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 GB T19001-2016 应用指南
I C S 03.120.10A 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质量管理体系G B /T 19001 2016应用指南Q u a l i t y m a n a g e m e n t s y s t e m s 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t h e a p pl i c a t i o no fG B /T 19001 2016(I S O /T S9002:2016,Q u a l i t y m a n a g e m e n t s y s t e m s 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t h e a p pl i c a t i o no f I S O9001:2015,I D T )2018-12-28发布2019-07-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目 次前言Ⅴ 引言Ⅵ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4 组织环境1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1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2 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3 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4 5 领导作用55.1 领导作用和承诺5 5.1.1 总则5 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6 5.2 方针7 5.2.1 制定质量方针7 5.2.2 沟通质量方针7 5.3 组织的岗位㊁职责和权限7 6 策划8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8 6.2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9 6.3 变更的策划107 支持117.1 资源11 7.1.1 总则11 7.1.2 人员117.1.3 基础设施11 7.1.4 过程运行环境12 7.1.5 监视和测量资源12 7.1.6 组织的知识13 7.2 能力14 7.3 意识14 7.4 沟通15 7.5 成文信息15 7.5.1 总则15 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7.5.2 创建和更新15 7.5.3 成文信息的控制16 8 运行17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17 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17 8.2.1 顾客沟通17 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18 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18 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19 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19 8.3.1 总则19 8.3.2 设计和开发策划19 8.3.3 设计和开发输入20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20 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21 8.3.6 设计和开发更改22 8.4 外部提供的过程㊁产品和服务的控制22 8.4.1 总则22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23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23 8.5 生产和服务提供24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24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25 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25 8.5.4 防护26 8.5.5 交付后活动26 8.5.6 更改控制27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27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27 9 绩效评价289.1 监测㊁测量㊁分析和评价28 9.1.1 总则28 9.1.2 顾客满意299.1.3 分析与评价29 9.2 内部审核30 9.3 管理评审31 9.3.1 总则31 9.3.2 管理评审输入31 9.3.3 管理评审输出32 10 改进32 10.1 总则32 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33 10.3 持续改进34 参考文献35前言本标准是G B/T19000族标准之一㊂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㊂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 S O/T S9002:2016‘质量管理体系I S O9001:2015应用指南“㊂本标准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修改了标准名称㊂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151)提出并归口㊂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㊁中国认证认可协会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㊁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㊁中国民航大学㊁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㊁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㊁中国质量协会㊁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㊁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㊁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㊁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㊁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㊁广汽集团㊁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㊁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㊁海军装备部试验监管局㊁上海建科工程咨询公司㊁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㊁上海电气电站集团㊁银川海关㊁奉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艳君㊁李镜㊁王永刚㊁段一泓㊁李明㊁夏芳㊁李平㊁竺云龙㊁王新亭㊁吴桂玲㊁原晓雷㊁张惠才㊁梁晓文㊁张燕霞㊁阮社楼㊁郑元辉㊁谭平㊁夏明㊁周红波㊁李辰暄㊁刘晓岭㊁韩荣荟㊁张晓群㊁王平㊁刘晓剑㊂引 言本标准旨在帮助G B /T19001 2016‘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使用者应用其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㊂本标准为G B /T19001 2016第4章至第10章提供了相应的指南,但没有为附录A 和附录B 提供指南㊂若G B /T19001 2016某些条款的所列细目[如a )㊁b )㊁c )等]与提供的指南之间存在直接对应关系,则在本标准的对应条款中给出了说明㊂针对G B /T19001,本标准给出了组织可以做什么的示例,但没有增加新的要求㊂本标准给出的示例并不是规定性的,仅是组织可能做到的,并非一定适合于每个组织㊂G B /T19001包含了能够被客观地进行审核或评价的要求㊂本标准给出了有助于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增强其与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之间联系的示例㊁描述和可选事项㊂尽管本标准提供的指南与G B /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模式相一致,但本标准不拟提供对G B /T19001要求的解释说明,也不拟用于审核或评价目的㊂G B /T19001的要求是通用的,因此,本标准也适用于所有类型㊁规模㊁成熟度等级的组织,以及所有行业和地域的组织㊂根据组织的规模或复杂性㊁所采用的管理模式㊁组织活动的范围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和机遇的性质等因素,组织应用本标准的方式可以有所不同㊂风险是指质量管理体系固有的不确定性的程度㊂所有的体系㊁过程和职能都存在风险㊂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可确保在设计和应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整个过程中,确定㊁考虑和控制这些风险㊂基于风险的思维已隐含在G B /T19001之前的版本中,如基于外部供方所提供产品的影响确定对其控制的类型和程度,或基于已识别的不符合的潜在影响采取纠正措施等㊂此外,G B /T19001之前的版本还包含了有关预防措施的条款㊂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可以完整地考虑风险㊂通过预先识别并采取措施,可将预防或减少风险的不利影响由被动变为主动㊂预防措施是基于风险的管理体系的固有组成部分㊂就组织实现质量目标的能力而言,并非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过程都呈现相同的风险水平㊂质量管理体系的某些过程比其他过程需要进行更加仔细和正式的策划与控制㊂G B /T19001没有要求使用正式的风险管理方法来确定并应对风险和机遇㊂组织可以选择适合其需求的方法㊂I E C31010提供了风险评价工具和技术清单,组织可根据其具体情况予以考虑㊂在某些情况下,组织可能已经具备顾客要求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正式的风险管理过程㊂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可以调整其正式的风险管理过程,以满足G B /T19001关于风险和机遇的要求㊂除G B /T19001 2016附录A 之外,I S O 发布的一些其他质量管理标准和信息资源,可为使用者提供帮助和更多实施方法方面的信息,如:I S O 手册:I S O9001:2015在小型组织中的应用指南 来自I S O /T C176的建议I S O9001审核实践工作组(A P G )文件:w w w .i s o .o r g/t c 176/I S O9001A u d i t i n g P r a c t i c e s G r o u p I S O /T C176/S C2网站上的公开信息:h t t p s ://c o mm i t t e e .i s o .o r g/t c 176s c 2 I S O 手册:管理体系标准的综合运用更多的标准和文件见参考文献㊂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质量管理体系G B /T 19001 2016应用指南1 范围本标准旨在对G B /T19001 2016的要求提供指南,并给出组织为满足这些要求可能采取步骤的示例㊂本标准没有增加㊁删减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这些要求㊂本标准没有规定强制性的实施方法或提供任何首选的解释方法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 B /T19000 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 S O9000:2015,I D T )G B /T19001 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 S O9001:2015,I D T )3 术语和定义G B /T19000 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I S O 和I E C 有关标准化的术语数据库的网址为:I S O 在线浏览平台:h t t p ://w w w.i s o .o r g /o b p I E C 电子百科:h t t p ://w w w.e l e c t r o p e d i a .o r g/4 组织环境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本条旨在确保组织理解与其宗旨和战略方向相关并能够对其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的外部和内部因素㊂组织应意识到这些外部和内部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应对其进行监视和评审㊂组织可以按照已策划的时间间隔,通过诸如管理评审等活动评审其环境㊂有关外部和内部因素的信息有多种来源,如内部成文信息和会议㊁国家或国际媒体㊁网站㊁国家统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出版物㊁专业和技术出版物㊁与相关机构的会议㊁与顾客和有关相关方的会议,以及专业协会等㊂组织环境相关的外部和内部因素的示例可包括但不限于:a ) 外部因素:1) 经济因素,如货币汇率㊁经济形势㊁通胀预期㊁信贷可获得性等;2) 社会因素,如当地失业率㊁安全感知㊁教育水平㊁公共假期和工作日等;3) 