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引入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1) 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如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等;(2) 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如校园创业项目、创业大赛等;(3)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如社会调研、社会服务等。
2. 创新成果(1) 学术论文:学生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被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2) 专利申请: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3) 软件著作权:学生开发的软件获得著作权登记。
3. 创新能力培养(1) 学生参与创新实践课程,如创新创业课程、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等;(2) 学生参与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营等。
三、认定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在申请认定前,需准备以下材料:(1) 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参与创新项目的详细情况等;(2) 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专利申请证明等;(3) 导师评价:导师对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的评价意见。
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如创新创业中心或教务处。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学生的参与程度等。
4.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申诉。
6. 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四、其他事项1. 学分认定周期学分认定周期一般为每学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学分认定权威性学分认定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3. 学分认定结果的使用学分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学位授予等具有重要影响。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可获得10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可获得8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6学分;(4) 参与院系级科研项目,可获得4学分。
2. 发表论文(1) 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可获得8学分;(2) 发表EI检索论文,可获得6学分;(3)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获得4学分;(4) 发表普通期刊论文,可获得2学分。
3. 科技竞赛(1) 获得国际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8学分;(2) 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6学分;(3)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4学分;(4) 获得校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2学分。
4. 创新创业项目(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8学分;(2)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6学分;(3)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4学分;(4) 参与院系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2学分。
5. 社会实践(1)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80小时,可获得8学分;(2)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可获得6学分;(3)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40小时,可获得4学分;(4)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20小时,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后,向所在学院或导师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论文发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包括学生参与的具体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 学校认定学院将评估结果提交至学校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活动,学校制定的一套具体规定和程序。
该细则的实施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学校创新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详细阐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认定依据1.1 学生创新能力评估: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创新能力测试或者评估活动,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1.2 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术竞赛、创办社团等方式积累创新实践活动记录。
1.3 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学生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方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认定。
三、认定标准3.1 创新能力评估结果: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评估结果进行认定,评估结果越高,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3.2 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记录越丰富、多样化,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3.3 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质量:学生的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质量越高,认定的创新学分越多。
四、认定效益4.1 学分认定奖励:学校将根据认定结果,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其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4.2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通过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和获得学分认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将得到提升。
4.3 就业竞争力增强:拥有创新学分认定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将更具竞争力,能够展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五、改进措施5.1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提高学生对创新学分认定的了解和参与度。
5.2 创新导师制度: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导师制度,指导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创新能力。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与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与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对学生在创新实践中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和评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的出台,旨在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同时也为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一、认定标准1.1 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
1.2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创新性,能够为学校或社会带来一定的价值。
1.3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也将被纳入认定标准中。
二、认定流程2.1 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成果,包括项目报告、论文、实践报告等。
2.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其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3 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请认定学分,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认定范围3.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个领域,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
3.2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时,可结合课程学习和实践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
3.3 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学分认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认定结果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认定依据4.1 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包括创新活动的成果、参与程度、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4.2 学生需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探索和实践,展现出自己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4.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成果和表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创新学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定。
五、认定效益5.1 创新学分认定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平台,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5.2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活动并获得认定学分,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具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和机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推行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认定范围1. 创新项目类: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2. 创新竞赛类:包括学科竞赛、创新设计竞赛、创业大赛等。
3. 创新论文类:包括科研论文、创新论文、发明专利等。
三、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a. 项目质量:评估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社会影响力。
b. 参与程度:评估学生在项目中的角色、责任和贡献程度。
c. 项目成果:评估项目的成果展示、论文撰写和实践报告等。
2. 创新竞赛类:a. 竞赛级别:评估竞赛的学术水平、竞争激烈程度和影响力。
b. 获奖情况:评估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的奖项和荣誉。
c. 竞赛成果:评估学生在竞赛中的表现和成果展示。
3. 创新论文类:a. 论文质量:评估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b. 发表情况:评估论文在学术期刊、会议或专利中的发表情况。
c. 论文成果:评估论文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程度。
四、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a.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包括项目或竞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b. 学校设立认定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家和教师组成。
2. 评审阶段:a. 认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认定标准的申请。
b.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专家进行评估和打分。
