果的客户,在必要时还应借助法律手段进行适当的惩治和制约,为受伤害的员工讨回公道。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案例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案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一些关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案例。
防卫过当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因过度防卫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被严格限制和规定的,因此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案例和规定,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关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是关于一名女性在家中被入室抢劫的犯罪分子所侵害,女性为了保护自己使用了刀具进行防卫,并最终导致了犯罪分子的死亡。
在这个案例中,女性的防卫行为被认定为过当,因为她使用了致命的武器,并且在对方已经逃离的情况下进行了攻击。
虽然女性可能是出于自卫的目的,但她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因此对方的死亡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另外一个案例是关于一名男性在酒吧内发生纠纷,最终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
在这个案例中,男性在酒吧内与他人发生口角,最终导致了肢体冲突,对方在冲突中受伤身亡。
尽管男性声称自己是出于自卫的目的,但在调查中发现他的行为存在过度防卫的情况,因此对方的死亡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非法侵害时,我们需要理性地进行防卫,不能过度使用暴力手段。
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况,法律是严格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正当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况,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在面对侵害时,一定要理性判断,不能过度使用暴力手段,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总的来说,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我们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一定要理性进行防卫,不能过度使用暴力手段。
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正当防卫,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刑事责任。
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案例,理性面对侵害,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防卫过当判刑的案例
防卫过当判刑的案例防卫过当是指在紧急遭遇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情形。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那么,在实际案例中,究竟有哪些防卫过当判刑的案例呢?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首先,我们可以回顾一些公开报道的案例。
2018年,某市一名女子在遭遇持刀抢劫时,使用了自己携带的刀具进行反抗,并致使抢匪死亡。
在案发后,法院认定该女子的防卫行为属于过当,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于防卫过当判刑标准的讨论。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例。
比如,某市一名男子在家庭纠纷中,因为妻子的出轨行为而采取了极端手段进行伤害,导致妻子重伤甚至死亡。
在此类案例中,法院通常会对男子的防卫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过当防卫,从而做出相应的判决。
另外,还有一些涉及邻里纠纷或者交通事故的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往往因为情绪激动或者矛盾激化而采取了过激的防卫行为,导致对方受伤甚至死亡。
对于这类案例,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的来说,防卫过当判刑的案例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防卫动机、行为过程、结果后果等多个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过当防卫,并据此做出判决。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防卫意识,以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判刑的案例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并且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75 10多保安持刀棍殴打业主 黑保安难管理
10多保安持刀棍殴打业主黑保安难管理昨日下午半小时内,本报就接到两个都是保安打人的报料。
其中一个报料称,就因为电费纠纷,成龙花园聚龙阁 10 多个保安持铁棍、菜刀围殴业主一家四口,致一人被打成粉碎性颅骨破裂,至今还未脱离危险期。
案例① 3保安用铁棍殴打停车客昨天下午3时50分,本报接到徐先生报料称,5分钟前他与朋友在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门口停车,因为向收停车票的保安索要发票发生口角,结果发票没拿到,他的朋友陈先生反被3个保安拿铁棍拉出车外殴打一顿。
记者赶到林和派出所时,徐先生和该大厦物业管理负责人及打人保安正在派出所录口供,被打的陈先生指着受伤的左大腿说,停车时保安走过来说要收10元停车费,他递出钱后索要发票,“可能该保安想私吞停车费,推说暂时没有发票,而且连收据都不给”。
陈先生说,当时他有点气,“收了人家钱干吗连收据都不肯给”,表示在大厦办完事下来再交,保安当即骂道:“不交钱马上把车开走!”双方随即对骂起来。
该保安边骂边走进办公室,“不到一分钟,这个保安带着另外两个保安拿着铁棍冲了出来,在我腿上狠打了几棍,而且把我颈上的金项链也扯断了”。
案例② 保安围殴业主近半小时本报昨天下午还接到报料称,员村二横路成龙花园聚龙阁也发生保安打人事件,报料人是703房住户徐小姐。
她说,前天晚上9时,因为电费纠纷,保安将她家电闸关掉,她弟弟徐宁跑到楼下大门口合闸时,“10多个保安拿着铁棍、菜刀将我弟弟围在墙边打,打得他头骨粉碎性破裂,至今仍未脱离危险期”,徐宁的父母及徐小姐闻声赶到楼下劝阻,而这些保安却将他们四人围殴了近半个小时。
昨天在华侨医院,记者见到被保安打伤的这一家人。
26岁的徐宁上午做完头部手术后至今仍未清醒。
徐小姐说,“当时看到这么多保安死命地打弟弟,自己就扑在弟弟身上想保卫他,却忘了护住他的头部”,结果一保安用木棍打中徐宁的脑袋。
她***头部也缝了几针。
徐宁的妈妈说,“当时看到一个保安拿菜刀来砍儿子,我死命地拉住这个保安,哪知保安随即掉转头来砍了我两刀”。
保安服务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小区物业聘请了一家保安公司为其提供安保服务。
