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连险精算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2007年修订)-保监发[2007]11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2007年修订)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保监发〔2007〕119号)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为适应人身保险业的新发展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披露工作,我会对精算报告的编报规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精算报告编报规则印发给你们,相关报表详见中国保监会网站()。
自2007年12月31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报送上一会计年度精算报告。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的通知》(保监寿险〔2005〕8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请各公司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精算报告报表(略)二○○七年十二月三日附件: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目录总体说明第一部分: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和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报告1)责任准备金评估声明书2)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a.表1-1-1:年度末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实际提取额b.表1-1-2:年度末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法定最低标准3)过去五年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a.表1-2-1:过去五年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个人业务b.表1-2-2:过去五年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团体业务4)本年度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评估基础变更报告表(表1-3)5)年度末及过去五年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汇总表(表1-4)第二部分:业务统计报告1)直接业务保单变动情况统计表a.表2-1-1:直接业务保单变动情况统计表--个人业务b.表2-1-2:直接业务保单变动情况统计表--团体业务2)分险种直接业务保费收入统计表(表2-2)3)分销售渠道直接业务保费收入统计表(表2-3)4)委托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统计表(表2-4)5)业务利润分析汇总表(表2-5)6)再保险业务报告a.再保险业务安排的说明b.表2-6-1: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出业务c.表2-6-2: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入业务第三部分:分红保险业务报告1)分红保险业务声明书2)分红保险业务资产负债表(表3-1)3)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表3-2)4)分红保险业务红利给付明细表(表3-3)5)分红保险业务利源分析表a.表3-4:分红保险业务利源分析总表b.表3-5:分红保险业务利源分析明细表第四部分: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企业年金业务报告1)万能保险业务报告,包括:a.表4-1-1:万能业务利润分析表b.表4-1-2:万能账户资产组合状况表c.表4-1-3:万能业务负债明细表d.表4-1-4:万能业务本年度实际投资收益及结算利率汇总表2)投资连结业务报告,包括:a.表4-2-1:投资连结业务利润分析表b.表4-2-2:投资连结账户资产组合状况表c.表4-2-3:投资连结业务本年度月末账户单位价格汇总表3)企业年金业务报告,包括:a.表4-3-1:企业年金业务收入/支出表b.表4-3-2:企业年金受托资产/投资管理资产组合状况表第五部分:偿付能力报告1)人身保险业务偿付能力额度状况表(表5-1)2)人身保险业务偿付能力额度计算表(表5-2)3)人身保险业务偿付能力报表认可资产表(表5-3)4)人身保险业务偿付能力报表认可负债表(表5-4)第六部分:总精算师备忘录及准备金充足性分析报告第七部分:内含价值报告总体说明一、年度精算报告由七部分组成: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和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报告、业务统计报告、分红保险业务报告、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企业年金业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总精算师备忘录及准备金充足性分析报告和内含价值报告。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02•【文号】保监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保险金额应满足以下要求: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到达年龄比例下限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以上120%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二、保险公司应根据精算原理、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风险保费、初始费用、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收取。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
如利润测试主要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三、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市场利率水平、投资市场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定价,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投资连接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它将保险和投资结合在一起,为投保人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还能实现资金的增值。
为了规范投资连接保险市场,保险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精算规定,以确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精算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设计和销售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对投资连接产品的投资组合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资金能够稳健增值,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还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和制定投资策略,以及定期对投资风险进行审查和评估。
其次,精算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时,必须向投保人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特点、风险提示和收益预期等。
