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各专科由各科派出的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轮流坐诊,人员相对固定。
二、各科派出上专科门诊的医师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上门诊和离开门诊的时间由科主任出具书面通知,由科室或医师本人到门诊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门诊办负责在挂号系统中输入医师姓名;科室每周向门诊办报上专科门诊人员排班表。
门办负责排班。
四、专科医师上门诊期间由派出科室负责管理考核,考勤由门诊办负责,请假由科室派人顶班后报门办主任同意。
五、专科门诊工作的医师,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尤其要严格执行“门诊科室间会诊制度”,对门诊诊治2次以上未能确诊的患者收住院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对本班次时间内未完成诊治全过程的患者,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病历记录要完整)向急诊科或相关科室医师交班,交班的患者不需要重新挂号;严格执行“医患沟通制度”,严格掌握住院及检查指征,合理用药,平均每张处方费用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
六、专科医师坐门诊期间不得带实习学生,不得私自安排其他医师顶班;要认真负责接诊患者。
七、按专业范围接诊患者,如遇特诊日等特殊活动日,服从门诊办统一安排。
八、严格遵守医院的医德规范,不准接待药、械商或在工作场所长时间会客。
九、门诊办每月进行考核,违规处罚落实到科室。
十、专科诊室各项物品由科室自行配备管理,消耗性材料实行领用签字制度,费用由各科室按实际支出承担。
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专科门诊管理制度一、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门诊开放时间安排:明确各科室门诊的开放时间,确保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值班安排,并根据患者就诊情况灵活调整门诊时间。
2. 患者就诊流程规范:建立规范的患者就诊流程,包括挂号、排队、候诊、就诊、缴费等环节,提高就诊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3. 医疗质量管理:对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满意度。
4. 资源管理和利用:合理规划和布置门诊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
5. 信息管理和安全: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保障患者隐私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 安全管理:加强门诊安全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7.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监督和检查门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领导重视: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专科门诊管理工作,加强对门诊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制度建立:由专业管理团队编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门诊工作有序进行。
3. 培训和考核:对门诊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
4. 审查和改进:定期对门诊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门诊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提升。
5. 合作共赢:与其他科室、医院、社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提高门诊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效益和意义1.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健全的门诊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院声誉和患者满意度。
2. 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和管理门诊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优配置。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专家是指在其中一领域内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建立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是现代医疗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医疗服务,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法。
其次,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专家的任职条件、门诊的设置和运行机制等。
专家必须具备丰富的学术研究和临床经验,同时还需要通过专科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应的专科资格。
门诊的设置可以根据不同专科的需求和患者的就诊需求来确定,一般可以设置在医院的特定科室内,也可以单独建立专科门诊部。
专家门诊需要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协助,同时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诊断技术,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门诊的运行机制可以根据患者的就诊情况和专家的状况进行调整,比如可以通过预约挂号系统来控制专家门诊的就诊量,避免患者过多导致大量等待和拥挤。
最后,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多方合作和支持。
首先,医院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为专家专科门诊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指导和支持。
其次,医护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患者也需要了解和接受专家专科门诊的重要性和优势,主动选择就诊于专家门诊。
此外,医疗保险部门也需要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确保专家专科门诊能够正常运行和发展。
总之,建立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门诊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医疗服务,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为了实施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需要各方的合作和支持,包括医院管理部门、医护人员、患者和医疗保险部门等。
通过共同努力,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将得到有效实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 MZB-1:门诊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各专科门诊由相应科室和门诊部双重管理,门诊部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门诊管理工作,专科主任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2.门诊布局科学,流程合理,环境整洁,标志标牌清楚。
实施分层挂号、收费,医疗信息公开透明,且配备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及残疾人通道。
3.对于某些慢性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专病门诊。
4.各临床科室必须根据门诊部的规定安排好出门诊人员,原则上安排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出诊。
当人员需要调换时,临床科室应与门诊部协商解决。
规范专家门诊管理,高级职称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5.对于疑难重症不能确诊、2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必要时组织疑难病例多学科联合会诊。
6.制定门诊医疗资源调配方案,根据门诊流量监测、不同时段诊区情况等进行弹性排班,及时增加工作人员,以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做好节假日及双休日门诊排班工作,方便患者就诊。
7.加强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管理并督促落实。
门诊应提供微信、支付宝、自助机、诊间结算等各种便捷服务。
8.重症患者、70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离休干部或持人才卡者优先安排门诊。
9.加强门诊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做好门诊病历、检查申请单质量控制工作,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各级医师认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并简明扼要、准确清楚地书写门诊病历。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制度1、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专科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专家门诊医师实行资格审批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统一安排坐诊时间并予以公布。
