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2024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或使用。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监管,建立相关管理机构,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指的是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性质的物质、制品和极低温物质。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学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责任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落实员工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四)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防爆设备,确保应急救援措施的有效性;(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化学危险事故的发生;(六)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七)按照国家规定备案或审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存储条件,确保存储环境安全。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九条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存储、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区域,以及事故应急通道和灭火装置的位置。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本(5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安全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场所、仓储场所、化学品生产加工场所等。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重在培训、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应当根据场所的特点和危险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火灾应对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消防职责和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机构或专人应当定期对场所进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安全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
第十八条对于良好管理的易燃易爆场所,可以给予奖励和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合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合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员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易燃易爆场合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委托专人进行实在操作和监督;2.易燃易爆场合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3.职能部门应当订立易燃易爆场合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职员员工进行规范学习和执行。
第二节火灾隐患排查1.职能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除去隐患;2.火灾隐患排查应包含场合环境、设备设施、用电安全、火源防控等内容;3.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记录整改情况。
第三节防火设施设备1.易燃易爆场合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包含灭火器、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等;2.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3.防火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
第四节员工培训1.职能部门应当组织易燃易爆场合职员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2.培训内容应包含火灾危害认得、火灾应急逃命、防火设施使用等;3.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节应急预案1.易燃易爆场合应当订立应急预案,并依照预案进行演练;2.应急预案应包含火灾报警、员工疏散、灭火救援、联系应急救援机构等内容;3.演练应实现预定目标,不得有疏漏或操作欠妥。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火灾隐患排查考核1.火灾隐患排查应依照规定的频次进行;2.火灾隐患排查报告应定时上报,并记录整改情况;3.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效除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节防火设施设备考核1.防火设施和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定期检查;2.防火设施和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应进行定期测试;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进行定期巡查。
第三节员工培训考核1.职员员工是否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应进行记录;2.员工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可通过考试或实际操作进行考核;3.员工的考核结果应记录在档案中,作为晋升与绩效考核的依据。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有着爆炸、燃烧危险的场所,包括化学厂、油库、加油站、危险品仓库等。
作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制订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场所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易燃易爆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易燃易爆场所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有: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法》易燃易爆场所应严格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1.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机构,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场所内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3.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制定严格的作业规程,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实现。
5.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建立起健全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易燃易爆场所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如果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以下重要性:1.对于企业而言,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够减少企业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对于社会而言,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能够避免相关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结论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制订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机构组织,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建立规范的作业操作流程,配备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都能加强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经营。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3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具有爆炸危险性或易燃性的场所,它们对安全管理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为了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运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厂、石油化工厂、液化气充装站、仓库等。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安全是第一要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时刻牢记,确保安全是工作的核心。
2. 预防为主。
预防事故的发生是首要任务,关键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3. 综合治理。
安全管理必须全面、综合,不仅要注重设备、场所、操作等方面的安全,还要关注人员素质、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提升。
4. 法制化管理。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操作。
5. 全员参与。
安全不仅是管理人员的责任,还需要员工和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三、安全管理机构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每个易燃易爆场所都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 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3. 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知识,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四、安全生产监督1. 安全检查与监督。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 审查许可证。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许可证,严禁擅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 突发事件报告。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易燃易爆场所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五、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设计与选型。
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定期检查和维护。
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设备。
3. 设备操作规程。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责任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1. 生产车间;2. 仓库;3. 办公楼内的各个部门;4.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 单位负责人负责整个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3. 职工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隐患及时处理;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按规定进行分类保存;第七条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明火作业等行为;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备,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第九条防火楼梯、防火门等应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堆放物品;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搬运、使用等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涉及易燃易爆场所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向上级报告;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问题或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人应按要求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范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二、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使用、存放《危险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的场所。
三、各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存放危险物品种类、数量等情况,应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及环境安全保障部作书面报告,审批备案。