投保人应当以真实、准确的信息为基础进行投资决策,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相关信息。
此外,保险公司还要依据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提供个性化的投资解决方案,确保产品与投保人的需求相匹配。
同时,精算规定还强调了保险公司对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和审计的要求。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流动符合规定,并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还应当独立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和审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最后,精算规定还对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资金准备和偿付能力提出了要求。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合理安排保险责任准备金和基金投资的规模和结构,确保能够承担合理的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还应当进行定期的资本充足性评估,以确定自身的偿付能力,避免因投资连结产品的资金运作风险导致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总之,精算规定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规范投资连接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在实施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精算规定的要求,保证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确保投保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投资连接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帮你算计投连险
帮你“算计”投连险看看投连险的费用徐颖投连险的一个特点是费用透明,但收费项目较多。
目前市场上的投连险产品层出不穷,但在收费上仍存在个体差异,在投保前,投保人不妨对投连险的7项费用做个梳理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投资建结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精算规定),投连险收取7项费用: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账户转换、部分领取时)和退保费用。
初始费用占大头初始费用是投保人所缴的保费在进入投资账户前扣除的那部分费用。
根据缴费方式的不同,趸缴型和期缴型扣除的比例也有区别。
如果购买的是趸缴型产品,一般保险公司会根据投入资金的多少,来设定不同的扣除比例,投入越多,初始费用越低,比如瑞泰安裕之选(趸缴型)规定,缴费2万>10万元的部分收3%,10万>50万元的部分收2%,50万元以上收1.5%。
也有一些保险公司不区分投入资金的高低,规定单一的初始费用比例。
期缴型产品缴费时虽然分为年缴、季缴和月缴,但是初始费用的计费标准却都是按照年度来计算的,同一年内,收费比例不变。
期缴形式的投连险,对基本保费和额外保费部分所能收取的初始费用差别较大。
基本保费不能高于保险金额(指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元;如果单期所缴保费超出上面的数额,超出部分就要算作额外保费。
按照精算规定,基本保费所能收取的初始费用比例首年可高达50%,而额外保费初始费用上限仅为5%。
比如张先生投保某投连险(期缴型),保额10万元。
首年投人1万元。
收取初始费用时,基本保费部分(100000元>20=5000元)按50%的比例收取2500元,额外保费部分(10000元-5000元=5000元)按5%的比例收取250元。
按照精算规定,不管是期缴保费还是趸缴保费,追加投资部分的初始费用都不得高于5%。
一般保险公司为了鼓励客户追加投资,都对此部分收取较低的费用,比如中英精彩连连对追加投资仅收1%的初始费。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的管理机制,加强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利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等监管规定,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险投资账户启动资金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企划精算中心对启动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设立启动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第三条启动资金是为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设立,主要用于投资账户设立初期的资金支持及投资账户发生净值差错时用于补偿客户损失。
启动资金不得用于其他产品及其他用途。
第四条启动资金的使用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章启动资金的来源、进入和退出方式第五条启动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以购买投资账户份额的方式进入投资账户。
单个投资账户的启动资金初始投资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投连险投资账户正常运作期间启动资金留存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或投资账户资产价值2%的较大者),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六条当投资账户的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时,启动资金可以退出投资账户。
为保证客户利益及投资账户的流动性不受影响,启动资金可以逐步退出。
第七条启动资金的退出方式和客户资金退出投资账户的方式一样,以卖出单位份额的方式退出。
第八条启动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后,公司将建立保证金制度,用保证金代替启动资金履行对单位净值差错进行补偿的责任。
第四章启动资金收益的计算方式第九条启动资金进入投资账户后,和客户资金一起参与投资运作,与客户资金一样享有分配收益的权利。
启动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公司所有,投资风险完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启动资金因单位净值差错补偿导致启动资金单位数少于450万份时,公司可视投资账户的运作情况决定是否对启动资金进行追加,以保持启动资金单位数不少于450万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26•【文号】保监发[2008]123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123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加强对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监管,强化准备金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经营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保监会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分为预定收益型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产品,其中预定收益型产品又分为固定收益型产品和利率连动型产品。
固定收益型产品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固定的收益率;利率连动型产品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随银行存款利率浮动的收益率。
