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1〕107号各市安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进一步推动和引导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结合近年来我省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逐步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为目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在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下简称《通用规范》),结合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推进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186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8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实施意见》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其内容全面,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操作指南和行动纲领。
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一定要深入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和每个员工,切实增强执行《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起来,全面贯彻两个意见具体措施,严格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完成任务。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在相关的安全许可和监督检查中严格要求、认真把关,凡未达到有关要求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各级工业和信息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五、制定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
各级工信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当地政府制定和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结合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将化工园区(集聚区)和化工集中交易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新建企业必须在化工园区(集聚区)。
制定各项政策,促进城区内人口密集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5.2.3安全检查表分析步骤
(1)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参照表3)。
表3设备设施清单
(记录受控号)
单位:单元/装置:
№: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
(填表说明:1.设备十大类别:炉类、塔类、反应器类、储罐及容器类、冷换设备类、通用机械类、动力类、化工机械类、起重运输类、其他设备类。2.参照设备设施台帐,按照十大类别归类,按照单元或装置进行划分,同一单元或装置内介质、型号相同的设备设施可合并,在备注内写明数量。3.厂房、管廊、手持电动工具、办公楼等可以放在表的最后列出。)
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该行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10.氟化工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180
11.溴产品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199
12.硝酸、硝酸铵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237
13.甲醇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245
14.环氧丙烷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256
15.氯乙酸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294
16.甲烷氯化物、氯化苄等其他有机原料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305
第一部分通用指南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危化品企业186号文件解读
6
《实施意见》(186号文件)解读
186号文件的制定
1、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危化品 企业更好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危险 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2、从2010年7月底开始,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起草了《实施意见》稿。 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10多次修改,广泛征求了企业、 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达成一致。 经总局审议通过,工信部会签后, 2010年11月3日,以安 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正式出台。 3、新理念、新提法、新要求,很具体,也有针对性
3
《实施意见》(186号文件)解读
《通知》(国发23号文件) 制度创新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十项:
6、 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6个行业领域的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7、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 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8、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 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 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 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10、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 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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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186号文件)解读
一、强化企业体制、机制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 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法律、法规和标准(100分)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50分)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的制度;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 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认真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消除风险,杜绝和减少各种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本规定。
1.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4)《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8)《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9)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10)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1)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12)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13)《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川安监〔2016〕96号)(14)《遂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等级的通知》(遂安监〔2017〕79号)3.基本程序实施风险管控工作,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的基础上,一般程序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实施培训→编制作业指导书和有关台账、记录→采用相应的方法辨识危害因素并填写相关记录→采用适用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并填写相关记录→分析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依据制定的准则,判定风险等级并填入分析记录→逐级评审并审核、审定、批准,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组织全员学习本岗位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组织人员及时并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结合实际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有效运行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186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监总局186号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检查表
6.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按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报警、冲洗等设施,建立从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档案。
符合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技术部),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设备办),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等8大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2.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
符合
12.加强变更管理。
企业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等,要严格履行申请、安全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的变更程序,实施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任何未履行变更程序的变更,不得实施。任何超出变更批准范围和时限的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变更程序。
符合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符合
5.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1.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2.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3.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要积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
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二、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企业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以视频监控代替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监控措施。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响应水平23.建立健全企业应急体系。
企业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和专(兼)职应急队伍,明确职责。
鼓励企业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和应急协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企业应依据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评估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满足应急的需要。
大中型和有条件的企业应建设具有日常应急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应急联动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
24.完善应急预案管理。
企业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周边相关企业(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要在做好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及管控措施。
一、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电〔2016〕5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该行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二、安全风险和隐患辨识与分析(一)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风险辩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前提和基础,其目的是要识别出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原因、影响范围和潜在后果。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时,要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及安全专项研究等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工作中辨识出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挖掘可能存在的风险,拓展风险辨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提高辨识准确性和效率。
为提高安全风险辨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全体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利用岗位人员对作业活动熟悉的优势,对单元中的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岗位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危险化学品安全 “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等特殊要求,综合学习分析近来发布的规章与文件精神,对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有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41号令,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
下面将相关条款予以提炼解读,供有需要的朋友学习。
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第2、13、24、25、34、37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13条规定需要注意。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装置。
