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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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些返航的飞行员由于有着一些共性,形成了非正式组织,其形成原因:
1、他们都有着利益的共同性。
机组人员的工作压力和风险有一定的感受,除了每天都在承担风险和压力,飞行员还要承受长期的空中辐射对身体的损害;国内飞行员收入的水准和国际水平的差距也是引起矛盾的一个因素。据了解,香港一名机长的年薪可以达到300万,是国内水平的10倍,而东航的飞行员的待遇和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处在在较大的差距。因此为了维护和更好的实现自身利益,飞行员就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组织。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一.东航返航事件经过
2008年3月31号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上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大家聚集的柜台前要求退票或改签。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1.情节较为严重的一名机长停飞,开出党籍;
2.其他3名教员停飞1—2年,留党察看;
3.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取消教员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严重警告;
4.其他5名人员暂时停飞,情节较轻,教育整顿,重新认定资格。云南分公司8名领导人追究责任,免职,开除党籍;
5.并对社会和旅客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纵观此事,公认的导火索是:东航的一些飞行员对薪酬不公现状不满,申诉无效,亮出了“撒手锏”。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企业非正式组织说引起的职业事故。
二.非正式组织形成的原因及特点
1)非正式组织:是企业成员正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共同的社会感情或利益所形成的非正式团体。东航的飞行员事件的相关成员正是因为飞行员不满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劳资关系,大家的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时所形成的一个非正式组织。
2).抑制了其他成员的积极性,造成东航人力资源严重流失。多名飞行员表示“我也会这样干”说明了此次返航事件作为导火线,触发了大量员工对东航待遇的抱怨,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使得东航的服务质量大幅降低。我国民航现在培养飞行员的成本都在百万以上,大规模的对相关飞行员的处罚对东航人力资源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东航应合理拉开飞行人员与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建立起飞行人员收入与其他公司收入价位接轨、形成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6、密切注释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防微杜渐。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密切注视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这起飞行员罢飞事件,是属于危害较为严重的利益型非正式组织造成的。飞行员这个非正式组织原本是一个普通的非正式组织,然而,正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忽视非正式组织成员的合理需要,没有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才导致最后祸起萧墙。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应密切注视企业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以便采取合适的对策
3、建立和完善正式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劳资关系纠纷是飞行员与东航之间的主要矛盾,既然是劳资纠纷,工会就不应该缺席。这不仅是因为《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而且还因为,任何一名职工个人,都没有也不可能与公司有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遗憾的是,面对媒体“工会为何没有让公司高层听到广大飞行员的声音,以致矛盾升级让飞行员不惜以伤害消费者的权益为条件来维护自身利益”的质疑,包括东航工会和全国民航工会在内的工会组织,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负责任的“官方”声音。
2、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企业的非正式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如果公司对其采取行政手段硬性干预往往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然而,公司管理层无视飞行员的正常需求,使得飞行员经常超时飞行,支线小时费严重低于干线小时费,对于飞行员的辞职进行巨额的索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等,这只会激化飞行员与公司的矛盾。然而,劳动者飞行员通过罢飞的方式来对民航业用人单位的高压态势表达不满和抗议,显然是过激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航空公司利益、消费者利益,而且自身利益也会受到损失,这种对整体社会都有害的行为,自然是一无可取,这就需要东航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关心广大飞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稳定飞行人员队伍,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详情:
据东航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航班集体返航事件,诱因可能是两天前在飞行员的宿舍流传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列出4条飞行员“应该警醒”的理由,提到该公司待遇低、机师跳槽还遭遇天价索赔等。
1)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
他们与祥鹏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同为机长,同样飞云南省内的机场,一个月同样飞行90小时,东航云南分公司的税后收入,只是祥鹏的一半,祥鹏约为5.3万元到5.5万元,而东航最多3万元。
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优先,还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优先,是要在具体情况下作出衡量的。而出于宏观上维护整个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角度出发,一般来说是应当倾向于消费者的保护。
