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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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机构的历史记录和资料安全可靠、便于查找和利用,维护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任务1.负责机构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保存、利用和鉴定工作。

2.制定并安排实施机构档案管理的长、中、短期计划。

3.负责文书档案的流转和交换工作。

4.为机构的各项工作提供档案资料保障。

5.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建立档案管理报告制度。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编目1.档案的分类采用全宗制,根据全宗号、年度、序号等建立编目目录;2.根据机构工作特点,将档案分为机要、日常、活动、专题、权利等类型,并制定相应的编目目录;3.每份档案都应按照建档时间、分类编号、档案标题等进行编目,必须清晰、准确、完整。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和保存1.档案的收集及时、全面。

机构内部的所有文件、资料、公文、信息等都视为档案材料。

必须统一管理,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

2.档案的保存采用密封、标记、分类、归一、保险箱等方式,控制档案的存放、借阅和利用。

3.档案必须存放在洁净、安全、干燥、通风、自然光线充足的地方,保持恒温恒湿,并定期清理。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1.档案的利用必须遵守机构的规定,并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查询、阅览、复制、研究等操作。

2.档案的利用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

3.档案的利用应参照相关批复、公告、备忘录等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1.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机关领导同意,严格按照销毁程序进行。

2.档案的销毁采用粉碎机或其他专业销毁机械进行,保证档案的彻底毁灭。

3.档案销毁后必须建立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的档案名称、数量、类型、销毁人员及时间等详细信息。

第七章故障和事故的处置1.发生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机关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并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情况,保护机构的合法权益。

档案管理制度3篇

档案管理制度3篇

档案管理制度3篇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1、基础管理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档案工作的管理、加强档案工作的监督、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机构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所有档案工作的人员。

三、档案的管理1.档案管理应当按照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建立档案馆和档案库,确保档案存储的区域安全、干净,防潮、防火、防虫害、防盗窃等措施一定要做好。

2.对于新增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的发文类型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

3.对于档案的借阅,需按照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档案的出借,保证档案的安全。

4.对于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确保档案在严格审核后没有保存价值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四、档案的保密1.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保密性要求高的档案,在存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加密,严禁私自出入档案库。

2.对于一般档案,档案门禁卡应当按照权限管理,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档案库。

3.对于档案的出借,应当按照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

五、档案工作的汇报1.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机构进行汇报,报告档案管理的情况。

2.档案管理的报告应当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内容包括档案的增删情况、库房的安全情况、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档案的销毁情况等相关内容。

3.对于重要的档案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六、档案工作的监督1.机构领导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机构内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3.机构对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责任与处罚1.所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如因违反制度造成的档案损坏、丢失等问题,应当对其进行追究责任,包括处罚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档案工作的管理属于机构日常管理事项,如有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一经发现,将按照机构内部纪律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3.1.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____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4.1.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____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归档流程4.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____公司在每年____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档案保管4.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档案借阅4.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1. 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机构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机构内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

3. 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完整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防止遗漏、损毁等情况发生。

(3)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守档案的保密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注重便利性,方便用户查询、借阅和利用档案信息。

4. 档案管理责任(1)机构领导: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归档、整理、分类、检索等。

(3)全体员工:负责按照要求参与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归档、分类、整理等。

5. 档案采集(1)收集资料: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与本部门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2)归档要求: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确保档案正确无误。

(3)数字化处理:将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并建立电子档案库,方便查询和管理。

6. 档案保管(1)保管环境:保管档案的环境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

(2)档案柜管理:对档案柜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柜体完好无损。

(3)防火防灾: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档案被火灾、水灾等灾害破坏。

7. 档案整理和归档(1)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一致性。

(2)档案分类: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系统。

(3)文件编号:对重要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和管理。

8. 档案借阅和利用(1)申请流程:档案借阅和利用必须提前填写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保密措施:对于涉密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必须加强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使用规范:借阅和利用档案必须遵守规定的使用规范,不得私自更改、复制或传播档案信息。

档案管理制度(3篇)

档案管理制度(3篇)

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出国(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

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____毫米,宽____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

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____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和其他档案管理单位。

第三条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面管理、责任到人、应急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安全管理第七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安全管理的内容、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实行档案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的保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当制定保密措施,限定查阅范围和程序。

第十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管理,建立查阅和借阅档案的登记、审批和归还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制定数字化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对不再保存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三、档案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安全事故的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单位应当对档案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档案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档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保护档案利用权益,提高档案管理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和便捷性,为相关工作部门和人员提供准确、全面的档案信息。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者是本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责任人,同时各部门和人员有责任配合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充分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档案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记录的真实、完整和正确。

