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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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新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解析

新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解析
标 准相 比, 标准 的重要 差别 如下 : 新
I .调 整 了重 大危 险清单 。
2 .给 出公共 交 通 型在 内的 所有 自动 扶梯 和 自 动人行 道 的要求 和建议 。
新标 准的 目 的是 给 出 自动 扶 梯 和 自动 人 行 道 的安 全要 求 , 以保护在 安 装 、 运行 、 维修 和 检查 工 作 期 问 的人 员和 物体 。 新标 准使 用 GB T 1 8 6 1 2 O 《 械 安 全 / 65. 。8 机 风 险评价 第 1 分 : 则 》GB T 2 9 0 2 0 部 原 、 / 0 0 0 7
底 , 国在用 电梯 总 数 将 达 到 1 5万 台 , 有 量 和 全 9 保
年 增长量 均为世 界第 一 。随 着数 量 的增 多 , 国各 我 地 自动扶 梯事 故也呈 上 升趋 势 , 2 0 从 0 5年 开始 , 我 国平均 每年发 生 电梯事 故 约 4 0起 、 死亡 人 数 为 3 O
时实施 。
4 .增 加 了梯 级踢板 静载 与梯级 、 踏板 扭转 的试 验要求 。
5 .调 整 了关 于传 动元件 安全 系数 的规定 。
6 .增 加 了 自动 扶 梯 和 自动 人行 道 在 制 停过 程 中最 大减速 度 的要 求 。 7 .增 加 了梯级链 无 限疲劳 寿命 的原则要 求 。 8 .增 加 了有关 围裙板 防夹装 置 的具体要 求 。
3 .增 加 了梯 级和 踏板 踏面 、 齿支撑 板 与盖板 梳
表面 防滑性 能 的测 定 。

标准宣贯指导
《 电梯 、 自动 扶 梯 和 自动人 行 道 风 险 评 价 和 降 低 的
方法 》 出 自动扶 梯 和 自动 人 行道 所 涉 及 的机 械 以 给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自动扶梯是现代城市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它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垂直交通方式。

为了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性和性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在中国,自动扶梯的新国标标准是GB/T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规范》。

下面是该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引言:引言部分对自动扶梯的定义、分类和主要用途进行了介绍,并指出本标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对本标准有引用作用的国内外标准文件,包括GB、GB/T、GB/T 14729等,以及国际上的ISO、EN等标准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对于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界定和解释,例如“自动扶梯”、“梯级”、“横向力”等。

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明确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寿命、静态强度、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速度和制动等方面的要求。

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性能要求: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性能要求,包括上升高度、运行速度、载荷、级数、横向力等方面的要求。

6.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详细介绍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各种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包括断电制动、紧急停车装置、安全扶手带、平衡连杆等。

7. 安全规范:包括对安全操作和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者在乘坐自动扶梯时要正确操作,并注意安全警示标志。

8. 维修与保养: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修与保养要求,包括定期维护、紧急维修、检查项目和周期等内容。

9. 安装要求: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要求进行了阐述,包括基础、固定方式、安装空隙等方面的要求。

10. 质量控制和检验: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要求,包括出厂前的检查和试验等内容。

11. 附录: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运行误差、速度变化率、加速度变化率等技术参数的计算方法,以及附录中使用的符号和单位等。

综上所述,GB/T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规范》是中国自动扶梯行业的新国标标准,其中详细规定了自动扶梯的安全要求、性能要求、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维修与保养要求、安装要求、质量控制和检验要求等内容。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于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版检规)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新版标准、新版检规的宣贯工作,认真做好新版检规中有关项目的整改工作,按照新版检规的要求对“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制停距离”等修订项目进行自查(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2012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版标准、新版检规要求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管理、使用及检验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特种设备检测所2012年7月4日附件: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1、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边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2、扶手带外缘距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3、防夹装置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3)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的倾斜角;(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扶梯、人行道新国标安全检查方法

