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代销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个人理财高频考点第二章 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节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点一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二)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之间进行的民事法律活动,应当遵循民事法律的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违背公序良俗。
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必须遵守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三)公民,是指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四)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两个:金融机构和个人客户。
这里的金融机构是法人组织,个人客户一般是指公民(自然人)。
(五)公民(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不可转让性等特征,始于出生终于死亡);(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平等性、不可转让性等特征,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八)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九)我国《民法典》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岁以上公民。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个人理财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险代理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定义:为了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管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0年8月4日颁布实施了《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最新颁实施的文件为保监发【2014】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该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例题:1.保险公司与兼业代理人建立代理关系时,有责任确定兼业代理人()A.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B.委托代理险种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C.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D.具备三年以上的保险兼业代理经历E.具有三年以上的经营时间正确答案:A,B,C解析:保险兼业代理人,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委托代理险种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决定在()和()两地试行。
A.北京和上海B.北京和辽宁C.辽宁和上海D.辽宁和沈阳正确答案:B解析:《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决定在北京和辽宁两地试行。
3.()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A.投保人B.保险代理人C.保险经纪人D.被保险人正确答案:B解析: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4.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2006年6月15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明确了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
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个人理财》高频考点:基金代销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个人理财》高频考点:基金代
销业务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第三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第三十八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第四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商业银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
银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代销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合作机构准入管理第四章产品适销性审核管理第五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六章销售人员与销售文本管理第七章代销活动管理第八章售后与存续期管理第九章风险管理第十章考核和违规处理第十一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私人银行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管理,更好地满足私人银行客户资产配置需求,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等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内规章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一)私人银行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以下简称私行代销业务)是指总行接受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委托,在本行渠道(含物理渠道和网络金融渠道),向私人银行客户群体代理推介、销售由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的代理业务活动。
(二)私人银行代销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私行代销产品)是指由总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或按照总行授权的一级分行,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适销性审核后,面向私人银行客户群体代销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资产管理产品(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保障产— 2 —品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三)私人银行客户群体(以下简称私行客户)包括评级为财富管理级及以上的达标私人银行客户以及由银行作为财富顾问的家族信托产品委托人(穿透后最终投资者为私人银行客户)。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范文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维护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市场稳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依法办理代销业务的相关许可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代销活动。
第四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代销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代销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保代销产品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
第六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监管制度,加强对代销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七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内部自查和外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市场风险。
第八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或将客户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第九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代销业务的申报审批第十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在开展代销业务前,应当向相关监管机构申报,取得相应的资格和许可。
第十一条代销机构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代销机构注册登记证明;2.代销机构组织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册;3.代销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4.代销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5.代销机构合规监管制度;6.代销机构运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证明;7.代销机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监管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发放相关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代销机构须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代销业务的经营情况,并配合监管机构进行业务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代销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在接受投资者委托前,应当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保产品的风险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和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金代销业务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我行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利用我行的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提供基金代销业务,收取基金代销手续费,并且提供相应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代销业务包括代理开放式基金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开户和注册登记、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时定额申购、赎回、预约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分红等交易,以及提供相应的账户管理、查询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的各级管理机构和代销网点。
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原则:统一组织:由总行统一组织、推广和管理全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
集中运作:由于总行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各代销网点基金交易均可实现集中运作,实时交易。
第六条我行从事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章业务规则第七条我行代销基金须选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并由总行统一负责基金公司的选定及基金产品的引入,各支行不得自行选定基金公司及基金产品。
