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二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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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2(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80.00)1.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是A.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B.生产力的发展水平C.文化的发展程度 D.人的素质(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A正确,B、C、D错误。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法律的发展程度。

2.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B正确。

其他三个选项不符合题意。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是A.行政法 B.经济法 C.刑法 D.宪法(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以宪法为统帅,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构成。

D正确。

4.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宪法相关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这个有机统一整体的主干是A.宪法 B.法律C.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数:2.00)A.B. √C.D.解析:5.下列法律中属于宪法相关法的是A.《公务员法》 B.《预算法》 C.《立法法》 D.《劳动法》(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习惯上,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作为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2、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案例:“雷人”的立法
2009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 了《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除了在家庭保 护和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完善补充之外,条例中明文 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早恋行为要 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此“雷法”一公布, 立即引来舆论的批评。批评者认为,“早恋”作为 精神领域的好感是一个无法被准确定义的概念, “什么岁数算早恋”、“什么岁数不算”等问题是 无法确定的。再说,立法者又能靠什么部门、手段 来监督家长去执行呢?
请问公安机关 能否在抓到李 天一之后直接 将其送至法院 审判吗?
“看得见的正义”: • 法律格言: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 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4)讲法理
•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 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 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 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 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 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 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
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关于李天一的年龄问题
一、书证: 包括户籍证明、出生证、防疫保健卡、学籍卡 等,这些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年龄的依据。 二、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 在一些书证无法取得或书证存在瑕疵时,对被 告人可以依靠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认定。
三、鉴定结论
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
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

相声演员:艾国生 血染四合院

winner 法
(2)讲证据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_第六章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_第六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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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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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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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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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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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承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
鸦片战争以后,各国列强运用军事、
政治等各种高压手段,把中国有一个封 建主权国家变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 会,面对强大的敌人,虽然中国社会各 阶级、各阶层爱国人士经过不懈的努力, 但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民 族独立和解放,并使爱国主义注入了马 克思主义、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新鲜血
爱自己、爱家人、爱自己的家乡和
人民、爱自己的学校和老师,表现为一
种朴素而又崇高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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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
2.爱国主义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把个人利益同国家 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国家利益,与各种危害 国家利益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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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投 身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内 容 1: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2:要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的能力 3:要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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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爱国,行动远比口号重要。 面对历史,背在背上不如记在心里。 爱国始于情绪,但绝非以情绪告终。 要开放、自尊地爱国,不能太狭隘。
井冈山精神
长征精神(视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陈毅的修养要则
(1943年3月18日)
一、加紧学习,抓住中心, 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二、努力工作,要有计划, 有重点,有条理。
三、习作合一,要注意时间、 空间和条件,使之配合适当, 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 现和创造。
四、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 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作原则 上坚决的斗争。
我的修养要则
知识性的、 职业性的、 个人应具备的专业和 开拓创新能力
(一)塑造创新品质
• 首先,要强化创新意识 • 其次,要重视创新实践 • 再次,培养创新品格
强化创新意识
重视创新实践
培养创新品格
(二)树立创新学习精神
• 不人云亦云 • 不拘泥于书本 • 敢为人先,敢于冒尖,敢于怀疑 • 勇于开拓,用于独辟蹊径
③锻炼意志。培养坚强的意志是高尚人格塑造的重要内容和 原则。意志的锻炼还将直接促进其他人格特征的培养。
④从小事做起。个人日常积淀成为习惯,就是人格。小事不 仅有塑造人格的丰富意义,而且无数良好的小事可“聚沙成塔”, 最终形成高尚的人格内容,诸如坚韧、毅力、细致、乐观等无一 不是长期锻炼的结果。
⑤融入集体中。高尚人格是在集体的土壤里塑造出来的,它 在集体中形成,在集体中才能得以展现。
(三)向先进人物学习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 时期,以先进人物作为楷模,就会 不断激励自己向更高的思想境界攀 登。
您的微笑就 是我精神最大的 鼓励!
——网友给海 迪的留言
(四)掌握批评的武器,发扬“慎独”精 神
要有勇于自我批评的精神,面对别 人对自己的批评,应虚怀若谷,认 真进行反省。
莫见乎隐,莫显乎威。故君子慎其独也
习 惯 , 而
陶 养 吾
消使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引言
法治应该包含两 种意义:已成立的
法律获得普遍的
服从,而大家所服 从的法律又应该
本身是制定得良 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 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 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 犯罪嫌疑人李某殴打养子施某一案举行审查 逮捕听证会。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此案不适宜 采取逮捕措施。
一、社会主义பைடு நூலகம்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促进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
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使