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一)保单获取费用,即获取保单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二)风险保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风险保费应通过扣减收入的方法收取;(三)保险管理费,即为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保险管理费可以是一个与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无关的固定金额,也可以按照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四)投资管理费,按照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五)账户管理手续费,保险公司可以在提供账户设立、账户转换等服务时,收取用以支付相关成本的管理费用;(六)退保费用,即保单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获取成本;(七)买卖差价,即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份额时价格之间的差额;(八)监管部门允许收取的其他费用。
三、保险公司应当在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的保险合同中列明各项费用,产品存续期间需变更费用的,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式方法。
投连险资格考试题
投连险资格考试题1.金融是指资金从资金多余单位流向资金短缺单位的过程和机制。
融资有两种形式,其中经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实现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A 直接融资B 间接融资[正确]C 中介融资D 机构融资2.下列金融工具中流动性最弱的是()A 现金B 商业银行储蓄存款C 短期国库券D 股票[正确]3.银行为各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称为()A 个人存款B 企业存款C 同业存款[正确]D 政府机构存款4.债券投资者面临的因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和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风险称为()A 利率风险B 通货膨胀风险C 信用风险[正确]D 汇率风险5. 购买()股东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经营决策参与权、公司盈余分配权、剩余资产索取权、优先认股权等。
A 普通股[正确]B 优先股C 境内上市股票D 境外上市股票6.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
基金财产的保管由()负责。
A 证券公司B 基金公司C 信托公司D 基金托管人[正确]7.股息的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净利润。
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分配顺序是()A 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优先股股东股息〉任意盈余公积金〉普通股股东股息[正确]B 优先股股东股息〉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普通股股东股息C 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股股东股息〉普通股股东股息D 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优先股股东股息〉普通股股东股息〉任意盈余公积金8.投资者把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出售给基金经理人并收回现金,这种操作过程称为()A 申购B 认购C 赎回[正确]D 交易9.我国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是指()A 交易B 认购C 申购[正确]D 赎回10.为鼓励投资者能够长期持有基金,基金管理人通常采用()对投资者进行收费。
A 前端收费B 后端收费[正确]C 申购收费D 认购收费11.现行法规规定,我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采取()的发行方式。
投资连接保险介绍[1]
投资连接保险介绍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属于人寿保险的范畴。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寿险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寿险产品。
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连接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国外背景篇在英国,投连险被称为基金连锁保险(Unit-linked Insurance)。
自1961年第一张投连险保单在英国诞生以来,其发展极为迅速,很快抢占了英国寿险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
1997年投连险占寿险保费的比例已达55%,2004投连产品占据了58.06%的寿险市场份额。
现在投连险已成为欧美国家人寿保险的主流险种之一。
在美国,80%的人都购买了投连险,几乎所有的上班族或高端客户都会拥有投连险这个产品。
因为对于保户而言,投连险首先具有保障的功能,然后又有投资或储蓄的概念,能够满足所有需要保障和理财的人,而且对于上班族这样需要长期保障和理财的人,投连险能够满足伴随其一生的要求。
传统寿险都有一个固定的预定利率,保险合同一旦生效,无论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将按预定利率赔付给客户。
而“投资连结保险”则不存在固定利率,保险公司将客户交付的保险费分成"保障"和"投资"两个部分。
其中,“投资”部分的回报率是不固定的。
如果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比较好,客户的资金将获得较高回报。
反之,如果保险公司投资不理想,客户也将承担一定的风险。
国内背景篇我国自1996年6月以来,央行连续八次下调银行基准利率,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从10.98%处调到1.98%,低利率使得保险公司承受了巨大的利差损压力。
1999年10月,平安保险公司率先在国内推出了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其后,各寿险公司纷纷效仿,投连险迅速发展。
但投连险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归纳起来,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9-2001年,高涨期。
投连险产品自问世以来,便受到市场的热捧,吸引了大量消费者,保费快速攀升。
中国精算师考试辅导-偿付能力研究比较(2)
中国精算师考试辅导:偿付能力研究比较(2)中国精算师考试辅导:偿付能力研究比较(2)中国精算师考试辅导:偿付能力研究比较(2)一、关于引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7号:投资连结保险》(以下简称“本规则”)在引言部分指出,其旨在规范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编报,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形成的资产、负债、综合收益的认可标准及披露要求。
投资连结保险兼有保险保障和投资的功能,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
投资风险不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的保险业务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编报不由本规则规范。
二、关于定义(一)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指保险公司根据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建立的资产单独管理、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的资金账户。
