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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退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退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化验等项目的退费管理。

三、退费申请1. 门诊退费: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就诊卡前往医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原则上,门诊退费需在就诊当日进行,逾期将不予办理。

2. 住院退费: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住院病历资料前往医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原则上,住院退费需在出院当日进行,逾期将不予办理。

3. 检查、化验项目退费: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前往医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原则上,检查、化验项目退费需在报告出具当日进行,逾期将不予办理。

四、退费标准1. 处方药品退费:患者可在购药后24小时内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标准为原价的90%。

2. 检查、化验项目退费:如因医院原因导致检查、化验项目无法完成,患者可全额退费;如患者个人原因导致检查、化验项目无法完成,不予退费。

3. 其他项目退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退费流程1. 患者携带相关资料至医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2. 财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及相关资料,确认退费信息无误。

3. 财务人员根据患者申请,进行退费操作。

4. 办理退费手续后,财务人员将相关退费明细填写在患者退费单上,并交患者签字确认。

5. 完成退费手续后,财务人员将相关资料存档,完成退费流程。

六、退费管理要求1. 退费操作需遵循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2. 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关退费办理资格,不得私自操作退费手续。

3. 对于有争议的退费申请,财务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4. 严禁财务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规退费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5. 对于恶意进行退费申请的患者,医院有权拒绝其退费申请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退费监督与评估1. 医院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退费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为完善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时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药房退药1、患者必须持有在本院门诊药房取药时,由本院提供的原始发票。

2、要求退药的患者应向医生阐明退药原因,医生在确认患者需要退药后,填写《门诊患者退药记录》,交分管院长审批签字。

3、患者凭签字发票和《门诊患者退药记录》及要退药品到门诊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4、药房人员收下药品后,找出原配处方,严格检查药品的种类、规定、批号、数量是否与原配处方符合,外包装有无拆过,破损,有无使用过及使用期限。

确认无误后,药房药师在《门诊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进行电脑退药。

然后患者到收款室退费。

二、住院药房退药1、病区如住院病人因停止遗嘱,转科室、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由值班护士填写《住院患者退药记录》后,到住院药房办理退药。

2、若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品时,科室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药房药师严格检查所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相关项目,确认无误后在《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电脑退药。

3、《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到微机室退费。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二)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药品是特殊商品,但目前患者要求退药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原因多为院方责任。

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退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凡属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退药。

1、因费用报销原因;2、无原始发票凭据;3、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如:冷藏、避光等;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制品。

二、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一)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二)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合理退药情况。

门诊药房发药和退药制度

门诊药房发药和退药制度

门诊药房发药和退药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门诊药房的发药和退药工作,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和及时性,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的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医院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药房的全部发药和退药工作。

第三条定义1.门诊药品:指医院门诊部分供患者购买的药品。

2.发药:指门诊药房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将药品供应给患者的行为。

3.退药:指患者将已购买的门诊药品退回门诊药房并获得退款的行为。

第二章门诊药房发药制度第四条发药人员资质和要求1.门诊药房发药人员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药师证书或执业药师证书,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经验。

2.发药人员应熟识常见的门诊药品品种、剂量和使用说明,并掌握正确的发药操作流程。

第五条处方审核和登记1.患者提交处方后,发药人员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2.正确审核无误的处方须在门诊药房处方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包含患者信息、处方药品明细、发药日期等内容。

第六条药品储存和保管1.门诊药房应有特地的药品存储区域,依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和储存,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规定。

2.发药人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并对接近或已过期的药品及时进行淘汰或报废。

第七条发药操作程序1.发药前,发药人员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认患者身份与处方全都。

2.发药人员应依照处方上的药品品种、剂量和用法,准确计算药品数量,将药品放入统一的药袋或包装中。

3.发药人员应向患者认真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副作用,并记录在门诊药品发放明细表中。

4.发药完成后,发药人员应将处方和相关记录妥当归档。

第八条药品配送和补货1.门诊药房应依据药品库存情况和患者需求,定期进行药品配送和补货,确保药品供应充分。

2.药品配送和补货记录应认真、准确,并保管肯定时间,以便复查和溯源。

第九条领药患者须知1.领药患者应携带明确的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诊疗卡前来领药。