依执公服党 法法平务的 治为正大领 国民义局导
依法治国
1、内 涵 2、基 本 要 求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 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 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 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 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 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同居情侣共买房 分手后共有房产该归谁?
姗姗和张俊原本是一对恋人,毕业后便在一起居住。 2003年初,“小两口”在上地附近看中了一套商品房,计 划用两人共同的储蓄10万元支付首付。张俊因工作需要出 差了一个月,这期间姗姗独自一人办理好了所有的购房手 续,并支付了10万元的首付。不幸的是,张俊在出差期间 结识了上海分公司的同事小刘,一见钟情。张俊申请调入 上海分公司,并决定和姗姗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 现,以便到上海另筑爱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二专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二专题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 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 法权益的行为。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实际发生了紧急的危险(必须是合法利益受 到危险的威胁)(前提条件) 危险来源: (1)自然力 (2)动物自发侵袭 (3)自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4)基于特定的危难困境
教学第二环节案例分析教学法某大学一男生宿舍多次遭到窃贼的光顾令同学们深恶痛绝便设下埋伏以期抓获小偷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偷终于被同学抓获为解心头之恨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脚对着小偷一阵猛打致使小偷上医院治伤花去医药费共计1000多元小偷为此告到法院要求打人的学生赔偿损失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教学专题二
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自助行为


含义: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在情事 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给予求助的情况 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者其 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自助行为必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机关处理。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 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 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 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 ★防卫不适时: 不法侵害尚未到来,或者在侵害行为已经 结果或已被制止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不法侵害 人实行损害其一定权益的所谓“防卫行为”。 (1)事前防卫 (2)事后防卫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第六章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 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 责的道德操守。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 求。 (二)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 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 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三)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 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 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四)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 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 质量的服务。 (五)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 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 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 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才能来自对事业的热爱,甚至可以说, 才能实质上无非就是对事业的热爱,对工作 的热爱。 ——高尔基 培育高尚的职业精神,树立新时代的家 庭美德,都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锤炼人 的优秀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
第一节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 活动。 职业道德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就是为了调节 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而形成和制定的行 为规范。







大学生学习职业道德知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对于今后从事职业活动具有重大意义。要从现 在做起,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会与他人合作。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力戒自由散漫,发扬团结 协作精神; 敢于坚持真理,大胆探索,力戒消极保守,发 扬开拓进取精神; 提倡艰苦朴素,勇挑重担,力戒贪图享受,发 扬艰苦奋斗精神; 养成执著认真、刻苦钻研的学习习惯,力戒浮 躁不专,发扬精益求精精神。 同时,大学生还应该自觉培养廉洁自律意识, 提升人格境界,为今后在职业活动中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打下坚实的 基础。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第6章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第6章

第三节
一、爱情与人生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爱情 是指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共同的 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 倾心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种 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高尚感情。
古龙论爱情
▲一个男人若不爱他的老婆,就绝不会怕她 的,这就叫因爱而生畏。 ▲人生的初恋只有一次,就正如死亡也只有 一次一样。 ▲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 快乐,只是世上又有几人能享受到这种快乐。 ▲人为什么总是对已得到的情感不加以珍惜, 却在失去后再追悔呢?而这种痛苦,本来就是人类 最古老、最深邃的痛苦。 ▲爱情不是占有的,而是供给与牺牲的。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1、立足多渠道就业 2、不要一次就业定终身,立足多次就业 3、不单纯依靠家长、学校,要立足自主就业
创业需要有信心
创业需要有恒心
创业需要有耐心
创业需要有知识
互动教学
活动内容: 生命线
第一步: 下面一条线代表你的生命线,起 点是你的出生的时候,终点是你自己预测的 死亡年龄。
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 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和见习期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 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 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 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 期限。