通常所称的“独立账户”是保险公司根据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为保单持有人投资建立的投资结构、投资策略不同的各种投资账户的总称。
1.投资账户资产单独管理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保险公司为投资账户在银行和投资代理机构单独设立资金账户;二是,投资账户的资金投资单独运作,不与其他险种资金或保险公司管理的其他资金混合运作,且各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也不混合运用;三是,保险公司对投资账户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损益进行单独核算。
2.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是指,保险公司不向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保证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
保险公司运用保单持有人投入到投资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完全由保单持有人享有,产生的投资损失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
需要强调的是:(1)如果保险公司在投资连结保险合同条款中向保单持有人提供最低(或固定)收益保证,则保单持有人只承担了部分投资风险,而不是全部投资风险,这种合同也不符合中国保监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2)如果保险公司将公司的资金投入投资账户,则保险公司按照其在投资账户的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该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或亏损,保单持有人不承担该部分资金的投资风险。
即保单持有人只承担其投入投资账户资金的投资风险。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09•【文号】•【施行日期】2020.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的通知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完善车险精算制度,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9月9日附件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车险产品(以下简称商车险)。
第二部分保费构成二、保险公司厘定商车险保费,应当符合非寿险精算原理,严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则,不得有导致不正当竞争或歧视性定价的因素。
三、商车险保费厘定标准公式为: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目标赔付率,目标赔付率=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四、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应使用行业基准。
附加费用率预定、逐单手续费率上限、自主定价系数范围遵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执行。
五、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费率与标的风险、经营成本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自主定价系数、附加费用率及手续费率等,并对产品进行利润测试。
第三部分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六、保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动态监测、分析费率精算假设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偏离度,及时对商车险费率进行调整,并重新向监管机构备案。
七、为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除监管机构责令保险公司重新备案产品或保险公司精算假设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保险公司调整商车险条款费率的频率不高于3个月一次。
第四部分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评估八、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商车险的保费充足性测试流程,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为基础,在每季度末对所有未满期保单逐单测试保费充足性,并按照规定评估保费不足准备金。
《投连考试第2章》答案
第二章投资连结保险单选题第一节投资连结保险的定义和特征1.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而不保证最低收益的人身保险是( C P5)A变额寿险B万能保险C投资连结保险D变额万能寿险2.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C P5 )。
A保险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B投资账户中的资产单独管理,与保险公司管理的其他资产相分离C投资连结保险及投资账户保证最低投资回报率D保费缴付灵活,投资选择自由3.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B P5)。
A投资连结保险的各项收费或费用项目均向投保人公开B保险公司定期评估投资账户资产价值,并至少每周一次在保险监管机构认可的公众媒体上公布投资单位价格C定期公布投资账户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D每个保单周年日向投保人寄送保单状态报告。
4.从保险的种类来说,投资连结保险属于( C P5 )。
A 财产保险B 责任保险C 人身保险D 信用保险5.以下关于投资连结保险,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C P5 )。
A 投资连结保险兼具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B 投资连结保险不保证投保人的最低收益C 投资连结保险保证投保人的最低收益D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收益由投保人享有,其风险也由投保人承担6.具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且不保证最低收益的人身保险为( B P5 )。
A 人寿保险B 投资连结保险C 健康保险D 医疗保险7.投资连结保险在( D P5)账户拥有一定的资产价值。
A 1个B 2个C 3个D 至少1个8.投资连结保险及投资账户( B P5)最低投资回报率。
A 保证B 不保证C 视不同产品而定D 以上都不是9.投资连结保险的客户定位为( B P6 )。
A 需要一定保障且风险偏向较小的低收入家庭B需要一定保障且风险偏好较大的中高收入阶层C需要一定保障且风险偏好较小的中高收入阶层D可以面向所有收入水平的家庭10.在国外,投资连结保险被认为具有下列( A P6)性质。
投连险的七项费用 (3)
细数投连险七项收费2007年11月21日 10:41 来源:国际金融报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我要缴多少保费”。
但对于投连险而言,只了解所缴保费的数额是远远不够的。
在11月19日结束的第五届上海理财博览会上,这款热卖了大半年的保险产品,再次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投连险是一款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
这类保险因为要随时应对客户的保费、保额变更,保险公司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风险控制等费用,所以一般要收取较高的费用。
根据保监会新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投连险仅可收取七项费用: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影响较大。