基金业务法律法规
基金业务法律法规一、基金的法律法规1.1 证券法基金是一种特殊的证券投资工具,因此基金业务受到《证券法》的监管。
《证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规。
在基金业务中,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基金经营者的合规运作成为重要的关注点。
1.2 基金法《基金法》是中国基金行业的基本法规,确立了基金的定义和运作机制,规定了基金的发行、运作、监管等方面的制度。
基金业务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基金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办法》是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监督的管理,确保基金业务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的法规。
二、基金的发行与募集2.1 基金发行管理办法基金的发行和募集是基金业务的核心环节。
《基金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了基金的发行和募集过程中的一些重要规定,包括基金发行的程序、条件、方式等,以及基金募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
2.2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对基金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基金销售资格的审批、销售机构的管理、基金销售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基金的运作与管理3.1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运作的核心机构,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的运作效果和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管理和运营的准则,明确了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2 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产品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基金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提示、费用标准、收益分配等内容。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文件。
四、基金的监管与处罚4.1 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基金的监管是保障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基金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措施。
《基金监管法规体系》包括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对基金行业的运作、销售、募集、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考试大纲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个人理财科目考试大纲第1章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1.1 1.1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和分类1.1.1 个人理财概述1.1.2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念1.1.3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1.2 1.2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现状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现状1.2.1 国外发展和现状1.2.2 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现状1.3 1.3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因素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因素1.3.1 宏观影响因素1.3.2 微观影响因素1.3.3 其他影响因素1.4 1.4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位第2章银行个人理财理论与实务基础2.1 2.1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论基础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论基础2.1.1 生命周期理论2.1.2 货币的时间价值2.1.3 投资理论2.1.4 资产配置原理2.1.5 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的选择2.2 2.2 银行理财业务实务基础银行理财业务实务基础2.2.1 理财业务的客户准入2.2.2 客户理财价值观2.2.3 客户风险属性2.2.4 客户风险评估第3章金融市场和其他投资市场3.13.1金融市场概述金融市场概述3.2 3.2 金融市场的功能和分类金融市场的功能和分类3.2.1 金融市场功能3.2.2 金融市场分类3.3 3.3 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3.3.1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3.3.2 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3.4 3.4 货币市场货币市场3.4.1 货币市场概述3.4.2 货币市场的组成3.4.3 货币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货币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3.5 3.5 资本市场资本市场3.5.1 股票市场股票市场3.5.2 债券市场债券市场3.6 3.6 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3.6.1 市场概述市场概述3.6.2 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3.6.3 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3.7 3.7 外汇市场外汇市场3.7.1 外汇市场概述外汇市场概述3.7.2 外汇市场的分类外汇市场的分类3.7.3 外汇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外汇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3.8 3.8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3.8.1 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概述3.8.2 保险市场的主要产品保险市场的主要产品3.8.3 保险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保险市场在个人理财中的运用 3.9 3.9 黄金及其他投资市场黄金及其他投资市场3.9.1 黄金市场及产品黄金市场及产品3.9.2 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3.9.3 收藏品市场收藏品市场第第4章 银行理财产品4.1 4.1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4.2 4.2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银行理财产品要素4.2.1 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产品开发主体信息4.2.2 产品目标客户信息产品目标客户信息4.2.3 产品特征信息产品特征信息4.3 4.3 银行理财产品介绍银行理财产品介绍4.3.1 货币型理财产品货币型理财产品4.3.2 债券型理财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4.3.3 股票类理财产品股票类理财产品4.3.4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4.3.5 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4.3.6 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4.3.7 QDII 基金挂钩类理财产品基金挂钩类理财产品4.3.8 另类理财产品另类理财产品 4.4 4.4 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趋势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趋势第第5章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5.1 5.1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的概念银行代理理财产品的概念5.2 5.2 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银行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基本原则5.3 5.3 基金基金5.3.1 基金的概念和特点基金的概念和特点5.3.2 基金的分类基金的分类5.3.3 特殊类型基金特殊类型基金5.3.4 银行代销流程银行代销流程5.3.5 基金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基金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5.3.6 基金的风险基金的风险5.4 5.4 保险保险5.4.1 银行代理保险概述银行代理保险概述5.4.2 银行代理保险产品银行代理保险产品5.4.3 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险产品的风险5.5 5.5 国债国债5.5.1 银行代理国债的概念、种类银行代理国债的概念、种类5.5.2 国债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国债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5.5.3 国债的风险国债的风险5.6 5.6 信托信托5.6.1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的概念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的概念5.6.2 信托类产品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信托类产品的流动性及收益情况5.6.3 信托产品风险信托产品风险5.7 5.7 黄金黄金5.7.1 银行代理黄金业务种类银行代理黄金业务种类5.7.2 业务流程业务流程5.7.3 黄金的流动性、收益情况及风险点黄金的流动性、收益情况及风险点第第6章 理财顾问服务6.1 6.1 理财顾问服务概述理财顾问服务概述6.1.1 理财顾问服务概念理财顾问服务概念6.1.2 理财顾问服务流程理财顾问服务流程6.1.3 理财顾问服务特点理财顾问服务特点6.2 6.2 客户分析客户分析6.2.1 收集客户信息收集客户信息6.2.2 客户财务分析客户财务分析6.2.3 客户风险特征和理财特性分析客户风险特征和理财特性分析6.2.4 客户理财需求和目标分析客户理财需求和目标分析6.3 6.3 财务规划财务规划6.3.1 现金、消费及债务管理现金、消费及债务管理6.3.2 保险规划保险规划6.3.3 税收规划税收规划6.3.4 人生事件规划人生事件规划6.3.5 投资规划投资规划第第7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7.1 7.1 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法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法律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7.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7.2 7.2 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7.2.2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7.3 7.3 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部门规章及解释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涉及的相关部门规章及解释7.3.1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7.3.