政治因素,如政治稳定性㊁公共投资㊁当地基础设施㊁国际贸易协议等;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4) 技术因素,如新兴行业技术㊁材料和设备㊁专利期限㊁职业道德规范等;5) 市场因素,如竞争,包括组织的市场份额㊁类似产品或服务㊁市场引领者动向㊁顾客增长趋势㊁市场稳定性㊁供应链关系等;6) 影响工作环境(见G B /T19001 2016,7.1.4)的法律法规因素,如工会规章和行业规章等㊂b)内部因素:1) 组织的整体绩效;2) 资源因素,如基础设施(见G B /T19001 2016,7.1.3)㊁过程运行环境(见G B /T19001 2016,7.1.4)㊁组织的知识(见G B /T19001 2016,7.1.6)等;3) 人员因素,如人员能力㊁组织行为和文化㊁与工会的关系等;4) 运行因素,如过程或生产和服务提供能力㊁质量管理体系绩效㊁顾客满意的监视等;5) 组织治理因素,如决策或组织结构方面的规则和程序等㊂在战略层面,可使用诸如优势㊁劣势㊁机会与威胁分析(S WO T )和政治㊁经济㊁社会㊁技术㊁法律㊁环境分析(P E S T L E )等工具㊂根据组织的规模和运行的复杂性,诸如头脑风暴和 假设分析(w h a t i f ) 等简单方法可能对组织有益㊂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本条旨在确保组织考虑有关相关方的相关要求,而不是仅考虑直接顾客的要求㊂其目的是关注那些可能对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影响的有关相关方㊂尽管G B /T19001没有直接做出规定,但预先考虑外部和内部因素(见G B /T19001 2016,4.1),将有助于组织确定其有关相关方㊂有关相关方的名录对组织而言可以是唯一的㊂通过考虑有关相关方以下方面的情况,组织可制定确定有关相关方的准则:a ) 可能对组织绩效或决策产生的影响或冲击;b )带来风险和机遇的能力;c )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或冲击;d)其决策或活动对组织的影响能力㊂示例1:组织可考虑的有关相关方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顾客; 最终用户或受益人;合资企业合伙人; 特许经营商;知识产权所有人; 上下级组织;所有人,股东;银行家; 工会;外部供方; 雇员和代表组织利益工作的其他人员;法律法规机构(地方㊁区域㊁国家或国际机构); 行业和专业协会; 地方社团;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非政府组织;周边的组织;竞争对手㊂为了理解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组织可开展多种活动和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与过程的责任人合作或使用信息收集方法㊂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对收到的订单进行评审;与监管或法律部门一同评审法律法规要求; 访谈和网上调查; 加入相关协会; 标杆对比; 市场监测; 对供应链关系进行评审; 开展顾客或用户调查; 监视顾客的需求㊁期望和满意情况㊂示例2:有关相关方要求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关于符合性㊁价格㊁可获得性或交付方面的要求;与顾客或外部供方签订的合同; 行业规范和标准; 与社团或非政府组织达成的协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影响组织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的法律法规要求;谅解备忘录; 许可㊁执照或其他授权的形式; 监管部门颁布的指令; 条约㊁公约和协定;与公共机构和顾客达成的协议;自愿性原则或行为规范; 自愿性标识或环境承诺; 与组织签订合同而产生的义务; 员工政策㊂在策划质量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来自以上活动的信息(见G B /T19001 2016,第6章)㊂组织应意识到,有关相关方及其相关要求因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也可以因未预见的情形或对市场的主动应对而发生改变㊂组织应有监视和评审有关相关方相关要求的健全的体系㊂监视和评审活动可以利用与顾客要求相关的㊁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相关的组织过程,以及在管理评审期间(更多地在战略层面)来完成㊂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本条旨在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便组织满足要求和实现体系的预期结果㊂针对G B /T19001 2016,4.3的a )至c ),组织应基于以下内容确定体系的范围:a ) 按照G B /T19001 2016,4.1的要求所确定的外部和内部因素;b )按照G B /T19001 2016,4.2的要求所确定的有关相关方(如监管方和顾客)的相关要求;c )组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㊂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在确定体系范围时,组织还应通过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边界:组织的基础设施; 组织的不同场所和活动; 商业政策和战略; 组织集中控制或由外部提供的职能㊁活动㊁过程㊁产品和服务㊂G B /T19001的所有要求都应认为是适用的,除非那些要求对组织提供或交付满足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或对组织增强顾客满意没有影响㊂在确定应用G B /T19001的要求时,组织应考虑各条款的每项要求,而不是仅判定整个条款都不适用㊂有时,某一条款的要求可能部分适用,或全部适用或都不适用㊂体系的范围应作为成文信息予以保持㊂体系的范围应包括所覆盖的产品和服务的详细信息,还应包括所确定的任何不适用要求的理由㊂成文信息可按照组织所确定的满足其需求的任何方法予以保持,如手册或网站㊂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4.4.1 本条旨在确保组织按照G B /T1900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不仅包括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还包括有效实施体系所需的过程,如内部审核㊁管理评审和其他过程(包括外部供方实施的过程)㊂例如,若组织确定需要建立监视和测量资源的过程,则该过程应满足G B /T19001 2016,7.1.5的要求㊂根据组织环境和基于风险的思维的运用情况(诸如考虑过程对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㊁发生问题的可能性以及这些问题的潜在后果等),过程需要确定和细化的程度可以有所不同㊂过程是利用输入实现预期结果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㊂针对G B /T19001 2016,4.4.1的a )至h ),组织应:a ) 确定过程所需的输入和期望的输出;从实施已策划的过程需要什么的角度,考虑过程所需的输入;从顾客或后续过程期望什么的角度,考虑期望的输出;输入和输出可以是有形的(如材料㊁部件或设备)或无形的(如数据㊁信息或知识);b)在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时,考虑前后过程的输入和输出之间的衔接;详述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的方法取决于组织的性质;可使用诸如保留或保持成文信息(如过程图或流程图)的不同的方法,或使用诸如用语言说明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的更为简单的方法;c )确定和应用过程控制的准则与方法,以确保过程有效(即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监视和测量准则可以是过程参数或产品和服务规范;绩效指标应与监视和测量相关联,或与组织的质量目标(准则)相关联;用于绩效指标的其他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报告㊁图表或审核结果;d)确定过程所需的资源,如人员㊁基础设施㊁过程的运行环境㊁组织的知识以及监视和测量资源(见G B /T19001 2016,7.1);考虑资源的可获得性时,应包括考虑现有的内部资源的能力和局限,以及从外部供方获得资源的能力和局限;e )首先确定过程的活动,然后确定执行这些活动的人员,分配这些过程的职责和权限;这些职责和权限可在成文信息中予以规定,如组织结构图㊁成文程序㊁操作规范和岗位说明,或使用更加简单的用言语指示的方式;f )确保采取任何所需的措施,以应对与过程实施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见G B /T19001 2016,6.1);g)考虑从监视和测量准则的应用的评审中所获得的绩效数据;分析和评价这些数据;实施所需的变更,以确保这些过程能够持续达到预期结果;h)利用分析和评价的结果确定必需采取的改进措施;改进可以在过程层面上进行(如减少活动执G B /T 19002 2018/I S O /T S 9002:2016行方式中的偏差),或在质量管理体系层面上进行(如减少与体系相关的文字性工作,让员工更专注于过程的管理)㊂4.4.2本条旨在确保组织确定所需的成文信息的范围和程度㊂成文信息是指组织需要控制和保持的信息及其载体㊂应由适宜的人员(如过程的负责人㊁过程输出的负责人㊁过程的控制人)评审将哪些信息用于过程,以保持过程实施的一致性,从而获得期望的输出㊂对于所使用的信息(如程序㊁作业指导书㊁视觉辅助工具㊁信息和通信系统㊁图纸㊁规范㊁指标㊁报告㊁关键绩效指标[K P I]㊁会议纪要㊁代表性样品㊁口头谈话等),需要分析/评审其在支持过程方面的价值,然后基于分析结果决定将哪些信息作为成文信息㊂例如,最高管理者进行战略策划时,可查阅和评审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如由政府机构和其他相关方发布的关于组织所在行业领域的当前和未来状况的报告等㊂这类信息不应作为组织的成文信息,因其可以公开查阅㊂反之,组织需要考虑将包含质量目标㊁风险和机遇㊁战略㊁其他相关要素(如组织的使命㊁愿景㊁价值观和过程图)的经营计划作为成文信息㊂组织需要规定不同类型的成文信息,以支持其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㊂在确定所需的成文信息的类型和范围时,组织应评价自身的需求,并运用基于风险的思维㊂组织还应考虑其规模㊁活动㊁产品或服务的类型㊁过程的复杂性㊁资源等因素,以及出现不符合的潜在后果㊂尽管G B/T19001在一些要求中对成文信息的使用做了规定,但为了控制过程的运行,组织仍可能需要其他成文信息(如成文程序㊁网站㊁作业指导书㊁手册㊁规则㊁标准㊁表格㊁指南㊁计算机软件㊁移动应用程序等)㊂组织的一些成文信息需要定期评审和修订,以便及时更新㊂在提及该类成文信息时,G B/T19001表述为 保持成文信息 ㊂其他成文信息需要在不更改的情况下予以保留(经授权的更正除外),以便证实符合性和相信过程是按照策划进行实施的,或证实是否满足了要求(这类成文信息通常称为 记录 )㊂在提及这类成文信息时,G B/T19001表述为 保留成文信息 ㊂这类成文信息通常与顾客要求㊁法律法规要求或组织自身的要求有关,需要予以保留㊂5领导作用5.1领导作用和承诺5.1.1总则本条旨在确保最高管理者通过在参与㊁促进㊁确保㊁沟通和监视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证实其领导作用和承诺㊂在决定所采取的方式时,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组织的规模和复杂性㊁管理的风格和组织文化等㊂对组织而言, 最高管理者 可包括诸如首席执行官㊁总裁㊁总经理㊁董事长㊁董事会㊁执行董事㊁执行合伙人㊁单一所有人㊁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等㊂最高管理者具有在组织内授权和提供资源的权力㊂若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仅覆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挥和控制组织该部分的人员㊂每个组织都有不同的需求和由最高管理者决定的特有的解决方案㊂因此,最高管理者确保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与其业务过程相融合非常重要㊂针对G B/T19001 2016,5.1.1的a)至j),这包括:a)最高管理者可通过对活动承担责任并能对所取得的结果做出解释,表明其清晰地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对其负责;尽管某些权限和职责(G B/T19001 2016,5.3)可以被分配,但最高管理者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b)确保在制定质量方针(见G B/T19001 2016,5.2)和质量目标(G B/T19001 2016,6.2)时,考虑组织的战略方向和环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可在最高管理者例行会议(战略策划或管理评审会议等)期间制定或评审;c)确保将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与所有业务过程相融合并加以管理,而不将其视为 附加 的或相冲突的活动;d)促进使用过程方法和基于风险的思维,例如,通过设计旨在实现输入和输出有效传递的系统方法确保过程间有效互动,并确保在应对风险和机遇时进行合作;e)监视当前和预期的工作量和时间表,确保在所需的时间和地点提供足够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源(人员㊁工具㊁设备等);f)通过内部会议㊁电子邮件㊁面谈㊁组织内部网络等手段,沟通质量管理体系和遵守其要求的价值和益处;g)通过监视质量管理体系的输出,确保实现预期结果;有时,可能需要采取措施纠正或改进体系或其部分过程,最高管理者应确保所需采取的任何措施得到合理安排并提供适当的资源; h)通过与组织人员沟通(见G B/T19001 2016,7.4),促使他们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他们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这可以包括当需要改进时,作为项目支持者的最高管理者要参与其中,并且要鼓励员工和其他人员作为改进小组成员积极参与;i)确保向相关责任人沟通从审核㊁其他评价和管理评审(见G B/T19001 2016,9.3)中获得的信息和建议,推动改进(这样做也有助于证实改进的价值和益处);j)为其他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在其影响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包括指导和支持这些人员做出有助于组织更好地满足要求的具体的决策,或在需要时推动改进的实施㊂有效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可使组织的人员更好地理解他们如何为质量管理体系做出贡献,也将有助于组织持续达到预期结果㊂5.1.