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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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设计(施工图)文件

审查设计(施工图)文件

审查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的目的是充分了解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免发生施工指导性错误;结合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设和协商有关配合相关事宜;通过审查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在施工之前,为拟建工程提供一份准确、齐全的设计图纸以便顺利施工。

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纸),提交正式书面审查报告,及时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问题,并协商解决,通过审查也进一步为优化设计、工程数量进蓝图做好前期准备。

一、审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的依据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平面图、线路设计和规划设计等资料文件。

2、施工调查时搜集的原始资料。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二、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1、设计资料是否符合现场地形、地质情况,线路平面位置和纵向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是否满足道路或通航要求,构造物设计位置是否合理。

2、设计要求采用的施工方法、特殊工艺、新型材料、施工设备是否可行。

3、由设计单位与地方、其它单位签订的地亩拆迁、改造协议。

三、审查程序通常分为自审阶段、会审阶段和现场签证等三个阶段。

1、自审阶段(施工前进行)施工单位收到拟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后,应尽快地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自审图纸,写出审图记录。

包括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对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

2、设计图纸的会审阶段(施工前进行)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三方进行设计图纸的会审。

图纸会审时,首先由设计单位的工程主要设计人向与会者说明拟建工程的设计依据、意图和功能要求,并对特殊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出设计要求;然后施工单位根据自审记录以及对设计图纸的了解,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和建议;最后在三方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地做好记录,形成“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正式行文,参加单位正式会签、盖章,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并列入工程预算和工程技术档案。

建设部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设部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l、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建筑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2.1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施工图深度2.3.1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1)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1、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当地图纸审查中心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书》,申请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
1)两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2)批准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以及审定设计方案的通知书(复印件);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一式两份);
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和相应的数据文件软(光)盘;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式三份);
8)外来设计单位的注册证明。

2、政策性审查合格后,当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等专业进行技术性审查。

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或复审)合格后,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5、设计管理办公室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签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技〔200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为全面推动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文)(以下简称41号文),各地已陆续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30日由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是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应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有关各方的责任(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主要负责制定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并颁发审查批准书;负责制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条件,批准审查机构,认定审查人员;对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施工图设计审查负依法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责任。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一、审查程序1、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勘察文件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2、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对确认审查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通过意见;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图审查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其中节能设计应报送建筑热工计算书、主要技术措施和相关节能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等);4、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条件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之前,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勘察发包,签订了工程勘察合同;(四)取得了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五)明确了建筑物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六)岩土工程勘察已全部完成。

三、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的条件建设单位在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规划手续并依法通过了专业部门的审查或审批;(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设计发包,签订了设计合同;(四)工程勘察文件已经审查通过;(五)除符合分段审查条件的特殊项目外,施工图已全部完成。

(摘自:苏建科【2005】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

1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流程

1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流程

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流程第一部分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图建设单位审查机构监管部门第二部分审查工作流程说明一、审查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体是各类施工图审查机构。

建设单位登录云南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页或“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www. :84/nkcsj)施工图审查申报专栏,网上填写申报表,网上自主选定符合项目情况类别的审图机构。

二、先勘察后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分勘察文件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两个环节。

审查机构应先对建设项目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对未经勘察审查合格即报审设计的,审查机构应将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记为质量市场异常单位和个人。

三、审查结果处理审查完成后审查结论分三类情况处理。

(一)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

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审查机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网络备案检查通过后,在线打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交付建设单位。

(二)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修改后才合格。

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总体基本合格,但仍然存在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

由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并通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将按照审查意见告知书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承诺书,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网络备案检查通过后,在线打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书》交付建设单位。

(三)审查的设计文件不合格。

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审查不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审查机构应当退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秩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力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条例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力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必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及条件一、审查程序1、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勘察文件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2、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对确认审查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通过意见;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图审查报审表,与具备相应认定资格的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后,向审查机构报送符合审查条件规定涉及的批件、资料、图纸及证明材料(其中节能设计应报送建筑热工计算书、主要技术措施和相关节能材料、产品的技术参数等);4、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条件凡列入施工图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之前,申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勘察发包,签订了工程勘察合同;(四)取得了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五)明确了建筑物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六)岩土工程勘察已全部完成。

三、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的条件建设单位在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项目管理要求,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或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二)已取得相应规划手续并依法通过了专业部门的审查或审批;(三)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设计发包,签订了设计合同;(四)工程勘察文件已经审查通过;(五)除符合分段审查条件的特殊项目外,施工图已全部完成。

(摘自:苏建科【2005】1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1、建设单位准备相应资料,并选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审图单位;
2、审图机构对送审资料进行检查、签收;
3、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初审意见书》(以下简称《初审意见书》);
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书》进行答复,并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意见书》);如须修改原施工图,则应同时出具相应的变更图;
5、审图机构对变更图及《答复意见书》进行审查,如合格,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机构审图专用章。

注:建设单位提供给审图机构的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立项批文或年度计划批文;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
○3、建设红线图及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批复;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式三份);
○5、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勘察、设计资料(原件、一式七份,图纸要求有封面、法人代表签字、目录、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师章);
○6、结构计算书(原件、一式一份,应注明所用软件名称,应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节能计算书(一式三份,应有注册师章及勘察设计章),各
专业节能备案表(一式三份,应在左上角盖公章)。

○7、若是外省的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资料;
○8、扩建、改建项目要提供原设计施工图全套、本地建设局批准的原工程《广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9、甲方委托施工图审查的委托书(房屋建筑及勘察部分)各一式三份。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0年二月十七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从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五条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审 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 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 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
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 (五)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 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3 人。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一、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二、审查内容及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规范要求。

