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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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查和筛选借款人:小贷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借款人审查制度,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等。

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进行核实。

2. 风险控制措施:小贷公司应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设置借款额度上限、限制借款用途、设置借款期限等。

同时,对风险较高的借款人或借款用途进行额外审查和控制。

3. 利率定价和费用收取:小贷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利率定价体系,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借款利率,并进行适度调整。

同时,对借款人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明确规定,不得乱收费、高收费。

4. 还款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还款管理制度,包括设定还款周期、提醒借款人还款、催收逾期款项等。

同时,对于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要及时采取适当的催收措施,确保借款本息的回收。

5. 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借款人信用状况,发现借款风险并进行预警。

对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6. 信息安全管理:小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和加密借款信息。

7. 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小贷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包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检查和审计。

8. 法律合规和合规风险管理:小贷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小额贷款公司中的财务风险及管控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中的财务风险及管控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中的财务风险及管控对策1. 引言1.1 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风险指的是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与资金运作相关的风险。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其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借款利息和贷款本金的回收。

财务风险的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外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

在面对这些风险时,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以应对各类财务风险的挑战。

只有充分认识并有效应对财务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1.2 财务风险的重要性财务风险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具有重要性,其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财务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偿债能力下降、信誉受损等问题,进而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发展前景。

财务风险的重要性体现在其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依靠资金来进行业务拓展和贷款发放,一旦面临资金链断裂或偿债困难,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财务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甚至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

财务风险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其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地位。

财务风险一旦暴露,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信誉,降低投资者和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财务风险一旦发生,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来修复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正确认识并有效管理财务风险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有效的风险管控对策和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财务风险的来源财务风险的来源主要包括内部和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是指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内部控制不完善、员工欺诈等原因导致的风险,而外部因素则是指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政策法规变化等外部影响导致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健经营,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等。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全面风险管理、预防为主、风险可控、持续改进。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报告和应对等环节。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风险识别第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全面识别业务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九条风险识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信贷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担保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 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内部欺诈风险、外部欺诈风险等。

4. 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和评级。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风险发生的可能后果。

3. 风险发生的概率。

4. 风险发生的损失程度。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信贷风险控制:加强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严格执行担保制度,控制信贷规模。

2. 市场风险控制:合理配置资产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3. 操作风险控制: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员工风险意识。

4. 法律风险控制: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小额贷款公司风控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小额贷款业务,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以及风险预警和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预防为主,防范与化解相结合;2. 合规经营,依法合规开展业务;3. 客户至上,保护客户合法权益;4. 透明管理,确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贷前调查第四条贷前调查是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必须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贷前调查内容:1. 借款人身份核实:核实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2. 借款人信用记录: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3. 借款人收入状况:核实借款人收入来源、稳定性及月均收入;4. 借款人还款能力:评估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5. 借款人抵押物或担保物:核实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

第六条贷前调查方法:1. 实地调查: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生活、工作环境及信用状况;2. 信用报告查询: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记录;3. 第三方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人进行调查。

第三章贷中审查第七条贷中审查是对贷前调查结果的复核,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八条贷中审查内容:1. 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 贷款用途的合规性;3.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的合理性;4. 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5. 借款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评估。

第九条贷中审查程序:1. 审查人员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2. 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3. 审查人员对抵押物或担保物进行实地勘查,评估其价值及变现能力;4. 审查人员将审查意见报送给审批人员。

第四章贷后管理第十条贷后管理是对已发放贷款的跟踪监控,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内容:1. 定期检查借款人信用状况,关注其还款意愿及还款能力变化;2. 定期检查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3. 及时处理逾期贷款,采取催收措施;4. 定期进行贷款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

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

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支持我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的发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137号)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参与决策和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行业管理。

禁止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条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应设立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管理。

第二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合法住所。

小贷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小贷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实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3. 诚信经营,维护客户权益;4.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5.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工作。

三、业务管理第九条小额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2. 符合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合理融资需求;3. 风险可控,确保公司资产安全;4. 符合国家利率政策,合规经营。

第十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如下:1. 客户申请:客户向本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审批:本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贷款;3. 贷款发放:对批准的贷款,本公司按照约定向客户发放;4. 贷款回收:客户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5. 风险监控:本公司对贷款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2.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3. 操作风险管理制度;4. 道德风险管理制度。

四、内部控制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财务管理制度;2. 激励约束制度;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风险管理制度;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1条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

本公司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

第2条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

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

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

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营销部们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议意见,贷款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授权人审批。

第3条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贷款风险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的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与考核;财务管理部内设会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和按贷款科目核算反映,及负责贷款风险监测分类统计报表的生成与上报;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第4条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及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及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及建议
一、公司总体风险控制
1.完善公司制度体系
(1)建立、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认识风险,完
善相应的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工作的全面有效,避免发生
不必要的损失。