扶梯、人行道新国标安全检查方法
用尺测量:
扶手带所有可见部分,其下缘与障碍物之间距离若小于25mm即不合格。
4使用须知7.2.1.2.1
下列指令标志和禁止标志应设置在入口附近:
a)“小孩必须拉住”(见图G.1);
b)“宠物必须抱着”(见图G.2);
c)“握住扶手带”(见图G.3);
d)“禁止使用手推车”(见图G.4)。
G.1 G.2 G.3 G.4
存在剪切处且距离小于400mm,若无防碰挡板即为不合格。
如防碰挡板尺寸不符也为不合
2防夹装置5.5.3.4
对自动扶梯,应降低梯级和围裙板之间滞阻的可能性,应装设符合规定的围裙板防夹装置,已经按照旧版标准配置“防夹装置”的除外。
目测:
若自动扶梯没有安装裙板刷即为不合格。
3扶手带下缘距离A.2.2
扶手带下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
目测:
在上、下出入口的玻璃或不锈钢护栏上至少各有一张标识,若标识破损或缺少必要的4幅图,即不合格。
5制停距离5.4.2.1.3.2 5.4.2.1.3.4
(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0.30~1.30m
0.75m/s0.40~1.50m
目测及用尺测量:
若无防爬装置和防滑行装置即不合格;
防爬板和防滑行装置尺寸不符合要求也判为不合格。
7与建筑物的接口A.2.7
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引起危险,例如从扶手装置处跌落,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
a)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进入该空间;
b)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附录D新增“含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的试验” ·新增附录H“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选择和规划” ·新增附录I“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附录B“电子元件的故障排除”和附录C“安全电路的
设计和评价”没有变化
规范性附录
·修改附录G“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者传递相 关信息的安全标志”
• 修改5.12.2.5.3“停止开关应有清晰、永久的开关转 换位置标记且手动复位”
2、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以及扶手装置之间挤压、剪切手指 • 修改5.5.2.5,取消“护壁板之间任何位置的水平距离应小
于两扶手带之间的水平距离。”
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 • 修改5.5.2.4“如果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是钢
5、在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处被拖入 ·与GB16899-1997相同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m/s)
GB 16899-1997
GB 16899-2011
0.75
0.35~1.50
0.40~1.50
0.90
0.40~1.70
0.55~1.70
新增向下运行制停减速度≤ 1m/s2要求 ·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开关、安全电路的基础上,新增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重大危险清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9版与2019版标准比较-精品文档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9版与2019版标准比较-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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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序 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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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输送能力的计算公式实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际上就是梯级上站满人时的 输送能力,实际上在拥挤的 3.8理论输送能力 情况下也不会出现全部满人 3.1.18最大输送能力 theoretical capacity 的情况,人们处于安全的本 maximum capacity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 能,总会留出一定的空间。 输送 在运行条件下,可达 小时理论输送的人数。 另外,由于受人们反应时间 能力 到的最大人员流量。 理论输送能力ct按公式计 的限制,速度越快,前后梯 /额 3.1.23额定载荷 算:ct= v*3600*k/0.4 级间留下的间隙越大,因此 式中:v—额定速度, 定载 rated load 理论输送能力并没有很大的 m/s; k—系数。 荷定 设备的设计输送载荷。 意义。 义 注:最大输送能力, 对常用的宽度其k值为: 新标准上引入了最大输送能 参见附录H。 当z1=0.6m时,k =1.0 力的概念,它与理论输送能 当z1=0.8m时,k =1.5 力不同,不能通过简单的公 当z1=1.0m时,k =2.0 式进行计算,而是采用理论 分析及经验值,其数据比较 难记,可以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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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4、第6章: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是旧标 准中没有的内容,详细规定了对新产品各项安全性能的具 体验证方法、验证报告等。 5、第7章:使用信息,包含了旧标准第15、16章的内 容,而且增加出厂随机文件的具体要求。 6、附录部分,新标准共有附录11个,其中规范性附 录6个,资料性附录5个,比旧标准增加了大量的内容。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备检验检 测机构 ( 以下 简 称 检 验 机 工作 ),向规定 的检 验机 构 申请 监督 验 ,在 维护保 养单 位 自检 合格 的基础 构 ) ,根 据本 规则 规定 ,对 自动扶梯 检验 ;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行 道使 用单 上 实施 定期检 验 。实施 监督检 验和 定
与 自动人 行道 安装 、改 造 、重 大维修 位应 当在 安全检 验标 志所标 注的 下次 期 检验 ,应 当遵守 以下规 定 : 过程 进行 的监 督检 验 ( 以下简 称监督 检 验 日期 届 满前 1 月 ,向检 验机 构 个
全 监 察 条 例 》 ,制 定 本 规 则 。
与 自动人 行道生 产和 使用单 位 落实相 量 ,真 实 、准确地填 写施 工或者 日常 工或者 日常 维护保 养质量 以及提供 的
第 二 条 本 规 则适 用 于 自动 扶 关 责任 、 自主 确定设 备安全 等工 作质 维护保养 的相 关记 录或者 报告 ,对 施

