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报关单位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05.03.31•【文号】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施行日期】2005.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第七条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第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1.11.19•【文号】海关总署第令第25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海关总署第令第2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第三条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见附件)。

第六条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一)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二)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三)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四)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五)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第七条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备案信息应当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

报关单位要求提供纸质备案证明的,海关应当提供。

第八条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

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6.11.30•【文号】署法[1996]1021号•【施行日期】1996.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0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事宜》(发布日期:2006年4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06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的通知(1996年11月30日署法〔1996〕1021号)《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不少海关向总署请示,可否继续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不参加年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经研究,现作如下通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细则》第二十五条对暂停有关单位报关权及吊销报关员证书作了具体规定,该条规定的适用前提是有关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已构成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暂停有关单位报关权或吊销报关员证书,属海关对走私、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等处罚之外的“附加处罚”,不构成走私、违规的,不适用上述《细则》第二十五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违反海关行政管理的行为,海关总署可以制定行政规章设定警告及较小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得设定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因此,对报关单位及报关员走私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凡《海关法》及《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可继续引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其中总署有关规章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的,同时执行总署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各关可以直接引用总署有关规章进行警告或较小数额罚款的处罚,但不得进行其他种类的处罚(包括暂停或停止报关单位报关权,暂扣或吊销报关员证书的处罚),这是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52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五年七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代理报关企业,系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依照本规定履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法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资格审定和报关注册登记的主管机关;第四条代理报关企业在接受委托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时,应遵守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报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及其他应报各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资格审定及注册登记第五条企业申请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三交纳风险担保金人民币20万元;四海关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六条代理报关企业所在地海关根据企业提交的代理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一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的文件;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四验资报告及开户银行帐号;五法定代表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拟任报关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六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企业在获得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后,始得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第七条报关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印章或签字和报关专用章应在海关备案;第三章年审和变更登记第八条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每年 3月31日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审报告书”,办理年审;已取得异地报关备案资格的,凭主管地海关年审合格记录到备案海关办理年审;“年审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年报关业务量及业务情况分析,报关差错及其原因,遵守海关各项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我自评估,经营管理等情况;办理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本年度可不参加年审;第九条代理报关企业如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性质或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其他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的,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请所在地海关核准;第十条代理报关企业解散、破产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地海关,在办结清算手续后,由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证书,并退还风险担保金;第四章报关行为规则第十一条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所在关区各口岸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特殊情况,经所在地上级海关商异地海关同意,报海关总署核准,方可在异地办理报关业务;第十二条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口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第十三条代理报关企业在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出示下列文件:一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办理本次报关纳税等事宜的责任授权书;二承揽、承运进出口货物的协议书;三委托人的报关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的名称、海关注册登记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双方责任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公章;第十四条代理报关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第十五条代理报关企业应按海关规定聘用报关员,并对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代理报关企业应依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财务帐册及营业报表的要求建立帐册和报关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其受托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的所有活动;在海关规定的年限内完整保留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单证、票据、函电,并接受海关稽查;代理报关企业应按海关要求协助海关与委托人联系,提供委托人与报关纳税等有关的文字记录资料;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代理报关企业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海关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权: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二对报关员管理不严,多人次被取消报关员资格的;三拖欠税款或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四经海关年审不合格或未经海关同意延迟参加年审的;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六因其他原因需暂停报关权的;第十八条代理报关企业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海关取消其报关权,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有关手续:一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条件的;二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事之一,情节严重的;三有走私行为的;四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五有其他原因需取消报关权的;第十九条代理报关企业因被海关暂停或取消报关权所发生的与委托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第二十条代理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为的,除按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代理报关企业在海关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海关补税和处罚决定的,海关除依法追缴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外,可直接从风险担保金中扣缴;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代理报关企业依本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等,应按海关规定交纳手续费和工本费;第二十二条经营国际邮递、进出境快件业务的企业,其代理报关资格,按海关其他有关规定审定,比照本规定进行报关注册登记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报关单位的类型、概念及范围