2、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医务科排班表准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医务科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替诊专家原则上需要与出诊专家职称相当。
或通知另行补诊。
如无法安排其他专家出诊或补诊,则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提出书面申请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及收款挂号室。
3、为保证医疗质量,维护专家门诊的信誉,维护患者的权益,专家不得让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4、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5、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查房、会诊等)。
6、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诊每一个患者,不得推诿病人。
若因特殊原因需将患者交于其他医生者,必须向患者告知原因,并与其他医生详细交待病情。
若无法当面与患者沟通者,需留联系方式,由分诊护士予以联系患者,首诊专家再与患者告知原因,并向其他医生交班或安排其他时间复诊。
8、严格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
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需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9、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10、医务科负责专家、专科资格审核工作,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时间安排,定期对各科室专家、专科门诊人员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1、门诊办公室负责出诊专家日常考勤工作,每月上报医务科,定期公示专家出勤结果。
全专科联合门诊制度
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 改善就诊流程,简化就诊手续,对疑难杂症提供全方位、多学科综合诊疗,同时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和多次往返各门诊的不便,减少就诊环节,实现医学整合,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学科综合诊治/服务,我院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制度。
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在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各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多学科综合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积极参多学科门诊工作。
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开诊时间每周一、周二、周三、周四,由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临床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多学科综合门诊/“全-专科联合”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对不能确诊的疑难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
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门诊医师在门诊出诊期间对不能确诊的疑难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可按要求认真填写《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表》,交医务科,门诊办根据申请医师的要求和患者病情决定参与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科室。
被通知参加多学科综合门诊的科室负责人要委派副主任职称以上的医师出诊。
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办更换专家。
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专家门诊管理规定一、专家门诊工作应由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获得卫生高级技术资格满一年,同时被医院聘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二、门诊部办公室负责落实专家门诊有关开诊事宜,专家门诊出诊时间一经公示后,不得擅自变更。
宣传科负责对外宣传,同时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扩大专家社会知名度。
三、各临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专家门诊的管理.所有担任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必须按时出诊,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停诊。
专家门诊年出勤率≥85%。
四、院内各种会议、义诊等活动不得影响专家门诊工作。
机关职能科室需抽调专家参加各类活动,必须经医务科审批。
未经医务科审批同意而影响专家门诊工作的。
对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质控处罚。
五、严格专家门诊请假审批程序。
一般情况不得停诊,因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公差等不能按公示日出诊的专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l、专家在填写各类请假审批表内,必须注明影响专家门诊出诊时间和顶替专家名单。
2、审批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并及时将复印件l份交门诊部办公室备案。
3、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擅自停诊。
八、考核与奖惩:l、门诊部办公室负责门诊日常考核工作,值班领导及职能科室、人事科、医务科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2、实行门诊考核公示制,每月将考核结果在院内网公示。
3、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给予处罚兑现。
4、每年度以科室为单位,对门诊工作进行评比,排名前列且无投诉的临床科室给予通报表扬。
对全年出勤率达100%,无迟到、早退、脱岗、投诉等行为.并完成相应门诊工作量的专家,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和通报表扬。
专科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专科门诊医师是具有较强本专业临床能力的副高职称医师,非专家门诊医师。
专科门诊医师每周至少半天门诊时间。
一.专科门诊医师申报资格原则上凡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且在本院本专业工作至少5年以上、具有较强临床能力、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的副高职称以上的医师有资格申请专科门诊。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门诊工作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门诊部负责门诊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门诊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2. 门诊部下设各科室,各科室设主任1名,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门诊部设立门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门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指导。
三、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患者根据病情选择相应的科室挂号,挂号窗口应提供明确的科室分布图和就诊流程说明。
2. 就诊:患者按照挂号顺序进入相应科室就诊,医生应认真听取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诊断,并根据病情开具处方或建议进一步检查。
3. 检验检查:患者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检验检查,检验检查科室应确保检验检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取药:患者凭处方到药房取药,药房应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5. 复诊:患者根据医生的要求进行复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四、服务质量1. 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患者提供专业、热情、周到的服务。
2. 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各项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医院应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包括整洁的诊疗环境、舒适的候诊区、充足的医疗设施等。
4. 医院应提供便捷的就医渠道,包括网上预约挂号、电话咨询、在线问诊等。