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二节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 由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叫做法
律体系。
法律部门 又称部门法,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
①党的领导原则。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最大优势。 ②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人权:指人作为人享有和
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包括 生存权和发展权。
③基本经济制度。 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集体所有
制(集体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个体、私营等形式。
法律体系的分类: 根据内容,划分为:
①实体法律:
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或者 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 等。
普通法律的内容必须符 合宪法的规定,不得与宪法 相抵触。
讨论
“孙志刚案”
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 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后转送广州 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第二天晚上,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 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
1954年宪法
1993年修正案
2018年修正 案
1975年宪法
1988年修正案
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
1954年
1975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73页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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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教学目的和要求: 学习本章意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了解社
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及与职业相关的法律规范;树立
正确的恋爱观,理解爱情的本质和恋爱的道德要求;了解家庭 道德的基本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章重点: 1、掌握职业的内涵和本质,以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 求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一)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 职业生活中最主要的法律有《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等。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 要法律。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公务员法》于2019年4月27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适 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 人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员和民主党派 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等。《公务员法》是人事管理的一般法, 规定的是全体公务员具有共性的内容,而《法官法》、《检察官法》、 《人民警察官法》等特别法,适用于特殊类别的公务员。
(二)坚持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基本原则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维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是 按劳动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劳动 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四是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和法制原则。二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1、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谈谈“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答:(1)“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虽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与外延却不相同。

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的前提。

(3)“法治”就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答:(1)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其深刻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于人民,执法者只有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保证人民赋于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此外,执法为民也是对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怕扬,只有从人民利益出发,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使执法活动和法律得到群众的认可,真正确立法律的权威,使执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如何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答:如何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正确理解与贯彻。

(1)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

(2)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教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教案
思想道德与法律教案
年月日第节
课题
第六章树立法律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帮助大学生从整体上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正确理解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依法律已,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
2.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3.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4.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授课时数
4学时
教具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
教学过程内容: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重要意义
(二)基本内容
(三)大学生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一)基本含义和特征
(二)如何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意义
(二)如何保障法律的之上地位
(三)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课后记:
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开展辩论:过程正义和结果正义哪个更重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自由。
要 求可 他以 人做 做、 、可 要以 求不 他做 人、 不 做

法律义务:指
须 做
法律所规定的

法律关系的主
必 须
体所承担的必
不 须履行的责任。

第三、从范围看:权利和义务是有界限的。
首先,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和范围受限于社会物 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等因素。例如现在我国 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权利只有城市居民才 享有,而农村居民基本上不享有,这就是由于我国 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保证所 有人都能享受到社会保证权。
平等更强调实质上的平等
如在联合国的会费交纳中,各国交纳的费用不同。其 中每年交纳一亿美元以上的有美国、德国与日本三个国家, 中国为2000多万美元,排在第13位。
尽管各个国家交纳的费用不一样,但就各个国家就 其本身的能力上是否已经“尽力”而言,各国在会费的承 担上是平等的。
人人平等具有理想因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理想因素,其最终实现有 待于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的关系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理念、原则 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 式
其特征:法律之上、权力制约
人权保障、正当程序
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 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
2、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之上的地位 1、推进依法行政 2、提高立法质量 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提升司法公信力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P173※题目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成为体现人际平等、人格尊严和人的价值的重要舞台;职业的分工尽管还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但由于各种职业利益同社会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说具有一致性,因而从业者之间以及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矛盾,职业和岗位的不同,只是分工的差别,而不是地位高低贵贱的差别。

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的优秀成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崭新的内涵。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

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爱,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敬,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从业者应该自觉遵守的道德要求。

职业不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也是从业者不断完成自身社会化的重要条件,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自我不可或缺的舞台。

