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米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米者,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面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米的部位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米的部位不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单层建筑物勒脚示意图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示意图 s=L*B部分楼层建筑面积示意图 s=L*B+a*b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即高低跨交界的墙或柱所占的水平面积,应并入高跨内计算。
3、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计算。
4、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
5、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按幕墙外边线计算面积;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面积。
6、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7、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下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管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jì suàn)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jiàn zhù miàn jī)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miàn jī)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yǐshàng)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shāngdiàn)、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02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则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包括房屋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本规则。
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相应自然层划分,并计算建筑面积。
(3)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结构内外边线重合时,应按中心线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的变形缝应按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
3.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半地下室、地下车库的上开口部分。
(2)室外踏步、楼梯、阳台、挑檐等。
(3)宽度超过2.10m的雨篷及流淌檐。
(4)有顶盖的采光井。
4.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层高在2.2m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m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垛沿及旗杆等。
(3)无功能作用的柱间壁墙、门窗套、装饰性的幕墙等。
(4)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有顶盖的楼梯口、水箱间等。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出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幕等。
(6)建筑物内宽度小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等。
(7)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构筑物。
(8)单层高架仓库和单层多层高架仓库屋顶的高度不低于8m,小于10m时,按单层计算;大于10m时,按多层计算。
(9)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0)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并有维护结构的,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简单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学习!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单独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7年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自然层是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建筑空间是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围护设施是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半地下室是指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走廊是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2.0.12:架空走廊是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是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是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凸窗(飘窗)是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檐廊是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析
(这里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不含外墙,不含外挑饰板)
规则解读—倾斜空间面积计算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 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 算建筑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 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 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 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A按顶盖水平投影计算)
规则解读—门厅、大厅、入口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 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 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 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 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 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 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 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面积。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A主体结构外,B结构板水平投影) (栏杆外的装饰挑板算面积吗?应该不算) (A主体结构内,B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3.0.20 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A依附建筑的自然层,B按1/2算,C与有无盖顶无关)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以上(含2.2m,下同)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计算建筑面积。
有围护外墙的,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的,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单层仿古建筑或多层仿古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同一建筑物的结构、层数不同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设有围护结构(或围栏)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按其底板面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设有围护性幕墙的建筑物,按幕墙主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7.单层仿古建筑,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8.多层仿古建筑,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者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
9.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有幕墙时建筑面积计算
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有幕墙时建筑面积计算展开全文梦中梦!惜梦至家曾回味,二老盼归费眼神。
人生总有一线路,汝愿长入造价门?好了,言归正传,现在开始为大家上第二十三课:有幕墙时建筑面积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原文:3.0.23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条文说明:幕墙以其在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来区分,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
【旧版规范】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分析解读:1、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
如下图:2、围护性幕墙:建筑物的某一部分没有围护结构的外墙体,以幕墙直接作为外墙体,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如下图:3、当装饰性幕墙和围护性幕墙同时出现时:请看在下面这张图中很容易区分装饰性幕墙和围护性幕墙。
4、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建筑师设计理念的转变与提升,建筑物越来越高档、多功能化,因此建筑幕墙产品也必然向高新技术和多功能的方向发展。
5、智能呼吸式玻璃幕墙(双层幕墙),两层幕墙及两层之间的空间共同构成外墙结构,因此应以外层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本文所涉及到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这样理解: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物基底面积: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建筑物外部的凸出部分(如阳台、窗台等)。
基底面积通常是以围护结构的外轮廓线来计算的。
2.建筑物总面积:建筑物的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的投影面积之和,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凸出部分。
总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总体规模和空间利用率的重要指标。
3.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使用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各个功能空间(如客厅、卧室、厨房等)。
建筑面积是用来计算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空间布局的重要指标。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可行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基于实际可行性,符合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的需要。
计算时应考虑到建筑物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不得超过承载能力和安全标准。
2.规范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计算时应参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计算方法,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正性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公正、公平。
计算结果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实际数据,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各方的权益。
4.透明度原则: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透明,计算过程应清晰、明确,计算方法和数据应当对各方公开,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信度。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还可能包括其他方面的考虑,如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等要求。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首层、二层及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2.20米计算全面积,0<高度<2.20米计算一半)(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利用的:高度>2.10米计算全面积,1.20米≤高度≤2.10米计算1/2面积,高度<1.20米不计算;不利用的不计算面积)(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不计算面积,高度≥2.20米计算全面积,0<高度<2.20米计算一半)(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用的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2.20米计算全面积,0<高度<2.20米计算一半)(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面积以建筑占有的空间为基础进行计算。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3.1.2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区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地平面以上的建筑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室外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2 地下室、半地下室在室外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该楼层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
3.1.3 建筑物计算面积的基本原则:1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按全面积计算:1)建筑物主体结构内的;2)有盖有围护结构封闭围合的;3)有盖不封闭但以柱围合的,或柱、墙结合围合的。
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按1/2面积计算:1)有盖单排柱或独立柱的;2)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1.3米及以上的。
3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1)结构层高在1.3米以下的;2)无顶盖的建筑空间;3)突出建筑物墙面的构件、配件及装饰性建筑等,具体管控要求见3.3特殊规定;4)结构层高2.2米以下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在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环节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的规定执行。
3.2 计算细则3.2.1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计算1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1.3米及以上的,应计算1/2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1.3米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符合以下条件,其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否则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结构净高的1/2,半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结构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地下室、半地下室在室外地平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地下室、半地下室除地下车库出入口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进入室内;建筑物的室外地平面标高,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②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③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如图5.2.3所示),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2结构层高在(3构净高在(4构净高在场馆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①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围,如图5.2.8所示。
②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③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
场馆看台上部空间建筑面积计算,取决于看台上部有无顶盖。
对有双层看台的,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
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剖面)示意图见图5.2.9。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①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②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6算面积。
①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②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长度。
(7)。
结构层高在也适用于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情况。
(8(9(10①有围护结构的,②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③结构层高在算(11层高在结构层高在应计算(12)结构层高在(13(14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15(16)门廊、雨篷(17在(18结构净高在(19①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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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围护结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为大家解答。
围护结构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走廊若用墙、窗等围闭的,需计算全部面积;若仅设栏杆的,按一半面积计算。
走廊外是否立柱不影响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办法:
1.1、建筑物层高
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门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
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1.17、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容有:
11)、建筑内的设备管道夹层、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
体的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空调机搁板、台阶、不具实际使用功能的装饰构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