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计算的两个特殊规定★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备注:此文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规定,是有问题,应该修正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请参考本人公众号文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文件的错误表述已经持续18年了!》)。
★二、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我们关注到,上述两个规定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概念:1、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个规定有什么不同?分别应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的核算与申报?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是税法对于企业处置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的优惠政策。
案例:某企业处置2013年5月份购买的小轿车(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购买的小轿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取得处置收入10300元。
纳税人在按照此政策进行增值税的核算时,会计分录如下:1、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10300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2、减按2%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100(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我们关注到,按照此证策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以及增值税,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算,在实际缴纳时,给与1%的税收减免,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 税人销售旧货 , 简易办法依照 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 纳 按照 %
所称旧货 , 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 旧汽车 、 含 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 ,
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一般纳税人销售 自产的下列货物 , 三) 可选 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 1 县级 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 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 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
读 光 盘 ( D只 读 光盘 C —R M 交 互 式 光 盘 C —I 照 片 光 盘 P o o C 、 密 度 只读 光 盘 D D C D 0、 D 、 ht —D高 V— R H、 光 只读 光 盘 H — V 0 O 蓝 O D O R M和 B O 、 次写 入 式光 盘 ( 次写 入 C O R H) 一 一 D光 盘 C — 、 次 写 D R一 入 高密 度 光 盘 D D R ~ 次 写 入 蓝 光 光 盘 H — V / , D R) 可擦 写 光盘 ( V— 、 D D D RB — 、 可擦 写 C D光 盘 C — D
财政 部 、 国家税务 总局 关于 部分货物 适用增值 税低税 率和简 易 办法征收增 值税政 策的通 知
( O 9年 1目 l 20 9日 财税 ( 0 9 9号 ) 2 0)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 院令 5 8号 , ( 3 以下简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 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令 5 ( 0号) 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 , 为做好 相关增值税政策规 定的衔接 , 加强征收管理 , 现将 部分货 物适 用增值 税税率 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 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会计处理详解
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特定业务类型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特定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等货物。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寄售物品等货物。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旧货。
(二)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三)特定服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运输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二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动漫服务。
财税[2012]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经营租赁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第一条(七)项继续明确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增值税简易办法计税的特殊规定考试知识点
增值税简易办法计税的特殊规定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简易办法计税项目(总述)(★★★)(P271)考点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销售旧货的增值税处理(★★)(P271)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销售旧货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计税公式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取得时间只能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相关链接】纳税人销售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案例】甲银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将其2015年5月1日取得的一处底商出租1年,预收含税全年租金220万元(增值税税率10%)。
【评析】(1)该底商2015年5月1日取得,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税;(2)如果甲银行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应纳税额=220÷(1+5%)×5%=10.48(万元);(3)如果甲银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销项税额=220÷(1+10%)×10%=20(万元)。
考点5: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处理(★★)(2019年新增)(P272、275)纳税人建筑工程性质计税方法具体计算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新项目只能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新老项目只能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提示】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增值税5%税率适用范围
增值税5%税率适⽤范围
增值税5%税率适⽤范围下列情形适⽤5%的征收率:1.⼩规模纳税⼈销售⾃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般纳税⼈选择简易计税⽅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规模纳税⼈,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
4.其他个⼈销售其取得(不含⾃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5.⼀
般纳税⼈选择简易计税⽅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6.⼩规模纳税⼈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出租住房)。
7.其他个⼈出租
(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8.个⼈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9.⼀般纳税⼈和⼩规模纳税⼈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10.⼀般纳税⼈2016年4⽉30⽇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30⽇前取得的不
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简易计税⽅法的。
11.⼀般纳税⼈收取试点前开⼯的⼀级公路、⼆级公路、桥、闸通⾏费,选择适⽤简易计税
⽅法的。
12.⼀般纳税⼈提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简易计税⽅法的。
13.纳税⼈转让2016年4⽉30⽇前取得的⼟地使⽤权,选择
适⽤简易计税办法的。
增值税5%税率适⽤范围。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一、按照5%征收率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财税〔2016〕68号)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财税〔2016〕47号)4.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财税〔2016〕47号)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财税〔2016〕47号)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财税〔2016〕47号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二、按照3%征收率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国税函[2009]90 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
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刘芳 09:56:581、财政部关于案件诉讼费等财务问题的函(财金[2002]43号):一、关于诉讼费用(如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银行(原告)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用,先在“应收及暂付款’核算,诉讼案件终结后,法院裁定应由银行承担的诉讼费用,直接转入银行的业务费用;法院裁定应由对方当事人(一般为银行的债务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银行应连同债权本息一并向其追索,并根据追索结果作不同处理:(一)如果银行收回现金或实物财产,则先冲销在“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列支的诉讼费用,再依次冲减债权本金、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枚利息;(二)如果由于债务人破产、死亡等原因,银行最终无法追回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则由银行作为损失款项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适用范围汇总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和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征收率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统一为3%。
从相关文件规定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确定了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3%和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一、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下列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属于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其他(1)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这三张表一查就知道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的项目有哪些,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其中征收率和征收方式较为特殊的业务有以下几种:“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一览表业务项目政策发票开具一、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销售不动产(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深圳市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
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销售行为(最全解读)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销售行为(最全解读)解税宝2018-10-05 12:50:54一、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的货物(3%):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服务(3%、5%):1.交通运输服务:(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含铁路客运)。
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建筑服务:(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链接】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3.金融服务:资管产品管理人发生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
【链接】其他增值税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4.现代服务:(1)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背景设计、动画设计、音效合成、字幕制作等,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3)“营改增”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5%)、劳务派遣服务(差额计税、5%)。
5.生活服务:(1)文化体育服务.(2)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提示:学历教育免税)。