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本条旨在确保最高管理者能够展现其在组织持续关注满足顾客要求和增强顾客满意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㊂顾客通常是指购买组织产品和服务的人员或组织,也可指接受组织产品和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如公众㊁客户㊁患者㊁学生等㊂最高管理者需要确保实施有效的过程,以便确定顾客要求和与组织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这些要求得到理解㊂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关注产品按时交付的绩效和顾客的投诉,能够获得可能需要采取措施方面的信息,从而使顾客满意或增强顾客满意㊂为持续达到预期结果,最高管理者需要确保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应对风险和机遇;若不能达到预期结果,则应采用策划 实施 检查 处置(P D C A)方法,以确保实施进一步改进措施的职责得到分配,直至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㊂通过使用顾客满意数据的分析和评价结果,最高管理者可以关注顾客满意的提升(见G B/T19001 2016,9.1.2)㊂因此,最高管理者可以引导组织在与顾客相关的过程和运营方面进行变更,包括对资源的分配㊂5.2方针5.2.1制定质量方针本条旨在确保制定符合组织战略方向的质量方针,包括组织全面理解质量对其自身和顾客的意义㊂质量方针是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组织在质量方面的宗旨和方向㊂针对G B/T19001 2016,5.2.1的a)至d),所制定的质量方针应:a)与组织相适应,并为其战略方向提供支持;b)为建立目标提供框架(即质量方针中声称的有关内容应是可测量的);c)承诺组织将满足适用的要求,如顾客要求或法律法规要求;d)承诺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㊂为了制定质量方针,可考虑诸如以下输入:清晰地理解组织环境,包括管理体系的当前绩效,以及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组织基于其使命㊁愿景㊁指导原则和核心价值观而形成的战略方向;为使组织获得成功,未来需要开展的改进的程度和类型;所期望的顾客满意程度;达到预期结果所需的资源;有关相关方潜在的贡献㊂5.2.2沟通质量方针本条旨在确保质量方针在组织人员中得到沟通㊁理解和应用,以使其能够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并确保有关相关方可以获取质量方针㊂组织应确保质量方针易于获取,并保持成文信息㊂为使质量方针持续有效,组织应定期进行评审,以便确定质量方针是否仍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㊂例如,可将这种评审作为管理评审过程的一部分(见G B/T19001 2016,9.3)㊂组织需要确保质量方针在整个组织内都能得到清晰的理解,这可通过考虑组织内不同层次人员的意识(见G B/T19001 2016,7.3)和沟通的要求(见G B/T19001 2016,7.4)来实现㊂质量方针可通过不同的方法进行沟通,如公告栏㊁屏保程序㊁组织的网站或例行会议等㊂组织应在适宜时让有关相关方(如外部供方㊁合作伙伴㊁顾客和监管机构等)能够获取其质量方针㊂组织可根据相关方的要求提供质量方针,或在网站上发布质量方针㊂5.3组织的岗位㊁职责和权限本条旨在帮助最高管理者分配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岗位,以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并实现预期结果㊂最高管理者需要确立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并通过有效的沟通活动,确保组织人员理解和知晓各自的任务㊂相关职责和权限可分配给一人或多人㊂这些人员在被分配的领域和/或过程应能够做出决策和有效变更㊂必需强调,尽管权限可以分配,但最高管理者仍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总体责任㊂针对G B/T19001 2016,5.3的a)至e),职责和权限的分配应基于以下目的:a)确保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 B/T19001对特定岗位(如内审员)或对管理评审的要求;b)确保过程能提供期望的输出;该活动可分配给多个承担不同职责的人员,如监视质量目标㊁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24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激励我省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我省经济发展迈入质量时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闽政〔2015〕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设立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各类企业或组织。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分为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
第三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严格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坚持评审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评定奖项。
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激励我市企业和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全力推动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参照《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福州市政府质量奖,作为我市经济领域的最高质量荣誉,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在结构、技术、质量、市场、管理和效益各方面应适应我市发展需求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建立以推广实施卓越绩效经营模式为基础,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决策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促进企业或组织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市场评价、好中选优、不收费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福州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可按照制造业、服务业和小企业等分类分别进行评审,每次评审所有类别授奖总数不超过五家。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质评委”)。
市质评委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委员,市政府办公厅、市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市质量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上报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质评委负责研究、确定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审定获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七条市质评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评办”),挂靠在福州市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质评办主任由福州市质量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市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市质评办具体职责是:(一)制订(修订)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
全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特别报道/FJQTS全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严效东书记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要明确新目标、担当新使命、质量强省建设,推动全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上新水平。
一要强化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质量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更高层面成立或调整质量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机构,为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质量提升行动。
认真落实福建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把“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和“双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质量提升行动必须坚持全员抓、抓全员,健全完善对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品牌建设。
统筹推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政府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等工作,加快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着力打造福建品牌,走出一条有福建特色高质量发展道路。
四要强化认证认可工作。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研究福建省具体落实措施方案。
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围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开展认证服务。
加强认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共治机制,部署开展整治“认证乱象”,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获证后监管。
五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精通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指导员”、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宣传员”、高质量认证认可监管的“战斗员”。