四、易燃易爆场所日常管理由采购、储存、使用的所在部门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五、新建、改建、扩建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消防报警装置和避雷设施及防静电措施。
七、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的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八、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对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业务对口部门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九、易燃易爆场所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十、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充足,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间距不足时,应增设防火墙。
十二、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有各种岗位安全责任制,检查、交接班、物品保管等制度和记录。
十三、易燃易爆场所物品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一定的间距及通道口,化学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注明储存物品的性质、名称和灭火方法。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管理责任单位的职责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分类,并实施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七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事故报警制度,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访客登记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防止非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单位自律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消防部门负责全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消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物品的管理第五条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储存、使用。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实行专库专储、双人两锁制度,确保危险物品安全。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仓库,仓库的防火、防爆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室储存,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不得混存;(三)仓库内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四)仓库附近不得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确需进行的,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防止泄露、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物品安全。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如消防水池、消防器材、防爆墙等;(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明确防火防爆责任人,落实防火防爆责任制;(四)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五)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爆炸隐患;(六)建立火灾、爆炸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液化气、煤矿等易燃易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等级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三类:(一)一类: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大的火灾风险和较高的燃烧速度,如石油化工厂、化学实验室等;(二)二类:危险性一般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一般的火灾风险和燃烧速度,如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经营点等;(三)三类:危险性较低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小的火灾风险和较低的燃烧速度,如煤矿、储油库等。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风险划分为四级:(一)高风险级:具有重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储存区、化工生产区等;(二)较高风险级:具有较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充装区、配电室等;(三)一般风险级:具有一般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使用区、生产车间等;(四)低风险级:具有较小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储油库、煤矿井下等。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设施、防爆设备、警示标志等。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满足应急灭火的需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可靠有效。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一、引言易燃、易爆物品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必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规定和措施来加以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介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仓储、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标识、包装、储存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易燃物品管理规定1.储存要求(1)易燃物品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仓库内部应进行防火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善。
(2)仓库内易燃物品应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易燃物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
(3)易燃物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2.使用要求(1)对于易燃物品的使用,应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操作,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和静电等安全隐患。
(2)易燃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和防火器材,及时清理物品周围的杂物,防止引发火灾。
(3)在易燃物品的生产、使用过程中,应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易爆物品管理规定1.储存要求(1)易爆物品的储存应当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内,储存区域应设立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2)易爆物品储存时应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易爆物品应分开储存,防止引爆事故的发生。
(3)储存区域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报警装置,以便及时响应并处理突发情况。
2.使用要求(1)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和许可,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经验。
(2)易爆物品的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防爆设备和紧急应急处理措施。
(3)使用易爆物品时应注意防止摩擦、撞击、静电等引发爆炸的可能性,必要时应采取隔离、围挡等措施来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五、监督与检查1.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管理规定的落实。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很多生产车间和仓库都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因此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问题也就日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我国制定了《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
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为:易燃易爆材料(物品)与空气混合物在一定条件下接触着火、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易燃易爆场所通常是指石化、化工、危险品仓库、气体站、加油站、油库、油轮、油气井等场所。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单位针对易燃易爆场所,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
首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必不可少。
员工必须接受足够的安全教育,了解危险品存放、操作、运输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其次,加强危险品装卸车辆的各项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运输管理制度,控制车辆进出目的地数量和货物品类,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严格的双账制度。
最后,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明确的责任人制,同时不断加强领导重视。
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展生产时,必须采取若干安全措施,以减少火灾爆炸可能带来的危险。
首先,要建立准确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机制,对易燃易爆材料进行分类和分段存放,分别设置有效的防爆设施、灭火器和排气装置等等。
其次,做好相关的消防工作,每个易燃易爆仓库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水枪等,不能有任何滞留物及易燃品堆放区,特别是漏电、短路及过载等电气安全隐患更要妥善处理。
再次,要严格执行作业制度和操作程序,对于易燃易爆材料的装卸、搬运和操作,必须制定相应规程,杜绝违章行为和人为过失。
总之,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齐心合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事故。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安全监督,涉及经营单位、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标志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电气规范》规定的,应当进行分类,并在入口处、易燃易爆品存放库房、涉及生产生活用电设施等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根据其实际危险性质进行标志,标志应当具有醒目、明确、易识别的特点。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进行分类,分为:(一)A类易燃场所:指燃点低于60℃的液体、气体或者液化气体,并且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的场所。
(二)B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60℃以上且低于120℃的液体或者气体,并且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可燃性气体的场所。
(三)C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120℃以上的液体或者气体,或者固体材料在20℃时能够熔化并且存在泄漏火源的场所。
