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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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限公司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节约招待费支出,合理控制招待费用,防止奢侈浪费行为,在接待工作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根据上级关于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工作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客户、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以及项目主管单位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审批
1、业务招待人员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报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必须向批准人提前口头声明,获准后方可执行,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填写好招待时间、事由、招待人或单位,否则财务部拒绝报销。
2、非经批准人特批,业务招待人员事先一律不得到财务部借支。
四、招待费开支标准和接待地点
1、接待餐:一般客人按每人每天40-60元的标准用餐,重要客人可适当提高标准;确需陪餐的,按照对口、对等原则由相关领导决定陪餐人员和人数。在淮安市内的接待一般应安排在淮安月季花园酒店、淮阴区凤凰台酒店。确需在其它酒店就餐需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2、会议餐。各种会议等大型活动的伙食标准,由会议承办部门按预算标准开支。开支应严格区分成本和招待费界限。
五、招待经费使用、审批
1、公司经费预算中专项安排招待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待工作,统一管理,从严控制,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
2、由对口部门负责提出接待申请,一般招待按标准40-50元/人餐办理,烟按30 元/包供应(2包/桌),酒按50元/瓶执行。较重要招待按标准60元/人餐办理,烟按50元/包供应(2包/桌),酒按60-90元/瓶执行。超出标准应在申请中提前说明。
3、客户服务部普通员工处理现场问题时按定额每月供应一条香烟(150元),工程签证时每一工程申领2包香烟(30元/包);技术部参加技术交底时申领2包香烟(30元/包)。
4、外出因公需要招待客户必须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确定。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延期不予报销。
六、招待费报销流程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009年3月17日
招待费审批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