刘先义副局长对全省质量管理与认证工作做了点评和分析,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应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此次会议精神:一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的质量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要围绕“五大发展理念”;要围绕产业和区域质量,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质量发展;要大力推进“互联网+”下的质量管理培训;要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效能作用。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二届)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2010年度(第二届)企业名称(加盖公章)企业地址:企业代码: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填表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目录一、填表说明……………………………………………………………第页二、特别声明……………………………………………………………第页三、表1-企业基本情况…………………………………………………第页四、表2-主要产品质量水平……………………………………………第页五、表3-主要经济效益、质量及安全指标……………………………第页六、表4-主要市场情况…………………………………………………第页七、表5-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第页八、表6-近三年获奖情况………………………………………………第页九、表7-主要供应商名录………………………………………………第页十、表8-下属分公司、分场所名单……………………………………第页十一、表9-设区市质监局、经贸部门、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及办公室意见…………………………………………………………….第页十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第页1、企业营业执照及代码证………………………………………….…第页2、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级品牌证书、省级品牌证书)…………………………………………第页3、申报福建省质量奖销售统计证明……………………………….…第页4、申报福建省质量奖实缴国税证明……………………………….…第页5、申报福建省质量奖实缴地税证明……………………………….…第页6、海关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第页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情况证明………………………………….…第页8、采标证书及主导产品执行标准首页……………………………….第页9、主导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检测报告……………………………….…第页10、获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证书…………………………………第页11、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有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第页12、新产品证书(省级以上)……………………………………..…第页13、有效期内的专利清单及证书复印件…………………………..…第页14、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第页15、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材料证明或(含标准正式文本)……………………………………………第页16、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证明…………………………..…第页17、委托加工合同………………………………………………………第页填表说明1、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主要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四部分组成。
质量发展形势分析
我国为124提8项出,《列2世1界世第纪四质、量亚洲第一。 • 计量技术正赶在超发计生划重大》变革:国际单位制中以量子物
理为基础的自然基准取代实物基准的趋势十分明显, 将对各领域的测量精度产生深远影响
一、质量发展的国际趋势
(二)质量基础建设越来越受到普遍重视
二、我国质量发展现状
(二)进出口商品质量不容乐观
进出口商品质量不容乐观,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不 强,因质量问题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带来的损失比较 严重。
二、我国质量发展现状
(三)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
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制假售假屡 禁不止,部分地方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网 购市场质量问题日益显现。
一、质量发展的国际趋势
(一)许多国家都把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
一些发达国出家台和新《兴质国量家普振遍兴推出法质量激励政策, 重视质量国案际》交流,合支作持,引和流激世纪励质量发展潮流。
企业加强质量创新
世界上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质量奖。
每年定期组织的国际性质量大会有13个,涉及80多 个国家和地区。
一、质量发展的国际趋势
(二)质量基础建设越来越受到普遍重视
标准方面出台《质量振兴法
• 1.发达国家案普》遍将,标支准上持升和到激国家励战略。 • 美业国4.实0”施国的企家“战业再略工加,业都强化把”质标战量准略化创、作德新为国支实撑施战面略向的20重2要0年手的段“。工日
本成立标准化事务战略本部,由首相担任本部长。韩国成立
提出《21世纪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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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加强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操作规程,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建设单位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一)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二)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或者设计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三)专业工程不按照工程项目需要任意划分标段分别发包。
第六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工程质量担保。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立项批准文件;(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副本;(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主要初步设计文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五)结构计算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企业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3篇)
企业质量奖申报材料范文(3篇)我这里有不知能否帮上你附件2:编号南通市质量标兵企业申请表(2023年度)企业名称(盖章)申请类别企业代码填报日期南通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市质量标兵企业申请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一、基本版式要求1、申请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
使用标准A4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
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沿长边装订,侧脊外侧打印申请类别、企业名称。
不采用硬皮材质、塑料拉杆装订。
一、申报质量奖的依据:1、国家:GB/T19580-2023《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23《卓越绩效模式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两个国家标准。
2、地方:如DB35/T974-2023《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来评价企业管理绩效成熟度。
二、卓越绩效标准:1、是我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践的总结和经验的积累。
2、是在充分借鉴美国等国家的质量奖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际要求。
3、现代经营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与众多世界级卓越企业成功经验的结晶,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质量经营模式。
三、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知识培训:1、卓越绩效模式的特点(简介)。
2、核心价值观:企业与个人的学习。
重视员工和合作伙伴。
建立人力资源的开发系统、激励机制。
培育学习型的企业和个人。
强调员工权益和员工满意。
3、实施要点:4、评价系统:5、评审细则: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人力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成果等七大方面入手,介绍了组织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
6、卓越绩效模式推进与管理体系的定位与整合。
7、介绍国外质量奖的评价准则。
8、政府质量奖申报意义。
四、绩效的分类:经营: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税前利润、出口创汇、净资产收益率。
顾客:顾客投诉次数、顾客退货次数、供货及时率。
员工:伤害严重率、关键人才流失率、全员劳动生产率。
社会责任:超标排放次数。
五、全面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国内各地方政府质量奖一览表
序号省份奖项名称设立时间奖项设置采用标准
1北京北京市人民政
府质量管理奖
2014年
正奖5个
提名奖5个
《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奖评价准则》国内各地方政府质量奖一览表
《中国质量监管》2021年第9期 | 地方质量奖专题报道
15山东
山东省
省长质量奖
2009年
组织奖10个
个人奖10个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评审通则》
16河南
河南省
省长质量奖
2009年组织奖8个《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17湖北
湖北省
长江质量奖
2009年
正奖5个
提名奖5个
《长江质量奖评审标准》
18湖南
湖南省
省长质量奖
2010年
组织奖8个
个人奖8个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准则》
19广东
广东省
政府质量奖
2008年组织奖10个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管理
模式
责任编辑/施京京。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项目经理、企业扣分、计分规则)
(一)责任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途终止任职的,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中止施工的除外。
(二)责任人在工程项目竣工或完工前仍不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
福建省建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防止工程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以下简称动态监管),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及行政处理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管。被监管的实体或行为样本应采取随机抽(巡)查确定。
本办法所称责任主体包括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是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人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第j条违规事实记分条款对应的历次监管评价记分值总和;
:某个项目第r次监管评价中,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第j条违规事实记分条款的记分采集值;
:涉及违反第j条违规事实记分条款的监管评价次数。
:某个项目第r次监管评价中,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第j条违规事实记分条款的各单位工程记分值之和;
