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Ⅱ讲义第03讲_征税对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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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构成要素课件知识讲解

税制构成要素课件知识讲解
• 全率累进税率:将作为征税对象的相对率(比率)按照与之相同等 级的税率计算税额。。。按总量
所谓课税对象的相对额,如以利润额为课税对象,则其相对额可以是销 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工资利润率等等,故这种以课 税对象的相对额为累进依据的税率可简称“率累”。
• 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比率)划分若干级距, 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按增量
(6)税率的特殊形式
• (2)计税依据(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基数 )。体现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性,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基础 。一般分为从价征税和从量征税。
• (3)税源:税收收入的来源。税款的最终出处,即最终 经济源泉。从根本上说,税源是当年创造的剩余产品。
(三)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 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体现着征 税的强度。
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
不采用百分比,按课税对象的单位直接规定一个纳税定 额的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税款不受征税对象价 格变化的影响,税收收入相对稳定,计征方便。
定额税率的基本特征:税率与征税对的价值脱离,不受 征税对象价值变化的影响。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 和品种规格比较单一的大宗商品征税。
1、地位: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1)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
(2)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程度(轻重)
(3)是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的出发点、作用点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
(3)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不论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均采用相同百分比征收的税率。 不会因为征税对象数额的多少而变化,分为单一、差别、幅 度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的基本特征:一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 数额的变动而变动;二是计算简便,便于征收。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串讲-考团二: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10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串讲-考团二: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10页)

考团二: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考团二: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1)—增值税和消费税【考情分析】近10年考试客观题出题频次:征税范围38次,税目9次,在客观题考频排行榜中成为仅次于应纳税额计算外的亚军。

其中10年内考频次数在3次以上的是增值税(6次)、消费税(6次)、印花税(4次)、契税(3次)、土地增值税(3次)和资源税(3次)。

在主观题中这部分知识点的直接分值并不多,但会对税额的计算产生重要影响。

【重要考点】一、增值税: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销售劳务:【提示1】不包括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劳务。

【提示2】加工劳务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否则属于销售自产货物。

【提示3】注意修理修配劳务的对象是货物。

3.销售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4.销售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提示1】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提示2】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5.销售不动产【提示】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二)理解事项:1.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②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③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④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征税范围复习内容

征税范围复习内容

第—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全部权。

2.销售劳务(1)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含在内。

3.销售效劳效劳(1)效劳,包含陆路运输效劳、水路运输效劳、航空运输效劳和管道运输效劳。

(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治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效劳〞缴纳增值税。

(3)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效劳。

(4)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效劳。

(提示)程租、期租、湿租属于效劳,干租、光租属于有形动产的经营租赁效劳。

(5)航天运输效劳,按照航空运输效劳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效劳〞缴纳增值税(7)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效劳〞缴纳增值税。

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效劳〞缴纳增值税(解释)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是指承包方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约,收取运费并承当承运人责任,然后以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法,托付发包人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效劳的经营活动。

(8)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效劳〞缴纳增值税。

(解释)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是指纳税人之间签订运输协议,在各自以承运人身份承揽的运输业务中,互相利用对方交通工具的舱位完成相关运输效劳的经营活动。

(9)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效劳缴纳增值税。

(解释)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效劳合约,收取运费并承当承运人责任,然后托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效劳的经营活动。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第0201讲 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 第0201讲 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

考团二 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考团二 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和税目【考情分析】高频考点,年均4道题以上,主要题型为客观题,主观题中直接分值不多,但会对税额的计算产生重要影响。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1.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加工劳务: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否则属于销售自产货物。

3.修理修配劳务:注意对象是货物。

4.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网络游戏虚拟道具、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5.销售不动产:包括转让建筑物永久使用权、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

(二)跨境交易的总结销售方接受方地点纳税义务境外单位或个人境内单位或个人完全在境外不纳完全在境内纳未完全在境外(三)★销售服务的重要考点总结1.大物流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程租、期租、湿租、无运输工具承运、出租车管理费、逾期票证收入、舱位承包互换、索道现代服务—租赁干租、光租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货物运输代理现代服务—物流辅助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2.建筑服务安装服务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装饰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1.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现代服务—物流辅助)。

