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馆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规范学员和教师的行为,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内的所有学员和教师,必须遵守。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影响学员正常学习和教师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员和教师在艺术培训中心内必须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五条学员和教师不得私自组织活动,不得利用艺术培训中心资源谋取私利。
第六条学员和教师必须爱护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保持校园整洁。
第七条学员和教师要遵守学习和教学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章学员行为规范第八条学员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擅自缺课。
第九条学员必须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打闹嬉戏。
第十条学员必须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考试,不得作弊。
第十一条学员要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不得欺凌他人。
第十二条学员要爱护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学校财产,不得私拿私用。
第十三条学员要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校,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喝酒或吸毒。
第十四条学员要爱护校园环境,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保持卫生。
第三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五条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或辱骂学生。
第十七条教师要尊重学校管理人员,听从领导的安排,不得违反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教师要爱岗敬业,不得私自请假,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九条教师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
第二十条教师要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规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内部秩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若学员或教师违反本规章制度,经教育谈话无效后,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第二十三条严重违反学校规定者,学校有权终止其学员或教师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执行,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5篇)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5篇)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课堂教学管理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
(特殊情况除外)7、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人员。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
教学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课程安排和教学进度,认真备课、授课,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师资引进、培养、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条教师应参加定期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教师生活,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使用登记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应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艺术培训机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艺术培训机构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1. 机构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构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 教师对所教授班级的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馆制度(1)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培训机构,家长或监护人应陪同。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培训机构。
2. 教学安全制度(1)教师需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2)教学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备安全。
(3)教师应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
3. 设施设备安全制度(1)定期对培训机构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2)学生使用设备时,需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4. 消防安全制度(1)培训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教师和学生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灭火技能。
(3)严禁在培训机构内吸烟、使用明火。
5. 食品安全制度(1)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2)学生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如有不适,及时告知老师。
6. 应急预案制度(1)培训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疾病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学生入学时,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知识。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机构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学员及教学活动。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机构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审批重大决策。
2.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招生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报销等工作。
5. 行政处: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院长:主持机构全面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审批重大决策。
2.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宣传推广、招生等工作。
4. 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报销等工作。
5. 行政处:负责机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计划:1. 教务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等。
2. 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教学实施:1.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应注重学员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员学习兴趣。
3. 教师应定期组织课堂讨论、实践活动等,提高学员综合素质。
第八条教学评估:1. 教务处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2. 教务处定期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出勤率、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九条教师选聘:1.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经验。
2. 教师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教师培训:1. 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权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学校为提供专业的音乐、舞蹈、美术、表演等艺术专业培训服务而设立的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独立承担独立承办开展的教学活动。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设有领导班子,由所属学校校长负总责,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是中心内部管理行为的法规和准则,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经中心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规定以本管理制度为依据,具体细则由本中心领导班子拟订,报学校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对所有师生员工适用,无论职务与身份。
第二章师资力量第九条招聘(一)中心按照实际教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确保教学质量。
(二)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形式,择优聘用专业素质优秀、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三)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称,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四)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非法招生、侵占学生利益。
第十条培训(一)中心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教学技能等,要针对性强,实效明显。
(三)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注重培养教师的学习主动性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课程设置(一)中心按照专业要求和学生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课程设置要符合学校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要求,不能擅自增减课程内容。
(三)课程设置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一)中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艺术培训机构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艺术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艺术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以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公平公正、服务学员的原则。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应以提高学员艺术素养、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
第五条教学内容应遵循国家教育政策和课程标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六条教学方式应多样化,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备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应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员的需求,帮助学员解决困难。
第十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同学。
第十二条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第十三条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提出问题,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十四条学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教室整洁。
第十五条学员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十六条教职工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关心学员,关爱同事,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二十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第五章学校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与上级部门、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知名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艺术培训机构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术培训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应以提高学员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化运行。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艺术培训中心应根据学员的年龄、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培训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认真备课、授课,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第七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组织学员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提高学员的艺术实践能力。
第八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学员学习成绩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九条艺术培训中心应选拔、引进具有专业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确保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条教师应参加定期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定期评估,激励教师不断提高。
第四章设施与管理第十二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保证教学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四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为学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艺术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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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二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下,每班每月允许调课一次,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
并在前台做好备案工作。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
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每期请假不超过一次。
3、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
调课都需提前在前台备案,以便前台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前台教师,以便前台告知家长。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前台,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