(四)D类易燃场所:指燃点在120℃以上的液体或者气体,并且易于产生爆炸或者火焰蔓延的固体材料的场所。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安全监督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员工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知识普及、管理措施到位。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加强场内安全设施的建设,每年进行消防、电气等安全设施的检测和维修。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和控制事态。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指的是存储、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油库、气体站、工业园区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三)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健全火灾警报、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定期演练;(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制度,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六)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八)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追责制度;(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二)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误报;(四)严格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五)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七)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制度,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的措施和设备;(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建立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七)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八)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合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易燃易爆场合的安全,防范事故发生,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易燃易爆不安全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易燃易爆场合及开展相关作业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研发试验室等易燃易爆场合。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监测第三条风险评估全部易燃易爆场合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生产。
风险评估应包含场合固有风险、岗位活动风险、设备设施安全性风险等内容,并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监测设备易燃易爆场合应配备适合的监测设备,包含火焰监测系统、气体监测系统、温度监测系统等,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五条设备选择与购置企业在购置易燃易爆场合相关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具备防爆本领,同时设备选择应与场合的实际情况相匹配。
第六条设备巡检和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巡检和维护制度,定期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备维护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七条设备更新与淘汰企业应及时更新设备,淘汰老化、磨损、失效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设备更新应依据实际需要和技术要求进行,并记录更新记录。
第四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八条作业许可制度企业应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需要进入易燃易爆场合从事作业的员工,必需经过作业许可程序,并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作业许可程序包含申请、审批、签发、验证等流程。
第九条作业现场管理企业应设立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场合作业现场的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作业现场应满足相关消防、通风等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
第十条作业操作规范员工在易燃易爆场合作业时,应依照操作规范进行。
操作规范包含但不限于穿着防静电服、使用防爆工具、禁止吸烟等要求,并确保员工接受过相应培训。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以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确保安全。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爆炸、防静电等专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防护设备,确保灭火和安全疏散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建设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在建设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获得相关部门的安全许可。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的建设应当根据场所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合理规划、布局,确保场所的隔离和安全。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该具备防爆性能,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范,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防爆照明设备,确保场所的照明安全,避免电火花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防火间隔和防爆隔离,防止火灾和爆炸扩散。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及时发现火灾和进行灭火。
第十八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具有可燃性、可爆炸性或者具有引燃、爆炸危险的危险场所。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当从设计阶段开始,并贯穿于施工、维护和检修的全过程。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组织专业的检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明确作业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必须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环节。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必须保持作业区域的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必须配备专用的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使用带有火花或静电的工具。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火源和电源,避免火花、电弧等可能引发爆炸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防护知识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对气体浓度、温度、压力等进行实时监测。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进行期间,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行为,禁止吸烟、用火等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进行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和尘埃等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场所。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安全管理是必要的。
二、场所分类根据易燃易爆场所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通常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类场所。
1. A类场所A类场所是指存储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物质的场所。
典型的A类场所有石化、煤化工、液化气和油库等。
2. B类场所B类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场所。
典型的B类场所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和炼油等。
3. C类场所C类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或纤维物质,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典型的C类场所有木材加工、面粉加工和化妆品等。
4. D类场所D类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金属粉末的场所。
典型的D类场所有金属粉末生产和加工等。
三、安全管理规定1. 设计阶段在易燃易爆场所的设计阶段,应当注重防爆、防火、防静电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应当确定场所的分类和危险品种类,对设备进行防爆处理和绝缘处理。
2. 建设阶段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建设阶段,应当保证施工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施工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
应当制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爆设备。
3. 运营阶段在易燃易爆场所的运营阶段,应当做好化学品管理、应急预案、监测预警等措施。
多重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应当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4. 事故处理阶段在易燃易爆场所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从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总结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涉及到人员安全、环境保护、经济利益等方面。
相关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各级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意识,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及稳定运行。
只有将安全管理贯彻到各个环节,才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的场所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及分类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储存、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根据危险性质和工作环境,易燃易爆场所分为A、B、C、D四类。
A类容易爆炸的场所,如粉尘环境、煤矿井下等。
B类大部分处于可燃气体、蒸气和尘埃环境中的场所,如石油、化工工厂、气体仓库等。
C类危险性比B类低的场所,如汽车维修工厂、汽车加油站等。
D类火药、炸药等易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场所。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1. 领导责任: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应由主管领导担起责任,确保相关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责任: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3. 运维责任:易燃易爆场所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确保安全使用。
4. 人员责任: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安全措施1. 建筑设计要求: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要采取防火结构,避免火灾扩散。
建筑材料应具备防火性能。
2. 防火间距:易燃易爆场所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势扩大。
3. 防火隔离区划: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防火隔离区,防止一旦火灾发生时火势蔓延。
4. 防火墙: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其他区域,并采取自动灭火装置和系统。
5. 防火通道:易燃易爆场所内应保留足够的防火通道,保证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进入。
6. 灭火器材:易燃易爆场所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自动灭火系统等。
四、易燃易爆场所的人员安全管理1. 人员培训: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安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爆服、防滑鞋等。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加强易燃____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区内易燃____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