个人的发展和完善不能仅停留在愿望和决心上,而应付诸现实的行动,没有行动,一切都会流于空谈。

因此,爱岗敬业所表达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应当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这是社会对每个从业者的要求,更应当是每个从业者对自己的自觉约束。

(二)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诚实守信是人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继承并使之发扬光大。

诚实守信不仅是从业者步入职业殿堂的“通行证”,体现着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力量,也是具体行业立足的基础。

在职业活动中,缺失了诚信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失去社会的支持,失去成长和发展的机遇。

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职业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的现象,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一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的缺失,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扰乱了市场秩序,也败坏了一些企业的名声。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 章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 章
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一)法律的含义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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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的含义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上说:“灋,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 [廌]去。 “廌zhài”即为獬豸。由“灋fǎ”到“法”, “廌 zhaì”字虽然已被隐去,然而它象征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消失。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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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1
177位复旦学子近日在《请求信》上联合签名,请求不要对投毒者林 森浩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媒体报道后,网络上出现了一边倒的 质疑声。 目前,我国《刑法》第232条对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和量刑做出了明确 的规定: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 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死刑的方式又分为“立即 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即死缓)”,最重的判罚就是“死立决”。
精选2018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 章
案例导入1
黄洋以“急性肝损伤”被送往中山医院后,正在此见习的嫌疑人林森 浩亲自为黄洋做B超检查,还告诉黄洋:没有什么事。其后还亲自带 着水果前去看望过。
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 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 定书。 11日,林森浩被依 法执行死刑,终年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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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入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夫妻关系既是婚姻关 系,又是家庭关系的核心。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 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 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三)大学生的恋爱 ——正确处理恋爱问题
1、大学生谈恋爱的利与弊 2、大学生在恋爱中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1、大学生谈恋爱的利与弊
大学生谈恋爱 利大于弊
大学生谈恋爱 弊大于利
辩论
2、大学生在恋爱中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二是恋爱与关心集体的关系。 三是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②父母 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 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是未成年子女的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经济上的必 要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这种义务是无条件 的。 ●父母与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无效婚姻:因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性 要件使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系 ;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 治愈 ;未到法定年龄。
2、家 庭 关 系
①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
可分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身份、 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财产、扶 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所有形式。
劳动者的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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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行为


含义: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在情事 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给予求助的情况 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者其 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自助行为必须事后及时提请有关机关处理。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 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 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 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时间条件) 避险不适时 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可行性条件) 4、必须是为使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侵袭(主观条 件) 主体限定——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
的人
5、必须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限度条件) 所引起的损失〈 所避免的损失
护社会正义的终极目标。诚如伯尔曼所言,“没有信仰的法律
将退化为僵死的法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问题一 当代大学生如何
成为法律权威的维护者?
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树立法律信仰
引导他人 尊重法律 权威
敢于同各种 违法犯罪行 为作斗争
教学第二环节 案例分析教学法

某大学一男生宿舍,多次遭到窃贼的光顾,令同学 们深恶痛绝,便设下埋伏,以期抓获小偷,功夫不 负有心人,小偷终于被同学抓获,为解心头之恨, 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脚,对着小偷一阵猛打,致使 小偷上医院治伤花去医药费共计1000多元,小偷为 此告到法院,要求打人的学生赔偿损失。


(3)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 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驾驶员丙、乘客丁、乘客甲都没有过错,可 以根据他们的经济能力等由他们分担损失。本题涉及公平 责任原则的运用。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对损害 均无过错,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 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损 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 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赔偿。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 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 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 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 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 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监狱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 监管人员暴动、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枝、警械被抢夺时。
问题二
大学生们的行为合法吗? 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教学第三环节 法律知识点讲解



一、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权利被侵害时,依国家权力而实施 的救济。如法院判决以及强制执行。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被侵害时,依自己力量而实施 的救济。其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 避险)和自助行为。

一日,甲携带一台高级摄像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为了
安全,在车上他把摄像机置于腿上抱着。行驶当中一个
小孩乙突然横穿马路,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结果行李架
上的物品有不少落下来,其中乘客丁的皮包正巧砸在甲
的摄像机上,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摄像机砸坏了。