因为飞行员伸张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并非只有临时起意的罢飞返航一途,而是存在很多对消费者而言更为合理得当的举措,比如提前通知安排下的罢工。而作为消费者却不能也不应该整日担忧,他的行程会不会应为临时起意的罢工被打乱,他的手术会不会因此而中止,邮件会不会因此而无法及时送达,等等。。。这些担忧势必导致整个社会成本的不断提升,反过来也从宏观上不利于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提高待遇,争取权利。如果这种极端的绝对自由的消极怠工行为成为了一种习惯,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原因:大家通过了解都知道,东航事件的形成不是天灾,而是人祸。随着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资矛盾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们普遍认为,3月31日发生的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事件,只不过是上述劳资矛盾的一次“井喷”。
⑥社会心理学认为,群体内聚力的实质是群体对成员,成员对成员的吸引力,它对于群体的存在、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对于此次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东航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4月7日东航对其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不正常”事件,首次公开承认存在人为因素,称已对涉嫌当事人实施停飞和调查处理,其处理结果如下:
3).飞行员此次返航事件,给东航的形象大打折扣,损坏了东航的品牌形象。民航局公布了对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作出的调查结论,东航除了被处以150万元罚款外,还将停止昆明-版纳、昆明-丽江两条黄金航线的经营权。飞行员与东航之间的利益冲突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的时候,飞行员选择了牺牲航空公司的利益来警告航空公司,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东航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2、他们的态度和价值观的类似性。
个人对某人的态度反应了对方对该人的价值。通过飞行员对东航的不满和抱怨的态度反映了东航对这飞行员的价值否认,一些对东航态度一致的飞行员,互相得到支持,有着共同的语言,经过反复和强化,形成了非正式组织。
3、出于感情融洽的需要。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地生活在世界上。人们不仅有衣、食、住、行的需要,而且还有感情的需要、归属上的需要和人际关系的需要。从感情上来看,人们都希望与别人了相处,获得友谊;归属上,人们都希望成为群体的一员,这样遇到委屈就有倾诉的对象,遇到困难能得到鼓励、帮助和支持。飞行员的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相互倾诉,相互鼓励和帮助,彼此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那么企业的主管人员应实施人性化的管理,从飞行员的合理需求出发,在不违背组织目标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
5、要定军心。本着“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理念,改善劳资关系,建立合理的劳资体系和的人员流动规则,稳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必要时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参与民主管理权、享有休息和休假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等相关权利。而,民航业用人单位采取了千万元的天价索赔方式来强行留住、震慑飞行员的跳槽,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2)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3)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
今年3月份之前,我们的小时费是按照8%的标准上缴税收的,但之后,公司要按照20%-30%的标准收税。而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这样,一名机长补缴去年的税收就达六七万元。”4月4日晚,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陈道(化名)透露说,更有甚者拖欠飞行员工资。
四、如何正确有效wenku.baidu.com用非正式组织:
1、承认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弄清楚类别和形成机制。
作为东航的管理人员要承认飞行员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弄清楚类别及形成机制。飞行员与公司的利益冲突是早就存在的,作为管理者,首先要认识并弄清楚飞行员这个非正式组织产生和存在的原因,针对其特点和影响力,采取柔性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公司应看到,员工频繁跳槽工作效率底下和服务质量差,主要是因为劳资关系引起的,因此东航的飞行员组织多半是由共同的利益形成的。
4)飞行员辞职转会索赔金额高
提到了“郑志宏”事件,质疑他曾遭到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2007年5月原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跳槽遭公司索赔1257万元,在国内创下飞行员跳槽遭索赔金额新高。巨额的索赔成为航空公司的“杀手锏”。
这封信的结尾处,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言,同心协力”。
4.共同的目的(一是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二是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三是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第四条中,提到了“郑志宏”事件,都是基于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形成了这个组织)
三.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产生的影响
1).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当飞行员的利益与航空公司的利益产生冲突而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时,这时就转嫁到了第三方—消费者的身上,导致上千名旅客滞留机场,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这又反应了我国《工会法》立法的严重缺陷:《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如果不履行这一职责,工会因此必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必须完善工会立法和规范,为企业员工与企业的沟通提供通畅的渠道
4、管理者除了建立通畅的正式沟通的同时也应重视非正式沟通的重要性。
中非正式沟通能缓解工作压力,增进人际关系,管理者可以适当地考虑创造更多的机会,在组织内部正确引导非正式沟通,比如公司管理人员可以适当地参加一些非正式组织内部的活动,一方面可以使非正式组织成员产生一种认同感和受尊重感;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正式组织可以结合企业的目标和非正式组织人员的特点举办一些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育、形成、强化适合本组织的组织文化来引导费正式组织,加强组织凝聚力。
3)飞行员非正式组织的特点:
1.很强的凝聚力(这些飞行员能做出此举,定是人员之间很融洽,与其他成员步调一致,形成很强的凝聚力)