增值税税率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增值税税率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是指对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务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
增值税税率的适用范围涉及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
1. 一般纳税人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是指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手续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多档税率制度,具体税率由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规定,通常包括17%、11%、6%等。
不同行业和商品应纳税率存在差异。
2.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纳税人,但未达到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税率统一为3%,不区分行业和商品。
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在一定限额以下,具体限额由国家相关规定决定。
3. 减免税政策适用范围为促进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国家会采取一定的减免税政策。
减免税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文化教育、科技创新、扶贫等领域。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减免增值税税率或适用更低的税率。
4. 进口货物适用范围对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征收,通常适用的税率为13%,但根据不同商品和国家之间的贸易协定,税率可能存在差异。
同时,对于进口货物也可以享受一定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退税政策,对出口货物的增值部分可进行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征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登记、核算、申报、纳税和税务管理等环节,纳税人应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和规定,按时履行纳税义务。
总之,增值税税率的适用范围涉及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政策以及进口货物等方面。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税务登记情况和业务性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
税务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适用增值税税率。
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规定及注意事项
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规定及注意事项税眼看世界2018-07-29 09:16:45一、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1.老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之前2.甲供工程。
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清包工。
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注意:是否简易计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非强制性规定。
二、一般计税规定1.销售额:全额计税。
2.税率:10%。
3.跨地级市预缴。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即[(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1+10%)× 2%。
4.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简易计税规定1.销售额:差额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2.征收率:3%。
3.跨地级市预缴。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即[(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1+10%)× 3%。
4.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注意事项1. 关于建筑企业2018年5月1日以前的预收的异地工程款在5月1日以后如何缴纳增值税问题。
建筑企业2018年5月1日以前收到异地工程预收款,适用一般计税方式,按11%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后,采用2%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18年5月1日以后该工程项目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由于11%税率已转换为10%,是否需要对4月预收款按10%税率价税分离后,按照2%预征率重新计算预缴税款,并补足差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老会计人的经验)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和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区别(老会计人的经验)增值税计算的两个特殊规定★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备注:此文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规定,是有问题,应该修正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具体请参考本人公众号文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文件的错误表述已经持续18年了!》)。
★二、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我们关注到,上述两个规定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概念:1、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两个规定有什么不同?分别应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的核算与申报?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是税法对于企业处置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的优惠政策。
案例:某企业处置2013年5月份购买的小轿车(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购买的小轿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取得处置收入10300元。
纳税人在按照此政策进行增值税的核算时,会计分录如下:1、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10300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2、减按2%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00贷: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100(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我们关注到,按照此证策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以及增值税,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算,在实际缴纳时,给与1%的税收减免,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首先,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对于一些个人来说,他们的收
入可能主要来自工资、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简单的来源,这些收入并不复杂,也不涉及太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同时,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或个体经营者来说,他们的收入可能主要来自于服务费、销售额等简单的来源,同样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其次,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收入额较低的个人。
对于一些收入额较低的个人来说,他们的收入并不高,也不需要享受太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个人的税收申报成本,也可以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方便个人及时完成税务申报。
另外,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没有太多税前扣除项目的个人。
对于一些个人来说,他们的收入并没有太多的税前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避免复杂的税前扣除项目带来的计算困难,也可以简化个人的税收申报流程。
总的来说,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收入额较低的
个人和没有太多税前扣除项目的个人。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减少个人的税收申报成本,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方便个人及时完成税务申报。
因此,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来说,可以考虑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收申报,以便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和遵守税收法规。
在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收申报时,个人需要注意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
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同时,个人也需要保留好相关的收入证明和税收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汇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汇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11%,6%,但是大家可知道增值税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哦~铂略在此给大家介绍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部分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8.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般纳税⼈销售使⽤过固定资产哪些情况可以适⽤简
易计税办法
⼀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哪些情况可以适⽤简易计税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等⽂件规定,⼀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以下情况适⽤简易计税办法:
1.⼀般纳税⼈销售⾃⼰使⽤过的属于条例第⼗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31⽇以前未纳⼊扩⼤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销售⾃⼰使⽤过的2008年12⽉31⽇以前购进或者⾃制的固定资产;
3.2008年12⽉31⽇以前已纳⼊扩⼤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销售⾃⼰使⽤过的在本地区扩⼤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制的固定资产;
4.纳税⼈购进或者⾃制固定资产时为⼩规模纳税⼈,认定为⼀般纳税⼈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增值税⼀般纳税⼈发⽣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的规定,“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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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2014-07-11 20:30:40)
转载▼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
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2、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不适用该规定,另有特殊规定。
3、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选择简易办法后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
(二)营改增应税服务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SPAN>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重要提示】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3〕106号)
(三)特殊情形
1、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选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国税函〔2009〕456号)
2、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且按照3%征收率征收的征收范围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5、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
国税发〔1999〕40号
6、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
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国税发〔1995〕87号)
【重要提示】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2、自来水公司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3、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
【特殊情况】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三、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征收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重要提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3、个人销售旧货免税(增值税实施条例及细则)。
4、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5、上述货物销售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