公司管理人员应掌握风险管理知识,明确制定内部程序,
加强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发
现和处理可能导致损失的风险源。

(2)建立有效的客户信誉评估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详尽的客
户信誉评估制度,以及客户贷款的账款回收、拆借、催收等操作规定,明
确贷款回收权利,有效防止拖欠风险的出现。

(3)建立有效的现金流管理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现金流管理,建立有效的现金流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现金流动,有效降低现金
缺乏的风险。

2.加大考核力度
(1)加强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放款项目
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审查、审批、登记等工作,确保公司放款的合规性。

(2)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小额贷款公司应完善资产管理体系,遵守
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放款合格,有效控制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确定股东权益的实现,根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政策和原则第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重点支持辖区内农户、菜农、个体工商户及中、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条本公司发放贷款要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坚持“宽、小、快、高”的原则,体现贷款面要宽,贷款额要小,周转速度要快,实现效益要高. 第三条本公司发放的担保贷款,保证贷款保证人不少于二人;抵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质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面值的80%。

第二章贷款种类第四条本公司发放贷款的种类有:1、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贷款;2、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半以下的贷款;3、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详细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借款金额、用途、经营项目、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办理担保手续时,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明、有效财产证明、抵押物清单,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明,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担保合同书”。

以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提供财产所有人的“授权书”。

以本人或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质物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贷款的受理与发放.本公司发放贷款实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款管理部门在接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看是否达到第五条要求,并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其主要内容是: 1、借款人是否本辖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2、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是否合法;3、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重点防范道德风险;4、审查抵、质押物是否超出《担保法》规定的范围;5、对抵押物的权利、末期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6、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保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能否提供完全由自己支配无贬值风险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7、审查保证人是否多头担保,保证的贷款总额是否超出其担保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意识的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在个人、家庭甚至小微企业的贷款领域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多种风险,如逾期、欺诈、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不仅有可能对小额贷款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也可能影响其声誉和生存发展。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以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行为,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二、风险评估1.小额贷款公司应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负债情况、担保物状况等。

2.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客户风险档案,记录客户基本信息、信用评级、历史还款纪录等,以便日后的风险跟踪和管理。

3.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贷款,并制定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等。

三、担保物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要求客户提供担保物,以降低贷款风险。

担保物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2.小额贷款公司应对担保物进行评估,确保其具有足够的价值和可变现性。

评估过程应由专业机构进行。

3.小额贷款公司应对担保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其不受损失。

担保物的保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四、还款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要求客户按时还款,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2.小额贷款公司应妥善保管客户还款记录,并及时跟进还款情况。

3.小额贷款公司应对逾期客户采取催收措施,包括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提醒客户还款。

如客户仍未还款,应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内部风控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

2.小额贷款公司应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的内部管理,包括贷款审批、担保评估、风险评估、还款管理等各个环节。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档案,记录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管理操作流程等,以便日后的审计和管理。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的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贷公司的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款业务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支高效专业的贷款团队。

第四条小贷公司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控制贷款风险,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贷款审批、放款、追踪、收回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提高贷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人的信用管理,及时更新贷款人的信用信息,提高贷款人的信用等级。

第八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还款情况的监督和跟踪,及时处理逾期、欠款等问题。

第九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合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贷款业务的重要情况。

第二章贷款审批管理第十一条小贷公司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应当将贷款审批作为关键环节,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和程序。

第十二条贷款审批应当由专业的审批团队进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贷款用途等要素做出科学判断和决策。

第十三条贷款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确保贷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贷款审批应当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避免风险。

第十五条贷款审批文件应当完整准确,审批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审批结论应当科学合理。

第十六条贷款审批应当尊重借款人的隐私权,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复杂的贷款审批案件,小贷公司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审批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贷款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借款人通知,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贷款业务,保障资金安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客户权益。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各类贷款。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规范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追踪和催收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风险控制。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其能够适应市场和监管的变化,保障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在执行贷款管理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贷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八条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资产证明、信用记录等。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客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贷款审批委员会,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和决策,确保审批程序公正、透明、合法。

第十一条贷款审批委员会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担保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贷款审批决定,并做出书面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贷款审批决定应当由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客户的贷款档案中留存备案,确保审批程序的合规性与完整性。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贷款审批决定,开展贷款发放工作,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在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要求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约定贷款的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罚息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及担保人、抵押物等情况,确保担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背景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专门为个人或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密切相关。

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1. 信用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临的风险之一是信用风险。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客户的个人资产、收入、信用记录等多方面信息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良好。