:某个项目第r次监管评价中,涉及违反第j条违规事实记分条款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数;当记分类别为“质量安全行为”和“文明施工”时,n值为1。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榕政综[2012]234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2]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闽政〔2011〕79号),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现就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不断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实施“质量兴园”和“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以质取胜、名牌发展和技术标准战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快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信息资源共享、质量诚信监督体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转型促发展,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赢得优势。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其中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配套建设和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品牌,形成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
首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公告
齐 ,进一步提升福建省质量管理整体 水平 ,进 一步加快福建省经济结构调 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在会见 中,获得 首届福 建省政府质量奖 的三家企业代 表 也分别发表 了获奖感言 ,都表示不 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期待与厚望 ,以 获奖为起点 ,承诺将在促进福建省质
组织企业高层答辩 。5 8 月2 日,进入现 场评审的 1 家企业 高层 领导齐集福州 2
◎ 李川副省长 ( 前排左三 ) 与获质曩奖的三家企 业代表合影
参加答辩 ,其 中有 1位 一把手。答辩 O
分陈述 、必答和现场提 问三个环节 ,
7 专 家 现场 打 分 ,当场 亮 分 ,当面 公 位 布 成 绩 ,并 全程 录 像 。
荐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 评审 委 员会办公室组织开 展申报企业指标公示 、社会满 意度 测评 ,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 、现场评 审 、监督抽查 以及企业 高层领导答辩,经福建省政府质量 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社会 公示 ,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福建省 三钢 (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等三 家企业为20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 ,颁发证书 、奖杯和各20 09 0万元奖金。
自主 研 发 国 内首 创 的 “ 结 机 烟 气选 烧
取得 了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 管理 体系 和职 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 ,产品 质量 多年稳定在较高水 平。五是持续 改进 ,追求卓越 。三 家获奖企业 在追
首届福建 省政 府质量 奖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 民政府颁布 的 《 福建省 质量 奖管理办法》 ,经企 业 申报、各设区市质量 技术监督和经贸部门联合 审核推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格执行评审工作纪律 ,不接 受任何与 评审活动有关的招待 ,全部评 审费用 由福建省质监局统一 支付 。省 质评办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
《中国质量监管》2021年第9期 | 专家观点2012年,中央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奖,对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的组织和为推进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措施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国家级质量激励。
关于中国质量奖的荣誉属性和地位,《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明确说明,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一、中国质量奖是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为什么说中国质量奖是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呢?主要是因为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奖项批准机关的权威性。
它是由中央批准的奖项。
党的十八大之后,在中央严控评比达标的背景下,中国质量奖获准保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
二是奖项设立依据的权威性。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设立的。
199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产品质量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是组织实施机关的权威性。
它是由负责国家质量发展工作和宏观质量管理的国务院部门组织实施的。
按照中央部署,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原由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奖项的唯一性。
它是国家层面唯一由政府评审表彰的奖项。
五是评审表彰过程的科学性。
它是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专门制定的《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主办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有关部门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
评选表彰委员会由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企业家以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分委员会和监督分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1998年5月30日)一、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共99件,标有“*”号的文号予以保留,同文发布的其他规章性文件未予废止)(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盐业管理保护国家税收的布告》(闽政〔1981〕54号)(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箔贸委〈关于引导外资合理投向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85号)(三)《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省小纸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全省小纸厂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及环境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199号)(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46号)(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奖励工作的意见〉》(闽政〔1982〕91号)(六)《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劳动局、财政厅关于贯彻〈福建省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闽政〔1993〕35号)(七)《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关于维护铁路设备完好、确保行车安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1982〕147号(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牲畜交易税施行细则〉的通知》(闽政〔1983〕31号)(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4〕18号)(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3〕34号)(十一)《关于颁发〈福建省乡(镇)财政管理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39号)(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4〕68号)(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管理问题的报告〉的通知》(闽政办〔1984〕200号)(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闽政〔1985〕15号)(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木材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5〕16号)(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和管理的意见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5〕67号)(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唱展外汇、物价大检查和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通知》(闽政〔1985〕70号(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运输和邮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税收管理的通知》(闽政〔1985〕81号)(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5〕综120号)(二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在港澳企业投资收益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5〕综443号)(二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收容教育卖淫妇女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45号)(二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3号(二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5号)(二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58号)(二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厅〈关于改变财政补贴县面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86〕31号)(二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1986〕40号)(二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6〕45号)(二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54号)(二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6〕64号)(三十)《关于贯彻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闽政〔1986〕75号)*(三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6〕99号)(三十二)《福建省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暂行办法》(闽政〔1987〕4号)(三十三)《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实施办法》(闽政〔1987〕6号)(三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税务局〈关于乡镇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闽政〔1987〕35号)(三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福建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8〕10号)(三十六)《关于颁发〈福建省改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28号)(三十七)《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的通知》(闽政〔1988〕57号)(三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