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15年司法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doc
【VIP专享】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解读和相关考点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解读第一部分整体分析一、新增内容1.《立法法》中涉及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内容2.新《行政诉讼法》注意:行政诉讼法部分今年大纲中列入的是新《行政诉讼法》和旧的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列入大纲。
二、考情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将重点考查《立法法》中新修订的相关内容。
2.重点考查新《行政诉讼法》中新增加和新修订的内容;辅助考查旧解释中与新法和新解释中相一致的内容;避免考查旧解释中与新法及新解释向矛盾的内容;尝试考查新解释中对新法的细化和延伸的内容。
三、考试方式变化1.卷二多选题将不再考查行政法基本原则。
2.卷四论述题很可能结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考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二部分《立法法》新增考点列举一、行政法规1. 授权:或续或转。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法律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授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期限届满的6个月前,向授权机关报告,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
2. 衔接: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3. 起草:国务院组织起草,部门和法制办起草,重要的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法制办起草。
4. 开门立法: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5. 民主立法: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6. 签署: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
二、行政规章1.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省级政府、设区市政府(284个)、自治州政府2. 市级规章的立法限制:①市级政府规章仅限于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方面事项。
②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制定规章,两年后,或废或转,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章⾏政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政法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政法律规范的特征,⾏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政法的基本概念 ⾏政⾏政法 第⼆节⾏政法的法律渊源 ⾏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 第三节⾏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政合理⾏政程序正当髙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 第⼆章⾏政组织与公务员 基本要求: 了解:⾏政组织法、⾏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公务员的概念。
理解:⾏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政机构的种类,地⽅各级⼈民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够运⽤:⾏政组织法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机构的性质、⾏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务员的⾏政纪律责任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政组织法概述 ⾏政组织法的概念⾏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第⼆节中央国家⾏政机关 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 第三节地⽅国家⾏政机关 地⽅国家⾏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国家⾏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第四节实施⾏政职能的⾮政府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第五节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抽象⾏政⾏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纲:⾏政法与⾏政诉讼法 第四章具体⾏政⾏为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具体⾏政⾏为及其成⽴、效⼒和⼀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政⾏为区别于抽象⾏政⾏为的标准,具体⾏政⾏为效⼒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效的具体⾏政⾏为与可撤销的具体⾏政⾏为的区别,具体⾏政⾏为的⼀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具体⾏政⾏为的⼀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政⾏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
考试内容: 第⼀节具体⾏政⾏为的概念 具体⾏政⾏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政⾏为的分类 第⼆节具体⾏政⾏为的成⽴和效⼒ 具体⾏政⾏为的成⽴具体⾏政⾏为的效⼒具体⾏政⾏为的⽆效、撤销和废⽌ 第三节具体⾏政⾏为的⼀般合法要件 事实证据确凿正确适⽤法律法规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和滥⽤职权⽆明显不当 第五章⾏政许可 基本要求: 了解:⾏政许可及其设定、实施、监督和相关制度的概念。
湖北荆州2015年司法考试要求和纪律.doc
湖北荆州2015年司法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今年我市继续使用考场安全系统,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有序入场。
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建议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备检。
2015年荆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须知
责任编辑:winema。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DOC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髙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基本要求:了解: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公务员的概念。
理解: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与编制,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机构的性质、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务员的行政纪律责任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第五节公务员公务员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基本要求:了解: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概念。
理解:行政规则冲突的解决,行政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程序、监督机制。
熟悉并能够运用: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论和制度分析解决行政规则合法性问题和行政规则与上位法的冲突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规则的适用第二节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普法考试试题
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普法考试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CA. 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 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 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D. 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2.以下可以公开质证的证据有:(D )A、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B、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C、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D、不具有保密性质的证据3.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被称为“(C)”。
A.统筹预算B.全方位预算C.全口径预算D.收支预算4.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 )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
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
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B )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6.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D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7.予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社会组织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D )向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A.应当;可以B.应当;应当C.可以;可以D.可以;应当8.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D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主席团C国务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9.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
2015法学考试范围说明
2016年法学专业考试内容范围说明考试科目代码:614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初试1)考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题型:名词(20分)简答(50分)论述(80分)考试科目代码:828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专业(初试2)考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题型:名词(20分)简答(50分)论述(80分)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复试综合考试内容范围:一、掌握当代西方法律思想,重点掌握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社会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及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
二、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三、掌握海商法基本理论和制度。
四、掌握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与国际税收的相关法律制度。
考试总分:18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题型:名词(40分)简答(50分)论述(90分)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1)五、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考试内容范BI:一、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基本原则;二、掌握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当事人、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三、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掌握简易程序、民事诉讼中的裁判;四、掌握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程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五、掌握民事执行的理论和制度;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题型:名词(20分)简答(30分)论述(50分)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公司法(同等学力加试2)六、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考试内容范BI:一、理解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转让;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转让;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人员的资格与义务;五、掌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六、掌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七、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题型:名词(20分)简答(30分)论述(50分)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1)八、掌握公司法上的法律责任。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