(1)对本题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的行为应如何理解?
(2)你认为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教学专题二
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教学第一环节 教学背景
“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法律良善品性的维系需依靠人的坚 守与信仰,法律生命力的延续不在于庄严肃穆地诉诸文字,而 在于民众的尊重与信守。没有人类对正义的执着、对公平的渴 求,法律的基本功能就会弱化乃至丧失;只有刻在民众心中的 法律,才拥有无限生机和活力,才能实现其保障民众权利、维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失(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般可以理解为应 以防卫行为能够足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为标准。


★特殊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度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 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性质 1、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 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的损害行为。
2、性质 正当防卫既是权利,也是特定人员的义 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 部《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 ★防卫不适时: 不法侵害尚未到来,或者在侵害行为已经 结果或已被制止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不法侵害 人实行损害其一定权益的所谓“防卫行为”。 (1)事前防卫 (2)事后防卫

注意:1、对于非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 结束或属于主观推测,都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2)应当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 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 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驾驶员刹车的行为并无不当;丁的东西掉下 来砸到了甲的摄像机,但丁没有过错。而小孩突然跑过 马路是险情引发的原因,小孩的监护人有监护不力的过 错,因此应当由小孩的父母承担责任。

(3)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那么甲的损失应当由谁
承担?为什么?

解析:



(1)驾驶员丙的行为为紧急避险。其构成要件如下: 1)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 2)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 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免受 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3)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 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 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本题中,驾驶员丙、乘客丁均无过错,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 在于小孩横穿马路,驾驶员面对危险不得已紧急刹车,这属于紧 急避险行为。

D 解析:自助行为
教学第四环节 案例分析点评


1、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违反比例原则,即方为人采取的 防卫措施与实现保护权利的目的应当相当。这意味着我 们应当勇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又要信仰法律、遵 守法律。 2、《侵权责任法》第30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 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 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实际发生了紧急的危险(必须是合法利益受 到危险的威胁)(前提条件) 危险来源: (1)自然力 (2)动物自发侵袭 (3)自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4)基于特定的危难困境
王的做法属于故意挑衅行为,法律 称为“防卫挑拨”。他的目的是有预谋 的不法侵害行为,是非法的。因此,王 的行为是故意伤害,不是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不法侵害人始终是正当防卫所指向的直接目标, 第三人不可能成为防卫行为所直接指向的目标, 这就是正当防卫的对象限制条件。 ★特殊对象: (1)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 (2)对于动物侵害

2、对于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非 法侵害,应该立即向执法机关控告、检举。
3、有正当的防卫目的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 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
思考:《江苏常熟斗殴案宣判 菜刀队非正 当防卫》,视频中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正 当防卫?

互殴,双方当事人互相进行不法攻击时,只有当 一方起初并无加害他人之行为,因排除对方不法 之侵害而加以反击,才能成立正当防卫,不能分 别何方为不法之侵害之互攻行为,则不得主张正 当防卫,因行为人之目的非仅在防卫,且也有侵 害他人之故。
案例:
王某与李某是邻居,两家时常因为楼 道堆放物品发生争吵。王遂决定想办法教 训李。一天,王在中午时故意骂李。李气 愤之下先动手推了王一下,王立即用事先 准备好木棍向李头上打去,致使李脑神经 受到严重损伤,医学上称为“去皮层状 态”,即植物人。
1、王的做法属于什么行为? 2、他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合法?
问题三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针对现时的不法侵害(起因条件) 注意:侵害行为并非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进行 的合法行为。

思考:侵害是否包括消极(不作为)的侵害,如 开业之医生,无故不应诊疗?

解答:邮电、自来水、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负有 强制缔约义务。医生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 拒绝缔约致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违 约责任,不能强制其人身,否则,防卫人动辄以 防卫为借口进行反击,将会严重损害防卫人及他 人之法益。作为正当防卫对象的侵害行为须是积 极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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