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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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随着天然气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天然气站场的建设也变得愈发重要。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是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高效运行,必须遵循相关规范,并进行合理的工艺设计。

一、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1.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规范》是我国现行的天然气站场设计的基本规范。

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天然气站场的选址、平面布置、建筑设计、设备选型、管道设计、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保障天然气站场的运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是设计天然气站场的基本依据。

2. 《天然气工程设计规范》以上两项规范是我国目前较为重要的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设计人员在进行天然气站场的设计时,应按照相关规范严格执行,确保设计的合理、安全、高效。

1. 天然气站场选址天然气站场的选址是影响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运输的重要因素。

选址应尽量靠近天然气产地或天然气需求地,同时应考虑交通便利、环境保护、安全防范等因素。

天然气站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便于设备的布置和运行。

主要设备包括气体净化设备、压缩机、储气罐、管道等,这些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各设备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通便利。

天然气站场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的需要,同时要考虑建筑的安全、耐用、美观等要求。

建筑物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库房等。

天然气站场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规模、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包括压缩机、泵、管道、阀门等设备的选型。

天然气站场的管道设计应满足输送需求,同时要考虑安全、防腐蚀、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中应合理设置阀门、支架等设施,便于维修和维护。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防护是设计的重中之重。

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泄漏检测系统、防爆设备等,并进行安全防范培训。

根据以上工艺设计分析,天然气站场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选址、平面布置、建筑设计、设备选型、管道设计和安全防护等因素,确保天然气站场的安全、高效运行。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 1 章总则1.0. 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 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 , 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 .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 2 章术语2. 0. 1 城镇燃气 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 O. 2人工煤气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 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 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 0. 3 居民生活用气 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QSY1260_20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标准[详]

QSY1260_20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标准[详]

word文档整理分享Q/SY 1260—201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CNG filling station2010—04—02 发布 2010—06—01 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建设分类 (2)5单元划分 (2)6建设要求 (2)7工程施工 (6)8工程验收 (6)前言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设计院、中国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疆中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竺剑峰、马殿军、张学惠、段新耿、国建伟、张琳琳、邵春宇、马小兵、宋大立、徐高峰、尹朋朋、朱小华、张西川、练金池。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2348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7820 天然气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9158 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U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 6355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 6535 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H 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

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2019-11-24 15:35:58| 分类:城市规划|字号订阅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7.1 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下列工作压力不大于25.OMPa(表压)的城镇压缩天然气供应工程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7.1.2 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的规定。

7.1.3 压缩天然气可采用汽车载运气瓶组或气瓶车运输,也可采用船载运输。

7. 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7.2.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宜靠近气源,并应具有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水排水、通信及工程地质条件;2 在城镇区域内建设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站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7.2.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站内的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

7.2.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的合建站,当天然气储罐区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内、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6.5.12条的规定。

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表7.2.2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m)注:1 储罐总容积按本规范表6.5.3注3计算;2 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储气总容积(m3)为在固定车位储气的各气瓶车总几何容积(m3)与其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乘积之和,并除以压缩因子;3 天然气储罐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除符合本表规定外,还不应小于较大罐直径。

7.2.4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4的规定。

表7.2.4 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注:1 气瓶车在固定车位最大储气总容积按本规范表7.2.2注2计算;2 气瓶车在固定车位储气总几何容积不大干18m3,且最大储气总容积不大于4500m3时。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其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天然气站场作为天然气的重要分布和储存基地,其设计规范和工艺设计对天然气的安全、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和工艺设计两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一、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1.设计原则天然气站场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是满足供应气体的需要,包括正常工况和异常工况下的需要;第二是确保设备安全可靠,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第三是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包括空气、水体和土壤等;第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包括在天然气输送过程中尽量减少能源损耗;第五是充分考虑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便利性,保证设备长期有效运行。

2.设计依据天然气站场的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比如《天然气输配气设施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技术规范》(GB 18218-2008)等。

还应考虑当地的地质、气候、环境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3.设计内容天然气站场的设计内容包括站场选址、站场布局、建筑物设计、设备选型和安装、管道设计等。

站场选址要尽量远离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区和水源地,以减少可能的安全风险。

站场布局要合理,保证设备之间的通风、通道等条件,并考虑将来的扩建和改造。

建筑物设计要考虑防火、防爆、防雷等要求,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设备选型和安装要满足供气量、压力等要求,并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维护便利性。

管道设计要考虑管道的敷设、支吊架的设置、管道的维护等因素,确保管道的安全可靠。

1.储气设备天然气站场的主要设备包括储气罐、压缩机、冷却器、除水器等。

储气设备的工艺设计要充分考虑储气罐的容量和压力,保证供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压缩机的选型和布置要考虑到供气量和压力的变化,确保压缩机的高效运行;冷却器和除水器的选型和布置要考虑到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要求,确保气体的质量符合要求。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5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2.0.6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CNG refuelling station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的站场。