2、安全风险:评估设计文件中的结构、电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3、监督管理:审查设计文件中的人员资质、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实施步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审查申请: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2、初步审查: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审查程序。

3、正式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正式审查后,得出审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整改验收: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整改后,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5、验收合格:经过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可以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

四、问题和应对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设计文件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要重新设计或修改。

2、安全风险评估不充分,需要进行补充评估。

3、监督管理不严格,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和设计变更审批。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评估。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和设计变更审批,确保监督管理符合规定。

五、总结和建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安全性能。

为了进一步推进该制度的落实,建议加强以下几点:1、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建筑工程一审和二审的流程

建筑工程一审和二审的流程

建筑工程一审和二审的流程
建筑工程的一审和二审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两个重要审查阶段。

一审通常指的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而二审则是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最终确认和施工许可的审批过程。

下面我会从不同角度来解释一审和二审的流程。

首先,一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提交给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审查人员会对设计文件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者要求补充材料。

设计单位需要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获得一审通过。

接下来是二审的流程,一旦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了一审,设计单位将提交经过修改的最终设计文件进行二审。

二审的主要目的是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单位会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技术内容。

审查通过后,建设主管部门会颁发施工许可证,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施工的依据。

从程序上来说,一审和二审是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
过的两个重要审查阶段。

一审着重于设计文件的初步合规性和安全性,而二审则是对设计文件的最终确认和施工许可的审批过程。


两个审查阶段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的一审和二审流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可以有效地提高建
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

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

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一、行政审查部分二、总平面专业审查要点三、设计文件审核制度(一)总则1、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

图纸会审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明确技术要求,优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2、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的“差”、“错”、“漏”、“碰”。

对于施工图中的差错和不合理部分,应尽快按有关要求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施工图审核1、施工图审核的依据(1)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平面图、纵断面图,城市规划和征地拆迁、道路有关协议。

(2)调查和收集的原始资料。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2、施工图审核的重点内容(1)图纸会审的一般内容主要有:1)了解设计标准、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审查结构、建筑、水电、暖图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特殊要求以及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要求。

2)审核图纸是否完整、齐全,以及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方针和政策。

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审查图纸与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以及施工图纸与其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审查建筑总平面图与其他结构图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4)审查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投产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以及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土建施工图纸在平面坐标、标高上是否一致,设备外形尺寸与基础设计尺寸、土建和设备对建(构)筑物预留孔洞及埋件的设计是否吻合,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电气、热控等相关设计等是否吻合。

掌握土建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扩建工程的新老设施、新老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能。

除按图面检查外,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校核。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对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流程精品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流程精品资料

前期阶段Ⅲ办事指南(第一部分)一、审核事项:1、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审批)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民防地下室(审批)3、非政府投资建设市政项目(核准)4、园林方案、开工(审批)二、各审核事项的依据、单位、范围、内容及报送材料(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⒈审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11条⒉审查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⒊审查范围:厦门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⒋审查内容:审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专业技术性规范、规程和规定⒌建设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注:1、未在厦门建设与管理局注册的外来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上应盖总院出图章或单位公章及注册章。

2、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无须提供第(2)条资料。

第(3)条改为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规划指标的宗地界址图。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民防地下室⒈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8、49条☆市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民防地下室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1990]综181号)第4、13、14条⒉审核单位:民防办公室⒊审核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结合修建民防地下室工程及易地建设的工程项目⒋审核内容:⑴审核民用建筑结合修建民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的各项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及《强制性条文》的人防工程部分的要求⑵审核民用建筑民防易地建设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条件及应缴交的民防易地建设费⒌建设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注: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无须提供第(1)条资料。

第(2)条改为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规划指标的宗地界址图。

(三)非政府投资建设市政项目(市政施工图审查)市政与园林施工图设计的技术性审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市政园林局进行行政性审核。

1、审核依据:《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2、审核单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3、审核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4、审核内容:⑴审核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中与市政工程设施有关的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等要求。

工程审查方案的制度

工程审查方案的制度

工程审查方案的制度一、序言本工程审查方案制度旨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经济合理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等。

二、审查范围1. 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等。

2. 施工方案审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等。

3. 施工验收审查:包括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4. 工程质量评定审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结构安全评定报告等。

三、审查程序1. 审查申请:由项目经理或者相关工程人员向审查机构提交审查申请。

2. 审查准备:审查机构对审查申请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审查计划等。

3. 审查组成:审查机构根据审查范围确定审查组成员,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工作。

4. 审查实施:审查小组按照审查计划和要求进行审查工作,对工程文件、现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5. 审查报告:审查小组编制审查报告,包括审查结果、问题整改意见等。

6. 报送审核:审查报告报送上级审查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送申请单位。

四、参与人员1. 项目经理:负责向审查机构提交审查申请,配合审查工作的实施。

2. 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文件并配合设计文件审查。

3. 施工人员:配合审查工作的实施,提供相关工程施工过程记录。

4. 审查机构人员:负责审查工作的实施并编制审查报告。

五、责任及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审查申请的递交和配合审查工作的实施。

2. 设计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设计文件,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正。

3. 施工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过程记录,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正。

4. 审查机构人员:负责根据审查要求进行审查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六、审查意见处置1. 审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由申请单位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 审查机构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整改情况符合要求后,进行审查结论。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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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1、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当地图纸审查中心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书》,申请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

1)两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2)批准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以及审定设计方案的通知书(复印件);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一式两份);
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和相应的数据文件软(光)盘;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式三份);
8)外来设计单位的注册证明。

2、政策性审查合格后,当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等专业进行技术性审查。

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或复审)合格后,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5、设计管理办公室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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