3. 认定结果:a. 认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b. 学生将收到认定结果通知,包括认定等级和学分数。
五、学分认定等级1. 一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出色,成果突出,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贡献。
2. 二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良好,成果明显,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贡献。
3. 三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一般,成果一般,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了解。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者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预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预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再也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研究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环节,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项目次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如实验操作、数据采集等,但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活动主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2) 学生作为活动次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一部分环节,如实施、宣传等,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3) 学生作为活动参与者,参与活动的实施过程,但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0.5个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可获得1个学分。
4. 创业实践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核心成员,参与项目的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一般成员,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等,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但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预大学生可以通过参预科研项目,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预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者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赋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匡助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泛博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预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细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学院认定流程
竞赛 发表的论文 专利、发明
现将《补充规定》中有关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内容摘录如下: 大学四年里(包括短学期),学生可以通过下列活动获取创新教育学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外竞赛、USRP 活动、创新基地活动以及教师的
科研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的计划外的有创意的社会实践、社团活动; 3.参加由学院或其他主办方提出的,经过学校教务处认定的课余实践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5.基于科研或其他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
学生持证书原件 学生持论文期刊 学生持专利证明
社团活动
参与教师 科研论文
学生持社团证明 并提交活动心得
教师填写课题申报书 学生填写课题申请书
教务处 备案
学生提交论 文和成绩单
实践活动
主办单位网上下载 填写“华东理工大学 创新教育学分申请 表(一式两份)”
教务处审核
确定学分, 开展活动
未通过
活动结束 提交报告
获得奖励。
鉴于创新活动类别较多,为便于各学院对创新学分的认定,特对上述《补充 规定》中创新学分获取方式的条例制定如下细则,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由教务处直接认定的创新学分内容:
1.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竞赛(附:赛事名单) 名单: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 统专题邀请赛、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飞思卡尔”全国智能汽车竞赛、全国西门子杯 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三井化学”杯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上海高校化 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CCTV 杯演讲比赛、“外研社 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RP 活动和短学期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 3.学校创新教育基地活动 4.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 “开放实践(实验、竞赛)平台”设置的教学活动 上述活动由组织单位将成绩直接交至教务处登记即可。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其进行认定,制定本《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认定的创新学分包括科研创新学分、科技竞赛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
三、认定标准1. 科研创新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学分;(2)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3) 参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
2. 科技竞赛学分认定标准:(1) 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科技竞赛学分;(2) 在国际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技竞赛学分。
3.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创业实践项目并成功创办企业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 参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创新创业学分。
4.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2) 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社会实践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根据自身参预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认定: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的学分认定工作。
认定委员会由各学院的教师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 学分发放: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将认定的创新学分加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中,并在学生毕业时进行统一的学分认定证书颁发。
五、其他规定1. 本细则中所认定的创新学分仅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份,不影响学生的学位授予。
2. 学生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销其创新学分认定资格,并赋予相应的处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高校纷纷推出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旨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2. 意义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学生可以获得学分奖励,提高学业成绩,增加就业竞争力;学校可以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申请条件1. 学生身份只有在校大学生才能申请创新学分认定。
2. 创新项目学生需要参与创新项目或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3. 导师指导学生在创新项目中需有指导教师或导师的指导,并提供导师的推荐信。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申请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报告、导师推荐信等。
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部门或办公室,如学生事务办公室或创新创业中心。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学分认定经过审核通过的申请,学校将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在学生的学籍记录中进行相应的标注。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评判标准1. 创新性创新项目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立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 实践性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需要有一定的实践性,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3. 成果展示学生需要对创新项目进行成果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项目展示、论文发表等。
六、创新学分认定的学分奖励方式1. 学分数额学校根据创新项目的难度和成果的质量,确定相应的学分数额,通常为1-3个学分。
2. 学分记录学校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中进行相应的标注。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学分分配(1+2+3)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
(1分)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
(2分)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3、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2、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
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3、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4、知识产权方面注:1. 一般成员(限2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 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利权人。
5、社会实践活动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6、文体活动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7、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8、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注:认证项目若为分数制,获取分数应达到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线,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提交材料:备注中的认定材料的复印件,例如:专利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等。
三、科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内容,主要通过实际科研工作的深入学习与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
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院创新管理中心发布的课题或教师的实际科研项目。