门诊退费情况说明范文

门诊退费情况说明范文

门诊退费情况说明范文
一、药品退费:
1、药品部分退费
原因:
1)过敏;
2)门诊治疗一段时间后需转住院治疗。

处理:由药房工作人员收回病人剩余药品,并在发票签字,把用过的药品重新划价,收费室重新收费并把余额退还病人。

2、药品全部退费
原因:病人不想要或家里有药。

处理:药房收回全部药品,作废处方,在收费发票签字,收费室收回发票并退费。

二、化验、检查、治疗项目退费
原因:医疗设备故障、检修、病人不想检查等。

1、化验退费
由检验科执行人员签字,收费室专人退费。

备注:如果退费人员不在,由其他收费员垫付退费金额,待退费人员上班后处理。

2、检查退费
由功能科执行人员签字,收费室专人退费。

备注:如果退费人员不在,由其他收费员垫付退费金额,待退费人员上班后处理。

3、治疗退费
由治疗科室执行人员签字,收费室专人退费。

备注:如果退费人员不在,由其他收费员垫付退费金额,待退费人员上班后处理。

三、挂号退号:
原因:大夫不在、病人不想就诊。

处理:挂号退费原则是谁的号谁退,当挂号员不在时由其他人员垫付,待其上班后再处理。

退药出库管理制度

退药出库管理制度

退药出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的退药出库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合理,提高退药出库效率,保障医院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退药出库管理流程1. 退药出库申请:医生在诊断后觉得药物不适合患者或者需要更换其他药物时,应向护士做出书面申请;护士接到医生申请后,应审核患者相关信息,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护士应将申请交由药房人员进行审核。

2. 药品审核:药房人员接到退药出库申请后,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与申请单一致;如有任何不符,应立即通知护士并协商解决方法。

3. 药品出库:经过药房审核无误后,药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药品出库;并将药品交由患者相关人员进行签收确认。

4. 药品处理:医院在收到退回的药品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

五、相关责任1. 医生应对开具退药出库申请负责,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2. 护士应认真审核退药出库申请,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3. 药房人员负责对退药出库申请进行审核、出库等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4. 其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项退药出库管理制度,并予以配合。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解雇等。

2. 对于违规使用药品或者造成药品浪费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任何问题请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负责人所有。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细则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细则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遵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需按下列规定酌情办理。

一、退药条件1.病人用药后出现药物过敏等严重不良反应。

2.门诊转住院治疗,需更改用药方案。

3.医师超量、重复用药、错开药品。

二、禁止退药情况1.需冷藏的药品、生物制剂、分包药品、中药饮片。

2.特殊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无偿退回医院进行统一销毁)。

3.药品包装损毁(包括丢失说明书)、有污染;药品已变色、变质;药品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与药房现有库存药品不一致。

4.没有购药发票的。

三、退药程序1.取药当时,没有离开药房窗口的,符合条件一的,可以直接在药房退药窗口办理退药。

2.离开药房窗口的,科室主任签字后,携带发票和药品到门诊药房退药窗口办理退药。

若处方医生不在,由其所属科室主任指定专人填写,科室主任签字后,携带发票和药品到门诊药房退药窗口办理退药。

3.药房经办人对所退药品进行验收,符合退药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药。

4.退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星期六上午8:00-11:30。

四、处罚措施1.门诊医师每月退药超过5次的,扣款200元、每多退一次加扣20元。

2、由于调剂人员差错造成的退药累计在5次以上,扣罚调剂当事人当月绩效200元、每多退一次加扣20元。

3.违反本规定中禁止退药情况,处方医生签字同意退药的,给予处方医生退回药品同等金额的处罚,处罚从当月效益工资中扣除。

4.不符合退药条件引起纠纷造成的退药,由门诊部(或医务科)在《退药申请表》上加签字,并根据处方医生是否存在过错酌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医务科、药剂科负责解释。

三甲医院退药退费流程

三甲医院退药退费流程

三甲医院退药退费流程一、患者患者在门诊领药过程中,如在取药后发现不能按时服用或者医嘱发生变化需要停止用药,可申请退药退费。

1.申请流程患者在发现需要退药退费时,应及时向所在科室的药剂科或者门诊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退药申请。

填写退药申请单,提供购药时的处方、取药单及购药发票,说明退药的原因和要求退费。

工作人员确认患者的身份和购药的信息后,将单据传给所在科室医生进行确认。

2.医生确认医生在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单后,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患者是否需要停药或者换药,核实处方和取药单的一致性,再决定是否同意患者的退药申请。

医生对退药原因进行填写说明,并签字确认后,将单据交给科室主任进行审核。

3.科室主任审核科室主任在收到医生填写的退药申请单后,对退药原因进行审核,必要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保退药的真实合理。

审核完成后,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将单据交给药剂科进行下一步处理。

4.药品验收与处理药剂科接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单后,负责对退回的药品进行验收。

主要核实药品的外包装、有效期、包装完整性等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未开封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进行再次入库,进行销毁处理。

