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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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15个月了。

新规范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了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特邀请最牛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

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

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

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

新版规范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pdf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pdf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1. 引言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大小和功能的关键指标,对于规划、设计、预算和管理等环节非常重要。

为了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建筑测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本文档介绍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3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2. 定义和术语2.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地上层和地下层。

2.2 建筑物高度:指建筑物顶部以上的最高点到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2.3 净高度:指建筑物内部不考虑结构和设备的高度。

2.4 建筑物立面:指建筑物外部的垂直表面。

3. 计算规范3.1 建筑面积的计算采用有效面积法,即将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按照功能进行分类,并根据功能类别分别计算面积。

3.2 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建筑物地上层面积:包括建筑物各层的主体房间、走道、门厅等空间。

-3.2.2 建筑物地下层面积:包括建筑物地下室、停车场、仓库等空间。

- 3.2.3 建筑物附属设备面积:包括建筑物的电梯、管道、暖通空调等设备所占用的空间。

-3.2.4 建筑物外部附属面积:包括建筑物立面、阳台、外挑檐等外部附属构件所占用的空间。

- 3.2.5 建筑物功能间面积:包括建筑物内部的办公室、会议室、厨房、洗手间等功能空间。

4.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4.1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量和计算。

4.2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 4.2.1 对于直线形状的空间,可以直接测量边界长度,并根据长度计算面积。

- 4.2.2 对于曲线形状的空间,可以采用面积法进行计算,例如通过划分区域并计算每个小区域的面积,然后累加得到总面积。

-4.2.3 对于复杂形状的空间,可以通过将其分割成若干标准形状(如矩形、三角形、梯形等)进行计算。

- 4.2.4 在计算建筑物外部附属面积时,应将外挑檐、立面装饰构件等计入考虑范围。

5. 建筑面积计算报告5.1 建筑面积计算应编制面积计算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5.1.1 建筑面积计算的目的和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tandard measurement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2005-04-15发布 2005-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
积的标准和方法。

这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从业者需要时刻关注最新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1. 建筑总面积计算
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层面在地面投影的总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
计算规则,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总面积 = 建筑底层面积 + 各层面积之和
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指建筑物从地面到第一层天花板之间的面积,各层面积为
每一层的地面投影面积。

2. 建筑净面积计算
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构件的
面积。

根据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净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建筑净面积 = 建筑总面积 - 墙体面积 - 柱子面积 - 其他构件面积
其中,墙体面积、柱子面积和其他构件面积应按照一定的方式计算并从建筑总
面积中剔除,以得到建筑净面积的准确数值。

3.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
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空间的实际可用面积总和。

根据最新版
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
建筑使用面积 = 各功能空间面积之和
建筑使用面积应包括所有功能空间的面积,如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以确保建筑物设计满足使用需求。

结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行业中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面积计算可以为设计、
施工和使用阶段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

建筑从业者应不断关注最新版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条文说明: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条文说明: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比如:架空层,气候分界,片墙围合等空间4.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6.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条文说明: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

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比如:避难层,设备转换层等。

7. 门廊 porch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条文说明: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8. 楼梯 stairs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9.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10. 露台 terrace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条文说明: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简单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学习!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单独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细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细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准细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列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可编辑修改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可编辑修改word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 年12 月19 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 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目次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房屋面积计算规范

房屋面积计算规范

房屋面积计算规范1. 引言房屋面积是房地产行业中一个关键的指标,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房屋面积能够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房屋面积计算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将介绍一套房屋面积计算规范,包括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房屋面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房屋面积计算方法2.1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在立面投影上的总面积,包括所有的建筑结构面积,不包括阳台、露台以及非室内的外墙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建筑面积 = 建筑底层面积 + 顶层面积 + 层间楼梯、电梯间面积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指的是房屋地面的总面积,顶层面积指的是房屋顶部的总面积,层间楼梯、电梯间面积指的是连接各层的楼梯或电梯的面积。

2.2 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指房屋内部实际可供使用的面积,包括所有的室内空间,不包括墙壁的面积。

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使用面积 = 建筑面积 - 墙壁面积墙壁面积 = 墙体周长 * 墙体平均高度其中,墙体平均高度是指所有墙体的高度总和除以墙体的总数量。