那么,这七项收费中,各家保险公司有何不同?各自竞争优势如何体现?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保险业专家,并就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各类投连险产品进行了对比。
低初始费用之争作为一个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投连险一部分保费用于保障和运营费用支出,剩余保费才进入投资账户,前者称为初始费用。
换言之,初始费用的扣除越多,则进入投资账户的金额越少,从根本上来说是对投资收益率的扣减。
根据保监会要求,趸缴保险费形式的投连险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10%(人民币5万元及以下部分)或5%(人民币5万元以上部分),趸缴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目前,市场上在售投连险的初始费用一般在保费的1%-2%,用于抵扣销售成本,其中银保趸缴的初始费用最低约在1%左右。
以中德安联推出的新一代投连险——安联“汇金世家”为例,趸缴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趸缴保费,初始费用扣除1%,趸缴投连险追加保费,初始费用扣除1%。
此外,海康保险推出的投连险“金如意”规定,趸缴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趸缴保费,免收初始费用。
取消买卖差价设置与初始费用一样,买卖差价对消费者的影响也非常明显。
一般而言,投连险保费进入投资账户时,是按照买入价折算,因此,在业内买卖差价也常常被视为另一项额外的初始费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6.08•【文号】保监发[1999]90号•【施行日期】1999.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修订*注:本篇法规中《意外伤害保险精算规定》第三部分“法定责任准备金”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2日实施日期:2008年7月1日)废止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1999年6月8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加强对人身保险业务的监管,规范人身保险精算工作,现将《人寿保险预定附加费用率规定》、《人寿保险精算规定》、《利差返还型人寿保险精算规定》、《意外伤害保险精算规定》和《健康保险精算规定》下发给你们,精算规定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特此通知。
人寿保险预定附加费用率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非利差返还型长期(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寿保险(非分红)。
第二部分人寿保险保险费的构成二、人寿保险的毛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费用构成。
附加费用分为两部分:管理和佣金(个人业务)/手续费(团体业务)。
三、个人业务的佣金由支付给代理的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构成。
直接佣金是保险公司根据代理人销售保单的情况而直接向其支付的现金报酬;间接佣金包括保险公司支出的代理人经理的管理报酬、代理人和代理人经理的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如保险待遇等)。
投连考试题目+答案
阶段测试题(一)1.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对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的管理工作,确保通过合格的销售人员,经由合适的销售渠道,将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给具有相应( A)承受能力的客户人群。
A 风险B 心理C 经济D 投资2.泰康高客投连险的投资账户有(D )个。
A 5B 7C 9D 63.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必须拥有资格证书,且应至少拥有( B)寿险销售经验,并无不良记录。
A 半年B 一年C 两年D 两年以上4.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应接受不少于()个小时的专项培训。
保险公司应将相关培训材料报当地保监局备案。
A 10B 20C 30D 405.泰康高客投资连结保险,其新单趸交保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D)万元。
A 1B 2C 3D 106.泰康高客投连险的每年账户转换次数为( D)。
A 3次B 5次C 10次D 不限次7.如果客户评估报告认为该客户不适宜购买,但客户仍然要求购买的,保险公司应以专门文件列明保险公司意见、客户意愿和其他需要说明的必要事项,双方(A )认可。
A 签字B 声明C 书面证明D 默许8.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农村地区(即县及县以下地区)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管理,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销售管理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并报当地(C )备案。
A 行业协会B 同业公会C 保监局D 工商局9.各保监局应加强对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监管手段和措施,以防范损害(B )利益行为的发生。
A 保险人B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C 保险营销员D 投保人和受益人10.本通知适用于保险公司向( C)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经营活动。
A 所有客户B 团体C 个人D 集体11.泰康高客投连险的最高投保年龄为( C)。
A 55岁B 60岁C 65岁D 70岁12. 将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理财功能融为一体的新型人身保险是( A)。
A 投资型寿险B 传统寿险C 分红型寿险D 非传统寿险13.在我国投资型寿险的种类包括( C)。
A 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B 变额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C 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D 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变额万能寿险14.在美国投资型寿险的种类包括(A )。
购买投连险的三个指标
文 / 习记 者 路 艳 辉 实
王钥是广州某高校的音乐教师 , 工资加
业余收入 不菲。 随着积蓄的 日 益增加 , 王钥
投保人投资账 户打下基础 。
比收费在一定程度 上就是比划算
相信所有投保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在收
目 前国内约有4家寿险公司, l 根据今年 l 月份 保险公司保 费收 入高低 , 入前 l 一一 进 0
水平, 产品之间仍有不少差距 。
选公司在一定程度 上就是选保障
投 资连接险与传统保 险的区别在于增
加了投 资功能 , 特别 是受 当前 投 资市场火 热 、 P 高企、 CI 加息频繁 的宏观经 济金融形 势的影响, 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连险很大
程度地侧重了投 资功能; 而且投连 险是保险 公司代为管理投保人的资产, 收益与风险都 是由投保人 自己承担 。 所以如何选择一家放
—
集了一大堆代 理人推荐 的保险理财 规划 书 后, 却因为无法理性衡量收费而有些茫然失
寿、 国友邦 、 美 生命人寿、 合众人寿 、 中德安
联 。( 相关情况见表1 )
措。 不同的收费方式和不同的缴纳费用以及
不同的退保费率让投保人很伤脑筋 。 其实, 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收费就是 在比较投保
公司都是按 照期初期 末账 户单位卖 出价折