U EFA T LT
编 者按 :前不 久 , 国 家质检 总局批 准颁 布 了 《电梯 监督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规 则一 自动扶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 。 该 规 则 明 确 规 定 了 自动 扶 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的安 装 、 改 遣 、 重 大 维 修 监 督 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
施 工 单 位 或 者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 行道运 行安 全保 障 全状 况 的综合判 定 ;检 验机 构 出具 检 当按 照相 关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工 作 的有效 落实 ,根据 特种 设备 安 验 报告 中的检验 结论 ,是对 自动扶 梯 要 求 ,保 证施 工或者 日常维修保 养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城市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公众的人身安全,每年都需要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年检。

自2024年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以下是关于后新检规的详细说明。

后新检规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规程》(国家质检局公告2024年第28号),该规程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程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要求。

后新检规要求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年检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型号、生产厂商、安装日期等。

2.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等。

3.设备结构和部件的状况:包括设备部件是否磨损、是否有裂纹等。

4.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防止平层突变装置等是否正常运行。

5.轨道和链条的状况:包括轨道是否磨损、链条是否有松动等。

6.平层准确性:包括设备是否能够精确地停在每个楼层。

7.电气系统的状况:包括电气线路是否完好、绝缘状况是否良好等。

8.紧急救援措施:包括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正常、定期演练是否进行等。

以上是年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年检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并且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年检报告,后新检规还要求相关单位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以备随时查阅。

总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的编制适用于后新检规,这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年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关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它包括了机械设备的监督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要求。

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安全运行,保护使用者使用电梯时的人身安全。

1. 引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垂直交通工具。

为了确保它们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2. 监督检验2.1 监督检验标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和《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2.2 监督检验内容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备运行状态的评价- 设备外观和结构的检查- 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检测- 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验- 紧急停止装置和救援系统的测试2.3 监督检验周期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周期应为每年一次。

具体监督检验日期由相关监督部门确定。

3. 定期检验3.1 定期检验标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定期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梯维护保养标准》等。

3.2 定期检验内容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梯级和踏板的磨损情况检测- 轴承和传动装置的检查和润滑- 电气系统和主要部件的检测- 机房和井道内部的清洁和维护3.3 定期检验周期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应为每两年一次。

具体定期检验日期由相关监督部门确定。

4. 结论通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可以评估和保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它们的合格使用对于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者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

建议所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遵守本文档中规定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自动扶梯新检规讲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讲解

与老检规的主要不同点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A)
老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1997 (3)项目分类:重要项, 一般项; (4)检验方法描述较详细 ;大多由检验人员现场操作
新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2011;EN115 (3)项目分类:A,B,C (4)检验方法描述较简洁; C类项目检验方法改变较大
• (2)第(四)项关于定期检验周期可能出现动态调整时,一定要 注意“实名举报”、“确认”和“故障的存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等概念,这三个要素缺一都不能执行本项规定,防止由于其它因 素导致虚假举报。另外,关于“1个检验周期内”的前提要求, 是因为不同检验周期中,使用单位可能变更维护保养单位。如果 1个检验周期中,使用单位变更了维护保养单位并已经进行备案, 可酌情考虑另行计算; (3)第(五)项明确了特殊情况后电梯检验方式的确认,但条款 中“再次使用前,应当按照„„”之后的描述,应当建立在使用 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先行进行电梯安全状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其后,可能只是做些保养和调试工作,但也可能进行改造或者重 大维修,如果是前者则执行第(三)项规定,如为后者则执行第 (二)项规定。这点在《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中有具体规定,因检验规则 主要围绕规范涉及检验的工作内容,所以未详细描述。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报检时与1.1一同提供(1)、 (2)、(3)。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监督检验
定义
监督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评估。