2.0.7 压缩天然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ansportation truck将由管道连成一个整体的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和运输压缩天然气的专用车辆,简称气瓶车。

1.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1.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加气枪插入汽车加气阀内的加气接头。
2.0.11 gas 储气瓶组截断阀 shutdown valve for group
storage cylinder 截断各储气瓶组气流的截断阀。
2.0.12
主截断阀
main
shutdown valve
截断储气瓶组气区气源的截断阀。
通向消防界的窗口――中国消防人网站( )
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CNG) 以甲烷(CH4)为主要组分的压缩气体燃料。 2.0.2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for vehicle 用作汽车燃料的压缩天然气。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SY/ T 7546 的有关规定。 2.0.3 快加气 fast filling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少于 5min。称为快加气。 一般用于向过路汽车补充压缩天然气燃料。 2.0.4 慢加气 slow filling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 间超过 5min,称为慢加气。主要用于夜间由站内压缩机直接向停放 在车库内的车辆加气。当达到额定压力时自动关机。
敞开式建筑物中,其建筑宜采用轻型屋盖。 4.3.5 加气机应设置在难燃材料的罩棚内,罩棚净
高不应小于 4.5m。设置加气机的加气岛应高出汽车停
靠地坪 0.2m,宽度不应小于 1.2m。
5
设备与材料
5.1
5.1.1
天然气压缩机
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加气站
的总加气能力、压力、气质等参数,经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 5.1.2 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泄气管道布置应
机房、消防器材间与办公用房合建时。除应符合防火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如何设计C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

如何设计C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

如何设计C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是当前主要的CNG供应站,其主要功能是向气瓶车(即CNG 新能源汽车)、气瓶及气瓶组充装CNG,以实现CNG的车载运输。

此类站场内大量的CNG 库存是主要的火灾隐患,势必要求此类站场要按照高标准设计消防系统。

当前,CNG加气站的消防系统设计主要依照现行《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给水系统设置CNG加气站的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包括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消防管网与消火栓等。

各个环节的设置要求如下:(一)消防用水量《规范》8.1.1条: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在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1次考虑。

消防用水量应按照储气井、固定式储气瓶组及固定车位气瓶车的一起火灾灭火消防用水量确定。

站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8.1.1的规定。

《规范》8.1.2条: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消防设施设计和建筑物消防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从综上所述可知,CNG加气站的消防用水量设置除了要满足《规范》中的8.1.1条的要求外,还应该要满足《规范》8.L2条的要求。

(二)消防水池CNG加气站的消防水池设置,可以根据《规范》8.1.4条“当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照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3h计算确定。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但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Ioo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j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三)消防管网CNG加气站的消防管网设置,可以根据《规范》8.1.5条“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消防管网的布置应按照环形管网布置,给水干管不应少于2条。

设置不少于2条的主要作用是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至另外一条,保证消防水源的稳定J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四)消火栓CNG加气站的消火栓设置,可以根据《规范》8.1.6条“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室外消火栓宜选用地上式消火栓。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

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分析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对天然气需求量的快速增长,21世纪以来,中石油先后建成西气东输、陕京管道、中亚管线等一批高压输气干线,建成的天然气站达600多座(集气站、分输站、压气站、清管站等)。

站场设备设施主要包括压缩机、泵、加热炉、阀门、工艺管道和仪表等,站场作为天然气输配系统中的关键环节,承压设施数量多,资产大,人员密集,较管道线路具有更高的风险。

确保天然气站场设施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工艺设计天然气作为绿色环保能源应用越来越广泛,它比空气轻,相对密度小、热值高,与空气混合时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爆炸,爆炸极限为5.0%~15.0%,其易燃易爆等特性导致天然气生产站场属于不安全的处所。

而天然气压力、温度的测量数据作为流量计算、生产运营过程监控的重要参数,直接反映该测量系统、生产站场的运行状态。

根据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天然气站场压力、温度的测量设备必须符合ⅡA类电气设备的要求。

1天然气站场设计规范及工艺设计要点1.1天然气站场进出站阀组设置分析在实际进行天然气站场进出站阀组设置的过程中,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天然气集输站的单井站井中设置高低压紧急关断阀,当设备检测到井口压力出现超压或者是低压等信息之后,阀门就会实现单井站的自动关闭;针对集气站天然气进出管道上应该设置相应的截断阀,为了能够为天然气输送过程中集气管线放空作业提供便利,应该在截断阀外侧相应的设置干线卸压放空阀,这样进出站阀组就是有截断阀以及干线卸压放空阀来共同组成。

在实际针对输气管道站场、新建气站、天然气分输站进行阀组设置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在天然气正常的总管线上来进行独立设置,与此同时,如果实际设置的是自动截断阀门,必须要同时配备相应的手动功能,与此同时还要能够通过ESD站来实现对发廊的有效控制。