算 , 投资收益率=( 即: 期末 卖出价一 期初卖
出价) 期初卖出价。 / 实际上, 上述方 法并未 考虑 到买卖差价对于投 资收 益率的影响, 从 而高估投 资收益率。
因此 , 为真实反 映投 资者的投资收益隋
况, 本刊在 测算投资收 益时, 采用公 式 : 投 衡 量投连产品收费7 -时, Y ,  ̄ 某一个或儿 个项 目免费并不足以说明整体 收费7- , Y ,  ̄低 必须全面加 总各项费 用后再做 比较 ( 表 见 1, ) 并且 , 由于收费项目本身的特性 , 并不能 简单加总衡量。 先 看初始 费用 。 这项 收费属 于前端 收 费, 换言之 , 直接决定 了客户可 以折 算成 它 投 资单位的多 寡 , 论将 来投 资账户 的表 无 现 如何 , 笔费用 都 已经 是保 险公司的囊 这 中之物 。 端收费 越高, 前 则可 以进 入投 资账 户的金额越 少, 从根 本上 来说是 对投 资收 益 率的扣 减。举例 来说 , 如果 某 投连 产品 的初始 费用等前端费用达 N5 那 么客户 %, 可 以进 入投 资账户的仅仅 有9 %, 5 并且 , 投 资收 益统统 是 以9 %的部 分为基 础 , 不 5 而 超过5 %以上的收益才能实现本金无损失 。 买卖差价 , 则是最具. 1 / 杀伤力” 的收费环 如果 把选择投 连险和选择基 金来做一 个类比分析的话 , 我们会发现基 金的收益率 和投连 险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是类似的, 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测到基金未来 的收益率, 险在未来的收益更大。 因而 , 对于投连险的选择只能参考该产 品在过往一段时问内的收益, 从其在市场中 的表现来判断其未来 的走向。 作为投 资型产品, 收益 显然是 比收费更 为关键的指标 。 在退保费用方面 , 各公司有一定差异 。 尽管如此 , 该项收费其实是 一项或有费用: 对于5 年以上的长期投资 者来 说, 不考虑 可 此项费用 ( _ 大多数公 司5 年后不再收取 退保 资收益率=( 期末卖出价一 期初买入价 ) 期 / 初买入价。 按照上述公司测算后, 本刊发现, 由于买卖差价 因素的存 在, 导致部分 保险公
精算新规精于保障刺激
此 次 监 管 层 下 发 的《 规 定 》, 适 用 范 围 包 括 所 有 的 普 通 型 人 寿 险、 年 金 险、健康险及意外伤害险,同时涵盖保 险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普通型人身保险。 消费者较为熟知的重疾险及医疗险,带 有储蓄性质的年金险亦在其中,涉及产 品众多,影响的范围广泛。自原保监会 2013 年启动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工作 以来,先后在 2015 年出台分红险及万能 险相关的精算规定,但涉及范围较广的 普通型人身保险一直沿用 1999 年出台的 《关于下发精算规定的通知》,并未设立 单独的精算制度。此次监管层出台《规 定》,补齐了原有产品精算规定的缺口, 共同搭建涵盖各类型保险产品形态的精 算制度体系。
此前,普通险产品精算一直沿用《关 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 规 定, 没 有 单 独 的 精 算 制 度,《 规 定 》 下发后将与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 精算规定共同构建涵盖各类产品形态 的、基本健全完善的精算制度体系。《规 定》整合长期普通型人身保险和短期普 通型人身保险的相关规定,结合产品自 身特点细化和完善监管制度,有助于提 升 监 管 的 有 效 性。《 规 定 》 适 应 保 险 市 场的快速变化,新增长期健康保险评估 假设规定、保证续保产品精算规定以及 非平准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 等规定,填补了监管空白。
《规定》的出台对保障型产品的附 加费用率上限、现金价值及参数做出了 相应的调整,有望进一步推动保障型产 品的发展力度。调整附加费用率及现金
价值,有望提升保障型产品及长期储蓄 型产品的吸引力。
下调风险保障产品现金价值 《规定》整合了已有的相关监管规
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精算与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精算与风险评估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精算与风险评估。
通过精确评估风险并进行科学的精算,保险公司可以合理定价、制定保险策略,并确保其盈利能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精算与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一、风险评估在进行精算之前,保险公司首先需要对所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
这个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数据收集:保险公司需要收集大量的数据,包括历史赔付数据、保单数据、投资数据等,以便对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2. 风险分类:保险公司需要将风险进行分类,例如人寿险、车险、健康险等,以便更好地进行评估和管理。
3. 风险度量:保险公司需要使用适当的方法和指标来度量风险的大小和程度,例如风险价值、风险水平等。
4. 模型建立: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统计模型和数学模型来构建风险评估模型,以便更好地预测和衡量风险。
二、精算计算完成风险评估后,保险公司需要进行精确的精算计算。
以下是保险公司在进行精算计算时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1. 发展适当的精算算法: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风险特征,选择合适的精算算法,如经验法、纯保费法或经验贝叶斯法等。
2. 数据分析和处理:保险公司需要对收集到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便从中提取有关风险和赔款的有用信息。
3. 定价策略制定:保险公司需要根据精算结果,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确保保险产品的定价与风险相匹配,并能够盈利。
4. 盈亏核算和预测:保险公司需要对保险产品的盈亏进行核算和预测,以便评估产品的盈利潜力和未来发展趋势。
三、风险控制与管理风险控制与管理是确保保险公司稳定运营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保险公司在风险控制与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1. 多元化投资:保险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降低风险集中度。
2. 风险溢价: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评估的风险水平,在保费中加入适当的风险溢价,确保风险得到合理补偿。
3. 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状况,不断创新和优化保险产品,提高对特定风险的覆盖能力。
我国投资连结保险的若干探讨
我国投资连结保险的若干探讨一、投资连结保险理论概述分析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保险。
也称单位连结,证券连结,变额寿险。
投资连结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与投资挂钩的保险,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二、投资连结保险在我国的发展1999年10月,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正式将投资型保险产品带入我国保险市场,同时掀起了中国保险行业的创新之风。
之后中国各大保险公司相继推出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占有率逐步上升,一度达3成以上。
2003年7月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正式生效。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指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在内的人身保险产品。
