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分期付款购房缴纳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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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100题)1、(2017年真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每 5 天预缴一次增值税,2017 年 3 月当期进项税额 40 万元,销项税额为 90 万元,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为 60 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

A.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C.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答案】 A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的是()。

A.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小于2亿元B.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4000万元C.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D.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2000万元【答案】 C3、下列关于冠名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错误的是()。

A.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B.冠名发票尚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C.纳税人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只限于增值税普通发票D.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按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答案】 B4、胡某就职于境内某建筑公司,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000 元,2020 年1 月工资16000 元,2 月份工资15000 元,并发放了2019 年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 元(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胡某2 月应预扣预缴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元。

A.5190B.5430C.5700D.8000【答案】 B5、(2017年真题)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2.09.23•【字号】京财税[2002]1926号•【施行日期】200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契税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京财税[2002]1926号)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2002年市政府令10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2年第187期的文件精神,结合契税在征管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

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

二、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

京财税〔2001〕1511号第二条的规定同时废止。

除别墅、度假村以外的高档住宅,每建筑平方米价格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平均住宅房价为基础。

上年度平均住宅房价的执行时间,从市统计局公布统计数字时间的次月起执行。

三、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第七条,凡1999年7月13日之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购买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

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

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北京市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不动产过户行为中征收的税费,是国家税收的一种重要形式。

契税的征收标准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交易成本和市场秩序,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就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市契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不动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的。

目前,北京市的契税税率分为1%、1.5%和3%,具体适用于不同的交易价格区间。

其中,交易价格在100万元以下的不动产,契税税率为1%;交易价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不动产,契税税率为1.5%;交易价格超过500万元的不动产,契税税率为3%。

其次,北京市契税的纳税人是指房地产交易的双方当事人。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交易价格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契税。

在不动产赠与、交换等行为中,双方当事人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

再次,北京市契税的征收依据是房地产交易的实际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契税的征收依据是指房地产交易的实际价格,即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者市场价格中较高的一个。

因此,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如实申报交易价格,并按照实际价格计算并缴纳契税。

最后,北京市契税的征收程序是由税务机关负责的。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易信息,并缴纳相应的契税。

税务机关将依法对申报的交易信息进行审核,并核定应缴纳的契税金额。

双方当事人在收到税务机关的契税通知书后,需要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是根据不动产交易价格确定的,纳税人包括房地产交易的双方当事人,征收依据是房地产交易的实际价格,征收程序由税务机关负责。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大家对北京市契税现行标准有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同时,也提醒各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要如实申报交易信息,并按时缴纳相应的契税,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京政发[1986]165号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京政发[1986]165号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正文:---------------------------------------------------------------------------------------------------------------------------------------------------- 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十二月二十七日京政发[1986]165 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

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条所指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第三条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2、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3、经市人民政府或市税务局批准免税的房产。

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第七条本市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度缴纳,于一、四、七、十月的前十五日内缴纳。

第八条本细则发布后,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

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其应纳的税款,应在纳税期限内,自行计算缴纳;不具备自核自缴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填发房产税缴款书,由纳税人缴纳。

【经济法基础】试题精选含答案解析Ⅰ697

【经济法基础】试题精选含答案解析Ⅰ697

教学资料范本【经济法基础】试题精选含答案解析Ⅰ697编辑: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单选题-1下列税种中,属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

A.地方银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B.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营业税C.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D.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答案】B【解析】[解析] 现行《税法》规定,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单选题-2甲公司20×7年年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余额为250万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余额为100万元。

全年购进货物、接受劳务共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051万元(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审核),销售货物共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4462.5万元,12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均为0,全年无增值税其他事项。

全年公司用银行存款向税务机关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10万元,缴纳房产税、印花税和车船税15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254万元,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200万元。

则甲公司20×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应填列的金额为( )万元。

A.4875.5B.4975.5C.5175.5D.5425.5【答案】C【解析】"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应填列的金额=4462.5-1051-250+100+310+150+1254+200=5175.5(万元)。

单选题-3某企业有原值为20xx万元的房产,20xx年1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500万元的房产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统一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

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建发〔2010〕237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现将我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规定,2008年4月1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2008年4月11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9〕255号)中第一条所列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上市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二、《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3.1.3.9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产权人可以补交土地收益后改为商品房的规定,只适用于《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

即2008年4月1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产权人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

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

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财产行为税题库(2021年)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1.目前我国城建税的税率实行的是()的方法。