筵席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8〕56号)(三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共用无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9号)(四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9号)(四十一)《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明传电报政发35)(四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完善发展承包责任制,推进企业深化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18号)(四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24号)(四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1〕17号)(四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共用无线电视系统管理的规定》(闽政〔1989〕40号)(四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1992〕7号)(四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关于〈福建省规范化股份制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1992〕29号)(四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箔委、省财政厅、省人行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交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1992〕综128号)(四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2〕综198号)(五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通知》(闽政〔1992〕综358号)(五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27号)(五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直房改办关于省直单位公有住宅实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闽政办〔1992〕30号)(五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闽政〔1993〕18号)(五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承包制同新税制改革相衔接工作的通知》(闽政〔1993〕综184号)(五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水口电站、沙溪口水电站库区维护建设费的暂行规定》(闽政〔1995〕145号)(五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汇券管理的通知》(闽政〔1980〕86号)(五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1〕100号文件的通知》(闽政〔1981〕117号)(五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1984〕18号)(五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通知》(闽政〔1984〕25号)(六十)《关于加强和改革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闽政〔1985〕24号)(六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活动的通知》(闽政〔1985〕94号)(六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1〕84号)(六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市场工业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81号)(六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86〕41号)(六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意见》(闽政〔1986〕12号)(六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56号(六十七)《福建省统一罚没票证管理的若干规定》(闽政〔1986〕100号)(六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3〕1号)(六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局〈福建省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考试选调录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89〕19号)(七十)《福建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闽政〔1986〕76号)(七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新型外贸体制的若干意见》(闽政〔1983〕4号)(七十二)《关于修改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追回赃款赃物处理办法和罚没财物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6〕30号(七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32号)(七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闽政〔1984〕104号)(七十五)《福建省商品质量仲裁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七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闽政〔1985〕98号(七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1988〕5号)(七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股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9〕3号)(七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的布告〉的通知》(闽政〔1982〕综309号)(八十)《关于颁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管理水电工程的通告〉的通知》(闽政〔1985〕66号)(八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1996〕13号)(八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闽政〔1986〕63号)(八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0号)(八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并批转省教委关于全省扫除文盲工作计划报告的通知》(闽政〔1989〕25号)(八十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普通话的通知》(闽政〔1983〕15号)(八十六)《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1987〕200号)(八十七)《福建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闽政〔1987〕28号(八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政〔1987〕30号)(八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49号(九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电视剧制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5〕16号)(九十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2〕14号)(九十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土地管理局〈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综108号)(九十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款项管理的通知》(闽政办〔1989〕197号)(九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非领导职务升降等两个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47号)(九十五)《福建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试行办法》(闽政〔1993〕3号)(九十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2〕46号)(九十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96〕3号)(九十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武夷山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1988〕50号)(九十九)《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兼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88〕63号)二、修改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共67件,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1985〕25号第六条和第七条合并修改作为第六条:“违反本实施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抓一促”落地见效 重点突破助力“蝶变”
FJQTS/质量强省“一抓一促”落地见效 重点突破助力“蝶变”■文 / 陈宗胜 官海土今年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的发展方略,担当负责、提速增效,拧成“一股绳”,在迎接挑战中团结笃定、斗志昂扬,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多项工作亮点突出,取得一定成效。
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试行“六个一批”和“一事一措施”的“证照分离”改革方式,获省政府领导批示要认真总结,加快复制推广。
全市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拟推行“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模式。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同城多点办理”和窗口管理标准化。
牵头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全市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达58.21万户,比增18.79%。
投资热情不断激发,“招商2018”行动成效良好,已落地项目5个,总投资额23.94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全年2个项目的招商任务。
今年,该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表现突出单位”称号,该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
监管机制持续创新。
积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积极推进智慧监管,上线运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平台”,推进开发“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广告监测平台”“福州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云平台”、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平台等软件,促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
深入开展“质检利剑”“红盾质量维权”等各类专项整治,积极承接食盐安全监管职责,食品药品、无证无照治理、打击传销等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平台运行,获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告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依托维权专线及平台,截至目前,共处理消费者诉求12.12万件。