新精算规定的出台是我国新型保险产品经营和监管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2007年3月26日,中国保监会制订颁布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进行监管,规范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经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消费者在金融知识、理财能力、风险意识等方面也日益成熟,能够更加理性的购买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理财产品,对投资连结保险这样更大弹性、更多选择、更加透明、更多功能的综合理财产品有更大的需求。
三、投资连接保险的功能分析1.投资连接保险的保障功能人们购买保险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分散风险、获得保险保障。
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产品,投资连接保险具有传统保险产品的固有特征,那便是保障。
投资连结保险保障的范围、程度等因具体产品而异。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险种除了提供意外与疾病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等保障外,还有其他服务项目,如保证可保选择权和豁免保险费等。
2.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功能投资连结保险除提供风险保障外,还具有投资功能。
这是投资连接保险区别于传统保险产品的最重要特征。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部分的回报率是不固定的,未来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保单价值将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确定。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此处年金保险是指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投资连结保险。
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
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提供死亡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部分投资账户评估与投资单位定价四、投资连结保险及投资账户均不得保证最低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单位定价应当在各投保人之间保持公平,即在任何投资单位的交易中,不参与交易的投保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六、评估投资账户时,应评估投资账户内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投资账户有未实现资本利得时,应扣除未实现资本利得的营业税。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预期税金的折现值;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不折现的预期税金。
七、投资账户评估及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保险公司评估投资账户价值,应当先判断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还是收缩阶段。
从长期趋势来看,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大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反之, 当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小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
投资账户价值和投资单位的价格计算如下表所示: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是对投保人而言。
其中买入价是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用的价格;卖出价是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
保险公司应以合理的人民币货币单位表示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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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摘要]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主要规范了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投保方法。
我国现在的投连险计算过程都应遵循此规定。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
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此处年金保险是指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投资连结保险。
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
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提供死亡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部分投资账户评估与投资单位定价
四、投资连结保险及投资账户均不得保证最低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单位定价应当在各投保人之间保持公平,即在任何投资单位的交易中,不参与交易的投保人的利益不受影响。
六、评估投资账户时,应评估投资账户内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投资账户有未实现资本利得时,应扣除未实现资本利得的营业税。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预期税金的折现值;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扣除不折现的预期税金。
七、投资账户评估及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保险公司评估投资账户价值,应当先判断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还是收缩阶段。
从长期趋势来看,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大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反之, 当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小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
投资账户价值和投资单位的价格计算如下表所示:
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是对投保人而言。
其中买入价是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用的价格;卖出价是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
保险公司应以合理的人民币货币单位表示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最小单位应至少保留人民币元小数点后四位。
处于扩张阶段的账户,其单位价格应向上舍入;处于收缩阶段的账户,其单位价格应向下舍入。
保险公司采用账户资产买入价或者卖出价作为基础评估投资账户价值确有困难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基础。
八、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对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评估一次。