五、患者权益1. 患者享有平等的就医权利,医院应尊重患者的选择和意愿。
2.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3. 患者有权对医院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医院应设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与考核1. 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2.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3. 对表现优秀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医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专家门诊工作制度
专家门诊工作制度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出诊。
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四、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五、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等。
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六、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七、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八、专家应保证坐诊时间,原则上不得停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诊,应提前一天向门诊办请假,由门诊办提前告示。
九、专家诊室的物品由本科室负责配备管理,消耗性材料实行领用签字制度,费用由各科室按实际支出承担。
十、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专科门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专科门诊,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第三条专科门诊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2. 规范诊疗流程,确保医疗安全;3.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4.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门诊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专科门诊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2.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掌握专科诊疗技术,具备较强的临床诊疗能力;4. 沟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五条专科门诊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专科门诊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和医院的管理。
第三章诊疗管理第七条专科门诊应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严格执行查房、会诊、手术等制度。
第八条专科门诊应建立健全患者病历,确保病历完整、准确、规范。
第九条专科门诊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开具处方。
第十条专科门诊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患者管理第十一条专科门诊应严格执行挂号、就诊、检查、收费等流程。
第十二条专科门诊应加强医患沟通,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关心患者病情。
第十三条专科门诊应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工作,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专科门诊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健康素养。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五条专科门诊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专科门诊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专科门诊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提高诊疗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规范专科门诊就诊管理制度
规范专科门诊就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专科门诊就诊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专科门诊。
第三条专科门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预约挂号管理第四条专科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制度,患者需提前预约方可就诊。
第五条患者可通过电话预约、线上预约等方式进行挂号。
第六条患者预约挂号时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含姓名、联系方式、病情描述等。
第七条挂号费用应依照医院规定标准进行收取,患者需在就诊当天缴费。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定时就诊,患者应提前通知医院,否则将取消预约资格。
第三章就诊流程管理第九条患者应依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如有延迟需提前通知医院。
第十条患者到达医院后,应准备好身份证明、预约挂号信息等,依照指引前往诊室等待。
第十一条医生和医务人员应依照就诊布置,及时诊断、治疗患者,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如实供应病情信息,搭配医生进行诊疗。
第十三条患者就诊结束后,应及时取回个人医疗档案并缴费。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就诊时段和医生资源管理,确保患者就诊顺利进行。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配备合格的医生和医务人员,确保专科门诊的医疗质量。
第十六条医生和医务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证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专科门诊应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加强患者个人信息保护,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和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患者个人医疗信息只能在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使用和传递。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泄露、窜改或滥用。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第六章违纪与惩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专家出门诊实施方案
专家出门诊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我院决定开展专家出门诊工作。
专家出门诊是指由医院专家定期到下属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专科诊疗服务的工作。
下面将就专家出门诊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确定专家出门诊时间和科室。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我们将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确定专家出门诊的时间和科室。
根据患者的需求和专家的工作安排,我们将合理安排专家出门诊的时间,确保患者能够方便地就诊。
同时,我们将根据专家的专业领域和患者的需求,确定专家出门诊的科室,确保患者能够得到专业的诊疗服务。
二、制定专家出门诊预约和挂号制度。
为了保证患者能够顺利就诊,我们将制定专家出门诊的预约和挂号制度。
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前预约专家出门诊的号源,以确保能够及时就诊。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的挂号制度,确保患者能够便捷地挂号就诊。
三、完善专家出门诊诊疗流程。
为了提高专家出门诊的工作效率,我们将完善专家出门诊的诊疗流程。
在患者到达就诊现场后,我们将安排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和初步评估,然后安排患者进行专家诊疗。
在诊疗过程中,我们将注重患者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患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四、加强专家出门诊服务宣传。
为了提高患者对专家出门诊的了解和认知,我们将加强专家出门诊的服务宣传工作。
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我们将向患者介绍专家出门诊的时间、科室、预约挂号方式等信息,以便患者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五、建立专家出门诊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为了确保专家出门诊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我们将建立专家出门诊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对专家出门诊工作的诊疗效果、患者满意度、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以确保专家出门诊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加强专家出门诊工作的组织协调。