第七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一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内外一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应遵循继承性原则,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延续性。

第十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便捷性原则,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和传递的便捷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及档案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应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应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发布、利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存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应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应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档案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应按照文件的收集、鉴定和分类标示的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毁。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利用和传递的程序和规范。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的检索和查询的程序和规范。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的程序和规范。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考核和监督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的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所有单位的文件、资料、记录等,不论其形式和载体。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流程和程序。

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为需要使用档案
的人员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八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销毁的
条件和程序,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经
单位领导审批后生效。

档案管理制度word

档案管理制度word

档案管理制度word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保存、整理和利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信息安全性,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2. 全国档案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暂行办法;3.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档案局函〔2010〕92号)。

三、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项目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种类及管理职责1. 档案种类包括:合同文件、财务报表、人事档案、项目资料、会议记录、法律文件等;2. 档案管理职责划分如下:(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决策和规划;(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督和评估;(3)各部门、项目组织: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制度流程1. 档案的归档(1)收集档案: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档案目录;(2)归档管理:将已确认归档的档案按照目录进行分类、编号、封存。

2. 档案的借阅(1)申请借阅:凡有正当理由需查阅公司档案的人员,需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批准借阅:档案管理部门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借阅后,核发借阅凭证。

3. 档案的保管(1)保密管理:对涉密档案进行严格保密管理,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2)防火防水管理:建立防火、防水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4. 档案的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保存期限规定,对不再需要保存、使用的档案进行销毁,同时制定销毁记录和报批。

六、档案管理制度评估公司每年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改进。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档案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制定,纳入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八、补充说明本档案管理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发展和档案管理需要。

以上为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项目组织严格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5份)

档案管理制度模板(5份)

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档案的收集归档、编目、保管、借阅、清理等各项事宜。

第二条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文书结束后,原稿由行政部归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留存复印件。

如因业务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妥善保存,行政部以复印件归档。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行政部统一制定。

3.各部门安排档案兼职管理员,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部门级档案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档案管理。

第二章文件收集及归档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重要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重要领导讲话、会议简报、会议纪要、会议督办等。

2.上级机关下发的有关本公司的指示、命令、决议、规定等文件。

3.本公司对上级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4.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以及有关企业的往来文书。

5.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

6.公司与有关单位牵动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7.公司干部任免,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对员工的奖励、处罚等文件。

8.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9.反映公司设计、策划、营销等活动的有价值的文件、图纸、信息、财务资料、市场营销资料等。

10.记录公司项目节点过程的记录型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归档要点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并归入。

2.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3.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4.不同年度的文件原则上要分放,单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以批复的年度为准,跨年度的规划放在规划资料的第一年,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总结资料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会议以会议开始的年度为准。

5.绝密、机密文件单独归档,相关的文件与绝密、机密文件放在一起。

6.填写卷内文件目录要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档案工作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树立健全的机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具有档案工作管理职能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遵守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内容包括档案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档案的保管和维护、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等方面。

第二章档案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档案工作管理遵循科学、规范、权威、实用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以服务单位决策和服务人民为宗旨,服务于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应注重信息安全和机密保护,禁止泄露和篡改档案。

第八条档案管理应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九条档案的管理应实行分类、目录、归档,并建立完善的档案数据库。

第十条档案的利用应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不能直接查阅和利用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档案内容外传。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和维护第十三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和流转制度,防止档案灭失。

第十四条档案的保管应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档案变质和损坏。

第十五条档案的维护应采用防潮、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的维护应定期进行档案修复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保存水平。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应符合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档案的借阅应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拿走档案。

第十九条档案的借阅时间应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延长。

第二十条档案借阅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

第六章档案工作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一条档案工作管理应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对档案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档案工作管理应定期组织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档案管理的范围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

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档案管理制度(6篇)

档案管理制度(6篇)

档案管理制度公司人事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人事计划、人事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等。

实物档案公司各项工作中所获得的荣誉奖状、奖杯、奖牌、及各类奖励证书;上级领导或有关人士来公司视察工作或进行公务活动中所赠的题词、字画或礼品等;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资质证书等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音像档案主要领导人和行业领导人来公司视察工作或参加业务活动形成的音像资料;公司领导参加重要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公司____或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工作会议形成的音像材料;公司重要表彰、庆祝及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音像材料;记录公司重大事件、事故、遭受自然灾害的音像材料;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来公司讲学及从事其他重要科研、学术活动形成的音像材料;反映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科研技术、生产建设成就的音像材料;反映公司自身基建项目工程基地原貌、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的音像材料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音像材料以及其他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音像材料。