2021年6月,小区业主李某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感到胸口剧痛,经诊断为心脏疾病发作。
李某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20,等待救护车到来。
然而,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小区保安小王误以为李某是抢劫嫌疑人,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对小李某进行了强制制服,导致李某的心脏病症状加剧,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保安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 保安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保安小王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保安小王在未核实李某身份的情况下,误以为其是抢劫嫌疑人,对其进行了强制制服,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2. 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保安小王是保安公司的员工,其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保安小王的行为构成侵权。
首先,保安小王在未核实李某身份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强制制服,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
其次,保安小王的行为导致李某的心脏病症状加剧,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2. 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安公司在招聘、培训、管理保安人员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对保安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导致保安小王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出现错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启示1. 保安公司在招聘、培训、管理保安人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保安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 保安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
3. 业主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保安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案例分析案例一2009年1月2日,****一名业主,早七点开车从三号库出车送小孩上学, 这时车库车杆打不开,业主让其小孩去找西门岗保安,西门岗保安用对讲机呼叫巡逻岗前去开库挡车杆,巡逻岗从东门岗赶过来,业主因等待时间较长,怕小孩上学迟到,就打发小孩自行打车上学去了。
小孩走后业主情绪激动,大骂保安和物业,保安没有还口,业主到物业要求领导给一个说法,报销车费,这时保安班长王永很不冷静地说:再骂保安我就收拾你,业主听了后跟保安班长发生了口角并动手打起来,李师傅等人将其拉开,业主要求见物业领导,当时在班的保安部长把业主领到办公室将此事解决。
案件分析一、保安班长不能在业主情绪激动时火上浇油;二、物业应当出面调查此事,界定如有责任应赔偿费用和赔礼道歉;三、如果是业主本人因欠费造成刷卡失灵等原因应自己承担;此案处理结果一、是业主本人因欠费造成刷卡失灵,经解释业主多次向物业赔礼道歉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奖惩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六款第十项之规定给王永班长劝退处理;案例二2009年2月28号,晚二十点二十分左右。
****小区一业主酒后驾车回家经东门岗入园,保安员刘某某因精力不集中将车杆砸在其奥迪轿车上,业主下车后不分青红皂白地闯进门岗,出手将保安打了一顿,并把车堵在东门岗入口处,业主便锁车回家。
这时保安报告了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报了110,民警到达后,物业领导安排被打人员前去医院检查病情,民警在保安的陪同下到业主家,要求业主把车移开,业主要求物业赔偿五千元才能把车移开,民警劝说不成,告知双方第二天早8:30分到管辖派出所处理此事,奥迪轿车一直堵停在东门岗入口处,应派出所传唤,该业主和物业齐文元主任前去处理此事,齐主任同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物业承担被打人员医药费1000余元,业主承担车损维修费5000余元。
案件分析一、齐主任对案情没履行报告制;二、未做到个案格论;三、未明确责任界定范围。
履职不尽责典型警示案例
履职不尽责典型警示案例案例一:“瞌睡保安”的失职。
咱们先来说说这个小区的保安小李吧。
小李的工作呢,就是负责小区的门禁管理和安全巡逻。
这本来是个挺重要的事儿,毕竟小区居民的安全都系在他身上呢。
有一天啊,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人懒洋洋的。
小李坐在保安室里,开始还能强打着精神看着门口的动静。
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打瞌睡了。
这时候,有个小偷打扮成送外卖的样子,骑着摩托车就进了小区。
这个小偷啊,眼睛滴溜溜地转,一看保安在打瞌睡,心里可高兴了。
他就大摇大摆地在小区里晃悠,专挑那些看起来家里没人的房子下手。
等他撬了好几户人家,偷了不少贵重东西,大摇大摆地骑车出小区的时候,小李还在呼呼大睡呢。
结果呢,小区居民发现遭了贼,一查监控,就看到这个小偷进进出出,而保安在睡觉,那大家可就不干了。
最后啊,小李因为履职不尽责被辞退了,小区物业也因为这个事儿被居民们好一顿埋怨。
案例二:“糊涂会计”的错误。
再讲讲这个公司的会计老张。
老张在公司干会计也有些年头了,大家都觉得他经验丰富,应该挺靠谱的。
可是啊,老张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做事马马虎虎的。
有一次公司要做年度财务报表,老张就开始整理各种数据。
他一边整理,一边还跟旁边的同事聊天,心思就没全放在工作上。
结果呢,他把一笔很大的支出数据给填错了,本来是五万块的支出,他写成了五十万。
这可不得了啊,公司的财务状况一下子就被这个错误的数据搞得乱七八糟。
老板拿着这份错误的报表去跟合作商谈生意,人家一看这数据,觉得这个公司的财务管理这么混乱,都不敢跟他们合作了。
最后查出来是老张的错误,老张虽然很后悔,但是因为这个严重的履职不尽责行为,他被公司降了职,还扣了不少奖金呢。
案例三:“懒散老师”的疏忽。
还有学校里的王老师呢。
王老师教数学,本来教学任务也不轻松。
可是他呀,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就特别不认真。
每次学生交上来作业,他就随便翻翻,然后打个勾或者叉就完事儿了。
有个学生小明,数学成绩本来就不太好,他做作业的时候有很多错误的地方,而且还在作业后面写了自己对一些数学问题的疑惑。
保安员执勤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保安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保安员执勤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违法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保安员执勤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依法履职。