同时,建立信用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信用风险,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信用损失。

2. 市场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运作中面临着市场风险,市场波动和变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负债匹配错误、利率风险等。

为了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合理的资金运作策略和政策,采用多元化投资方式,并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监测市场变化,及时应对风险。

3. 操作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操作风险和外部操作风险。

公司内部可能存在的作假、舞弊、错误操作等行为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外部操作风险则会受到政策法规、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为了降低操作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操作规范和合规性。

4. 流动性风险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不能满足负债的需求,导致资金链条断裂。

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建立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优化资产配置,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水平,确保公司短期内资金的周转。

三、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组织结构,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内蒙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内蒙古精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贷管理制度及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其核心定义分别为:1、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理由表明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债务.2、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务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二)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第二章企业贷款分类标准第四条正常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二)贷款未到期;(三)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四)如有国债、金融债券、银行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押,贷款逾期未超过3个月(含).符合规定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可直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

第五条关注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二)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本公司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三)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借款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且新任管理层的还款意愿较差,可能削弱借款人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四)借款人的一些关健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五)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六)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小额贷款涉及借贷行为,其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稳定运营,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1.客户尽职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应进行客户背景核查、征信查询和收入状况评估,以确保借款人具备偿还能力和还款意愿。

2.风险分类与等级评定将客户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根据贷款金额、客户信用等因素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三、风险控制措施1.利率与资金成本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合理设定贷款利率,并不断优化资金成本结构,以确保风险可控的同时获得一定的利润。

2.贷款额度与期限管理根据客户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并在一定范围内设定上下限,以避免过度风险集中。

3.担保与保证措施小额贷款公司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第三方保证,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并在贷前审查中对担保物或保证进行评估。

4.风险分散与合理配置通过合理配置贷款资金,将风险分散到不同行业或地区,避免风险集中导致重大损失。

5.严格合规与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内部失控导致风险发生。

四、风险监测与应急预案1.风险监测与预警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对贷款业务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2.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以减少损失。

五、风险评估与改进1.风险评估与反馈定期对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收集客户反馈和业务数据,识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2.持续改进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反馈信息,及时对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不断提高风险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六、总结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稳健运营的关键之一。

通过合理的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风险监测与应急预案的建立以及风险评估与改进的持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营稳定。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贷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借鉴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和办法,结合抚顺市新抚区信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规”是指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一切经营管理行为和全体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则以及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相一致。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合规风险管理”是指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市场惯例、行业规则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手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以有效识别和监测合规风险,采取主动纠正、补救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过程。

第四条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合规带来效益”的价值理念,在公司内推行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推崇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促进发展的经营管1 理意识,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依法决策、合规管理,促进各岗位员工遵章守纪、合规操作,建立起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风险防范控制的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使合规文化成为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职责第五条董事会应对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二)审议批准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使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三)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稽核监督委员会对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四)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监事会应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风险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应有效管理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规风险,履行以下合规风险管理职责:(一)制定书面的合规政策,并根据合规风险管理状况以及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合规政策,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传达给全体员工;(二)贯彻执行合规政策,确保发现违规事件时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追究违规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三)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组织结构,为其履行职责配备充分和适当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并确保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四)识别____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审核批准合规风险管理计划,确保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稽核监督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五)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合规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应提供充分依据并有助于董事会成员判断高级管理层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六)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违规事件;(七)合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X小额贷款企业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XXX小额贷款企业(如下简称我司)风险防备和风险控制旳能力, 加强风险管理旳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 增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司章程旳规定, 制定XXX小额贷款企业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旳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备和处置金融风险旳各项政策措施, 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 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改善风险管理监控措施, 强化风险全程管理, 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备和处置风险能力,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保证风险在可控目旳之内, 保证安全经营, 稳健发展, 保证风险收益旳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应遵照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防止为主、职责分明旳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各项事务, 都应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 波及风险控制应当人人参与。

(二)制度优先原则。

开展各项事务应优先制定对应制度, 尽量使制定旳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对制度执行效力和成果应实行全程监控。

(三)防止为主原则。

各类风险应防备于未然, 以防止预警为主, 出现问题应及时采用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

防备和处置风险应明确职能部门和负责人, 明确其对应旳权力和义务, 对因失职、失职或营私舞弊导致风险和损失旳行为, 应依法追究对应负责人旳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旳目旳和要素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旳产生不利(负面)影响旳事件发生旳也许性。