44.1归档要求各部门生产、开发、基建、科研、技术业务、经营等每项任务完成后,均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交公司综合部归档保存。

各部门必须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各项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程序之中,纳入部门和人员职责范围。

4.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不允许有热敏传真纸及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字迹。

4.3文件材料归档前,均应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并编写移交清册,交接双方应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双方责任人、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移交清册各留一份永久备查。

对暂时不能归档的重要文件材料,应列出清单交综合部保管。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党政工团等各类公文及管理性文件材料,按年度归档,一般应在次年____月底前完成。

在外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关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相关制度7篇

关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相关制度7篇

关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相关制度7篇关于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

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档案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类存放、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中心内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2. 中心与其他单位、个人交往的文件、资料、信函等;3. 中心历史沿革、大事记、重要活动记录等;4. 中心各类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年度、类别、时间顺序排列;2. 每份档案资料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3. 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规范。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库房;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到期后进行鉴定、销毁。

第七条档案利用:1. 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2. 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提供档案资料;3. 查阅档案资料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传。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程序:1. 档案资料到期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2. 档案管理人员将销毁意见报请中心领导审批;3. 经审批后,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各项工作制度

档案各项工作制度

档案各项工作制度一、档案室规章制度1. 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2. 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3. 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4. 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5. 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6. 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二、档案保管制度1.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2. 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4. 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5. 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6. 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三、立卷归档制度1. 负责本校各类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分析、保管、利用,为学校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当好参谋。

2. 按有关规定修订立卷类目及保管期限,供各科室立卷时参考,以利于有计划、有条理进行平时归卷工作。

四、档案销毁制度1. 档案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清点、鉴定,确保销毁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4. 档案销毁后,应编制销毁清册,记录销毁档案的名称、数量、销毁时间、地点等信息。

五、档案利用制度1. 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时间、查阅范围、查阅程序等。

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规章制度,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污损、折叠、剪裁档案。

4. 查阅档案时,不得擅自拍照、复制、摘录、泄露档案内容。

存档工作制度

存档工作制度

存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是指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做到归档及时、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条档案工作由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档案部门做好档案工作。

二、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五条档案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收集归档工作计划,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等。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根据档案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归档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二)文件材料的形式和载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保护的规定;(三)文件材料已去除无效、重复、损坏的部分;(四)文件材料已进行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五)文件材料已填写归档清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归档文件应当采用耐久性好的材料和装订方式,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九条档案部门应当及时对归档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应当要求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条归档文件应当及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等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的利用范围、利用方式、利用时间等。

第十四条利用档案应当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档案部门应当为利用档案提供必要的服务,包括档案查询、借阅、复制、咨询等。

四、档案的销毁与鉴定第十六条档案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销毁的范围、销毁方式、销毁时间等。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gov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gov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

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一般规定,具体制度细节可能因地区、行业或组织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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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工作生产效率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以下是合一范文分享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对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档案,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立卷、归档(一)归档范围1、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凭证和查考作用的文件、账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资料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各专业科室均要立卷、归档。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及相应的统计方法制度说明,数据库及用于数据处理的相应软件程序,均要立卷、归档,由普查科统一管理。

(二)归档时间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的档案,在次年一季度立卷、归档。

2、统计业务工作档案,月报和季报的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7日内立卷、归档,基层报表于次年1月底前立卷、归档;年报的基层报表、汇总报表、数据库于上报后14日内立卷、归档;一次性调查的有关资料,在调查结束后14日内立卷、归档;从其他部门取得的统计资料,于次年6月30日前立卷、归档;与报表的有关方法制度说明、相应的数据处理程序同时立卷、归档。

3、各项普查工作形成的档案,由普查科分阶段立卷、归档,普查工作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系统化整理、归档。

4、应立卷、归档的资料若未能如期归档,相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追究延误人员的责任。

若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归档要求1、需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图号正确,签署完整,装订整齐。

2、移交档案时,相关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清点、核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要签发注明相关事项的回执,并在档案交接册上填记移交内容。

3、归档的同一档案原则上不少于两份,个别的可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归档份数。

二、档案的保管1、所有档案须指定专人、专柜管理,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2、档案资料要采用科学方法管理,各类档案要实行集体保管,分类整理,单独存放。

要做好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工作,按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期限分别管理。

3、对档案的调进、移出等变化要做好登记,经常清点核对,定期检查,对损坏的档案要及时进行复制修补,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应做好档案的防尘、防潮、防霉、防虫、防火和防盗等保护工作。