①理论法学120 ②民法90 ③刑法80 ④刑诉80 ⑤商法80⑥民诉70 ⑦行政60 ⑧三国30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分值分布民法91分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性价比四颗星,个人觉得比刑法性价比要高刑法82分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记忆量一般,性价比四颗星刑事诉讼法81分内容多,难度一般,记忆要求太高,出题老师变态,性价比三颗星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68分内容多但重点很突出,出题老师不像刑诉老师那么变态(如果像刑诉那种考法民诉一样很难)整体评价五颗星,民诉有几章内容绝对是超五星的级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6分内容多,分数低,有的章节很鸡肋,一大堆内容就考1,2分,性价比一颗星商法52分内容多也是重点突出,出题老师暂时不是很变态,整体评价五颗星。
其中合伙企业法那章整个司考性价比最高,没有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42分内容少,分数多,难度简单,记忆量一般,性价比五颗星三国法29分内容一般,分数中等,难度中等,出题老师一般不怎么难为人,性价比四颗星宪法27分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简单,记忆量大,性价比两颗星经济法27分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一般,属于拼人品的科目,重点不突出,性价比两颗星法理学23分内容少,分数中等,难度一般,记忆量少,性价比四颗星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内容少,简单,性价比超五星法制史4分纯鸡肋,以后一直4分直接可以放弃了,考试拼人品就可以了超五星: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18分五颗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4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68分、商法 5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68分。
四颗星:刑法82分、三国法29分、法理学23分、民法91分三颗星:刑事诉讼法 81分两颗星:宪法 27分、经济法 27分一颗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6分纯鸡肋:法制史 4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学科分值分布民法92分卷三70分+卷四22分刑法81分卷二59分+卷四22分刑事诉讼法77分卷二55分+卷四2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8分卷三46分+卷四22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0分卷二36分+卷四24分78分商法52分卷三34分+卷四18分经济法26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分卷一19分+卷四20分宪法27分法理学25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国际经济法11分国际私法11分国际公法7分法制史6分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9分单选1-5 多选51-55 不定项86-87法理学25分单选6-14 多选56-60 不定项88-90法制史6分单选15-20宪法27分单选21-27 多选61-66 不定项91-94经济法26分单选28-31 多选67-74 不定项95-97国际公法7分单选32-34 多选75-76国际私法11分单选35-39 多选77-79国际经济法11分单选40-44 多选80-82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单选45-50 多选83-85 不定项98-100试卷二刑法59分单选1-21 多选51-63 不定项86-91刑事诉讼法55分单选22-42 多选64-75 不定项92-9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6分单选43-50 多选76-85 不定项97-100试卷三民法70分单选1-24 多选51-67 不定项86-91商法34分单选25-34 多选68-76 不定项92-9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6分单选35-50 多选77-85 不定项95-100试卷四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0分时政论述题二、刑法22分案例分析题三、刑事诉讼法22分案例分析题四、民法22分案例分析题五、商法18分案例分析题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2分案例分析题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4分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2016年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完整版)DOC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完整版)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完整版))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
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
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
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
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
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
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
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
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3、关于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
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5、甲因琐事和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
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B.如甲和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和丙协商以达成和解D.如甲和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含答案和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单项选择题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解析: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 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 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 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 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解析: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A. 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 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 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 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解析: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 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 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 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 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解析: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D)A. 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 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解析:6.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司法考试考试内容及科目一览
司法考试考试内容及科目一览
2015司法考试考试内容及科目一览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5司法考试考试内容及科目一览】。
司法考试考什么内容
司法考试考什么内容 ―、考试性质与测试⽬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格法律专门⼈才,由国家统⼀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的⽬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式和⽅法,检验应试⼈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以宪法为核⼼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职业⽴场、伦理和技能。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内容、科⽬与要求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法学、现⾏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科⽬包括: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政法与⾏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对上述内容与科⽬,应试⼈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在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灵活运⽤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三、考试⽅式 国家司法考试⽅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
四、试卷结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将在卷⼀、卷四中集中考査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
其中,卷⼀以选择题形式进⾏全⾯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学理论、法律实务进⾏综合考查。
司法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司法考试的科目有哪些司法考试有几门科目,考试题型又分几类?需要了解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司法考试的科目有哪些”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司法考试的科目有哪些司法考试已正式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
考察的科目具体如下: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考察的科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拓展阅读:司法考试几年通过有效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在2018年改革后,应试人员需通过客观考试后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年内有效,也就是说司法考试在两年内通过是有效的。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
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想了解司法考试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考试信息,下面由小编为你准备了“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资讯!司法考试科目有哪些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报考律师资格证需要考试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
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拓展阅读:国家司法证书有什么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司法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18年国家司法部下发文件中扩大了必须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工作者的范围,在2018年以前,国家要求必须通过司法考试的人群有:律师、检察官、法官、公证员,今年司法考试大改革,在原有人群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法律顾问、仲裁员以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人员也要通过司法考试才有资格上岗。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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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2015年司法考试内容、方式和科
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5年荆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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