报关单位的类型、概念及范围
一、报关单位概念
(一)定义 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和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 (二)对报关单位概念的理解:
(1)在海关注册登记怎么理解。海关对报关企业的管理 实行的是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当有关 的法人、组织或个人取得了海关赋予的报关权后,才 能成为报关单位,才能从事有关的报关活动。
企业。 3、那么他们的注册登记的程序有所不同: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程序: 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注册登记之前,须向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手 续,然后再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手续。即: 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
理 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对于经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 动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需要经过“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手续”
(二)报关企业:
1、概念: 是指按照海关规定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
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2、报关企业又分为两类: (1)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兼
营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 (即在实际的业务中所说的:货代公司)
申请符合条件,海关作出书面的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
审核结果: 申请不符合条件,海关不予注册的书面决定
许 可 程 序
隶属海关受理 直属海关
5日内
20日内
20日内
申请
直属海关 行政许可
第二步 报关企 业进行 注册登 记
什么时候去登记?: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海关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定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1.管理类别的设定注意,首次注册登记后,B类企业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原因:①不符合A类企业适用的条件;②又未发生C、D类管理所列的情形。

见下表:D类企业B类企业C类企业2.AA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3.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调整:(1)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券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使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2)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3)企业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4)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4.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与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2008多选②)(1 )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2 )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5.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报关单位的海关法律责任1.走私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处罚:(1)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2)偷逃应纳税款,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3)逃避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缴纳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发布,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报关单位”,是指:(1)直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口运输工具报关手续的企业;(2)代收、发货人和旅客及运输工具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企业。

第三条报关单位应持凭下列证件向有关海关办理注册登记:(1)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海关认为必要时提交);(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格式见附表一)。

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格式见附表二)并收取押金人民币伍百元和工本手续费。

第四条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指定专职或者专责报关人员,并将其简历表一份及最近免冠照片两张,于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送交海关。

经海关考核合格后,发给《报关员证件》(格式见附表三)后,才能负责办理报关事宜。

报关单位应当对其指定的报关人员的一切报关行为负法律责任。

如果因故需要更换报关人员,应报经海关核准。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责成报关单位调换报关人员,对拒不调换者,可以取消其报关资格。

报关人员应当接受海关的培训。

第五条报关单位应将“报关专用章”和报关人员的名章印模或签字式样送交海关备案存查。

每次向海关递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必须盖有报关单位和报关人员已备案的印章(或签字)。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条件:报关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注册登记: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与从事报关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 具有从业人员,并且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符合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注册登记程序:
- 提交申请:报关单位需要向当地海关提交注册登记申请,申请包括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材料。

- 审查核准:海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报关单位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并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

- 发放登记证:经核准后,海关将向报关单位发放报关单位登记证书,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海关管理系统。

3. 登记证书的有效期:报关单位的登记证书一般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注销和变更:报关单位在有效期内如需注销或者变更登记信息,需要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 监管措施:海关对报关单位进行监管,包括定期检查、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以确保报关单位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6. 处罚措施:对违反报关法规和规定的报关单位,海关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登记证书等。

以上是中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要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最新法规进行查询和了解。

第三节报关单位

第三节报关单位

第三节报关单位一、报关单位概念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条件一)的境内(条件二)进出口物资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大类)。

注册登记是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牢记)二、报关单位类型:1、进出口物资收发货人:具有外贸资格的外贸企业和工厂,直截了当向所在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海关)备案(注册登记的一种方式)取得报关权,但只能为本企业物资报关,属于自理报关。

不需要获得直属海关的行政许可(注意)* 外贸经营资格的获得是收发货人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注意是备案登记)实现。

●偶然进出口的单位可在口岸海关申请获得临时报关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7天,不核发注册登记证书)来为自己的进出口物资报关,它们也应视为报关单位(注意判定)2、报关企业:同意进出口企业的托付,实施直截了当或间接代理报关的境内企业(注意只有快件货代才间接代理)。