(3分)获得途径:科研活动注:其中,第一项为和导师做项目认定成绩(毕设中的内容也可以),此项为必修,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参与课题报告》(附件二),找指导老师认定成绩。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者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赋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赋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赋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赋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赋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预度赋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预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赋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赋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细则及流程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办法及相关流程创新类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及科技竞赛活动,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听取或主讲学术讲座等获得的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通过参加各级各类文化竞赛活动,听取或主讲文化讲座,发表文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各类技能资格证书等获得的学分。
认证办法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值备注学术、文化讲座或报告听取(限2学分)学院组织16次计1学分1、次数不够可以计入下学期累加2、总学分可以以小数计算学校组织8次计1学分组织开展(限4学分)学院范围主讲者1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2次(限4人)学校范围主讲者2学分/次;参与者1学分/次(限5人)学科竞赛国际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61、同项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2、考核认证以证书为准3、赛前专业培训凭证明加分4、若比赛奖项按名次设置,则同一项目在不同级的竞赛中,以最高参赛级别获奖情况记学分;在同一项目中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奖项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学分可以累加。
二等奖 4三等奖 3其他参加者 2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6一等奖 4二等奖 3三等奖 2其他参加者 1省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3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5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其他参加者0.2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其他参加者0.2学校或学院范围赛前专业培训8个学时记1学分(限2学分)参与教师科研教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科研课题最多2学分由指导教师认定在学校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2学分在市级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3学分在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科研课题最多4学分学生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负责人8学分/项;参与者4学分/项学院科研科认证市级以上负责人5学分/项;参与者3学分/项校级负责人4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负责人3学分/项;参与者2学分/项院级负责人2学分/项;参与者1学分/项(限4人)非专业性文章国家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21、以文章出版物原件为依据2、校级文章最多不超过2学分其他 1省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 1其他0.5校级报纸、杂志第一作者0.5其他0.2论文发表及专利SCI、SSCI第一作者 61、以期刊、相关检索为依据2、在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刊物上发表,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3、同一篇文章以发表的最高级刊物作为学分认定标准,不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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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1
9
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
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2
10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全国大学专业外语考试委员会
1
11
全国大学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全国大学专业外语考试委员会
2
12
安徽省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
安徽省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委员会
1
13
水利部
2
20
测量员证书
国家测绘总局
2
21
省级安全员、预算员
相关管理部门
2
22
预算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建设部
2
23
安全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建设部
2
24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证
2
25
全国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公安局交警局
2
26
程序员
相关管理部门
2
27
网络工程师
相关管理部门
2
28
国家级
一等奖
选修
6
1、第一名等同
一等奖
2、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选修
5
三等奖
选修
4
省部级
一等奖
选修
4
二等奖
选修
3
三等奖
选修
2
校级
一等奖
选修
2
二等奖
选修
1.5
三等奖
选修
1
院、部、处级
一等奖
选修
1
二等奖
选修
0.5
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7、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
排位
合作人数
1
2
3
4
5
6
1
1
2
0.6
0.4
3
0.5
0.3
0.2
4
0.4
0.3
0.2
0.1
5
0.4
0.3
0.2
0.1
0.1
6
0.4
0.2
0.1
0.1
0.1
0.1
8、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
序号
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学 分
1
托福考试(TOEFL)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2
2
雅思考试(IELTS)
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2分)
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
序号
项目及标准
性质
学分/篇
备 注
1
被SCI收录
选修
8
1.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属多人合作完成者,按系数分配学分,具体系数见七。
2
被EI收录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 作者:
———————————————————————————————— 日期:
ﻩ
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
学分分配(1+2+3)
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1分)
第一专利权人
8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成员
4
6
制作或设计
选修
有创新价值或实用价值
第一专利权人
2
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教授)专家推荐
一般成员
1
注:1. 一般成员(限2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 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利权人。
5、社会实践活动
3
三等奖
2
校级
特等奖
3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院、部、处级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2、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3、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英国文化委员会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
2
3
GRE考试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2
4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二级)
日本国际教育协会
2
5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
2
6
英语翻译资格口译考试
国家人事部、中国外交局
2
7
外语翻译证书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北京外国语大学
2
8
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
国家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
2
14
全国信息技术等级应用培训证书
国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
15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相关管理部门
2
16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期货行业协会
2
17
普通话水平资格等级证书
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
18
秘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
19
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备 注
1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
(上限0.2学分)
选修
主讲者记0.2学分/次
提供学术讲座稿(5000字以上)、主办单位证明
3、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
级别
获奖等级
学分
备注
国际级
特等奖
9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一等奖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国家级
特等奖
8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部级
特等奖
6
一等奖
4
二等奖
序号
项目及标准
性质
学分
备注
1
获得全国“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选修
2
提供获奖证书
2
获得省级“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选修
1.5
提供获奖证书
3
参加学院以上“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撰写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选修
1
提供调查报告与团队总结
4
参加社会实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产生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选修
1
提供当地的相关证明
4、知识产权方面
序号
项目
性质
标准
学分
备注
1
发明专利
选修
第一专利权人
10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一般成员62实用新型专利选修
第一专利权人
8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一般成员
4
3
外观设计专利
选修
第一专利权人
8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一般成员
4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选修
第一专利权人
8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成员
4
5
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选修
软件工程师
相关管理部门
2
29
托业考试(TOEIC)
选修
6
3
中文核心期刊
选修
5
4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选修
3
5
全国性报刊
选修
2
6
省级报刊
选修
1.5
7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4
8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2
9
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1.5
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5
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30个小时
选修
1
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卡
6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
选修
1
提供考核意见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6、文体活动
级别
获奖等级
性质
学分
备注
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
1
学院组织的专业性学术报告/讲座
(下限0.8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2
学院组织的人文类学术报告/讲座
(下限0.2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