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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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鉴赏

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1级学号:222011318210030 姓名:李斯曼

内容摘要:唐代传奇小说中叙写婚恋故事的最为普遍, 它们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都能做到委婉曲折, 摇曳多姿, 引人入胜。《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是这类作品的杰出代表。《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写了娼门女子的爱情与命运, 但前者侧重人性的失而复归, 结以团圆, 后者则侧重写美的被毁。二者各有内涵, 各呈风姿。

关键词:爱情人性道德封建礼教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论文正文

引言:鲁迅说, 唐人“始有意为小说”[1] ,唐传奇的确是中国小说成熟的标志。唐代小说之所以被后人称为“传奇”, 是因为作者往往“作意好奇”[2],“能揉变化之理, 察神人之际, 著文章之美, 传要妙之情, 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3]。它超越了中国史传文学拘泥于真人真事的传统, 能自觉运用虚构与想像, 使故事情节曲折完整, 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叙述婉转, 文辞华艳, 使中国小说具有了独立的文学品格, 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予以比较分析, 即可见一斑。

一、《李娃传》

《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 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李娃

者, 李姓姑娘之谓也。古代通称妙龄女子为“娃”。宋人“说话”称李娃为李亚仙, “亚仙”当是其名。荣阳望族之子郑生, 因赴京应试, 偶遇李娃, 一见钟情, 遂溺其家。“岁余,资财仆马荡然”, 被李娃与鸭母设计骗逐, 流落为代人哭丧的“挽郎”。旋又遭父鞭答, 几于毙命。后于行乞冻饿之际, 为李娃所救。李痛悔往昔所为, 自赎与居, 砒砺其发愤苦读, 遂摧第, 终至夫荣妻贵, 父子如初。

李娃是素有长安“一枝花”之誉的“狭邪女”, 正如郑生那位“长安通”朋友所介绍, “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 所得甚广。非累百万, 不能动其志也”。这一方面标明了李娃作为“大腕妓女”的商业性“品级”, 绝不是那种廉价的“路边野花”之属; 另一方面也说明她身历已多, 而这种商业性的“性经验”不但与爱情无涉, 而且已经使她的价值取向发生偏斜, “志”不在“情”而在“利”了。

她, 将郑生延至“帷幕帘榻, 焕然夺目; 妆仓袅枕, 亦皆侈丽”的西堂, 遂至“诙谐调笑, 无所不至”, 相见何其欢也! 这种男女相悦、两情缝蜷持续了“岁余”, 郑生“囊中尽空”, 骏乘仆马已告“荡然”, 这时“姥意渐怠”, 而“娃情弥笃”。或问: 李娃此时的“弥笃”之情是真正的“爱情”么? 答曰: 不然。它仅仅是爱情的“根源”形态, 是“本能的欲望”使然; 此际她与郑生的关系仍处在“肉体结合”的低层次, 尽管不无“亲昵”, 然而却并不“深刻”, 因

为尚未达到“心理结合”的高度。何以见得? 作品紧接着便写

了李娃与鸭母“互设诡计”骗逐郑生的一幕; 这“互设”二字, 既是李娃自己的事后自白, 我们一也就无从开脱, 只能遗憾地体味这“利”对“情”扫地出门的苦涩了!设若故事到此为止, 那么李娃自然就被绑上了耻辱柱。但是, “天下事了犹未了”: 郑生被逐, 始而“惶惑发狂”, 继则“遴疾甚笃”, 后为“挽郎”显声, 旋遭父楚几死, 适得师友搭救, 终至沿门行乞。当他于风雪交加中哀呼“饥冻之甚”时, 恰被李娃听见; 这样, 李娃便又一次被推上了人性与良知的“检测台”。

白行简的抒情性评论, 不可不谓之高矣。然则, 我们却不能简单认同这位封建士大夫的“高见”, 因为李娃的“节行”高义并不是“一步到位”的, 她对郑生是“始乱‘中’弃”而终予“厚报”的。那么, 李娃这一番作孽自赎的人性轨迹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 窃以为: 如果说李娃对郑生的“始乱”是迷于“色”、“中弃”是惑于“利”的话, 那么, 当郑生落魄至极时她的闻声而出及后来的一切作为, 就至少有三重心理动因: 一是对旧情的顾念。她们毕竟有两情欢洽的美好时光, 而“爱, 是不能忘记的”, 难免有本能的回归指向。二是被一种赎罪意识所驱策。她一见郑生“枯痔疥厉, 殆非人状”, 便“失声长拗日: ‘令子一朝及此, 我之罪也! ”, 而当养好了他的身体, 玉成了他的事业, 在郑生“将之官”时, 她却说“今之复子本躯, 某不相负也”, “固辞”欲离他去。这说明她所作的这一切, 意在填补良心的巨大“亏空”,解开心灵深处的自系之“铃”。三是侧隐之心使然。正是郑生的惨厉万状使她“意

感焉”, 动了悲悯同情之心, 于是才甘愿以高代价来拯救这个“良家子”。当然, 这三重心理因素又不能等量齐观, 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当是“爱情”这一极; 是男女之爱这一诱因, 唤醒了她的良知, 使她良心发现, 并激活了人性中固有、但却被社会驱力、利害观念所冲淡、所掩盖的“属人”意识。惟于此时, 李娃与郑生的“结合”才可以说是超越了“肉体结合”的初级阶段, 才算进人到了“特殊的”、“深刻的”、“心理结合”的较高层次。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 故缠绵可观。”这就是说, 《李娃传》既符合事体情理, 又极富“传奇”色彩, 叙写爱情委曲徘侧, 诉诸读者则颇具“可观”的审美价值。

从李娃性格的复杂和富于变化, 一方面可见出作者的“知人性之深”,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唐人“有意为小说”的创造性追求精神。所不足者, 那结局似乎太“圆满”了, 这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坏事”, 然而从文学史的角度看, 此类作品正是后来愈演愈烈的“大团圆”模式的“始作俑者”。

二、《霍小玉传》

《霍小玉传》是蒋防(字子微)所作, 如张若虚之以一首《春江花月夜》名垂诗史一样, 他也因此而“孤篇横绝, 竟为大家”。小说写陇西大家子李益, 年二十中进士, 人长安, 思得名妓。经人撮合, 遇小玉, 一见倾心, 留恋其家, 凡二年。后授郑县主簿, 与坚约婚姻而别。及觑母, 始知已订世家望族女卢氏, 生因惧母素严, 不敢拒, 遂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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