(1)报关企业:第一从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意是直属海关)获得注册行政许可,然后在当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当地海关)注册成报关企业。

(注意是两步完成)(2)报关企业有两类:●报关公司(报关行):要紧业务确实是替他人报关。

●货代:它们仅能为自己承揽承运的物资报关,这点是其局限。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1、物资收发货人注册登记:(1)程序:向所在地海关递交资料备案,海关审查后颁发《收发货人登记证书》(2)资料:外贸资格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单位情形说明表、企业章程、治理人员情形登记表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条件:(1)报关企业成立条件:●境内法人资格;(注意判定,必须是境内且法人)●许多于15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注意判定,是人民币和注册资本,而不是美元和注册资金)●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治理制度;(上四者是针对企业,下四是针对个人)●报关员许多于5名;●负责人5年以上的外贸或报关体会;●投资者、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无因走私行为被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等;(2)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程序:●程序: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后的90天内)当地海关注册登记——当地海关颁发《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3)注册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单位情形说明表;报关员用工劳动合同;治理人员情形登记表(4)证书的时效及换证治理●证书时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年(注意)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3年(注意)●换证治理:报关企业证书届满40天前(注意)收发货人证书届满前30天(注意,两个前字的位置不同,含义不同)(5)报关单位的变更与注销:●登记变更:向注册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海关);●变更程序:报关企业:须获得直属海关变更行政许可(注意),然后在30日内(注意)当地(注意)海关办理变更;收发货人:不需变更行政许可(注意比较判定)●变更事项:企业名称、性质、住宅、法人(负责人)等项变更时,报关员更换服务单位不属于变更事项(注意判定)(6)报关单位的注销(注意多选题,变成实例来考):●丧失注册登记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即外贸权丧失);●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如被并购成为分支机构);●被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破产、解散、自行舍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四、关于报关企业的行政许可:(由直属海关核准)1、获得直属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注意向直属海关或其公布的机构)申请、受理、审查、许可(0+5+20+20天)(1)许可申请递交资料:●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报关员资格证书●负责人工作简历●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从事报关行业可行性报告如系托付申请许可,则必须同时提供“授权托付书”(注意判定题,必须提供)(2)许可。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报关单位需遵守以下规定:
1. 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是指国家海关对从事进出口商品报关业务的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

报关单位必须取得海关总署颁发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方可从事报关业务。

2. 报关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有进出口经营权。

报关单位还必须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专业的报关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条件。

3.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需要向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海关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材料提交要求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证照、经营场所证明、人员资格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等。

4. 海关总署将对报关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其经营能力和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审核通过,海关总署将颁发《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如果审核不通过,将面对拒绝注册或暂缓注册的情况。

5. 报关单位在取得注册登记证书后,必须按照国家海关规定的要求,开展报关业务。

报关单位需要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海关的检查和监督。

6. 报关单位应定期向海关总署报送相关业务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清单、报关单据等。

必要时,还需接受海关总署的核查和验收。

以上是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报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开展报关业务。

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请报关单位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更新。

报关的概念、报关的分类、报关单位的分类、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报关员的行为规则。

报关的概念、报关的分类、报关单位的分类、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报关员的行为规则。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原则:自用,数量合理。 绿色通道:自用,数量合理,无违禁物品。 红色通道:不适用绿色通道的,要填申报单。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万国邮政公约》,由寄件人填写《报税 单》,贴绿色标签,由寄达地的邮政企业向 海关申报。
D类企业
2、海关对D类企业的管理: (1)、不予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2)、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 (3)、按规定暂停报关资格,暂停运载监管货 物资格,暂停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4)、严重的取消报关资格,取消运载监管货 物资格,取消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5)、将有关情况通报国资委和商务部;

