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授予淮阴区等10个县(市、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授予淮阴区等10个县(市、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农卫[2012]2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2.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授予淮阴区等10个县(市、区)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市、
区)称号的通知
(苏卫农卫﹝2012﹞20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实事工程决策部署,全省各地大力组织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