对于开封的药品,则需尽快进行销毁处理。

5.退费处理药剂科在完成药品验收后,将退药申请单和相关单据交给门诊收费窗口进行退费处理。

门诊收费窗口根据患者提供的购药发票,对应退款金额进行计算,完成系统退费的操作。

经过确认后,将退费金额以现金或者银行卡方式返还给患者,并要求患者在购药发票上签字确认。

6.处理结果反馈门诊收费窗口在完成退费后,将处理结果及患者的签字确认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

同时将完成的退费单据和处理结果反馈给患者,告知患者关于退费的相关事宜。

如果患者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及申诉。

7.记录保存医院药剂科及门诊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对患者的退药退费单据及相关材料进行整理、登记及保存。

确保所有的单据和信息可以随时查验及跟踪。

这些记录材料不仅可以为医院提供业务依据,也是对患者及家属退费事项的重要交流证明。

县人民医院退费流程图(精品)

县人民医院退费流程图(精品)

县人民医院退费流程图
一、门诊退费流程图
药房确认患
者未取药,
药房负责
人、经手人
在退药发票上签字注明
退药金额,
并在系统内
退费是


是门诊退费
收费员确认,收回发票,并在系统内退费
到执行科室确定未做检查、治疗等,科室负责人在退费发票上签字退药费
是否已取药
回到开药医生处,医生签
字并说明退费原因不受理退费
药房确认患者手
中药品是否可退
退检查、治疗费等
二、住院预交款退费流程图
三、住院费用退费流程图
病人持预交款收据、住院证
住院病房确认无费用发生,科主任
或护士长说明退费原因并签字
收费员确认,收回预交款收据,
在系统内退费
记账护士持退费单据
科室负责人确认,说明退费原因并签字盖药品药房确认,经手人、科主任说明退费原因,并签字检查、治疗等单据收费员确认收费单据
在系统内退费。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完整版)__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售出1周内。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一)患方原因退药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二)院方原因退药: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内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②患者对所开药物有绝对禁忌证;③医生开药前未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或病历中无相应记录;④医生未征得病人同意,开大处方,损害病人利益,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门诊病人退药流程

门诊病人退药流程

门诊病人退药流程
门诊病人退药的流程通常如下:
1. 病人前往医院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病人需要携带已购药物的处方单和购药凭证。

2. 药房工作人员核对病人携带的处方单和购药凭证,并核对药品的名称和数量。

3. 药房工作人员查看处方单上的退药说明,确认可以退药。

4. 药房工作人员将病人所需退药的药品从药房库存中取出。

5.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的药品交给病人,并在处方单上签字确认。

6. 药房工作人员更新病人的药物记录,并做好相应的退药记录。

7. 病人完成退药手续后,可以选择离开医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医院的退药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请病人在退药前向医院咨询清楚具体的退药手续和要求。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厍东关乡卫生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生物制剂不得退药);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7、一般情况下超过7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一)门诊患者退药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 、对于符合退药条件的药品,药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验,检查药品与退药申请是否相符;批号是否与同期发出药品相符;包装是否污损;标签是否完整;外观质量有无变异;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到片、支等最小包装)等。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医保退药的需先将缺少的药品重新开具处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执行退药,打印出退药单,处方留在药房,原收据和退药单交患者。

医院药事管理--退药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退药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18 题目退药制度页数1/21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某些特殊情况如用药后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确需退药时,应符合以下对所退药品的规定:1.1 普通用药:所退药品必须经药剂师确认并同时符合以下三点:a 本院配出;b 外观、包装无破损,效期、储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c泛影葡胺造影剂与皮试液配套,皮试液已使用者,造影剂原则上不得退还。

d由病区护士保管的、不影响再次使用的可以退。

1.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a一经发给患者概不退药;b由病区护士保管的、不影响再次使用的可以退。

2冷藏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由病区护士保管的、不影响再次使用的可以退。

3药品配出后超过 30 天者不予退药。

4门诊退药流程:4.1门诊药房:a任何原因的门诊退药,医师在发票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名;若医生判断为药物不良反应退药,则须填写药物不良反应表;b药剂人员检查所退药品合格后收回;c药剂人员计算机打印“邵逸夫医院门诊退药单”两份;d在计算机中确认所退药品的数量;e药剂人员在两份“邵逸夫医院门诊退药单”(或手写单)上签名;f保存一份“邵逸夫医院门诊退药单”,药师须在该退药单上注明所退药品的批号、效期,并在退药单上注明退药原因、退药医生姓名。

