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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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一、钢丝绳使用基本要求:
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
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0mm;
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
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
等(油温不得超过80℃);
7.吊运熔液金属(钢、铁水包)或其他高温环境作业的钢丝绳,绳芯应为
天然的材料(石棉或软金属制成)钢、铁水包上应安置隔热挡板,以免钢丝绳受热;
8.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
属不能捆。
9.应遵守下列二表的规定:
表1:抗拉强度为1550Mpa,安全系数为6时,钢丝绳允许工作负荷表。
表2:钢丝绳允许工作负荷与钢丝绳额定负荷和夹角的关系即:在有夹角时钢丝绳允许的实际工作负荷=钢丝绳额定负荷×K。
表1
表2
二、钢丝绳检查报废标准:
我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中规定:对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的钢丝绳,在断丝与磨损的指标上,按下述要求检查、报废: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距内达到表3的规定数则应报废。
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3报废断丝数按表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
断丝数报废。
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
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蚀进行的折减。
表3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
注:①表中断丝数是指细钢绳,粗钢丝每根相当于1.7根细钢丝。
②一个捻节距,指每股钢丝绳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表4 折减系数表
注: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应报废。
三、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选择
1.吊运危险物品的起升用钢丝绳,一般应用比设计工作级别高一级的工作
级别的安全系数。对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M8的某些起重机,在保证一定寿命的前提下,允许用低的工作级别的安全系数,但最低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2.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耐高温的钢丝绳。
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
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腐蚀的折减。
四、钢丝绳绳端连接的安全要求
1.用绳卡连接时,应满足表5的要求,同时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
破断拉力的85%。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2.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小于
300mm,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3.用楔块、楔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
断拉力的75%。
4.用锥形套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用铝合金套液压法连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与钢丝绳紧密
牢固地结合,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6.对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使用其它方法接
长钢丝绳时,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7.吊挂捆绑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n=6,吊挂捆绑用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与
条目“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相同,钢丝绳直径的确定按捆绑吊挂时所承
受的实际最大静拉力计算。
表5 用绳卡连接时的安全要求
五、钢丝绳的维护
1.钢丝绳应防止损伤、腐蚀、或其它物理条件、化学条件造成的性能降低。
2.钢丝绳开卷时,应防止打结或扭曲。
3.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4.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也不应绕在其它物体上,应
防止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
5.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用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
影响外观检查。润滑时应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如平衡
滑轮处的钢丝绳。
6.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
合设计要求。
7.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
滑轮处的检查,并作出安全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