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持续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等质量提升行动。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流程图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程序流程图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任务书各有关评审员:经研究,兹委托以下同志作为评审组成员,代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实施现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评审组成员及联系电话:2.其他参加人员:3.评审地址:4.受评审方联系人:5.评审计划请在评审前发送省质评办,联系人:联系电话: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年月日关于开展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的通知(组织名称):根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的要求,经征求有关省直部门意见、指标公示、材料评审和集体审议后,你单位进入现场评审,现将现场评审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评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到时间:。
二、评审地点:三、现场评审安排:由评审组负责人与贵单位沟通确定现场评审工作计划。
四、联系方式: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评审组负责人:联系电话: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抄送: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工作计划评审标准条款号及条款内容(申报组织参加人员:)5.评审报告发放范围评审组组长意见:年月口备注:1.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要合理安排时间草拟评审评语、审核评审评语;2.安排具体标准条款的评审任务时,评审组长要根据申报组织实际情况和天数等合理安排;3.申报组织领导介绍(即组织概述)可按照组织概述的要求制作成PPT文件;4.各受评审部门准备一份15-20分钟左右的介绍材料,可做成PPT文件,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介绍,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主要业务流程;过程(方法一展开一学习一整合)优势,绩效结果及其竞争对比和标杆对比(可能时),存在的问题或改进机会或进一步努力的方向,等等;5.当一个部门同时接受两个评审小组评审时,相关部门的领导和骨干可根据评审内容,分别参加不同组的评审。
按计划安排被评审的部门如果与评审的内容不太吻合,由申报组织提出异议与组长提前沟通确认;6.日程表中每天的具体时间安排,请申报组织确认,尽量根据申报组织的作息时间来安排。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附件福建省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全省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的管理,依据《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安全监督规定》以及质量安全监督⼯作标准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我省房屋建筑⼯程、市政基础设施⼯程、园林绿化⼯程和城市轨道交通⼯程等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考核管理。
第三条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政主管部门”)委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考核合格,⾏使⼯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具有独⽴法⼈资格的单位;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是指经省住建厅考核合格,依法从事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作的专业技术⼈员。
第四条省住建厅对本⾏政区域内监督机构和⼈员进⾏考核认定和业务指导。
具体⼯作委托省建设⼯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总站”)实施。
省质安总站对监督⼈员应当每年进⾏⼀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应当经省住建厅考核认定合格,依据法律法规、⼯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安全监督⼯作标准,对已办理⼯程质量安全监督⼿续的⼯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检(监)测、预拌混凝⼟、预制构件等有关单位履⾏法定职责和执⾏⼯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条⼀个城市(包括设区市、县、县级市)成⽴⼀个涵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所有专业、⾏使质量安全监督职能的综合类监督机构;确需另⾏成⽴区、开发园区监督机构的,应当从严考核。
设区市可设⽴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专业⼯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县(市)不设⽴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专业⼯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获
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08
•【字号】榕政综〔2021〕31号
•【施行日期】2021.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
的通知
榕政综〔20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引导、激励我市广大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根据《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按程序组织评审、公示,并经市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
司5家企业第五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现予以公布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100万元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追求卓越,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并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带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为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共行质量战略之路共筑质量强省之基
共行质量战略之路共筑质量强省之基佚名【期刊名称】《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3页(P7-9)【正文语种】中文2016年“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以来,福建省各级质监部门按照《福建省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不断强化“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贴民生、提质量的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社会氛围。
福州市:举办2016年“质量月”活动网络启动仪式,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展示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标志和活动主题,在公交车、出租车等LED屏幕上滚动播放2016年质量月宣传口号,在五一广场悬挂2016年“质量月”大型宣传横幅;重点部署了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群众性质量活动等五个方面23项重点活动,如举办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福耀集团)经验分享会,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实践活动等。
厦门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举办卓越绩效管理公益培训,举办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用宣贯和交流会,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组织“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
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发布质量“红黑榜”,扩大厦门质量的对内对外宣传;利用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交流和宣传。
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举办“关注质量关爱生活”大型质量知识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漳州市:积极推动出台《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从政府层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改革,建设质量强市;优化宣传活动载体,全方位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抽查重点为糕点(含月饼)、大米、食用油、茶叶、瓶装液化气等五类产品;组织开展危化品随机抽查,加强对工许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设立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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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6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激励我省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8〕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15]30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设立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严格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坚持评审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评定奖项。
第四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度授奖总数不超过五个。
同时设立数量不超过五个的提名奖。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职责— 1 —第五条省政府设立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质评委)。
省质评委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主任委员,省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经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省质评委负责研究、确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获奖企业名单。
第六条省质评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挂靠在省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实施工作。
省质评办由省质量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省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经信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省质评办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办法制订(修订)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细化评审工作。
(二)制订(修订)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标志管理办法。
(三)制订(修订)评审人员的管理规定,组建评审专家库。