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7.3.3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7.3.4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8章 个人理财业务管理8.1 8.1 个人理财业务合规性管理个人理财业务合规性管理8.1.1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条件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条件8.1.2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限制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限制8.1.3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违法责任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违法责任8.2 8.2 个人理财资金使用管理个人理财资金使用管理8.3 8.3 个人理财业务流程管理个人理财业务流程管理8.3.1 业务人员管理业务人员管理8.3.2 客户需求调查客户需求调查8.3.3 理财产品开发理财产品开发8.3.4 理财产品销售理财产品销售8.3.5 理财业务其他管理理财业务其他管理8.4 8.4 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案例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案例8.4.1 理财产品开发合规性管理案例理财产品开发合规性管理案例8.4.2 理财产品销售合规性管理案例理财产品销售合规性管理案例8.4.3 理财产品售后合规性管理案例理财产品售后合规性管理案例第第9章 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9.1 9.1 个人理财的风险个人理财的风险9.1.1 个人理财风险的影响因素个人理财风险的影响因素9.1.2 理财产品风险评估理财产品风险评估9.2 9.2 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9.2.1 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9.2.2 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9.2.3 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管理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风险管理 9.2.4 综合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综合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9.3 9.3 产品风险管理产品风险管理9.4 9.4 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9.5 9.5 销售风险管理销售风险管理9.6 9.6 声誉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第第1010章章 职业道德和投资者教育10.1 10.1 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简介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简介10.1.1 境外理财业务从业资格简介境外理财业务从业资格简介10.1.2 境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境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10.1.3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基本条件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基本条件 10.2 10.2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10.2.1 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10.2.2 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要求10.2.3 从业人员与客户关系协调处理原则从业人员与客户关系协调处理原则 10.2.4 从业人员与同事关系协调处理原则从业人员与同事关系协调处理原则10.2.5 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关系协调处理原则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关系协调处理原则 10.2.6 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关系协调处理原则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关系协调处理原则 10.2.7 从业人员与监管机构关系协调处理原则从业人员与监管机构关系协调处理原则 10.2.8 从业人员的限制性条款从业人员的限制性条款10.2.9 从业人员的违法责任从业人员的违法责任10.3 10.3 个人理财投资者教育个人理财投资者教育10.3.1 投资者教育概述投资者教育概述10.3.2 投资者教育功能投资者教育功能10.3.3 投资者教育内容投资者教育内容。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银信理财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个人理财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银信理财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定义:208年12月4日颁布实施《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 详细描述:(一)银信理财业务的规范性规定第九条:银行开展银信理财合作,应当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合作战略并经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同时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2)充分揭示理财计划风险,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度测试;(3)理财计划推介中,应明示理财资金运用方式和信托财产管理方式;(4)未经严格测算并提供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理财计划推介中不得使用“预期收益率”、“最同收益率”或意思相近的表述;(5)书面告知客户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在理财协议中载明其名称、住所等;(6)银行理财计划的产品风险和信托投资风险相适应;(7)每一只理财计划至少配备一名理财经理,负责该理财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并于理财计划结束时制作运行效果评价书;(8)依据监管规定编制相关理财报告并向客户披露。
第十六条: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推介信托计划,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控制第二十四条: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力相适应的理财服务。
第二十五条:银信合作过程中,银行、信托公司应当注意银行理财计划与信托产品在时点、期限、金额等方面的匹配。
第二十六条: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例题:1.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接受()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在()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的机构。
银行代理销售理财公司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代理销售理财公司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理财公司合作管理第四章代销产品准入管理第五章销售流程管理第六章代理销售管理第七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全行代理销售(以下简称“代销”)理财公司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问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等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行内规章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定义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理财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2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理财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办法所称新产品是指新公司的新产品品牌系列以及品牌系列内的投资策略及投资范围有较大变化的新发产品。
所称新业务方案包括新产品销售推动方案、营销活动方案等。
所称的特定对象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拟向合格投资者、特定客群、特定区域销售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理财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接受理财公司委托,代销其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
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个人理财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 定义:2011年8月28日,银监会以2011年5号令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 详细描述:(一)理财产品宣传管理及相关要求:客户通过不同的理财渠道接触到理财产品的信息。
站在银行和理财师的角度,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误导客户或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夸大或者版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
第十七条: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及相关要求1.理财产品和客户分类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 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分级审核指令。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2.风险评估的方式和频率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
个人理财中的法律法规梳理
个人理财中的法律法规梳理在个人理财中,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会对个人理财中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为读者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个人理财的一部分是与银行和金融机构打交道。
为确保个人资金的安全,个人需要了解以下相关法律法规:1. 存款保险法:根据存款保险法的规定,中国境内的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必须购买存款保险,以保护个人存款在金融风险中的安全。
2. 银行卡管理办法:银行卡管理办法规定了个人使用银行卡的规范和限制。
个人在使用银行卡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以保证卡片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 反洗钱法律法规:反洗钱法律法规是为了防止个人和组织通过金融系统进行非法活动而制定的。
个人在进行较大金额的资金交易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报告制度和身份验证要求。
二、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个人理财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投资证券市场。
以下是与个人证券投资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1.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法律。