2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

现代服务 1.工程监理;2.工程勘察勘探。

跨境免税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3.金融服务子目区分贷款服务or直接收费服务【提示1】包括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不征)。

【提示2】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贷款服务”纳税。

金融商品转让1.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2.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3.含股票(含限售股)转让(股权转让不纳)。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个人交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熟悉,能力等级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内容上看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从空间范围上看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注意】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营业代理人。

(1)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要就其来源于境内,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来源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征税行为口诀

征税行为口诀

征税行为口诀摘要:1.征税对象2.税率与税基3.税收优惠与减免4.纳税人与纳税义务5.税收征收与管理6.税收法律责任与救济正文:一、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承担纳税义务的主体。

在我国,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团体、城乡居民等。

根据不同税种,征税对象有所不同。

例如,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税率与税基税率是税收的法律要素之一,表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基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

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等类型。

税基是纳税人承担税收的基础,是指税收法律规定的计税依据。

如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额,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利润。

三、税收优惠与减免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项目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政策。

税收减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需符合相关条件。

四、纳税人与纳税义务纳税人是指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具有纳税资格并承担纳税义务的主体。

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税款的责任。

纳税义务的发生与终止,通常与纳税人的身份、所得来源、财产状况等因素有关。

五、税收征收与管理税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对纳税人的税款进行征收、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税收征收主要包括税款缴纳、税收检查、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等环节。

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如实报告税收状况,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六、税收法律责任与救济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税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滞纳金等。

税收救济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因税收法律规定或税务机关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

总之,了解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征管流程,遵循税收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12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征税对象

2012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征税对象

2012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征税对

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斯尔税务师讲义

2023年斯尔税务师讲义

2023年斯尔税务师讲义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1.1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依法从居民和企业收取的强制性财政性收入。

1.2 税收的分类根据征收主体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根据征收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1.3 税收的功能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税收的功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功能、宏观调控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和社会调节功能。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2.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其所得金额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包括综合与分类征收原则、逐级累进税率原则、个税起征点原则等。

2.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采用阶梯式递增税率,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确定适用的税率,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2.3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为了促进个人消费和增加个人收入,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章:企业所得税3.1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营业利润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包括税基的确定、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等方面。

3.2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采用层次递进税率制度,根据企业的利润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3.3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如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等优惠政策。

第四章:增值税4.1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按照一定的税率对增值额进行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包括一般征税方法和简易征税方法。

4.2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采用逐级递减税率制度,根据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概 述--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三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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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三章讲义1
概述
一、概念: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5)实行按次征收
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讲义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讲义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熟悉,能力等级1)11个要素: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

12:02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应掌握各税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两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税务师税法Ⅱ讲义第04讲_征税对象(2)

税务师税法Ⅱ讲义第04讲_征税对象(2)

征收资本利得税,而我国是将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让合在一起,一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具体规定有:(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过继来的孩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初级财税辅导:税制要素—征税对象

初级财税辅导:税制要素—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掌握)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对什么征税”1.征税对象是税制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包括三个⽅⾯的含义:第⼀,征税对象是⼀种税区别于另⼀种税的最主要标志;第⼆,征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第三,税制其他要素的内容⼀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2.计税依据:⼜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者标准。

在表现形态上⼀般有两种,⼀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另⼀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积、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

重点注意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

例题3:下列关于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A.征税对象是从量的⽅⾯对征税所作的规定B.计税依据是从质的⽅⾯对征税所作的规定C.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D.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致的答案:C3.税⽬:是对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度。

⼀般征税对象都⽐较复杂,需要规定税⽬,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

划分税⽬⼀⽅⾯进⼀步明确征税范围,另⼀⽅⾯解决征税对象的归类问题。

例题4:下列关于税制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有( )。

(2005年多选真题)A.纳税⼈是⼀种税区别于另⼀种税的最主要标志B.征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C.计税依据是从量的⽅⾯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D.税⽬代表征税的深度E.划分税⽬的主要作⽤之⼀是进⼀步明确征税范围答案:BCE解析:征税对象是⼀种税区别与另⼀种税的最主要标志,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

税⽬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的是征税的⼴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所以D项不正确。

税务对象的名词解释

税务对象的名词解释

税务对象的名词解释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它对于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税务机构需要对税务对象进行准确定义和划分。