2.充分的交流(这些飞行员在事情一定是经过很详细的交流和讨论达成返航的共识)
3.“老大”的领导作用(凡事都有个领头人,在这个临时组建的非正式组织中,必有一个核心人物,拥有较高的威望,对其它成员有很强的人格影响力大家自发地拥戴、信服,在心里尊其为“老大”。)
1、他们都有着利益的共同性。
机组人员的工作压力和风险有一定的感受,除了每天都在承担风险和压力,飞行员还要承受长期的空中辐射对身体的损害;国内飞行员收入的水准和国际水平的差距也是引起矛盾的一个因素。据了解,香港一名机长的年薪可以达到300万,是国内水平的10倍,而东航的飞行员的待遇和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处在在较大的差距。因此为了维护和更好的实现自身利益,飞行员就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组织。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一.东航返航事件经过
2008年3月31号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上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大家聚集的柜台前要求退票或改签。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1.情节较为严重的一名机长停飞,开出党籍;
2.其他3名教员停飞1—2年,留党察看;
3.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取消教员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严重警告;
4.其他5名人员暂时停飞,情节较轻,教育整顿,重新认定资格。云南分公司8名领导人追究责任,免职,开除党籍;
5.并对社会和旅客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纵观此事,公认的导火索是:东航的一些飞行员对薪酬不公现状不满,申诉无效,亮出了“撒手锏”。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企业非正式组织说引起的职业事故。
二.非正式组织形成的原因及特点
1)非正式组织:是企业成员正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共同的社会感情或利益所形成的非正式团体。东航的飞行员事件的相关成员正是因为飞行员不满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劳资关系,大家的共同利益受到侵害时所形成的一个非正式组织。
2).抑制了其他成员的积极性,造成东航人力资源严重流失。多名飞行员表示“我也会这样干”说明了此次返航事件作为导火线,触发了大量员工对东航待遇的抱怨,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使得东航的服务质量大幅降低。我国民航现在培养飞行员的成本都在百万以上,大规模的对相关飞行员的处罚对东航人力资源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东航应合理拉开飞行人员与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建立起飞行人员收入与其他公司收入价位接轨、形成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6、密切注释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防微杜渐。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密切注视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这起飞行员罢飞事件,是属于危害较为严重的利益型非正式组织造成的。飞行员这个非正式组织原本是一个普通的非正式组织,然而,正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忽视非正式组织成员的合理需要,没有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才导致最后祸起萧墙。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应密切注视企业非正式组织的演化趋势,以便采取合适的对策
3、建立和完善正式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劳资关系纠纷是飞行员与东航之间的主要矛盾,既然是劳资纠纷,工会就不应该缺席。这不仅是因为《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而且还因为,任何一名职工个人,都没有也不可能与公司有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遗憾的是,面对媒体“工会为何没有让公司高层听到广大飞行员的声音,以致矛盾升级让飞行员不惜以伤害消费者的权益为条件来维护自身利益”的质疑,包括东航工会和全国民航工会在内的工会组织,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负责任的“官方”声音。
2、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企业的非正式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如果公司对其采取行政手段硬性干预往往会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然而,公司管理层无视飞行员的正常需求,使得飞行员经常超时飞行,支线小时费严重低于干线小时费,对于飞行员的辞职进行巨额的索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等,这只会激化飞行员与公司的矛盾。然而,劳动者飞行员通过罢飞的方式来对民航业用人单位的高压态势表达不满和抗议,显然是过激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航空公司利益、消费者利益,而且自身利益也会受到损失,这种对整体社会都有害的行为,自然是一无可取,这就需要东航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关心广大飞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稳定飞行人员队伍,确保民航飞行安全。
详情:
据东航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航班集体返航事件,诱因可能是两天前在飞行员的宿舍流传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列出4条飞行员“应该警醒”的理由,提到该公司待遇低、机师跳槽还遭遇天价索赔等。
1)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
他们与祥鹏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同为机长,同样飞云南省内的机场,一个月同样飞行90小时,东航云南分公司的税后收入,只是祥鹏的一半,祥鹏约为5.3万元到5.5万元,而东航最多3万元。
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优先,还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优先,是要在具体情况下作出衡量的。而出于宏观上维护整个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角度出发,一般来说是应当倾向于消费者的保护。
因为飞行员伸张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并非只有临时起意的罢飞返航一途,而是存在很多对消费者而言更为合理得当的举措,比如提前通知安排下的罢工。而作为消费者却不能也不应该整日担忧,他的行程会不会应为临时起意的罢工被打乱,他的手术会不会因此而中止,邮件会不会因此而无法及时送达,等等。。。这些担忧势必导致整个社会成本的不断提升,反过来也从宏观上不利于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提高待遇,争取权利。如果这种极端的绝对自由的消极怠工行为成为了一种习惯,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原因:大家通过了解都知道,东航事件的形成不是天灾,而是人祸。随着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资矛盾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们普遍认为,3月31日发生的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事件,只不过是上述劳资矛盾的一次“井喷”。
