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级英语课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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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救赎 ----兰斯顿.休斯
在我快13岁那年,我的灵魂得到了拯救,然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赎。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我的阿姨里德所在的教堂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宗教复兴晚会。数个星期以来每个夜晚,人们在那里讲道,唱诵,祈祷。连一些罪孽深重的人都获得了耶稣的救赎,教堂的成员一下子增多了。就在复兴晚会结束之前,他们为孩子们举行了一次特殊的集会——把小羊羔带回羊圈。里德阿姨数日之前就开始和我提这件事。那天晚上,我和其他还没有得到主宽恕的小忏悔者们被送去坐在教堂前排,那是为祷告的人安排的座椅。
我的阿姨告诉我说:“当你看到耶稣的时候,你看见一道光,然后感觉心里似乎有什么发生。从此以后耶稣就进入了你的生命,他将与你同在。你能够看见、听到、感受到他和你的灵魂融为一体。”我相信里德阿姨说的,许多老人都这么说,似乎她们都应该知道。尽管教堂里面拥挤而闷热,我依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待耶稣的到来。
布道师祷告,富有节奏,非常精彩。呻吟、喊叫、寂寞的呼喊,还有地狱中令人恐怖的画面。然后他唱了一首赞美诗。诗中描述了99只羊都安逸的待在圈里,唯有一个被冷落在外的情形。唱完后他说道:“难道你不来吗?不来到耶稣身旁吗?小羊羔们,难道你们不来吗?”他向坐在祷告席上的小忏悔者们打开了双臂,小女孩们开始哭了,她们中有一些很快跳了起来,跑了过去。我们大多数仍然坐在那里。
许多长辈过来跪在我们的身边开始祷告。老妇人的脸像煤炭一样黑,头上扎着辫子,老爷爷的手因长年的工作而粗糙皲裂。他们吟唱着“点燃微弱的灯,让可怜的灵魂得到救赎”的诗歌。整个教堂里到处都是祈祷者的歌声。
最后其他所有小忏悔者们都去了圣坛上,得到了救赎,除了一个男孩和依然静静地坐着等侯的我。那个男孩是一个守夜人的儿子,名字叫威斯特里。在我们的周围尽是祈祷的修女执事。教堂里异常闷热,天色也越来越暗了。最后威斯特里小声对我说:“去他妈的上帝。我再也坐不住了,我们站起来吧,就可以得到救赎了。”于是他就站了起来,也因此得到了救赎。
祈祷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里德阿姨走过来,开始跪在我的旁边,小声哭泣。祷告者的诵诗充满了整个教堂。所有人都在为我一个人祈祷,时而呻吟时而呼号。我依然很平静的等待耶稣,等待等待——可是他没有来。我希望可以看见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希望有些事发生,可什么都没有变化。
我听见大主教说:“为什么你不来呢?我亲爱的孩子,为什么你不来到耶稣身边?他正等着你。他需要你。为什么你不来呢?里德修女,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休斯顿。“我的阿姨啜泣着说。”休斯顿,你为什么不过来,得到救赎呢哦上帝的小羊羔啊,你为什么不过来呢?“现在天真的黑了。我开始惭愧,是自己把他们托得这么晚。我开始想上帝会怎么认为威斯特里。他当然也没有看见主,但现在正骄傲地坐在圣坛上,晃着灯笼裤的褪,露齿嘲笑我。周围围着一群跪着祈祷的老女人。上帝并没有因为他亵渎神灵或在教堂里撒谎而惩罚他。所以我决定也许为了省去更多的麻烦,我最好也撒谎,说耶稣已经来了,然后站起来,得到救赎。
于是我站了起来。
整个屋子突然成了欢呼的海洋,当她们看见我站起来时。欢呼声一阵接着一阵。女人们跳了起来。我的阿姨拥抱了我,大主教拉起我的手,把我牵到了主席台上。
当一切渐渐平息的时候,教堂安静了下来,只听见几声愉悦的阿门。所有的小羊羔们都得到了上帝的祝福。教堂里充满了欢悦的吟唱。
但那天晚上我却哭了。那是我一生倒数第二次哭泣,因为我已经是个12岁的大男孩了。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哭泣不已。担心里德阿姨会听到,我把头埋在被子下面。她还是醒了,告诉我的叔叔说:“我哭是因为神圣的上帝进入了我的生命,因为我看见了耶稣。但是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羞于告诉她我撒谎了,我骗了教堂里所有人。我没有看见耶稣,我也不再相信有一个耶稣,因为他没有来拯救我。
第二课名字游戏
约翰·史密斯正朝我走过来。虽然他只是我的一个很平常的熟人,但按照美国人的问候习惯,我得说出那么几个字来(如:“你好!”或“早上好!”之类的话。)向他表示我的好意。然而,我该怎么叫他呢?叫他约翰?或是史密斯?或者史密斯医生?像这样的问题在平常,是不用思考的事情。
对于在美国土生土长讲美语的人来说,我们长大后,学会语法规则的同时也学会了称呼别人的规则。乍一想,我们会认为仔细去考察我们称呼的方式是一件不值得做的事情,然而正是这些称呼的方式揭示了我们对同一个语言社区的人们的主观看法。