目的
- 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缺陷和故障,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 保障乘客和用户的人身安全;
检验内容
监督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结构和外观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评估;
3. 传动系统的检查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
5. 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的查阅。

定期检验
定义
定期检验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目的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故障和潜在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 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 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检验流程
定期检验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1. 设备外观和清洁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维护;
3. 传动系统的清洁、润滑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和校准。

结论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所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乘客和用户的安全。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标准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标准

受控文件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XXXXXXXXXXXXXXX公司
说明
1、本报告格式由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电梯分会编制,适用于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TSG 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
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
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表
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中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国标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国标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国标电梯新国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012年7月3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昨从陕西省质监部门获悉,在7月31日以前安装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自动扶梯,要在12月31日前依据新国标完成整改,主要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完善、踏板和扶梯两侧边缘加装毛刷、加装防攀爬装置、加装防夹装置、滞停距离完善等五方面。

有扶梯加装扶梯毛刷防拖鞋卷进缝隙对此次整改,陕西多家电梯公司昨日表示,已接到通知,对负责维保的自动扶梯,正在整改或在制订整改方案。

记者昨日在西安市**购物广场看到,该商场自动扶梯已开始整改,从一楼上行到二楼的自动扶梯踏板和两侧边缘之间,加装了一排毛刷。

业内人士介绍,扶梯边缘两侧的缝隙加起来不能超过7毫米,单侧缝隙不能超过4毫米,但正是因为有缝隙,市民站立地点离边缘太近,洞洞鞋、拖鞋以及裙子都有被卷进电梯的可能,这些案例在我省此前都有发生。

加装毛刷可防止市民站立太靠近电梯边缘,消除安全隐患。

要加装挡板清除“剪刀口”自动扶梯和墙面之间形成的三角地带,俗称“剪刀口”,也是容易发生事故之处。

乘客若将头伸出扶手外侧,随着扶梯上行至墙面处,就容易被夹伤,国内已发生过多起这类事故。

所以“剪刀口”也是此次主要整改项目之一。

按照要求,扶梯“剪刀口”要加装防夹装置,即安装固定防碰挡板,防止夹人。

而记者走访发现,目前福州多数商场会通过建筑设计,尽量让扶梯少出现“剪刀口”。

此外,旧扶梯还要加装防攀爬装置,即通过加装挡板或防护栏,保证小孩不能在扶梯上攀爬。

“电梯有时候因为故障或者断电要停下来,这就涉及滞停距离。

”质监部门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假如电梯忽然急停,乘坐的市民可能会因为惯性跌倒,而本次整改,要求电梯滞停过程中要有一定滞停距离,让电梯缓慢停下,保证市民安全。

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将专项整治除了对不符合新国标的自动扶梯进行整治,省质监局近日还发布了《开展全省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对我省公共交通领域老旧电梯和运行故障多发电梯进行专项安全整治。

自动扶梯国标

自动扶梯国标

自动扶梯国标摘要:一、自动扶梯国标的意义和作用二、新国标与老国标的区别三、新国标包括的装置及其作用四、关于自动扶梯跨距和中间支撑的问题五、国标13J40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图集简介正文:一、自动扶梯国标的意义和作用自动扶梯国标,即《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是我国对于自动扶梯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的重要标准。

该标准对于保证自动扶梯的安全性能、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提高我国自动扶梯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新国标与老国标的区别新国标与老国标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1.防爬装置:新国标要求自动扶梯必须安装防爬装置,防止乘客从电梯两侧盖板攀爬上去,提高安全性。

2.静电防护:新国标要求自动扶梯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如安装静电刷,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3.绝缘电阻:新国标对于导体之间以及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值应符合gb,5226.1—2008 中的规定。