1.2测量系统信号通信设计目前天然气生产现场能实现通信的压力测量仪表大多采用HART协议,少部分采用Brown协议。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选址要求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选址要求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选址要求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2、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条件;
3、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并注意与城市景观协调。

4、与附近工业、企业、仓库、铁路车站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如下附表。

表一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表二站内露天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表三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 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3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

2.0.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CNG supply station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统称。

2.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的站场。

2.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sta-tion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的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的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 009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compressed naturalgas fueling station for vehicleSY 0092—98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工业出版社1998 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文件[98]中油技监字第167号关于批准发布《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五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五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草案),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各项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如下:一、强制性标准序号编号名称, SY0092-98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二、推荐性标准序号编号名称1 SY,T 5143-1998 组合泵简管式泵结构及主要零件基本尺寸(代替 SY 5143-86) 2 SY,T 6313.1-1998 油气水界面确定方法油气、油水界面3 SY,T 6313.2-1998 油气水界面确定方法气水界面4 SY,T 6339-1998 油气相对渗透率测定非稳态法以上标准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8年3月17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5,中油技监字第35号文的要求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有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加气站内的站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加气站用设备与材料的选用、加气站的辅助生产设施等。

经授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小关庙后街用号,邮编,610017,负责本标准的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申远李进才郭培林唐光骏林存瑛邓浦林杨子浦何莉娟刘茂君李仁义1 总则1.0.1 为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

燃气灭火器配置要求

燃气灭火器配置要求

天然气相关: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8.1.7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储气井应根据储气规模配置干粉灭火器,每25个储气井配置8kg干粉火火器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工艺装置区配置8kg干粉灭火器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加气柱、卸气柱配置8kg干粉灭火器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17修订版)6.5.19门站和储配站内的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6 门站和储配站内建筑物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储配站内储罐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配置数量按储罐台数每台设置2个;每组相对独立的调压计量等工艺装置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

注:1 干粉灭火器指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 根据场所危险程度可设置部分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具体要求:每个配置单元不少于2具8KG灭火器。

每具灭火器保护距离不大于9m,保护面积不大于50平米。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10.1.1 加油加气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2 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

加油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3 地上LPG储罐、地上LNG储罐、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应分别配置。

4 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配置。

5 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环境保护设计方案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环境保护设计方案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环境保护设计方案1.1 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1.1.1环境质量标准(1)全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002号;(2)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3)地面水:《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4)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二类标准。

1.1.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2)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一级标准;(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

1.1.3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二氧化碳: 0.04mg/m3硫化氢: 0.15mg/m3车间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二氧化碳: 10mg/m3硫化氢: 10mg/m3城市环境噪声标准:二类区域:昼60dB 夜50dB1.2 环境保护说明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本项目本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极小,但工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分离排污、天然气泄漏、放空及压缩机运行噪音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工程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2.1废水、废渣、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加气站内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压缩机、脱水装置、储气井等的排污。

由于污水量极少,而且其中大部分为废油,因此不能排往市政排水管网,该部分污水先进入站内所设的废气回收罐,待废气分离回收后,再排入排污桶或污水池收集储存,定期送废油收购站回收利用。

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对水造成明显影响,可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地面雨水排入站外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外市政污水管网。

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无工业性废渣产生。

脱水装置更换下来的失效分子筛对环境无污染,可和生活垃圾集中外运。

施工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影响环境,产生粉尘。

1.2.2 废气治理加气站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气产生,仅在紧急情况下需放空储气装置中的高压天然气;同时,在压缩、调压、充装过程中,接头处难免有微量天然气溢出,此时的废气向空气中自然排放。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要求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要求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2.0.4 商业用气 gas for commercial use用于商业用户(含公共建筑用户)生产和生活的燃气。

2021年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021年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欧阳光明(2021.03.07)第1章总则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1.O.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2.0.1 城镇燃气city gas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2.O.2 人工煤气 manufactured gas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人工煤气又简称为煤气。

2.0.3 居民生活用气gas for domestic use用于居民家庭炊事及制备热水等的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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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得公告现批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2。

2、6。

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第7章内容同时废止.ﻫ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ﻫ2016年8月18日前言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得通知》(建标[2009]88号)得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得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总则1.0.1 为使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障供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得要求,制定本规范。

ﻫ1。

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中下列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设计:3压缩天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ﻫ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ﻫ然气瓶组供气站。

1.0.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2 术语2.0。

1 压缩天然气 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压力不小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得气态天然气。

2.0。

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CNGsupplystationﻫ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得统称。

2。

0.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CNG filling station将由管道引入得天然气经净化、计量、压缩后形成压缩天然气,并充装至气瓶车、气瓶或气瓶组内,以实现压缩天然气车载运输得站场。