二、案例介绍2019年5月,某市某小区保安员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小区内一名男子(以下简称“男子甲”)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盘查。
在盘查过程中,李某发现男子甲随身携带一把匕首,于是将其当场抓获。
随后,李某将男子甲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调查,男子甲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男子甲的家属认为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男子甲携带管制刀具,有违法嫌疑,依法对其进行盘查并无不当。
但李某在盘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李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保安员执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可以当场盘查,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二)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三)有其他违法嫌疑的。
保安员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在执勤过程中,有权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进行盘查。
但保安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 保安员执勤的法律风险本案中,李某在执勤过程中,虽然发现男子甲携带管制刀具,有违法嫌疑,但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盘查,存在一定的过错。
这表明,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滥用职权: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进行非法拘禁、搜查等行为。
保安法律犯罪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安行业在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因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介绍一起保安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保安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守职业道德。
二、案例简介某市一家大型商场于2018年1月发生了一起保安违法犯罪的案件。
该商场保安员李某,自2017年10月起担任商场安保部的一名保安员。
在工作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盗窃顾客财物,涉案金额高达5万元。
三、案件经过1. 犯罪行为(1)2017年11月,李某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顾客赵某的钱包遗忘在试衣间内。
李某趁机将钱包拿走,并取出钱包内的5000元现金。
(2)2017年12月,李某在商场监控室值班时,利用监控设备观察顾客的购物行为。
当发现顾客张某购物后未结账离开时,李某跟踪张某至停车场,趁其不备,将张某的钱包抢走,并取出钱包内的2000元现金。
(3)2018年1月,李某在商场巡逻时,发现顾客钱某的手机放在购物车内。
李某趁机将手机拿走,并取出手机内的1000元现金。
2. 案件发现2018年1月,商场安保部在对商场内的监控录像进行审查时,发现了李某多次盗窃顾客财物的行为。
商场立即报警,并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法律追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李某进行审讯。
在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四、案例分析1. 保安人员违法犯罪的成因(1)职业道德缺失:李某作为一名保安员,本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保障商场的安全。
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侵害顾客的合法权益,道德沦丧。
(2)法制观念淡薄:李某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肆无忌惮地犯罪。
(3)内部监管不力:商场在招聘保安员时,未对李某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导致其进入商场后,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保安警示案例
保安警示案例最近,某大型商场发生了一起保安警示案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发生给商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作为保安人员,我们有责任从这起案例中吸取教训,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商场的安全和秩序。
下面,我将结合这起案例,谈谈保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首先,保安人员在执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放松警惕。
在这起案例中,保安人员因为疏于巡逻和监管,导致了不法分子的入侵。
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
其次,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和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规行为。
在这起案例中,保安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不法分子的行踪,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强巡逻力度,密切监控商场的各个角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商场的安全。
再次,保安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在这起案例中,由于商场消防设施没有得到及时维护和管理,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商场消防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处置,确保顾客和商场的安全。
最后,保安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与顾客的沟通和交流。
在这起案例中,保安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顾客的求助信号,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顾客的关注和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顾客的问题,确保商场的秩序和安全。