三、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复印1、局内人员查阅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只允许查阅其工作范围内的档案。

局外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的身份和查阅目的,经局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2、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严格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借阅者及档案管理人员均应签署姓名及借阅与归还日期。

3、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当面清点卷(份)数,并在登记簿上签字,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在登记簿上注销。

4、借阅档案应及时归还,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查人员应爱护档案,并确保其安全,不准在文件材料上作任何标记,不得损坏档案。

不经批准,不准擅自抄录、拍照、复印或翻印。

四、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文件的存、毁难以确定时,要坚持“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原则,防止把有价值的文件销毁。

2、档案的销毁应经过严格鉴定,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经主管科室领导审核,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建立销毁档案登记表,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

4、档案销毁现场应有两人以上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检察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检察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涪城区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察机关档案是国家的专业档案之一,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检察机关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本院设档案室,并配备档案人员,负责本院机关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档案人员要熟悉《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学习法律、法规和档案现代化管理知识。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任务(一)负责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编研、提供利用和档案情况统计等工作。

(二)负责对本院档案库房温、湿度进行测控,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三)定期进行档案清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持档案库房整洁。

(四)按国家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我院确定为永久保管的文书、诉讼、会计档案。

(五)对本院文书、诉讼、会计、技术、基建、音像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做好档案移交、销毁、鉴定工作。

(七)完成市院档案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第三章档案的接收第六条凡在检察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视听材料及其它各种载体材料,均应由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七条档案室接收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立卷归档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二)文书档案归档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文件整理规则》的几点意见,具体要求是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岗、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文件是以年度、机构、保管期限方法进行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

(三)诉讼档案归档应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四川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要求是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四)专门档案归档按原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是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间化,没有题名应拟题名,拟写的题名应加方括号;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该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备考表装在卷尾。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第一季度对各业务部门应移交的各类档案进行指导和检查,做好档案的接收准备工作。

第九条检察诉讼档案,由案件承办人按诉讼档案立卷归档要求,将结案后的诉讼文书材料及时立卷,经内勤验收合格后正式加封盖印。

第十条当年形成的文书档案统一在次年5月31日以前移交档案室;诉讼档案在次年6月30日以前移交档案室;会计档案应在财务部门保管满一年后移交。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应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履行交接手续。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提出意见,退回重新整理,合格再接收。

第十二条对各职能部门应及时移交存档而未移交的各类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检查或追收;屡催不交的应通报,并分别扣减责任部门绩效分值(扣0.5分)和责任干警个人绩效分值(1分);情节严重的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与保管第十三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当按受档案工作资格培训,具备较强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接收各部门的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将案卷分类、编目、编制案件目录、排列上柜,便于利用。

诉讼档案要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先进行合卷,再编制案卷目录、姓名、索引等检索工具。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各门类档案,首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定期,再分别按年度——组织机构进行分类排列。

第十六条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柜应能容纳本院70年以内形成的所有档案,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0C 至240C的范围,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防止档案发生霉变、虫蛀、鼠咬等现象。

第十七条完善档案室的基础设施,配置灭火器、防虫剂、温湿度记录仪、复印机、去湿机、吸尘器、空调和计算机等设备。

加强管理,保证档案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对档案和库房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档案的丢失与损坏,发现破损、虫蛀、褪色或字迹模糊等现象,应及时修复、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第五章档案利用和统计第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本院的全部档案的内容和成份,编制规范的案卷目录和其它检察工具、参考资料,积极主动提供档案为本院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条本院干警查阅档案应按起伏不定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一般只借阅本部门移交的档案;借阅其它部门的档案应先征得该档案形成部门的领导书面同意。

查阅党组会议记录须经党组书记批准;查阅检察委员会记录须经检察长批准;查阅院务会记录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一条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院档案,应持该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须报经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后,再由该档案形成部门的人员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方能查阅、摘抄、复制。

除特殊情况外,档案原件不得借出。

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院档案,一律按50元/次缴纳保管费用,费用由办公室收取。

第二十二条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借阅登记表,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划线、折叠。

需借出档案的,必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遗失、毁损、抽换、涂改。

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追查。

凡借阅利用档案,一般应当在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经档案室同意后可延长至一个月。

代省院或外单位借出档案的人员,有义务催还档案。

第二十三条搞好机关档案业务的统计,准确掌握档案的数量、收进、移交保管和利用情况。

准确、及时地填报《全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统计报表》和《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表》。

第六章档案的鉴定和移交第二十四条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本院“机关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鉴定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人员4-6人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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