对投保人买入卖出投资单位的要求,保险公司应使用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单位价格,否则,需报保监会批准。
九、每个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不得低于该投资账户对应的单位准备金金额。
投资账户资产价值高于对应的单位准备金金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高于投资账户资产价值的2%和人民币500万元中的大者。
第四部分费用的收取
十、投资连结保险可以并且仅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
(一)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
(二)买入卖出差价,即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的价格之间的差价。
(三)死亡风险保险费,即保单死亡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
风险保险费应通过扣除投资单位数的方式收取,其计算方法为死亡风险保额乘以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扣除投资单位数的方式收取其他保险责任的风险保险费。
(四)保单管理费,即为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
保单管理费应当是一个与保单账户价值无关的固定金额,在保单首年度与续年度可以不同。
保险公司不得以保单账户价值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保单管理费。
对于团体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在对投保人收取保单管理费的基础上,对每一被保险人收取固定金额形式的保单管理费。
(五)资产管理费,按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账户资产净值扣除保险公司本期应收取的资产管理费后,应当等于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示的期末账户价值(NAV)。
(六)手续费,保险公司可在提供账户转换、部分领取等服务时收取,用以支付相关的管理费用。
(七)退保费用,即保单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获取成本。
十一、期交保险费形式的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费由基本保险费和额外保险费构成。
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
此处保险金额是指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对同一投保人、同一被保险人销售有多张同一产品的投资连结保单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基本保险费之和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
期交保险费高于基本保险费的部分为额外保险费。
十二、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上限。
投保人暂缓支付保险费的,以后每次支付保险费时,其中基本保险费的初始费用上限应当参照该保险费原属保单年度的上限。
十三、额外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四、期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五、趸交保险费形式的投资连结保险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上限:
趸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六、团体投资连结保险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七、投资连结保险的初始费用不得以减少保单账户价值的形式扣除。
十八、投资连结保险的买入卖出差价不得超过2%。
十九、投资连结保险资产管理费年度百分比最高为2%。
保险公司将账户资产委托第三方管理时,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收取的资产管理费之和不得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
二十、对于趸交保险费形式的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以下比例:
对于期交保险费形式的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以下比例:
保单账户价值和现金价值(即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应当同时列示在利益演示表上。
二十一、投资连结保险应当保证各项费用收取的最高水平。
若不保证,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法。
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费用水平调整弥补过去的费用损失。
二十二、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的最高水平,该最高水平应当表示
非标准体保险合同的死亡风险保险费应由保险公司根据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确定,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十三、对于团体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在备案或审批的费用基础上,在本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调整。
第五部分持续奖金
二十四、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
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予的奖金。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持续奖金发放的条件及金额。
二十五、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计、发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等进行阐述。
第六部分现金价值与责任准备金
二十六、现金价值指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保单账户价值用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二十七、责任准备金由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两部分构成。
(一)单位准备金等于准备金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二)为确保未来对保单账户之外的理赔、营业费用、持续奖金等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保险公司应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决定是否提取非单位准备金及提取方法。
保险公司可以参照下述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非单位准备金,具体步骤如下:
1、预期在未来的每个时间段内,保单账户以外的现金流(包括所有保证和非保证保险利益的现金流);
2、若预期的净现金流在未来的某些时间点为负值,则从最远的负值点(n)往回,按如下递推公式计算:
使用上述现金流折现方法时,应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选取精算假设,其中折现使用的利率应以保险公司预计回报率为基础,但不得高于5%。
二十八、责任准备金的其他要求
(一)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对投资连结保险的保证利益提取适度的责任准备金。
(二)责任准备金应逐单计算。
但是,若保险公司认为将具有相似特征的保单分组计算的结果与逐单计算的结果无实质性差异,经保监会批准,也可采用分组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