⑥社会心理学认为,群体内聚力的实质是群体对成员,成员对成员的吸引力,它对于群体的存在、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对于此次事件中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东航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4月7日东航对其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不正常”事件,首次公开承认存在人为因素,称已对涉嫌当事人实施停飞和调查处理,其处理结果如下:
3).飞行员此次返航事件,给东航的形象大打折扣,损坏了东航的品牌形象。民航局公布了对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作出的调查结论,东航除了被处以150万元罚款外,还将停止昆明-版纳、昆明-丽江两条黄金航线的经营权。飞行员与东航之间的利益冲突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的时候,飞行员选择了牺牲航空公司的利益来警告航空公司,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东航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2、他们的态度和价值观的类似性。
个人对某人的态度反应了对方对该人的价值。通过飞行员对东航的不满和抱怨的态度反映了东航对这飞行员的价值否认,一些对东航态度一致的飞行员,互相得到支持,有着共同的语言,经过反复和强化,形成了非正式组织。
3、出于感情融洽的需要。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地生活在世界上。人们不仅有衣、食、住、行的需要,而且还有感情的需要、归属上的需要和人际关系的需要。从感情上来看,人们都希望与别人了相处,获得友谊;归属上,人们都希望成为群体的一员,这样遇到委屈就有倾诉的对象,遇到困难能得到鼓励、帮助和支持。飞行员的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相互倾诉,相互鼓励和帮助,彼此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那么企业的主管人员应实施人性化的管理,从飞行员的合理需求出发,在不违背组织目标和原则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
5、要定军心。本着“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理念,改善劳资关系,建立合理的劳资体系和的人员流动规则,稳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必要时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参与民主管理权、享有休息和休假权、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等相关权利。而,民航业用人单位采取了千万元的天价索赔方式来强行留住、震慑飞行员的跳槽,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2)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3)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
今年3月份之前,我们的小时费是按照8%的标准上缴税收的,但之后,公司要按照20%-30%的标准收税。而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的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这样,一名机长补缴去年的税收就达六七万元。”4月4日晚,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陈道(化名)透露说,更有甚者拖欠飞行员工资。
四、如何正确有效wenku.baidu.com用非正式组织:
1、承认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弄清楚类别和形成机制。
作为东航的管理人员要承认飞行员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客观事实并弄清楚类别及形成机制。飞行员与公司的利益冲突是早就存在的,作为管理者,首先要认识并弄清楚飞行员这个非正式组织产生和存在的原因,针对其特点和影响力,采取柔性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公司应看到,员工频繁跳槽工作效率底下和服务质量差,主要是因为劳资关系引起的,因此东航的飞行员组织多半是由共同的利益形成的。
4)飞行员辞职转会索赔金额高
提到了“郑志宏”事件,质疑他曾遭到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2007年5月原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跳槽遭公司索赔1257万元,在国内创下飞行员跳槽遭索赔金额新高。巨额的索赔成为航空公司的“杀手锏”。
这封信的结尾处,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言,同心协力”。
4.共同的目的(一是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二是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三是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第四条中,提到了“郑志宏”事件,都是基于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形成了这个组织)
三.东航飞行员罢飞事件产生的影响
1).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当飞行员的利益与航空公司的利益产生冲突而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时,这时就转嫁到了第三方—消费者的身上,导致上千名旅客滞留机场,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这又反应了我国《工会法》立法的严重缺陷:《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如果不履行这一职责,工会因此必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必须完善工会立法和规范,为企业员工与企业的沟通提供通畅的渠道
4、管理者除了建立通畅的正式沟通的同时也应重视非正式沟通的重要性。
中非正式沟通能缓解工作压力,增进人际关系,管理者可以适当地考虑创造更多的机会,在组织内部正确引导非正式沟通,比如公司管理人员可以适当地参加一些非正式组织内部的活动,一方面可以使非正式组织成员产生一种认同感和受尊重感;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正式组织可以结合企业的目标和非正式组织人员的特点举办一些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育、形成、强化适合本组织的组织文化来引导费正式组织,加强组织凝聚力。
3)飞行员非正式组织的特点:
1.很强的凝聚力(这些飞行员能做出此举,定是人员之间很融洽,与其他成员步调一致,形成很强的凝聚力)
2.充分的交流(这些飞行员在事情一定是经过很详细的交流和讨论达成返航的共识)
3.“老大”的领导作用(凡事都有个领头人,在这个临时组建的非正式组织中,必有一个核心人物,拥有较高的威望,对其它成员有很强的人格影响力大家自发地拥戴、信服,在心里尊其为“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