首先,我们会用讲话者的年龄关系去判断使用的称呼是否合适。如果我们招呼的是个孩子,那么我们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忽略那些无意之中学来的规则,而简单地直呼其名(FN)。然而,孩子却要用“头衔+姓氏”的方式来招呼大人。
但“孩子”一词却不是那么容易界定的。我直呼其名地招呼我儿子的大学室友,即使他已经是法定的成人了。我也一样,相对一个叫我乳名(Pete)的75岁的老人来说,我也是个孩子。
假定约翰·史密斯不是一个可以直呼其名的孩子,他既不是我的同龄人,也不是我的长者,那么怎么招呼他就主要看语境了。
如果是在一个很正式的场合,我们就会用“社会身份+姓氏”的方式来招呼他,而不会考虑其他规则。这样一来,在与医学有关场合,如医生办公室或医院里,约翰·史密斯就会被称呼为“史密斯医生”(或者有时,在已知姓氏的情况下,直接叫他“医生”)(如果至少与他地位相当或者除开社会地位的因素我们是朋友,而且我对他的称呼又要保持一份敬意,这时我就可以叫他“Doc”)
在正式的场合,我们还不得不用社会身份来称呼其他的某些人:如出入公众视野的官员(议员;阁下),教育工作者(教授或博士),会议的领导(主席先生),罗马天主教的牧师(达夫神父)和修女(安娜姊姊)等等。顺便提一下,要注意,对牧师和修女的称呼差异中存在着性别歧视的倾向。对牧师的称呼是Father(父亲)+ 姓氏,而对修女的称呼却是Sister(姐妹)+ 教名(通常情况下就是名字)。
然而,大多数谈话都不是在正式的场合进行的。因此我们最基本的考虑就是什么时候直呼其名,什么时候用“头衔+姓氏”的方式。如果是一个社会上的熟人或刚刚雇来的一个与你年龄和级别相仿的同事,就有可能用直呼其名的方式介绍他:“皮特,过来见见哈里”如果那个人的年龄比你大,级别比你高,这样介绍也是没有问题的:“皮特,请过来见见布朗律师。”
当然,布朗律师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向我表示愿意抛开那些客套的规矩, 让我直呼其名。这种放弃是他的一种特权,通常用一种幽默的方式来处理。比如说句这样的话:“你如果叫我布鲁斯,我会反应快些。”
当彼此的年龄和级别这两个方面不是都相仿的时候,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一个刚到医院来的的年轻医生就会感到不太好称呼一个年龄比他大很多的医生。他们级别相当(因此应该直呼其名),但是他们年龄的差异又要求他用“头衔+姓氏”的方式打招呼。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年轻医生就可以用避开姓名的方式打招呼,巧妙地措辞,完全避开那些称呼的形式。
英语在这方面是世界其他语言不可比拟的。大多数欧洲语言都要求说话的人对第二人称单数作出“随和用语”和“正式用语”的选择(比如法语就用“tu”和“vous”这两个词分别表示非正式场合和正式场合中的“你”),就如英语曾经用过“thou”这个词一样。
上面所谈到的只是美国人打招呼的基本规则。根据说话双方微妙的朋友或亲缘关系,语境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这些规则也有所改变。
例如,南方话就用“头衔+名字”的形式(如:查理先生)来暗示关系亲近。同时,南方人也会使用很确切的亲缘名称(如:简表妹),而在美国大多数地方,表兄妹常常是直呼其名的。
给陌生人打招呼时,这些规则也会发生变化。当那个陌生人的衣着和行为举止显示他的地位高一些的时候,说话的人就会用“sir”(阁下)去称呼他。但是,有时,一个地位低一点的人也可能忽视这个规矩,用“老兄“”“伙计”等语言去招呼一个明显比他低位高些的人——比如,当一个经理走过来,一个建筑工人凭社会经验从他夹着公文包看出了他的身份, 而他却这样打招呼:“你有火吗? 老兄!”
Lesson 3 Thinking of words
1人们常说,只要我们不是那种少量的有语言障碍人,我们的语言机制能使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像律师一样口若悬河地谈论公司法的术语,或者象一个管子工那样口齿伶俐地讲解中央空调的技术问题。它的实质是说,假如我们的职业或业余爱好要求掌握这些知识,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会达到从容应对的地步。
2因此我们懂得一个普遍的道理,任何正常人都能用语言工具去处理任何他需要处理任何事情。但是偶尔亦有例外。例如让我们考虑一下对陌生人称呼的形式问题。我们时常会碰到这样一些问题,如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的东西从口袋里手提袋里掉出来时,或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将要撞上一扇平板玻璃门时,我们需要提醒这个人。英语中不仅仅缺乏相当于法语的提醒词,而是我们没有法语中相应的先生、太太甚至小姐的尊称。有些人能得心应手地使用“小心,朋友”,或者“留意,女士”,甚至“嗨!小姐”之类的话语。但是这些称呼都超出了有教养的礼貌用语的范畴。我们可以高呼“对不起”,但是这个用语的意思实在很模糊。可能被认为意思是我们正处于一种急于要挤进某个地方。“请原谅,先生”又显得很笨拙的,如果你不是同一个长者说话。“原谅我,太太”使你看上去象挨门挨户的推销员,而且这个用语在任何情况都不能对十几岁的女性这么说。到那个时候,这个陌生人已经撞上平板玻璃门了,或者已经走开了,只有请你把那只丢在地上的皮手套送到警察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