2.3 房间面积房间面积是指每个房间的实际可供使用的面积。

房间面积的计算方法如下:房间面积 = 房间长度 * 房间宽度3. 注意事项3.1 测量精度为了保证房屋面积的准确性,测量时需要使用专业的测量工具,如测量尺、激光测距仪等,并严格按照测量工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2 房屋布局在计算房屋面积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房屋布局进行测量。

特殊形状的房间,如梯形房间、楼梯间等,需要采用相应的公式或专业软件进行计算。

3.3 墙壁面积计算墙壁面积的计算需要考虑墙壁的高度和长度。

墙壁的高度应该按照实际测量的值进行计算,长度应该按照墙体外侧的线长进行计算。

3.4 数据记录和存储在进行房屋面积计算时,应该将所有的数据记录下来,并存储在可靠的位置。

这样可以保证数据的存档和追溯,以防止后续纠纷或争议。

4. 结论本文档介绍了一套房屋面积计算规范,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房间面积的计算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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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国家标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详解2.1建筑面积的概念及其作用2.1.1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

它包括了建筑物中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人们生活、工作和生产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生活和工作所占的净面积(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水箱间、垃圾道、通风道、室内烟囱等)及交通面积(如楼梯间、通道、电梯井等所占净面积)。

“有效面积”即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有效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内外墙、柱体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不含抹灰厚度所占面积)。

2.1.2建筑面积的作用建筑面积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建筑面积是控制和评价设计方案的依据建筑面积是计算容积率的基础。

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不同,建筑占地面积是指房屋建筑所占的地皮面积,不论房屋层数多少,占地面积主要与第一层面积有关。

建筑面积不但与第一层面积和层高有关,还与第一层以上的各层面积和层高有关。

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称容积率(或土地利用系数),容积率是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控制指标。

为了正确计算容积率,就必须有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设计人员和业主所关心的指标,是评价设计方案的重要数据。

评价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除用投资额和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货币指标表示外,还用建筑面积和各种实物工程量指标表示,其中建筑面积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平衡建筑工程所需人、财、物的重要的计划指标。

建筑面积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在国民经济一定时期内,完成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多少,人均达到住房建筑面积的多少,标志着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改善和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发展的程度。

建筑面积是编制工程计价文件的基础编制概算要用到建筑面积。

利用土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为了简化预算的编制和某些费用的计算,预算定额也采用了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基础的计价标准。

如99预算定额中的塔吊增加费、超高费等就是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基础的。

采用2004消耗量定额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消耗量,应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功能及高度,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另外计算建筑物超高施工加压用水泵台班消耗量,也是以不同高度或层数,按±0.00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建筑面积是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的基础。

如计算出建筑面积之后,就可利用这个基数,去分别计算出平整场地、钻探及回填孔、楼地面面层、室内填土、室内地面垫层、天棚、满堂脚手架等的工程量,这样可简化工程量计算。

建筑面积是计算造价指标的基础2.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建设部对原《建筑面积算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即建设平面图所标注的外墙外轮廓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此外,建筑物外墙上的外装饰面层、突出墙外的构、配件以及附墙柱垛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

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则对于单层建筑高度的确定,不是以建筑标高来计算,而是以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计算。

a.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

单层建筑不论其形式如何,均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如图2-1(a)和(b)所示的单层建筑,设其高度为H,则其建筑面积S计算如下:H≥2.20m时S=L×B1.2m≤H<2.20m时S=1/2×L×BH<1.20m时S=0(即不计算建筑面积)b.单层建筑物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建筑面积的计算。

当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坡屋顶单层建筑物除了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其建筑面积外,还应按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不同净高分别计算其建筑面积。

本次新规则是参考了《住宅设计规范》作出了上述规定。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是指在坡屋顶下加设阁楼或加层。

净高指坡屋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垂直距离。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计算1/2面积。

为便于准确理解,现以图2-2来说明其计算界限和方法。

图中h1为坡屋顶可利用空间净高等于1.2m的起始位置,h2为净高等于2.1m的起始位置,通过h1和h2划分出坡屋顶可利用空间的各部分建筑面积计算的界限,从而依据计算规则确定出坡屋顶加设阁楼或加层的建筑面积;同时阁楼下的建筑面积〔即图2-1(c)中H′范围〕应根据H′的高度确定和计算其建筑面积;上下两部分相加,即可得到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单层建筑物总的建筑面积。