A.纳税人所属行业差别比例税率B.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C.纳税人所属行业累进税率D.纳税人所在地统一累进税率【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税率的知识点。

目前我国城建税法实行的是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根据纳税人所在地来确定适用税率。

2.XXX本月应纳营业税10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上月隐瞒收入40万元,被查补营业税,并处3倍罚金,则应缴纳、查补和处罚(处罚方法同营业税)的城建税为()。

A.3360元B.元C.元D.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计税依据的知识点。

应纳城建税=×7%=7000(元);查补营业税=×3%=(元),查补城建税=×7%=840(元),“三税”处罚,城建税也应处罚(3倍罚金),处罚城建税=840×3=2520(元),共缴纳、查补和处罚城建税=7000+840+2520=(元)。

3.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21年8月份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注明不含税价格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元。

乙工厂11月份托付50%的实木地板,12月份完工托付剩余部分。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A.1250元B.1750元C..2500元D.3500元【答案】A【解析】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本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

应代收代缴城建税=(+)×50%/(1-5%)×5%×5%=1250(元)。

4.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营业。

2021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色免抵税额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人的批复-国税函[2002]2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人的批复-国税函[2002]2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人的批复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取得房屋产权
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人的批复
(2002年4月8日国税函[2002]28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请示》(京地税地[2002]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凡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使用商品房,且购销双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期间,应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缴纳房产税。

——结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签约流程

房地产签约流程

房地产签约流程房地产签约流程1. 准备阶段在进行房地产签约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 确定购买意向- 形成购房预算- 寻找合适的房源- 进行房屋查验和评估- 协商价格和其他条款2. 合同签订在确定购买意向并经过谈判后,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

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购房人和出售人的基本信息- 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户型、楼层等- 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产权情况和房屋状况声明- 购房价格和付款方式- 房屋交付和过户日期- 其他约定事项,如装修责任、违约责任等3. 付款和过户手续签约之后,购房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常用的付款方式包括:- 一次性付款:购买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项。

- 分期付款:购买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购房款项。

- 银行贷款:购买人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支付购房款项。

过户手续是将房屋产权从卖方过户至买方的程序。

过户手续主要包括:- 申请不动产权证书- 缴纳过户税费- 提交过户相关资料- 办理过户手续4. 签发产权证书过户手续完成后,产权证书将由相关机构签发给购房人,确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证书是购房人的重要合法凭证,应妥善保管。

5. 缴纳税费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签约过程中需要缴纳一些税费,主要包括:- 印花税:购房人需要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

- 过户税费:购房人在过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费用根据房屋交易价格和地方政策而定。

- 房产税:购房人每年需要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缴纳一定比例的房产税。

6. 办理公积金贷款(如适用)如果购房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购房人通过使用个人公积金进行房屋贷款的一种方式。

购房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

7. 办理商业贷款(如适用)如果购房人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可以选择办理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是购房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房屋贷款。

购房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准备相关材料,并向银行申请贷款。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2 管理会计(一)真题及答案(4)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2 管理会计(一)真题及答案(4)