个人在进行证券投资时,需要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信息披露要求等。
2. 信托投资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而制定的。
个人在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应当关注公司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治理准则。
三、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个人理财还涉及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与个人税务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1.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和纳税义务等。
个人在获得各种类型的收入时,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2.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纳税义务等。
个人在从事特定的经营活动时,可能需要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3. 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与土地增值相关的税务规定。
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一、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一)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5]63号3.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4.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注:第二条规定已被银监办发[2009]172号取消)5.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7.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8.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9.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10.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座谈会会议纪要,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2011年7月11.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金融频道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二)代客境外理财的监管规定1.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06]121号2.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3.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三)银信合作的监管规定1.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08]83号2.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3.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四)理财销售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5号二、信托业务的监管规定(一)信托公司的监管规定1.信托法,2001年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3.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颁布4.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2009年第1号5.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25号(注:银监办发[2010]54号对第10条中对监管评级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信托公司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例外规定,停止执行)6.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银监会2010年第5号7.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8.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非银发[2011]14号(二)信托业务的监管规定1.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7]27号2.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8]45号3.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55号4.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5.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银监发[2011]70号(三)房地产信托的监管规定1.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5号2.关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涉及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84号3.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4号4.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2010]343号。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目录《信托法》 (2)(2005.9.2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3)(2005.9.29)《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9)(2006.4.17)《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06〕121号) (24)(2006.6.13)《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 (27)(2007.11.28)《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 (28)(2008.4.3)《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 (29)(2008.12.4)《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08〕83号) (32)(2009.4.28)《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 (35)(2009.7.6)《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 (37)(2010.8.5)《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 (39)(2010.12.3)《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 (41)(2011.8.2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号) (43)(2011.9.30)《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1〕91号) (52)(2012.1.20)《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54)(2013.3.25)《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56(2013.6.14)《银监会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67号) (57)(2013.8.30)《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3〕38号) (59)(2013.12)《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 (63)(2014.2.19)《银监会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39号) (66)(2014.7.11)《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69(2014.9)《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 ..72《信托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基金销售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应性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谢谢大家
基金销售适用法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规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适用法律法规
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一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一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 理规定)
两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个人理财》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梳理
《个人理财》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梳理《个人理财》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梳理好的知识架构会让你的复习更加全面系统化地进行,以下是店铺整理的《个人理财》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一)基本内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只限于证券投资基金,除此之外的政府建设基金、社会公益基金和保险基金等均不属于该法的调整对象。
(二)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重要法条第二十六条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一)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是保险组织和保险行为,其范围涵盖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保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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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个人理财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代销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 定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年的更新版本即证监会令【第91号】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例题:1.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B.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C.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D.公司及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数的二分之一E.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职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机构正确答案:A,B,C,E解析: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该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2)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3)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4)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6)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7)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8)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银行是开放式基金的()。