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以视频监控代替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监控措施。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41号令第8、11、14、21、25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需要注意。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暂行规定》共6章、36条,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及2个附件。
《暂行规定》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明确提出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备案和核销,登记建档、监测监控体系和安全监督检查等要求,是多年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实践经验总结和提炼。
2021年《化危为安》考试题库(含答案)
2021年《化危为安》考试题库(含答案)一、选择题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直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A:正确B:错误答案:B2.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高危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甲级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承建B: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C: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D: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施工进行监理,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答案:B3.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二级报警设定值分别小于或等于( )。
A:15%LEL、25%LELB:25%LEL、50%LELC:50%LEL、75%LELD:50%LEL、80%LEL答案:B4.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硝化釜内有易燃易爆介质时,应采用( )等保护措施。
A:氧气B:氢气C:空气D:氮气答案:D5.依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 )A:正确B:错误答案:A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 ),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A:接地设备B:等电位器C:漏电保护器D:静电消除设备答案:C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应经冷却后接至火炬系统;泄放可能携带液滴的可燃气体,至少应设( )后接至火炬系统。
A:过滤器B:分液罐C:吸收塔D:闪蒸器答案:B8.《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将高处作业分为( )级。
安监总局186号文件解读
如何抓好带班制度的落实? 什么时候带班:对装置重点和要害部位进 行特殊作业(开停车、停工抢修、重大工 艺调整、特级动火等)、发生重大异常生 产情况和突发事件及在特殊时段(重大活 动、节假日、夜间),企业领导干部应轮 流带(值)班。
举例干部带(值)班管理制度.doc,发9号 文附件:干部带(值)班记录(1).xls这个企 业的带值班制度就很有参考价值,有带值 班例会,带(值)班记录本上有一线岗位 操作人员的现场签字,这样的带值班就会 有实实在在的效果。把企业领导干部带班 制度做实,这是最重要的。 领导到现场和不到现场管理效果就是不一 样。
(五)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
装置(硬件) 工艺过程管理(软件)
危害或风险
阻止或控制
人员
事 故
关键是将各层次的”洞“降低到最少最 小
目前对工艺过程安全管理重视不够
几个重点: 一是从源头控制安全,规定大型和采用危险 化工工艺的装置,原则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 化工设计单位设计。 这是加强本质化安全的强有力措施,必 须高度重视。优生。
领导在安全上起决定性的作用
每年3-4次 安委会
作用发挥影响结果
每年一次 安全管理评审会
每月一次
管理层会议
每周一次
安全生产部门管理会议
每天
带班、值班和巡视
(三)《实施意见》中规定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 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 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 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 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 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带值班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 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
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二〇一目录1.规范性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该行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2.术语与定义危险有害因素:简称危害因素。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这种“根源或状态”来自作业环境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害的作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害因素辨识:识别组织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并确定每个危害因素特性的过程。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
可能性,是指危险情况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危险情况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和程度。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是指通过对工作过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险的工作步骤,进行控制和预防。
适合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危险化学品安全“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安全“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安全“两重点一重大”之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等特殊要求,综合学习分析近来发布的规章与文件精神,对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有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41号令,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
下面将相关条款予以提炼解读,供有需要的朋友学习。
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第2、13、24、25、34、37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13条规定需要注意。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装置。
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以视频监控代替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监控措施。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41号令第8、11、14、21、25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需要注意。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暂行规定》共6章、36条,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及2个附件。
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转发总局三司2010年186号文关危化品企业贯彻国发23号文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转发总局三司2010年186号文关危化品企业贯彻国发23号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青安办[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转发总局三司2010年186号文关危化品企业贯彻国发23号文的实施意见(青安办[2010]71号)各、区市政府,保税港区管委,高新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青和市直有关企业:2010年11月26日省安全监管局和省经信委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迅速行动,认真宣传贯彻。
《实施意见》根据国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体制建设、工艺安全、作业过程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事故防范、检查和考核、标准化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很多新的具体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把《实施意见》的精神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确保《实施意见》所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同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同形式,立即组织辖区内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实施意见》,各市直和中央、省驻青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本级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集中学习,学习情况(学习时间、组织方式、参加人员数量及范围、学习效果)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安办。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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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
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员工大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全体员工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鼓励并奖励员工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要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
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
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
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
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
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5.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
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企业要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采用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企业要积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要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按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报警、冲洗等设施,建立从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
企业的安全投入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要符合《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要求。
主要负责人要为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资源保障。
企业要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
二、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8.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新建企业必须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建设。
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
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原则上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单位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将安全技术与安全设施纳入初步设计方案,生产装置设计的自控水平要满足工艺安全的要求;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撤减安全设施项目。
企业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
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
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
试车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气、蒸汽等)后,建设单位要对试车过程的安全进行总协调和负总责。
9.积极开展工艺过程风险分析。
企业要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要求,全面加强化工工艺安全管理。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
要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10.确保设备设施完整性。
企业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要加强公用工程系统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系统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
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与公用工程的供应单位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明确检修维护、信息传递、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责任。
11.大力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
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尽快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基本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
12.加强变更管理。
企业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对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等,要严格履行申请、安全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的变更程序,实施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任何未履行变更程序的变更,不得实施。
任何超出变更批准范围和时限的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变更程序。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企业要按有关标准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