4.2患者:a在两份“邵逸夫医院门诊退药单”空白处签名;b凭一份“邵逸夫医院门诊退药单”和发票去收费处退费;c特殊情况到财务部退费。

5住院患者退药流程:5.1护士填写或打印“邵逸夫医院退药单”:a内容包括:楼层、患者姓名、住院号、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退药理由;b护士签名。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18 题目退药制度页数2/25.2发送工人定时从护理台拿回退药单和药品并与病区秘书/护士当面签收,或护士通过轨道小车将退药单和药品发送至药学部。

5.3病区药房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a药师确认药品属于可退药品,收回药品;b电脑确认;c在“收药”、“退药”处签名。

门诊退药流程

门诊退药流程

门诊退药流程
1.病人提出退药申请。

可以是因病情不适需要改变药品治疗方案、药品过期、误诊、重复用药等原因。

2.医生或药师审核病人的申请,核对病历、药品信息,确认退药合理性。

3.确认退药后,药师将药品从库存中取出,检查并核对药品是否符合退药条件,如是否过期、原封未动、包装完好。

4.药师将检查合格的药品登记于退药清单中,并填写退药原因、病人信息等,由病人签字确认。

5.药师对被退药品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6.药师将退药品放回库存,进行统计核对盘点。

7.退药完成后,药师将退药单及药品信息归档,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

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原则,所有退回药品不得再次发给患者使用。

为尽可能减少退药造成的损失与纠纷,医生开具医嘱时需慎重,应当根据临床需要,按诊疗范围、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及医保相关政策等开具处方,并注意与患者沟通以保证患者的知情权。

结合我院工作情况对退药做出以下规定:
第二条下列情形退药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属于命令召回的药品。

(二)门诊输液室及住院医嘱中注射类药品,因医嘱更改未使用,未发放给患者的情形。

第三条其它情形退药由临床科室或处方医师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退药由相应临床科室主任同意后经药剂科配合办理退药手续。

(一)门诊部办理退药手续流程
1、医生确认退药原因,填写退药通知单并签字,由科室主任审核后签字。

2、患者持退药通知单到药房确认,收回药品做报废处理,办理退药手续。

3、患者持票据收据及退药通知单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二)住院部办理退药手续流程
1、住院医嘱中口服摆药品种,需由临床科室主任在退药医嘱单上签字方可办理。

2、结帐后已发给患者的出院带药,参照门诊退药手续办理。

第四条药房接收药品时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数量、批号、效期、外观以确保为我院发出药品。

回收药品均由药库统报损。

每月盘库前统计退药科室、药品名称、数量、金额报经营管理处备案后,由相应科室担负药品损失全部金额。

第五条对于已收费(或记账)而未取药品的退药不按此规定处理。

第六条此规定自发放之日起执行,原退药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退药标准操作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医院退药标准操作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医院退药标准操作工作程序-制度大全医院退药标准操作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退药标准操作程序目的:制定退药标准操作程序,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保证药品的质量及用药安全。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及代值班药剂人员程序:...医院退药标准操作程序目的:制定退药标准操作程序,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保证药品的质量及用药安全。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及代值班药剂人员程序:1、通则:(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酌情办理退药1)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致使病人无法继续服用2)由于本院医生开超量大处方或重复用药,患者要求退药的3)因疾病诊断原因造成病人无法继续服用药品4)患者由于生理条件不宜使用的药品(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退药1)无退药原始凭证,如本院发票、清单2)所退药品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批号与我院不符3)药品发出时间超过1个月,且3个月后过期的药品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冷藏、密封等5)对包装封签有严格要求但已拆封的药品,如:口服制剂、拆零药品、气雾剂、药膏6)因患者储存不当造成药品变质过期的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规定无偿回收)2、退药流程1)处方医生填写"退药单"注明退药原因,并在发票上签字2)门诊药师审核原始发票, 查看退回药品的效期、数量、质量3)核对药品批号是否由本药房发出4)门诊药房在"退药单"上签署意见,并在电脑系统中做退药处理5)凭"退药单""有效配药发票"和"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收费处"办理退药手续分管职责分销职责分队职责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药房退药管理规定流程

药房退药管理规定流程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静配中心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1、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麻醉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三、退药手续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2、因药品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药学部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4、住院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5、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6、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医生开具的原始收据,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7、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8、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填写退药日期和退回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经手人签名;9、退药必须到相关药房办理,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望各临床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和药品调配人员要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各临床科室主任和义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退药退费”原则;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可开具退药申请单,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第1条的,药房人员应填写门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责任具体到个人,定期统计汇总,上交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凡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患者,接待的医务人员要与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说明不能退药的原因及退药的危害,不得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的药品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使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药剂科对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而退回的药品不得二次经药房发出,作报废处理;同时统计因退药而造成的药品报废金额和开具退药单的医务人员的总数上交医院,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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