4.错相保护:新国标要求自动扶梯应具备错相保护功能,防止因为电源相序错误导致的设备运行异常。

三、新国标包括的装置及其作用新国标要求自动扶梯必须安装以下装置:1.盖板检修:便于维修人员对电梯内部进行检查和维护。

2.防逆转:防止电梯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或倒退。

3.梯级(踏板)遗失:防止乘客在乘坐过程中梯级(踏板)意外遗失。

4.扶手带测速:监测扶手带的运行速度,保证其正常运行。

5.中间急停: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停止电梯运行。

6.驱动链断链保护:防止电梯驱动链断裂导致的设备故障。

7.盘车开关(不可拆卸可以不加装):控制电梯的运行状态。

8.毛刷:清除乘客鞋底上的杂物,防止杂物进入电梯内部。

四、关于自动扶梯跨距和中间支撑的问题自动扶梯的跨距大小会影响到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一般来说,跨度在15m 左右的自动扶梯需要加设中间支撑。

但是,关于自动扶梯跨距的具体规定并没有硬性国标,主要参考的是扶梯桁架的挠度要求,普通商用梯是1/750,公交梯是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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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新增附录F“梯级和踏板动载扭转试验示例”
·
• 新增附录J“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 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0)
• 新增附录K“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 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1)
二、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重大危险清单介绍
机械危险
1、与维修人员的相关风险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0个
术语和定义
·术语数量:30个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1个 ·以“最大输送能力”取代“理论输送能力” ·以“名义速度”取代“额定速度” ·新增“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
相关系统(PESSRAE)” ·新增“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理念 ·提出了“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 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或通道使用”的要求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合以下规: a)自动扶梯,不应大于30m;b)自动 人行道,不应大于40m。”
4、电气器件的装配错误 ·与GB16899-1997相同
5、静电现象 • 新增5.11.7“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
(例如:静电刷)。”
6、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与GB16899-1997相同
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 辐射
• 修改5.12.2.5.3“停止开关应有清晰、永久的开关转 换位置标记且手动复位”
2、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以及扶手装置之间挤压、剪切手指 • 修改5.5.2.5,取消“护壁板之间任何位置的水平距离应
小于两扶手带之间的水平距离。”
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 • 修改5.5.2.4“如果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是
的,因此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应进行实验室试验。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和安全试验应
• 修改5.7.3.3.1“梳齿板的梳齿与踏面齿槽的啮合深 度h8(见图2中剖视图X)不应小于4mm。”
8、地板和扶手带之间被夹住 • 修改5.6.4.2“扶手转向端顶点到扶手带入口处之间的水平距
离l4不应小于0.30m(见图2)。如果l4大于(l2-l3+50mm), 则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不应小于20°。”
• 新增5.2.1.6“任何设计成可被打开的外装饰板(例如: 为清扫目的)应设置一个符合表6的n)的电气安全装置”
• 新增5.2.4(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应设置一个符合表6 的n)的电气安全装置”
• 新增A.3.2“机房应能锁住”
• 新增A.3.3分离机房照度要求: • a)工作区域地面上的照度≥200 lx; • b)通向这些工作区域的地面上的照度≥50 lx
修改5.4.2.1,新增“自动扶梯向下运行时,制动器制 动过程中沿运行方向上的减速度不应大于1m/s2。”
• 修改5.4.2.2,新增“附加制动器应能使具有制动载荷向 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有效地减速停止,并使 其保持静止状态。减速度不应超过1m/s2。”
• 修改5.7.3.2.3 “梳齿板的梳齿应具有在使用者离开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不会绊倒的形状和斜度,如 图2中剖视图X所示,设计角β 不应大于35°”
度证书
使用信息
·新增“禁止使用手推车”标志(特指婴儿手推车)
·重大改装后的检验和试验新增“对新的环境、改装部 件和其他受影响的部件进行检验”
·随机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 ·给出了随机文件编制的建议 ·出入口标记新增“制造年份(指生产完成的年份)”
规范性附录
·新增附录A“与建筑物的接口”(原标准中正文中有)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上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黄文和
第一部分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内容概要介绍
2012年6月
一、总 体 介 绍
目次
前言 引言(删除EN115-1中标准解释程序的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及符号和缩略语 4 重大危险清单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7 使用信息 附录A~K 参考文献
• 修改A.2.3 “对于平行或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 人行道,扶手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60mm。”
• 修改了A2.4尤其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 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扶手带上方设
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其高度不应小 于0.3m,且至少延伸至扶手带下缘25mm处,例如: 采用一块无孔的三角板(见图2和图4中h5)。 • 如果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b9大于或等 于400mm时,则无须遵守该要求(见图A.1)
向这些工作区域的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50lx” • 新增A.3.4 “应设置供在机房任何位置工作的人员安全撤离
的紧急照明。”
3、工作场所空间不足 • 取消GB16899-1997的6.2.2条“指定人员进入分
离的机房以及驱动和转向站的检查门和活板门时, 要求只能借助于楼梯进行。在难以安置楼梯的场 合,允许使用满足下列条件的梯子:……。”
重大危险清单
·机械危险 ·电气危险 ·辐射危险 ·火灾危险 ·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控制电路失效产生的危险 ·运行期间断裂或破裂产生的危险 ·滑倒、绊倒和跌倒的危险 ·该类机器特有的危险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名义速度0.75/0.90 m/s时制停距离的修改
• 修改5.11.1.2.3 “电磁兼容性宜符合GB/T 24807和 GB/T 24808的规定 ”
8、低频辐射、无线电辐射和微波 • 修改5.11.1.2.3 “电磁兼容性宜符合GB/T 24807和
GB/T 24808的规定 ”
9、可燃材料在桁架内部的积聚,电缆用的绝缘材料和驱
动的过载都可能产生火灾危险
θ
电气危险
1、人体与带电部件接触 ·与GB16899-1997相同
2、间接接触 • 新增A.4 “业主和制造商之间应就电源和电气保护
的要求(例如:电击、短路、过载)达成一致,并 应符合: • a) GB 5226.1 ; b)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3、不适当的紧急停止开关 • 修改5.12.2.2.3.1“紧急停止开关之间的距离应符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新增下列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5.3.6) ·启动后,制动系统未释放(5.4.2.1.1) ·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大于
-15%且持续时间大于15s(5.6.1) ·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
(5.2.4) ·超出最大允许制停距离1.2倍(5.4.2.1.1) ·装上可拆卸的手动盘车装置(5.4.1.4)
的连接。为此目的而设置的装置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 • 新增5.12.1.2.6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 • 2、短路 ·与GB 16899-1997相同
3、过载
• 4、新增5.12.1.2.6可编程电子安全相 关系统(PESSRAE)
• 在附录D中认为