风险类型包括: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重大事项旳决策失误或战略规划旳严重偏差所导致旳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旳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导致旳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妥旳法律文书、制度或行为所导致旳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所导致旳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城贷[2009] 12 号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提高贷款资产质量,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结合《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分类对象是本公司发放的各类贷款.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质量;(二)发现贷款经营、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贷款管理,化解经营风险;(三)贷款风险分类要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规范运作的原1则.第二章贷款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和基本特征第四条贷款风险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评估公司贷款质量,即把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正常贷款核心定义: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一)借款人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二)借款人即使存在消极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全额偿还。

第六条关注贷款核心定义: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一)贷款本息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60天(含);(二)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三)借款人或有负债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四)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五)借款人还款意愿差;(六)借款人或保证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公司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七)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八)借款人的管理层,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九)贷款抵押物、质物价值下降,或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十)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小贷公司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

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贷款风险划分第五条贷款风险。

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

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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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

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六)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七)贷款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申请、受理与调查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交借款申请书,申明借款种类、金额、币种、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及还款方式等,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基本资料(见附件1),同时书面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四条对同意受理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客户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金额、比例和出资方式,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客户信用状况,与我行合作情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等;(二)借款人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技术和工艺、年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市场占有率、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三)借款人所在行业及区域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借款人在行业、区域中的地位、市场环境等;(四)借款人财务状况,包括借款人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五)借款人信用情况,包括借款人开户情况、在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在贷款公司用信情况及合作情况;(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真实性、合理性,包括客户营运资金的总需求,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账款、存货等情况,资金需求是否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负债是否超出合理承受能力,是否有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或盲目多元化投资的倾向;(七)担保情况,主要调查担保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足值性、可实现性;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及保证能力;抵(质)押品的物理状况、保管情况、市场价值;(八)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九)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收入等是否足以偿还信用;以及还款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还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借款人中、长期生产经营的规划;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中长期现金流量的充足性和稳定性;借款人管理层的稳定性及关键管理人员的品行。

第十五条调查完成后,客户部门应在综合分析判断借款人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担保是否落实、信贷风险是否可控的基础上,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明确的调查意见,包括是否同意贷款及具体的贷款方案,根据需要提出信用发放条件、贷款使用条件、合同约定内容和管理要求等,并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六条若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与前一次办理信贷业务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调查报告内容可适当简化。

第四章审查、审议与审批第十七条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审查。

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贷款公司信贷规定、基本条件;(二)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人生产经营需要;(三)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是否完整,内部运作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授权管理要求;(四)调查报告中对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及贷款额度的测算是否合理,是否与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相适应;(五)借款人在贷款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用信情况;(六)贷款担保是否充足、合法、有效;(七)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如何,贷款还款来源是否可靠;(八)贷款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审查人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存在疑难法律问题的,经公司主管同意,可按规定送交法律人员审查。

第十九条审查完成后,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对拟同意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报有权审批人审批,按规定应经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的,经审议后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审批内容包括信贷方案(如贷款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审批有效期等)、信用发放条件、贷款使用条件、合同约定内容、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贷款额度、定价、期限和还款方式第二十二条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情况和预期变化,在合理估算营运资金总量和缺口基础上,结合经营规模、业务特征、营运效率、自有及自筹资金、偿债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金贷款定价应综合考虑贷款风险、资金成本、综合收益、市场竞争等因素,在符合人民银行及贷款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定价。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应根据客户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应优先选择分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对采取分期还本付息还款方式的,应根据客户的预期现金流确定还本付息的期数及每期还本付息的金额。

第六章合同签订第二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审批后,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发放条件审核,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使用制式合同文本。

第二十八条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币种、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二)合同签订前尚未落实的信用发放条件、贷款使用条件及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三)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四)借款人应在合同中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不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和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及时向贷款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公司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公司同意;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出现重大问题时贷款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公司;(五)当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未遵守承诺事项、突破约定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贷款公司有权采取变更支付方式、要求追加担保、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六)贷款批复文件中要求列入合同条款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根据风险控制需要,在借款合同中还可对如下事项进行约定:(一)对借款人重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或有负债比率等变动范围进行限定,控制资本性支出;(二)约定定价条件,定价条件发生变化按约定相应调整贷款利率和实施定价处罚;(三)加入资产保护条款,如要求借款人对关键资产投保,不得出售指定范围的资产(除非收入用于偿还贷款),对分红比例进行控制性约定等。

第七章贷款发放与支付第三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前,应按规定要求落实信贷批复内容,并按贷款公司用信规定进行放款审核后发放贷款。

第三十一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三十二条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三十三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客户经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

审核同意后,由客户经理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将相关资料交放款审核岗审核。

放款审核岗审核同意的,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确认,通知客户部门办理放款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公司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自主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自主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三十五条对低信用风险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公司可视情况合理选择贷款支付方式。

第三十六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八章贷后管理第三十七条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公司相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进行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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