总之,这起保安警示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警惕,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商场的安全和秩序。
希望广大保安人员能够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为商场的安全和顾客的利益而努力。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保安不满扣工资案例
保安不满扣工资案例
1.重庆某小区保安任某,因着装不规范被扣了100元钱,后又因喝酒被查到扣了50元,于是心生不满,拿油漆把多个业主的车全泼上了油漆。
2.某保安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入职时签了一份合同,工作不到一年,就会扣10天的工资。
在他想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扣他的工资,他心里不满,于是他申请了劳动仲裁。
3.保安王某因对单位罚扣自己300元工资不满,在其值班的地下停车场内,连续用消防栓划伤停放在此的9辆汽车,其中包含3辆奔驰汽车、3辆别克商务车,损毁财物修复价值共计2万余元。
4.某银行保安因犯错被主管扣了200元工资,怀恨在心,在辞职后到财务中心办公室实施了盗窃,偷走了行长的电脑,整个作案过程大概10分钟。
5.某保安公司以员工工作态度不好为由扣了100多工资,保安心生不满,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被判定克扣工资获赔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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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案例:停车场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保安工作案例:停车场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管理员制止醉酒客人损害公共设施,遭殴打后反击重伤对方眼睛,法院判: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案情提要
停车场管理员制止醉酒客人拨弄消防栓,却遭到客人的推打和掐脖子。
管理员被迫还击,一拳打在对方的左眼上,结果导致对方重伤。
管理员随即被警方拘捕,并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遭到殴打,这才被迫还击,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虽然是在人身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防卫行动,但防卫过当造成对方重大损害,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事件回放】客人不听劝先动粗管理员还手惹大祸
2003年8月25日凌晨零时许,正在值班的福田区水围村停车场管理员张某他看见美籍华人爱伦喝得醉醺醺的,正趁着酒意在拨弄停车场的消防栓。
张某立即上前制止,但爱伦不但不服从管理,态度还很恶劣。
两人吵了几句后,爱伦竟动起手来,不停地推打张某。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张某只得用对讲机呼叫其他同事前来帮忙。
张某的同事闻讯前来劝阻爱伦,依然不见效,爱伦还变本加厉地掐住张某的脖子,把张某往围墙的方向推。
张某被迫反击,挥手向爱伦的左眼打了一拳,不料竟将爱伦的眼镜片打破,爱伦顿时血流满面。
经法医鉴定,镜片将爱伦的眼睛严重刺伤,已构成7级伤残。
同年9月9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庭审焦点】履职时遭殴反击是否属正当防卫?
不久,福田区法院先后两次对这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
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成为此案定案的关键,也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张某这一拳将至少给他带来3年的牢狱之灾。
另一方面,张某及其律师均辩称:此案的起因是爱伦醉酒后故意损害公共设施并大声叫喊,张某是履行职务上前制止,而爱伦不服并对他进行不法侵害,张某虽然一忍再忍,但在被爱伦掐住脖子往墙角里推这种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进行还击,顺手打了对方一拳。
是对方先追打他的。
因此,张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证人证言】客人曾追打管理员还用手掐住他脖子
法庭上,一些证人证言也证实:张某确实是在被侵害的情况下才还手的。
一位证人证实,当时张某和爱伦在争吵,后来爱伦伸手抓住张某的脖子,他想上前劝阻,但看见爱伦凶恶的样子,就吓得离开了。
另一位证人也证实,当时他看见张某和爱伦在争吵,张某态度比较和蔼,但喝醉了的爱伦则态度恶劣,并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往围墙方向推,连治保会的人劝阻也不听,后来张某便挥手打人,爱伦就倒在地上。
法院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确认。
【一审判决】管理员防卫过当被判坐监1年半
福田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对被害人爱伦拨弄消防栓的行为进行制止是合法行为,爱伦对此不服并推打张某,张某在其人身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采取防卫行为,属正当防卫。
但其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被害人的重大损伤,已经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相对减轻处罚。
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本报记者吴欣通讯员徐晓光◇法条链接
关键词: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避免冲突至关重要
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显然,张某之所以被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就是因为其行为不符合这第四个要件:必要的限度。
法律是无情的。
张某防卫过当,将对方打成重伤,就必须为自己”过当”的行为付出代价。
然而,张某本想履行职责,结果却为自己招来牢狱之灾,这样的演变结果的确有些出人意料。
如果当时有人能及时将两人劝开,如果张某在出手时不是正好打在对方的眼睛上,事情完全可以演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然而最重要的是,如果张某在最初上前劝阻时,就能够尽量避免发生肢体冲突,他也就根本不需要”正当防卫”了。
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张某应当考虑到劝阻的方法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冲突的产生,而这冲突究竟会有多大,则是他无法把握的。
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终令自己尝了苦果。
可以说,张某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的教训告诉人们:任何时候,避免冲突才最重要,因为,事前防范总比事后补救要稳妥得多。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