自考公共课考试:2022 管理会计(一)真题及答案(4)1、下列属于外部故障成本的有:(多选题)A. 退货的验收处理费B. 废品及废料的处理费C. 产品售后维修费D. 因产品质量问题维修费E. 设备维修费试题答案:A,C,D2、作业管理分析通常的步骤包括【】(多选题)A. 识别作业B. 识别非增值作业C. 了解作业间的联系D. 建立计量评价标准E. 报告非增值成本试题答案:A,B,C,D,E3、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 ) (单选题)A. 流转税B. 所得税C. 财产税D. 从价税试题答案:C4、预计期初存货50件,期末存货40件,本期销售250件,则本期生产量是:(单选题)A. 230件B. 240件C. 250件D. 260件试题答案:B5、下列选项中,属于成本加成定价法的有:(多选题)A. 全部成本加成定价法B. 变动成本加成定价法C. 混合成本加成定价法D. 期间成本加成定价法E. 固定成本加成定价法试题答案:A,B6、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的,其税率为()(单选题)A. 1%B. 1.2%C. 2%D. 12%试题答案:B7、决策者一般对前途持谨慎态度的决策方法是【】(单选题)A. 大中取小决策方法B. 乐观决策方法C. 折衷决策方法D. 小中取大决策方法试题答案:D8、下列属于产品定价决策分析的方法有:(多选题)A. 成本加成定价法B. 最低定价法C. 差别对待定价法D. 新产品定价法E. 最高定价法试题答案:A,B,C,D9、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 ( ) (单选题)A.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B.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C.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D. 委托方向受托方购买原材料,并要求受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试题答案:A10、产品生产周期中的非增值时间有【】(多选题)A. 储存时间B. 加工时间C. 等待时间D. 运送时间E. 检验时间试题答案:A,C,D,E11、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或搞好管理工作的前提下,把控制和降低成本费用作为目标的中心是【】(单选题)A. 投资中心B. 利润中心C. 收入中心D. 成本中心试题答案:D12、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多选题)A. 准确性B. 相关性C. 可理解性D. 及时性E. 成本与效益原则试题答案:A,B,C,D,E13、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来源的税种是()(单选题)A. 增值税B. 营业税C. 消费税D. 资源税试题答案:C14、成本降低方案的提出主要包括:(多选题)A. 改进产品设计B. 改善生产经营管理C. 增加销售量D. 降低销售量E. 提高销售单价试题答案:A,B15、某企业第二季度末预计产成品存货90件,第二季度预计销售量700件,各季度的期末存货按下一季度销售量的10%计算,则第二季度的预计生产量为【】(单选题)A. 700件B. 720件C. 770件D. 790件试题答案:B16、产品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单选题)A. 产品边际收入小于边际成本B. 产品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C. 产品边际收人大于边际成本D. 产品边际贡献率大于零试题答案:B17、将会使盈亏平衡点上升的业务有【】(多选题)A. 提高单价B. 扩大销售C. 增加固定成本D. 增加单位变动成本E. 减少销售量试题答案:C,D1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 ) (单选题)A. 物业管理公司代供电部门收取电费取得的收入B. 金融机构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收人C. 无形资产投资人股时的评估价值D. 拍卖行受理拍卖文物古董取得的手续费收入试题答案:C19、符合营业税立法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的事项是()(单选题)A. 转让专利权B. 从事汽车维修C. 受托进行金银加工D. 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货物试题答案:A20、依法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是()(单选题)A. 在中国企业就业的外籍人士B. 在外国企业就业的中国公民C.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D. 年应税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试题答案:C21、我国土地增值税的最高适用税率是()(单选题)A. 45%B. 50%C. 55%D. 60%试题答案:D22、固定业户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单选题)A. 纳税人住所地B.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C. 纳税人经营业务所在地D. 由县级以上税务主管机关确定试题答案:B23、当变动成本上涨,其他因素不变时,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 保本点降低,安全边际降低,利润降低B. 保本点上升,安全边际上升,利润增加C. 保本点降低,安全边际上升,利润增加D. 保本点上升,安全边际降低,利润降低试题答案:D24、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统一税法制度建立的税收法规是()(单选题)A.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 《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C. 《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D. 《工商税条例(草案)》试题答案:A25、全面预算的特点包括:(多选题)A. 全员参与B. 全额预算C. 全程预算D. 精准预算E. 提前预算试题答案:A,B,C26、可以从现金预算中获得的信息有【】(多选题)A. 预算期现金收入B. 预算期现金支出C. 期末现金余额D. 资金融通E. 期末现金缺口试题答案:A,B,C,D,E27、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包括:(多选题)A. 产品价值B. 市场供求关系C. 价格政策D. 产品寿命周期E. 市场竞争类型试题答案:A,B,C,D,E28、新产品的定价策略一般包括【】(多选题)A. 销售百分比定价法B. 回归分析定价法C. 差别定价法D. 渗透性定价法E. 撇油性定价法试题答案:D,E29、某大学的杨教授2007年扶得三笔奖金:(1)教育部颁发的奖金15万元;(2)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2万元;(3)朝阳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5千元。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税务师之涉税服务实务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50题)1、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

A.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B.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C.每个子女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D.每个子女每月5000元定额扣除【答案】 A2、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应当()。

A.维持判决B.撤销判决C.履行判决D.变更判决【答案】 B3、税务咨询中,()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

A.书面咨询B.口头咨询C.晤谈D.网络咨询【答案】 A4、应当由()制定业务计划。

A.项目经理B.项目助理C.项目组成员D.项目组负责人【答案】 D5、某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李某为外籍个人 H 先生代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由于税前扣除额计算错误,致使 H 先生 2018 年 12 月 7 日多缴个人所得税 610 元,其多缴税款应于()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并由该税务师事务所赔偿 H 先生一定的经济损失。