因为装配后检验人员在现场进行检验是不可能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
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1、忽视使用者的人类工效学尺寸风险,例如:扶手装置的高度、 扶手带的宽度
·与GB16899-1997相同
2、工作场所和进入这些场所通道的照明不足 • 修改5.8.3.2“工作区域的照度应至少为200lx” • 修改A.3.3“a)工作区域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 ;b)通
·附录D新增“含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的试验” ·新增附录H“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选择和规划” ·新增附录I“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附录B“电子元件的故障排除”和附录C“安全电路的
设计和评价”没有变化
规范性附录
·修改附录G“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者传递相 关信息的安全标志”
5、在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处被拖入 ·与GB16899-1997相同
6、防止人员从扶手带处跌落
应采取适当措施阻止人员爬上扶手装置外侧。 • 为确保这一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应装设防爬装置
(见图4中1),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 ± 50)mm
(见图4中h9 ),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
名义速度 (m/s)
制停距离 (m)
GB 16899-1997
GB 16899-2011
0.75
0.35~1.50
0.40~1.50
0.90
0.40~1.70
0.55~1.70
新增向下运行制停减速度≤ 1m/s2要求
·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开关、安全电路的基础上,新
增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
钢化玻璃。单层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当采用多层玻 璃时,应为夹层钢化玻璃,并且至少有一层的厚度不应 小于6mm。”
4、与建筑结构(墙、顶、交叉布置)或相邻自动扶梯或 自动人行道上的人员碰撞导致的人体撞击
• 修改A.2.2 ,新增“从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 的踏板或胶带起测量的高度h12不应小于2.1m。”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验证方法分为:试验、测量、计算和目测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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