A.基金受益人B.基金管理人C.基金投资人D.销售代理人正确答案:D解析:银行是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代理人3.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应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要求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B.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测算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C.要求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对产品的销售利润有分析预计D.重新编写有关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正确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应采取的措施,不包括要求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对产品的销售利润有分析预计。
4.()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A.商业银行B.证券公司C.证券投资咨询公司D.专业基金销售公司E.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正确答案:A,B,C,D解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基金代销机构的准入标准,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可以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E中应为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5.当前可以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有()。
A.商业银行B.证券公司C.信托公司D.证券投资咨询机构E.专业基金销售机构正确答案:A,B,D,E解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基金代销机构的准入标准,明确了各类基金代销机构的准入标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可以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6.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除应当具备理财产品销售资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当满足下列哪些要求()。
A.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B.掌握所宣传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理财产品的特性,对有关理财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C.对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认识D.具备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E.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正确答案:A,B,C,D,E解析: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而言,他们除应当具备理财产品销售资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对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认识;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掌握所宣传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理财产品的特性,对有关理财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具备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7.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识你的交易对手”的原则,与调查合格的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或合同,应按照( )的原则,审慎选择代销的产品。
A.认识你的交易对手和代销产品B.认识你的客户和交易对手C.认识你的业务和你的客户D.认识你的业务和代销的产品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商业银行从事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准入的理解和记忆。
正确答案是D。
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识你的交易对手”的原则,与调查合格的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或合同,应按照认识你的业务和代销的产品的原则,审慎选择代销的产品。
8.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识你的交易对手”的原则,与调查合格的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或合同,应按照( )的原则,审慎选择代销的产品。
A.认识你的交易对手和代销产品B.认识你的客户和交易对手C.认识你的业务和你的客户D.认识你的业务和代销的产品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察商业银行从事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准入的理解和记忆。
正确答案是D。
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识你的交易对手”的原则,与调查合格的保险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或合同,应按照认识你的业务和代销的产品的原则,审慎选择代销的产品。
9.当基金宣传材料中出现下列哪些内容时,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A.对该基金投资业绩的合理预测B.向投资者承诺保证收益率C.专业机构的评价结果D.单位或个人的推荐性文字E.该基金近10年的过往业绩正确答案:A,B,D解析:基金宣传材料不能登载对该基金投资业绩的合理预测、向投资者承诺保证收益率、单位或个人的推荐性文字10.基金宣传推介禁止()。
A.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B.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C.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D.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E.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正确答案:A,B,C,D,E解析: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7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1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与说明书相同,不得有()情形。
A.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C.预测该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D.片面宣传基金E.登载单位推荐性文字正确答案:A,B,C,D,E解析:不得登载: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3、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4、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5、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12.基金宣传推介不应当()。
A.登载基金发行人之外的个人的推荐性文字B.违规承诺收益C.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D.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E.登载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正确答案:A,B,C,D解析:基金宣传推介应当包括依据基金合同的已生效期确定所登载基金的过往业绩年度;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
1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情形。
A.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B.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C.违规承诺收益D.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E.登载相关单位的推荐性文字正确答案:A,B,C,D,E解析: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夸大或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风险的词语;登载相关单位的推荐性文字;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情形。
14.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
A.收益说明B.统计数据C.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D.投资方向正确答案:C解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并使投资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易忽略,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15.客户老李到商业银行理财室资讯保险产品相关情况,经理小张发现理财室的保险宣传材料已经没有了,便拿出一份存档的宣传材料递给客户老李,并复印了一份材料进行存档,该行为符合规定。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16.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常识题17.下列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材料中特别声明基金的以往成绩不预示其未来成绩B.材料中有警示性文字提醒投资人注意风险C.材料中承诺预期收益率D.材料中可以使用高收益、保险等词语,只是不要夸张E.材料中可以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基金的评价结果正确答案:A,B,E解析:本题考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概念理解和记忆。
正确答案是ABE。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并使投资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易忽略,以正确答案是ABCD。
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18.在基金宣传推介过程中,应当禁止的行为有( )。
A.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B.违规承诺收益C.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D.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E.登载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察的概念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