为了保证专家出门诊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加强专家出门诊工作的组织协调。
医院领导将会对专家出门诊工作进行重视和支持,各科室将积极配合和协调,以确保专家出门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新某医生门诊工作制度-药学医学精品资料
1.参与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首先由本 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并予以公布。 2.负责专科、专家门诊的医师必须按门诊部“专科、专家排期表”依时出诊,不得无故停 诊。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开会、会诊、休假等),应事先与科主任联系,安排该科专家代 为出诊,尽量避免停诊。如科主任无法安排其它专家出诊,则需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及时通 告病人。 3.正、副主任医师至少每周出门诊一次。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 4.参加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必须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 5.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耐心解释。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 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6.负责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应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7.经专科、专家二次不能确诊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质量。 8.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每期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监督检查】 1.医务科、门诊部必须建立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审批登记本。 2.建立专科、专家门诊查岗登记本。医务科每月进行一次专科、专家门诊检查,门诊部及 科主任则每周检查一次。 3.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有无建立健全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 2门诊大厅是否有专家、专科门诊出诊时 间表及专家介绍; ) (3是否有专科、专家门诊检查登记本,能否及时记录病人的投诉及处理情况; (4专科或专家的考勤、医疗质量及门诊日志情况。 ) 4.实行专科、专家门诊资格否决制。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 被投诉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年度内专科、专家门诊资格。 5.如查实不经备案或无专科门诊资格者出诊要作相应处理。 6.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遭病人投诉者,取消其专家门诊资格。 第三节 门诊导医工作制度 【制 度】 1.门诊导医人员必须熟悉本院、本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及常规开展项目情况,保证能正确引 导病人就诊。 2.导医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必须准时上下岗,不串岗、不脱岗、 不闲谈。 3.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主动介绍医院概况、科室组成 、医院设备及门诊各科情况等。 4.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 5.见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患者应主动接待,免费提供车床、轮椅服务;对年老体 弱,行动不便者应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对用担架抬来的急危病人,应立即 协助送急诊科处理。 6.负责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 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7.为病人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水杯。免费发送《就诊指南》《健康教育处方》等卫 生宣教资料。
门诊及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门诊及医技科室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门诊工作由一名分管副院长负责,门诊部具体协调处理相应事宜。
各科主任应加强本科门诊技术力量安排及业务指导,确保门诊专科治疗的正常运行。
2、凡到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行政上属门诊统一领导,在业务上应受业务科主任和门诊部主任的双重领导。
3、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准时开诊,特殊情况及人员调换时,要及时通知门诊部,并由该科及时安排相应人员替代。
4、各科室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专科门诊工作,确保门诊医疗质量和工作秩序。
5、门诊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对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确诊,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或诊疗不显著,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6、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应按专家、专科门诊时间表准时出诊,及时解决和指导下级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碰到的疑难杂症。
7、门诊医师对病人要认真仔细的进行检查,按《规范》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并认真填报“四病”及疫情报卡,医疗质量管理科、门诊部及科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8、门诊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医技科室检查操作要仔细,报告结果要准确、及时和规范。
9、门诊各科、急诊科与病房及住院处应加强联系,有计划、按病种要求收治病人住院治疗,努力提高全院床位使用率。
10、门诊各科要加强检诊、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范交叉感染。
对传染病病人,做好疫情报告,杜绝漏报。
11、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并耐心解答所有问题,尽量简化就医流程,方便病人就诊。
挂号室提前半小时挂号,准时开诊,减少“三长一短”现象。
对危重病人要及时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应诊。
12、门诊应保持环境卫生,门诊工作人员应认真维持候诊秩序,加强健康知识、卫生防病知识的教育。
13、门诊医师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减轻病人负担。
14、门诊医师需认真接纳基层及外地转诊来院病人,及时提供相应诊治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对需回当地治疗的病人,要提出相应诊治意见。
专科门诊部工作手册
专科门诊部工作手册二眼科专科门诊部编二○一四年二月目录一、岗位职责类门诊部主任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门诊部护士工作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验科医师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B”超、心电图室医师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导医工作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验光员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挂号、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药剂人员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章制度类考勤制度 (4)安全工作制度 (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5)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8)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报告及处理制度 (13)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制度 (14)感染性材料的管理制度 (16)医疗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7)诊疗室环境日清洁、消毒常规 (18)医疗废物内部分类、收集、处置、转运制度 (20)门诊工作制度 (22)首诊负责制度 (23)病历书写制度 (24)医嘱制度 (25)处方制度 (26)值班、交接班制度 (28)查对制度 (29)转、出诊制度 (30)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31)检验科工作制度 (32)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33)医疗事故预防措施 (34)护理部工作制度 (36)治疗室工作制度 (37)门诊部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38)门诊部感染管理制度 (39)三、操作与行为规范类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专科门诊管理制度一、专科门诊的定义和管理目标专科门诊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诊断和治疗其中一类相关疾病或者专业领域的医学科室,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专科门诊的管理目标是规范专科门诊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并保障医疗安全。