(四)组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五)其它日常工作。
第七条省质评办下设材料评审组、现场评审组和监督检查组。
材料评审组和现场评审组从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的专家中抽取组成。
监督检查组由相关厅局监察人员和部分专家组成,负责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从来自省质量协会、省名牌协会、省标准化与认证认可协会、省商标协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组织的有关专家中考核产生。
— 2 —第三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八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企业或组织依据评审标准,在自我评价基础上提出申请。
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第九条申报企业或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二)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其出口的主导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连续三年合格,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三)各项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四)经济效益指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发展趋势良好。
(五)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六)依法纳税,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十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 —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第十一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注重企业或组织的社会责任、战略策划与实施、顾客和市场、资源和过程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控制,注重其运作绩效、满足顾客需要、持续改进和创新的能力,以及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潜能。
第五章申报、评审和授予第十二条省质评办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符合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同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涉税证明,并将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和必要的证实性材料一并寄送所在地设区市质量行政主管(市场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申报企业或组织所在地的设区市质量行政主管(市场监管)部门书面征求当地环保、国税、地税、安监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意见,并会同当地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无异议后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联合报送省质评办。
已获得设区市级以上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原则上可优先推荐上报。
第十四条省质评办对设区市上报的申报企业或组织书面征求省质监、环保、国税、地税、安监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意见。
— 4 —省质评办通过省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申报企业或组织的主要经济指标,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省质评办组织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十六条省质评办组织材料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可否进行现场评审的建议(原第十三条第四款内容)。
第十七条省质评办组织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主要经济指标公示结果、社会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材料评审结果进行集体审议,社会满意度测评得分和材料评审得分按2:8计算得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符合现场评审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需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
参加审议人员由省质评办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材料评审组成员组成。
相关省直单位监察人员对集体审议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省质评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现场评审标准和要求,对符合现场评审条件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出具现场评审报告。
评审组一般由五名以上(含五名)专家组成。
第十九条申报企业或组织对评审组现场评审指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整改。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组按照20%左右的比例对经过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监督抽查,向省质评办提交监督抽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省质评办组织进入现场评审企业或组织的高管(管理层代表)进行高层答辩,答辩分值作为评奖的加分项,计入评审最终得分。
第二十二条省质评办组织对完成现场评审的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安全、— 5 —环保、节能和税收等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
第二十三条省质评办组织省质评办成员、材料评审组组长、现场评审组组长和监督检查组组长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现场评审报告、监督抽查报告等进行全面审查。
按照评审最终得分排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获奖候选名单(需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并将相关的全部材料汇总报送省质评委。
评审最终得分由专家评审得分与高层答辩得分相加,材料评审得分与现场评审得分按2:8计算专家评审得分。
第二十四条省质评委组织省质评委成员对候选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全部材料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投票数与评审最终得分按5:5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五位且投票得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为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未取得获奖建议名单其综合得分前五位的候选企业或组织为提名奖。
第二十五条省质评办通过省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省质评办核实后,将异议和核实材料一并报送省质评委按第二十三条再次评议。
再次评议与原建议不一致的,撤销其建议名单;再次评议结果与原建议一致的,同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名单一并报省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省政府批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最终获奖名单和提名奖名单并颁奖。
第二十七条授予获奖企业或组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奖牌、证书并奖励200万元;授予获提名奖企业或组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牌、证书并奖励100万元;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和提名奖名单。
— 6 —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从第三次获奖起,除奖励200万元外,由省政府授予当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卓越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八条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若一家企业或组织同时或先后获得上述奖项(含省政府质量奖),只给最高奖金,差额补齐。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获奖企业或组织应结合实际,制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新目标,不断应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创造自身特色的质量管理实践和经验。
第三十条任何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或冒用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标志,不得擅自制作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证书和奖杯。
伪造或冒用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称号和标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一条申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生违反申报条件的情况时,要立即向省质评办书面报告。
对弄虚作假等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经省质评委同意后由省质评办提请省政府撤销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同时,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三十二条获奖企业或组织可在其产品外包装、广告上宣传,展示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称号和标志,并注明获奖年度。
— 7 —被撤销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自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使用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称号和标志。
第三十三条获得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在获奖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和税收违法案件的应停止宣传获奖荣誉,停止使用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和称号,自发生上述情形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
第三十四条参与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工作的人员,在推荐、评审、监督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五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评奖工作收取费用。
第七章经验分享与推广第三十六条获奖企业或组织应履行向社会推广、分享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特色的质量经营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促进我省广大企业或组织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第三十七条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先进管理经验。
引导更多的企业或组织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所需的奖励、评审、推广和办公等相关经费,— 8 —从省质量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的名牌品牌专项经费中安排。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