A.2021年1月7日B.2021年12月7日C.2022年1月7日D.2022年12月7日【答案】 B6、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其被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应是()。

A.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B.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D.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答案】 A7、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B.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C.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D.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答案】 B8、(2020年真题)下列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适用M级的是()。

(京建发〔2011〕65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2011〕65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次数:19131京建发〔2011〕65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限购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

三、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详见附件)。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2024中级经济师财税三色笔记-第6章 其他税收制度

2024中级经济师财税三色笔记-第6章 其他税收制度

第6章其他税收制度考点:房产税二、税率三、应纳税额计算考题:契税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提示:出让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互换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提示: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下列情况,视同买卖房屋: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承受方按房产折价款(现值)缴纳契税②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被投资方为契税的纳税人(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特殊】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买房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4)房屋赠与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所有。

受赠人缴纳契税。

若为非公益性赠与,赠与方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提示】区分赠与和继承:各种赠与不动产行为,都是契税征税范围,受赠方缴纳契税;继承要加以区分:①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②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实质上是接受赠与房产的行为,也应缴纳契税。

(5)房屋互换房屋产权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

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6)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①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为外省市个人办理在京购房服务手续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房]字[2001]242号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为外省市个人办理在京购房服务手续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房]字[2001]242号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为外省市个人办理在京购房服务手续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为外省市个人办理
在京购房服务手续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1]242号2001年7月13日)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手续收取服务费的延期请示”收悉。

我局“关于为外省市个人办理在京购房服务手续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房)字[2000]第303号)已试行一年。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手续时的收费标准仍继续按合同标的额的0.3%向买方收取。

本批复自2001年7月2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结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出典房产、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政策以及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明确政策一: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解读:根据财税部门原有的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由使用人代缴纳,但对这种情况下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按租金还是房产余值没有明确规定。

购房网签合同属合理避税

购房网签合同属合理避税

购房网签合同属合理避税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合理避税并不意味着逃税。

合理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手段减轻税收负担。

在购房网签合同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

一、明确房屋性质和用途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注明房屋的性质和用途。

例如,如果购买的是商用房,那么在合同中应注明“该房屋为商用房,用于商业经营”。

这样,在缴纳房产税时,就可以按照商用房的标准来缴纳,从而避免因房屋性质不明确而导致的额外税收负担。

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契税减免、个人所得税免征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例如,如果购房者符合契税减免的条件,那么在合同中应注明“购房者符合契税减免条件,享受契税减免政策”。

这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就可以直接享受契税减免优惠,降低购房成本。

三、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和时间在购房合同中,付款方式和时间的安排也会影响税收负担。

例如,如果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那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来计算应纳税额,从而避免一次性支付导致的高额税收负担。

合理安排付款时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压力。

例如,可以选择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付款,以便更好地利用年度税收优惠政策。

四、注意合同细节和附加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还应注意合同细节和附加条款的处理。

例如,如果合同中涉及到装修费用、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的费用,那么在计算房产税时,应将这些费用纳入房产总价中一并计算。

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附加条款,如延长付款期限、调整付款方式等,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税收变化。

辽地税函2016 181

辽地税函2016 181

辽地税函2016 181
一、关于利用其他企业或所属独立核算的分厂的房产应如何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利用其他企业或所属独立核算的分厂的厂房,车间。

场地,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经营的,凡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租赁费中含有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数额的,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房产的计税余值和占地面积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暂由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房产应如何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单位或个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产,首次付款后,若已办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产权已确定为购房者所有的,由购房者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若购买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己投入使用该房产的,应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条款废止]关于对房屋租金收入中含有的水电费等费用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一般应按租金全额计征房产税时个别在租赁协议中明确房屋租金收入中含有水费、电费和房屋修理费等费用的,在
计算征收房产税时,可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中应分摊的比例适当给予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各市地方税务局依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关于金融企业取得的以物抵债的房产应如何缴纳房产税问题
对金融企业取得的以物抵债的房产,凡金融企业未投入使用或在账务处理上未记大\固定资产\科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末作统一规定之前,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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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分期付款购房缴纳房产税问题的批复【标 签】分期付款购房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地﹝2001﹞400号
【发文日期】2001-07-09
【实施时间】2001-07-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房产税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东地税地(2001)85号《关于分期付款购房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帐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特此批复。

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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