二、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内容1.专科门诊的组织架构:明确专科门诊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调配合。
2.专科门诊的工作流程:制定专科门诊的工作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包括门诊病历的建立、医生接诊的要求、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
3.专科门诊的医疗服务质量要求:明确专科门诊的医疗服务质量要求,包括临床诊疗规范、诊疗流程的标准化、医疗记录的规范等。
4.专科门诊的医疗设备管理:规定专科门诊的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等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5.专科门诊的医生管理:制定医生的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医生的职业责任和权益,并建立医生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6.专科门诊的患者信息管理:规定患者信息的采集和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
7.专科门诊的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差错的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的应急措施等,确保医疗安全。
三、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实施与评估1.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宣贯:医疗机构应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医务人员宣传和解读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确保每位医务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2.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实施:医疗机构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间表,确保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3.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专科门诊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专科门诊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专科门诊工作流程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制度及替代方案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制度及替代方案
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制度,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
四、出门诊医师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及时提前公示、告知;出诊当日不得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并报门诊部同意。
五、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长时间离开诊室,应向分诊护士交代去向、时间,并主动向等候就诊患者解释,征得患者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当事医生应与本科室主任联系,请科主任安排其他医生替诊,科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六、门诊办公室负责每天对门诊医师出诊时间进行考勤,记录出诊医师迟到时间;门诊办公室对临时停诊或换诊进行登记,记录停诊医师及替补人员姓名和停诊原因。
七、门诊办公室将出诊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未经许可变更出诊医师的科室,上报医务科,经核实后予以通报。
规范管理,保证出诊
规范管理,保证出诊一、出诊管理:(一)专家门诊出诊管理1.专家应按时出诊(上午不超过9:00,下午不超过15:00点)。
2.专家门诊由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担任。
出专科门诊医师原则上应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3.专家出诊时间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因故不能出诊者,由科内安排同等资格人员出诊或停止挂号,调整情况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
4.专家出门诊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如遇急会诊等特殊情况,应安排其他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部。
5.出诊的专家须做好接诊病人各类检查单的后续处置工作安排,明确返单处置人员,保证诊疗质量。
6.专家出诊当日普通门诊急、危、重症的会诊,不需另行挂号,并协调好病人转、会诊的需求;慢性病患者看专家门诊须挂专家号就诊。
7.出诊的专家不可无故停诊或随意调换无出诊资格医师抵班,累计发生三次则取消出诊资格。
8.各专科、专家门诊出诊情况由门诊部定期上报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
审计监察处定期抽查、监督。
9.对不按时出诊或无故停诊者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经济处罚(不按时出诊50元/半小时/次,无故停诊200元/次)。
10.专家诊查费全部提归每位专家。
11.出诊专家在出诊时间,因患者所做相应检查未完成的,允许患者不挂号到同专业专家诊室就诊,或到住院部就诊。
12.允许部分科室实行直线专科门诊。
二、(二)直线门诊出诊医生管理1.明确出诊医生资质(最好中职以上),以保证各科直线门诊的医疗质量,全面提升医院门诊服务质量。
2.规范出诊时间,至少每位医生出诊三个月以上。
3.所有出直线门诊的医生在出诊期间由门诊部统一管理。
4.出门诊医生的工作量与经济收入挂钩,奖惩兑现到个人。
5.各科必须保证在班直线门诊的开放。
若出诊医生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顶班人员,不能空班。
6.出诊医生必须遵守《门诊出诊医生规则》。
(三)门诊出诊医生规则1.严格执行院廉洁诚信服务承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
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
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LC—005:急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急诊科全年24小时开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二、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立即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工作人员有权上报医务部、门诊部、医院总值班或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做好相应术前准备后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与病房或手术医师做好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六、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
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患者在急诊科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7×24小时提供服务。
LC—006: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T、P、R、BP),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
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
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
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一)急诊抢救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 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LC—010: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120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