2。

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CNG storageand distribution sta—tionﻫ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或将由管道引入得天然气经净化、压缩形成得压缩天然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得站场。

ﻫ2.0.5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 stationﻫ采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得站场。

2.0。

6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CNG refuelling station将压缩天然气加注至汽车燃料用储气瓶内得站场。

2.0。

7 压缩天然气瓶车 CNG cylinders transportation truck将由管道连成一个整体得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固定在汽车挂车底盘上,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与运输压缩天然气得专用车辆,简称气瓶车。

2。

0.8 压缩天然气瓶组 multiple CNG cylinder installationsﻫ通过管道将多个压缩天然气储气瓶连接成一个整体并固定在瓶筐上,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与运输压缩天然气得装置,简称储气瓶组.ﻫ2.0.9 压缩天然气储气井 CNG storage well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竖向埋设于地下,且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接口、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得管状设备,简称储气井。

3 基本规定3.0.1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得有关规定。

3.0.2压缩天然气得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得有关规定。

3。

0.3 压缩天然气可采用气瓶车或汽车载运气瓶组运输,也可采用船载运输。

ﻫ3.0.4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通过城镇燃气管道向用户供应得天然气得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天然气发热量、总硫与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中一类气或二类气得有关规定.2 在天然气交接点得压力与温度条件下,天然气得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3天然气发热量与组分得波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ﻫ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得要求,天然气偏离基准气得波动范围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与基本特性》GB/T 13611得有关规定,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4天然气应具有可以察觉得臭味。

天然气中加臭剂得最小量应使人在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得20%时能够察觉.ﻫ3.0。

5 通过管道向压缩天然气加气3.0。

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输送得天然气得质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0。

4条得规定。

ﻫ6 加臭剂质量及添加量得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3.0.7供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得天然气宜采用管道输送;供给压缩148得有关规定。

ﻫ天然气储配站得天然气可采用管道输送或车载运输;供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得压缩天然气应采用车载运输.ﻫ3.0.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废气等对环境得影响。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得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得有关规定,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得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得有关规定。

3.0。

9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与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得有关规定。

3.0.10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

10得规定。

表3.0.10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等级划分注:1 总储气容积指站内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包括储气井、储气瓶组、气瓶车等)得储气量之与,按储气设施得几何容积(m3)与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得乘积并除以压缩因子后得总与计算。

2 ﻫ表中“—”表示该项内容不存在。

3.0。

11 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合建站得等级应根据总储气量按本规范第3.0.10条得规定划分。

3.0.12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危险场所与其她相关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与专用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得有关规定。

4.1一般规定4 站址选择ﻫ4.1.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与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得要求,并4.1.2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宜应与城镇得能源规划、环保规划等相结合。

ﻫ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与超市等人员密集得场所。

4.1.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遵循不占或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得原则,并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4.1.4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且周边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等条件。

ﻫ4.1.5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宜靠近上游来气得管道或气源厂站设置,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宜靠近供气负荷设置。

ﻫ4.1。

6 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二级、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不应建设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六级及以上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

城市建成区不宜建设一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站得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得有关规定。

4。

1.7城市建成区内两个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得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

当不能满足距离要求且必须设置时,站内压缩天然气瓶组与站外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

2.2中最大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m3得规定执行。

4.1.8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防洪标准应与所供气用户得防洪标准相适应,且不得低于站址所在地得防洪标准。

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防洪标准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50年一遇,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

4 站址选择4.1一般规定4。

1。

1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与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得要求,并应与城镇得能源规划、环保规划等相结合。

4。

1。

2 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宜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与超市等人员密集得场所。

4。

1.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选址应遵循不占或少占农田、节约用地得原则,并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4.1.4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且周边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等条件。

ﻫ4.1.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宜靠近上游来气得管道或气源厂站设置,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宜靠近供气负荷设置. 4。

1。

6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二级、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不应建设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六级及以上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

城市建成区不宜建设一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及其与各级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得合建站。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与液化石油气混气站合建站得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得有关规定。

ﻫ4。

1.7 城市建成区内两个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得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

当不能满足距离要求且必须设置时,站内压缩天然气瓶组与站外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

2。

2中最大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m3得规定执行. 4。

1.8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防洪标准应与所供气用户得防洪标准相适应,且不得低于站址所在地得防洪标准.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得防洪标准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50年一遇,三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

4.2与站外设施得防火间距4.2。

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外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

1得规定。

表4.2.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外建(构)筑物得防火间距注:1 储气井总储气容积按储气井几何容积(m3)与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102kPa)乘积并除以压缩因子后得总与计算.2 居住区、村镇指居住1000人或300户以上得地区。

高层建筑达到居住区规模时,应按居住区对待。

3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 V·A以上得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得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得室外降压变电4铁路其她站.低于上述规格得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产厂房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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