这次规范明确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计算单层厂房、剧场、礼堂等建筑面积时,若其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见图2-3),则只能增加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的建筑面积,底层不能重复计算。

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部分建筑面积,应根据其高度,按其二层及其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带有部分楼层的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S的计算公式如下:a.当图2-3(b)中H2≥2.2m时S=底层建筑面积+局部楼层外围水平面积=S底+a×b其中S底按如下确定(下同):H≥2.20m时S底=A×B1.2m≤H<2.20m时S底=1/2×A×BH<1.2m时S底=0b.当H2<2.2m时S=底层建筑面积+112局部楼层外围水平面积=S底+1 /2a×b例如,有局部楼层的单层建筑物(见图2-4),由于H=6.5m≥2.2m,H2=3.0m≥2.2m,所以建筑面积:S=(18.0+6.0+0.24)×(15.0+0.24)+(6.0+0.24)×(15.0+0.24)=464.52(m2)当需计算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ⅰ.当高架建筑物为单层时。

如图2-5,设其层高大于2.2m,则其建筑面积:S=水平投影面积=16.0×6.0=96(m2)ⅱ.如果图2-5的高架建筑物为三层时,则其建筑面积:S=16.0×6.0×3=288(m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单层建筑面积的计算。

要求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应根据其层高,按其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例如图2-6中有三个自然层,应将其三层的水平面积累加到一起作为此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多层房屋应注意外墙外边线是否一致,当外墙外边线不一致时,这时就应该分开计算水平面积。

此外,不论是单层还是多层建筑,若其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2-6中一层为365墙,二、三层为240墙,且外墙内齐外不齐,因此,一层建筑面积必然与二、三层建筑面积不同。

图2-7所示的多层建筑物,若所标尺寸线为墙的中心线,墙厚365mm,则其建筑面积为S=(6.0×3+0.365)×(12.0+0.365)×7=1589.58(m2),如果出现某层层高小于2.2m,应计算1/2面积后再累加入总的计算面积。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这是指在同一建筑物中,若一部分为框架结构,另一部分为砖混结构者,应分别按框架结构以柱外边线(有墙时,以墙外边线),砖混结构以砖混结构的墙外边线分开计算面积,然后按各自的层数分别累加。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坡屋顶内空间的计算方法与单层建筑相同。

场馆看台下,设计加以利用时的计算面积S,应根据其利用高度进行计算。

场馆看台的建筑面积原理如图2-8所示,其中H3为看台内净高不小于1.2m的起始位置;H2为看台内净高不小于2.1m的起始位置;H1为看台内最大净高。

如果场馆看台下空间设计不加以利用,则不计算其建筑面积。

地下室系指房间地面低于设计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者。

半地下室系指房间地面低于设计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

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如图2-9所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H′≥2.20m时S=A×BH′<2.20m时S=1/ 2A×B架空层系指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坡地吊脚架空层一般是指沿山坡、丘陵、河坡建设建筑物,为了少开挖土石方,采用打桩或筑柱的方法来支撑建筑物底层板的一种结构。

这种结构若加上围护墙,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计算1/2面积。

见图2-11、图2-10深基础地下架空层所示。

有些室内阶梯教室,文体场馆的看台等处亦可形成类似吊脚的结构。

门厅是指公共建筑物的大门至内部房间大厅或通道的连接空间或厅室。

大厅是指人群聚会活动、散步或招待宾客所用的场所,根据其使用功能有不同名称,如会客厅、餐厅、展览厅、舞厅等。

计算通道、门厅、大厅时应注意:a.如果是单层建筑物,其内部的门厅、大厅均已含在整个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内,无需另行计算。

b.若是楼层建筑,门厅、大厅的建筑面积只能按一层计算、其他部分的楼层均应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一般建筑物楼层的门厅、大厅因功能需要,内空高度常高于一层楼层层高,当门厅、大厅上方的二层建筑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小于2.20m者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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