2总则____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是经安委会调查后确定的,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施工、____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____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安环处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职责3.1安环处是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____公安处负责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____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各工段(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____公司内各易燃____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____包装工段消防管理规定5.1管理要求1)工段内实行全工段禁烟制度,工段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
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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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厂区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消防要点。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2 总则2.1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有油罐、天然气站、喷油漆场所、燃气管线等。
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2.2 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安装的外来人员,由业务接口部门和施工、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3 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3 职责3.1 综合部保卫科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对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
3.2 综合部保卫科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对该区域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巡查、维护和更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3.3 各工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负责督促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 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序号作业场所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4.1 油泵房油罐柴油闪点50-90℃,沸点200-360℃遇明火、雷击、静电燃烧。
防止罐体腐蚀油品渗漏,限量储存油料,经常消除地面油污、库内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立禁烟禁火标志。
4.2 天然气站燃气罐遇明火、磨擦、撞击、静电易发生爆炸事故。
站内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电器防爆、静电接地安全可靠、定期对管路、阀门进行检测、保持站外消防通道畅4.3 工厂成品调漆、喷漆场所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混合物,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
4.4 工厂修坯机台工厂内修坯机台、地面有油污等易燃品,有易燃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严格控制油存放量,及时清除各类可燃、易燃物。
4.5 配变电站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4.6 气体库房气体库储存大量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遇明火、高温、高热易燃烧、爆炸。
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不能同库存放,助燃气体不能接触油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气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5 喷漆及油漆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5.1 管理要求5.1.1喷漆及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
5.1.2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5.1.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喷漆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器。
5.1.4调漆房(库房)、喷漆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5.1.5工厂应有紧急疏散通道示意图和应急照明灯具,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门应方便有效,防火隔离门下方不得堆积杂物。
工厂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习。
5.1.6工厂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5.2 操作要求5.2.1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风装置10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
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5.2.2喷漆现场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禁止使用手机,其它人员严禁入内。
严格按劳保用品配备着装,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5.2.3调漆(库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5.2.4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2.5工厂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5.2.6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5.2.7工厂内现场使用过的纸皮、朔料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6油罐(油库) 消防管理规定6.1 油库内除保管员和本部门主管领导准许进入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
6.2 所有人员进入油库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
6.3 油库区内禁止吸烟,油库周围25m以内禁止使用明火。
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6.4 油库如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并即刻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
禁止使用水灭火。
6.5 油库所有一切电器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型设备。
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
6.6 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在进行上述作业时,应带口罩站在上风处,避开挥发气体。
6.7 预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6.8 不同油料应分开存放6.9油罐上的阻火器应紧凑地装在呼吸阀下面,并定期检查,以确保阀芯呼吸正常。
6.10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6.11在油品发放时,取油或加油时,应小心操作,防止油品外泄,造成污染和引起火灾。
6.12罐体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满足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6.13油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应安装机械通风。
6.14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车能及时调头,无堵塞现象。
7天然气消防管理规定7.1 操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否则易引起燃烧或爆炸。
7.2在储罐天然气出口处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和用红铁烘烤,易造成事故发生。
7.3操作者工作完毕后,收拾好工作现场,应检查所有阀门,防止发生泄漏。
7.4天然气罐区10米内不得储存油类或易燃易爆气体,防止发生爆炸。
7.5在天然气罐区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防止发生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
7.6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并配有ABC干粉灭火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7设专职管理员负责天然气站的日常管理。
7.8 储罐、天然气操作系统要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
7.9 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规程:8天然气站消防管理规定8.1天然气站要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一律禁止入内;8.2室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
8.3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8.4配备浓度检测及报警装置,并定期维护;9工厂消防管理规定9.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消防安全知识。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认真做好生产准备,正确安装设备和密封,防止设备运行过程润滑油的泄漏。
9.2 设备用油管路、气管路、测试管线、接线盒应布置规整,进、回油管路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人行道上,进、出气管路前应设置防护栏。
9.3 如有油泄漏现象,应立即关闭油泵进行处理;应用容器进行回收,停机后及时处理;回油软管拆卸时,要将管内存油倒入容器,倒净后再将回油管移走。
9.4用接油盘对油管接头、阀门等部位的油渗漏进行盛接,防止地面油污染。
9.5 动火作业要有专人监护,地面溅起的火焰及时用干粉灭火器扑灭;9.6 辅助材料的管理,辅助材料有挥发性液体、非挥发性液体、气体和固体物质。
应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存放点要有明显标识。
9.7油品存放点要有防渗漏措施,不准超量存放,不准敞口存放,油桶要摆放整齐。
9.8 操作者应熟知材料的火灾、爆炸、污染等环境危害性质及溢漏处置方法,并做好预防,试车台严禁吸烟。
10氨(液态氨)消防管理规定10.1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氨(液态氨)的化学、物理危险特性及对环境的影响;掌握火灾预防、溢漏处置的方法;10.2存放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11 焊接作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1.1 气焊、气割工末经国家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1.2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10米。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5米。
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
在室内作业,乙炔气瓶、氧气瓶和焊把应分别放置。
11.3 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11.4 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11.5 进行焊、割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在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盘。
11.6 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
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11.7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11.8 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方能离开。
11.9 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11.10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12变配电所消防管理规定12.1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12.2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12.3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12.4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
12.5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6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12.7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12.8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13 其他场所消防管理规定13.1 作业场所内消防器材配备要充足、完好,防火标志醒目。
动用明火需严格按工厂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