热气球
驮畜
二、报关的范围:
1.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 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 物。 2.进出境物品:主要包括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3.进出境运输工具:主要包括用以载运人 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 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 和驮畜等。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 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 海关申报运输工具名称、所载旅客人数、进 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可拟 人化地概括为:who(船名航次)、what (载客载货量)、when(进出境时间)、 where(装港、卸港、经停港等)当然运输 工具上从业人员的自用物品等也需要申报, 船舶证书等合法性文件也必须申报。
无走私记录、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 度、无不良记录
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申请步骤:企业申请——海关审核——批准注册登记许 可

罗兴武报关实务知识点整理 1 报关与海关管理

罗兴武报关实务知识点整理 1 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第一节、报关概述一、报关的含义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报关与通关的区别报关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而通关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二、报关的分类1、按报关对象(1)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2)进出境物品的报关(3)进出口货物的报关2、据报关目的(1)进境报关(2)出境报关3、据报关行为性质(1)自理报关(2)代理报关(直接代理、间接代理)三、报关的基本内容1、进出境运输工具①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②进出口货物数量;③装卸时间;2、进出境货物(贸易性、以盈利为目的;数量大;税率较高)①一般进口出货物;②保税货物;③暂准进出境货物;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⑥其他进出境货物;3、进出境物品(非贸易性;自用为主、数量少;税率较低)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判断是否进出境的物品,有二个标准,一须“自用”;二须“合理数量”。

1、行李物品2、邮寄物品第二节、海关管理概述一、海关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1、海关的职能监管、征税、缉私、统计其中,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

监管包括现场监管和后续监管(保税监管、减免税监管)2、海关的性质(1)国家行政机关(2)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二、海关的法律体系海关法律体系采取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海关总署三级立法的体制。

XX法结尾→XX条例结尾→XX办法结尾三、海关的权利行政审批权、税费征收权、行政审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惩罚权、其他权利1、海关权利的特点(可能选择题)(1)特定权海关享有对进出关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具有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具备这种资格。

北京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京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发布部门】北京海关【发布日期】2006.08.09【实施日期】2006.08.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海关公告(2006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2005〕127号),为加强对报关单位的管理,方便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现将本关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报关单位延期和变更2005年5月31日前注册的报关企业(原专业和代理报关企业),申请延期、变更、异地分支机构注册等项目,继续由企业管理处负责办理;2005年6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报关企业,办理上述项目,由各属地海关受理。

企业申请行政许可变更,涉及名称、地址、性质等项目变更的,接受属地海关下场核查。

申请办理报关企业有关项目相关表格,企业可登陆北京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二、办理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从2006年8月10日起,北京海关对加工生产企业注册按注册地海关划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加工生产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须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的,应先按加工厂管理规定办结相关手续后注销加工厂编号,方可进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加工生产企业注册须知详见附件1。

三、报关专用章使用北京海关对本关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及异地在京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已进行换发《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和新报关专用章备案工作。

2006年8月10日起,企业启用新报关专用章办理进出口业务,旧章使用日期截止为2006年10月10日,各报关单位应将旧报关专用章缴回注册地海关。

异地在京报关企业分支机构自2006年8月10日起使用本关区10位编码和新报关专用章开展报关业务,逾期现场海关不再受理异地报关企业使用旧编码开。

《报关与报检实务》(第三版)习题及参考答案(汇总)

《报关与报检实务》(第三版)习题及参考答案(汇总)

《报关与报检实务》(第二版)习题及参考答案(汇总)第一章报关基础知识一、单项选择题1.请指出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D )。

A.专业报关企业是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B.专业报关企业中有的属于有限责任公司C.专业报关企业具有报关权D.专业报关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报关行为又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其中通常情况下下列哪一主体不得办理代理报关( C )。

A.进出口货物代理人B.专业报关行C.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D.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代理公司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其基本任务是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 B )和编辑海关统计。