税务对象涉及到税收征纳的主体,包括个人和企业,其准确的理解对于税务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一、个人纳税人个人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税率和税基纳税的自然人。

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主体是指其个人所得和财产的收入方,如薪资、奖金、利息、股息、房屋租金等。

在个人纳税人的定义中,应注意个人纳税人的税收义务与其个人身份的关系。

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基于其个人所得和财产作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属于一种个人财务义务。

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收入有关。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个人所得额与适用税率相乘得出,而财产税是按照个人拥有的财产价值和税额计算公式计算得出。

个人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按时履行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申报、纳税义务,以维持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

二、企业纳税人企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按照法定税率和税基纳税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有关。

企业所得税是一种按企业所得额与适用税率相乘计算得出的税务。

企业纳税人根据企业的经营收入和成本支出等税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涉及到多个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企业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按时履行各项税收申报、纳税义务,以维持国家税收制度的稳定性。

三、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没有住所、住所在境外的个人和企业。

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有关。

非居民个人的所得税根据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额与适用税率相乘计算得出,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根据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与其在中国境内的经济活动和所得有关。

项目三 任务一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和课税对象

项目三  任务一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和课税对象



的 概
➢ 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
念 、
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类。


人 及
进口关税: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它是关税中最主
征 税
要的一种征税形式
对 象
• 进口关税有正税和附加税之分
出口关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
5
关税的分类
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 推定其收件人
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
9
关税的征税对象
任 务 一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的 概
货物:贸易性商品;
念 、
物品:
纳 税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人 及
(2)个人邮递物品;
征 税
(3)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
税法之项目三——
1
增值税任务一 纳税人及课源自税对象关税的税率 及优惠政策
任务二
2



任务三
关税应纳税额 的计算及征收
管理规定
2
关税
任务一: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和课税对象
• 关税的概念 • 关税的分类 • 关税纳税人
3



3
关税的概念
任 务 一
概念


的 概
➢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
念 、
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税 人
(1)关税是一种税收形式。


(2)关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第三部分 小税种政策讲解完整版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第三部分 小税种政策讲解完整版

第三部分小税种政策讲解01 概述02 纳税人和征收范围03 税率04 应纳税额计算05 征收管理01 土地增值税概述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5.02 纳税人和征收范围一、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03 土地增值税税率04 应纳税额计算一、税额计算步骤1.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2.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3.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4.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二、应税收入各类收入,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他收入。

1.实物收入,按收入时的市场价格折算。

2.无形资产收入,评估确认价值。

【提示1】收入不含增值税。

【提示2(一)分期开发转让和预售房地产1.计税方法:先按比例预征,然后清算。

2.-(二)清算后转让房地产的处理清算后转让的扣除项目金额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05 征收管理(一)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按次纳税。

限缴纳。

(三)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02 资源税03 车辆购置税04 关税05 环境保护税01 附加税与烟叶税一、城建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其他地区。

二、城建税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特殊情况:1.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二税”的,按受托方所在地(代扣代收地)适用税率计算城建税。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经营地适用税率计算城建税。

三、城建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1.2.“二税”减免,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3.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四、城建税税收优惠1.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由于减免“二税”而发生的退税,应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建税;但出口退税,不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建税。

【实用文档】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实用文档】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本章考点精讲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类型——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纳税人类型具体情况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即注册地在境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即注册地在境外,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解读】(1)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为纳税主体。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

(3)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4)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①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②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③提供劳务的场所;④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⑤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提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与设在中国境内的实际管理机构完全不同,影响到纳税人身份的确定。

(5)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例题•多选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有()。

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答案】AD【解析】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例题•单选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法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答案】C【解析】选项ABC: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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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有9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具体确定了各项个人所得的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必须按顺序记下来税目)
居民个人取得上页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你想多了!不是一年到头才交,每月或者每次要被预扣预缴个税的!)
非居民个人取得上页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类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没说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吧!说明都一样。

)取得上页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分类计算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的规定)、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涵盖范围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所谓非独立个人劳动,是指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私营企业业主除外)。

他们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是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体现的。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

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所得的发放被视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

例如:
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的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
根据(国税发【1994】89号第2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注意: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D.高校教授为某杂志社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
【真题新解】选项BD: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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