A.临时保管通关货物B.查辑走私C.施加封志D.行政处罚4.海关行使下列哪些权力时不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D )。

A.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B.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外,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C.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外,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D.与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合同或发票等资料5.一般说来,海关权力行使应遵循合法原则、适当原则、( A )、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A.依法独立行使原则B.双赢原则C.相互制约原则D.平衡原则6.目前我国的直属海关共有( C)个A .30 B. 38 C. 41 D. 467.从( C )起,海关对部分打私办案职能进行了内部调整,走私犯罪侦查机构增加了行政执法职能。

A .2001年 B. 2002年 C. 2003年 D. 2004年8.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消报关单的,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C )A. 30分B. 20分C. 10分D.5分9.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D )A .30分 B. 20分 C. 10分 D. 5分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海关对报关单位的现行管理规定,指出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AD )。

海关实务 1-4章练习题

海关实务 1-4章练习题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1.海关行使下列哪些权力时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

A. 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B.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C.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D. 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属于下述那类性质的机关( )。

A、司法机关B、税收机关C、立法机关D、行政机关3. 海关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行使检查权时( )。

A、不能超出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B、不受地域限制,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C、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才能直接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D、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二、多项选择1.目前,以下哪些货物进出境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

A.一般进出口货物B.通过电缆输送进出境的电C.通过管道方式输送进出境的石油D.以货品为载体的软件2. 海关监管的对象包括()。

A. 进出境人员B. 进出境运输工具C.进出境货物D.进出境行李物品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可以行使下述哪些权力( )。

A. 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B. 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C. 在调查案件时,调查关员可以直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D. 在调查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4. 海关的设关原则( )。

自考【大纲】27186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自考【大纲】27186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

27186制单结汇与报关实务Ⅰ、课程的学习目的及任务本课程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课程。

通过学习,学生可以掌握海关的基本知识,熟悉各个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措施、货物报关的基本程序以及各种报关单证的制作。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先修、后继课程)先修课程: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后继课程:国际贸易法Ⅱ、考试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和考核重点难点)第一章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1. 海关与报关制度简介海关的任务(重点):海关监管、海关缉私、海关征税、海关统计海关的权力:税费征收权、行政监督检察权、行政强制权、佩带和使用武器权、行政处罚权及其他行政许可权2.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管理(难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类报关单位报关方式的异同、两类报关单位主营业务、经营审批及报关范围的异同、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与报关权限的比较3. 海关对报关员的管理(重点):报关员水平考试、报关员管理的变化4. 海关对其他报关管理规定: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行为规则和法律责任第二章报关与进出口国家管制1. 进出口的国家管制:备、证、检、核、救2. 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备案登记制3.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重点):配额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和签发4. 进出境商品检验和检疫制度: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对象5. 进出口货物外汇管理:国家对结汇、用汇的管理6. 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难点):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及三种措施的比较7. 特殊进出口货物的管制制度:黄金及其制品、濒危物种、进出口药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废物、音像制品等的管理制度第三章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1.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报关程序及电子报关2.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申报(重点):申报的准备、申报的方式、报关的地点、申报的期限3.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海关查验的范围、方法和地点及对查验损失赔偿的规定4.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征税(难点):关税的种类、关税的缴纳与退补、海关代征税、退税制度、关税的减免。

2022-2023年报关员之报关员业务水平考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报关员之报关员业务水平考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报关员之报关员业务水平考试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20题)1、上海甲企业使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在北京海关办妥出口手续,经大连海关复核放行后装船运往美国。

此项加工成品复出口业务,除按规定需办理出口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的手续是()。

A.出口转关运输手续B.货物过境手续C.货物登记备案手续D.境内转关运输手续【答案】 A2、海关对于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报关业务:()A.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B.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且规定其3年内不得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C.以走私行为论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D.无权处理该人员,但可以对其所属报关单位处以罚款【答案】 A3、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A.7;15B.7;7C.15;15D.15;20【答案】 B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于那些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者,如果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

A.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B.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C.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D.可不做任何处理【答案】 C5、甲企业对另一关区内的乙企业进口的加工贸易料件进行加工,成品交乙企业出口,应当由()到()办理备案手续口A.甲企业;甲企业B.甲企业;乙企业C.乙企业;甲企业D.乙企业:乙企业【答案】 C6、江苏新创轮胎有限公司(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使用;玻汇从境外购进天然棟股和炭黑一批(价值100 000美元),用于生产挖掘机轮胎出口。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珐雇因,申请将手册延崩3个月。

加工生产完毕后,尚剩余炭黑若干(价值1000美元)。

报关单位类型

报关单位类型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进出⼝货物收发货⼈和报关企业,均必须是国内企业。

1、进出⼝货物收发货⼈:具有外贸经营资格和报关权,但也只能为本企业货物报关,属于⾃理报关。

包括外贸公司、外向型⽣产⼯⼚等类型。

(1)外贸经营资格的获得是进出⼝收发货⼈到外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实现。

获得报关权前提是海关
备案⽽⾮获得⾏政许可。

(2)未取得备案登记但需从事⾮贸易性进出⼝活动的单位,在进出⼝货物时也视其为收发货⼈,但⾮严格意义上的进出⼝货物收发货⼈(可在海关临时注册登记、获得临时注册登记证明,但不核发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仅为7天)。

(3)只能为本单位进出⼝货物报关,属⾃理报关。

2、报关企业:接受进出⼝企业的委托,实施直接或间接代理报关的境内企业。

(1)报关企业:必须⾸先获得海关注册登记⾏政许可;然后才能海关注册登记。

(2)报关企业有两类:
报关公司、报关⾏:主要业务就是替他⼈报关。

报关后由货主⾃⾏或找⼈租船订舱。

货代或船代:它们仅能为⾃⼰承揽承运的货物报关,这点是其局限。

①货代主要业务是揽货、并代货主租船订舱,报关是其从属业务。

②船代属于船公司,只能为⾃⼰的船找货,找到货物后代替货主报关。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关对报关单位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表述正确的是()
A.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未经许可不得报关
B.报关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C.报关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核的行为
D.注册登记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A,B,C,D
[判断题]
2、海关对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行评估,按照AA、A、B、C、D五个管理类别进行管理,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参考答案:对
[单项选择题]
3、A类报关企业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以上。

A.1000票
B.3000票
C.5000票
D.2万票
参考答案:B
[判断题]
4、报关企业在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向报关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备案()
参考答案:错
[判断题]
5、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参考答案:对
[判断题]
6、报关单位向海关提交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加盖本单位的报关专用章
()
参考答案:对
[判断题]
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参考答案:错
[判断题]
8、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应在3%以下()
参考答案:对
[判断题]
9、报关单位遗失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报告并说明情况,补办期间暂停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
参考答案:错
[判断题]
10、大海报关行更名为顺风报关行后,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海关可处5000元罚款()
参考答案:对
[判断题]
11、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3号以后的,自动延期至2015年7月31号,之后原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无需办理年审手续,但企业应按照规定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单项选择题]
12、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总值应为()
A.10万美元以上
B.20万美元以上
C.50万美元以上
D.100万美元以上
参考答案:C
[多项选择题]
13、根据《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境内法人资格条件
B.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C.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D.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参考答案:A,B,C,D
[判断题]
14、报关企业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适用C类管理()
参考答案:对
[判断题]
15、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D类的,按照较高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参考答案:错
[单项选择题]
16、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可适用()管理。

A.A类
B.B类
C.C类
D.D类
参考答案:D
[单项选择题]
17、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最长为(),有效期届满后应当()
A.1年;办理延期手续
B.1年;重新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C.2年;办理延期手续
D.2年;重新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参考答案:B
[判断题]
18、已适用B类管理一年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去申请评为AA类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